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节
作者:大叔有毒      更新:2023-06-30 17:50      字数:2095
  季小冉看到林子枫来了,觉得有了帮她证明他们昨晚的确什么都没发生的证人,赶紧拉着林子枫到小柳面前,命令的口气对林子枫说,“你赶紧和小柳说,我们昨晚没睡一个屋,更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季小冉,你还很幼稚。小柳笑的肚子都疼,林子枫看看小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小柳盯着小冉锁骨上的吻痕,对林子枫使了个眼色。季小冉心虚的捂住自己的脖子,不过林子枫眼疾手快,已经看到了那个看上去特别美好的印记。伸手暧昧的搂在季小冉性感纤细的小蛮腰上,低沉磁哑的嗓音在她耳边沙哑的说道,“早知道我昨晚就轻点儿了。”季小冉差点没直接一口鲜血吐出来,当场毙命。小柳坐在椅子上,捂着肚子笑的都直不起腰来,季小冉看看小柳,在看看林子枫,“林子枫你……你……”真是气的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林子枫倒还一副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的样子,笑的邪魅还气人,“我怎样?”“你还我清白。”季小冉委屈着,看小柳笑的那样子,就知道她一定以为昨晚她真的和林子枫住一个房间的。林子枫直话直说,还说的一本正经,毫不掩饰,“你的清白不早就给我了吗,好了,别闹了,我不是都和你保证过得吗,一定会对你负责的。”“呵,呵呵……”季小冉现在想杀人。脚下刚好踩着一双细跟高跟鞋,她心一狠,直接用力的踩在了林子枫的脚上,只听本来都是小柳笑声的化妆间里,被林子枫一声痛苦的嘶吼淹没了。婚礼开始的时候,人家新郎和新娘在前面一脸幸福的走着,后面是两对伴郎伴娘,一对也是女方笑靥如花,男方绅士优雅,和季小冉林子枫这一对相比一下,他们俩还真是太不和谐。“季小冉,我脚疼。”“活该。”“我要是残疾了,你得对我负责。”“凭什么啊,那是你自找的。”“冉冉,你生气的样子怎么这么好看。”季小冉瞪他一眼,懒得理他,他一定是昨晚的酒还没醒,现在大脑神志不清着。“冉冉,你脖子上怎么还戴着一朵花啊。”某人这不是明知故问吗,这要怪谁啊。“……”季小冉对他美眸圆瞪,想要和他顶嘴,可又觉得不像和他这个无赖争论。突然,林子枫突然靠近,嘴巴几乎就要贴在她的耳垂上,海边的风本来就很和煦,现在他呼到她耳边的热气就更加的让人躁动,“其实我觉得,花朵下面的印记更好看。”“林子枫!”季小冉忍无可忍。全场一片安静,能听到也只有浪花拍打在海岸上的声音……人家新郎和新娘还正在宣誓着呢,她着突然的大叫一声林子枫的名字,真的是丢人丢到马尔代夫的婚礼上去了。季小冉扭头把羞红的小脸躲在林子枫的肩膀后面,小声的骂着林子枫,“林子枫,你个混蛋,疯子,我这么丢人都怪你。”林子枫挺直腰板站在季小冉的前面,心事重重的微笑着,心想着,如果能回到三年前该多好,没有那场车祸,他一定能把她追到好,他们一定会幸福快乐。“喂,你有没有想过,等你结婚的时候,想要选择在什么地方举行婚礼?”林子枫问季小冉。季小冉想都没想就直接回答,“我不会结婚的。”不会结婚。林子枫抿嘴苦涩一笑,还是因为那个皇甫信一吧,不会结婚,为了等那个人吗?“值得吗?”他淡漠的问。季小冉不太懂他话里的意思,扭头看着他,“什么啊?”“是不是他这辈子都不能给你婚姻,他老婆不是死了吗?你这个小、三还不能登堂入室啊。”林子枫阴阳怪气的揶揄说道。季小冉真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这个人还是她认识了解的那个阳光温暖的林子枫吗?越来越毒舌,越来越不可理喻。真想再狠狠的踩他一脚,不过季小冉觉得没必要了,对这种已经无可救药的毒舌男,她已放弃医疗。她不说话,不反驳,是不是就默认了。林子枫嗤之以鼻的冷笑一声,伸手去握住她紧攥的小手,“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娶你的。”季小冉坚持难以置信的看着林子枫,他目视前方,淡定从容,“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如果不是在小柳的婚礼现场,她真想问问他,在他心里,她把他当成什么人了。就如那些网络上愤愤不平的留言者,她是破坏别人婚姻的第三者,她是遭人唾弃的小、三,她是害的一个孩子失去母亲的坏女人,她这样的女人就活该不幸福,就该天打雷劈。既然她那么可恨的一个女人,现在他又在说什么?是在可怜她吗?可怜她这个被世人唾弃的女人,可怜她不配拥有婚姻。林子枫紧握住她的手,“冉冉,你听好了,如果你累了,就靠在我肩膀上休息,如果你害怕了,就躲在我怀里,让我保护你,你哭的时候,我哄你,我逗你,你笑的时候,我陪你,我闹你。”“噗嗤……”季小冉看他认真的样子都忍不住笑了,对,是笑了,可心里为什么这么难受呢,难受的想要掉眼泪。“我很认真的,你笑什么?”林子枫不悦的问季小冉。季小冉毫不留情的回他,“你这样的老梗,我爸和我妈表白那会儿都嫌土吧,大叔,你这是从那里背来了段子。”什么什么啊,他很认真的好不好,就是想要借着小柳婚礼上的喜气,给自己涨涨运气,那么真心实意的表白,竟然被嘲笑太low,还嫌弃的笑了。“季小冉,我诅咒你,这辈子除了我,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娶你。”林子枫嘚瑟的威胁。话说,这话完全可以换一个语法来表达的,比如,‘这辈子季小冉你只能嫁给我林子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