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师兄终成受 完结+番外》TXT全集下载_79
作者:余梦丹华      更新:2023-06-20 14:48      字数:37242
  “这事我也听说过,那魔尊明明就被九圣天困住了,怎么还能出来,还手执魔剑,你就瞎扯吧。”小二丝毫没有让步,一口认定自己没有说错,执着道:“这位大哥,咋就就不许魔尊脱困?魔尊神通广大,九圣天那点小小的伎俩哪能奈何得了他,他要是没出来,那您说九圣天怎么就消失了呢?”那男子打了个饱嗝,在酒精的作用下反应迟钝,悻悻地张着嘴说不出话。身旁一书生模样的男子接话道:“不是还有东君吗?我听说东君和九圣天一伙的,那魔尊真能一个打俩?”此时不知是谁打趣道:“我说小六,你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吗?这种民间流传的趣闻轶事,你也知道?”那书生也不恼,淡定地回道:“我听我爷爷说的。”打趣的那人笑着又问:“你爷爷又是听谁说的?”书生道:“我爷爷听他爷爷说的。”话音刚落,登时满堂哄笑,打趣那人捧腹笑道:“原来你们家是拿这种传闻当传家之宝啊。”那人说完屋内又是一阵笑声,小二接话道:“这我也听说了,东君也不是好东西,趁机偷袭,不过幸好魔尊厉害,最后那可是拼了命才打败那俩玩意。不过好像魔尊也受了重伤,之后就再也没有他的传闻了。”众人闻言竟不约而同地低头叹了声气,仿佛在惋惜、在不忍。楼外日暮西沉。陆清远手里拿着一坛故山春,坐在屋顶上听着屋内的人津津乐道当年之事。当年他用圣印毁去九圣天肉身,用半身功体才将其打回天界,自己也险些丢了性命。宣衿言贪得无厌吸纳陆清远的内力,最后爆体而亡。至于沈师兄,他扔进了一座蛇窟,自生自灭。之后他一边养伤一边寻找沈孟庄,天南地北,山重水复,却了无音讯。他找过雪老,雪老说没有魂魄无能为力。他去找凤天,凤天却言,世上已寻不到沈孟庄的魂魄。他从未放弃,寻寻觅觅至今,一转眼却已过百年。陆清远望着远处的西湖,西湖岸边,有一座大宅。大门紧闭,墙壁上爬满了紫藤萝、爬山虎。屋檐下挂了两个红灯笼,大门口还有两座石狮子在守护宅院。这是他买下来和沈孟庄过日子的。全都准备好了,只等沈孟庄回来。陆清远看着那座宅子,嘴角勾起一抹苦涩的笑,举起酒坛饮了一口,眉眼笼罩着难以舒展的酸楚。春日莺啼,寒冬飘雪。他一个人挨过炎炎烈日,走过冰川雪原。这一百年的日日夜夜,若不是心里怀着“师兄会回来的,也许明天就找到了呢”这唯一的念想,也许夜晚一闭眼,他就再也醒不过来。一百年,怎么就已经一百年了呢。陆清远苦笑地摇摇头,唇齿间馥郁甘甜的酒香渐渐消散。他盯着大宅,眼神深邃暗淡,似乎想要透过一砖一瓦看到某个令他如痴如醉的身影。他挤出一抹勉强的笑,笑容疲惫,哑着嗓子呢喃:“师兄我再等你十年,你还不来,我去黄泉找你。”说完他轻哼了一声,似是想起什么,自怨自艾道:“你再变成别人来骗我,我就罚你亲我。”西落西山,最后一抹余晖洒在陆清远身上。他坐在屋顶上,抬头看着天际灿烂的晚霞,许是过于艳丽,嘴角的笑意也更深了。他突然想指给沈孟庄看看是不是很漂亮,然而当他回过神却发现身边空无一人。他的自言自语,他的欣悦,他的难过酸楚,如今都只有默默承受。一百年的思念和执着,此刻如决堤的洪水涌上心头。眼神渐渐晦暗,他低下头,用自己都听不清的声音,轻声呢喃:“我好想你啊,师兄,我好想你。”往事如梦,悲至心头。春去秋来,日日盼君归。*月圆月缺,转眼中秋佳节,花市灯如昼。中秋庙会,熙熙攘攘的人群脸上都挂着欣喜的笑,欢声笑语充斥耳边。陆清远依旧坐在屋顶看脚下络绎不绝的人,心里期盼着能在人群中捕捉到一抹熟悉的身影。月上柳梢头,佳人在伴,双影立华楼。西湖岸边,蹲了许许多多的男男女女,将手里的花灯轻轻放在水面上,看着渐行渐远的花灯,心里许愿一生一世一双人。成双成对的身影在眼前悠然摇晃,陆清远举起酒坛抿了一口,往事俱涌上心头。那年他和沈孟庄下山除魔,正巧赶上中秋庙会。沈孟庄牵着他跟着拥挤人群漫无目的地观赏。他感受到沈孟庄掌心传来的温度,雀跃得心跳不自觉地加快。正低头窃喜之际,突然听到头顶传来沈孟庄的声音,悠然道:“今晚,月色很美。”他闻声抬起头看了看圆月,点点头应道:“对呀,今晚的月亮格外圆,是好美呀。”话音刚落,他却听到沈孟庄轻笑一声,正疑惑间却听到沈孟庄吞吞吐吐地说道:“那个……小九,这个月色很美不仅仅是说月色,还有其他意思。”“嗯?”陆清远显然并不知道这个“其他意思”是什么意思,仰起脑袋看着沈孟庄眨眼,抓着他的袖子摇晃胳膊,很有小孩子撒娇耍赖的模样。“还有什么意思?师兄快说快说。”“什么意思嘛,就是……”沈孟庄故弄玄虚地低头看了陆清远一眼,眼珠转动,顾左右而言他。“就是说不仅月色美,花也美,景也美,人更美。”陆清远仍是仰头看着沈孟庄眨眼,显然没听懂,愣愣地回应:“是很美。”沈孟庄被他的茫然模样逗乐了,伸手刮了刮他的鼻子,无奈地苦笑道:“哎呀,就是我喜欢你。”陆清远怔了一下,待回过神来,双眸闪着欢悦的光,惊喜地抱着沈孟庄的胳膊,不依不饶道:“师兄方才说什么?我没听清,师兄说什么?”沈孟庄低头看着他傻笑的模样,明知他是故意的,却还是忍不住任他为所欲为。笑容里虽是无奈,却也十足郑重,抿嘴轻笑道:“我说,我喜欢你。”心脏剧烈地撞击胸膛,灯火映照在陆清远双眸里,似满天星辰璀璨。陆清远整张脸登时涨红,鼻尖一酸,眼角掩染了一片红晕。他猛地扑上去搂住沈孟庄的脖子,埋头在脖间,贪恋留恋地嗅着那股杜若花香,心醉神迷。世间百态,所言万千。有人喜夸赞,有人好奉承。有人寻远方,有人盼君归。穷极一生,风雨兼程,皆只为听想听的话,见想见的人。然而然而,红尘万里,世态扰扰。他这一生,便只想听一句话,见一个人。那人,名唤沈孟庄。他说,我喜欢你。陆清远用额头轻蹭沈孟庄的下巴,眼里闪着泪光,带着哭腔呢喃:“我好高兴呀,我也喜欢师兄,特别特别喜欢。”沈孟庄松开陆清远,额头贴着他的额头,轻声道:“你喜欢我说这句话?”陆清远肯定地点点头。沈孟庄轻笑一声,声音极轻,在两人的耳边萦绕,尾音还有些上扬,仿佛带着细细密密的钩子,勾得陆清远三魂丢了七魄。那声音从耳朵吹进心里,一字一句都带了酒意,让陆清远醉得七荤八素。他在耳边轻声问:“那,还喜欢什么?”陆清远羞赧地抬眼看向沈孟庄,伸出手指点了点嘴唇,隐隐有些期待地嘟囔:“喜欢师兄亲我。”沈孟庄轻声笑了笑,眸中撷满无限的温柔和疼爱,低头含住陆清远的薄唇,温热的触感从唇齿间燃烧至心头。在急促的呼吸中,交换了一个深吻。轻轻松开陆清远,沈孟庄伸手揩去他嘴角的水渍,轻声问道:“喜欢么?”陆清远仰头看着沈孟庄,脸颊绯红,一字一顿用唇语回应:“最、喜、欢。”沈孟庄盯着那有些红肿的樱唇,再次低下头含住吮吸。深情婉转唇齿间,夜未央,华灯初上,爱意如浓。晚风微凉,陆清远坐在屋顶独自喝酒。他扔掉空酒坛,身子后仰躺在瓦片上。欢笑声不绝于耳,灯火通明,张灯结彩,好不热闹。今夜,月与灯依旧。陆清远看着夜幕上的圆月,眼神深沉,此刻连呼吸都是沉重的,他仿佛置身在一片死海,随风浪漂泊。他伸出手,指尖勾勒圆月的轮廓。皎皎月光,从指缝中钻出来,洒在他脸上。手指微微收紧,似乎想要抓住缥缈的月色,用粗哑的声音呢喃:“师兄,今晚……月色很美……”最后一片枫叶落下枝头,秋日已经消无声息的结束。眨眼大雪飘扬,腊梅含香。兜兜转转,他仍是孤身一人。湖面上结了薄薄的冰,雪团压弯了枝头,孩童裹成粽子在屋外闹腾。天色渐渐黯淡,家家户户灯火通明,大红灯笼高高挂,又是热闹的一年。陆清远依旧坐在屋檐上,看着屋下灯火璀璨。孩童嬉闹,小脸和鼻尖冻得红红的,一个人蹲在地上,另一个人拉着他的手在冰面上滑行。妇人们端着锅碗瓢盆在厨房忙活,砧板上切好了红红绿绿的辣椒,等着下锅翻炒。烟囱里钻出一缕缕白眼,锅盖上雾气升腾,来瞧一眼的人都要忍不住垂涎三尺,说一句“好香啊”。老人们颤颤巍巍地拿着一个小碗走到鸡棚里,抓点米洒在地上,嘴里轻声唤着小鸡来觅食。年夜饭端上桌,家人围坐,灯火可亲,足以撑起一个寒冷的凛冬。大红灯笼高高挂,人人喜笑颜开。柴门闻犬吠,稚童多笑语,举杯共庆辞旧迎新,乐呵呵地道一声“过年了”。好不热闹,好不欢腾,可这一切都和陆清远无关。爆竹声噼里啪啦,从巷头响到巷尾,小孩子们纷纷跑出来看舞龙舞狮,手里提着灯笼追着队伍跑。陆清远手里拎着酒坛,看他们肆无忌惮地撒欢。屋下白烟升腾,爆竹声此起彼伏,在一阵欢声笑语里,他竟潸然泪下。他终于……接受了沈孟庄已经离开的事实。冰雪渐渐消融,草长莺飞,满眼山花灿烂。陆清远回到魔界,前前后后料理了一番,最后召来暗傀。暗傀进来后正欲跪下,却被陆清远制止。他抬起头,听到陆清远说:“本座已经废除了拥死印为主的规矩,今后魔界任人唯贤,不再受死印约束,且绝不再侵犯暗境,两界交好互不干涉,那些抓来的人你放他们回去,如何安定你看着吧,本座就不过问了。”暗傀心头一震,还未等他询问,又听到陆清远最后是托付一般地说道:“魔界交给你,本座放心。”“尊上!”暗傀大惊失色正欲劝说,然而在他看到陆清远脸上欣慰释然的笑时,心里却已经明白一切已成定局。他们几百年的君臣之谊,到此为止。暗傀掀开衣摆,重重跪在地上,朝陆清远叩首道:“属下,恭送尊上。”四月芳菲,青山杳杳。漫山芳华,乱红飞过红尘处。陆清远褪去黑氅,换上曾经的玄青色道服。解下华冠,只用一根发带绑了高马尾。容颜未改分毫,他试图让自己看起来仍是昔年的少年模样。穿过荒芜废墟,脚下杂草丛生,他来到安虚峰。满眼桃花灼灼,花瓣在空中飞舞,眼前十里桃林,如一片花海。陆清远只身走进林间,桃花飘扬,绕过发丝。他靠着一株桃树,缓缓闭上眼,花瓣从枝头掉落,掉在他头顶、肩上。落英缤纷如雨,楚楚凄婉,落满周身,几乎要将他掩埋。萧萧纤尘,漫天落花纷纷扬扬,覆盖一场人生大梦。他笑着,眉眼温和,去赴一场生死相随的约。“师兄,我来找你了。”完第165章 番外·现代(含刀慎入)四周是无尽的黑暗, 整个身子仿佛掉进深渊,在不停地下坠。耳边吹刮着聒噪的风,隐约还有谁在唤着自己的名字。沈孟庄缓缓睁开眼, 身上好像有千斤大石压着。眼前是白色的天花板,注射液在旁边挂着。他这是……在医院?已经出院一个多月了,沈孟庄也到了毕业的年纪。回学校办了毕业手续, 就进了一家企业实习。他好像还没缓过神,稀里糊涂地昏迷,稀里糊涂地醒来。身边是熟悉的家人、同学,可看起来又那么陌生。他已经习惯了作为沈孟庄存在,如今却不得不回归沈梦的生活。除了按部就班地工作以外,他一直在找寻当年的系统。可是他几乎浏览了各种网站,根本没有一星半点的相关信息。那本长篇小说《君临修真路》是现在最受争议的作品, 里面的主角陆清远还是那个酷拽霸狂的魔尊, 大师兄沈孟庄与陆清远还是死敌,故事还是那个故事, 仿佛一切都是幻觉, 是一场梦。沈孟庄一有空就刷微博,他关注了很多画手、写手,只是想看看各种模样的陆清远。他还买了很多陆清远的周边堆在卧室里,像许许多多的宅男一样,喜欢着一个纸片人。可是却无人知道这份感情,有多热烈真挚,如今都不足为外人道也。沈孟庄一遍一遍地阅读原著, 一遍一遍地寻找任何有关他和陆清远的信息。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小说中的沈孟庄和陆清远就是势同水火,没有任何一丁点的私情。这日中午吃饭,沈孟庄一边心不在焉地扒拉盒饭,一边低头刷手机。身后路过一个小姑娘,正巧瞥到他的屏幕,登时就惊喜地凑过来,笑道:“沈哥你也看《君临修真路》啊!”沈孟庄抬起头看着她点点头,那女孩终于找到同好,兴高采烈地拉开一个椅子在他身边坐下,开始滔滔不绝:“你最喜欢哪个角色?”沈孟庄迟疑地看她,见她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实在不好意思扫小姑娘的兴,低下头夹起一口菜塞进嘴里,遮掩脸上的复杂神情,低声道:“陆清远。”“哇!我也是诶!!”女孩花痴地笑着,激动地抓着沈孟庄的手臂摇晃。“他好帅,我超级喜欢他,我昨天刷到一个太太画的同人图,超级超级好看,沈哥你看吗?我给你看看。”女孩说着掏出手机,迅速打开相册划了两下,然后递到沈孟庄眼前,手舞足蹈地说道:“你看你看,我超级喜欢这张图,好看吗?”沈孟庄低头看着桌上的手机,图片上的陆清远不是一身黑氅,而是穿着赤红华服,衣摆绣着金色暗纹和细细流苏。衣袍曳地,与脖间的死印和血色红瞳掩染出一片赤艳热烈。没有华冠,墨发披散铺了一地,他侧卧在软榻上,撑着脑袋,乜斜着前方,扬起一边嘴角,勾起一抹餍足邪肆的笑。黑雾缠绕其身,仔细看的话,他的领口微敞,露出白皙细腻的肌肤,锁骨凹陷,线条修长。敛了几分阴狠,却格外妖艳摄人心魄。只是看到他若隐若现的笑意,只是看到别人幻想出来的模样,沈孟庄都觉得有一团火在心里烧过。心跳都不自觉地加快,他盯着那张图舍不得挪开眼,若不是身边人催促,他都不知道下一刻他会干出什么无法自持的事。沈孟庄别过脸,眼里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光,回道:“嗯,很帅。”“对吧对吧!”女孩得到了赞同,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沈哥喜欢哪对cp?看看我们是不是同道中人。”沈孟庄几乎脱口而出:“沈——”幸好他及时反应过来,将嘴边的话咽回去,试探地问道:“你呢?”女孩高兴得合不拢嘴,兴奋地说道:“我最喜欢陆清远和兰泽道长,他们简直太般配了,我就喜欢霸道魔尊和高岭之花,简直太苏了!”沈孟庄看着欣喜若狂的女孩,怎么也笑不出来。兰泽道长他当然知道,原著中是陆清远最新的后宫,兰泽和陆清远也是所有cp中最受欢迎的一对。就在他出神之际,女孩又点开一张图片,说道:“你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cp图,是不是很般配?”沈孟庄低头看向屏幕,那图片上,陆清远抱着兰泽,两人穿着喜服,陆清远笑得眉眼都弯成柳叶,兰泽羞赧地低下头。任谁看了不说一句“天作之合、郎才女貌”。感觉心脏都在滴血,沈孟庄登时站起身,脑袋晕沉喘不过气。他慌乱地收拾桌上的碗筷,说道:“那什么,我想起来办公室还有事,先走了,你要回去吗?”女孩愣愣地看着他激动的反应,摇头道:“我还要去找小周,沈哥先回去吧。”沈孟庄最后看向她点点头,几乎是逃跑一般地走开。他无法装作若无其事地看到陆清远抱着其他人的图片,他无法坦然地附和别人说“对,很好看,很般配”。哪怕已经过去了半年,他都无法释然地浏览陆清远和后宫的任何衍生。那个陌生的不可一世的魔尊,那个左拥右抱的魔尊,那个花团锦簇的魔尊,他爱不释手却心如刀割。小说即将动画化,他满怀期待地点开pv,听到陌生的、不属于陆清远的声音,心脏仿佛要撕裂一般。他看到满屏的弹幕都在讨伐沈孟庄,终于关上手机,再也不愿打开。他永远无法忘记,在他醒来后,没日没夜地浏览论坛、微博,想要找到沈孟庄和陆清远相关的消息。当他在一堆讨论cp的帖子中,小心翼翼地回复了“陆清远x沈孟庄”这几个字后,被一群粉丝咒骂了几千条。那些刻薄的字眼,至今都在冲刷他的理性。那些隔着屏幕的人,怀着难以平复的怒气敲下键盘,怒骂道:“楼主脑子有病吧,沈孟庄那个小人对小清远那么坏,这也能嗑cp?脑子嗑瘟了吧!”“靠,什么垃圾都有,对面是不是孤儿啊?”他甚至被私信追着辱骂,最后无可奈何地注销账号,在这个世界里,再也不敢提。这是没有陆清远的世界,没有那个会跟在他身后娇声唤师兄的陆清远。他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他必须开始新的生活,他还有家人有同事,他不再是沈孟庄,他是沈梦,只是沈梦了。每天朝九晚五,上班时间一刻都没有清闲。不是加班,就是去健身,他将自己的生活全都堆得满满的,有时连吃饭都没有时间,更别提去胡思乱想。日复一日的忙碌,他试图将那段记忆在心里尘封。他用工作推着自己往前走,只要忙起来就不会难过了。当他走在街上看到相关的衍生时,一转眼已过了三年。当他以为自己快要忘记的时候,却总在不经意间用最残忍的方式轻易勾起内心深处的情愫。这日他坐在电脑前正在修改策划,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抬起头,只见同事将一份文件甩在他脸上,气冲冲道:“沈梦!让你帮我签个字,你看你都干了什么!”沈孟庄打开文件,在看到签名栏时,突然心中酸涩。在那一瞬间,仿佛这三年来所有的努力都分崩离析。白纸黑字,赫然写着——“陆清远”。他以为他忘了,原来这份感情却以一种不易察觉的方式,在心里生根发芽。世人在遇到难以跨越的苦难时,总喜欢安慰自己“没关系的,一切终将过去”。然而在这一刻,沈孟庄发自内心地深刻认识到,他过不去了。“对不起……”沈孟庄低着头,双眼通红,极力压制眼眶里的泪,他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是因为被吼了几句而哭鼻子。“我马上改,对不起……”将事情解决完已经是晚上七点,沈孟庄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街上。夜晚人声鼎沸,车道拥挤,喇叭声不绝于耳,吵得人心烦。沈孟庄双腿灌了铅似的,怎么也走不快。他像一具行尸走肉,在大街上漂泊。在路过一家快闪店时,他突然停下脚步。这是一家《君临修真路》的快闪店,已经关门了,但透过橱窗还能看到店内的立牌和一些周边。沈孟庄如获至宝地站在橱窗外,额头抵着玻璃,想要更近一点看着窗内的人形立牌。里面有大大小小、各种模样的陆清远,还有很多cp立牌,显然这是cp主题的快闪店。cp主题……沈孟庄看着那些亲密无间的纸片,突然有些心猿意马。目光在一堆周边里仔细探寻,他看到有“陆清远x叶蓁蓁”、“叶蓁蓁x周不凡”、“陆清远x凤天”等等等等,官配的、邪教的,应有尽有,可唯独没有找到他想看到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难过还是有点,但没有刚开始那么死去活来了。沈孟庄在心里安慰自己,自嘲地摇头。还是回去吧,免得再给自己找不痛快。沈孟庄长叹一口气,正准备离开时,瞥到橱窗角落的一抹银色。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他怔怔地走过去,想要看清那抹银色。身后开过一辆汽车,在刺眼的灯光中,他看到了角落里的东西,霎时心脏都被捏碎一般的疼。那是一根银钗,当年他送给陆清远的银钗。沈孟庄双手撑着橱窗,想要隔着玻璃抚摸那根银钗。他突然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将手头的工作忙完,沈孟庄便递了一封辞职信。租的屋子也退了,离开这座从大一开始生活了七年的城市。他没有回家,给父母打了一个电话,给妹妹买了许多衣服玩具,然后将剩下的钱全部转给他们。他买了一张车票,回到乡下奶奶生前住的房子。这几年他一放假就来这里,因为院子里有一颗桃树,他喜欢坐在树下,看桃花飘落。夜晚微风吹拂,月色如绸缎铺在地上。沈孟庄躺在藤椅上,脸色渐渐苍白。他看着那株桃树,恍惚间,有一抹熟悉的人影站在树下,朝他缓缓走来。他勉强地勾起一抹欣慰的笑,用最后的力气唤了一声:“小九……”鲜血从手腕上流下来,在地上汇成一条细流,缓缓流淌至树下。桃树已经凋零,最后几片桃花吹落枝头,在空中飞舞,飘飘摇摇落在冰凉的躯体上。春天,结束了。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和番外已经全部写完了,在写结局之前,练琴的时候弹到一首《the truth that you leave》,感觉还挺巧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这首曲。世上的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藏着关于离别的故事。百转千回,祝愿各位终能得偿所愿。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万分感谢。江湖路远,各自珍重。暗傀大惊失色正欲劝说,然而在他看到陆清远脸上欣慰释然的笑时,心里却已经明白一切已成定局。他们几百年的君臣之谊,到此为止。暗傀掀开衣摆,重重跪在地上,朝陆清远叩首道:“属下,恭送尊上。”四月芳菲,青山杳杳。漫山芳华,乱红飞过红尘处。陆清远褪去黑氅,换上曾经的玄青色道服。解下华冠,只用一根发带绑了高马尾。容颜未改分毫,他试图让自己看起来仍是昔年的少年模样。穿过荒芜废墟,脚下杂草丛生,他来到安虚峰。满眼桃花灼灼,花瓣在空中飞舞,眼前十里桃林,如一片花海。陆清远只身走进林间,桃花飘扬,绕过发丝。他靠着一株桃树,缓缓闭上眼,花瓣从枝头掉落,掉在他头顶、肩上。落英缤纷如雨,楚楚凄婉,落满周身,几乎要将他掩埋。萧萧纤尘,漫天落花纷纷扬扬,覆盖一场人生大梦。他笑着,眉眼温和,去赴一场生死相随的约。“师兄,我来找你了。”完第165章 番外·现代(含刀慎入)四周是无尽的黑暗, 整个身子仿佛掉进深渊,在不停地下坠。耳边吹刮着聒噪的风,隐约还有谁在唤着自己的名字。沈孟庄缓缓睁开眼, 身上好像有千斤大石压着。眼前是白色的天花板,注射液在旁边挂着。他这是……在医院?已经出院一个多月了,沈孟庄也到了毕业的年纪。回学校办了毕业手续, 就进了一家企业实习。他好像还没缓过神,稀里糊涂地昏迷,稀里糊涂地醒来。身边是熟悉的家人、同学,可看起来又那么陌生。他已经习惯了作为沈孟庄存在,如今却不得不回归沈梦的生活。除了按部就班地工作以外,他一直在找寻当年的系统。可是他几乎浏览了各种网站,根本没有一星半点的相关信息。那本长篇小说《君临修真路》是现在最受争议的作品, 里面的主角陆清远还是那个酷拽霸狂的魔尊, 大师兄沈孟庄与陆清远还是死敌,故事还是那个故事, 仿佛一切都是幻觉, 是一场梦。沈孟庄一有空就刷微博,他关注了很多画手、写手,只是想看看各种模样的陆清远。他还买了很多陆清远的周边堆在卧室里,像许许多多的宅男一样,喜欢着一个纸片人。可是却无人知道这份感情,有多热烈真挚,如今都不足为外人道也。沈孟庄一遍一遍地阅读原著, 一遍一遍地寻找任何有关他和陆清远的信息。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小说中的沈孟庄和陆清远就是势同水火,没有任何一丁点的私情。这日中午吃饭,沈孟庄一边心不在焉地扒拉盒饭,一边低头刷手机。身后路过一个小姑娘,正巧瞥到他的屏幕,登时就惊喜地凑过来,笑道:“沈哥你也看《君临修真路》啊!”沈孟庄抬起头看着她点点头,那女孩终于找到同好,兴高采烈地拉开一个椅子在他身边坐下,开始滔滔不绝:“你最喜欢哪个角色?”沈孟庄迟疑地看她,见她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实在不好意思扫小姑娘的兴,低下头夹起一口菜塞进嘴里,遮掩脸上的复杂神情,低声道:“陆清远。”“哇!我也是诶!!”女孩花痴地笑着,激动地抓着沈孟庄的手臂摇晃。“他好帅,我超级喜欢他,我昨天刷到一个太太画的同人图,超级超级好看,沈哥你看吗?我给你看看。”女孩说着掏出手机,迅速打开相册划了两下,然后递到沈孟庄眼前,手舞足蹈地说道:“你看你看,我超级喜欢这张图,好看吗?”沈孟庄低头看着桌上的手机,图片上的陆清远不是一身黑氅,而是穿着赤红华服,衣摆绣着金色暗纹和细细流苏。衣袍曳地,与脖间的死印和血色红瞳掩染出一片赤艳热烈。没有华冠,墨发披散铺了一地,他侧卧在软榻上,撑着脑袋,乜斜着前方,扬起一边嘴角,勾起一抹餍足邪肆的笑。黑雾缠绕其身,仔细看的话,他的领口微敞,露出白皙细腻的肌肤,锁骨凹陷,线条修长。敛了几分阴狠,却格外妖艳摄人心魄。只是看到他若隐若现的笑意,只是看到别人幻想出来的模样,沈孟庄都觉得有一团火在心里烧过。心跳都不自觉地加快,他盯着那张图舍不得挪开眼,若不是身边人催促,他都不知道下一刻他会干出什么无法自持的事。沈孟庄别过脸,眼里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光,回道:“嗯,很帅。”“对吧对吧!”女孩得到了赞同,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沈哥喜欢哪对cp?看看我们是不是同道中人。”沈孟庄几乎脱口而出:“沈——”幸好他及时反应过来,将嘴边的话咽回去,试探地问道:“你呢?”女孩高兴得合不拢嘴,兴奋地说道:“我最喜欢陆清远和兰泽道长,他们简直太般配了,我就喜欢霸道魔尊和高岭之花,简直太苏了!”沈孟庄看着欣喜若狂的女孩,怎么也笑不出来。兰泽道长他当然知道,原著中是陆清远最新的后宫,兰泽和陆清远也是所有cp中最受欢迎的一对。就在他出神之际,女孩又点开一张图片,说道:“你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cp图,是不是很般配?”沈孟庄低头看向屏幕,那图片上,陆清远抱着兰泽,两人穿着喜服,陆清远笑得眉眼都弯成柳叶,兰泽羞赧地低下头。任谁看了不说一句“天作之合、郎才女貌”。感觉心脏都在滴血,沈孟庄登时站起身,脑袋晕沉喘不过气。他慌乱地收拾桌上的碗筷,说道:“那什么,我想起来办公室还有事,先走了,你要回去吗?”女孩愣愣地看着他激动的反应,摇头道:“我还要去找小周,沈哥先回去吧。”沈孟庄最后看向她点点头,几乎是逃跑一般地走开。他无法装作若无其事地看到陆清远抱着其他人的图片,他无法坦然地附和别人说“对,很好看,很般配”。哪怕已经过去了半年,他都无法释然地浏览陆清远和后宫的任何衍生。那个陌生的不可一世的魔尊,那个左拥右抱的魔尊,那个花团锦簇的魔尊,他爱不释手却心如刀割。小说即将动画化,他满怀期待地点开pv,听到陌生的、不属于陆清远的声音,心脏仿佛要撕裂一般。他看到满屏的弹幕都在讨伐沈孟庄,终于关上手机,再也不愿打开。他永远无法忘记,在他醒来后,没日没夜地浏览论坛、微博,想要找到沈孟庄和陆清远相关的消息。当他在一堆讨论cp的帖子中,小心翼翼地回复了“陆清远x沈孟庄”这几个字后,被一群粉丝咒骂了几千条。那些刻薄的字眼,至今都在冲刷他的理性。那些隔着屏幕的人,怀着难以平复的怒气敲下键盘,怒骂道:“楼主脑子有病吧,沈孟庄那个小人对小清远那么坏,这也能嗑cp?脑子嗑瘟了吧!”“靠,什么垃圾都有,对面是不是孤儿啊?”他甚至被私信追着辱骂,最后无可奈何地注销账号,在这个世界里,再也不敢提。这是没有陆清远的世界,没有那个会跟在他身后娇声唤师兄的陆清远。他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他必须开始新的生活,他还有家人有同事,他不再是沈孟庄,他是沈梦,只是沈梦了。每天朝九晚五,上班时间一刻都没有清闲。不是加班,就是去健身,他将自己的生活全都堆得满满的,有时连吃饭都没有时间,更别提去胡思乱想。日复一日的忙碌,他试图将那段记忆在心里尘封。他用工作推着自己往前走,只要忙起来就不会难过了。当他走在街上看到相关的衍生时,一转眼已过了三年。当他以为自己快要忘记的时候,却总在不经意间用最残忍的方式轻易勾起内心深处的情愫。这日他坐在电脑前正在修改策划,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抬起头,只见同事将一份文件甩在他脸上,气冲冲道:“沈梦!让你帮我签个字,你看你都干了什么!”沈孟庄打开文件,在看到签名栏时,突然心中酸涩。在那一瞬间,仿佛这三年来所有的努力都分崩离析。白纸黑字,赫然写着——“陆清远”。他以为他忘了,原来这份感情却以一种不易察觉的方式,在心里生根发芽。世人在遇到难以跨越的苦难时,总喜欢安慰自己“没关系的,一切终将过去”。然而在这一刻,沈孟庄发自内心地深刻认识到,他过不去了。“对不起……”沈孟庄低着头,双眼通红,极力压制眼眶里的泪,他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是因为被吼了几句而哭鼻子。“我马上改,对不起……”将事情解决完已经是晚上七点,沈孟庄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街上。夜晚人声鼎沸,车道拥挤,喇叭声不绝于耳,吵得人心烦。沈孟庄双腿灌了铅似的,怎么也走不快。他像一具行尸走肉,在大街上漂泊。在路过一家快闪店时,他突然停下脚步。这是一家《君临修真路》的快闪店,已经关门了,但透过橱窗还能看到店内的立牌和一些周边。沈孟庄如获至宝地站在橱窗外,额头抵着玻璃,想要更近一点看着窗内的人形立牌。里面有大大小小、各种模样的陆清远,还有很多cp立牌,显然这是cp主题的快闪店。cp主题……沈孟庄看着那些亲密无间的纸片,突然有些心猿意马。目光在一堆周边里仔细探寻,他看到有“陆清远x叶蓁蓁”、“叶蓁蓁x周不凡”、“陆清远x凤天”等等等等,官配的、邪教的,应有尽有,可唯独没有找到他想看到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难过还是有点,但没有刚开始那么死去活来了。沈孟庄在心里安慰自己,自嘲地摇头。还是回去吧,免得再给自己找不痛快。沈孟庄长叹一口气,正准备离开时,瞥到橱窗角落的一抹银色。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他怔怔地走过去,想要看清那抹银色。身后开过一辆汽车,在刺眼的灯光中,他看到了角落里的东西,霎时心脏都被捏碎一般的疼。那是一根银钗,当年他送给陆清远的银钗。沈孟庄双手撑着橱窗,想要隔着玻璃抚摸那根银钗。他突然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将手头的工作忙完,沈孟庄便递了一封辞职信。租的屋子也退了,离开这座从大一开始生活了七年的城市。他没有回家,给父母打了一个电话,给妹妹买了许多衣服玩具,然后将剩下的钱全部转给他们。他买了一张车票,回到乡下奶奶生前住的房子。这几年他一放假就来这里,因为院子里有一颗桃树,他喜欢坐在树下,看桃花飘落。夜晚微风吹拂,月色如绸缎铺在地上。沈孟庄躺在藤椅上,脸色渐渐苍白。他看着那株桃树,恍惚间,有一抹熟悉的人影站在树下,朝他缓缓走来。他勉强地勾起一抹欣慰的笑,用最后的力气唤了一声:“小九……”鲜血从手腕上流下来,在地上汇成一条细流,缓缓流淌至树下。桃树已经凋零,最后几片桃花吹落枝头,在空中飞舞,飘飘摇摇落在冰凉的躯体上。春天,结束了。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和番外已经全部写完了,在写结局之前,练琴的时候弹到一首《the truth that you leave》,感觉还挺巧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这首曲。世上的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藏着关于离别的故事。百转千回,祝愿各位终能得偿所愿。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万分感谢。江湖路远,各自珍重。暗傀大惊失色正欲劝说,然而在他看到陆清远脸上欣慰释然的笑时,心里却已经明白一切已成定局。他们几百年的君臣之谊,到此为止。暗傀掀开衣摆,重重跪在地上,朝陆清远叩首道:“属下,恭送尊上。”四月芳菲,青山杳杳。漫山芳华,乱红飞过红尘处。陆清远褪去黑氅,换上曾经的玄青色道服。解下华冠,只用一根发带绑了高马尾。容颜未改分毫,他试图让自己看起来仍是昔年的少年模样。穿过荒芜废墟,脚下杂草丛生,他来到安虚峰。满眼桃花灼灼,花瓣在空中飞舞,眼前十里桃林,如一片花海。陆清远只身走进林间,桃花飘扬,绕过发丝。他靠着一株桃树,缓缓闭上眼,花瓣从枝头掉落,掉在他头顶、肩上。落英缤纷如雨,楚楚凄婉,落满周身,几乎要将他掩埋。萧萧纤尘,漫天落花纷纷扬扬,覆盖一场人生大梦。他笑着,眉眼温和,去赴一场生死相随的约。“师兄,我来找你了。”完第165章 番外·现代(含刀慎入)四周是无尽的黑暗, 整个身子仿佛掉进深渊,在不停地下坠。耳边吹刮着聒噪的风,隐约还有谁在唤着自己的名字。沈孟庄缓缓睁开眼, 身上好像有千斤大石压着。眼前是白色的天花板,注射液在旁边挂着。他这是……在医院?已经出院一个多月了,沈孟庄也到了毕业的年纪。回学校办了毕业手续, 就进了一家企业实习。他好像还没缓过神,稀里糊涂地昏迷,稀里糊涂地醒来。身边是熟悉的家人、同学,可看起来又那么陌生。他已经习惯了作为沈孟庄存在,如今却不得不回归沈梦的生活。除了按部就班地工作以外,他一直在找寻当年的系统。可是他几乎浏览了各种网站,根本没有一星半点的相关信息。那本长篇小说《君临修真路》是现在最受争议的作品, 里面的主角陆清远还是那个酷拽霸狂的魔尊, 大师兄沈孟庄与陆清远还是死敌,故事还是那个故事, 仿佛一切都是幻觉, 是一场梦。沈孟庄一有空就刷微博,他关注了很多画手、写手,只是想看看各种模样的陆清远。他还买了很多陆清远的周边堆在卧室里,像许许多多的宅男一样,喜欢着一个纸片人。可是却无人知道这份感情,有多热烈真挚,如今都不足为外人道也。沈孟庄一遍一遍地阅读原著, 一遍一遍地寻找任何有关他和陆清远的信息。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小说中的沈孟庄和陆清远就是势同水火,没有任何一丁点的私情。这日中午吃饭,沈孟庄一边心不在焉地扒拉盒饭,一边低头刷手机。身后路过一个小姑娘,正巧瞥到他的屏幕,登时就惊喜地凑过来,笑道:“沈哥你也看《君临修真路》啊!”沈孟庄抬起头看着她点点头,那女孩终于找到同好,兴高采烈地拉开一个椅子在他身边坐下,开始滔滔不绝:“你最喜欢哪个角色?”沈孟庄迟疑地看她,见她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实在不好意思扫小姑娘的兴,低下头夹起一口菜塞进嘴里,遮掩脸上的复杂神情,低声道:“陆清远。”“哇!我也是诶!!”女孩花痴地笑着,激动地抓着沈孟庄的手臂摇晃。“他好帅,我超级喜欢他,我昨天刷到一个太太画的同人图,超级超级好看,沈哥你看吗?我给你看看。”女孩说着掏出手机,迅速打开相册划了两下,然后递到沈孟庄眼前,手舞足蹈地说道:“你看你看,我超级喜欢这张图,好看吗?”沈孟庄低头看着桌上的手机,图片上的陆清远不是一身黑氅,而是穿着赤红华服,衣摆绣着金色暗纹和细细流苏。衣袍曳地,与脖间的死印和血色红瞳掩染出一片赤艳热烈。没有华冠,墨发披散铺了一地,他侧卧在软榻上,撑着脑袋,乜斜着前方,扬起一边嘴角,勾起一抹餍足邪肆的笑。黑雾缠绕其身,仔细看的话,他的领口微敞,露出白皙细腻的肌肤,锁骨凹陷,线条修长。敛了几分阴狠,却格外妖艳摄人心魄。只是看到他若隐若现的笑意,只是看到别人幻想出来的模样,沈孟庄都觉得有一团火在心里烧过。心跳都不自觉地加快,他盯着那张图舍不得挪开眼,若不是身边人催促,他都不知道下一刻他会干出什么无法自持的事。沈孟庄别过脸,眼里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光,回道:“嗯,很帅。”“对吧对吧!”女孩得到了赞同,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沈哥喜欢哪对cp?看看我们是不是同道中人。”沈孟庄几乎脱口而出:“沈——”幸好他及时反应过来,将嘴边的话咽回去,试探地问道:“你呢?”女孩高兴得合不拢嘴,兴奋地说道:“我最喜欢陆清远和兰泽道长,他们简直太般配了,我就喜欢霸道魔尊和高岭之花,简直太苏了!”沈孟庄看着欣喜若狂的女孩,怎么也笑不出来。兰泽道长他当然知道,原著中是陆清远最新的后宫,兰泽和陆清远也是所有cp中最受欢迎的一对。就在他出神之际,女孩又点开一张图片,说道:“你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cp图,是不是很般配?”沈孟庄低头看向屏幕,那图片上,陆清远抱着兰泽,两人穿着喜服,陆清远笑得眉眼都弯成柳叶,兰泽羞赧地低下头。任谁看了不说一句“天作之合、郎才女貌”。感觉心脏都在滴血,沈孟庄登时站起身,脑袋晕沉喘不过气。他慌乱地收拾桌上的碗筷,说道:“那什么,我想起来办公室还有事,先走了,你要回去吗?”女孩愣愣地看着他激动的反应,摇头道:“我还要去找小周,沈哥先回去吧。”沈孟庄最后看向她点点头,几乎是逃跑一般地走开。他无法装作若无其事地看到陆清远抱着其他人的图片,他无法坦然地附和别人说“对,很好看,很般配”。哪怕已经过去了半年,他都无法释然地浏览陆清远和后宫的任何衍生。那个陌生的不可一世的魔尊,那个左拥右抱的魔尊,那个花团锦簇的魔尊,他爱不释手却心如刀割。小说即将动画化,他满怀期待地点开pv,听到陌生的、不属于陆清远的声音,心脏仿佛要撕裂一般。他看到满屏的弹幕都在讨伐沈孟庄,终于关上手机,再也不愿打开。他永远无法忘记,在他醒来后,没日没夜地浏览论坛、微博,想要找到沈孟庄和陆清远相关的消息。当他在一堆讨论cp的帖子中,小心翼翼地回复了“陆清远x沈孟庄”这几个字后,被一群粉丝咒骂了几千条。那些刻薄的字眼,至今都在冲刷他的理性。那些隔着屏幕的人,怀着难以平复的怒气敲下键盘,怒骂道:“楼主脑子有病吧,沈孟庄那个小人对小清远那么坏,这也能嗑cp?脑子嗑瘟了吧!”“靠,什么垃圾都有,对面是不是孤儿啊?”他甚至被私信追着辱骂,最后无可奈何地注销账号,在这个世界里,再也不敢提。这是没有陆清远的世界,没有那个会跟在他身后娇声唤师兄的陆清远。他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他必须开始新的生活,他还有家人有同事,他不再是沈孟庄,他是沈梦,只是沈梦了。每天朝九晚五,上班时间一刻都没有清闲。不是加班,就是去健身,他将自己的生活全都堆得满满的,有时连吃饭都没有时间,更别提去胡思乱想。日复一日的忙碌,他试图将那段记忆在心里尘封。他用工作推着自己往前走,只要忙起来就不会难过了。当他走在街上看到相关的衍生时,一转眼已过了三年。当他以为自己快要忘记的时候,却总在不经意间用最残忍的方式轻易勾起内心深处的情愫。这日他坐在电脑前正在修改策划,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抬起头,只见同事将一份文件甩在他脸上,气冲冲道:“沈梦!让你帮我签个字,你看你都干了什么!”沈孟庄打开文件,在看到签名栏时,突然心中酸涩。在那一瞬间,仿佛这三年来所有的努力都分崩离析。白纸黑字,赫然写着——“陆清远”。他以为他忘了,原来这份感情却以一种不易察觉的方式,在心里生根发芽。世人在遇到难以跨越的苦难时,总喜欢安慰自己“没关系的,一切终将过去”。然而在这一刻,沈孟庄发自内心地深刻认识到,他过不去了。“对不起……”沈孟庄低着头,双眼通红,极力压制眼眶里的泪,他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是因为被吼了几句而哭鼻子。“我马上改,对不起……”将事情解决完已经是晚上七点,沈孟庄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街上。夜晚人声鼎沸,车道拥挤,喇叭声不绝于耳,吵得人心烦。沈孟庄双腿灌了铅似的,怎么也走不快。他像一具行尸走肉,在大街上漂泊。在路过一家快闪店时,他突然停下脚步。这是一家《君临修真路》的快闪店,已经关门了,但透过橱窗还能看到店内的立牌和一些周边。沈孟庄如获至宝地站在橱窗外,额头抵着玻璃,想要更近一点看着窗内的人形立牌。里面有大大小小、各种模样的陆清远,还有很多cp立牌,显然这是cp主题的快闪店。cp主题……沈孟庄看着那些亲密无间的纸片,突然有些心猿意马。目光在一堆周边里仔细探寻,他看到有“陆清远x叶蓁蓁”、“叶蓁蓁x周不凡”、“陆清远x凤天”等等等等,官配的、邪教的,应有尽有,可唯独没有找到他想看到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难过还是有点,但没有刚开始那么死去活来了。沈孟庄在心里安慰自己,自嘲地摇头。还是回去吧,免得再给自己找不痛快。沈孟庄长叹一口气,正准备离开时,瞥到橱窗角落的一抹银色。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他怔怔地走过去,想要看清那抹银色。身后开过一辆汽车,在刺眼的灯光中,他看到了角落里的东西,霎时心脏都被捏碎一般的疼。那是一根银钗,当年他送给陆清远的银钗。沈孟庄双手撑着橱窗,想要隔着玻璃抚摸那根银钗。他突然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将手头的工作忙完,沈孟庄便递了一封辞职信。租的屋子也退了,离开这座从大一开始生活了七年的城市。他没有回家,给父母打了一个电话,给妹妹买了许多衣服玩具,然后将剩下的钱全部转给他们。他买了一张车票,回到乡下奶奶生前住的房子。这几年他一放假就来这里,因为院子里有一颗桃树,他喜欢坐在树下,看桃花飘落。夜晚微风吹拂,月色如绸缎铺在地上。沈孟庄躺在藤椅上,脸色渐渐苍白。他看着那株桃树,恍惚间,有一抹熟悉的人影站在树下,朝他缓缓走来。他勉强地勾起一抹欣慰的笑,用最后的力气唤了一声:“小九……”鲜血从手腕上流下来,在地上汇成一条细流,缓缓流淌至树下。桃树已经凋零,最后几片桃花吹落枝头,在空中飞舞,飘飘摇摇落在冰凉的躯体上。春天,结束了。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和番外已经全部写完了,在写结局之前,练琴的时候弹到一首《the truth that you leave》,感觉还挺巧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这首曲。世上的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藏着关于离别的故事。百转千回,祝愿各位终能得偿所愿。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万分感谢。江湖路远,各自珍重。暗傀大惊失色正欲劝说,然而在他看到陆清远脸上欣慰释然的笑时,心里却已经明白一切已成定局。他们几百年的君臣之谊,到此为止。暗傀掀开衣摆,重重跪在地上,朝陆清远叩首道:“属下,恭送尊上。”四月芳菲,青山杳杳。漫山芳华,乱红飞过红尘处。陆清远褪去黑氅,换上曾经的玄青色道服。解下华冠,只用一根发带绑了高马尾。容颜未改分毫,他试图让自己看起来仍是昔年的少年模样。穿过荒芜废墟,脚下杂草丛生,他来到安虚峰。满眼桃花灼灼,花瓣在空中飞舞,眼前十里桃林,如一片花海。陆清远只身走进林间,桃花飘扬,绕过发丝。他靠着一株桃树,缓缓闭上眼,花瓣从枝头掉落,掉在他头顶、肩上。落英缤纷如雨,楚楚凄婉,落满周身,几乎要将他掩埋。萧萧纤尘,漫天落花纷纷扬扬,覆盖一场人生大梦。他笑着,眉眼温和,去赴一场生死相随的约。“师兄,我来找你了。”完第165章 番外·现代(含刀慎入)四周是无尽的黑暗, 整个身子仿佛掉进深渊,在不停地下坠。耳边吹刮着聒噪的风,隐约还有谁在唤着自己的名字。沈孟庄缓缓睁开眼, 身上好像有千斤大石压着。眼前是白色的天花板,注射液在旁边挂着。他这是……在医院?已经出院一个多月了,沈孟庄也到了毕业的年纪。回学校办了毕业手续, 就进了一家企业实习。他好像还没缓过神,稀里糊涂地昏迷,稀里糊涂地醒来。身边是熟悉的家人、同学,可看起来又那么陌生。他已经习惯了作为沈孟庄存在,如今却不得不回归沈梦的生活。除了按部就班地工作以外,他一直在找寻当年的系统。可是他几乎浏览了各种网站,根本没有一星半点的相关信息。那本长篇小说《君临修真路》是现在最受争议的作品, 里面的主角陆清远还是那个酷拽霸狂的魔尊, 大师兄沈孟庄与陆清远还是死敌,故事还是那个故事, 仿佛一切都是幻觉, 是一场梦。沈孟庄一有空就刷微博,他关注了很多画手、写手,只是想看看各种模样的陆清远。他还买了很多陆清远的周边堆在卧室里,像许许多多的宅男一样,喜欢着一个纸片人。可是却无人知道这份感情,有多热烈真挚,如今都不足为外人道也。沈孟庄一遍一遍地阅读原著, 一遍一遍地寻找任何有关他和陆清远的信息。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小说中的沈孟庄和陆清远就是势同水火,没有任何一丁点的私情。这日中午吃饭,沈孟庄一边心不在焉地扒拉盒饭,一边低头刷手机。身后路过一个小姑娘,正巧瞥到他的屏幕,登时就惊喜地凑过来,笑道:“沈哥你也看《君临修真路》啊!”沈孟庄抬起头看着她点点头,那女孩终于找到同好,兴高采烈地拉开一个椅子在他身边坐下,开始滔滔不绝:“你最喜欢哪个角色?”沈孟庄迟疑地看她,见她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实在不好意思扫小姑娘的兴,低下头夹起一口菜塞进嘴里,遮掩脸上的复杂神情,低声道:“陆清远。”“哇!我也是诶!!”女孩花痴地笑着,激动地抓着沈孟庄的手臂摇晃。“他好帅,我超级喜欢他,我昨天刷到一个太太画的同人图,超级超级好看,沈哥你看吗?我给你看看。”女孩说着掏出手机,迅速打开相册划了两下,然后递到沈孟庄眼前,手舞足蹈地说道:“你看你看,我超级喜欢这张图,好看吗?”沈孟庄低头看着桌上的手机,图片上的陆清远不是一身黑氅,而是穿着赤红华服,衣摆绣着金色暗纹和细细流苏。衣袍曳地,与脖间的死印和血色红瞳掩染出一片赤艳热烈。没有华冠,墨发披散铺了一地,他侧卧在软榻上,撑着脑袋,乜斜着前方,扬起一边嘴角,勾起一抹餍足邪肆的笑。黑雾缠绕其身,仔细看的话,他的领口微敞,露出白皙细腻的肌肤,锁骨凹陷,线条修长。敛了几分阴狠,却格外妖艳摄人心魄。只是看到他若隐若现的笑意,只是看到别人幻想出来的模样,沈孟庄都觉得有一团火在心里烧过。心跳都不自觉地加快,他盯着那张图舍不得挪开眼,若不是身边人催促,他都不知道下一刻他会干出什么无法自持的事。沈孟庄别过脸,眼里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光,回道:“嗯,很帅。”“对吧对吧!”女孩得到了赞同,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沈哥喜欢哪对cp?看看我们是不是同道中人。”沈孟庄几乎脱口而出:“沈——”幸好他及时反应过来,将嘴边的话咽回去,试探地问道:“你呢?”女孩高兴得合不拢嘴,兴奋地说道:“我最喜欢陆清远和兰泽道长,他们简直太般配了,我就喜欢霸道魔尊和高岭之花,简直太苏了!”沈孟庄看着欣喜若狂的女孩,怎么也笑不出来。兰泽道长他当然知道,原著中是陆清远最新的后宫,兰泽和陆清远也是所有cp中最受欢迎的一对。就在他出神之际,女孩又点开一张图片,说道:“你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cp图,是不是很般配?”沈孟庄低头看向屏幕,那图片上,陆清远抱着兰泽,两人穿着喜服,陆清远笑得眉眼都弯成柳叶,兰泽羞赧地低下头。任谁看了不说一句“天作之合、郎才女貌”。感觉心脏都在滴血,沈孟庄登时站起身,脑袋晕沉喘不过气。他慌乱地收拾桌上的碗筷,说道:“那什么,我想起来办公室还有事,先走了,你要回去吗?”女孩愣愣地看着他激动的反应,摇头道:“我还要去找小周,沈哥先回去吧。”沈孟庄最后看向她点点头,几乎是逃跑一般地走开。他无法装作若无其事地看到陆清远抱着其他人的图片,他无法坦然地附和别人说“对,很好看,很般配”。哪怕已经过去了半年,他都无法释然地浏览陆清远和后宫的任何衍生。那个陌生的不可一世的魔尊,那个左拥右抱的魔尊,那个花团锦簇的魔尊,他爱不释手却心如刀割。小说即将动画化,他满怀期待地点开pv,听到陌生的、不属于陆清远的声音,心脏仿佛要撕裂一般。他看到满屏的弹幕都在讨伐沈孟庄,终于关上手机,再也不愿打开。他永远无法忘记,在他醒来后,没日没夜地浏览论坛、微博,想要找到沈孟庄和陆清远相关的消息。当他在一堆讨论cp的帖子中,小心翼翼地回复了“陆清远x沈孟庄”这几个字后,被一群粉丝咒骂了几千条。那些刻薄的字眼,至今都在冲刷他的理性。那些隔着屏幕的人,怀着难以平复的怒气敲下键盘,怒骂道:“楼主脑子有病吧,沈孟庄那个小人对小清远那么坏,这也能嗑cp?脑子嗑瘟了吧!”“靠,什么垃圾都有,对面是不是孤儿啊?”他甚至被私信追着辱骂,最后无可奈何地注销账号,在这个世界里,再也不敢提。这是没有陆清远的世界,没有那个会跟在他身后娇声唤师兄的陆清远。他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他必须开始新的生活,他还有家人有同事,他不再是沈孟庄,他是沈梦,只是沈梦了。每天朝九晚五,上班时间一刻都没有清闲。不是加班,就是去健身,他将自己的生活全都堆得满满的,有时连吃饭都没有时间,更别提去胡思乱想。日复一日的忙碌,他试图将那段记忆在心里尘封。他用工作推着自己往前走,只要忙起来就不会难过了。当他走在街上看到相关的衍生时,一转眼已过了三年。当他以为自己快要忘记的时候,却总在不经意间用最残忍的方式轻易勾起内心深处的情愫。这日他坐在电脑前正在修改策划,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抬起头,只见同事将一份文件甩在他脸上,气冲冲道:“沈梦!让你帮我签个字,你看你都干了什么!”沈孟庄打开文件,在看到签名栏时,突然心中酸涩。在那一瞬间,仿佛这三年来所有的努力都分崩离析。白纸黑字,赫然写着——“陆清远”。他以为他忘了,原来这份感情却以一种不易察觉的方式,在心里生根发芽。世人在遇到难以跨越的苦难时,总喜欢安慰自己“没关系的,一切终将过去”。然而在这一刻,沈孟庄发自内心地深刻认识到,他过不去了。“对不起……”沈孟庄低着头,双眼通红,极力压制眼眶里的泪,他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是因为被吼了几句而哭鼻子。“我马上改,对不起……”将事情解决完已经是晚上七点,沈孟庄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街上。夜晚人声鼎沸,车道拥挤,喇叭声不绝于耳,吵得人心烦。沈孟庄双腿灌了铅似的,怎么也走不快。他像一具行尸走肉,在大街上漂泊。在路过一家快闪店时,他突然停下脚步。这是一家《君临修真路》的快闪店,已经关门了,但透过橱窗还能看到店内的立牌和一些周边。沈孟庄如获至宝地站在橱窗外,额头抵着玻璃,想要更近一点看着窗内的人形立牌。里面有大大小小、各种模样的陆清远,还有很多cp立牌,显然这是cp主题的快闪店。cp主题……沈孟庄看着那些亲密无间的纸片,突然有些心猿意马。目光在一堆周边里仔细探寻,他看到有“陆清远x叶蓁蓁”、“叶蓁蓁x周不凡”、“陆清远x凤天”等等等等,官配的、邪教的,应有尽有,可唯独没有找到他想看到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难过还是有点,但没有刚开始那么死去活来了。沈孟庄在心里安慰自己,自嘲地摇头。还是回去吧,免得再给自己找不痛快。沈孟庄长叹一口气,正准备离开时,瞥到橱窗角落的一抹银色。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他怔怔地走过去,想要看清那抹银色。身后开过一辆汽车,在刺眼的灯光中,他看到了角落里的东西,霎时心脏都被捏碎一般的疼。那是一根银钗,当年他送给陆清远的银钗。沈孟庄双手撑着橱窗,想要隔着玻璃抚摸那根银钗。他突然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将手头的工作忙完,沈孟庄便递了一封辞职信。租的屋子也退了,离开这座从大一开始生活了七年的城市。他没有回家,给父母打了一个电话,给妹妹买了许多衣服玩具,然后将剩下的钱全部转给他们。他买了一张车票,回到乡下奶奶生前住的房子。这几年他一放假就来这里,因为院子里有一颗桃树,他喜欢坐在树下,看桃花飘落。夜晚微风吹拂,月色如绸缎铺在地上。沈孟庄躺在藤椅上,脸色渐渐苍白。他看着那株桃树,恍惚间,有一抹熟悉的人影站在树下,朝他缓缓走来。他勉强地勾起一抹欣慰的笑,用最后的力气唤了一声:“小九……”鲜血从手腕上流下来,在地上汇成一条细流,缓缓流淌至树下。桃树已经凋零,最后几片桃花吹落枝头,在空中飞舞,飘飘摇摇落在冰凉的躯体上。春天,结束了。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和番外已经全部写完了,在写结局之前,练琴的时候弹到一首《the truth that you leave》,感觉还挺巧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这首曲。世上的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藏着关于离别的故事。百转千回,祝愿各位终能得偿所愿。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万分感谢。江湖路远,各自珍重。暗傀大惊失色正欲劝说,然而在他看到陆清远脸上欣慰释然的笑时,心里却已经明白一切已成定局。他们几百年的君臣之谊,到此为止。暗傀掀开衣摆,重重跪在地上,朝陆清远叩首道:“属下,恭送尊上。”四月芳菲,青山杳杳。漫山芳华,乱红飞过红尘处。陆清远褪去黑氅,换上曾经的玄青色道服。解下华冠,只用一根发带绑了高马尾。容颜未改分毫,他试图让自己看起来仍是昔年的少年模样。穿过荒芜废墟,脚下杂草丛生,他来到安虚峰。满眼桃花灼灼,花瓣在空中飞舞,眼前十里桃林,如一片花海。陆清远只身走进林间,桃花飘扬,绕过发丝。他靠着一株桃树,缓缓闭上眼,花瓣从枝头掉落,掉在他头顶、肩上。落英缤纷如雨,楚楚凄婉,落满周身,几乎要将他掩埋。萧萧纤尘,漫天落花纷纷扬扬,覆盖一场人生大梦。他笑着,眉眼温和,去赴一场生死相随的约。“师兄,我来找你了。”完第165章 番外·现代(含刀慎入)四周是无尽的黑暗, 整个身子仿佛掉进深渊,在不停地下坠。耳边吹刮着聒噪的风,隐约还有谁在唤着自己的名字。沈孟庄缓缓睁开眼, 身上好像有千斤大石压着。眼前是白色的天花板,注射液在旁边挂着。他这是……在医院?已经出院一个多月了,沈孟庄也到了毕业的年纪。回学校办了毕业手续, 就进了一家企业实习。他好像还没缓过神,稀里糊涂地昏迷,稀里糊涂地醒来。身边是熟悉的家人、同学,可看起来又那么陌生。他已经习惯了作为沈孟庄存在,如今却不得不回归沈梦的生活。除了按部就班地工作以外,他一直在找寻当年的系统。可是他几乎浏览了各种网站,根本没有一星半点的相关信息。那本长篇小说《君临修真路》是现在最受争议的作品, 里面的主角陆清远还是那个酷拽霸狂的魔尊, 大师兄沈孟庄与陆清远还是死敌,故事还是那个故事, 仿佛一切都是幻觉, 是一场梦。沈孟庄一有空就刷微博,他关注了很多画手、写手,只是想看看各种模样的陆清远。他还买了很多陆清远的周边堆在卧室里,像许许多多的宅男一样,喜欢着一个纸片人。可是却无人知道这份感情,有多热烈真挚,如今都不足为外人道也。沈孟庄一遍一遍地阅读原著, 一遍一遍地寻找任何有关他和陆清远的信息。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小说中的沈孟庄和陆清远就是势同水火,没有任何一丁点的私情。这日中午吃饭,沈孟庄一边心不在焉地扒拉盒饭,一边低头刷手机。身后路过一个小姑娘,正巧瞥到他的屏幕,登时就惊喜地凑过来,笑道:“沈哥你也看《君临修真路》啊!”沈孟庄抬起头看着她点点头,那女孩终于找到同好,兴高采烈地拉开一个椅子在他身边坐下,开始滔滔不绝:“你最喜欢哪个角色?”沈孟庄迟疑地看她,见她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实在不好意思扫小姑娘的兴,低下头夹起一口菜塞进嘴里,遮掩脸上的复杂神情,低声道:“陆清远。”“哇!我也是诶!!”女孩花痴地笑着,激动地抓着沈孟庄的手臂摇晃。“他好帅,我超级喜欢他,我昨天刷到一个太太画的同人图,超级超级好看,沈哥你看吗?我给你看看。”女孩说着掏出手机,迅速打开相册划了两下,然后递到沈孟庄眼前,手舞足蹈地说道:“你看你看,我超级喜欢这张图,好看吗?”沈孟庄低头看着桌上的手机,图片上的陆清远不是一身黑氅,而是穿着赤红华服,衣摆绣着金色暗纹和细细流苏。衣袍曳地,与脖间的死印和血色红瞳掩染出一片赤艳热烈。没有华冠,墨发披散铺了一地,他侧卧在软榻上,撑着脑袋,乜斜着前方,扬起一边嘴角,勾起一抹餍足邪肆的笑。黑雾缠绕其身,仔细看的话,他的领口微敞,露出白皙细腻的肌肤,锁骨凹陷,线条修长。敛了几分阴狠,却格外妖艳摄人心魄。只是看到他若隐若现的笑意,只是看到别人幻想出来的模样,沈孟庄都觉得有一团火在心里烧过。心跳都不自觉地加快,他盯着那张图舍不得挪开眼,若不是身边人催促,他都不知道下一刻他会干出什么无法自持的事。沈孟庄别过脸,眼里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光,回道:“嗯,很帅。”“对吧对吧!”女孩得到了赞同,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沈哥喜欢哪对cp?看看我们是不是同道中人。”沈孟庄几乎脱口而出:“沈——”幸好他及时反应过来,将嘴边的话咽回去,试探地问道:“你呢?”女孩高兴得合不拢嘴,兴奋地说道:“我最喜欢陆清远和兰泽道长,他们简直太般配了,我就喜欢霸道魔尊和高岭之花,简直太苏了!”沈孟庄看着欣喜若狂的女孩,怎么也笑不出来。兰泽道长他当然知道,原著中是陆清远最新的后宫,兰泽和陆清远也是所有cp中最受欢迎的一对。就在他出神之际,女孩又点开一张图片,说道:“你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cp图,是不是很般配?”沈孟庄低头看向屏幕,那图片上,陆清远抱着兰泽,两人穿着喜服,陆清远笑得眉眼都弯成柳叶,兰泽羞赧地低下头。任谁看了不说一句“天作之合、郎才女貌”。感觉心脏都在滴血,沈孟庄登时站起身,脑袋晕沉喘不过气。他慌乱地收拾桌上的碗筷,说道:“那什么,我想起来办公室还有事,先走了,你要回去吗?”女孩愣愣地看着他激动的反应,摇头道:“我还要去找小周,沈哥先回去吧。”沈孟庄最后看向她点点头,几乎是逃跑一般地走开。他无法装作若无其事地看到陆清远抱着其他人的图片,他无法坦然地附和别人说“对,很好看,很般配”。哪怕已经过去了半年,他都无法释然地浏览陆清远和后宫的任何衍生。那个陌生的不可一世的魔尊,那个左拥右抱的魔尊,那个花团锦簇的魔尊,他爱不释手却心如刀割。小说即将动画化,他满怀期待地点开pv,听到陌生的、不属于陆清远的声音,心脏仿佛要撕裂一般。他看到满屏的弹幕都在讨伐沈孟庄,终于关上手机,再也不愿打开。他永远无法忘记,在他醒来后,没日没夜地浏览论坛、微博,想要找到沈孟庄和陆清远相关的消息。当他在一堆讨论cp的帖子中,小心翼翼地回复了“陆清远x沈孟庄”这几个字后,被一群粉丝咒骂了几千条。那些刻薄的字眼,至今都在冲刷他的理性。那些隔着屏幕的人,怀着难以平复的怒气敲下键盘,怒骂道:“楼主脑子有病吧,沈孟庄那个小人对小清远那么坏,这也能嗑cp?脑子嗑瘟了吧!”“靠,什么垃圾都有,对面是不是孤儿啊?”他甚至被私信追着辱骂,最后无可奈何地注销账号,在这个世界里,再也不敢提。这是没有陆清远的世界,没有那个会跟在他身后娇声唤师兄的陆清远。他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他必须开始新的生活,他还有家人有同事,他不再是沈孟庄,他是沈梦,只是沈梦了。每天朝九晚五,上班时间一刻都没有清闲。不是加班,就是去健身,他将自己的生活全都堆得满满的,有时连吃饭都没有时间,更别提去胡思乱想。日复一日的忙碌,他试图将那段记忆在心里尘封。他用工作推着自己往前走,只要忙起来就不会难过了。当他走在街上看到相关的衍生时,一转眼已过了三年。当他以为自己快要忘记的时候,却总在不经意间用最残忍的方式轻易勾起内心深处的情愫。这日他坐在电脑前正在修改策划,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抬起头,只见同事将一份文件甩在他脸上,气冲冲道:“沈梦!让你帮我签个字,你看你都干了什么!”沈孟庄打开文件,在看到签名栏时,突然心中酸涩。在那一瞬间,仿佛这三年来所有的努力都分崩离析。白纸黑字,赫然写着——“陆清远”。他以为他忘了,原来这份感情却以一种不易察觉的方式,在心里生根发芽。世人在遇到难以跨越的苦难时,总喜欢安慰自己“没关系的,一切终将过去”。然而在这一刻,沈孟庄发自内心地深刻认识到,他过不去了。“对不起……”沈孟庄低着头,双眼通红,极力压制眼眶里的泪,他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是因为被吼了几句而哭鼻子。“我马上改,对不起……”将事情解决完已经是晚上七点,沈孟庄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街上。夜晚人声鼎沸,车道拥挤,喇叭声不绝于耳,吵得人心烦。沈孟庄双腿灌了铅似的,怎么也走不快。他像一具行尸走肉,在大街上漂泊。在路过一家快闪店时,他突然停下脚步。这是一家《君临修真路》的快闪店,已经关门了,但透过橱窗还能看到店内的立牌和一些周边。沈孟庄如获至宝地站在橱窗外,额头抵着玻璃,想要更近一点看着窗内的人形立牌。里面有大大小小、各种模样的陆清远,还有很多cp立牌,显然这是cp主题的快闪店。cp主题……沈孟庄看着那些亲密无间的纸片,突然有些心猿意马。目光在一堆周边里仔细探寻,他看到有“陆清远x叶蓁蓁”、“叶蓁蓁x周不凡”、“陆清远x凤天”等等等等,官配的、邪教的,应有尽有,可唯独没有找到他想看到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难过还是有点,但没有刚开始那么死去活来了。沈孟庄在心里安慰自己,自嘲地摇头。还是回去吧,免得再给自己找不痛快。沈孟庄长叹一口气,正准备离开时,瞥到橱窗角落的一抹银色。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他怔怔地走过去,想要看清那抹银色。身后开过一辆汽车,在刺眼的灯光中,他看到了角落里的东西,霎时心脏都被捏碎一般的疼。那是一根银钗,当年他送给陆清远的银钗。沈孟庄双手撑着橱窗,想要隔着玻璃抚摸那根银钗。他突然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将手头的工作忙完,沈孟庄便递了一封辞职信。租的屋子也退了,离开这座从大一开始生活了七年的城市。他没有回家,给父母打了一个电话,给妹妹买了许多衣服玩具,然后将剩下的钱全部转给他们。他买了一张车票,回到乡下奶奶生前住的房子。这几年他一放假就来这里,因为院子里有一颗桃树,他喜欢坐在树下,看桃花飘落。夜晚微风吹拂,月色如绸缎铺在地上。沈孟庄躺在藤椅上,脸色渐渐苍白。他看着那株桃树,恍惚间,有一抹熟悉的人影站在树下,朝他缓缓走来。他勉强地勾起一抹欣慰的笑,用最后的力气唤了一声:“小九……”鲜血从手腕上流下来,在地上汇成一条细流,缓缓流淌至树下。桃树已经凋零,最后几片桃花吹落枝头,在空中飞舞,飘飘摇摇落在冰凉的躯体上。春天,结束了。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和番外已经全部写完了,在写结局之前,练琴的时候弹到一首《the truth that you leave》,感觉还挺巧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这首曲。世上的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藏着关于离别的故事。百转千回,祝愿各位终能得偿所愿。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万分感谢。江湖路远,各自珍重。暗傀大惊失色正欲劝说,然而在他看到陆清远脸上欣慰释然的笑时,心里却已经明白一切已成定局。他们几百年的君臣之谊,到此为止。暗傀掀开衣摆,重重跪在地上,朝陆清远叩首道:“属下,恭送尊上。”四月芳菲,青山杳杳。漫山芳华,乱红飞过红尘处。陆清远褪去黑氅,换上曾经的玄青色道服。解下华冠,只用一根发带绑了高马尾。容颜未改分毫,他试图让自己看起来仍是昔年的少年模样。穿过荒芜废墟,脚下杂草丛生,他来到安虚峰。满眼桃花灼灼,花瓣在空中飞舞,眼前十里桃林,如一片花海。陆清远只身走进林间,桃花飘扬,绕过发丝。他靠着一株桃树,缓缓闭上眼,花瓣从枝头掉落,掉在他头顶、肩上。落英缤纷如雨,楚楚凄婉,落满周身,几乎要将他掩埋。萧萧纤尘,漫天落花纷纷扬扬,覆盖一场人生大梦。他笑着,眉眼温和,去赴一场生死相随的约。“师兄,我来找你了。”完第165章 番外·现代(含刀慎入)四周是无尽的黑暗, 整个身子仿佛掉进深渊,在不停地下坠。耳边吹刮着聒噪的风,隐约还有谁在唤着自己的名字。沈孟庄缓缓睁开眼, 身上好像有千斤大石压着。眼前是白色的天花板,注射液在旁边挂着。他这是……在医院?已经出院一个多月了,沈孟庄也到了毕业的年纪。回学校办了毕业手续, 就进了一家企业实习。他好像还没缓过神,稀里糊涂地昏迷,稀里糊涂地醒来。身边是熟悉的家人、同学,可看起来又那么陌生。他已经习惯了作为沈孟庄存在,如今却不得不回归沈梦的生活。除了按部就班地工作以外,他一直在找寻当年的系统。可是他几乎浏览了各种网站,根本没有一星半点的相关信息。那本长篇小说《君临修真路》是现在最受争议的作品, 里面的主角陆清远还是那个酷拽霸狂的魔尊, 大师兄沈孟庄与陆清远还是死敌,故事还是那个故事, 仿佛一切都是幻觉, 是一场梦。沈孟庄一有空就刷微博,他关注了很多画手、写手,只是想看看各种模样的陆清远。他还买了很多陆清远的周边堆在卧室里,像许许多多的宅男一样,喜欢着一个纸片人。可是却无人知道这份感情,有多热烈真挚,如今都不足为外人道也。沈孟庄一遍一遍地阅读原著, 一遍一遍地寻找任何有关他和陆清远的信息。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小说中的沈孟庄和陆清远就是势同水火,没有任何一丁点的私情。这日中午吃饭,沈孟庄一边心不在焉地扒拉盒饭,一边低头刷手机。身后路过一个小姑娘,正巧瞥到他的屏幕,登时就惊喜地凑过来,笑道:“沈哥你也看《君临修真路》啊!”沈孟庄抬起头看着她点点头,那女孩终于找到同好,兴高采烈地拉开一个椅子在他身边坐下,开始滔滔不绝:“你最喜欢哪个角色?”沈孟庄迟疑地看她,见她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实在不好意思扫小姑娘的兴,低下头夹起一口菜塞进嘴里,遮掩脸上的复杂神情,低声道:“陆清远。”“哇!我也是诶!!”女孩花痴地笑着,激动地抓着沈孟庄的手臂摇晃。“他好帅,我超级喜欢他,我昨天刷到一个太太画的同人图,超级超级好看,沈哥你看吗?我给你看看。”女孩说着掏出手机,迅速打开相册划了两下,然后递到沈孟庄眼前,手舞足蹈地说道:“你看你看,我超级喜欢这张图,好看吗?”沈孟庄低头看着桌上的手机,图片上的陆清远不是一身黑氅,而是穿着赤红华服,衣摆绣着金色暗纹和细细流苏。衣袍曳地,与脖间的死印和血色红瞳掩染出一片赤艳热烈。没有华冠,墨发披散铺了一地,他侧卧在软榻上,撑着脑袋,乜斜着前方,扬起一边嘴角,勾起一抹餍足邪肆的笑。黑雾缠绕其身,仔细看的话,他的领口微敞,露出白皙细腻的肌肤,锁骨凹陷,线条修长。敛了几分阴狠,却格外妖艳摄人心魄。只是看到他若隐若现的笑意,只是看到别人幻想出来的模样,沈孟庄都觉得有一团火在心里烧过。心跳都不自觉地加快,他盯着那张图舍不得挪开眼,若不是身边人催促,他都不知道下一刻他会干出什么无法自持的事。沈孟庄别过脸,眼里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光,回道:“嗯,很帅。”“对吧对吧!”女孩得到了赞同,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沈哥喜欢哪对cp?看看我们是不是同道中人。”沈孟庄几乎脱口而出:“沈——”幸好他及时反应过来,将嘴边的话咽回去,试探地问道:“你呢?”女孩高兴得合不拢嘴,兴奋地说道:“我最喜欢陆清远和兰泽道长,他们简直太般配了,我就喜欢霸道魔尊和高岭之花,简直太苏了!”沈孟庄看着欣喜若狂的女孩,怎么也笑不出来。兰泽道长他当然知道,原著中是陆清远最新的后宫,兰泽和陆清远也是所有cp中最受欢迎的一对。就在他出神之际,女孩又点开一张图片,说道:“你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cp图,是不是很般配?”沈孟庄低头看向屏幕,那图片上,陆清远抱着兰泽,两人穿着喜服,陆清远笑得眉眼都弯成柳叶,兰泽羞赧地低下头。任谁看了不说一句“天作之合、郎才女貌”。感觉心脏都在滴血,沈孟庄登时站起身,脑袋晕沉喘不过气。他慌乱地收拾桌上的碗筷,说道:“那什么,我想起来办公室还有事,先走了,你要回去吗?”女孩愣愣地看着他激动的反应,摇头道:“我还要去找小周,沈哥先回去吧。”沈孟庄最后看向她点点头,几乎是逃跑一般地走开。他无法装作若无其事地看到陆清远抱着其他人的图片,他无法坦然地附和别人说“对,很好看,很般配”。哪怕已经过去了半年,他都无法释然地浏览陆清远和后宫的任何衍生。那个陌生的不可一世的魔尊,那个左拥右抱的魔尊,那个花团锦簇的魔尊,他爱不释手却心如刀割。小说即将动画化,他满怀期待地点开pv,听到陌生的、不属于陆清远的声音,心脏仿佛要撕裂一般。他看到满屏的弹幕都在讨伐沈孟庄,终于关上手机,再也不愿打开。他永远无法忘记,在他醒来后,没日没夜地浏览论坛、微博,想要找到沈孟庄和陆清远相关的消息。当他在一堆讨论cp的帖子中,小心翼翼地回复了“陆清远x沈孟庄”这几个字后,被一群粉丝咒骂了几千条。那些刻薄的字眼,至今都在冲刷他的理性。那些隔着屏幕的人,怀着难以平复的怒气敲下键盘,怒骂道:“楼主脑子有病吧,沈孟庄那个小人对小清远那么坏,这也能嗑cp?脑子嗑瘟了吧!”“靠,什么垃圾都有,对面是不是孤儿啊?”他甚至被私信追着辱骂,最后无可奈何地注销账号,在这个世界里,再也不敢提。这是没有陆清远的世界,没有那个会跟在他身后娇声唤师兄的陆清远。他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他必须开始新的生活,他还有家人有同事,他不再是沈孟庄,他是沈梦,只是沈梦了。每天朝九晚五,上班时间一刻都没有清闲。不是加班,就是去健身,他将自己的生活全都堆得满满的,有时连吃饭都没有时间,更别提去胡思乱想。日复一日的忙碌,他试图将那段记忆在心里尘封。他用工作推着自己往前走,只要忙起来就不会难过了。当他走在街上看到相关的衍生时,一转眼已过了三年。当他以为自己快要忘记的时候,却总在不经意间用最残忍的方式轻易勾起内心深处的情愫。这日他坐在电脑前正在修改策划,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抬起头,只见同事将一份文件甩在他脸上,气冲冲道:“沈梦!让你帮我签个字,你看你都干了什么!”沈孟庄打开文件,在看到签名栏时,突然心中酸涩。在那一瞬间,仿佛这三年来所有的努力都分崩离析。白纸黑字,赫然写着——“陆清远”。他以为他忘了,原来这份感情却以一种不易察觉的方式,在心里生根发芽。世人在遇到难以跨越的苦难时,总喜欢安慰自己“没关系的,一切终将过去”。然而在这一刻,沈孟庄发自内心地深刻认识到,他过不去了。“对不起……”沈孟庄低着头,双眼通红,极力压制眼眶里的泪,他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是因为被吼了几句而哭鼻子。“我马上改,对不起……”将事情解决完已经是晚上七点,沈孟庄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街上。夜晚人声鼎沸,车道拥挤,喇叭声不绝于耳,吵得人心烦。沈孟庄双腿灌了铅似的,怎么也走不快。他像一具行尸走肉,在大街上漂泊。在路过一家快闪店时,他突然停下脚步。这是一家《君临修真路》的快闪店,已经关门了,但透过橱窗还能看到店内的立牌和一些周边。沈孟庄如获至宝地站在橱窗外,额头抵着玻璃,想要更近一点看着窗内的人形立牌。里面有大大小小、各种模样的陆清远,还有很多cp立牌,显然这是cp主题的快闪店。cp主题……沈孟庄看着那些亲密无间的纸片,突然有些心猿意马。目光在一堆周边里仔细探寻,他看到有“陆清远x叶蓁蓁”、“叶蓁蓁x周不凡”、“陆清远x凤天”等等等等,官配的、邪教的,应有尽有,可唯独没有找到他想看到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难过还是有点,但没有刚开始那么死去活来了。沈孟庄在心里安慰自己,自嘲地摇头。还是回去吧,免得再给自己找不痛快。沈孟庄长叹一口气,正准备离开时,瞥到橱窗角落的一抹银色。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他怔怔地走过去,想要看清那抹银色。身后开过一辆汽车,在刺眼的灯光中,他看到了角落里的东西,霎时心脏都被捏碎一般的疼。那是一根银钗,当年他送给陆清远的银钗。沈孟庄双手撑着橱窗,想要隔着玻璃抚摸那根银钗。他突然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将手头的工作忙完,沈孟庄便递了一封辞职信。租的屋子也退了,离开这座从大一开始生活了七年的城市。他没有回家,给父母打了一个电话,给妹妹买了许多衣服玩具,然后将剩下的钱全部转给他们。他买了一张车票,回到乡下奶奶生前住的房子。这几年他一放假就来这里,因为院子里有一颗桃树,他喜欢坐在树下,看桃花飘落。夜晚微风吹拂,月色如绸缎铺在地上。沈孟庄躺在藤椅上,脸色渐渐苍白。他看着那株桃树,恍惚间,有一抹熟悉的人影站在树下,朝他缓缓走来。他勉强地勾起一抹欣慰的笑,用最后的力气唤了一声:“小九……”鲜血从手腕上流下来,在地上汇成一条细流,缓缓流淌至树下。桃树已经凋零,最后几片桃花吹落枝头,在空中飞舞,飘飘摇摇落在冰凉的躯体上。春天,结束了。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和番外已经全部写完了,在写结局之前,练琴的时候弹到一首《the truth that you leave》,感觉还挺巧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这首曲。世上的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藏着关于离别的故事。百转千回,祝愿各位终能得偿所愿。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万分感谢。江湖路远,各自珍重。暗傀大惊失色正欲劝说,然而在他看到陆清远脸上欣慰释然的笑时,心里却已经明白一切已成定局。他们几百年的君臣之谊,到此为止。暗傀掀开衣摆,重重跪在地上,朝陆清远叩首道:“属下,恭送尊上。”四月芳菲,青山杳杳。漫山芳华,乱红飞过红尘处。陆清远褪去黑氅,换上曾经的玄青色道服。解下华冠,只用一根发带绑了高马尾。容颜未改分毫,他试图让自己看起来仍是昔年的少年模样。穿过荒芜废墟,脚下杂草丛生,他来到安虚峰。满眼桃花灼灼,花瓣在空中飞舞,眼前十里桃林,如一片花海。陆清远只身走进林间,桃花飘扬,绕过发丝。他靠着一株桃树,缓缓闭上眼,花瓣从枝头掉落,掉在他头顶、肩上。落英缤纷如雨,楚楚凄婉,落满周身,几乎要将他掩埋。萧萧纤尘,漫天落花纷纷扬扬,覆盖一场人生大梦。他笑着,眉眼温和,去赴一场生死相随的约。“师兄,我来找你了。”完第165章 番外·现代(含刀慎入)四周是无尽的黑暗, 整个身子仿佛掉进深渊,在不停地下坠。耳边吹刮着聒噪的风,隐约还有谁在唤着自己的名字。沈孟庄缓缓睁开眼, 身上好像有千斤大石压着。眼前是白色的天花板,注射液在旁边挂着。他这是……在医院?已经出院一个多月了,沈孟庄也到了毕业的年纪。回学校办了毕业手续, 就进了一家企业实习。他好像还没缓过神,稀里糊涂地昏迷,稀里糊涂地醒来。身边是熟悉的家人、同学,可看起来又那么陌生。他已经习惯了作为沈孟庄存在,如今却不得不回归沈梦的生活。除了按部就班地工作以外,他一直在找寻当年的系统。可是他几乎浏览了各种网站,根本没有一星半点的相关信息。那本长篇小说《君临修真路》是现在最受争议的作品, 里面的主角陆清远还是那个酷拽霸狂的魔尊, 大师兄沈孟庄与陆清远还是死敌,故事还是那个故事, 仿佛一切都是幻觉, 是一场梦。沈孟庄一有空就刷微博,他关注了很多画手、写手,只是想看看各种模样的陆清远。他还买了很多陆清远的周边堆在卧室里,像许许多多的宅男一样,喜欢着一个纸片人。可是却无人知道这份感情,有多热烈真挚,如今都不足为外人道也。沈孟庄一遍一遍地阅读原著, 一遍一遍地寻找任何有关他和陆清远的信息。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小说中的沈孟庄和陆清远就是势同水火,没有任何一丁点的私情。这日中午吃饭,沈孟庄一边心不在焉地扒拉盒饭,一边低头刷手机。身后路过一个小姑娘,正巧瞥到他的屏幕,登时就惊喜地凑过来,笑道:“沈哥你也看《君临修真路》啊!”沈孟庄抬起头看着她点点头,那女孩终于找到同好,兴高采烈地拉开一个椅子在他身边坐下,开始滔滔不绝:“你最喜欢哪个角色?”沈孟庄迟疑地看她,见她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实在不好意思扫小姑娘的兴,低下头夹起一口菜塞进嘴里,遮掩脸上的复杂神情,低声道:“陆清远。”“哇!我也是诶!!”女孩花痴地笑着,激动地抓着沈孟庄的手臂摇晃。“他好帅,我超级喜欢他,我昨天刷到一个太太画的同人图,超级超级好看,沈哥你看吗?我给你看看。”女孩说着掏出手机,迅速打开相册划了两下,然后递到沈孟庄眼前,手舞足蹈地说道:“你看你看,我超级喜欢这张图,好看吗?”沈孟庄低头看着桌上的手机,图片上的陆清远不是一身黑氅,而是穿着赤红华服,衣摆绣着金色暗纹和细细流苏。衣袍曳地,与脖间的死印和血色红瞳掩染出一片赤艳热烈。没有华冠,墨发披散铺了一地,他侧卧在软榻上,撑着脑袋,乜斜着前方,扬起一边嘴角,勾起一抹餍足邪肆的笑。黑雾缠绕其身,仔细看的话,他的领口微敞,露出白皙细腻的肌肤,锁骨凹陷,线条修长。敛了几分阴狠,却格外妖艳摄人心魄。只是看到他若隐若现的笑意,只是看到别人幻想出来的模样,沈孟庄都觉得有一团火在心里烧过。心跳都不自觉地加快,他盯着那张图舍不得挪开眼,若不是身边人催促,他都不知道下一刻他会干出什么无法自持的事。沈孟庄别过脸,眼里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光,回道:“嗯,很帅。”“对吧对吧!”女孩得到了赞同,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沈哥喜欢哪对cp?看看我们是不是同道中人。”沈孟庄几乎脱口而出:“沈——”幸好他及时反应过来,将嘴边的话咽回去,试探地问道:“你呢?”女孩高兴得合不拢嘴,兴奋地说道:“我最喜欢陆清远和兰泽道长,他们简直太般配了,我就喜欢霸道魔尊和高岭之花,简直太苏了!”沈孟庄看着欣喜若狂的女孩,怎么也笑不出来。兰泽道长他当然知道,原著中是陆清远最新的后宫,兰泽和陆清远也是所有cp中最受欢迎的一对。就在他出神之际,女孩又点开一张图片,说道:“你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cp图,是不是很般配?”沈孟庄低头看向屏幕,那图片上,陆清远抱着兰泽,两人穿着喜服,陆清远笑得眉眼都弯成柳叶,兰泽羞赧地低下头。任谁看了不说一句“天作之合、郎才女貌”。感觉心脏都在滴血,沈孟庄登时站起身,脑袋晕沉喘不过气。他慌乱地收拾桌上的碗筷,说道:“那什么,我想起来办公室还有事,先走了,你要回去吗?”女孩愣愣地看着他激动的反应,摇头道:“我还要去找小周,沈哥先回去吧。”沈孟庄最后看向她点点头,几乎是逃跑一般地走开。他无法装作若无其事地看到陆清远抱着其他人的图片,他无法坦然地附和别人说“对,很好看,很般配”。哪怕已经过去了半年,他都无法释然地浏览陆清远和后宫的任何衍生。那个陌生的不可一世的魔尊,那个左拥右抱的魔尊,那个花团锦簇的魔尊,他爱不释手却心如刀割。小说即将动画化,他满怀期待地点开pv,听到陌生的、不属于陆清远的声音,心脏仿佛要撕裂一般。他看到满屏的弹幕都在讨伐沈孟庄,终于关上手机,再也不愿打开。他永远无法忘记,在他醒来后,没日没夜地浏览论坛、微博,想要找到沈孟庄和陆清远相关的消息。当他在一堆讨论cp的帖子中,小心翼翼地回复了“陆清远x沈孟庄”这几个字后,被一群粉丝咒骂了几千条。那些刻薄的字眼,至今都在冲刷他的理性。那些隔着屏幕的人,怀着难以平复的怒气敲下键盘,怒骂道:“楼主脑子有病吧,沈孟庄那个小人对小清远那么坏,这也能嗑cp?脑子嗑瘟了吧!”“靠,什么垃圾都有,对面是不是孤儿啊?”他甚至被私信追着辱骂,最后无可奈何地注销账号,在这个世界里,再也不敢提。这是没有陆清远的世界,没有那个会跟在他身后娇声唤师兄的陆清远。他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他必须开始新的生活,他还有家人有同事,他不再是沈孟庄,他是沈梦,只是沈梦了。每天朝九晚五,上班时间一刻都没有清闲。不是加班,就是去健身,他将自己的生活全都堆得满满的,有时连吃饭都没有时间,更别提去胡思乱想。日复一日的忙碌,他试图将那段记忆在心里尘封。他用工作推着自己往前走,只要忙起来就不会难过了。当他走在街上看到相关的衍生时,一转眼已过了三年。当他以为自己快要忘记的时候,却总在不经意间用最残忍的方式轻易勾起内心深处的情愫。这日他坐在电脑前正在修改策划,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抬起头,只见同事将一份文件甩在他脸上,气冲冲道:“沈梦!让你帮我签个字,你看你都干了什么!”沈孟庄打开文件,在看到签名栏时,突然心中酸涩。在那一瞬间,仿佛这三年来所有的努力都分崩离析。白纸黑字,赫然写着——“陆清远”。他以为他忘了,原来这份感情却以一种不易察觉的方式,在心里生根发芽。世人在遇到难以跨越的苦难时,总喜欢安慰自己“没关系的,一切终将过去”。然而在这一刻,沈孟庄发自内心地深刻认识到,他过不去了。“对不起……”沈孟庄低着头,双眼通红,极力压制眼眶里的泪,他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是因为被吼了几句而哭鼻子。“我马上改,对不起……”将事情解决完已经是晚上七点,沈孟庄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街上。夜晚人声鼎沸,车道拥挤,喇叭声不绝于耳,吵得人心烦。沈孟庄双腿灌了铅似的,怎么也走不快。他像一具行尸走肉,在大街上漂泊。在路过一家快闪店时,他突然停下脚步。这是一家《君临修真路》的快闪店,已经关门了,但透过橱窗还能看到店内的立牌和一些周边。沈孟庄如获至宝地站在橱窗外,额头抵着玻璃,想要更近一点看着窗内的人形立牌。里面有大大小小、各种模样的陆清远,还有很多cp立牌,显然这是cp主题的快闪店。cp主题……沈孟庄看着那些亲密无间的纸片,突然有些心猿意马。目光在一堆周边里仔细探寻,他看到有“陆清远x叶蓁蓁”、“叶蓁蓁x周不凡”、“陆清远x凤天”等等等等,官配的、邪教的,应有尽有,可唯独没有找到他想看到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难过还是有点,但没有刚开始那么死去活来了。沈孟庄在心里安慰自己,自嘲地摇头。还是回去吧,免得再给自己找不痛快。沈孟庄长叹一口气,正准备离开时,瞥到橱窗角落的一抹银色。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他怔怔地走过去,想要看清那抹银色。身后开过一辆汽车,在刺眼的灯光中,他看到了角落里的东西,霎时心脏都被捏碎一般的疼。那是一根银钗,当年他送给陆清远的银钗。沈孟庄双手撑着橱窗,想要隔着玻璃抚摸那根银钗。他突然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将手头的工作忙完,沈孟庄便递了一封辞职信。租的屋子也退了,离开这座从大一开始生活了七年的城市。他没有回家,给父母打了一个电话,给妹妹买了许多衣服玩具,然后将剩下的钱全部转给他们。他买了一张车票,回到乡下奶奶生前住的房子。这几年他一放假就来这里,因为院子里有一颗桃树,他喜欢坐在树下,看桃花飘落。夜晚微风吹拂,月色如绸缎铺在地上。沈孟庄躺在藤椅上,脸色渐渐苍白。他看着那株桃树,恍惚间,有一抹熟悉的人影站在树下,朝他缓缓走来。他勉强地勾起一抹欣慰的笑,用最后的力气唤了一声:“小九……”鲜血从手腕上流下来,在地上汇成一条细流,缓缓流淌至树下。桃树已经凋零,最后几片桃花吹落枝头,在空中飞舞,飘飘摇摇落在冰凉的躯体上。春天,结束了。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和番外已经全部写完了,在写结局之前,练琴的时候弹到一首《the truth that you leave》,感觉还挺巧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这首曲。世上的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藏着关于离别的故事。百转千回,祝愿各位终能得偿所愿。这个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支持,万分感谢。江湖路远,各自珍重。暗傀大惊失色正欲劝说,然而在他看到陆清远脸上欣慰释然的笑时,心里却已经明白一切已成定局。他们几百年的君臣之谊,到此为止。暗傀掀开衣摆,重重跪在地上,朝陆清远叩首道:“属下,恭送尊上。”四月芳菲,青山杳杳。漫山芳华,乱红飞过红尘处。陆清远褪去黑氅,换上曾经的玄青色道服。解下华冠,只用一根发带绑了高马尾。容颜未改分毫,他试图让自己看起来仍是昔年的少年模样。穿过荒芜废墟,脚下杂草丛生,他来到安虚峰。满眼桃花灼灼,花瓣在空中飞舞,眼前十里桃林,如一片花海。陆清远只身走进林间,桃花飘扬,绕过发丝。他靠着一株桃树,缓缓闭上眼,花瓣从枝头掉落,掉在他头顶、肩上。落英缤纷如雨,楚楚凄婉,落满周身,几乎要将他掩埋。萧萧纤尘,漫天落花纷纷扬扬,覆盖一场人生大梦。他笑着,眉眼温和,去赴一场生死相随的约。“师兄,我来找你了。”完第165章 番外·现代(含刀慎入)四周是无尽的黑暗, 整个身子仿佛掉进深渊,在不停地下坠。耳边吹刮着聒噪的风,隐约还有谁在唤着自己的名字。沈孟庄缓缓睁开眼, 身上好像有千斤大石压着。眼前是白色的天花板,注射液在旁边挂着。他这是……在医院?已经出院一个多月了,沈孟庄也到了毕业的年纪。回学校办了毕业手续, 就进了一家企业实习。他好像还没缓过神,稀里糊涂地昏迷,稀里糊涂地醒来。身边是熟悉的家人、同学,可看起来又那么陌生。他已经习惯了作为沈孟庄存在,如今却不得不回归沈梦的生活。除了按部就班地工作以外,他一直在找寻当年的系统。可是他几乎浏览了各种网站,根本没有一星半点的相关信息。那本长篇小说《君临修真路》是现在最受争议的作品, 里面的主角陆清远还是那个酷拽霸狂的魔尊, 大师兄沈孟庄与陆清远还是死敌,故事还是那个故事, 仿佛一切都是幻觉, 是一场梦。沈孟庄一有空就刷微博,他关注了很多画手、写手,只是想看看各种模样的陆清远。他还买了很多陆清远的周边堆在卧室里,像许许多多的宅男一样,喜欢着一个纸片人。可是却无人知道这份感情,有多热烈真挚,如今都不足为外人道也。沈孟庄一遍一遍地阅读原著, 一遍一遍地寻找任何有关他和陆清远的信息。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小说中的沈孟庄和陆清远就是势同水火,没有任何一丁点的私情。这日中午吃饭,沈孟庄一边心不在焉地扒拉盒饭,一边低头刷手机。身后路过一个小姑娘,正巧瞥到他的屏幕,登时就惊喜地凑过来,笑道:“沈哥你也看《君临修真路》啊!”沈孟庄抬起头看着她点点头,那女孩终于找到同好,兴高采烈地拉开一个椅子在他身边坐下,开始滔滔不绝:“你最喜欢哪个角色?”沈孟庄迟疑地看她,见她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实在不好意思扫小姑娘的兴,低下头夹起一口菜塞进嘴里,遮掩脸上的复杂神情,低声道:“陆清远。”“哇!我也是诶!!”女孩花痴地笑着,激动地抓着沈孟庄的手臂摇晃。“他好帅,我超级喜欢他,我昨天刷到一个太太画的同人图,超级超级好看,沈哥你看吗?我给你看看。”女孩说着掏出手机,迅速打开相册划了两下,然后递到沈孟庄眼前,手舞足蹈地说道:“你看你看,我超级喜欢这张图,好看吗?”沈孟庄低头看着桌上的手机,图片上的陆清远不是一身黑氅,而是穿着赤红华服,衣摆绣着金色暗纹和细细流苏。衣袍曳地,与脖间的死印和血色红瞳掩染出一片赤艳热烈。没有华冠,墨发披散铺了一地,他侧卧在软榻上,撑着脑袋,乜斜着前方,扬起一边嘴角,勾起一抹餍足邪肆的笑。黑雾缠绕其身,仔细看的话,他的领口微敞,露出白皙细腻的肌肤,锁骨凹陷,线条修长。敛了几分阴狠,却格外妖艳摄人心魄。只是看到他若隐若现的笑意,只是看到别人幻想出来的模样,沈孟庄都觉得有一团火在心里烧过。心跳都不自觉地加快,他盯着那张图舍不得挪开眼,若不是身边人催促,他都不知道下一刻他会干出什么无法自持的事。沈孟庄别过脸,眼里闪过一丝难以言喻的光,回道:“嗯,很帅。”“对吧对吧!”女孩得到了赞同,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沈哥喜欢哪对cp?看看我们是不是同道中人。”沈孟庄几乎脱口而出:“沈——”幸好他及时反应过来,将嘴边的话咽回去,试探地问道:“你呢?”女孩高兴得合不拢嘴,兴奋地说道:“我最喜欢陆清远和兰泽道长,他们简直太般配了,我就喜欢霸道魔尊和高岭之花,简直太苏了!”沈孟庄看着欣喜若狂的女孩,怎么也笑不出来。兰泽道长他当然知道,原著中是陆清远最新的后宫,兰泽和陆清远也是所有cp中最受欢迎的一对。就在他出神之际,女孩又点开一张图片,说道:“你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cp图,是不是很般配?”沈孟庄低头看向屏幕,那图片上,陆清远抱着兰泽,两人穿着喜服,陆清远笑得眉眼都弯成柳叶,兰泽羞赧地低下头。任谁看了不说一句“天作之合、郎才女貌”。感觉心脏都在滴血,沈孟庄登时站起身,脑袋晕沉喘不过气。他慌乱地收拾桌上的碗筷,说道:“那什么,我想起来办公室还有事,先走了,你要回去吗?”女孩愣愣地看着他激动的反应,摇头道:“我还要去找小周,沈哥先回去吧。”沈孟庄最后看向她点点头,几乎是逃跑一般地走开。他无法装作若无其事地看到陆清远抱着其他人的图片,他无法坦然地附和别人说“对,很好看,很般配”。哪怕已经过去了半年,他都无法释然地浏览陆清远和后宫的任何衍生。那个陌生的不可一世的魔尊,那个左拥右抱的魔尊,那个花团锦簇的魔尊,他爱不释手却心如刀割。小说即将动画化,他满怀期待地点开pv,听到陌生的、不属于陆清远的声音,心脏仿佛要撕裂一般。他看到满屏的弹幕都在讨伐沈孟庄,终于关上手机,再也不愿打开。他永远无法忘记,在他醒来后,没日没夜地浏览论坛、微博,想要找到沈孟庄和陆清远相关的消息。当他在一堆讨论cp的帖子中,小心翼翼地回复了“陆清远x沈孟庄”这几个字后,被一群粉丝咒骂了几千条。那些刻薄的字眼,至今都在冲刷他的理性。那些隔着屏幕的人,怀着难以平复的怒气敲下键盘,怒骂道:“楼主脑子有病吧,沈孟庄那个小人对小清远那么坏,这也能嗑cp?脑子嗑瘟了吧!”“靠,什么垃圾都有,对面是不是孤儿啊?”他甚至被私信追着辱骂,最后无可奈何地注销账号,在这个世界里,再也不敢提。这是没有陆清远的世界,没有那个会跟在他身后娇声唤师兄的陆清远。他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他必须开始新的生活,他还有家人有同事,他不再是沈孟庄,他是沈梦,只是沈梦了。每天朝九晚五,上班时间一刻都没有清闲。不是加班,就是去健身,他将自己的生活全都堆得满满的,有时连吃饭都没有时间,更别提去胡思乱想。日复一日的忙碌,他试图将那段记忆在心里尘封。他用工作推着自己往前走,只要忙起来就不会难过了。当他走在街上看到相关的衍生时,一转眼已过了三年。当他以为自己快要忘记的时候,却总在不经意间用最残忍的方式轻易勾起内心深处的情愫。这日他坐在电脑前正在修改策划,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抬起头,只见同事将一份文件甩在他脸上,气冲冲道:“沈梦!让你帮我签个字,你看你都干了什么!”沈孟庄打开文件,在看到签名栏时,突然心中酸涩。在那一瞬间,仿佛这三年来所有的努力都分崩离析。白纸黑字,赫然写着——“陆清远”。他以为他忘了,原来这份感情却以一种不易察觉的方式,在心里生根发芽。世人在遇到难以跨越的苦难时,总喜欢安慰自己“没关系的,一切终将过去”。然而在这一刻,沈孟庄发自内心地深刻认识到,他过不去了。“对不起……”沈孟庄低着头,双眼通红,极力压制眼眶里的泪,他不想让别人以为他是因为被吼了几句而哭鼻子。“我马上改,对不起……”将事情解决完已经是晚上七点,沈孟庄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在街上。夜晚人声鼎沸,车道拥挤,喇叭声不绝于耳,吵得人心烦。沈孟庄双腿灌了铅似的,怎么也走不快。他像一具行尸走肉,在大街上漂泊。在路过一家快闪店时,他突然停下脚步。这是一家《君临修真路》的快闪店,已经关门了,但透过橱窗还能看到店内的立牌和一些周边。沈孟庄如获至宝地站在橱窗外,额头抵着玻璃,想要更近一点看着窗内的人形立牌。里面有大大小小、各种模样的陆清远,还有很多cp立牌,显然这是cp主题的快闪店。cp主题……沈孟庄看着那些亲密无间的纸片,突然有些心猿意马。目光在一堆周边里仔细探寻,他看到有“陆清远x叶蓁蓁”、“叶蓁蓁x周不凡”、“陆清远x凤天”等等等等,官配的、邪教的,应有尽有,可唯独没有找到他想看到的。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难过还是有点,但没有刚开始那么死去活来了。沈孟庄在心里安慰自己,自嘲地摇头。还是回去吧,免得再给自己找不痛快。沈孟庄长叹一口气,正准备离开时,瞥到橱窗角落的一抹银色。心脏猛地跳了一下,他怔怔地走过去,想要看清那抹银色。身后开过一辆汽车,在刺眼的灯光中,他看到了角落里的东西,霎时心脏都被捏碎一般的疼。那是一根银钗,当年他送给陆清远的银钗。沈孟庄双手撑着橱窗,想要隔着玻璃抚摸那根银钗。他突然跪在地上,失声痛哭。将手头的工作忙完,沈孟庄便递了一封辞职信。租的屋子也退了,离开这座从大一开始生活了七年的城市。他没有回家,给父母打了一个电话,给妹妹买了许多衣服玩具,然后将剩下的钱全部转给他们。他买了一张车票,回到乡下奶奶生前住的房子。这几年他一放假就来这里,因为院子里有一颗桃树,他喜欢坐在树下,看桃花飘落。夜晚微风吹拂,月色如绸缎铺在地上。沈孟庄躺在藤椅上,脸色渐渐苍白。他看着那株桃树,恍惚间,有一抹熟悉的人影站在树下,朝他缓缓走来。他勉强地勾起一抹欣慰的笑,用最后的力气唤了一声:“小九……”鲜血从手腕上流下来,在地上汇成一条细流,缓缓流淌至树下。桃树已经凋零,最后几片桃花吹落枝头,在空中飞舞,飘飘摇摇落在冰凉的躯体上。春天,结束了。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和番外已经全部写完了,在写结局之前,练琴的时候弹到一首《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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