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作者:山吹子      更新:2023-06-20 02:49      字数:4907
  他煮了一碗鸡血。碗是木屋里的。木头做的,挺沉。鸡血不多,一只稚鸡也没多大,应该够他吃的吧。想着,闻聆回头看了眼床`上。被子顶`起的包并不大,少年挺瘦,看起来像不存在一样。闻聆把煮好的鸡血冻端了过去。很是无情地把人给叫醒了。醒醒吃饭了。很明显,这就是几天没吃饭饿的。吃一顿就好了。白枭再次醒来,内心有点慌张。虽然他并未表现出来,但闻聆也多少感觉得到一点儿。这么多年了。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弱小无力过。他对闻聆有戒备。闻聆只把碗往他面前一怼,说道。吃。白枭头一扭。这个人的食物他是不吃的。小恶魔崽子听罢,高兴地就去用手够碗。不吃,他吃!他吃的呀!人类最可恶了。天天都不让他吃饱。闻聆把碗往摆上一挪,小恶魔直接摔了出去,撞在白枭身上。白枭冷着脸。这一大一小都格外讨厌。他绝对不会吃的!我不吃血。闻聆:还没见过这么撅的人。行吧,不吃?我偏要让你吃!第24章闻聆用化出的雪水,又洗了一个干净的碗出来。把原来那碗鸡血一分为二。闻聆夹起筷子,尝了一口,别说自己的手艺还挺不错。用稚鸡的鸡油熬了点油炒的,撒了点儿葱花和辣椒。葱花和辣椒是闻聆找到两种香辣,香味近似,但是非常抗寒抗冻。被雪压着,也没冻伤。红彤彤的果子娇小可爱。做出来喷香喷香的。当然白枭是没看他的。只有小恶魔崽子眼巴巴地看着闻聆。闻聆边吃边道:这方圆十里都没有血树,你不吃拉倒。不过下次晕倒了,我可不会背你了。白枭自然是饿的。他这会儿和普通人类也没差多少,充其量也就是生命力更强一点儿,能多饿上几天。但连续十几天没有进食,已经达到一个极限了。他的大脑在告诉自己,他饿了。白枭的脸色苍白,看起来贫血极其严重。食物的香气,带着一种特殊的香料味道。有一点刺鼻,不是白枭的喜好,他喜欢更清淡一点儿的。血树汁`液的味道就非常清淡,只有点微微的甜。这种刺激性的味道,他没试过。血族只能食用血液。吃腻了血的血族们也会变着花样儿给自己增加点味道。因此就出现了各种口味的血包。白枭觉得那都是异端。闻聆眼角扫过白枭的表情,见他有一丝动摇,内心便有把握了。这说明还是要吃的嘛,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而且还老古董,不接受新事物。我知道我欺骗了你,你恨我,不吃我给的食物是应该的。但是有句话叫做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你现在这情况,我怕你直接给饿死了。闻聆老油条地拍拍白枭的手背,被白枭甩开。闻聆一点儿不恼。人总有点小脾气的不是。何况,眼前这个家伙看起来也才十三四岁,让闻聆觉得自己像欺骗小朋友的怪叔叔。年纪小,总要给点特别待遇的。闻聆也清楚对方这麻烦属于无妄之灾,是他给带来的。他心里多少有些愧疚。要不是他这一出,人家也沦落不到的境遇。因着这点儿歉疚感,闻聆就对白枭宽容多了。当然还有些别的说不出道不明的原因,闻聆就不细想了。那个叫理查德的家伙抢你王位占你王宫,你难道不想报仇?闻聆反问一句,也不等白枭回答,又说,凭你现在的样子,你拿什么去报仇?你如果被饿死了,可就成全世界的笑话了。堂堂一王,被饿死了。理查德要是知道,会笑出声来。闻聆火上浇油,故意刺激白枭。小样,还死要面子不!说完狠话,闻聆又语重心长地说软话。听我的。先吃饭。你的事,我多少有些责任。骗了你,是我不对。我会弥补我的过错。软硬兼施,打一棍要给颗甜枣吃吃。哎,说到甜枣,他都饿了。说完,闻聆把碗往那里一搁,揣着小崽子往侧边一躺,也再不管他了。小崽子还想往白枭那里钻,被闻聆拖了回来。开玩笑,没看到白枭看你特别不顺眼吗?过了一会儿,闻聆听到吃东西的声音。声音并不大,极有节奏和规律,显出主人的好教养。闻聆翻过身,一双眼睛直盯着白枭的背影。白枭身体一僵,吃东西的动作都卡住了。过了半晌,才继续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低头吃,没有去管身后的人类。他慢条斯理吃完后,才开口。你现在怎么不装了???当初不是装成很爱我的样子。闻聆脸上一热。咳咳,当时是当时,当时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在他是老大,占山为王,都得听他的。那没办法。谁让你现在是个未成年。闻聆欠揍地说,我喜欢成熟有魅力的。不喜欢幼稚小鬼。白枭被噎了一口,掰断了手里的筷子。你说你会帮我?他板着一张脸道。如果是张成年人的脸,看起来倒挺有威慑力。可惜白枭看起来太小,只让人觉得是个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闻聆惊讶地发现,白枭还有酒窝。平时脸上的表情太少,把脸上的酒窝都给掩住了。会的吧。毕竟你现在这样我也有点责任。闻聆摸了摸下巴,有些不自然,先跟你讲清楚。我可没有跟那些人勾结。我是堂堂正正单打独斗,自己出来的。哦。白枭哦了一声。眼睛扫向闻聆胸前挂着的赫拉格之星。连赫拉格之星都被自己带走了,他撇清关系,好像没什么说服力。闻聆咳嗽一声,把挂在脖子上的赫拉格之星塞回衣服里。就当没看见吧。咳咳。我觉得这挺好看的。戴在手上。白枭道。嗯?闻聆眼睛亮了,耳朵竖起来认真听。白枭的性格他了解,毕竟整本小说,闻聆最关注的就是男主了。他说这句话,应该是知道戒指的真正用法。闻聆没犹豫,把戒指戴到手指上。只不过他试了很多个手指,不是太大就是太小,最后只剩下左手的无名指。没办法,只有这个地方能安了。闻聆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戴了上去。再戴不进去,他都要尝试戴到脚上了。果然,这一下就进去了。就是位置怪怪的。他心里嘀咕,这个地方应该没有无名指戴婚戒的传统吧。见闻聆没有质疑他就选择相信他的话,白枭的心情总算好了一点儿。他喜欢掌控一切。当事情脱离他的掌控,就会让他觉得焦虑。现在恐怕是他最弱小无力的时候了。它可以增加幸运值。白枭淡淡地说道。白枭没有隐瞒,也不屑隐瞒。他对这东西也没有**。对于白枭来说,他从来不相信运气这种东西。他只相信自己。增加幸运值?闻聆听过这个词,他立马就知道戒指的用处。这就是幸运戒。有时候,打败一个人的不是他的敌人,而是他的运气。白枭就属于运气有点差那种。在和恶魔的最终战时,就由于他的运气不好,失败了。成王败寇,本身就是一件需要运气的玄妙事情。白枭连这都告诉闻聆,使闻聆更加愧疚了。算一算,从原主偷男主源血开始,他都坑白枭多少回了。哎。人要知恩图报。你想要力量恢复,我知道怎么做。在白世界有一样东西可以帮你。闻聆抓抓头发,小说只说了这样东西白世界有,但是并没有说白世界在哪,怎么到那个地方去。白枭淡淡道:我知道。他原本就是白世界的人。第25章通往白世界只有一条路。不是没有白世界的人想来黑世界,也不是没有黑世界的人想要通往白世界。但连接两个世界的通道很危险,要渡过非常艰难那是一片沉沦之海。只有隐人的船能渡过。隐人是一个生活在海边的种群,既不属于黑世界,也不属于白世界,是游离在外的中立群体。沉沦海在黑世界最南的地方。距离最北方特拉斯王都有上千公里的距离。去往沉沦海十分麻烦,中途要更换几次交通工具。在最富裕的城市已经有了老式火车出现。只不过每年的运营时间并不长。雪季太长,雪势太大。每年的雪季一到,列车继续运作,就会十分危险。这里的火车便无法运作,处于停运状态。有一些河道也会因为雪季到来被冰封,因此坐船也是不可取的。短时间内很难赶到。当然这还得是知道路的前提。大部分人都是不知道沉沦海究竟在哪里的。我知道。白枭低声道。他就是从那里来的。他渡过沉沦海,才来到这个世界。知道路线后,就要准备出发了。理查德虽然在四处追捕,但还是顾及舆论,没有大肆声张。白枭容貌改变很大,所以中途遇到了王都搜捕的人,也没有认出他来。有一次,他们需要进城,在城门遇到了一个搜查的血族。那血族打量了闻聆半天,还几次想抢走闻聆手里抱着崽子过去。崽子戴着厚厚的绒线帽子,把头上两个小小的角给遮住了。衣服鼓鼓囊囊的,里面包着小翅膀。那金发碧眼的血族几次都把目光扫到崽子身上。那衣服动来动去的,他怀疑老半天了。然而这几人身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血族看向抱着孩子的父亲,也就是闻聆。只看了两眼,就把目光移开了。丑得太伤眼睛了。闻聆顶着一脸丑妆,应对自如。三个人?血族漫不经心道,多注意了两眼白枭。银发金眸太少见了,容不得他不怀疑。可是年纪对不起。而且他身上是人的气息。刚才,他还故意试探地撞了一下。摸到了对方的手。有温度,是个人。应该不是理查德六世要追杀的前代。白枭的表情看起来啥都没变,然而闻聆却感觉他心里想杀人了。白枭是个洁癖,他不喜欢被人接触到。闻聆不动声色地抓起白枭的那只手,往自己身上的衣服蹭了一把,擦掉被人碰过的痕迹。白枭一愣。闻聆只当是抓了个弟弟的手,不当一回事。但白枭很不自然。他还没被人这样握过手。闻聆的手掌很暖和。白枭没有甩开。从血族的角度看,也只不过是兄弟俩。只不过一个丑了些,一个却长得太好。闻聆笑着向那个血族解释:这是我弟,比较害羞。这是我儿子哆哆,贪睡。闻哆哆,他取的名字。闻聆本人特满意。原文当中,恶魔是没有名字的。人们只叫他恶魔,在作者笔下,也不过是个用来摧毁世界的工具人。闻哆哆表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示拒绝一点儿都没有气势。可惜闻聆拳头大嗓门就大,把闻哆哆本人的意见给压了回去。闻聆也不是干不过这个血族,只不过觉得没必要。他这拖家带口的,麻烦越少越好。那血族最后也没看出问题来,放他们进城了。到沉沦之海的路程太远了,他们必须买些东西。衣服干粮等等。在佩西城也能搭上去沉沦海的便车。佩西城就是他们进来的那座城。这里距离王都很远,管理松懈,来往人员非常混杂。人类血族都有,行商会把这个当做是一个补给站。黑白世界之间是有商户的。他们通过自己的渠道,来往两个世界。在当地购买便宜的特产运到另一个世界高价售出。往往一个往返就能赚的盆满钵满。闻聆他们就是要来蹭行商的这一趟便车。闻聆还需要买很多东西,只不过逛了一会儿,他买东西的手就缩了回去。一个面包铺而已。一个婴儿拳头大的面包就要一枚金币。他一口气能吃八个,在王都一个银币他能买到几十个这样大的面包。这么一对比王都的物价算很实惠了。好贵!闻聆不禁喊出声。闻聆的声音太大,旁边的人都听见了。那人扭过头,见是个丑八怪更加厌恶,心道,丑人多作怪。那人一身金灿灿,全身上下包装得像块金子。从头到脚好像都在说自己的富裕。嘴巴里镶着大金牙,身上挂着手指粗的大金链。这还嫌贵?穷鬼就别出门好不好。你当佩西城是什么地方,这可不是乡下吗?明白吗,乡巴佬!在佩西城,没有钱就滚蛋。闻哆哆要气坏了!说他的坏爹是乡巴佬!那他不就是乡巴佬的土儿子吗?呸!闻哆哆张大嘴巴,对着大金牙呼哧一口。金链子应声落地,融化成一滩金水。一颗金牙吧嗒掉落,咕噜咕噜滚进了面包铺里。老板娘尖叫一声!天呐!她的面包。混蛋!你给我赔!她抓住了大金牙,老板娘的力气很大,扯住大金牙,让他一下都不能动弹,手臂都掐出了印子我赔。我赔。你快放手。大金牙痛的不行。谁不知道面包西施是个狠角色,她能把面包卖出高价,还没人敢反对,凭的就是她的手段和背后拥有的权势。我有钱,我给你。说着,他掏出了一把金色的烂泥老板娘脸色都变了,一脚把他踩在地上。敢糊弄老娘!给我滚!闻聆捂住他儿子的嘴巴,拉着白枭从闹哄哄的店铺里跑了出来。这里住房也好贵啊,一个普通房间一晚上十金币。他全身上下除了手上那个戒指值钱以外,一共就只剩下四个银币了。在野外,还能去打猎。来到城市,反而束手无策了。我们可能要去找收容所睡一觉了我有钱。白枭突然插话。闻聆眼睛亮亮盯着白枭,目光仿佛要扒光他的衣服。别看了,我身上没有。第26章佩西城管理混乱,鱼龙混杂,三教九流都有。这里有自己的规矩。佩西城的贸易往来很多,很早以前就出现了具有银行性质的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