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不喜欢裹小脚的女人
作者:宫堡鸡丁      更新:2022-05-13 22:39      字数:3689
  王立不喜欢裹小脚女人,更不希望“秦淮七绝”和朱徽娖被裹成小脚,却又有心无力!

  因为,“秦淮七绝”至今没有出现,也不知她们身在何处!

  朱徽娖身居皇宫,由周皇后悉心照料,她是否会裹小脚,由不得自己决定!

  此时此刻,也没有权力和立场去反对!

  在王立看来,从南宋至现在的明末,女子裹脚之风能够盛行,是源于文人雅士的病态喜好!

  就如宋代苏轼的《菩萨蛮》、明代唐寅的《咏纤足俳歌》,将裹脚女子的病态美推崇到了极至!

  在这种风气下,如果没有裹小脚的女子,几乎很难嫁得出去!

  但,王立又很好奇!

  为何赵倩、柳如嫣没有裹小脚?

  这个问题,仿佛戳到了柳如嫣的痛处!

  让她难以启齿!

  将大脚藏得严严实实,低声说道:“妾身没有纤足,只因父母早亡,自幼就寄养在二叔家里;

  二婶本就体弱多病,二叔死后,家里更是穷得揭不开锅,哪有条件给妾身裹足啊!”

  “我去!小脚有什么好的?路都走不稳!

  要是八旗兵打过来,那些裹了小脚的女人,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嘛,你应该庆幸才对!”

  王立的安慰,没能消除柳如嫣的遗憾!

  直到现在,她仍然以“纤足”为美,以大脚为耻!

  没办法!

  几百年来,“纤足为美”,“三寸金莲”的认识根深蒂固,早就烙在每个人的心里!

  不可能说变就变!

  问及赵倩没有缠足的原因,柳如嫣摇了摇头。

  这个时代,足部是女人的隐私,人人避之不及!

  她不可能打听别人的隐私!

  若想知道,只有问赵倩本人了!

  “其实,每个女子都希望自己是“三寸金莲”,却往往事与愿违!

  只有家境良好、母亲或祖母尚在的女子,才会特意挑选八月二十四的这天,给家中的女娃第一次缠足!

  就如二婶家里,穷得都揭不开锅了,哪有钱买裹布和睡鞋?”

  稍细一想,柳如嫣的话不无道理!

  若要裹足,最佳的起始年纪,是在四岁左右。

  这一裹,就要裹好几年!

  长年的打理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正所谓“小脚一双,眼泪一缸”!

  对家境贫寒的女子来说,没能裹成三寸金莲,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不,在这个时代,这不是幸运!

  这样的女子,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嫁人,一辈子都无法抬起头!

  这么一想,北方的蒙古女人和女真女人,她们才是最幸运的!

  想起没有裹足的海兰珠,想起没有裹足的叶赫那拉什么舒,又想起了柳如嫣想买的那个小娃!

  “对了,那个叫杨爱的小女娃,她有没有裹足?”

  “没有!”

  柳如嫣的回答非常肯定:“妾身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吴江的“归家院”;

  在这之前,她应该被转卖过许多次;

  她虽然长得俊俏,但买走她的各个老鸨,都想着转手挣快钱,不可能用几年的时间给她裹脚!”

  王立点点头,继续问道:“她被逸香楼买走之后,苏姑姑会不会帮她裹小脚?

  看得出来,苏姑姑很想把她培养成花魁哦!

  不会,连这点钱都舍不得吧?”

  “不,也不会!”柳如嫣摇摇头,非常肯定地说道:“因为,她的虚岁已经十五,早就过了裹脚的最佳年纪!

  而且,逸香楼是勾栏,又不是娼妓院!

  苏姑姑给她的定位是歌妓,不是娼妓!

  所以,她更不需要裹小脚了!”

  哦,对啊,杨爱那小娃不是娼妓!

  又一个幸运的女娃!

  好像,从教坊司出来的歌妓、舞妓和乐妓,也没几个裹小脚的嘛!

  这么说来,定位高端的青楼,确实与坊间的娼妓院不一样!

  只希望,教坊司和坊间青楼出身的“秦淮七绝”,也能这般幸运!

  可是,皇宫里的朱徽娖,她又咋办?

  按照宫里人的脾性,必会给她裹成“精美”的三寸金莲!

  必须得想个办法阻止!

  可是,又从何阻止?

  据说,历史上清军入关之后,顺治皇帝曾颁布禁令:凡裹脚女子入宫者,处以斩刑。

  几年后,顺治皇帝再颁禁令:凡抗旨裹脚者,其父或夫杖八十,放逐三千里。

  后来的康熙皇帝也多次重申禁令,却没能阻止坊间女子的裹脚之风!

  反而,很多旗人女子也学着汉人女子的模样,偷偷裹起了小脚!

  没办法!

  这个时代,就是推崇三寸金莲!

  特别是《金瓶梅》,以及诸多病态的文人墨客!

  没办法!

  这个时代的裹小脚,就跟后世的割双眼皮、隆鼻、抽脂瘦腰一样!

  已经成了一种审美文化!

  凭自己的一人之力,与整个社会普遍认同的审美观对抗,无疑是徒劳无功!

  没有办法,只能慢慢想办法!

  别人我管不着!

  至少,朱徽娖不能裹小脚!

  还好,她刚满周岁,应该还在蹒跚学步!

  还有的是时间!

  ……

  在孙元化看来,自己必死无疑!

  回京之前,他连遗书都写好了!

  估计家里人,已经备好了棺木!

  却没想到,在西厂北镇抚司的诏狱中呆了几天,既没人过来审讯,更没人动刑!

  几天后,还换了身干净衣服,被锦衣卫带往绣春楼!

  早就听说西厂的审讯方式特别,却没见过如此奇怪的审讯!

  其实,没什么好隐瞒的!

  你们不必浪费时间,想问什么尽管开口!

  你们不用动刑,更不需要美人计,我全都招供!

  只求一个痛快!

  “巡抚大人,你可知罪?”

  王立举起酒碗,云淡风轻。

  孙元化没敢举碗,咽了口口水,低声叹道:“犯官知罪,知罪!

  早就有人提醒过我,山东兵与辽东兵不睦;

  也有人提醒过我,孔有德与耿仲明二人,绝不能托以大任!

  这些提醒,我都没放在心上!

  孔贼叛乱之初,我不该心存侥幸!

  更不该让余大成按兵不动!

  孔贼坐大,皆我之过!

  余大成是被我所累,张大可也是因我而死!

  十几座城池失陷,十几万百姓流离失所,大批的士卒战死或投贼,大批的粮草军饷被夺,皆是我之过失!

  犯官,全都认罪!

  还请厂公向皇上求情,赦免麾下所有将领!

  他们都是奉命而行!

  还请皇上不要怪罪他们!”

  孙元化毫无隐瞒,自己揽下了所有罪责。

  只求一个痛快!

  然而,王立却淡淡一笑,摇了摇头:“你的罪责,本厂公自会查明!

  但,你还有一条最大的过失!

  你可知道?”

  王立的问话,孙元化自然是一脸懵逼。

  细想之后,沉着应道:“犯官没有隐瞒!犯官实在不明!若真有其他罪责,还请厂公明示!”

  “巡抚大人,你辜负了恩师徐光启的期待,辜负了孙阁老的信任!

  直到现在,你都没有造出红夷大炮!

  这,难道不是重大过失?”

  面对指责,孙元化本想拒绝招认。

  细想之后,却又默认了。

  厂公的指责,其实也没错!

  自己崇尚西学,信仰天主教,皆是受到徐光启的影响!

  研究红夷大炮,确实受了徐光启的指点!

  自己与徐光启,确实是亦师亦友!

  崇祯元年,自己能够复出,确实是受袁崇焕的引荐;

  后来升任“兵部司务”,能够筑台造炮,确实是受了孙承宗的举荐!

  这些都没说错!

  但是,要造红夷大炮,除了有专业的铸炮师,还需要足够的银子,以及多个部门的紧密配合!

  然而,别说是银子,连个铸铁工坊都没有!

  怎么造大炮?

  升任登莱巡抚的一年多时间,没能造出红夷大炮,这是事实!

  但,也有一定客观原因!

  罢了,罢了!

  那么多的死罪都认了,多一条也无所谓!

  桌上的酒,一饮而尽。

  正要夹菜,这才发现不对劲儿!

  这不是“断头酒”和“断头饭”么?

  怎么厂公也在吃?

  疑惑中,王立又是呵呵一笑:“巡抚大人,眼前有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不知,你想不想要?”

  呵!

  戴罪立功?

  这可能么?

  若能判个斩刑,不被凌迟处死,已经是烧高香了!

  “厂公,我能说的都说了!

  能认的罪都认了!

  只希望,厂公和皇上能大发慈悲,别将我家中的女眷送往教坊司!”

  “可以!我给你两年时间,给你足够的铸铁、火药和银子,再给你足够的铸炮师!

  如果,你能在两年之内造出我想要的大炮,一切都好说!

  如果……造不出大炮,那么……”

  王立没有说下去。

  看得出来,孙元化的脑袋已经懵了!

  不论再说什么,他也听不见!

  既然目的已经达到,再说就是废话了!

  刚走出房门,李高赶紧迎上来。

  “厂公,属下查过了:从南宋至现在,皇宫里的公主都是四五岁缠足;

  历朝的皇后和各级嫔妃,基本都是三寸金莲!”

  “我去!什么叫“基本都是”?难道还有例外的?”

  “有,还真有例外的!

  太祖皇帝的马皇后,就没有缠足!

  据史官所说,马皇后幼时父母早亡,孤苦伶仃,被郭子兴收为养女,错过了缠足的最佳年纪;

  所以,马皇后确实没有缠足!

  被封皇后之后,马皇后总是穿着修长的衣裙,生怕自己的大脚扫了皇家的颜面!”

  “你确定?”

  “确定!”

  李高十足的肯定,王立实在失望!

  细细一想,好像有点印象!

  对啊,著名的“大脚皇后”啊!

  就是因为她的谏言,普通百姓的女子在出嫁时,可以穿着皇后的专用礼服——凤冠霞帔!

  差点把她给忘了!

  唉!

  没戏了!

  还指望着,找个没有缠足的公主或嫔妃之事例,说服周皇后不要给朱徽娖缠足。

  这条路,估计是走不通了!

  确实没办法!

  这个时代,上至皇室宗亲,下至平民百姓,都以“三寸金莲”为美,都以正常的“大脚”为耻!

  唉!

  人家裹小脚,是在追求“美”的权利呢!

  这种美,真的欣赏不来!

  不过嘛,“错过最佳年纪”就不能裹小脚,确实是个好办法!

  简单粗暴,非常有效!

  等到时机成熟,咱就用这招!

  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