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节
作者:浮云素      更新:2023-06-23 15:11      字数:3915
  他暗自叹了一口气道:“我不养闲人。”那人腾地一下跳了起来。他道:“我定然不是闲人!”这已经是叶孤城两个月内捡起来的第八个了。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叶孤城在春秋时代初来驾到人生地不熟,且别说是什么名气,连最基础的钱财都没有,唯一认识的人只有专诸,而且还是对方请他去家里吃酒。如果他的脸皮厚一点,在专诸家里来上个几天没有问题,甚至还能凭借对方豪侠的身份给自己找一份稍微体面一点的工作,奈何叶孤城这人吧,身上每一个毛孔里都塞满了逼格,是万万不允许自己落到麻烦别人过活的地步。所以,他理所当然在专诸家里住了一天就走了,他准备看看这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顺便学习学习这里的风俗文字故事之类。没办法,就算叶孤城学识丰富,也没见得认识大篆或者籀文,这在他们的时代基本上就见不到,哪怕再了不得的才子,不可能认识没见过的文字。叶孤城想,现在他连字都不认识了,一夕之间退化成文盲,这世界上还有比他更加凄惨的人吗?偏偏叶孤城还不能让别人发现他的与众不同。春秋战国时代还是巫术盛行的时代,甚至连医术和巫术都不分家,人们尤信鬼神之事,他如果不给自己的出处找一个合理的解释,难免会出什么问题。叶孤城绝对不会小看古人,因为他知道,很多时候,活在人们口中的古人会比现代人更加聪明,而且他们还有一些现代人不会有的,很可爱的品质。比如说专诸,叶孤城想,除了陆小凤那样有古侠士之风的大侠,还有谁会像专诸那样豪爽可爱?从专诸家里出来之后,叶孤城就一直在考虑自己要做什么营生。他这人向来不喜欢欠别人的,但这世界上与交易有关的商业买卖都要有本金,就算是以货易货,在长江流域一带已经不是特别常见了,只有再往北的老秦人那里才比较常见。但是在商鞅变法还未出现的现在,与游牧民族最近的秦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蛮夷之地,更更不要说叶孤城本人根本没有能去秦的盘缠。他自己又是个心高气傲的,让他向专诸借钱绝无可能,更不要说自己对这里的交易行情并不了解,他自己又是个惯常做大买卖的,真的做些小买卖反而不适应。叶孤城在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这样看来,给他的道路不就是一条吗?无本买卖,赚得又多,在哪个世界哪个朝代都有。满足这些条件的,除了皮肉生意,就是杀手行当。他还是挺想得开的,如果被白云城的人知道,无论岚风还是朗月估计都要心疼死,但是叶孤城自己却适应得不错。他现在市井中徘徊几天,虽然叶孤城看上去显眼,但他隐蔽气息的能力着实不错,即使没有真气,也不妨碍他将自己的气息降到最低,与自然融为一体。即使是专诸那样的豪侠,几乎都感觉不到叶孤城的存在,充其量只觉得有什么人在盯着自己看,更不要说是其他人。不过话说回来,要是真的让专诸看见叶孤城这一手,定然会惊为天人,要他与自己比试比试。不说别的,就算是刺客,他将自身存在隐藏起来的方法,也不是等闲之辈能够做到的啊。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能将气息控制至此,还担心其他方面不行?叶孤城又想,他算是明白了,这年头有侠之成为的人,不管是豪侠还是游侠儿,那都是江湖人的前身,专业刺客说得上是杀手,但是因为恩义而行刺的那些,也可以说是江湖人。国人尚武,这是多少年不变的真理。古往今来,有很多事情都是不变的,在古老的行当更是如此。叶孤城在市井转悠,还没有多认识几个这年头的文字,就发现了怎么找到刺客。现在的刺客分为两种,一种是贵族子弟家养的死士,这种人数量并不是很多,武功也并不是很好,除了衷心之外并没有太多优点。刺客这种人,除了有拳拳报国之心愿意为了国家而东奔西走之外,更多都是拿钱办事,刺客要武功高,事情干得漂亮,只要给了钱,怎么样都成。他们大多独来独往,但是总有一两处落脚点,每个月可以去个一两次,想要找他们办事的人,也在落脚点找这些刺客,有的是留下钱,有的是要求更高要等介绍人的,只要是存在的方法,他们都给想到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挺方便的。他们管这地方叫易所,易的不是钱,不是货物,而是人命。叶孤城才找到易所得时候,简直对中国古代劳动人民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不就是未来小说中出现的佣兵公会的雏形吗?真是早几千年就出现了。他越发不敢小觑古人。刺客多蒙面,因为他们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叶孤城虽然是准备通过这方法稍微存一点钱,但他还不至于真的成了藏头露尾的鼠辈,更不要说以他的武功根本不怕有人偷偷看见自己,只要是人的视线稍微在他身上停留一下,他就有所察觉,这样的人,怎么会在行刺的时候被别人知道?所以他还是穿了一身在人们眼中分外庄重也分外显眼的白衣,进入了易所。掌管易所的是一个老汉,或者他也仅仅是在这里等着,等刺客来,或者是想要找刺客的人来。他看上去好像在打瞌睡,但是任何人进了屋子,合起的眼睛都会猛然睁开,从瞳孔内射出一阵常人不可见的精光。但是叶孤城进来时,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儿的声音,他甚至都没有人气。以至于走到老汉面前,以手指叩击墙面,老汉才睁开眼睛。他将叶孤城从上倒下大量一遍,嘿嘿一笑道:“好俊的身手。”叶孤城道:“区区小事,不足挂齿。”老汉又道:“虽然身手不错,但脸太俊俏,衣服穿得也太显眼。”他道:“不如换成一袭黑衣,以黑巾蒙面,又或者自毁五官,让脸模糊成一团?”“这样,就算是被人杀了,也不知道人从哪里来。”叶孤城淡淡道:“不劳费心。”就仿佛对方只是在与他拉家常,而不是建议他把五官都毁了。叶孤城道:“我自是不会让旁人看见。”老汉笑道:“小子狂妄!”但他的笑声中却听不出鄙夷,倒有一股子赞许的味道,想来是认同了叶孤城的他。他能看守易所,自然是有两把刷子,就算以前不是刺客,总归有好眼力,知道什么样的人是干什么事情的,什么样的刺客又有什么样的能力。这是很了不得的能力,不仅要能从一照面看出蛛丝马迹,还要有相人之术。当然,这些叶孤城时不知道的。老汉自然是精通相人之术的,但却不如在专诸旁边摆摊专业相人的邹老,充其量只能看出叶孤城的面相极贵,除此之外也不知道别的什么。但他捋一捋山羊胡子,心道,自己看了这么大半辈子的人,竟然还没有看见过如此显贵的,而且看他模样,竟然是要来做一刺客。就算是老汉都起了爱才之心,竟然也不同叶孤城开玩笑了,直道:“我见你应该是身份极贵之人,哪怕中间出了什么变故,都不应该沦落到此地。”他道:“以你的能耐,只要多出入几次学宫,应该就能扬名天下,何必来我这小地方。”叶孤城不说话,但是他的眉头却挑了起来。你让一个文盲去学宫出入,很厉害嘛?没办法,谁叫他天生长了名士脸,而且又有名士气派,在这时代绝对受欢迎,老汉以为他学富五车虽然是以貌取人,但换个别人来看看,也定然得出与他一样的答案。叶孤城硬邦邦道:“学宫非我所去之地。”他看上去态度坚决,竟然是铁了心想要当刺客的,老汉叹了一口气,只能将视线从叶孤城的脸上移到他的手上。这刺客也不是谁想当就当的,绝对不能砸了金字招牌啊!但是他一看叶孤城的手也愣了,等到理智回笼就倒吸了一口冷气。他原本以为眼前的青年是哪一家的王公贵族公子,但就算是公子尚武,也不至于学习得如此深入。叶孤城手上的茧,竟然比他看过的任何一人都要厚,别说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恐怕是自打一出生开始就刀剑不离身。奇怪,他心道,难不成是自己看错人了?这人不是什么名士,而真的是为刺客而生的?不不不不不,老汉又摇摇头,怎么可能哦,就算是豪侠出生的刺客也绝对不会和眼前人一样。他身上根本就没有尘世间的烟火气,就好像是九天之上飘飘欲仙下来的,不似凡人。叶孤城见眼前人沉吟许久也没有给出他答案,稍微有点不耐烦。没办法,他现在没有钱,身上的白衣还是之前穿越来时穿得那一套,如果再没有钱买新衣服,他都要怀疑自己发臭了。对一个洁癖来说,还有什么比自己脏到发臭更加不能忍的?起码对叶孤城来说没有。叶孤城道:“好了没?”那老汉磨磨蹭蹭看他一眼,又磨磨蹭蹭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块竹简,竹简上刻籀文,这本来就是与现在有一段时间距离的文字,现在很少出现。别说是籀文了,叶孤城连大篆都不太认识,将竹片拿在手上打量来打量去,笑容逐渐消失。表情凝重无比。老汉时刻关注叶孤城的表情,他看对方这样,心里也在犯嘀咕,想莫不是老汉手一抖,拿错了竹片,又或者是这要杀的人眼前人认识,所以现在下不了手?他刚想出声发问,甚至又想给对方换一块竹片,就看见叶孤城以非常严肃的表情抬头,以更加严肃的语气对他发问道:“这上面写了什么字?”这问得也是非常庄重了。老汉:???他的表情忽然也变得很复杂。哎,没想到啊,没想到。长了张什么都知道的出尘脸,竟然认不识籀文。这张脸也是长得很有欺骗性了。刺客中不认识籀文的人很多,应该说他们很多字都不太认识,让老汉帮忙读竹片内容是常事,所以他反应得也很快。但老汉不得不说,这绝对是他读的时候心情最微妙的一次。他读了一遍,正想读第二遍,因为常人一边绝对没办法记住其中内容,却不想竟然被叶孤城喊了停。他道:“我都已经记下了,不需读第二遍。”老汉的心情更加微妙了,他想,这个人莫不是来逗自己的。他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竟然会不认识籀文?怎么可能!这世界上认识籀文的人并不是很多,但也不是特别少。叶孤城听老汉念完一遍就直接走了,他心中还有些高兴。多亏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仅仅扫了一眼就记住了那些籀文的模样,又加上老汉帮忙读,一下子又认识了不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