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作者:金堤      更新:2022-10-24 10:20      字数:10829
  宫晓费心巴力地把程戬的一切都安排打理好,直至帮他和刘菲菲结了婚,操心着又把他们的女儿排排场场地办过九。而她自己的婚姻大事却在无限期地拖延着。

  程戬和刘菲菲结婚后,也曾说小姑你老人家该结婚了。

  宫晓说我的事不用你管,你只要和菲菲过好日子我就放心啦。

  宫晓嘴里虽这样说,其实她内心很苦很无奈。她从见到程戬的第一眼起就对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亲切感,通过天长地久的接触,她已完全把程戬当成了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而就是因为两人辈份的差异,使他们只能定格在亲人的关系上,不能越雷池一步。

  她常叹息自己怎么就阴差阳错地成了程戬的姑姑呢?如果他们是姐弟称呼,或是程戬的辈份大于自己,她都能捅破那层窗户纸,把两人的关系明确化。但正因为她是长辈,程戬才对她毕恭毕敬,言听计从,当她是长辈亲人,对她无一丝的邪念。她如若斗胆提出嫁给程戬,后续反应将不堪设想。

  第一个反对的就是自己的大哥。不把宫一男气死才怪呢!还有,她再清楚不过程戬的为人处事方式,自己贸然行事的结果只能把程戬吓得永远远离自己,时刻躲着她。程戬这人别看平常对她油腔滑调、评头论足、甚至搞笑取乐,那是他把她当成亲人长辈无所顾忌的善意率性而为,没有半点的龌龊,更没有一点的猥琐下流。

  程戬在她面前就是一个玻璃体,不会对她掩饰什么,是什么就是什么,清澈得一览到底。如果自己说想嫁给他,程戬惊愕之余,会吓得狼狈逃窜,落荒而逃;永远躲着她。所以,她宁可把高雅欣介绍给程戬,也不能因为自己的莽撞而让程戬彻底远离自己。

  程戬和高雅欣分手后,她又是三番五次不厌其烦地为程戬找对象,为的就是不想让程戬看出她有什么不良的目的在心中,有什么难以启齿的甚至肮脏的念头在头脑中。他们二人目前的关系以及将来的关系只能是一种亲人关系,其他再无第二种关系。她纵是心中对程戬有着千万般的爱意,那是不能流露出丝毫的。她只能永远装作极其大度像个长辈的样子,什么事都得替程戬拿主意想办法,打理拿捏程戬的一切。

  程戬有了什么不顺心的事,可以尽情地向她诉说,向她抱怨述苦,她就得耐下心来认真地倾听,帮他排忧解难,出谋划策,鼓励他,让他挺起胸膛昂起头面对人生的不顺。没法子,谁让她是个长辈呢!哪怕她这个长辈与程戬一样的年纪,是个娇滴滴的大美人,是个也想扑在心爱之人的怀里撒娇卖乖的小女人……但她在程戬面前就得像个婆婆妈妈的长辈,用手点着程戬的脑门数落过来数落过去,照程戬的屁股上狠命地踢上几脚。他们两人,自己永远是个大人,事无巨细地事事操心;而程戬永远是个小孩,啥事不管,甚至吊儿郎当。她就是程戬的一个管家,一个奴隶似的管家,而且还做得心甘情愿,不亦乐乎,甚至无怨无悔。

  他们二人交织在一起这么多年,宫晓已是完全熟知了程戬的所有一切,而且还适应了他的一切。程戬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朝气蓬勃的清新气息,让她着迷沉醉,情难自已。

  宫晓是个极其爱干净的人,见不得衣物上有任何的污渍,闻不得任何的异味。但程戬那臭气熏天简直令人窒息的臭袜子,她却承受得很坦然。程戬在有机化工厂上夜班时,有时下了班晕晕乎乎地到了宫晓那里,拉起床上叠得方方正正干干净净的被子,盖在身上倒头就呼呼大睡。宫晓得像他娘一样把那顺手塞在鞋里的臭袜子掏出来,并给他洗干净,把他的鞋子拿到外面去晾晒。

  程戬醒来后,被子也不给她叠,纵是胡乱叠了也是叠得三尖子葫芦头,还没一个面包好看;起了床就在屋内找吃的。宫晓则一边数落他一边叠被子或重新叠被子;还会偷偷地闻被子上程戬留下的味道。

  宫晓看到程戬衣服扣子没系好,就凑近他,一边替他系扣子,一边闻程戬身上令她心驰神往的醉人气味。有时程戬身上明明没有什么东西,她却说程戬身后沾了杂物;只不过是拿这当做靠近他的籍口罢了。

  宫晓除了自己的本职教学工作外,其他大部分的精力和时间都用在了程戬身上;程戬几乎成了她工作之外的所有一切。

  程戬找不着对象或者每次谈恋爱失败,宫晓一边替他忧心如焚,一边也会暗自庆幸:这小子又会天天打搅麻烦我了。她不怕程戬每天蹭吃蹭喝她,烦她。她喜欢程戬在她眼皮底下又是蹦又是跳地做着各种古怪搞笑的动作,她乐意看到程戬哭丧着脸向她倾诉衷肠,并哀求着抓紧帮忙给他找个对象的急迫甚至可怜巴巴的样子。

  她知道他们两人根本不可能走到一起成为夫妻。她也多次想到,是不是程戬的先入为主占据了她的心灵,使她的心里再也容不下其他哪怕非常优秀的男孩。也许自己和别的青年才俊交往一段时间谈一阵子恋爱,就完全可以从对程戬难以自拔的依恋中解脱出来,从而嫁人生子真正地过上正常的生活。

  宫晓也在同事们的介绍下相了几次亲,甚至和一些人也相处交往了一段时间,但效果就是不达人意。她的工作好,收入高,人又长得无可挑剔,是很多政府部门里的年轻人找对象的理想标准。你别说,凡是和她谈的人基本上都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在职能部门或不错的事业单位有着令人艳羡的工作,宫晓和他们站在一起,就给外人一种郎才女貌的感觉。简直是标配。

  可是宫晓与人家谈过几次或交往一段时间后,这些看似有着无限潜力的人,并不像他人说的那样优秀。纵是硕士毕业的人,在她看来,除了工作条件、某些专业知识、文凭比程戬高之外,其他方面与程戬比起来都是天差之别;他们的才能不及程戬的十分之一。这些别人眼里的天之骄子、精英人士之所以有个好工作,一是文凭高,二是家境好才有了比程戬好的工作平台。但文凭与实际能力中间不一定都是有等号连接着。

  程戬就是那种在狭窄既泥泞又浑浊的河沟里苦苦扑腾挣扎的人。他是生不逢时逢地,运气也孬得无法言说,点背得要命。他这个天纵之才以至于老大不小了还不好找对象,处处碰壁,苦恼得无法言说。

  但程戬身上那种蕴藏着的不为外人知的灼人才华,宫晓是能感知得到的,而且还感觉强烈,并令她惊喜惊叹。她怎么形容程戬的才能呢?她形容不出;他们两人纵是交往了七八年,她还是估摸不准程戬到底有几斤几两,知识到底有多高深,能力到底有多强。

  程戬总能时不时地在她面前流露出她以前所不曾知道的新东西出来,令她耳目一新,甚至大吃一惊。像程戬最擅长的东西,比如历史文学方面,他能从三皇五帝侃侃而谈到中华民国,史记、资治通鉴、二十四史、前后汉书、前后唐书里面的故事他都能信手掂来,并以最简洁通畅的语言娓娓道来,说得头头是道,脉络清晰,通俗易懂。间或穿插些逸闻趣事,野史与正史的不同之处和互为借鉴之处的评论。这些,都令宫晓折服不已,不服不行,自己与他没得比。

  古典四大名著,三言两拍,聊斋,儒林外史,金瓶梅等等诸多方面的书籍,程戬都能滔滔不绝地说给她听,令她如痴如醉。

  程戬还戏谑地对她说,中国人自古以来表面都装得很正经,都是道貌岸然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其实内心都花哨得很。孔圣人一说食色性是人之常情,古人纳妾找姨太太甚至进妓院就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

  很多流传千古被人吹捧的小说基本上都是黄色言情故事。金瓶梅之所以很受吹捧,那是因为黄;红楼梦在清朝前期是被当做色情小说禁止出版的;就连很血腥侠义的水浒传里也有不少打情骂俏你情我侬的描写;神魔小说西游记里也有少色情描写,但比较含蓄,基本上一笔带过。描写最多的应该是唐僧同志在无底洞里被老鼠精勾引的那一段,和猪八戒被七个蜘蛛精在水里戏弄的那一段;白鹿原受欢迎,里面的黄色部分很耐人寻味;贾平凹的废都看客不少,都是冲着那些黄色情节去的。虽然作者故弄玄虚地说此处省略了若干字,要是一字不少地都写出来,估计就没啥看头和余味了。书里其他内容都平平淡淡,多是无病呻吟的描叙。

  总之一句话,男人都很好色,专找有黄色部分的小说往死里吹捧,直至成为经典佳作。

  这是程戬的一家之言,虽然不乏激进,但宫晓细思之后,也不得不赞同他的观点。

  这就应了那句话:好的作品不一定会流行,流行的作品不一定全是好的。

  无畏来源于无知;敢说实话因于一无所有;激扬文字卖弄风骚粪土万户侯是因为还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所以程戬的嘴才敢胡呱哒,乱喷一气。

  程戬对古今中外文学的涉猎之广,令宫晓望尘莫及外,也感叹连连。他能把远古的欧洲大陆以亚平宁半岛为,侃侃而谈地逐步延伸向整个欧洲,从法兰西文学讲到大不列颠文学再到俄罗斯文学,从巴尔扎克、雨果到莎士比亚、狄更斯再到果戈里、普希金、列夫托尔斯泰、高尔基都能给宫晓讲得头头是道。

  他能把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真正起因,以及当时的世界格局,同盟国各国元首的态度及反应、还有各自的私心杂念都能详细地讲出来。让宫晓听得相当痴迷——

  希特勒通过色当奇袭使马基诺防线成了一文不值一点作用不起的摆设,就如中国的万里长城根本挡不住清军的铁蹄一个道理。法国坚持了一个星期就投降了;挪威硬挺了一个月;希腊四个小时就缴械投降;捷克斯洛伐克、比利时都坚持了不足一个月;很多国家都是不战而降。要不是希特勒心急并深陷广袤无疆的俄罗斯泥潭,英国再多受一个星期的狂轰滥炸,就得玩玩。英伦三岛就成了的又一个占领地。

  希特勒失败于偏激及心胸狭隘,不懂得有容则大的道理;他是得意忘形,还贪心不足,不会见好就收。他执政的理论基础狗屁不通,偏狭得好笑。他就是一个顽童,一个赌徒,一个神经病。他就觉得世界上只有雅利安民族即日耳曼人是最优秀的民族,其他都是劣等民族。就该这个民族横行天下,统领世界。他和成吉思汗一个德性,只认为蒙古族是最优秀的种族,连创造了璀璨夺目文明的汉人在他眼里也是不值一提,连二等人色目人的地位都不如。南人——也是如今的汉人,更是被贬得一文不值——就他们大字不识几个只会弯弓搭箭的蒙古人为天下第一。

  希特勒就是那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人,他以为他们蓝眼睛白皮肤的人就比人家犹太人聪明。他对犹太人恨之入骨,甚至咬牙切齿,所以才会对犹太人进行惨无人道没有人性的杀戮。有人说希特勒年轻时被一个犹太美女拒绝过,追不到人家,就迁怒于他人,要把整个犹太人当做替罪羊,来个赶尽杀绝,一泄私愤。

  这个版本不属实。以希特勒年轻时就强烈地存在的种族歧视思想,他不可能和犹太姑娘谈情说爱。要说他对犹太人满腔怒火的恨,应该是基于当时部分犹太商人的贪婪与贪得无厌,以及部分不法无良奸商和金融家的投机倒把和索取无度,激起了整个欧洲人尤其是雅利安人的强烈反感和仇视。在这个社会大背景下,雅利安人出了希特勒这个变态的家伙,犹太人几乎灭顶之灾的苦难日子扑面而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世上向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还是犹太人聪明反被聪明误,很多事情做过了头,得与失没把握好,没了回转余地,终是自酿苦果。其实犹太人是相当优秀的一个民族,勤劳致富,刻苦耐劳,能力超群,思维敏捷,眼光独到等等很多光彩照人招牌深入人心,为世人所皆知,并赞誉有加。这个民族也有他们璀璨夺目的文化,更有数不胜数的旷古千秋伟人。你像马克思,爱因斯坦都是犹太人,估计世界上还是数人家犹太人最有钱,只是因为受过惨痛的教训,如今变得低调了,不为人知而已。

  也正是当时俄罗斯——应该说苏联更准确——所奉行的执政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是犹太人,这让希特勒颇为不爽;再说俄罗斯人是欧罗巴人种,并不是雅利安人种,也让希特勒不舒服。所以他放同样是雅利安人的英伦三岛一马,也决不会容忍斯大林立足于世。他必须得把欧洲大陆上的红色板块搞掉,这样才能一舒胸臆。看着鲜艳的红旗在欧洲的北方迎风招展地飘来飘去,他看着头晕,也心烦意乱。他容忍不得斯大林为所欲为似的装逼作怪,他要替资本主义世界清理门户,净化环境。他不允许地球上有红色政权的存在,不能让他们有立足之地。所以他才不顾一切地动用一百九十多个师,五百多万军队,在长达两千公里的战线上,同时对苏联进行了突然袭击。他的披荆斩刺还有德国军人的顽强拼搏进取,很快就攻占了苏联一半的领土。苏联如果是个小国,不,就是大如加拿大或者中国,那也玩玩不复存在了。但是,苏联的地域太辽阔太广袤了,当时的领土是两千二百多万平方公里,失去了一半领土,还比现在世界上的老二老三大得多。所以苏联红军可以无限度地往遥远的大后方撤退。德军的坦克速度再快,再闪电战,再给人措手不及,它也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的苏联红军消灭干净,总有漏网之鱼逃出包围圈,转移到后方整顿,并伺机而动。

  希特勒进攻苏联前期所取得的成就是举世瞩目的,每次大的战役下来,最多的时候就能俘虏苏联红军六十多万人。有史以来的所有战争中,没有哪场战役的规模能比得上德国与苏联的那场争斗。苏联人的硬气是闻名于世的。整个卫国战争期间,苏联人主动当汉奸卖国求荣者几乎没有。后来一个叫弗拉索夫的人做了叛徒,也是他被俘后才做出背叛祖国的事情的。哪像中国,rb鬼子一全面侵略中国,汪精卫周佛海之流就主动投桃报李地向侵略者抛媚眼,还美其名曰曲线救国,一点骨气也没有,心甘情愿当人家的马前卒,帮着欺压迫害自己的同胞。抗日战争期间,据说整个新阳县城,只有一个真正的rb兵做太上皇,其他的人全是假鬼子,一个鬼子就管理着一个县,可见中国人为虎作伥和甘当奴隶的性格多么强烈又多么地可悲。

  希特勒假使能容忍苏联的存在,永远让德苏条约生效着;并在英法联军的敦刻尔克大撤退中堵住英吉利海峡的咽喉通道,哪还有大不列颠岛的激烈抵抗!整个欧洲大陆的大部分地域都将是德意志联邦的属地,他希特勒将是名副其实的世界老大。

  但他就好孤注一掷,玩心跳,非得把整个世界的天空继续搞得乌云密布,愁云惨淡,凄凄惨惨悲悲戚戚。让平民都笼罩在战争的残酷无情之下,深受人间地狱的惨苦折磨。他还标榜自己眼里揉不得沙子,看不得斯大林太猖狂,想替世界上所有的资产阶级修理一下与时代格格不入红色根据地,他要做带头大哥来个抱打不平。于是头脑一热,把西线的兵力拉往东线,为自己身败名裂打下了伏笔。他被先前一连串的军事胜利冲击得忘乎所以,认为自己就是旷古未有的军事奇才,他盲目自信于军人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他天真地以为用不了半年,整个苏联就土崩瓦解,不复存在。但他忘了汲取拿破仑失败的惨痛教训,不吸取前车之鉴,又走向了拿破仑覆亡的老路。

  俄罗斯大陆的酷寒同样使德国军队苦不堪言并受到了重创,军人第一次遇到了同样坚韧不拔的苏联红军,他们有了顽强的对手。德军的坦克大炮、机枪、汽车都在严寒面前彻底的瘫痪了。斯大林抓住时机,通过列宁格勒,莫斯科和斯大林格勒的三场保卫战,彻底扭转了乾坤,并最终打垮了希特勒,还把德国分成了东德、西德两个国家。

  希特勒这人就是小心眼,还不撞南墙不回头,顽固不化,他不知道见势不妙回头就跑的道理,做人不圆滑,愣头青。他看到以列宁和斯大林命名的城池,火就不打一处来,非得除之而后快。但他就是在这些地方折戟沉沙,受到了致命的打击。

  列宁格勒和斯大林格勒都是以苏联的第一、第二代最高领导人命名的地方,他希特勒看着这种个人崇拜就一肚子气,说老子非得把这些地方铲平不可,不叫你们这些红色信仰的人有任何得瑟的地方。莫斯科是苏联共产党的老巢,拔除它就等同于斩草除根。所以希特勒才会在这三个地方布下重兵,要不惜一切代价干掉这些地方。苏联人当然知道这三个地方的重要性,肯定会不顾一切地保护这三个地方。

  这些城市进行惨烈的殊死搏斗那是在所难免,连残酷激烈的街战、巷战都用上了,往往一个战壕在一天里就失而复得、得而复失若干次。最后老天相助俄罗斯,斯大林胜,希特勒败。

  希特勒一败不可收拾,很快也和自己的情妇爱娃饮弹自杀身亡。

  宫晓听程戬讲故事,那是听得津津有味。她感叹于程戬组织故事的超强能力;程戬能用最简洁的话表达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而且还讲得引人入胜。你再比如他讲解整个蒙古人扩张的历程,也同样简短,同样让宫晓大涨见识——

  蒙古人建国的历史应该从1206年铁木真被推举为蒙古高原的成吉思汗开始算起,而不是从忽必烈1271年建立起元朝开始。

  从成吉思汗时代开始,蒙古族就开始了旷古未有的大扩张。先后消灭了西辽——辽国贵族耶律大石在辽亡后又在现在的xj、阿富汗一带建立的一个后续政权,存在了大约八十多年——和西夏,东夏,花剌子模,金、南宋等国。成吉思汗时期,乃至忽必烈的哥哥蒙哥时期,应该称作蒙古帝国时代。蒙哥大帝在攻打南宋的合州城时不幸被顽强抵抗的南宋军民给报销掉了,准确地说是被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大石头砸死了。他一个国家元首,身边的贴身侍卫少说也有百个,想刺杀他那是天方夜谭。你不要被某些武侠小说中那些上天入地的武林高手所蒙蔽,他们进出蒙古军队的军营易如反掌,简直是闲庭信步如逛大街般容易,真实情况是任何无关紧要的人想靠近蒙古大帝都是难上加难,那是不可能的事。蒙哥更不用撸起袖子冲锋陷阵搞短兵相接地厮杀;牺牲的只能是他的手下,怎么轮也不可能轮到他。他壮烈牺牲那是纯属意外。南宋刚发明的一款抛石车还没有取得专利许可证,只是拉到战场上检验一下管不管用,看看能否给生产厂家一个合格证。就在演示抛石射程的时候,正好不偏不倚地砸到了蒙哥的头上。他身边的众侍卫都惊呆了,还大骂这石头真他娘的不长眼,净捡最不该挨砸人下手!

  老大一死,老二忽必烈与弟弟阿里不哥为争夺大汗的位置又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最后忽必烈胜出。不过蒙古帝国从此分裂,四个汗国各自为政,不再听从蒙古大汗的指挥。

  这四个汗国分别是处在欧洲的钦察汗国,有的书上也称作金帐汗国。是成吉思汗的大儿子术赤的儿子拔都建立的,就在莫斯科那个地方,统治了那里五十多年。另一个汗国是察合台汗国,是成吉思汗的二儿子察合台的后人建立的;第三个是窝阔台汗国,是成吉思汗的三儿子窝阔台的后人建立的——窝阔台是成吉思汗去世后的蒙古大汗,他死后儿子贵由即位,贵由大汗在西征中不幸死在了欧洲,政权就到了他的老婆海迷失后手里。一个娘们儿还想兴风作浪排除异己,反被成吉思汗的四儿子托雷的儿子蒙哥给干死了。托雷这个人可能大家都不陌生,金庸先生写的射雕英雄传里郭靖的那个蒙古把兄弟,就是他,很有本事又最受成吉思汗待见和喜爱的儿子。成吉思汗本想把大汗的位置传给他,可是因为诸多方面的原因最后把汗位传给了老三窝阔台。

  当时蒙古人并不是铁板一块,内部也是矛盾重重。按说蒙古大汗的位子如按汉族的继承方式应该是长子术赤为不二人选。但是术赤不是铁木真的亲生儿子,他是铁木真同志折戟沉沙倒霉透顶时、老婆被人抢走后与别人生的一个儿子。术赤在蒙古语中就是客人的意思;就像哲别是个神箭手的意思一样。这从侧面也说明了铁木真的原配夫人应该是个貌美如花的佳人。不然人家敌对势力也不可能把她霸占为自己的老婆;如果长得猪不吃狗不啃,一般般的货色,估计对手逮住她就把她咔嚓得身手两段了。她正是很有姿色,韵味十足,才没被敌人干死,最后还没被铁木真嫌弃,仍是一如既往地爱这个挺着大肚子的昔日老婆。——不过书上没有写这方面的细节;也可能当时的蒙古人观念并没有汉族人从一而终、寡廉鲜耻的那一套。毕竟那时的蒙古还处于奴隶社会阶段,与当时的中原汉族不在一个台阶上,老婆是不是原汁原味在他们心里都是一样的。但从后来铁木真的纠结心理看,他还是对这个半道上过来的大儿子是心存芥蒂的,那是不能把汗位传承给他。成吉思汗的另外几个有本事的儿子也都是原配生的,这就给了他有更加从容的选择权。这些儿子一个比一个厉害,都是随他开疆扩土的得力助手,无论哪一个做他的继承人都能使蒙古帝国蒸蒸日上,那是不必担心后继无人,后续乏力。最后通过认真思考,统筹兼顾,就把大汗的位置传给了三儿子窝阔台。

  不过托雷没有白被老子疼爱,成吉思汗就把宗族的控制权给了他,而且还把首都那个地方划为托雷的封地。这也为托雷的儿子蒙哥依靠蒙古大族的支持,最终取得汗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托雷也是英年早逝,三十七岁就不明不白地呜呼哀哉了。蒙古帝国的后继者年龄活得都不大,像窝阔台、贵由还有后来的蒙哥,如果有一个活到七十岁,那么世界的历史就得重新改写,就不是中国历史重新改写那么简单了。蒙古帝国两次最大大规模的西征不了了之,无功而返,就是因为第一次窝阔台逝世和第二次贵由去世的原因造成的。蒙古西征军的金戈铁马给世界人民的伤害是残酷无比的,西征过程中,被屠城的地方多不胜数。只要哪个地方稍作反抗,蒙古大军拔下城池后那是一个不剩地全杀光,鸡犬不留,大军所过之处,基本上都成了废墟。当西征军饮马巴尔干半岛时,对面的教皇吓得瑟瑟发抖,欧洲整个上层建筑都处于惊慌失措和无助的极度恐慌之中,末日来临的恐惧令他们度日如年,生不如死。“上帝之鞭“马上就要啪啪地抽到了他们身上;不过贵由大汗的猝然而逝,解救了整个欧洲。

  第四个汗国是忽必烈的弟弟旭烈兀建立的伊利汗国,也有的书上称做伊儿汗国。就在如今的阿富汗、伊朗、伊拉克一带。承认忽必烈大汗地位的只有这个伊利汗国;其他三个都不搭理忽必烈,都是各行其是。伊利汗国虽然拥护忽必烈,但它却只能声援,实际行动来不得半点。因为它与元朝当中隔着察合台汗国和窝阔台汗国,只是遥遥相望而已,基本上还是各过各的,各干各的。不过到了元成宗时,另外三个汗国才口头承认了元朝的老大地位。但它们仍是不归元朝管辖。元朝实际控制的地盘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样大;地盘最大的时期应该是蒙古帝国时代,他们那时的地盘绝对比前苏联控制的地域广阔得多。元朝的疆域北到蒙古草原,西到xc,南到海南岛,东到大海。它的疆域到底有多大,但没有一个太统一的说法,有的书上说是1200多万,有的说1400多万,也有的书上说2000多万。蒙古帝国到底有多大,也没有标准的说法,但一般都估计在3500万到4000万之间。当时国与国之间本就没有太严格的界限,又没有先进的科技搞测量,都是大约摸着估计。蒙古帝国的疆域那么大,有个百万的误差也在情理之中。如此说来,元朝实际控制的地盘与西汉的1400万差不多,但比唐朝的1600多万要差一些。越南就是南宋灭亡后脱离开中国大陆的,以前它归属于南宋。忽必烈曾经征伐过越南和缅甸以及老挝,但就是因为那里山险林深,大部队的优势显现不出来,都是无功而返。忽必烈也曾出海远征过rb,不过正想上岸修理rb时,被一场大风给破坏了——一夜之间,大部分战船都被刮沉到了海底;十万军队只剩下几千命大的逃了回来。rb有个神风敢死队,就是为了感谢那场神风拯救了他们的国家,使他们免受了一场灭顶之灾,才特意取了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名字。

  至于元朝到底是不是中国的一个朝代,很多历史学家也是争论不休。有的说不是,有的说是。认为不是中国朝代的人说南宋一灭亡,中国就算亡国了;也有的说蒙古族是中国的一个民族,这个民族的人执掌中原是一种民族大融合的结果,元朝理应是中国的一个朝代。反正是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不像在信口雌黄。蒙古国说元朝是他们的,也有道理和依据。那里毕竟是铁木真的发家致富之地,老根就在那里,与我们争更是言之凿凿,证据多多,不由你不信不服。

  历史存在着很多偶然和必然,以及数不清的不可思议。但无论它是什么,我们后人都得无条件地接受。就如我们现在发生的一切,也不是后人所能控制和臆测的,无论我们这个时代多么轰轰烈烈或者多么悲哀,后人看了这段历史也是一笑而过,不会太在意我们现今之人的感受的。

  程戬就有这才能,把一个王朝的起始与兴衰都讲得通俗易懂,宫晓那是大长见识,更是受益匪浅。别看她事事管着程戬,程戬也是以她马首是瞻,从不反对她的任何决定和意见,其实她内心里是极度崇拜程戬的。

  程戬的记忆力惊人,可谓是过目不忘,别人看过一本书,合上书本记忆不了内容的百分之十;而他竟能把整本书记个八九不离十。他的知识丰富多彩,不是他比别人看得多,而是他比别人记住得多。集沙成丘,集腋成裘,天长日久,日积月累,他的知识像汇海之水一样,用时就能波涛汹涌地澎湃而出,势不可挡。所以无论宫晓让他做什么题材的文章,他总是能一挥而就,不费吹灰之力就轻松完成。他写的文章从文法修辞,结构排列,都严密隽永,用词恰当得也无懈可击。宫晓为了考核程戬的记忆能力,特意抄了几首她认为程戬肯定没见过的唐诗宋词,让他只读三遍,看看能不能背诵下来。但一般情况下,程戬只那么看一遍,甚至只瞅几眼就背了出来。宫晓说他以前肯定会背这些诗词;程戬也不反驳,只是嘿嘿一笑,说一首词横竖就那百八十字,记它们还用费劲吗。

  程戬就有那超乎常人的记忆力;但他的学习成绩却总是那样平平塌塌。也只有语文还马马虎虎,成绩能说得过去,但也不是很出色,也就八九十分的水平。这委实是宫晓百思不解的地方。

  宫晓还知道程戬有一个特长,就是功夫还不错。程戬小时候跟着村里的拳师学打拳,上初中时又和一个体育老师系统地学习了大成拳。练习了这么多年,那些套路自是演练得有模有样,龙腾虎跃一般,起伏纵横,气势磅礴,威风凛凛。看得宫晓心花怒放,赞不绝口。但程戬一般不在外面显露这些特长,他怕别人说他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武夫。但在宫晓面前,他不掩饰,不隐藏。反正宫晓看程戬练拳只看热闹,不看实质,只要看到耍得眼花缭乱,她就拍着手说带劲,好看!等会儿赏你一瓶饮料!

  有一次,宫晓要洗衣服,就让程戬把身上的体恤衫脱下来一并洗了;程戬依言脱下衣服撩给了她。宫晓看到程戬身上那一块块的肌肉,着迷得恨不能扑上去咬一口。但那时她是不会那么冲动的,心里痒痒也只能想想而已。但他们结婚后,宫晓可就不管那一套了,扑上去咬住程戬就不撒口,非得咬出两排深深的牙痕不可。程戬疼得哎哟哟地叫唤,说你老人家不愧是属狗的,就会咬人。宫晓也以属狗为荣,反驳说属狗的忠诚,始终如一,要不我怎么会死心塌地的像狗一样伺候你小子呢!

  程戬光着上身,看着自己的肚子,突然问宫晓:“小姑,你听说过金钟罩铁布衫那种功夫吗?“

  宫晓答道:“电影上见过。会那种功夫的刀枪不入,也不怕拳打脚踢。“

  “小姑,我也会那种功夫。“程戬有些傲然和沾沾自喜的口气说道。

  “你就吹吧!就你那花拳绣腿唬唬人还行,动真格的也许要丢大人。“宫晓撇嘴讽刺道。

  “你老人家不要小看人。这个金钟罩铁布衫是一门功夫,内外家门派都有;我练的大成拳里也有。“程戬怕宫晓不相信,又道:“你要是不相信,可以用拳或脚狠命地打我的肚子,我不会疼的。“

  “我怕把你的屎打出来——最后还得我洗衣服,那不是自找晦气吗?“宫晓讽刺着拒绝。

  程戬把宫晓的手拉到他的肚皮前,说道:“真把屎打出来我自己洗中不?——来吧,没事滴!就你老人家这点劲,还能伤得到我?“

  “这可是你说的!有了毛病可不能赖我!“宫晓说着就捋起来袖子。她也想看看程戬是不是在吹牛,就试着轻轻地打程戬的肚子,到后来呀嘿着使出吃奶的劲用尽全力踢打,程戬就是安然无恙。而且程戬的肚子一会儿硬如铁,一会儿又软如棉,变化无常。宫晓颇为好奇问道“小戬,你真会金钟罩铁布衫呀?“

  “那当然!“程戬得意洋洋地接道。

  于是程戬就给宫晓讲武学方面的事情;也是一套一套的。宫晓当然是记不住他讲的那些东西,只是记得个大概,但那也蛮长见识的。

  (本章完):,,,85982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