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作者:银八      更新:2022-02-23 06:45      字数:3845
  方婧下午给周涞发视频的时候,周涞正在衣帽间找衣服。

  满满一个衣帽间的衣服,可周涞愣是没有找到一套符合自己心目中的着装。倒不是衣服不好看,而是她纠结这些衣服适不适合。

  方婧说:“我今天回来哦,约不约?”

  “不约,我已经有约了。”

  方婧以为周涞是去参加什么聚会,说:“你身上这套就很不错啊。”

  周涞走到镜子前看了看。

  她身上是一件过臀部的套头卫衣,下半身是一条紧身打底裤,这样的穿搭特别考验腿型,但周涞的腿型很好看,笔直且修长。如果是夏天的话,这双腿的优势更加明显。可现在到底是大冬天,外面气温不到十度,她光个腿去约会未免也太刻意了点。

  方婧说:“下面搭个短靴,妥妥女大学生的样子啊!”

  周涞被“女大学生”这几个字打动,当场决定就穿这套。

  方婧笑了:“参加啥聚会啊?都是网红吗?”

  周涞直接扔出一个重磅炸弹:“我要跟林斯逸约会。”

  视频那头正在喝奶茶的方婧一口喷了出来:“周涞!什么情况啊!快从实招来!”

  周涞说,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呗。

  就目前而言,她特别满意林斯逸。但是两人之间相处毕竟不多,不知道今晚这顿晚餐过后会不会有什么变数。

  周涞这个人特别挑剔,男人长得好看在她这里只是入门级别的第一道关卡,长得再好看,跟她性格不搭,那她也不会委屈了自己。

  她是手控、声控、颜控……很多很多控。

  方婧说:“我听邵威提过,他这个师兄那叫一个清心寡欲,跟唐僧似的,周围一堆美女妖精围着,他还能自顾自写论文,完全不受影响。”

  “他挺可爱的。”周涞评价。

  方婧仔细想了想,无法将可爱两个字和林斯逸放在一块儿。

  既然是第一次约会,方婧建议周涞:“你这穿得有点多了啊,包裹得那么严实,还怎么勾引人?”

  周涞不赞同:“这你就肤浅了吧。”

  “什么我肤浅,男人都是视觉动物。”

  周涞轻哼:“你见过唐僧被哪个妖精勾引走了吗?”

  方婧想想也是。

  其实上次不是方婧第一次在酒吧里见林斯逸,有一次邵威约林斯逸在咖啡馆里请教一些装修意见的时候,当时方婧也在。

  那时候方婧得知林斯逸并不是学室内设计,还数落邵威到底会不会办事。

  可见过林斯逸之后,方婧才知道自己过于肤浅。

  第一次见林斯逸,这个人给方婧的感觉有些高不可攀,倒不是说他这个人傲,而是他这个谦逊又有礼貌,一看就是非常有教养的人,谈吐举止会让人肃然起敬。

  很多时候林斯逸都是在仔细聆听邵威的疑惑,他从不会唐突地打断对方急于发表自己的观点,而是在最后娓娓道来,一句话便一针见血。

  林斯逸懂的东西很多很多,他本人就像是一本百科全书。

  后来方婧问邵威:“你这个师兄家庭条件是不是特别牛逼?”

  邵威摇摇头:“还真不是,师兄的家庭条件挺一般的。”

  方婧有些意外,因为林斯逸给她的感觉完全没有拘谨感。

  叛逆的富二代方婧见得也多,书香门第出身的方婧接触过的人也不少,但林斯逸真的很特别。当然,外型也给林斯逸加了不少分,谁能想到,一个学霸还能长得如此帅气端正?颜值半点不输给娱乐圈的那些小鲜肉。

  已经下午三点了,周涞着急地对方婧说:“来不及跟你多说了,我还要化妆呢,得早点出门。”

  “行,那就祝你早点吃到唐僧肉。”

  “滚滚滚。”

  忙活半天,谁成想周涞到底还是迟到了。

  约定的时间在晚上五点,在进校门口的第一颗银杏树下见面。但周涞磨磨蹭蹭,最后匆匆忙忙戴上一顶针织帽,自己开车到z大。

  上次来z大东门的时候看到很多小吃,周涞说想尝试尝试。

  周涞大学毕业也有好些年了,以前在校的时候就很喜欢吃校门口的小吃。不过她对于学生时代的回忆不怎么美好,顺带对自己的母校也没有太多情感。

  学生的口味一向都是很刁钻的,校门口的小吃是经过成千上万的学生品鉴,只有味道好的,才能生存下来。

  如果有哪家店在校门口开了几十年,那么这家店无疑就是精品店。

  林斯逸说还真有这样的店。

  十几年前东门有一家流动的早餐铺,因为深受学生的喜爱,老板干脆就在东门租了个店铺,一租就是十几年。另外还有一家特色的粥铺,如果不早点去占位置,那基本上只能端着粥在外面吃。

  诸如此类,还有不少。

  林斯逸平时很少在校外用餐,但听说周涞想吃,他中午特地去踩过点,甚至还问了身边的几个吃货,确定了哪几家店是最值得光顾,一一记在了心里。

  因为周涞,林斯逸今天的原定计划全部推翻。

  换成以往,他会清晨起床绕校操场慢跑五公里,接着再去图书馆看会儿书。下午的时间他会骑着自己的山地车到郊

  区去逛一圈看看郊区的农作物,如果回校的时间太晚,他干脆在外面简单解决一顿。

  骑自行车大概是林斯逸最大的消遣之一。骑行比走路快,但比乘车慢,可以让人更好地去观察这个城市。他手头的那辆山地车刚购入不过一年,之前有一辆二手的山地车已经寿终就寝。那辆二手山地车陪伴林斯逸度过了整个本科时间,也方便他外出去兼职,省下了不少路费。

  除此之外,林斯逸也喜欢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会接触篮球纯粹也是身高优势,他一米八八的大高个,难免会被同学拉去球场做个伴,一来二往的也就习惯去打球。

  下午林斯逸花了两个小时打球。

  大冬天的,穿着单薄的他衣衫湿透,连发梢都被全部浸湿。他今天打得有点狠,另外一队的几个被虐惨,谄媚求饶:“学长!手下留情啊!”

  结束后,林斯逸双手撑在膝盖上,微微弓着身子,额角的汗水滴落。

  他喘息着,胸腔起伏,浑身上下满满的荷尔蒙气息。

  好友商之尧临走前拍了拍林斯逸的肩膀,笑得有些意味不明:“你小子,今天过于反常。”

  林斯逸没有反驳。

  事实上,从昨天开始,他就很反常。

  读书这些年,林斯逸的作息并不算特别有规律,有时候他会忙到凌晨四五点,再补眠到中午。他知道这种习惯并不好,所以尽量避免发生。这两年时间里,他几乎每天都是准时十一点钟上床睡觉。

  可昨晚他失眠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干脆起床写坐在书桌前论文,一夜到天明。

  周涞并没有迟到太久,她停好自己那辆粉红色的跑车之后去寻找林斯逸,发现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就坐在一颗银杏树下面。

  今年的冬天来得迟,银杏叶黄得也迟,现在树叶刚刚落了满地。金黄的树叶铺在地面上,跟一幅画似的,美不胜收。

  林斯逸打完篮球后他回去洗了个澡,再来便从寝室里出来等待周涞的到来。他坐在椅子上,双腿敞着,双手的手肘搭在膝盖上,微微弓着身子,手上在折着银杏树叶。

  林斯逸的人生里,似乎总有那么一大段的时光在静默,在等待。

  他习以为常。

  周涞就这么远远站着,欣赏了一会儿林斯逸的“美貌”。

  林斯逸一袭黑衣灰裤,如同少年般,增添了一抹不同的色彩。他垂着头,修剪整齐的发尾利落流畅,后颈的皮肤凝白。

  这人外型过于引人瞩目,不止是周涞,路过的女孩子总会下意识多看几眼。但林斯逸似乎早已经习惯,对于别人的注视视若无睹。

  周涞注意到,林斯逸的手上似乎还拿着什么东西,她悄悄绕到他的身后,作势要吓他。没成想,却见他身旁摆放着好几朵由银杏落叶制成的干花。

  而林斯逸这会儿还沉浸在手上的那朵干花制作中,根本没有注意到周涞的到来。

  周涞并不客气,一把拿起地上的那几朵干花,仔细端详。这些纯手工制成的银杏叶花花型饱满,似是一朵绽放的玫瑰。

  见多了新鲜的花朵,由树叶制成的反倒稀罕,与众不同。

  周涞惊呼:“没想到银杏叶还能做成花啊!”

  林斯逸转过身来,有些意外地局促:“你来了。”

  周涞手捧着那几朵银杏叶做的玫瑰花在林斯逸的面前:“讲真,你怎么那么心灵手巧啊?”

  上次他送的那个小猫咪手办她喜欢得不行。

  林斯逸说这不过是他无聊打发一下时间罢了。

  他其实很早就出门了,在这里等了有一个多小时。心里紧张,便通过这种方式来缓解压力。但依旧做得十分细致。。

  林斯逸作势要从周涞手里拿走花,被周涞拦下。

  周涞问:“你做这个不是送给我的吗?”

  林斯逸诚实地摇头:“这个不好看。”

  “明明就好好看啊。”周涞数了数,一共有九朵。她让林斯逸把他手上的那朵也给她,这样就十全十美了。

  犹豫了一会儿,林斯逸最终还是将自己手上的那朵银杏叶花做完递给周涞。

  周涞看着林斯逸露出的双手手腕,知道他没有戴她送的手镯。她一下子就有小情绪了,一把抓住林斯逸的手腕质问:“为什么不戴我送给你的手镯啊?”

  林斯逸看着她箍他的小手,诚实地说手镯被他收起来了。

  周涞轻哼一声:“骗人!不是说很喜欢的吗?”

  “喜欢的。”林斯逸急急地说,“我只是怕弄坏。”

  “坏了就坏了呗,我再买一个给你。”

  那个手镯款式周涞挺喜欢,对她来说也不是什么昂贵的东西。上次林斯逸送了她那么精致的一个手办,做工和工艺丝毫比不她家摆放的那排天价手办差。

  而周涞之所以会送这个手镯,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感谢林斯逸给她当模特的事情。

  现在满意的男模可太难找了,而且都是天价。

  “下次见面,你必须要戴。”周涞霸道要求。

  林斯逸顿了一顿,勾起唇角说:“好。”

  因为她说下一次见面,他的心里忽然变得很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开心的林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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