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作者:扁平竹      更新:2023-06-21 07:55      字数:2500
  傅程抬眸,是挺久的,他和林清尧居然已经认识十年了。老人撑着拐杖起身。日头已经沉下去了,乡下空气好,夜景也好看。她低声轻喃:“摇摇居然已经被接走这么久了。”傅程的手顿住。老人似乎想起了什么伤心的往事,她伸手擦拭着眼角:“小程啊,你喜不喜欢我们清尧?”“喜欢。”他几乎是脱口而出,神情却是认真的。纪杏芳活了这么多年,一双眼睛是清明的,是不是撒谎她一眼就看的出来。良久,她欣慰的点了点头。天色渐暗,夜空中的星星也逐渐多了起来。院子旁边有条小走廊,放着一张小凳子,看上去应该有些年头了,木头都开裂了。老人家拄着拐杖走过去:“以前啊,摇摇就爱坐在这里,端个小凳子写作业,那个时候我特意养了条狗陪她,就是大黄的外婆。她有什么开心的,不开心的,都会和那条狗说。”傅程下意识的看了眼脚边吃的正欢的大黄。“她没朋友,不是因为她的人不好,她是个很乖的孩子,秋收了还会去地里帮忙,冬天因为心疼我,每天很早就起床把衣服给洗了,茴镇冬天冷啊,她的手每年都长冻疮,可是她什么也不说,怕我难过。”“她真的很乖,可是她有个坏妈妈,她妈妈名声不好啊,未婚先育生了她,这在村里是大忌讳。”“没人愿意陪她玩,她就一个人玩,用树枝在沙地里画画。她画的最多的就是一家四口,有爸爸,有妈妈,还有弟弟。”她断断续续的说着,不时停下来歇一会,声音也带了些喘意:“她是个好孩子,所以啊小程,我想拜托你,对她好一点,让她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外婆。还是有人在爱她的。我活不了多久了,我害怕我离开以后她突然觉得一下子没了依靠。她啊,每次难受了都会想起我。我害怕我离开了以后,她再难受了,会很无措,不知道和谁倾述,不知道找谁。”农村的夜晚并不安静,蛙叫虫鸣,甚至还能看见几只从他面前飞过的萤火虫。屋子里似乎到处都充斥着她的生活痕迹。她在冬夜洗衣服冻红了手,不时停下来哈气暖和的模样。她想妈妈了,抱着狗倾述心事的模样。还有她蹲在地上,用木棍画出一家四口的模样。稚嫩的十岁,青涩的眉眼和还未长开的身子。她就是在这里长大的。虽然艰难,但她还是顽强的长大了。在外婆的爱和呵护下长大了。傅程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像有什么在蚕食的心脏,一点一点的,彻底吞了个干净。微风带走了夏夜的燥意。他的声音被吹散开来,零零散散的落进人的心里,却又格外坚定。“外婆您放心好了,我不会让她难过的。”纪杏芳点了点头,唇角的皱褶加深:“好孩子,外婆去给你做糊糊吃啊。”·傅程回到房间的时候,林清尧刚把东西整理好。房间的灯不算很亮,悬在头顶,只用了一根电线掉着,穿堂风吹过,吊灯晃来晃去。林清尧听到动静回头看了一眼,继续忙手里的活。把刚收进来的衣服叠好,外婆节俭惯了,不肯买新衣服,林清尧每个月都会给她买好了寄过来。可她还是舍不得穿,仍旧只穿自己那些洗的发白的旧衣服。有些甚至打上了补丁。腰间一紧,紧实的胸膛贴在她的后背,体温微热。她手上的动作停下。“傅程,你……”他埋首在她脖颈,低声撒着娇:“外婆说你针线活很厉害。”林清尧低头,有些不好意思的把叠好的衣服放在一旁:“也不是很厉害。”他在她颈窝里蹭了蹭,“刚刚过来的时候,我衣服不小心勾到了,破了个口子,你帮我缝一下好不好。”林清尧愣了半晌,傅程本身就不是什么节省的人,平时大手大脚惯了,衣服一般都穿不了多久。更何况是有了破洞的。这会居然……虽然疑惑,但她还是答应了。她去外婆的房间拿来了针线,坐在小凳子上神情专注的替他缝补好那个破洞。她的动作很熟练,傅程看到针头扎进扎出,心脏还是下意识的悬了起来。生怕她扎到自己。“你慢点,别扎到了。”她一脸的不在意:“没事,这个不容易被扎到。”傅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你是什么学会这个的?”她沉默了一会,似乎是在回想:“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吧。”她说满不在意,傅程的眼底却暗了一瞬。林清尧突然抬眸,问他:“对了,外婆刚刚和你说什么了?”怎么去那么久。微风吹开了窗子,林清尧的长发被拂乱,有几缕正好挡住了眼睛。傅程动作轻柔的替她把长发拢在脑后,用头绳扎好。松松垮垮的垂在脑后。他松开手,细碎的灯光落进他的眼里,幽深的眼眸衬着光,温柔的像大好天气前一晚的夜空,他的声音低柔中带着一丝轻佻。“外婆说你喜欢我。”“特别特别喜欢我。”第50章 被他治愈(二)林清尧一愣, 针尖错开,扎进拇指里。细小的血滴聚出来,沁在指尖。傅程皱眉:“怎么这么不小心。”林清尧随手抽了张纸巾:“没事, 擦掉就……”指腹传来温热湿润的触感, 心尖似乎颤了一些。她抬眸, 傅程含着她被扎伤的指尖,好一会才离开。林清尧怔了半晌, 看着那根还带着浅薄水光的手指,血已经止住了。“你干嘛?”他嘴角一侧往上勾,把她手里的纸巾拿过来,仔仔细细的把她的手指给擦干净。“唾液能止血。”说的一本正经, 仿佛真的没有掺杂一丝别的心思。林清尧收回了手,也没再说什么。将针绕过去, 打了个结,用剪刀剪断。“好了。”傅程接过看了一眼。针脚算不上好,缝补的痕迹也很明显。他这件衣服是深灰色的,林清尧没有找到同色号的线, 就直接用的黑色。看上去就像皮肤上有条很明显的伤疤。突兀的不行。林清尧有点不好意思, 傅程的衣服不是四位数就是五位数, 自己的手艺实在有点拿不出手。“好像不是很好,我再帮你改改……”她话音刚落,傅程已经把那件外套穿上了。缝补的位置正好在袖口上,他的身材很好,一米八八的个子, 手长腿长,因为经常运动的缘故,肌肉也是紧实的,瘦而不柴。穿什么都好看。这件有了瑕疵的外套穿在他身上一点也不突兀,就好像袖口那个缝补的痕迹是独特的设计一样。“好看。”林清尧被他这么直白的夸,微抿了唇,脸一红,她把多余的线缠绕回线筒上:“用同色的线效果应该更好。”他微俯了身,笑意中掺着几分轻佻:“我说我穿着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