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4 章
作者:三春景      更新:2022-04-12 15:03      字数:3526
  《丁香传》展开了一个此前大家都不曾了解的世界。

  看上去美的浑然天成的名妓花魁, 其实都是精心雕琢的结果。一步步打磨, 磨碎了血肉, 磨碎了骨头, 最后才成为了客人们看到的样子。她们文采不输于有大家教导的大家闺秀?这是当然的,人家不过是兴趣使然,她们却是要以此谋生的!

  这个时候这部一种隐隐约约的杀气已经透露出来了,即使连翘还没有点名这部‘职场戏’的核心——那种秦楼楚馆中时时刻刻紧绷着的气氛, 每一个女孩子都在艰难求生, 在这个过程她们当然可以击倒任何一个阻拦了她们的人。

  包括与自己竞争的同行,也包括客人们!

  只能说后面会进行的杀伐果断, 是一开始早就埋下伏笔了的!

  交代完这些小女孩的训练之后, 开启了时光跳跃大法。下一回文字, 女主人公丁香已经从一个小小女童成长为豆蔻少女了正是少女怀春的时候。

  在连翘的笔下, 丁香与贵族少年相恋写的极尽唯美——感谢《鸳鸯蝴蝶剑》,她写言情桥段的能力确实与日俱增!早就不是当年那种菜鸡了。而当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 在现代时看过的言情全都会成为她的养料。

  当然不是要照搬那些, 但是那些经久不衰, 甚至已经烂大街、被人嫌弃的桥段, 这个时候用上都是极好的。第一个用红苹果形容姑娘脸蛋的人是天才,以前没有经历过这种桥段,读者初初接触,佷容易就会被打动。

  这就好比湾湾的偶像剧刚刚进入国内市场的时候,少女们迷的不要不要的,一心沉浸在王子和灰姑娘的爱情通话美梦不愿意醒。但是时间拨动个十来年再看, 湾湾的偶像剧乏人问津,那种模式的偶像剧只会成为广大读者吐槽的对象,唯一的价值是养活一大批段子手和up主。

  连翘将这个故事缓缓道来。

  身份低贱,在章台长大的雏妓,美丽纯洁、聪慧机敏或者说,除了身份,她无比完美,正是大众审美中的‘女神’。

  身份高贵,在大家族长大贵族青年,勇敢单纯,温柔坚定应该说他是完美的,而他最大的不完美正是来自他的完美。如果他没有那么完美,譬如出身贫贱,那么她或许还有可能与他有情人终成眷属。如果他品德上面有问题,并不是个好人,那么也还好,这样丁香是不会爱他的。

  如果不爱他,那么这个故事也就不会有之后那么悲伤的后续了。

  有的时候,遇见好人,也不一定是好事。

  他们的初遇是始于一次英雄救美,女主是那个英雄——误入章台的正直青年,简直就是小肥羊掉进了狼窝!而女主呢,她从章台建成开始就住在这里了,这里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没有她不知道的,她无比熟悉这里的生存法则。

  于是她又是使诈又是示弱,最后还加上了吓唬,总算是将‘小肥羊’救了回来。

  贵族青年过去的岁月里最常见的是严肃恭谨,就算是后宅里母亲养的彩色鹦鹉也像是覆盖着一层黑纱。直到见到这样一个女孩子,这样鲜妍明媚,鲜活地在他眼前,点亮了他的眼睛,点亮了他的生命

  女孩子身上带着精致的小铜铃铛,系在一根鹅黄色宫绦上,行走之时有轻灵之声。

  一见佳人误终身,那一天月光太好,灯光莹莹点点,以至于他念念不忘。

  若是这个故事到此为止,那也只不过是一个少年怀春的老生常谈,所以连翘为这个故事安排了后续,有了第二次的偶遇。

  这次是丁香偷偷跑出了章台,章台内的女子不能随便跑出去这是真的,但是对于丁香这个从小在这里长大的姑娘来说,也不是没有空子可钻。再加上章姨母对她多有优待,也从来没有看管她,出章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却也做得到。

  两人再次相遇就是在这样的场合——小少爷和自己书院的同窗去书店最多的一条大街买些笔墨纸砚之类的文具,正好看到一家新开张的店铺用了一套最顶级的文具作为奖品办比赛。

  比赛的规则很简单,凡是能答对门口十几道题目中三道的就能参加这个比赛,参赛的每个人面前有小碗一只,竹筷一支。由老板抽签出题,若是谁知道答案,谁就可敲击小碗答题,答对加分,答错减分。

  就是很普通的抢答而已。

  丁香觉得有趣,也凑了进去。别人看她是个小娘,而且还是一个漂亮小娘,不免笑几句。过分的甚至表面关心,实际上让她回家去!

  女主当然不能忍,当然反唇相讥,而且引经据典,显然四书五经读的比男儿还熟,将那些人驳倒,一个个面红耳赤。

  小少爷在一旁看到全部,忍不住低头笑了起来此时的他没有察觉,他每见她一次就要多爱她一些,嘴巴弯了起来也从来不知道。

  之后的比赛女主角当然一骑绝尘,每次老板出完一题还未落音,立刻就是一声清脆的敲碗声。她自信、强大、美丽、光华的风度在这一刻显露无遗,仿佛初生的太阳,生来让人不敢逼视。

  大部分对手都十分惭愧,不到比赛完就退场了。但有那么几个对手恼羞成怒,十分不服气,诬陷女主角与老板是串通好的!一个女子哪里有这样的见识和才学,一定是假的!他们倒是振振有词。

  丁香却满不在乎,自信道:“那你们出题便是,若是能难倒我,那就算我输了——只不过可别再说那种蠢话了,你们才见过几个女子?竟敢说这样的话!”

  挺多读书人还是讲体面的,听到丁香这样说,都笑了起来,小少爷也在其中。

  对方出的题目一个比一个刁钻,却都被丁香一一化解,最后抛出了在书院里看过的算学题。这个他们也不知道答案,只是被丁香逼的厉害,不管不顾出了出来。他们笃定丁香也不知道答案,所以有恃无恐。

  连翘这里非常熟练地运用网文主角装逼技能,让女主轻描淡写解决。

  拿到了奖品的女主欢欢喜喜,兴致勃勃逛街的时候却被人堵了。显然是之前几个被她下了面子的人心怀不满,于是找了小混混来对付她!

  丁香机灵聪明、多才多艺,可是遇到小混混又有什么用!这个时候就轮到小少爷真的英雄救美了虽然这个英雄救美显然是不成功的。

  因为小少爷是文弱书生,哪里打得过小混混!

  最后还是女主角拉着他的手,亡命天涯一样撒腿就跑。

  虽然是如此紧急的关头,但其他的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这对看起来无比登对的少年少女手拉着手了。

  这样地亲近,但是本身并没有任何成年人的那种复杂含义,只有一种发自本心,无比纯洁的感情,默默酝酿起来。

  故事由这样开始,中间经过好几个言情经典的桥段,两个人已经走到了海誓山盟的地步。

  连翘是见过大世面的,言情的经典桥段,那些足够后世少女嘤嘤嘤的东西,放在这里,对于这个时代的读者来说,威力堪比核弹!种下去,足够炸毁读者,特别是青年读者的整个世界。

  之所以在第十回迎来了更大的爆发,主要是因为女性读者开始发力了。

  一开始的时候就有女性读者在追连翘的了。虽然她的总体风格并不偏向女读者,可是这个时候的读者本来也不太受这个限制,再加上连翘本身女子的身份天然吸引这些女读者去支持,所以她的女性读者群说多不多,说少也很不少了。

  和许文华这种写才子佳人的作者没办法比,可是比一般的大神,那又是要强出一大截的。

  而《丁香传》刚刚开始连载的时候,这些女读者就如同男读者一样,虽然出于对这个自己不了解,却时常被提起的群体的好奇心,没有丢开不读。但是要说向其他朋友安利,那是做不到的。

  甚至更难!

  这个时代男人见面说一些带颜色的笑话,开几个限制级的玩笑,这是有可能的。甚至分享春宫提,一起喝花酒,这也很正常。由此,安利《丁香传》,也不是毫无可能。

  女孩子就不一样了,绝大多数读的女子都是闺阁少女,再加上一小撮年轻少妇。这个年纪还不太可能如同三四十岁的妇人一样荤素无忌,属于看到过分一点的剧情绝对会脸红的那种。

  推荐闺蜜《丁香传》?闺蜜看到这是说风尘女子故事的,那不是羞死人了?

  等到后来,她们也渐渐明白了,这篇虽然主角是风尘女子,可故事却是全不在那些□□上!这个时候也能和姐妹闺蜜推荐了,但推荐的力度并不很大,毕竟女孩子的交际圈子比男人小得多。

  然而当故事进展到第十回,一切不同了,女主的初恋故事到了最甜蜜的地方——在之后就会急转直下。但是不管怎么样,现在阶段这些女性读者是已经被迷的不要不要的了。

  代入女主角丁香,每个女孩子只觉得少女心都要炸裂了!

  哪一个少女不暗暗地渴慕一段爱情?而连翘笔下的这个贵族青年,他确实是完美的。出身优渥,富有教养,才学过人,性格温柔,品德优良,甚至勇敢又直率!更重要的是他尊重每一个女子,不会因为她们身份的差别就用不同的态度。

  他爱上女主了,不只是爱她年轻美丽的皮囊,更是因为她那鲜活的灵魂。

  “过去、现在、将来,一定有许许多多的人倾慕你,倾慕你年轻美丽的容貌,用真心,或者用虚情假意。唯有我爱你这个人本身,无论你是姿容靓丽还是面目平庸,无论你是青春正好还是垂垂老矣。”

  他表白,他斩钉截铁,没有一丝一毫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