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魂戒不见
作者:朱砂      更新:2023-07-11 14:56      字数:5952
  原先的墓地, 现在已经是个小公园。,只不过因为靠近贫民区,所以一入夜, 这里就充满了流浪汉、吸毒者、醉鬼、廉价卖身者以及几个集众多身份于一身的摇滚歌手。因为哪一个看起来也不太像正常人,所以像唐骥和顾颐这样,明明不下雨也会拿一把雨伞的人, 就根本不显眼了。“难怪该隐不想再来了”唐骥摆手扇开飘过来的一股子大味儿,朝不远处那几个抱着破吉他不知在吼什么的青年看了看, 皱皱眉头, “唱得好难听啊。难怪只能在这种地方唱摇滚又不是狼嚎, 更何况他嚎得还不如狼呢。”顾颐失笑:“听那个做什么,继续说正事。”“哦”唐骥咳嗽了一声,却没有马上说话。刚才过来的路上,他已经把跟柯恩的结盟跟顾颐说了, 但下面的话,他倒有点儿犹豫了。“说吧。”小公园里的路灯被人砸了不少,大部分地方都是黑洞洞的,顾颐的脸也藏在黑暗里, 但声音却很清晰,“是关于安德烈吧查出了什么他的标本室里并没有什么八代雷伏诺的尸体对吗”“对。”唐骥又干咳了一声,“吴鹏、沈静言和张良一起去的,他们”“不用解释了,我相信。”顾颐似乎笑了一下, “就这件事, 很难出口吗”唐骥抓了抓头发:“我怕你会难过”“难过吗”顾颐微微低下头, 略有几分自嘲地笑了一声,“的确是有一点的。想当初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连人血都不敢吸他怕阳光,可没有地下室能让他住,只能在废墟里找个栖身之地,或者在山里找个山洞白天一来,他就害怕得坐在里面哭我以为他跟我一样痛恨血族的身份,所以把上帝之血给了他我想我还能生活下去,但他一个十三代血族,太难了”“可能他那时候确实是不想再当血族了。”唐骥无端地觉得一阵难过,拉住顾颐的手晃了晃,“人都是会变的,血族当然也会变。”“不。”顾颐摇了摇头,“其实是我看错了。之前他被亲长豢养的时候过得可不错。所以他不是痛恨自己是血族,而是痛恨自己为何如此的弱。他渴望力量,因为有了力量,就可以让他过上从前那种生活。而如果使用了上帝之血,他就会变回普通人。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要在战后过着艰苦的生活,而且很可能一辈子都只能如此,他怎么会甘心”“那就更不关你的事了。”唐骥把他拉过来,搂住他的肩膀,“说起来,这样也不错啊,要不然他把上帝之血用掉了,我现在怎么办”顾颐不由得微微一笑:“关你什么事,你又不用那个。”唐骥有意逗他高兴:“哎哟,怎么不关我的事想想看,要是没有那个,再过四十年你青春如旧,我却体力不支,恐怕就得被你压死了吧”“四十年”顾颐在他腰眼上捅了一拳,“四十年之后你都快七十岁了,谁还有兴趣再说了,好像现在我就压不住你似的”“这可不公平啊。”唐骥抓住他的拳头,手指暧昧地在他手背上抚摸,“你再这样,我可就要用武器了。对了,你说圣光手铐怎么样”“滚”顾颐笑斥,却没把手抽出来,“好了,说正经的。既然这样,那么很多事情就都清楚了。”“嗯。”唐骥听他的声音恢复了平静,才放下心来,“首先,老韩是他杀的。孟菲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当然也都在他手里。”顾颐接着说,“地下车库的杀人场面无疑也是伪造的,所以周代和小安如果还活着,都在他手里。”唐骥有点疑问:“如果他已经能升到九代,为什么还要孟菲和小安呢这样他也只能得到两个八代,并不能再帮助他升级啊。”“这是我的错。”顾颐缓缓地说,“我告诉他小安是不一样的。等小安长大,他的力量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安德烈手里的那个八代显然很普通,所以安德烈开始是不想用他的,只是他杀了吴战山之后,却没能把郑原也灭口,所以为了掩盖自己,不得不用。想不到,康德劫持人质,倒救了郑原。”“不对”唐骥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你是什么时候告诉他小安的事的算算时间,孟菲失踪的时候,应该跟你见到他的时间差不多吧而且小安是小安,孟菲是孟菲,你难道也跟他说起过孟菲”顾颐猛地一怔:“你说得对所以”安德烈是怎么知道孟菲肚子里的孩子是个血族后代的这一点,他相信吴战山绝不会透露“是别人告诉他的。”唐骥肯定地说,“吴会长绝不会透露这种消息。八代的确是有一个八代知道这件事的”“寒云。”顾颐低声说,“安德烈抓到了寒云。没错,我遇见他的时候,正是在你们被研究所伏击的那道街道上。如果他在那里救了寒云,那么后面的事就顺理成章了。”“本来这个计划是挺不错的。”唐骥冷笑了一声,“他演得也很像,连自己的手下都干掉了。但我提请去查他的标本室,他就没办法了,因为他不可能让标本室里立刻多出一具八代雷伏诺的尸体,所以他就跟工会内部的人合作了。说不定他早就不,应该不会。”唐骥又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早就合作,他也用不着吴会长了。”“对。”顾颐赞同他,“合作应该是临时的,应该是在你提交申请之后,那人才去找了安德烈。这机会很好。安德烈手里有资金,还有两个特殊的八代,这都是资本。如果说用普通血族的血制出来的药物副作用强烈,那很可能是因为血族与人类已经不是同一种生物,有强烈的排异反应。但是小安他们本身就有人类的血统,很有研究和试验的价值。”他越说声音越冷。想到那个发育比普通孩子要缓慢,至今还不会说话的小安,心里就是一紧:“小安本身,可能就已经证明了这种方法可以延缓衰老。”“那么基本可以确定,跟安德烈合作的人,就是跟路易合作的人。”唐骥也沉沉地说,“他的手的确很长,行动也够快,工会派出的人在路上才几天,就被他收买了。”“不不,也许在那之前他就已经动手了。”顾颐灵光一闪,“如果安德烈用的是寒云的血,那么有一种办法是可以分辨出来的。只要知道他的血来自寒云,那么就可以知道他在说谎,然后让工会派一个自己人,要比在几天之内收买一个人容易得多了”“你说的是詹森”“是的。”顾颐微微眯起眼睛,“我只能确定安德烈的确是八代雷伏诺,但做为寒云的亲长,詹森却能确定他身上有寒云的血。所以如果詹森的确在那个人手里,那么他马上就能识破安德烈的谎言,从容准备。”“那个人”唐骥低声重复了一遍,目光复杂。“他不会是一个人。”顾颐捏了捏唐骥的手,“这件事其实符合很多人的利益,所以才能做得下去。但他,应该是跟路易直接做交易的人。”“还有魔眼”唐骥低声说。“是的。说到魔眼,这次的押送我想已经很明白了。”顾颐也放轻声音,“有人想我死,但我现在死了,除了你会伤心,其实根本没什么意义。所以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也许是阻止你参加听证会。”唐骥突然灵光一闪。“嗯,这很有可能”顾颐沉吟起来,“阻止听证会,就是阻止了当年的真相,但海因早就死了,知道真相与否又有什么意义呢除非,当年的真相会给我某种启示,让我知道一些不该知道的事”他们说着话的时候,已经穿过公园,走到了一小片树林前面。“始祖说,当初他就把门开在这两棵树中间。”顾颐指着树林里最粗壮的两棵树轻声说,“这两棵树就生长在墓地旁边,推开门走出来,就能直接看到他的朋友的墓碑。”当年的树,现在已经都有两人合抱粗细,中间的距离大约两米。黑夜之中树冠交错,看起来的确很像一扇墨色的大门。“在那中间”唐骥观察了一下,“普通人从中间穿过去的机会也很多吧”“随便走过去当然是不可能打开门的。”顾颐径直走到了两棵树前面,“首先,从这里开始,就要一直踩在两树相连的中线上了,如果走歪就找不到门。”来公园的人,谁也不会刻意去走一条笔直的直线,还要注意是否距离两边的树都一样远。尤其是这个公园里的常客,不是喝多了就是嗑嗨了,再不然就是搂搂抱抱或者拳脚互搏,让他们走直线还是算了吧。“然后。”顾颐在两棵树中间站住了,“它需要一滴血做钥匙。如果是两个人的话,就需要两滴血。如果在踩过两树相连的这条线时,你的身上没有伤口,那当然也就没有钥匙开门了。”唐骥动作迅速地在自己手背上划了一下,一滴血珠渗出来。“来吧。”随着这句话,顾颐跨出一步,那一片浓黑像水波一样颤动了一下,他就消失在了唐骥的视线中。唐骥紧跟着往前踏了一步。手背上微微一疼,伤口像是被挤了一下,血珠消失,唐骥却看见自己面前的虚空中忽然出现了一条红色的裂缝,看起来倒很像是个锁眼的模样。但随着他身体向往移动,锁眼忽然消失,前方出现了黯淡的光,像是黎明之前天边出现鱼肚白的模样。如果不是眼前的景象变成了一片看不到边际的树林,唐骥很难确定自己竟然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因为在跨过那扇“门”的时候,他连半点异样的感觉都没有。可想而知,如果这扇门本身就设在山林之中,那误入其中的人很可能要许久之后才会发现。“再往前走一段就会发现不对劲了。”顾颐就站在他前方,回答了他这个问题,“你们不是把血雾高原叫做红色群山吗”唐骥眯起眼睛。尽管前方也是天光黯淡,但他终究有一双好眼睛,很快就适应了光线前方那片树林,全部都是红色的。“这是血树。”顾颐拍了拍一棵大树。它看起来其实有点像木莲,只不过无论是革质的叶片,还是上头开的八瓣大花都是鲜红色的,散发出一种不易觉察的腥气。“它没什么危害,只不过散发出的气息会对人类的大脑有一点儿影响,让你的视野带上一层红色滤镜,所以在你们看来,这里就都是红色了。事实上这里有很多树木都是正常的颜色,毕竟它们本来就是从人间界移植过来的,只是受到血树气息的影响,外形多少有点改变。”唐骥游目四顾的时候,光线渐渐明亮了一点,但也就是一点而已。“这就是血雾高原的白天,光线不会更明亮了。”顾颐示意唐骥加快脚步,“这里比较偏僻,但再往前走就要小心,我不知道现在这里有没有人,路易可能会猜到我会回来。”地上铺满了落叶,走起来像踩在地毯上,几乎没有声音。但落叶也会遮掩下面的枯枝或坑洼,如果不小心注意,不但会发出声音,还可能扭到脚。在这种地方,化成蝙蝠飞行显然到时候方便,但唐骥却不行。幸好他训练有素,所以两人的行进速度也不算慢。“前边就是海因小队自相残杀的地方了。”在不断向上蜿蜒伸展的山路上走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顾颐忽然抬手指了一下前面,声音也放得更低了,“我埋藏魂戒的地方也在那里”越往前走,血树的数量就越多,空气也变得更湿润,渐渐地有了丝丝缕缕的雾气。不知道是不是血树的影响,在唐骥眼里它们都是微红的,难怪这里会被叫做血雾高原了。血雾高原的时间与人间界相同,而那些从人间界移植过来的树木也同样遵循着在老家时的习惯,春生芽秋落叶,因此六十多年过去,地上已经积存了一层厚厚的落叶形成的泥土,完全看不出当初的战斗痕迹了。不过,树木上留下的痕迹却还存在。“当时,那个跟兰西有点相似的猎魔人,就是被海因用一把短剑钉在了那棵树上。”顾颐指着一棵血树轻声说,那里有一个痕迹,已经随着树木的生长变得浅了,而且离地已经有两米多高,如果顾颐不说,唐骥几乎没有注意到。“在他死之前,我吸了他的血”顾颐的右手下意识地攥住了自己的左手,“如果我当时还有理智,其实吸了他的血之后,我就可以在别人身上少吸一些。但是魂戒对我同样有影响,我当时几乎已经失去了理智,只觉得那些血不能浪费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差点把海因和剩下的一个人都杀了”唐骥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不过顾颐也不需要他说什么,只是在原地转了一圈,指向另一个方向:“虽然吸了血,但我当时左腿断成了三截,没有那么快恢复,所以我就在附近找了个地方把魂戒埋了就在那棵树底下。那里有三棵血树形成一个三角形,我就把魂戒埋在了三角形中心。”虽然知道那都是六十年之前的事了,顾颐现在腿上根本连受伤的痕迹都已经消失,但唐骥仍旧忍不住往那双修长的腿上扫了一眼。不过顾颐已经走了过去,清开三棵血树中间的落叶,挖掘起来。十分钟之后,地面已经被刨出一个大洞,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魂戒不在。“现在就很明白了。”顾颐蹲坐在坑边上,缓缓地说,“有人取走了魂戒。而这个人肯定不是路易。”“能来这里的血族多吗”唐骥把坑填平,尽量用落叶恢复原状,一边问。“当然不多。”顾颐抱着膝盖出神,“我早说过了,只有七代以上的血族才有资格进来是有资格,而不是随便就能进来。这里是始祖长眠之地,当然不能让人随便出入,当初追杀我的时候调用了密党将近两百名高阶血族一起进入,已经是例外了。而且这个地方实在也没有什么好来的,十三氏族的族长来这里也不过是例行参拜罢了。毕竟这个地方太小,又不能让大量血族定居。”他抬手指了指前方:“再往前就是行祭礼的地方。那里是十三氏族建起来的,每族都有自己的祭礼场,呈半圆形围绕着血雾迷宫的大门。”他略有点嘲讽地笑了笑,“当然,这都是做给下面的血族看的,其实始祖根本不在乎。这地方是始祖封印了十三个三代血族之后开辟出来的地方,就是因为他厌倦了再看自己的后代争斗,想要避开了。既然这样,又怎么会喜欢看见这种无谓的形式,毕竟血族从来就不是一个团结的种族,争斗永远不断”说到这里,他又笑了一下:“如果从这一点上来说,路易所做的倒是很符合始祖的期望他想把血族统一。只可惜,他统一血族用的并不是和平手段,而他统一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让血族和平。”“说他做什么,多扫兴啊。”唐骥把地面上的落叶抚平,拍拍手上的泥土,“说起来,血雾迷宫是什么样子的,我还从来没见过呢。”“你想去看吗”顾颐忍不住微微一笑,这个笑容却跟刚才提起路易的时候截然不同了,“你总不会想冲进迷宫里去抓住始祖吧”“我还没那么不自量力。”唐骥翻个白眼,“再说,既然该隐避世不出,我为什么要抓他”“那就不要去看了。”顾颐站起身,“再往那边走,就有真正的血雾了,对人类来说是有毒的。而且祭礼场有专人值守,靠得太近容易被发现。我们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可以走了。”唐骥很是恋恋不舍地往血雾迷宫的方向看了看:“来了却不能亲眼看看,好可惜”“回去我可以给你画出来。”顾颐含笑拉着他往后走,“不过你看过就销毁,不能存到猎魔人的资料库里去。正如你所说,始祖既然避世,就不要打扰他了。”唐骥拉着他的手晃了晃,仿佛是情侣出来踏青似的:“既然厌恶争斗,为什么该隐自己不出来统一血族呢”“我想,始祖可能已经没有这个力量了”顾颐低声说,“始祖是在封印了十三名三代之后才开辟了血族界,而血族界这么小,我猜想他的力量应该都在封印的时候用尽了,所以只能开辟出如此小的空间来。那次我进血雾迷宫,如果不是持有他的左手,他大概也不会醒过来跟我说话。从我走了之后,我想他又陷入了沉睡吧。”“原来如此”唐骥抓了抓头发,“这么看来,三代血族真的很强大”“类神的力量,这不仅仅是传说而已。”顾颐轻叹了口气,“而他们都是人类与血族婚配所生,所以路易才无法取得始祖的血液之后,才想到了这个办法吧。只是这种方法成功率太低,不知道他现在又打算”他刚说这里,忽然抬起了头:“好像,附近有血族出现了”gd180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