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作者:金堤      更新:2022-10-24 10:19      字数:4726
  程戬到烟草公司上班后,如果不在批发部值班,回来后都是先去宫晓那里。如果宫晓还没下课,就自己开门进去,随手拿起一本书躺到床上看书。待宫晓下班后,进到屋里一看程戬正翘着二郎腿摇晃着看书;满屋子飘荡的都是程戬的臭脚丫子味。

  宫晓一边打开窗户,一边训斥道:“你的鞋几天没刷了?要把人熏死了!“

  程戬装作没听见,并不作答,依旧躺着不动。

  宫晓就过来看他的鞋子,如果该刷就拿出去刷洗;还不脏的话,就拿到外面的窗台上晾晒。

  宫晓爱干净,几乎有洁癖,容不得程戬身上有任何的异味。只要她闻着程戬有一丝杂味,就会逼着他把身上所有的衣服全脱下来。

  程戬有时心里不想洗,就抱怨说这不挺干净嘛,衣服没穿坏都被你老人家洗坏了。但他反对无效,还是必须听宫晓的。只得把外面的衣服一脱,随手撩给宫晓;如果要换内裤,他就对宫晓说:“小姑,扭过脸去,不准看我啊!“宫晓则一边扭头,一边说着:“你那丑样,谁稀罕看你。“

  衣服都换好后,宫晓就去外面洗涤。

  程戬的很多衣服都放在宫晓那里,为的就是换洗方便。几年了,都是这样。从他们认识到现在屈指算起,已经有七年时间了,宫晓也给他洗了七年衣服。一个是理所当然的付出,一个是心安理得的享受。谁也没觉着有什么不对,有什么别扭。就是程戬和高雅欣谈恋爱那两年,也都是宫晓给他洗衣服,打理她的一切。一切都成了习惯,不这样做反而不习惯。

  宫晓洗好衣服回了屋,如果愿意做饭,就去做饭。吃过饭后要么一个人坐在床上打毛衣,一个人看书,到了八九点钟,程戬就会突然说道:“小姑,我该回去睡啦。“然后起身骑着自行车回有机化工厂的集体宿舍睡觉。

  但大多饭后时间他们都是在校园内的操场上、树林内散步;闲聊些感兴趣的话题。

  如果宫晓不想做饭了,他们就去学校外面的地摊上吃。喝酒闲聊的时候,宫晓也最喜欢坐在程戬的对面静静地看着他,默不作声地听他口若悬河吹牛一样的海侃。

  他们的生活就这样平平常常地过着,看日子一天天的流走,无大的波澜,也无什么激动人心的大收获。

  程戬都二十六了,恋爱上屡战屡败,就是一直找不着对象,感情生活失败透顶;宫晓是不想找对象,讨厌别人向她说相亲、找人生的另一半的话题。

  以宫晓的姿色,仙女一样的姿容,有着不错的工作,还有着令人艳羡的收入,找条件出色的对象那是再轻易不过。但她就不找。程戬说你老人家这么优越的自然条件,这么艳丽的花朵,这么优雅高贵典雅滋腻的容颜,白白浪费美好的青春,为什么就不找对象呢?真让人费解。

  宫晓总是笑笑说等你找着了对象结了婚,再说我自己的事。你小姑我这么优秀漂亮,还怕会剩在家里不成?我还想多过几年清闲自在的日子,以后再说感情的事。

  程戬一听,感觉也有一定的道理。说你老人家条件这么出众,万里挑一,不是真正的金龟婿还真难入你的法眼。你不找也好;不然我还没找到对象,你如早早地结了婚,成了人家的人,我该去依靠谁呢?——小姑,你老人家可得上紧着给我找对象呀!

  宫晓笑骂他道:“我都给你介绍几个了?你小子就是大笨蛋,连一个也没抓住。怪谁呀?——我现在手里没有资源,正在上赶着帮你物色着呢,别急,耐心等待。“

  唉——怎么说程戬的相亲过程呢!他现在已对相亲有了流程式的麻痹,三次五次的相亲失败还在他心里留下些许的遗憾,七次八次的连环失败,已使他对千篇一律的相亲极其厌烦——他几乎已对找对象失去了应有的兴奋和迫切的愿望。

  在和女孩见面的过程中,程戬要么极少讲话,只是例行回答人家的一些问话;要么他就滔滔不绝云天雾地的自吹自擂一番,把自己吹嘘得无所不能,就是一个等着发迹待人发掘的明日之星。

  他口若悬河不着边际的过度夸张和不切实际的言语,往往被务实女孩们嗤之以鼻。人家嘴角蔑视的微笑下就把他给毙掉了。稍有点正常思维的女孩都会想到程戬所在的破厂子已经快彻底地完蛋了,他还在牛皮哄哄地说着天方夜谭一样的故事,好好笑耶!

  程戬就在这在一次次的相亲过程中,错失了很多起码他看着漂亮无比又靓丽闪眼的姑娘。

  他最烦有的女孩问他收入如何工资多少、房车有无、未来打算等等最现实的问题。一听这话,他心里直骂:老子要是有房有车钞票多多,还会如此困窘难堪地招摇显眼着来相亲?开车在大街上随便一转悠,勾搭个美女算个球事?这小娘们——不,小女孩——问话简直是不识时务,哪壶不开提哪壶,净让老子抹不开脸!同样,这样的相亲照例是毫无异议的失败。

  别人好心好意甚至不厌其烦地给他找媳妇解决人生难题,程戬不能不领情,不能说败兴的话,必须得积极参与。无非就是一趟失败的流程嘛,全当去和小妞做了一次没有实际意义的交流;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个星期天,程戬从宫晓那里吃过午饭回到有机化工厂的住处,睡过一觉起来,突然想到牙膏没有了,就骑起自行车去街上的商店里买牙膏。

  他在街上正悠哉悠哉慢慢腾腾地骑车前行,忽然看到有机化工厂的车间主任,也是他的师傅吴天鹤,正骑着自行车向他迎面而来。还没等他打招呼,吴天鹤也瞅见了程戬,就急着对程戬说道:“小戬,我正要去宿舍找你呢,你竟来了。——我给你介绍了个对象,走!快相亲去。“

  程戬虽去了烟草局上班,但他只是烟草局的临时工,他的户口关系仍还在新阳有机化工厂里。严格意义上讲,他还是有机化工厂的人;要不他怎么还住在化工厂的宿舍内呢。

  吴天鹤是他进入有机化工厂后带他的师傅,所以他们的关系很好;程戬也非常敬重这个有能力的师傅。工厂停业后,吴天鹤与程戬都留守着看场子;但他年纪大了,不想出去找别的活干,只想在厂里熬个退休。所以依旧在厂里无所事事地混着日月。他以前也给程戬介绍过两个对象,但都没成功;可他心里还一直牵挂着自己徒弟的终身大事,这不物色到了合适的女孩,就趁星期天程戬在县城,抓紧找他相亲去;谁知在大街上碰了个正着。

  “这个女孩是我关系非常要好的一朋友家的孩子,刚从新阳卫校毕业,才去县第二人民医院工作。她父母让我给她物色好的青年小伙,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你。——走吧,别愣着啦,抓紧行动!“

  吴天鹤见程戬愣在那里,进一步解释着,并催促他上紧点。

  程戬看了一下自己的穿戴,哑然失笑:“吴师傅,我这样的造型去相亲,不被人打出来才怪呢。“

  他现在穿拖鞋,着大裤衩,一件体恤衫,完全一副吊儿郎当的懒汉装束。这种模样去相亲,不让人笑掉大牙才怪呢!

  吴天鹤说道:“没事!我和他家关系非同一般,你穿什么去都是无所谓的事情。他们找女婿看的是人,不是看你的穿着打扮;穿得再光鲜,罩着一个草包笨蛋肚子有啥球用?——你回去换衣裳又得让我多等你半个小时。没那必要。“

  程戬心说你不讲究我才不讲究呢!再说能不能成功还是两码子事;或是那小妞长得猪不吃狗不啃一点也对不起观众,我也不敢和人家谈呀!那咱就随随便便地去呗。估计看着吴师傅的面子,那家人纵是恼羞成怒,心里极其愤慨不乐意,也不会当场把自己赶出来。

  吴天鹤对程戬衣着的不以为意,程戬对自己穿戴的无所谓,以这样的造型参加一个还算正式的活动——找老婆不是人生特大事吗?很严肃的事情嘛。——理所当然,这事又成了程戬人生中最经典的滑稽笑料之一。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还是有人会时不时地拿这个故事来取笑程戬。

  吴天鹤给程戬说的对象家就在城关,是个城中村。不大工夫,他们就到了那里。等进了门,与那女孩的父母略略寒暄了几句,这时一个清新靓丽的年轻女孩进了屋,吴天鹤忙向程戬介绍:“小戬,这就是菲菲,你们到里屋谈一下吧。“

  程戬朝那女孩点点头,微笑一下,也就随那女孩进了里屋。

  留在外间的吴天鹤是连吹带夸地把程戬在刘菲菲父母面前介绍了一番。

  刘菲菲的爸爸没提什么意见;不过她妈妈倒是埋怨似的对吴天鹤说道:“你说这小伙子也太随意了吧?相亲竟穿成这样!一点儿也不讲究,太不像话了。我看不行!而且他长得还黑不溜秋的,与我那白皙娇嫩的女儿一点也不般配。“

  吴天鹤一听,忙说嫂子你不知道情况,小戬今天穿成这样是事出有因。他先前也不知道我给他介绍对象;他要上街买东西,被我碰上,就把他硬拉了过来。他也说这样的穿着来相亲不合适,说换了衣服再来。我一想咱两家啥关系呀?好得还用说吗?菲菲就是我的闺女——自己女儿找对象还用看对方的外表吗?咱看的是人品、能力、才华,而不是一些外在的东西。小戬这人我最了解,干工作踏实认真,待人和气,能力又超强。要不他怎么上班一个星期就当了带班长呢!再后来当工段长,又升成调度长和车间副主任;我这个车间主任只仅仅比他大半级。你想一个人如果不出色,刚上班半年能达到这种地步吗?这要不是我们的厂子出了问题,那个刚上马的新车间正准备调他去当车间主任呢!要是我们的厂子正常开工的话,现在小戬当车间主任已是板上钉钉、不容置疑的事情。厂子虽然不行了,但小戬有本事呀,去了烟草局上班。他虽然在那里是个临时工,但却是局长眼中的红人,头一年就被评上了先进。小戬有文化,能力强;人又好,胸怀坦荡,更有容人之量,将来肯定能成大器的!嫂子,咱家找女婿找的是人呀还是找穿着光鲜而实际是个笨蛋的人?你别犯傻昏了头,非得舍本逐末,要椟弃珠。至于程戬长相黑,那也是有原因的,他以前可不是这样。主要是他现在每天顶着日头东奔西跑风吹日晒的干工作,能不黑吗?黑是劳动人民的本色,黑是勤劳的象征。是吧?

  程戬长得黑是天生的,吴天鹤是知道的。他夸奖起来就不管黑天白地的胡乱吹嘘一气,那是也把程戬的缺陷当做优势来忽悠刘菲菲的父母。

  吴天鹤特能说,向来就有把死人说成活人的本事,就刘菲菲爸妈那点普通人的见识标准,那是被他忽悠得频频点头赞同。

  吴天鹤接着侃侃而谈:嫂子,我这是为咱家着想啊!你们俩口子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你说如果嫁给了县城里的人家,咱女儿结了婚还能在家里住?我看不可能!人家都有住不完的房子,哪还有住娘家的道理!就是住在同一个县城里,回娘家的日子也是屈指可数,一年中也是见那么有限的几次。再说孩子们都忙各自的工作和生活,哪有闲暇时间常来这里看望你们。是不是?但是嫁给程戬那就不一样了。他家离县城五六十里,他在县城工作,户口关系又在县城,却还买不起房子,等他们结了婚,也只能住在咱家。你们说说,那不就是你们的一个儿子吗?你们是既有了女儿又有了儿子,两全其美的好事呀!咱家岂不成了别人艳羡的美满家庭?纵是程戬和菲菲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回他老家住上几天,但一年中至少有三百六十天住在咱家,陪伴着你们两人。你们说说是不是沾了天大的便宜?那等于是半道拾了个儿子啊!小戬这人重感情,讲情义,你们老两口如掏心窝子的对他好,他这人就会倾自己的所有报答你们。他不是忘恩负义之人,那是有恩必报,而且报答得彻底,绝对会让你们二人感到由衷的幸福!这样一个优秀又有着无限潜力的好青年,我不说给咱家闺女,还说给外人吗?那我对得起你们吗?

  吴天鹤一通设身处地的大话,只喜得刘菲菲的爸妈眉开眼笑,连连称是。不住劲地说还是天鹤兄弟够意思,想的周到,把话都说到我们心里去了。

  刘菲菲的妈妈一下子改变了原来的态度,开始喜欢程戬了,就不住劲地扭头直瞅在里屋正和女儿说话的程戬。那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好看。不管女儿看没看上程戬,自己倒是先看上了。

  程戬在里屋和刘菲菲说了很长时间的话,了解了她的一些情况。总之与吴天鹤在路上讲的差不多:她从新阳卫校毕业后,找关系到新阳第二人民医院当了护士。程戬则滔滔不绝云天雾地的把自己自我介绍了一番,毋宁说自我吹嘘了一番。程戬就这样,见了漂亮女孩就好大讲特讲,那是卫星上天、蛟龙入海、天文地理的周东扯西,他可不管对方听不听或者懂不懂,先卖弄风骚自吹自擂一下再说,以显示自己博学多才,博古通今。

  刘菲菲则话语很少,净听程戬吹牛逼了。

  (本章完):,,,85982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