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作者:丹青手      更新:2023-06-22 00:35      字数:4487
  她想了想,还是有区别的,乱葬岗的死人至少还有一卷席子呢!就连乱葬岗的孤魂野鬼也有居所,他们或借居在旁人的坟墓中,或找一些瓶瓶罐罐居住在里面,胭脂也有居所,在一个前朝的千金小姐的坟墓中。当然这么好的住处自然每日都有孤魂野鬼找来哭闹争抢,是已她每日都要费功夫收拾那些动歪心思的,很是操劳,现下她走了倒是清静了许多。小儿刚躺下没多久便睡着了,胭脂瞧着他安静无害的样子,性子阴郁也是有原由的,若是她来这么一遭,只怕就不是性子阴郁这么简单了……天还没亮透鸡就打鸣了,他还没睡上半个时辰,就得马上起身到河边打水淘米做饭,又打了水送进屋里伺候,还不时传出谩骂埋怨。胭脂在一旁瞧着,不由撇了撇嘴,暗道:这般干活,用不了几年他的身子就会被掏空,不过倒是个能抗的,能撑到现在,昨日大病初愈后就没好好休息。胭脂觉得这般很不妙,他越能忍,收得越紧,这要是一下子放开,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胭脂不想再听下去,瞧着天气晴好便打算出去晃荡一圈。胭脂想起小儿身上的气息,她不过他身边呆了两日,便已经觉得周身气息十分流畅,如有实质,胭脂觉着这是个好居所,而旁的事她管不了也不想管。待她晃荡了一圈回来,他正在砍柴,显然没有一刻是停歇的,这般一天到晚干不完的活挨不完得打骂,又瘦的跟牙签似的,早晚得下地府报到去。胭脂飘过去,小儿也停了下来看向篱笆外,她顺着他看的方向看过去,一个卖货郎吆喝着走过,一个男人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儿路过。男子怀里的小儿看见卖货郎便叫嚷着要吃糖葫芦,抱着他的男子宠溺的摸摸了小儿的头,向卖货郎买了,又轻轻嘱咐:“可不能全吃了,否则牙就疼了。”小儿觉着糖葫芦心下不舍,嘟着嘴讨价还价道:“爹爹,若是我今日再背一篇诗,能否多加一颗?”男子笑着捏了捏男孩的脸,答应了。胭脂眼看着小儿又是那副淡漠的表情,不悲不喜不羡慕的样子却人看着更加难过,她想……她昨日大概是错了,地府哪里公道了?有些人想吃糖葫芦张口就能吃到,而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吃不到……胭脂看着小儿心里突然有些发闷,她不知道自己是在可怜他不能吃糖葫芦,还是在感叹世道不公……每日干活,挨打受骂是家常便饭,碰到村里的人也是冷言冷语的讥讽或当狗似的叫骂,胭脂看得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只是隐隐为百竹村的人捏了一把汗。小儿越发阴沉了,没有再开口说过话,若不是胭脂先前听过他说话,还真觉着是个哑巴,他买的那本书倒是每日都有看,不过他没有多少时间看,白日里有干不完的活,到了夜里又看不清字,是以都是匆匆忙忙看一眼记在心里,他不认识字,只能照着那些字比比划划,在地上书写。他很聪明,可以说过目不忘,每个字不过看一次便会写了,不过又有什么用,没有夫子教他,不知这个字如何念,不知这个字是何意,这样依葫芦画瓢学来又有何用呢?作者有话要说:胭脂:“一串糖葫芦都吃不上,难怪性子不阴不阳的。”丹青手:“狗屁,关一串糖葫芦什么事!”胭脂:“那两串儿?”丹青手:“……”第4章青衣唱的戏里,多的是寒窗苦读的书生,她知道穷苦人家的孩子若是想要出人头地,那便只能考科举。可他没有夫子引进门,就如这般瞎子过河,便是苦读一辈子也没有半分用处,况且他村里又是出了名的扫把星,胭脂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出身的能当上大官得到重用的,就是在青衣唱的戏里也不曾见过,一般来说都是配角的料儿。胭脂看着他每日这般做无用功,有些惋惜,他聪明又勤勉,若是有人将他引进门,日后必是能学有所成,对他这样的性子也会有所益成,到底是可惜了。这日狂风大作、夜雨飘撒,照乱葬岗的规矩,滞留人间鬼魂瞧着本就是凄楚可怖的,还在这样的雨夜里飘飘荡荡作凄楚状招鬼晦气,多半是要被闲话的,乱葬岗的鬼魂有极是嘴碎的,平日里也没什么事,就这么点小事也可以翻来覆去念叨个没完,是以没几个鬼魂敢坏了这规矩。胭脂虽不在乱葬岗了,但也不耐烦这种雨夜飘荡出去,永世不能投胎就怪凄惨了,没必要再找这么荒凉的背景来衬托自己了,便窝在这小不点旁边瞧着他看书了。这外头下暴雨,里头下小雨,风吹的摇摇晃晃竟然也不倒下去,这棚子也是怪牢靠的。瞧着这番凄楚萧瑟的模样,胭脂不由看向他,感慨道:‘这般也可以了,至少比狗住的好些。’又看着他正用手指比划的那个字,比划完以后又正看着书上的字出神,想来他也是知道这样学来毫无用处。胭脂不知他究竟在坚持些什么,就算整本书的字都会写了,不能知晓其义,对他来说这就是一本鬼画符。她瞧着他低着头可怜巴巴的模样,便凑过去瞧了一眼,看他手指点着的字道: ‘这个字念容,你们人有句话说的好,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这里头便有这个容字。’他低着头默然,胭脂安慰道:‘你这官家律法太过无趣,还是青衣唱的戏有趣,等你死了我们一道去听吧,反正你这牙签似的身板也撑不了几年。’他看着那个字,嘴唇轻启念道:“容?”胭脂瞪圆了眼睛看着他,他识字?“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他顿了顿像是琢磨了一遍,不得其意便抬起头一脸不解的看着胭脂:“听不懂。”胭脂:“……”胭脂:“!!!”胭脂一下弹离他身边,死死贴着灶边,把他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扫了一遍,双目惊恐得看着他,颤巍巍道:“你看得见我?”他眨了眨眼。“在林子里就看见了?!”他一脸无辜的点头。胭脂疑道:“既然看到了我,又为何装作看不到?”小儿面无表情道:“我怕。”这确实该是一个小儿该说的话,只是和这副表情有些不搭。她顿了顿,很是疑惑:“我长得这般面善,你怎么会怕呢?”小儿明显噎了一噎,想是没见过这般不要面皮的鬼,这会儿倒是有了几分好奇:“你是鬼吗?”胭脂缓过劲,想要扳回点颜面,便换了个舒服姿势翘起了二郎腿,挑了挑眉傲然道:“鬼?我可比鬼厉害,乱葬岗的鬼有八成都被我揍过,有七成半都是哭嚎而逃~”她第一次见阴阳眼,还能和凡人说上话,这是一件多么让鬼羡慕的事,这要是让乱葬岗的那群孤魂野鬼知道,还不得飞奔而来围着她说上三天三夜,直说得口吐白沫而亡……小儿:“……”要是可以他还是蛮想看看鬼哭嚎而逃的模样,想必会很有趣。他弯了弯嘴角想露出个笑模样,可一想到自己这般处境,又有什么资格笑,嘴角片刻就落了下去。胭脂见他一副连笑都不会的模样,问道:“怎么了?”小儿眼神黯淡,摇了摇头。胭脂默然,若是让她住在这样的棚子里,她也是笑不出来的。她看着他手抚着书面便问一直都想问的问题:“你为何要识字?”他低下头看着书面,手在书面摩挲,“村里的夫子总对他的弟子说,学问好的才能出人头地。”他顿了顿,眼底有些黯然道:“我……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他才六岁,不是十六,也不是六十,不过一个小娃娃,眼里却满是荒凉。胭脂在乱葬岗见过这么多是是非非,知晓有些事情就是注定的,他就算学富五车又能如何,他这样的出身,但凡有点眼见儿的官都不会让他入仕,只怕上头忌讳牵连自己,非亲非故何必为旁人冒这个险。更何况官场险恶,明争暗斗无数,仕途不是光靠才华就能走得通的路。胭脂看着他欲言又止,他确实没有别的路可走,待在这里是死路一条,生养他的摆明了要往死里折磨他;可离了这里,他靠什么吃喝,若是去帮人打杂,他年纪幼小雇主自然不会要,不走又怕他熬不到自己长大。想这么多也无用,现下对他来说识字是好的,读书识字修养身心,她既然承了他身上的祥和之气,那教他识字,便当是回报吧,至于往后如何,便往后再说吧。“我若是教你,你可愿意学?”小儿一愣,随即一脸希冀问:“你说的是真的?”胭脂道:“自然当真,我家中可多的是藏书,往后可有你学的。”那位千金小姐生前想必是个书痴,陪葬品中都是一箱子一箱子满满的书,是以胭脂不是个普通的阴物,她是个有书香气的阴物!他闻言极为欢喜,眼里带着满满的笑意,对着胭脂脆生生道:“见过夫子!”胭脂觉得这个称呼颇为新鲜,便十分受用的颔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他闻言眼里沉了笑意道:“我没有名字。”胭脂心下了然,即便有名字只怕也不是什么好名字,她抖了抖二郎腿:“既如此,我给你取个字吧,你家中长辈姓叶,毕竟是生养你的,姓氏还是不可丢的,刚才那个容字也恰巧适合你。”她颇有深意的看着他的眼睛道:“受益惟谦,有容乃大,你往后就叫容之吧。”她若是知道往后叶容之会让她如此难过,她一开始就不会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他,即便往后他真的成了那样的人,她亦不愿意。雨声渐停,雾气弥漫,雨后混着青草泥土的清新气息扑面而来,颇为心旷神怡,一切才刚刚开始……作者有话要说:胭脂:“我是不是你们见过的最会安慰人的阴物?”叶容之:“……”丹青手:“……”胭脂:“到时带你们一起去看青衣的戏。”叶容之冷笑:“有意思。”丹青手捂额头:“……别殃及池鱼阿,我还想多活几年。”第5章天清气朗,日头高升,篱笆围绕的后院散落了阳光,篱笆外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水清澈见底,水下石子奇布,溪那头空旷无物,远处竹深似海,竹间风动清凉。胭脂头一遭做夫子自然是颇为勤勉的,为此还特地回了趟家中,顺道逮到了几只赖在她家中的鬼很是胖揍了一顿,隔壁住着的几只鬼纷纷飘出来做壁上观,最近这阴物不在,他们已然很久没看花式打戏了,再加上青衣又开始犯病,整日哭哭啼啼个没完,反反复复就一句唱词,有几只新来的鬼抵不住这架势,还听吐了……是以他们近来的日子很是难熬,今日总算有了些可以唠的话头。待那几只鬼泪流满面、哭嚎而逃,他们便各回各家了,待晚间鬼多热闹的时候再飘出来唠。整场一下子只余胭脂一只阴物慢慢把地皮一块块翻了回去,她不由怒道:“一群看戏的,也不知道帮忙把地皮盖回来。”待收拾好,她回到了千金小姐的坟墓中搜刮了所有的陪葬书籍,这些东西她是用不到的,当然那位骨头都化成灰的千金小姐自然也用不到,放着也是放着拿去给阿容正正好。他这类要往阴暗路线走的,要多讲讲礼义廉耻的故事,耳濡目染慢慢教化。再教他读书识字,有了才学,眼界也就宽了,想事情也就不会走一条死胡同。她既承了他身上祥和之气,自然是要多为他做打算的。只是叶容之却没有多少时间,他一天到晚干不完的活,还要抽空挨几顿胖揍,等闲下来也不过是半夜时分。是以胭脂白日就给他读读话本子,待到夜间就只好带着他到山里抓些萤火虫,照着读书识字。连这几日胭脂才讲完了从千金小姐的陪葬中拿来的闺房话本,里面讲的故事颇为缠绵悱恻,但是也有正邪之间的对立,胭脂觉得大部分还是有益处的。胭脂飘在篱笆上对着正在劈柴的叶容之问道:“你来说说若是让你选,你想成为这书中的哪个人?”叶容之想也没想便回答道:“大官人。”胭脂:“……”是她读的故事和他听到的不一样,为何他把大奸大恶的配角记住了?她闷着一口气道:“这……不合常理吧,常人都是想当大英雄的,你看看正角儿在美人危难之时挺身而出,又肯为朋友两肋插刀,你应该要当这样的人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