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节
作者:金佶      更新:2023-06-19 06:36      字数:2867
  例如肥皂,她的确是弄出来了。但她只知道原理,弄出来很多亏身边的人进行很多的研究。有许多东西几乎都是这样,钱汝君好像天生缺乏研究的头脑。她知道,里面还有更多更多的书她还没有看过,想要看完那些简介,就要耗尽她的人生。因为那些书,有很多原文。知道什么是原文吗?如果是英文,钱汝君就不会这么痛苦了。这些字是原文,原本的语言。钱汝君大学时代,主修英文、副修日文。日文只会基本几句话,其他是一窍不通。这世界,还有许多许多的语言。幸运的,她发现电纸书的隐藏选项有翻译功能。这个功能还没有开放。不过,钱汝君可以看到功能简介。翻译一页书,要十积分。看起来不多,但整本书呢?钱汝君快心碎了,因为连简介都是原文。也就是说,她想知道这些书是什么,第一件事,就是找出他的简介。也就是要十积分。坑。太坑。钱汝君的眼泪如长江水。涛涛不绝。只能专心的看中译本。有些书有中译本了。当然有大部分书籍,她还是选择没有印出来,而是在空间里面看。尤其是小说。因为复印费,可比兑换出来的积分多太多了。纸还必须由她提供。最近她产生了一个新的兴趣。那就是把这些故事浓缩再浓缩。几百万字变成十几万字。然后手写出来。这不算抄,算是改编吧!钱汝君发现,她真的有改编书的天份。她改编之后,把其中两本,并交由这个时代的专业学者,再去改编一次,然后交给印书房去印。没想到半年的时间,钱汝君笔名,金色之泪,竟然传遍了金麦城。并且随着书籍的抄写印刷,流传到更多的地方。在长安城也有她小众的读者。只是大部分人不知道,金色之泪,就是钱汝君。大部分人仍然是没有买书,而是抄书。只不过这字数实在太多了,有些人就联合起来,一个人抄十分之一。到时候轮流着交换看。并成为共同的传家之宝。印书坊举办签名会的时候。钱汝君愕然的发现,大部分人来找她签名,竟然是手抄本。让她很想摔了那本抄写的书。在这个时代实在是没有版权概念。钱汝君要推,也不知道从何推起。报纸这种东西在金麦城也开始推广了起来,而已推广人,还不是钱汝君本人。城里的雕版印刷,早就不是秘密,不只是钱汝君在折腾。其他人也在研究。虽然印刷不良。但起码还是能看。原本只是金麦城里的市街小广告,但逐渐有人写些小新闻,例如金麦城某地方发生某事,吸引人来看这个小广告。别说,这个点子,真的有效。而且金麦城最伟大的事就是,全民都识字。就算不识字的,也在学堂里学习。除非是老人小孩。见到初等规模的新闻小纸,竟然在金麦城不可控的流行起来。钱汝君开始反思。钱汝君原本开始没有想到要发行报纸广告,因为她对报纸的印象并不怎么好。第四七四章 编书钱汝君生活的那个年代,在进入网路社会的时候,新闻已经失去原本传播正确讯息的意义,新闻变成快餐文,追究的是奇巧,而不是真实。记者也没有原本的使命感,他们只要把新闻卖出去,自然会有大把的收入。而真实的故事,如果不受欢迎,结局是很悲惨的。但是这时候,钱汝君突然发现其实大汉民间此时搞出来的新闻还是比较有看头的。只是有时候,未免太不尊重人而已。好的新闻,大家都想上。但有时候,新闻报的消息是不好的消息,那就……或许新闻才开始萌芽,做得人也是一般的小老百姓,所以钱汝君发现,目前的新闻还是比较正面。看起来,不会让钱汝君心情极端不爽。在法治社会还没有健全的年代,报一些地痞流氓的事情,估计就要被砸了印刷厂。广告的生意也就没得赚了。目前,金麦城的社会,虽然比较合谐,但一般小型冲突,还是时有可闻的。而且这时候没有网络,报纸的讯息会比较受到重视。许多人都是津津有味的看着报纸上的新闻,看的一脸享受。初时钱汝君很不解,后来钱汝君终于想到了,这是一个人对新事物的新鲜感。而且一般人买书比较困难,就算可以去图书馆抄书看,但毕竟没有那个时间。报纸刚好弥补了这个空缺。她可以在报纸上面发行,一部分新闻,另外用半个版面来发展短偏故事。甚至是连载的故事,丰富它的内容。更重要的是这个时代的报纸,内容不必很多。只要有足够的雕版师傅,每个人负责一个小版面,集合成四大页的报纸就可以了。每一面,可以有半页广告,另外半页,就放各种新闻和故事。最后,这些故事还能集结起来出版。一定会受欢迎。不过,金麦城估计会卖不动,得卖出金麦城外。金麦城内,大概一发行出来,就会被人抄走了。这个时代,文抄公万万岁。它可以让训练出来的雕版师傅,好好进行雕版印刷。虽然手抄本比较精致好看,适合书本。但是价格低廉的雕版印刷,其实颇适合这种人们不太计较的印刷式样的报纸。钱汝君突然发现当个编辑其实是很有成就感的事情。尤其当写出去的东西有很多人看。真的能让人自信心爆棚。有了报纸,是不是能有个期刊呢?以后出国带书去送人,也是很神气的事吧?她手头上已经写出了三四本浓缩改编小说,都是把她看过特别喜欢的小说取其精华改编的。钱汝君从上辈子到这辈子都没有创造的能力。但是改编的能力还是不错的。不过钱汝君想要大力进行编辑事业的时候。她发现季节的转变,又到春天了。百花盛开,她也应该带人去挖人参了。林乔岚在过了隔离期,钱汝君就把他送回去了。临走前,送他新植物玉米的种子。由于图书馆的书籍太过丰富浩瀚。本来只准备教两个月就走人的淳于意竟然被留了下来,专心开始编辑他自己的书。连带着他的学生也被留了下来。钱汝君觉得,这也算他们的造化,她总不好厚此薄彼。而且菜都是学堂学生统一煮的。现在钱汝君已经习惯。而且厨艺组的人进步非常大,现在的菜,基本上道道美味了。有时候,钱汝君在想,淳于意或许不是被书留下来的,而是被美食留下来。淳于意在编写的书籍,已经不是钱汝君穿越前的留下来的那一本。钱汝君身边的人,基本上命运已经被钱汝君改变。而更远的人,也因为蝴蝶效应,有了改变。钱汝君想到,她去年送去大漠的内贼,不知道过得如何。可惜边塞消息阻隔,没有办法知道。就算知道,也是过了许久的事了。反正,历史上纪载的几场战场,奇异的都没有发生。淳于意接受了更多的医学思想,集结出来的书,已经是后世千百年不能比得上的了。不过,钱汝君知道,后世的人会在这个基础上更进一步,踩在巨人的背上,看得更高更远。“我感觉我应该还能活过久,但是人生到了四十就应该替死亡做准备了,何况我已经快五十岁,所以还是先把书写起来吧!”淳于缇萦搬在旁边帮淳于意整理这些书籍。她自己倒是不急着写书,立传。她有这个想法。但是她认为她的人生想要整理出来一个东西。至少要等她活到50岁。人生七十古来稀。但她观察淳于意和她的身体。如果不出现意外,两个人可能活到七八十岁都没问题。所以到时候可能五十编一本。六十岁编一本。七十岁再编一本。这样老了就不会有什么遗憾了。正好,钱汝君正在研究如何发展编辑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