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低级趣味(捉虫)
作者:麻逗      更新:2023-06-22 19:43      字数:3270
  “我这样可以吗”毕天佑站在凌家院子外,对着一旁的对象问道。今天的毕天佑打扮的很有几分后世的模样,笔挺的衬衫配西裤,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的,临出门前,他还听了妹妹的话在下巴打了一圈肥皂,把胡子剃的干干净净的,还抹了点妹妹平日里爱擦的乳霜,看上去清清爽爽一小伙子。“你放心吧,我爸妈很开明的。”凌娇难得看到毕天佑这么羞窘的模样,有些惋惜现在没有后世那么发达的科技,不然掏出手机给他录上一段相或是拍几张照片,可以回味一辈子啊。“而且今天我妹也带对象来,你放心,还有人替你分担一半火力。”凌娇心疼妹妹,却不心疼未来的妹夫。“是上次和甜甜一起来车站接你的那个”毕天佑想了想上次见到的那个青年,对着凌娇问道。看着娇娇点头,毕天佑这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比起那个莽汉,自己这样斯斯文文的应该更讨长辈喜欢吧。“我今天这打扮怎么样”闫肃对着镜子已经站了大半小时了,中途换了十几身的衣裳,看的凌甜同学都怀疑他们的性别是不是换了个个儿了。她一手撑在床板上,一手拿着闫肃给她削了皮的苹果,第n次点头。“我觉得好像还是之前那件灰蓝色的套头衫好些,看上去清爽。”闫肃看着镜子里穿着规矩的白衬衫的自己,怎么看怎么别扭。“嗯嗯嗯。”他说什么都好,凌甜再次点头。“你敷衍我。”闫肃扭过头来,看着趴在床上啃苹果的小姑娘,一脸严肃的表情之下居然还能看出些许委屈。“这怎么叫敷衍呢,你身材好模样好,穿什么都好看。”凌甜怕他再纠结这个问题,从边上一堆翻得凌乱的衣服里挑出了其中一套海军风的衣裳来,其实就是一件简单的海魂衫短袖,一条白色的长裤。这是最近比较时兴的衣裳,在长辈们看来年轻人中开始风靡的牛仔套装太过时髦,还是这样的衣服更能让大众所接受。再者凌甜也有一点小私心,闫肃宽肩窄腰丰臀,腿长两米八,穿军装特别气派,有那种制服诱惑,不管她爸妈喜不喜欢,反正她很喜欢。“以前你穿这套衣裳的时候我爸还夸你特别精神,穿这套绝对没有错。”凌甜已经不记得她爸有没有夸过了,就当有吧,毕竟闫肃耽搁的太久了,要是再晚一些,她爸妈都该等急了。“真的那我就穿这一套。”闫肃接过甜甜递过来的衣裳,将自己现在穿的衬衫纽扣一解,等胸膛都露出大半了,才看到床上那个小色女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的胸看。双手赶紧将扯开的衣领往中间一拢,抱起衣裳,闪进了一旁的隔间里,就和后头有狼追似得。“咔擦咔擦。”凌甜遗憾的啃了口苹果,差点都看到小果果了呢。你说确定关系前一直欲拒还迎的诱惑她,怎么在一块了反而害羞了呢。大佬甜晃着小腿,无奈的摇了摇头,男人太害羞也是个困扰啊。“早知道前些天我就该去买一身新衣裳的,我的衣裳凌叔和万姨都看过,都没有新鲜感了。”等出家门的时候闫肃还有些不自信,一手拎着两只鸡两只鸭,一手拎着一个新鲜的大猪蹄,早些年娶媳妇的聘礼差不多也就这个数。“你别急啊,今天我大姐也带对象来家里呢,有人帮你分摊一般火力,再说了,我全家人你都熟,还怕他们为难你不成。”凌甜觉得闫肃就是太紧张了,她觉得她妈挺喜欢闫肃啊,每天给他买伞,对她这个亲闺女都没这样呢。“大姐的对象是上次火车站见到的那个吗”自从和甜甜确定关系以后,闫肃就很上道的改变了对凌娇的称呼,也跟着甜甜一块叫大姐,虽然凌娇的年纪比他还小了两岁。“就是上次火车站见到的那个,见面了你就喊一声毕大哥或是天佑哥。”凌甜怕闫肃不记得对方的名字了,又提醒了一句。闫肃点了点头,原来就是那次见到的小弱鸡啊,相比岳父岳母看到了那么瘦弱的大姐夫,再看看自己强壮的体格,一定会对他更满意的。他爸说了,长辈们都喜欢他这样强壮的孩子,尤其是招女婿,能够保护他们的闺女,给他们安全感。这么一想,闫肃忍不住仰头挺胸,忧虑少了大半。“二姐,闫大哥。”凌甜和闫肃进院儿的时候,凌壮正捧着厚厚一摞书准备进去。“不对,不能叫闫大哥了,过一段时间该改名叫二姐夫了。”凌壮冲着二姐眨了眨眼睛,你说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动作都让人赏心悦目。凌甜就忍不住摸两把弟弟的小嫩脸,转眼弟弟也十三了,这样的嫩豆腐不知道还能吃几年了。别看凌壮个头高,似乎发育的特别早的样子,除了身高长得快外,他其他的男性特征显现的并不是特别明显,依旧青涩温润的脸庞,微微凸起的喉结,肌肤白白嫩嫩的,下巴那一块压根就看不到胡子的影子。他的声音清脆,还没有迎来变声器的烦恼,每天早晨从不间断的英文晨诵,几乎成了全家人天然的起床铃声。“等过年了二姐夫给你发红包。”闫肃一脸正经,以前他也拿凌壮当弟弟看,现在更是亲弟弟了。他余光瞟了眼凌壮捧着的那些书籍,上面全是他看不懂的文字,唯一一本勉强看得懂的还是一本英文书籍,似乎是英译版的名著,剩下一些厚厚的书籍,上头一个个蝌蚪文闫肃见都没见过。学霸作为为了追媳妇才刻苦读书考上大学的男人,闫肃对自家小舅子佩服万分,以前就听甜甜说他特别喜欢学习语言,小时候学英语,再长大点开始涉猎法语和德语,现在似乎迷恋上了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闫肃光看着那一个个奇奇怪怪的文字就头晕了,他这小舅子才十三岁呢,这要是学下去,那还得了啊。闫肃觉得对这个小舅子必须要好点再好点,以后他和甜甜的孩子就跟着他们舅舅学语言,多学一门,那也是特长啊。“别改口的那么早,你二姐我今年才十六呢,离法定结婚年龄还差得远呢,作为新时代的知识青年,咱们不能知法犯法懂吗”凌甜揉了一把弟弟的头发,果然手感比闫肃那硬的和胡渣似得短发好多了,软软的还很滑顺。手感太好,再摸几把。即便发型被揉乱了,凌壮依旧笑得很开心,两个酒窝深深的,包容的看着幼稚的姐姐。“你始乱终弃。”在经过院子准备往正堂走的时候,凌壮先离开回自己的房间放书去了,闫肃跟在凌甜身后,垂着脑袋微微有点丧气,就和一条忠实的大型犬一样。“我怎么始乱终弃了”凌甜瞪大眼睛,看着身后那个倒打一耙的男人,伸手点了点闫肃硬邦邦的胸膛,非得让他说出个一二来。“咱们亲都亲了,你就是我媳妇,今年不是,再过几年也是,小弟叫我一声二姐夫怎么了。”闫肃眼神幽幽的,凌甜觉得自己要是说一句不是,她就是千古罪人了。“行行行,二姐夫,二姐夫,二姐夫,这个位置你爱坐多久坐多久,我让壮壮见你一次喊你十声总行了吧。”凌甜觉得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个小祖宗,可偏偏她就被吃的死死的。“那也不用那么麻烦。”闫肃听她这么一讲,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跟着凌甜往屋里走,一边小心的不让自己拎着的猪蹄碰到她的衣裳,一边凑近她耳边轻声说道。“其实每次见到我叫一声就行了,叫十声我怕咱们弟弟累着。”闫肃觉得自己还是很讲道理的,绝对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男人。凌甜翻了个白眼,不打算理睬这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男人。在闫肃看来,甜甜翻白眼的样子也是别样的可爱,亦步亦趋的跟在她后头,直到走到堂屋外了,才正了正神色,不让自己过于痴汉的表情出现在未来的岳父岳母面前。他们进屋的时候毕天佑和凌娇早就已经到了,毕天佑都已经喝了好几杯水了,刚喝完万金枝又帮他续上。万金枝觉得自己从知道闫肃要成为自己的二女婿后,无论大女婿长什么模样她都能接受了,等她做足了心理准备,看见大闺女把一个还算标志的女婿带回家,别提她心里多高兴了。瞎了一个闺女,总不能另一个闺女也瞎吧。这么想着万金枝在心里赶紧唾骂了自己一句,她不能那么想,闫肃虽然长得丑,可他心灵美,甜甜或许就是发现了他粗糙的外表之下有一颗善良而单纯的内心。她要和闺女学习,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这么想着万金枝把目光挪到了跟着甜甜进来的闫肃身上,高大的和熊似得身板,一左一右拎着猪蹄和鸡鸭,看上去更魁梧了。妈呀,好丑总觉得几天不见闫肃那孩子是不是又黑了些,她给他的那几把伞他就没好好使用吗万金枝觉得光物理防晒果然是不行的了,好在她这次特地买了几罐据说有美白功效的面霜,专门给闫肃留着呢。gd180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