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作者:泠萸      更新:2023-06-19 22:48      字数:5284
  高天宇怔了下,垂下眼睫干笑:季叔叔,你在说什么呀?我听不懂。不懂吗?看来力道不够。季灵霄把闻言试图缩回去的脑袋固定住,再度动起了那形似笋尖儿却如火筷子一般有力的手指。轻点轻点,啊呀不行,太疼了!高天宇痛叫着护住狗头滚到一边,头上冷汗涔涔,两眼泪光闪闪,被踩痛了尾巴还不敢发脾气的大狗似的,眉毛和眼神儿都有些哀怨,季叔叔,我是活的,你不能把锯尸体的力气用在我脑袋上,真的很疼的,感觉太阳穴都要被你戳漏了。季灵霄耐心的等他絮叨完,和颜悦色的问:听懂我说什么了吗?高天宇懂是懂了,但和作妖儿没被抓现行的熊孩子似的,仍存有那么一丝侥幸心理,眼神儿躲躲闪闪,嘴里支支吾吾,还没下定决心承认错误。季凌霄低低的叹了口气,起身去拿自己的枕头被子,准备去客厅睡。高天宇见状立即扑到床尾,把枕头被子纳进怀里,低着脑袋道:我知道错了,季叔叔你别我生气,我以后不胡闹了。你也知道自己胡闹啊?季灵霄并没有生气,目的也不是逼他认错。他爱撒娇爱耍赖,偶尔会使些无伤大雅的小心机,或是出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坏主意,这些季灵霄都能予以包容,只当他是个虑事不周的大孩子,可他今天做的事真的有些出格了。刚才他带冷哥去浴室洗爪子,看到淋浴间的冷水阀扭到了底,还当是年轻人贪凉怕热,从外面跑回来冲了个冷水澡。可当他看到浴缸的水阀也是如此,再一想他先前在浴室里待了那么久,就知道身体素质一向不错的人为什么忽然感冒了。他居然故意把自己弄病来博取关心,自己要是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依照的他的性子说不准会嫌烧的不够厉害,半夜偷爬起来继续泡冷水。我真的知道错了,以后不敢了。即便不去故意为之,高天宇也很会让季灵霄心软。他放开抱在怀里的被子,像个犯了错的小孩儿似的去拉季灵霄的衣袖,季叔叔,你原谅我吧,我保证以后再也不犯了。给我坐好,不许撒娇!季灵霄不生气,但也不准备让他轻易的蒙混过去,你刚才还在装傻抵赖,发现赖不过去了就马上认错。其实你根本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你认错是因为我生气了,我说的对吗?你说什么都对,你说我错哪了我就错哪了,你让我怎么改我就怎么改。成天被骂赖皮狗的人哪是那么容易被甩开的?不让拉袖子,直接扑过抱腰,揣着挺大个脑袋装小奶狗,我都听季叔叔的,汪~你哪里听我的了?说了不要撒娇,你还给我汪努力严厉认真的季灵霄像根不由自主的肉骨头似的,推又推不开,甩又甩不掉,松手,不要抱着我,我要打你了!第16章 我把自己给你虽然高天宇故意把自己弄病来博取关心的行为既幼稚又可气,所谓的认错求原谅也不过是他惯用的撒娇耍赖大法,不准备让他轻易蒙混过去的季灵霄还是轻喃着那句包含着诸多无奈的你真是买了账。高天宇真的很会让季灵霄心软,他不过用因为发烧微微泛红的眼睛望着季灵霄软软地叫几声季叔叔,季灵霄就什么脾气都没有了。青年埋头在他怀里咕哝我只是不想总被季叔叔推开的时候,季灵霄甚至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在踌躇间把人逼到只能借病靠近他的地步了?这不是季灵霄想要的,不管能不能接受这段感情,他都希望对方顺遂安好。高天宇应该是和煦、自在、阳光一般明朗的,那样才适合他,那才是他该有的模样。季灵霄失神间听到高天宇用略有些沙哑的声音说:季叔叔,虽然我还不够成熟稳重,但我对你是认真的。我没有你以为的那么不可靠,给我一个机会吧,我会用行动和时间证明,我是可以被信任的。季灵霄垂眸看他,对上一双满含期待且无比诚挚的眼睛,它们太让人动容了,惯于慎言慎行、甚至克制太过的季灵霄,像是不由自主的被那双眼睛虏住了心神,怔怔缓缓地将心里话说了出来:我没有以为你不可靠,你很好,问题不在你身上,是我是我太怕遭人厌弃,没有承担那种后果的勇气。高天宇没有插口打断,他用温热的手掌包住季灵霄不觉间蜷起来的手,无声的鼓励他说下去。你发现了吧?季叔叔其实是个胆小鬼。季灵霄扯了扯唇角,用一种故作轻松的语气说起了从未对人吐露过的幼年经历,其实也没什么,只是小时候拖累人,遭人嫌,一直被送来送去,没什么安全感。季灵霄是家中次子,上面还有一个大他两岁的哥哥,父母都是普通工薪族,抚养两个差不多大的孩子已经不轻松了,季灵霄两岁时又被发现患有轻度自闭症,母亲不得不辞去工作拿出更多精力来照顾他。沉重家庭负担落在了父亲一个人肩上,久而久之便催生了夫妻矛盾,任何一件小事都有可能引发争吵。后来季父染上了酗酒的恶习,脾性本就不算随和的男人酒后更是暴躁易怒,甚至会打骂妻儿,被视为一切不幸始作俑者的季灵霄首当其冲,成了家暴的主要受害者。季灵霄并非对外界毫无感知,他只是语言方面有障碍,不会表达而已。他在母亲幽怨的谩骂、哥哥惊恐的哭叫、父亲狂躁的打骂中度过了自己的幼年。季灵霄五岁那年,已经没有任何感情的父母终于结束了这段充斥着争吵与伤害的婚姻。母亲带着哥哥改嫁他人,季灵霄则被父亲过继给了结婚多年没有孩子的远房伯父。季灵霄的病本就不很严重,若是用心医治,耐心引导,是有可能随着年纪增长好转的。而且他相貌生的精致讨喜,若不细察,就像个安静漂亮的小姑娘。不能生育的伯父伯母将他视为寄托,带他求医问诊,照顾的颇为用心。谁知就在他日渐好转,夫妻俩考虑送他去普通学校读书的时候,年过四十的伯母居然有了身孕。夫妻俩喜不自胜,一个专心致志照顾高龄孕妻,一个小心翼翼的养胎,对季灵霄的关注也就少了许多。待到孩子生下来,夫妻俩简直如获至宝,更加无瑕管顾季灵霄了。每天看着伯父伯母围绕着可爱的小堂弟打转,季灵霄不免有些失落,但也安静的接受了,未曾想过与弟弟争宠。伯母的母亲却提醒夫妻俩提防着点季灵霄,自来便对他有偏见的老太太讲,孩子也不全是心思单纯的,季灵霄又是个不正常的孩子,整天阴沉沉的,看人的时候就像在暗自盘算什么,若他对襁褓中的婴孩生了嫉妒心,难保会做出什么事来。无意间听到这番话的季灵霄还是个七八岁的孩子,话外隐意自是听不懂的,他只知道不正常是他的过错,会惹来嫌恶打骂和遗弃,却不知这就是他的宿命。就在时隔不久的百岁宴上,有个喝醉的亲戚逗弄季灵霄。年纪小小的季灵霄十分恐惧与醉汉接触,想也不想的挥开了对方的手,因为动作太大,不小心碰翻了桌上的汤碗,泼了自己一身汤水。同桌的人见了连忙找东西给他擦拭,季灵霄越发紧张慌乱,小脸儿涨得通红,像只受到威胁的小兽一样边躲闪边尖声叫嚷:不要过来!在座的人都被他吓了一跳,伯父伯母也是第一次见到他如此激动失态。他的恐惧看在旁人眼里成了性格不稳定,而他爆发的场合又很容易引人深思。百岁宴之后不久,季灵霄被伯父送到了乡下的姑婆家。伯父离开前叮嘱他听姑婆的话,好好念书,他便以为只要他听话,把书念好,伯父就会接他回家。后来他才明白,那个家因为弟弟的到来已经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了。姑婆担心他怨恨伯父伯母,常在他耳边叨念,莫怪他们狠心,要不是伯父伯母收留他,他说不准早就被他爸打死了,哪还有命在这念书?提及他的生父,姑婆不免又是长吁短叹,十分惋惜的说,他爸年轻时品行蛮好的,孝敬长辈,疼爱妻儿,虽然给不了他们富裕的生活,但在一众小辈里出了名的顾家。虽然姑婆没有明说他父亲变成后来的混账样,弄得妻离子散,是因为他们生下了季灵霄这个不健康的孩子。但她每每说起这些时看待季灵霄的眼神,每一声欲言又止的叹息,季灵霄看的见,听的到。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懂事越来越多,季灵霄也便明白了,他没有资格责怪任何人,要怪只能怪他自己不正常。季灵霄曾经非常痛恨自己不正常,也曾努力的使自己正常起来。但在度过了充斥着打骂的幼年,寄人篱下的童年,被人当做怪物冷待疏远的少年之后,便是正常人怕是也不正常了,更何况他本身就不正常。自卑与胆怯从幼时便在季灵霄心里扎了根,他越是害怕遭人嫌恶,害怕因此被抛弃,根便扎的越深,越加无法拔除,最终长成了错综缠绕的樊笼。我没办法让自己正常起来,也没有能力让别人不嫌弃这样的自己,只能做个不渴望就不会失望的胆小鬼。季灵霄自嘲的笑了笑,什么都没有就不用担心失去了,胆小鬼的逻辑,你大概不会懂的。你不是怪物,他们嫌弃你是因为他们不懂你有多好,他们吝啬给你的东西,我能给。高天宇拉着他的手扣在自己胸口上,望着那双明明在笑却难掩悲伤的眼睛,温柔而坚定的说,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家,安宁,安全感,我都可以给你。我把自己给你,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私有物了,只有你扔掉我,没有我抛弃你。季灵霄敛起自嘲的笑容,怔怔的看着他。如果说这算求爱宣言的话,要比喜欢你我爱你更加令人动容,可人心是会变的,再热烈的感情也会因着时间推移转淡,当他不再这样喜欢自己,他还愿意做一个怯弱的怪物的私有物吗?待到那时自己会不会再被抛弃一次?第17章 同居伊始高天宇是个行动派,回家就联系了房东,把还有半年租约的房子退了。季灵霄下班回来,迎接他的是堆满家当的走廊和一左一右守在他家门外的高天宇和冷哥。高天宇两手抱着一只盆子那么大的沙拉碗,比盘尾敛眸静坐一旁的冷哥更像一只上门求收养的大狗。高天宇一见季灵霄便腾地跳了起来,一手抱着碗,一手环住季灵霄的肩膀,欢心雀跃的宣布:季叔叔,我是你的了,快开门放我进去。还没弄清情况的季灵霄:你被房东赶出来了?高天宇毫不隐瞒的说:没有,我把房子退了,主动赔了三个月的房租做违约金,房东挺开心的,还帮我收拾东西来着。季灵霄这才意识到这就是他所谓的我把自己给你的方式,短暂的愕然之后,季灵霄又觉得自己不该为此惊讶。不按常理出牌,让人措手不及,让人明明该为他胡来胡闹生气却又发不出脾气,这不正是高天宇的个人风格吗?不惊讶的季灵霄开始头疼,无奈,不知该拿他如何是好,唯有看着他叹气,心里眼里都是无可奈何的那种叹法。先前玩笑建议高天宇带着狗盆求收养的冷哥用一种自觉罪孽深重的眼神儿看着季灵霄,如果可以口吐人言,它一定会亲口说三声对不起,第一声为那个根本不是建议的建议,第二声为教子无方净给季灵霄出难题,第三声为无家可归不得不给季灵霄添麻烦的自己。儿大不由爹,混小子还是那个任性妄为的混小子,冷哥却不是那个可以轻松叼起他制止他捣蛋胡闹的冷哥了。他都没跟它商量一下就找来了房东,退掉了房子,将它苦口婆心的劝阻与吼骂当做耳旁风,把它当成大件行李扛出房子。还叫它清醒一点,不要阻挡他奔向新生活的脚步,不然就不给它养老了。这是人话吗?他纯碎是想气死它毫无顾忌的去霍霍人家季灵霄吧?这个混账东西,养他真还不如养个土豆!思及此,已经无力发怒的冷哥也叹起了气,常言说有个好儿子不如有个好儿媳,儿子指望不上,只能指望季灵霄这个未来的儿媳妇了。高天宇见他们光叹气不动作,忙垂下布满了欢心雀跃的眉毛,拉住季灵霄的手装起了可怜:季叔叔,你不是想反悔吧?我房子都退了,你不收留我的话,我只能带着冷哥睡大街了,你忍心吗?并未答应收下他这件私有物的季灵霄抽回手,无奈道:我忍心你就去睡大街吗?当然不去了。高天宇索性揽住他的腰,把头歪在他肩膀上,赖唧唧的磨蹭,我退掉房子又不是为了睡大街。季灵霄被气笑了,抬手拍了下他的脑门儿,笑骂:像只赖皮狗似的。高天宇摇着尾巴表示:我是叔叔的小狼狗,汪~冷哥简直没眼看,抖着胡子哼斥:你可别糟践狗了,我们狗也是有尊严的,谁像你?没皮没脸没底线,活脱儿一件三无产品!高天宇斜眼过去,理直气壮地:脸皮能换媳妇么?不能我要来干嘛?冷哥哼都不想哼了,嫌浪费力气。季灵霄的房子是一套小两居,朝阳的主卧做了书房,大半空间被书桌书柜占据了,余下的那点空间连只大点的狗窝都摆不下。客厅相较空阔些,但能睡人的只有一张沙发榻。高天宇十分体贴的将其让给了冷哥,美其名曰:冷哥年纪大了,受不得风,让它睡阳台怕它关节疼。季灵霄和冷哥同时低头,定睛打量冷哥那肌肉紧实线条流畅的腿脚。高天宇趁机蹿进次卧,跳起来往雪白的床上一摔,那张一米五的小双人床随之发出一声愤怒的吱呀,好悬当场肢解。不许穿着鞋子上床。季灵霄连忙放下提在手里的袋子追了进去,俯身抓他下床。我脱了就是了。高天宇两脚一蹭把鞋子蹬了,像个超大号的熊孩子一样滚来滚去,季叔叔的床太整齐了,和季叔叔一样缺少烟火气,我帮你滚皱一点,这样才温暖。季灵霄头疼的要命,还发不出脾气,哭笑不得道:哪来的歪理?极度自律的人生会让你在有所成就的同时错失许多乐趣与色彩,我要帮你那些缺失的东西填上去,就从你的床单开始。高天宇滚到床边,捉住那只试图将自己拉起来的手,用力一拖一拽,随即手脚并用的缠住,来来来,一起填。冷哥循着嬉闹声瞥了一眼,只见季灵霄一边无力的挣扎一边被高天宇缠抱着滚床单,不由越发同情季灵霄:引狼入室就够悲催了,这货还是个神经病。儿媳妇,你要学着硬气些,不然会被折腾死的。显然有些得意忘形的神经狼抱着还没到手的季叔叔胡闹了一通,把干净平整的床单滚的乱七八糟,还趁机大吃豆腐,把季叔叔衬衫上的扣子咬掉一颗,在锁骨处嘬了个暧昧的红印子,最后被面红耳赤的季叔叔赶出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