第70章
作者:鳖壳鱼梓酱      更新:2023-06-18 03:19      字数:5071
  往事如走马灯一般飞掠,叶鸯心惊,暗道不好。这恐怕是死亡的先兆,他得抓准时机,完成未竟之事。他摸了摸额上软布,略有一些茫然,但这一丝迷茫顷刻逝去,他伸手一拍床板,道:叫江礼进来。做什么?清双疑惑,却仍旧依言照办,将门打开,扬声唤江礼进屋。此刻恰是一整个夏日里最炎热的时候,人与牲畜都在打瞌睡,是以清双的嗓音未曾被嘈杂淹没,直直钻入了江礼耳中。江礼诧异回首,走进房间,看到叶鸯背对他侧卧,喊了两声,竟没人应,心中狂澜大作,慌忙去探鼻息,发觉人还没死掉,这才松懈下来,颓然坐在床边,神情落寞。忽然叫你进屋,又什么都不说,这人真有意思。清双哂笑,端走水盆。她离开时没有带上门,穿堂而过的风轻撩帷帐,拂过江礼鼻尖,他正出神,冷不丁被吓一跳,立时弹了起来,惊惶不可名状。待到看清那经过的仅仅是几块布而已,他烦闷地捏了捏鼻梁,自床边拾起佩剑,又回到了廊上。他不能一边想着南江,一边看着叶鸯。他无所适从。他做不到这样。他想他的选择是对的,然而更多人恐怕无法接受。淡忘似乎是无奈之举,江州曾对他说,只有弱小又卑劣的人才会淡忘。他几乎不敢想象江州如果看到他的内心,会说出怎样的话来劝他放弃那种不切实际的念头,放弃改变为仇恨而存的南江。叶鸯比他不幸,或许也比他好运。在他无能为力的时候,叶鸯已经能够尝试着改变自己的命。北叶消失得太早,而它的消失,铸成了如今这个与江礼相似却又截然不同的叶鸯。叶鸯对自身的评价极低,江礼听过他的醉话。不过,倘若世人都要按他的标准进行自我评判,那么世间将要充满废物,再无一个能人。想到这里,江礼忽而笑了。他发现叶鸯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傻。说好听点儿叫固执,说难听了就是傻。兴许叶鸯亦能觉出自己的愚蠢。世人皆愚钝。江礼心情大好,冲着一楼的漂亮姑娘吹了声口哨。那女孩抬眸望见他,登时羞红了一张脸。清双突然出现在他身后,抡起一件外袍往他背上抽去,嘴里骂着:学什么不好,偏学方璋勾三搭四?你们男人果真都一个德行,万花丛中过,处处都留种。我没有。江礼一缩脑袋,嗫嚅道,心情不错,吹个口哨而已,这也不行?你怎不对着母猪吹口哨?清双踹他一脚,他没躲成,本就沾了尘灰的外衣立马脏得不能看,只好接过清双翻出的干净衣裳,进屋去换。世人皆愚钝,江礼自己也愚钝。他傻就傻在这里乐极生悲的含义,他至今不懂。假如愉悦之感出现得太过莫名,那在它背后隐藏的一定是霉运。叶鸯能深切体会到这一道理,还要拜叶景川所赐。叶景川教会了他许多,从为人到处事,从剑法到诗书,叶鸯所知悉的,无一不是叶景川手把手传授。此时此刻,那教会他许许多多的人就站在他眼前,温柔地牵着他的手,可那张面容逆着光,看得不很清晰。叶鸯拿开覆在额头的软巾,努力起身想钻入叶景川怀里,却被按了回去,重新盖好被子。虽然看不清叶景川的神色,但叶鸯想,他这时一定是又无奈又气愤,毕竟不听话的小孩又把自己折腾成了病恹恹的模样,令他心生不喜。师父。叶鸯握住他的手,小声说,我是不是太傻了?你能认识到这点,也算是有进步。叶景川哼笑,我从前说你傻,你还不服,怎么突然开窍了?叶鸯眸中的光黯淡下去,不胜委屈地望向叶景川:我太蠢、太幼稚了。什么都做不到,什么都做不好。世人皆愚钝。叶景川摸摸他的脑袋,仿佛安慰一条受伤的小狗。他言语简短,内涵深刻,叶鸯似乎捉住一点什么,却终究尝不出个中真味。片刻疑惑过后,委屈与自责又将叶鸯席卷。他轻轻勾住叶景川的小指,低声道:江公子是个好人。你再夸他,我便要生气了。无名山的醋,你想尝一尝吗?叶景川俯身,微凉的双唇在叶鸯颊边蜻蜓点水般掠过,引发一阵战栗。无名山的醋,叶鸯从小尝到大,那滋味酸酸的,还带有一点甜,在别的地方,可体会不到这样的滋味,它是无名山的专属,是叶鸯的专属。但江礼千真万确是个好人,就算被叶景川酿造的醋淹没,叶鸯也得告诉他这个结论。两厢对视半晌,叶景川败下阵来:好么,你长大了,翅膀硬了,有自己的想法了。你认为怎样做较好,就那样做罢,我如今管不住你,我的手伸不了那么长。说是伸不了那么长,实际情况恐怕并非如此。不愿多管而已。你心心念念的东西,就要被我送出去了,你有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叶鸯不怀好意地问着,他很久没尝过无名山的醋味,不知怎的,今天突然想尝一尝。叶景川却不上他的当,非但不动怒,反而十分大度:你想给谁,尽管去给。那不是我心心念念的东西。叶鸯奇道:听上去,你心有他物?我心有所属。叶景川捧起他的手,轻轻落下一吻。活了二十年,叶鸯见识依然短浅,这等小伎俩,也能将他哄得团团乱转。心里那头鹿死了又活过来,活过来之后又一头撞上南墙再死一次,又酸又甜的味道弥漫在唇齿之间。叶景川是真挺会办坏事的,他做过最坏的事便是令属于叶鸯的小鹿砰砰乱撞,死去活来无数次。再次俯身,叶景川换了个地方亲吻。他转移阵地,从叶鸯的手移动到叶鸯颈侧。紧接着,细密的吻落在叶鸯眼角,随后又落在鬓边,或许是因为穿堂风微凉,叶景川的吻不似以往那般温热,但其中的缠绵,不掺杂半分异样。叶鸯想要看清师父的眼睛,但叶景川没给他这个机会。手掌覆盖双目,目所能及处全是黑暗,甚至瞧不见从指缝中漏进来的天光。无限的黑暗放大了叶鸯的心跳,叶景川在他胸口轻轻一点。你可以放下仇恨,可以放弃北叶的财产,但唯独不可以放下我。叶景川的手指,在叶鸯心脏的位置缓缓画着圆圈。我不允许你放下我。他说,你要记住,不论你与谁交情好,能好到跟你上床的,只有你景川哥哥。你你莫非也是个傻的?叶鸯哑然失笑。世人皆愚钝。你我即是众生。叶景川隔一层薄被拥住他,叶鸯没感受到多少重量。这拥抱重逾千钧,却也轻如鸿毛。原本想与师父多谈些事情,奈何心力交瘁,支撑不了多久,恍然不觉之间,竟然沉沉睡去。再睁眼时,床边那位置上果真有个黑影,叶鸯大吃一惊,鲤鱼打挺般一跃而起,然而坐在床边的人,不是他的景川哥哥,而是捧着药碗的江小公子。他居然随身带着佳期如梦的那只碗。难道是用它喝了太多次药,喝出了感情?我听见你与人说话,便来屋里看看。江礼把药碗托在手里,倾身细看叶鸯那双眼瞳,幽幽道出后面半句,屋里没有别人,你在与谁交谈?恐怕在说梦话?叶鸯笑笑,我与师父同住的时候,也曾说过梦话,至于内容,不太记得了。江礼突然腾出一只手,抚上叶鸯眼角。那里有一点亮晶晶的水渍。做噩梦了?他问,你哭什么?是不是做噩梦,只要叶鸯不说,他就无从知晓。分明是美梦。叶鸯道,喜极而泣,你懂不懂?江礼张口,好像还想追问什么,却忽地想起还有一碗冒着热气的药。药务必趁热喝,因为它越凉越苦,并且有损药效。叶鸯受不住苦,江礼便给他买了包糖。他含着糖块,腮帮子有规律地鼓动,仿佛山间的松鼠。皱着脸消灭掉一碗药,叶鸯艰难地做出几个吞咽动作,压下那股呕吐的冲动。药是好东西,不能浪费,再者,倘若因为少喝一碗药,而生出旁枝末节,岂不是吃了大亏?方璋不知从哪里钻出来,这时候正倚着门框,抱臂旁观叶鸯的精彩脸色。他不似江礼那般纠结,更不似叶鸯这般紧张,瞧见叶鸯被那碗苦药刺激得直想吐,竟然还吹了声哨。你干什么?叶鸯没好气地问道。恭喜恭喜恭喜你呀方璋涎着脸摸进屋内,在叶鸯腹部揉了一把,你若生个孩子,他该叫我伯伯。放你娘的屁!叶鸯满面怒容,拍开他的猪蹄。☆、第 90 章将近十年过去,早已化作焦土的北叶连最后一点痕迹都被雨打风吹去,叶鸯把江礼带到这附近时,周遭的景物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短短两载,此地样貌又与那年不同,不知叶景川是否也注意到。山中已没有狼嚎回荡,仅剩下鸟鸣啾啾。那匹狼本就是江夫人豢养之物,她不在这里,她的狼自然不会出现。江礼与她起冲突的那日,她便离开北叶故址,携暗卫南下,返回她的家乡。由于牵挂母亲,江礼对周遭事物的兴趣衰减,无论是花草树木还是飞禽走兽,一概吸引不了他的注意。然而叶鸯手中那东西叮叮当当晃得极好听,纵使江礼的心飞到了别处,眼睛还要往他那里飘。飘着飘着,总算看清叶鸯手里提了什么。黄灿灿的一大串,全是被穿在一起的钥匙。江礼并不了解钥匙的用途,只是看叶鸯带着它们往山上走,觉得十分怪异,因而问道:这山间莫非有人居住?此处荒芜数年,附近又发生过灭门惨案,怎会有人居住?叶鸯回身,冲着江礼亮了亮他的爪子,露齿一笑。江礼这才想起自己身在何方,尴尬地咳嗽一声。越往山里面走,杂草就越茂盛,它们肆意生长着,狂妄得过了头,竟让人从中瞧出几分诡异。叶鸯止步,短暂停留,指着一丛足有半人高的草说:你可知道它为何能长得这样高?兴许是因为土质肥沃又或者它原本就能长到如此高度。江礼恹恹地回答,不准备猜谜语。那你可知晓此处土壤肥沃的缘由?江礼应付完一个谜语,叶鸯居然还有下一个谜语给他猜。这回江礼被问住了,老老实实地摇头。叶鸯露出阴森森的笑容,江礼打了个哆嗦。本不该接他的话茬。在这般氛围下,他不可能讲什么好事情。江礼没来得及阻止叶鸯,眼睁睁看着他拨开杂草。草丛里歪歪斜斜躺了一具尸体。此地土壤肥沃的原因,大约是找到了。仿佛吞了苍蝇下肚,江礼的脸色精彩纷呈。叶鸯却哈哈大笑,蹲下去拨弄那具尸体的脚尖。尽管尸体没有知觉,不会抱怨,但江礼认为,给予逝者应有的尊严,是有教养的表现。此人死于非命,本就很惨,倘若发现他的人没有将他好好收葬,而是侮辱他的遗体,那岂不惨上加惨?江公子摸着良心踌躇片刻,想劝叶鸯挖个坑,让这倒霉蛋入土为安,哪想刚迈出一步,本该无知无觉的尸体竟然开始动弹。一刹间,青红黑白数种色彩交替在江礼眼前闪过,他的脸亦随之改变颜色。变脸的招数,他居然能够轻易学成,真可谓聪明绝顶。草丛中的尸体一蹦三尺高,飞起一脚踹向叶鸯肚腹。他的面孔正对阳光,是以江礼识破了他的真身。哪儿是死于非命的旅人,分明是看中此处凉爽,躺下小憩的方璋。他居然也不怕蚊虫?!江礼感到不可思议,又见叶鸯往自己身旁逃窜,忙不迭闪身躲过,继而拍出一掌,将其送到方璋身前。方璋抓到他,不敢下重手,唯恐把人打坏,只好黑着张脸,去捶他的右肩。攥在叶鸯手里的一大串钥匙叮叮当当晃动起来,犹如被风吹过的铃铛。江梨郁近来很喜爱风铃之类的小玩意儿,为讨她开心,江礼给她买了一串,这时正挂在她的窗前。再过几日,他们继续北行,风铃就要离开窗扇,转而住进马车。它是没有根的东西,光会跟着风晃,跟着人动,要让它自己决定去留,它无法做到。我叫你在山上等我,你怎钻进草里?想喂野兽还是想喂蚊子?叶鸯咂咂嘴,替江礼问出了他没敢说出口的问题,又说,草里虫子可多了,你不怕挨咬,我可怕得很。你离我远一些,别把虫子招到我身上,我若生病,你负担不起。方璋身上带了师父给的香囊,无畏蛇虫鼠蚁,叶鸯说他,他勾起嘴角笑了笑,其中似乎暗藏了一点轻蔑,还有一点鄙视。方鹭送那只香囊时没有避着人,叶鸯当然知道方璋为何不怕蚊虫。方璋一笑,叶鸯便明白他起了炫耀的心思,当机立断截住话头,高声说着:你们上次来,是走哪条路?我辨不清方向,还得要你带我走。既然要我带路,你刚刚废话些什么?方璋弯腰拍拍裤腿,转身带领二人往林间走去。山中确实无人居住,连废弃的房屋都没有。这也难怪,此山是北叶藏宝之地,又流传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鬼故事,要想在山上安家,非得多吃几百颗熊心豹子胆才行。南国的山峦鲜少有荒僻的,不过山上大多修了坟。有时到了夜里,荧荧鬼火浮动,从远处都能望见它们扭曲的影子,直令小儿夜啼,莽夫望而却步。江礼从小听着山鬼传说长大,故事里的山鬼非是神话中的美人,而是青面獠牙,尖齿利爪,一旦咬住人皮,就要撕扯下一块新鲜的肉。在此类过分夸大的传说影响下,他对天下所有的山生出了恐惧。他怕山中有鬼,叶鸯怕水里有鬼,俩人倒也真是绝配,个顶个的傻。孤身行路,恐怕多有畏惧之感,然而数人同行,多少能舒坦一些。接下来这一段路,叶鸯再未搞怪,没了他故意吓人,山中再无可怖之物,但江礼发觉他的神情异常严肃,这好像是比鬼怪更值得害怕的东西。他紧紧抿着唇,一手握着那串钥匙,一手牵着江礼。方璋走在二人跟前带路,时不时跟他搭话,他便嗯嗯啊啊地接,只是不附和也不反驳。方璋是个大嘴巴,还是个喜欢享受的大嘴巴。他每次北上,都要到处招蜂引蝶,每到一处,就勾搭一群姑娘。生得好皮相,似乎可以为所欲为,可为所欲为着实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