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节
作者:浮云素      更新:2023-06-23 15:12      字数:3239
  田均从屋内出来,看见叶孤城身后跟着的黑衣人眼中闪过一丝了然道:“恩公又带人来了。”叶孤城点点头道:“这是小八,小一你带他安顿好。”被称为小一的田均眼中闪过一丝无奈,但也没有说什么,因为刺客有的没有名字,叶孤城干脆很粗暴地从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挨次排序下去,明明他之前还叫田均田均,现在一说顺口小一就蹦了出来。将小八带回了院子,叶孤城又出门,他毕竟是在易所接的工作,就算是拿钱也是要去易所领取的。他才进去,就看见了睡着的老汉,还是一如既往地走到老汉面前,伸手在墙壁上敲敲,将他惊醒。老汉猛得睁开了眼睛,就算是不睁开眼睛,听见这声音他也知道来的是谁。老汉不得不承认,自己怎么着都无法捕捉叶孤城的声音,叶孤城的气,此人的功夫大概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接近于神异之事。老汉道:“结束了?”叶孤城道:“结束了。”老汉道:“你下次来,要不然在门口敲门,给我一个缓冲的时间?”每次一睁眼睛就看见叶孤城冰块脸盯着自己,而且不知道看了多久,就算是他这样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怪物也觉得挺尴尬了。然而面对老汉真心实意地请求,叶孤城只是冷冷道:“不可。”拒绝得也是十分干脆了。老汉叹了一口气,他自然知道对方不会答应,但就不死心地想要问问,他看着叶孤城,忽然想到了对方前几次的奇遇,以调笑的口吻道:“这次有没有遇见不该遇见的人?”叶孤城想了一下道:“没有。”老汉松了一口气,刚想恭喜他,就听见叶孤城又道:“没有遇见不该遇见的人,但却遇到了小八。”老汉的表情好像吃了几斤黄连。叶孤城又道:“我将他安置在院子里了,那地方才租的时候觉得大小适中,但是现在看来,竟然是小了。”老汉一针见血道:“那是因为你一直往破屋子里塞人。”叶孤城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向老汉。他的眼神很有力量,只要盯着一个人几分钟,对方什么知道的都会说出来。老汉道:“我还是头一次看见你这样的刺客。”他好奇道:“你接下来想要做什么?”叶孤城道:“钱,已经够了。”不仅仅是钱够了,人也够了,他都养了多少个人,以那些人的性格来看,如果真用起来,定然是死士类的人物,随时随愿意为了他自杀的呢类型。叶孤城想,谁知道呢,他一点都不希望养这么多死士。他顿了一下道:“我应该会换种营生做做,毕竟现在手上有了不少人。”老汉道:“你是准备从商?”叶孤城道:“不。”他道:“我没有那么多钱进货物,也没有时间跑到别的流域。”他道:“我所要做的事情,不过说就是保护保护那些小商人的货物罢了。”老汉听在耳朵中,哪里能不知道叶孤城在说些什么,想了一下,直抚掌道:“妙啊!”他走南闯北多年,见过很多人,也见过很多事,所以一下子便看出来,叶孤城这么做应该是可以挣不少钱的。这两年战争不断,在商人没有被几大国之间完全抑制的现在,越是混乱的时候,商人的生意就越好,无论是以物易物,还是被的什么,只要换地地方,那一定能迅速地卖光。但现在困扰着小商人们的还有一个问题,像大商人都有自己的车队,手下养着一批死士,等到出远门的时候自然要让死士持刀跟随,要不然被抢了怎么办?但是那些个小商人就不一样了,不说他们并没有钱养人护送货物,而且经常落单的他们反而更加容易成为众人垂涎的目标。现在各地都不太平,尤其是附近的楚国,因为楚平王的关系,最近可是有不少乞丐流民从楚国里出来。这些成分微妙的乞丐难民,有的时候则会为了活下去,爆发出相当程度的战斗力。老汉大为惊奇道:“这法子是你想的?”叶孤城淡定地摇摇头道:“并不。”以他在春秋时代呆不了很久的状态,叶孤城事绝对不想这么标新立异的,他本来就非此时代的人,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破碎虚空离开,哪要干这些事情?要他说,就带些钱,周游列国,等到周游完了,或许就能调动真气离开了。老汉试探道:“那是……”谁还没有出来,叶孤城就回答了他的问题。他道:“是小一。”老汉还是不解。叶孤城道:“年纪最小的那个。”老汉听了更加惊讶,毕竟那小孩儿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竟然想出这方法的挣钱方式,脑袋绝对灵活。叶孤城听他夸赞,虽然嘴上不说的,但还有点与有荣焉的味道。他道:“小一祖上是田武子,能想到这些也是常事。”虽然他做的事情,与他们家一点用处都没有。然而田武子这名字不仅没有让对方有印象,相反还一头雾水。听着很像是一个了不得的人,但他为什么没有听说过?叶孤城心想,我知道就行了,你们要知道些什么?毕竟,孙子兵法现在还没有同后世一样有名。鬼精灵的田均有一个过几年就牛逼哄哄的家谱。他往上几代的祖宗田武子田明,往下几代因为伐齐有功被大王赐姓孙,他们家应该是田武子那一支错来了,所以连形式都不一样。孙家并没有出现什么特别厉害的人,只有一个人写了一部著作而名垂青史,那就是孙武。孙子兵法。叶孤城问过田均,知不知道孙武?田均并没有多想,他还以为孙武和叶孤城就是不错的朋友,所以对方能叫出他的名字。他道,确实认识孙武,也是关系不算远的亲戚,但感情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反正就是认识的亲戚罢了。他如是说了,却没有想到叶孤城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讲他抱在怀里转了几圈。怎么说,那可是孙子的血统啊。叶孤城想,简直就是活动的名人,他不太了解孙子现在怎么样,却知道这小子除了骨精灵多,身体有多么一塌胡涂。所以被叶孤城拍了下桌子,竟然就差不多觉得自己能多听听田均的意见了,对方虽然是个小孩子,但绝对是个很聪明的小孩子。而且,他本人也有私心啊,叶孤城想。他虽然对赚钱挺有兴趣,但是更有兴趣的是出了吴国以外广阔的世界。他想看看,这里与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究竟有什么不一样的。老汉突然道:“对了。”他道:“最近在这附近小心一点。”叶孤城还没有问为何,就听见老汉道:“最近楚国过来的逃犯还挺多,即使爱惜自身,不要被缠上了。”叶孤城点点头。然而他却没有想到的是,明明自己还在这里听着,但他为数不多的豪侠朋友却遇见了从楚国逃进吴的人。伍子胥看着专诸有万夫不挡之勇,心想对方或许就是他在寻找的刺客。不,他对自己道。再等等吧,搞不好有更好的选择也说不定。伍子胥想。他所要寻找的,是能够帮他完成复仇大计的人,常人不可。作者有话要说:叶孤城:我是幸运a来着。第137章专诸是叶孤城在春秋第一个认识的侠士,人都有稚鸟情节,更不要说专诸本人也豪爽而值得信任,叶孤城对他的好感度挺高,偶有时间,两人便会小聚。有时是在他的店铺前,有时是在专诸的家里。叶孤城已经换上了吴国的衣服,但是下半身装束却有点不同,用了胡服那里便于在马上征战的穿衣方式,以长裤代替裾。看上去虽然与传统装束有些不同,但也称不上是不伦不类,说到底只有贵族阶级才会很注意穿衣的礼制,市井中怎么穿都没问题。专诸本人就是如此,不仅穿胡裤,上半身还经常袒胸露乳,挥舞着剔骨刀,很有莽汉的风范。喜欢穿白衣一身庄重的叶孤城与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画风的。他是下午去找专诸的,倒不如说是专诸与他约定好下午相见,那人早知道他会武,而且应该练得还不错。这从叶孤城的手就能看出来。豪侠与豪侠之间有共性,一是他们都很喜欢与别人结识,很喜欢交朋友,二就是都挺喜欢逞凶斗狠的,男人与男人之间一言不合就能上手。别人叶孤城不知道怎么样,但是专诸确实是很容易上手的类型。他想,真是无愧于专诸的莽汉外表。他与叶孤城无冤无仇,又没有挑衅一说,自然不可能大打出手,但是专诸一看叶孤城就知道他是个武功高超的,想想就心痒痒,就提出来两人找个机会比划比划。叶孤城眉头一抬道:“你要同我比试?”专诸道:“可否?”叶孤城不置可否道:“我练得剑,是杀人的剑。”专诸看向他笑道:“如果我手上有刀,有剑,那也是杀人的刀,杀人的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