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作者:东方黄瓜      更新:2023-06-21 01:03      字数:4905
  戚司理直气壮,他们先在背后嚼舌根,我反击而已,不为过吧?李岚殇笑着打开随身携带的折扇,不为过,不为过。楼下传来鞭炮声,庆典开始。窗外阳光渐渐西斜,金橘色的光芒照耀着对面的红楼,莺声燕语,脂香粉浓,一条街上的楼宇都绑上花花绿绿的丝带,挂着大大小小的灯笼。锣鼓喧天,丝竹声起。楼上楼下男人的呼喊此起彼伏,情绪越来越高昂。戚司凑到窗前往下望,街道中心缓缓走来一行盛装打扮、艳丽逼人的俊男美女。李岚殇向他介绍:这是花魁游街,每年三月十五,花街各家青楼的花魁均会参加花魁盛典,决出真正的花魁,他们一般先从青楼出发,沿着花街游街一周,再表演才艺,表演完了,旁人才可以买花送花,谁的花多,谁就是花魁。从现代穿越而来的戚司,从未参加过这样的盛典,兴致十分高昂,眼睛不错地盯着下方。街道正中的那行人,花魁们坐在步辇内,穿着华服,容色千娇百媚,由四个青衣小帽的小厮抬着,左右各站一婢女,一边走一边撒花,端的是香气扑鼻、明艳动人。最前方还有一人举着牌匾,上书万花楼倩倩流风楼安如意之类的字,大概是介绍身份的。直到第三个花魁路过楼下,戚司看到前方举着的牌匾上写着碧波阁白柳,精神一震,睁大眼睛看向后面的花魁。四个青衣小厮抬着步辇而来,那小轿上方坐着一名身着白衣的男子,墨发如云,披散肩头,头顶的发被一根白色发带高高束起,洁白的发带长长地坠在身后,混入墨色的发中。白色的衣裳、白色的发带、漆黑的浓发、漆黑的眼睛明明只有两个颜色,却又比所有的颜色更加浓墨重彩。他如一道清风,吹散了花街的脂粉味,又如一株雪莲,濯清涟而不妖。饶是戚司见多识广,也不由得惊叹,白柳的确长得清俊,难怪原身会为他神魂颠倒。步辇经过的地方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若不是身处古代,戚司会以为自己在某个演唱会的现场,周围聚集的全是粉丝。粉色、红色的花瓣飘在空中,如同下了一场花雨。白柳刚过,街道的声音忽然一顿,随即便是更加疯狂的呼喊倩倩姑娘!倩倩姑娘!隔壁原本沉寂下去的包厢也跟着爆发出公鸭般的呼叫,情绪似乎很激动,倩倩!我的倩倩!似乎是那个江爵爷。遇到美人,尊贵的爵爷也顾不得矜持,毫无风度地呼喊心上人的名字。哪个美人有如此魅力?戚司慌忙伸头往后看去,下方果然又行来一顶步辇,上面是一名穿着如火红衣的女子,这女子不像之前那些人端正地坐着,而是站立起来,不断地摆着各种姿势。她形体玲珑有致、前凸后翘,穿着又半露不露,玉色的手臂舒展着,上下两截的红裙露出一截纤细的腰肢,肚脐上挂着一枚闪亮亮的宝石,端的是引人遐想。女子容貌更是冶艳无比,眼睛里荡漾着秋波,眉稍轻轻一挑,眼角轻轻一眺,无数男人脸色涨红,呼吸急促。人间尤物。戚司在心里赞叹。周围的人疯狂地叫着倩倩的名字,把之前叫白柳的声音给压了下去。听着疯狂的呼喊,戚司想,不行啊,白柳是自己的最爱,而且自己也答应过要为他撑场子,不能让其他人盖了风头,可要让他像隔壁的二傻子伸出头去呐喊助威,又实在太掉价。想了想,赶紧对李岚殇道:子文,能不能帮个忙?李岚殇:将军请讲。戚司按住他的肩膀,深沉道:我知道你是最棒的,拜托你了。李岚殇:?戚司:你帮我喊吧,帮白柳助威。李岚殇:我拒绝。果然,一遇到白柳,将军脑子就容易进水。戚司再接再厉,软磨硬泡,蓝衣青年面色发寒,无动于衷。戚司不敢再胁迫他,灵机一动,花钱雇了楼里两个小二帮他去街上喊。白柳最棒!白柳最美!白柳最好!白柳无敌!两小二在金银的熏陶下暴发出洪荒之力,声音洪亮,声震九霄。戚司十分满意。他又想了想,不行,喊得再响亮白柳也不知道是我干的,戚司可不是那种所谓默默付出的备胎,当下又遣一人下去和两小二交谈,随后三人大喊:戚将军说,白柳最美!戚将军说,白柳最棒!嘹亮的叫声传遍整条街,引得无数人侧目。李岚殇:拿扇子的手,微微颤抖。他是不是该打晕将军,让他继续回床上躺着?花魁游街完毕,回到福顺楼下广场表演才艺,唱歌的唱歌,跳舞的跳舞,还有作画的,吟诗的,弹琴的,吹箫的,应有尽有。那名容色绝艳的倩倩姑娘跳了一支西域舞蹈,动作火辣大胆,热烈奔放,引得男人们嗷嗷直叫,恨不得冲上去吞了她。她下去后便是白柳上场,珠玉在前,白柳似乎压力很大,远远瞧着脸色有些发白。他抱着一把凤尾古琴上场,为众人弹了一首悠远的曲子,琴声空灵高洁,余韵悠长。若是放在任何高雅的场合,这样的曲子都能让人赞叹不已,然而他弹完后,掌声稀稀拉拉,反响平平。戚司不由叹息,白柳啊白柳,你选错了曲子。下面的观众全是一群色中恶鬼,都是冲着皮相、肉.欲来,你弹些高山流水,他们不喜欢听啊。白柳似乎知道自己比不过倩倩,雪白的脸蛋更加煞白,连戚司这个假情人都心疼了。白柳下去后,又有几人上场,反响也是寥寥,倒衬托得白柳不错起来。表演终于完毕,到了最重要的买花环节。戚司掏出腰包,把一千两全买了白柳,如此大手笔,让众人目瞪口呆,等他抱着花儿送过去,举着白柳牌匾的人身后的花篮瞬间就满了大半,远远超过了其他人。这样一来,白柳成了收到花儿最多的人,登上花魁宝座的机会升到最高。第3章戚司想着自己已经帮白柳做到了,打算功成身退,然而现实和想象不太一样。街上人特别多,所有人疯狂往前挤,走路困难重重,戚司眼睁睁地看着李岚殇被挤开,而自己被人流带向相反的方向,两人如许仙和白娘子,被法海残忍分开。疯狂的人流让他回想起当年国庆节去西安兵马俑时的可怕回忆。好不容易挤出人流,心有余悸地站到街边,戚司还未站稳,又不小心和一人撞了一下。他现在非常胖,目测两百斤,被人撞了也岿然不动,和他相撞的人反而踉跄了一下,摇摇晃晃地往后退。戚司连忙伸出胖乎乎的手拉住那人,低声道:小心。和他相撞的是一名穿着紫色纱裙的女子,长长的头发披散着,头上仅戴着一只普通的蝴蝶玉簪,和满街穿红戴绿的女子比起来,十分朴素。那女子站稳身体,抬起头,露出一张明艳精致的脸蛋。那张脸,鼻梁高挺,眼睛深邃,嘴唇薄削每一样都精致无比,每一样都恰到好处,是个十足十的大美人。说是大美人,却又并非完美无缺。比起倩倩的娇俏精美,她的五官略大,不够秀气。鼻梁太高了些,眉毛又黑又浓,斜飞入鬓,颇为阳刚;涂着唇脂的嘴唇薄薄,微微抿着,不够平易近人。眼神如寒冰冷冷淡淡,拒人于千里之外。身材方面,肩膀过于宽阔,骨架过大,不够小鸟依人。最令戚司惊讶的一点,女子比他还要高,高了半个头不止。若不是她一直故意低着头走路,恐怕会成为整条街最高的人之一。然而,瑕不掩瑜,这样一个身材过于高挑、五官太过深邃,不太符合时下流行审美的女子,却让戚司心跳加速、心神震荡。原因无他,只因女子虽然有各种缺陷,可她的容貌、气质,恰好长在了他喜好的点上大气中带着冷淡,冷淡中又带娇羞,娇羞中又带着一点点骚。就连戚司也意外自己居然好这一口。两人四目相对的瞬间,女子漆黑的眸中露出一丝惊愕,随即快速低头转身,匆匆擦身而过。戚司想要喊住她,却不知道她的名字,只喂了一声。女子头也不回,脚步更快,如一滴水汇入人流,消失不见。戚司追了两步没追上,怅然若失。日落将尽,最后一丝光线没入西山,天色暗淡下来,街边的灯笼陆陆续续地亮起,映照长空,斑斓的色块影影绰绰。将军。李岚殇摇着折扇风度翩翩地出现在戚司身旁,漆黑的头发一丝不苟,蓝色的衣服上无一丝褶皱,仿佛刚才被人流挤得狼狈不堪的那一幕只是戚司的错觉。他顺着戚司的视线往前看去,只看到人来人往,疑惑道:将军在看什么?戚司目视前方,沉默片刻,说:我的爱情。李岚殇拿着折扇的手一顿。身后传来一声呼唤,将军!两人转头。白柳家的小厮一路疾奔而来,气喘吁吁地冲到戚司面前,将军,您怎么走了?按照惯例,我家公子得招待您啊。花魁盛典后,各家花魁会邀请为他们买花买得最多的人共度春宵,这是惯例。戚司的爱情向来来得快去得也快,来自白柳的呼喊让戚司很快抛弃爱情,瞬间来了精神,去青楼度春宵,行行行,走吧。古代青楼长什么样,他特想去见识见识。小厮笑吟吟地引着戚司来到一栋金碧辉煌的阁楼前,大门旁站着几名俊秀男孩,门上的牌匾上刻着碧波阁三个大字。将军,我就不进去了。跟过来的李岚殇拱拱手,朝戚司告辞,明天早上,我派人来接你。戚司一向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觉得自己不能慢待下属,拉住李岚殇的衣袖道:别走,一起进去。蓝衣青年诧异。戚司哥俩好地排住他的肩膀,压低嗓音在他耳边道:看中谁就选谁,我请你。李岚殇:李岚殇推开他的手,面无表情道:不用,谢谢。真不用?戚司热情相邀,放心,我出钱,你不用掏一个子儿。回答他的是李岚殇极快离去的背影,那背影似乎因气愤而僵硬无比。怎么回事?怎么还生气了呢?戚司不得其解,明明自己一片好心,招待他嫖.妓,他为什么甩脸色?男人不都爱这一卦吗?戚司被小厮催促着往碧波阁大门走去,楼里烛火通明,莺声燕语,令戚司大开眼界,唯一让他意外的是这碧波阁里来来往往的几乎全是男人。好多男人涂脂抹粉,穿着艳丽,还有些甚至着女装,翘兰花指。戚司汗,原来自己进的是南风馆啊。难道刚才李岚殇不愿意进来,是因为他不喜欢男人?戚司认为自己发现了真相。放眼望去,成双成对的男人打情骂俏,这大禹朝民风如此开放,居然有那么多男子喜欢男子?暗暗咋舌,戚司面色不变,故作淡定地跟在小厮身后上了顶楼。顶楼十分安静,房间也少,想来是身份最贵重的妓子才有资格住在这里。将军,这边请。小厮恭敬地将他引入一间房内。房内燃着亮如白昼的蜡烛,屋子极大,前方放了一扇纱织的大屏风,上面绣着山水江河,古朴典雅。屏风后坐着个隐隐约约的人影,见到人进来,人影晃了晃,站起身道:将军。声音清澈温和,如古琴音鸣。小厮悄无声息地退出房间,还带上了门。戚司来此只是走个过场,谈两句话,再随便找个理由闪人。原身老相好之类的,他以后可以帮衬,若想谈恋爱,还是算了吧。白衣墨发的清俊男子从屏风后走出来,朝戚司低下头,柔顺道:多谢将军助我当上花魁。男子面庞俊美清秀,幽幽的眸子似乎笼着一层忧虑的薄雾,颇有点楚楚可怜的情态。当初我答应过你,自然要做到。戚司摸着鼻子说。他对白柳无感,只当他是原身喜欢的人,客客气气地回话。白柳摇摇头道:对将军来说不过举手之劳,对白柳来说,却是天大的恩德。若不能当上花魁,老鸨定然迫我接客,将军的一千两避免我落入风尘,白柳铭记于心,没齿难忘。戚司想说你现在不就已经沦落风尘了么,之前小厮那么着急来要钱,他还以为自己欠了白柳钱呢,现在听他这么说便释然了。如此说来,白柳并未失身?失身一词套在男子身上怪怪的,戚司努力忽略掉其中的怪异处,客气道:不用谢。白柳看了他一眼,低头道:将军今夜就歇在我这儿吧。戚司刚想摆手拒绝,又听白柳说:我知道将军喜欢我,可是,我依旧无法回应将军,我们还是像以往那样分开睡吧戚司拒绝的话卡在喉咙,不敢置信地眨眨眼。没听错吧?特地派遣小厮邀请他来共度春宵,结果不让碰?也就是说,原身担着睡了花魁的名分,钱也花了,事儿也做了,结果什么实质好处都没有?这不是冤大头么?将军,我为你弹首曲子。愣神间,白柳已经走到屏风前的古琴后坐着,开始弹琴。清澈的琴声响起。戚司心情复杂,默默坐着听高山流水,听着听着昏昏欲睡。他喜欢味道重的歌曲,如果白柳能来段rap,估计他会很开心,可惜白柳明显不会rap,他就很忧伤。话说,这个世界还能听rap吗?要不我改行当唱跳歌手好了,开创一代先河,说不定还能名垂千古。我现在的身份是一名将军,听李岚殇说之前在边关打战,那以后会不会又回去打战呢?要是回去打战铁定完蛋,他一普通良民,上了战场如何指挥军队?又如何在万军中取人首级?不行,得找个机会向皇帝辞职,抱着金银财宝过神仙日子才是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