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第 19 章 穿越第十六天
作者:似伊      更新:2023-06-19 03:48      字数:12867
  沈美云本来是在等陈秋荷的,她和绵绵已经上完厕所了,看到来人的时候。

  她下意识的蹙眉,不可思议道,“沈美娟?”

  她怎么在这里??

  他们家离开的消息,可是没传出去的,倒也不是,只是和吴奶奶说了一声。

  但是吴奶奶的为人,沈美云还是了解的,对方不可能和沈美娟说的。

  更不可能和沈美娟联系的。

  沈美娟也没想到,自己能在公厕这边真的蹲到沈美云她。

  她当即惊喜地说出来话,只是,在看到沈美云手里提着的行李箱时。

  她脸色顿时变了下,着急地问道,“美云,你们这是要去哪???”

  她的目光还放在了绵绵身上,绵绵害怕地往沈美云身后躲了下。

  沈美云拍了下绵绵让她去厕所里找陈秋荷。

  安排好了绵绵后。

  她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平静地看着沈美云,“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她和沈美娟之间没有直接的仇恨,但是也谈不上能够心平气和的说话。

  毕竟,沈美娟的哥哥是沈建明。

  这是沈美云曾经的仇人。

  眼见着沈美云是这么一个态度,沈美娟的心里有些涩然,“美云,我们当初也曾经钻着一个被窝,说着一宿的话。”

  如今,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沈美云语气清冷,漫不经心地道出了一个事实。

  “是啊,可是我们曾经之间的姐妹情,之间的友谊,还是被你轻而易举地卖给了——许家。”

  她那天去知青办的消息,没外露过任何人。

  只是,在出来的时候,在胡同遇到了沈美娟。

  你看,就是这么刚刚好,若不是她提前留了一手,去找了许东升往日的仇家,一家家游说。

  那么,现在哭着的该是他们家的人了。

  沈美娟听到这,脸色有些不自然,“我是想着自己能够去了相亲联谊会上,然后攀上了季家人,到时候多少能够帮衬你们一把。”

  天可怜见的。

  她是真这么想的,她嫁得好,是一定会帮衬美云还有三叔三婶他们的。

  只是,没想到嫁得好这一场梦,来得快,去得也快。

  好不容易去了相亲联谊会,那季家的幺子竟然没来。

  这说出去谁信?

  竹篮打水一场空,反而还得罪了往前的亲人。

  沈美娟心里苦涩极了。

  沈美云没工夫听着她说这些话,“你要是没有事的话,别拦着我的去路。”

  这话还未落,陈秋荷和绵绵便从公厕出来了,一起出来的还有沈怀山。

  当看到他们一家人整齐地全部都在的时候。

  沈美娟的脸色彻底变了,“你们这是去哪?”

  尤其是,陈秋荷手里也有藤箱,这是明显去出远门啊。

  沈美云没回答她,直接朝着陈秋荷道,“爸妈,你们去合作社门口等我。”

  陈秋荷嗯了一声,看都没看沈美娟。

  直接牵着绵绵离开了。

  至于沈怀山,对沈美娟也没啥好感了,朝着沈美云叮嘱,“你快些来,别耽误太久了。”

  沈美云嗯了一声。

  沈美娟全程看着,看着以前疼爱她的三叔和三婶,现在根本不会把任何目光放在她身上的时候。

  她真的难受死了。

  明明,以前她妈重男轻女,永远都只记得她哥哥的生日,不会记得她的生日。

  她每次都躲起来低低地哭。

  哭她妈为什么会不记得她?为什么过生日,永远只会给哥哥煮长寿面,为什么哥哥的长寿面里面永远都会有鸡蛋。

  而她的生日,却无人问津。

  她哭的时候,是三婶拉着她的手,擦干净她哭花的脸蛋,带着她回自己的家,给她煮一碗阳春面,还给她加两个荷包蛋。

  要比她哥哥的长寿面里面,还多一个荷包蛋。

  她那时候不懂,一边哭着吃,一边幸福地问,“三婶,为什么我的鸡蛋会有两个?”

  明明,物资那么紧缺,鸡蛋还要按需购买,每家每户都是限量的。

  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

  那么珍贵的鸡蛋,但是三婶却一口气给她煮了两个。

  她当时问的时候,三婶是怎么回答的?

  沈美娟陷入恍惚,三婶说的是,女孩子生来就会比男孩子艰难一些,往后的苦太多了,现在能甜的时候,多甜一会。

  多一个鸡蛋,就能让她幸福,多容易的事情啊。

  沈美娟不知道当时是什么心情,她就只知道,那鸡蛋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鸡蛋。

  正是因为曾经得到过,她在三婶身上得到过,她母亲不曾给予她的母爱。

  如今,被这般忽视的时候。

  沈美娟心里才会如此难受,称之为心如刀绞也不为过。

  “美云,你们不要我了吗?”

  她其实是想问的是,三婶三叔,你们不要我了吗?

  他们曾经也把她捧在手心里面,当做自己的女儿疼爱过。

  沈美云抬头看了她片刻,半晌,她眉眼晦涩,慢慢道,“不是如你所愿吗?”

  沈家出事这么长时间,沈美娟一次都没来过。

  不,也是来过的,那是为了那相亲联谊会。

  这才上门,抱着目的而来。

  沈美娟想说是她不敢,那种情况,沈家如同烈火烹油,她怎么敢上门啊。

  她也只是一个小姑娘,怕流言蜚语,怕惹到坏人。

  但是这些借口,在对着沈美云一双清澈的眸子,顿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她不说话,沈美云也没兴趣等着,她转身就要离开。

  沈美娟张开胳膊,拦着了她的去路,“别走。”

  沈美云没停,沈美娟地堵在她面前,终于问出了来意。

  “沈建明……出事,是你动的手吗?”

  她问。

  沈美云没回答她,而是反问,“你觉得呢?”

  沈美娟摇头又点头,“我觉得是你,但是又觉得你似乎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去报复对方。”

  如果,沈美云要报复的话,早在十多年前就报复了。

  而不是等到今天。

  是啊,原先的沈美云憋着一口气,把自己憋出了一身的毛病。

  但是她不是啊。

  她不是那个原先的沈美云,她向来秉承着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行事方法。

  所以,她在沈大嫂上门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沈建明那个祸害给反手举报了。

  所以,沈建明有此下场,沈美云并不意外。

  她只是笑了下,打掉了沈美娟的手,“你与其来问我,倒是不如去反思下,沈建明为什么会被抓?”

  “沈美娟。”

  她欺近了对方,一双清澈干净的眸子,似乎能照亮对方内心的一切阴暗。

  “沈建明没了,你才是最终的获利者不是吗?所以,你来质问我,又是以什么身份来质问我的吗?”

  “以既得利益者吗?来问问沈建明最后会有什么下场?”

  沈建明会有什么下场,她和沈美娟都心知肚明。

  他跑不掉的,结婚后还在外面弄大了人女方的肚子,还打算不管是非,一走了之。

  就这一点,在这种紧抓男女作风问题的风口上。

  沈建明下半辈子都别想好。

  所以,心知肚明的话,她为什么还要来问,来求证什么吗?

  沈美云无疑是温柔的,连带着质问人都是温柔的。可是那眼里的温柔刀,却仿佛能把人剁碎了去。

  让沈美娟有些招架不住,她踉跄了下,脸色发白,声音发颤,“美云,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以前是什么样子的?

  以前的沈美云是善良的,善良到被人欺负了,也只会脱离沈家,然后把自己憋出病来。

  善良到,明知道沈美娟是沈建明的亲妹妹,但是却还是能够不计前嫌地帮助对方。

  在沈美娟被父母忽视后,把自己的鸡蛋糕分给对方。

  可是,这么一个沈美云又得到了什么好结果呢。

  是,沈美娟从头到尾都没害过沈美云,她只是在利益面前,选择了自己。

  她没错,这是人性。

  但是,沈美云却不愿意,和这种人在来往下去了。

  她轻轻笑了下,眉目极为温婉,但是那眼神却是犀利的,骤然乍泄的冷意,足够让人心惊胆寒。

  “以前,我以前是什么样子的?你记得啊,可是我却不记得了。”

  接着,她话锋一转,“沈美娟,但愿此生,我们再不相见。”

  以前的姐妹,也到此为止。

  说完,她就大步流星地消失在了胡同口。

  沈美娟看到沈美云离开的背影,一下子再也忍不住,瘫坐在了地上失声痛哭起来。

  心里也跟着空落落的,仿佛被人挖走什么宝贵的东西一样。

  没了三叔三婶,没了沈美云。

  她在沈家的日子还能好过吗?

  沈美娟不知道。

  外面。

  陈秋荷和沈怀山两人,站在合作社外面的十字路口,看到沈美云过来的时候,他们两个顿时松了一口气。

  “怎么样,没事吧?”

  美娟找美云做什么?

  沈美云摇头,破晓的晨光下,日头刚刚冒出一线,那晨光穿透云层照在她的脸上,这也让她的一张脸白得发光,肌肤几近于透明,甚至,连带着脸颊处的细小绒毛也能清晰可见。

  她的眉眼更是漂亮到惊人的地步。

  沈美云抿着唇轻声说道,“没事,就是找我问下,沈建明的事情是不是我做的。”

  沈大嫂不是个聪明的人,或许还没反应过来。

  但是,沈美娟不一样,自小被父母忽视的她,向来会看人脸色,再加上还有点聪明在,自然能联想到她。

  沈美云不意外。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对方竟来得这般巧合。

  听到闺女的话,陈秋荷却担心起来,“你是怎么说的?”

  沈美云如实道,“我没回答,让她去猜。”

  她不想和沈美娟有太多的牵扯,反正都要离开北京城了。

  以后,以后也不会是一路人。

  既然这样,那就更没有来往的必要了。

  沈家的沈建明遭到了报应,他是沈大嫂的心肝肉,他出事,等于是要了沈大嫂和沈大伯的命根子。

  这一招,叫做打蛇打七寸。

  沈美云向来不做无用功,只看时间早晚,只是静静地蛰伏等待机会。

  一击必中。

  听到这,陈秋荷松了一口气,接着,又是复杂起来,“美娟那孩子打小就敏感,会察言观色,你就算是没说,她也是能猜到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破晓的晨光下,她的一张脸莹白如玉,娇艳欲滴,好看得不像话。

  她想了想安慰陈秋荷,“沈美娟猜到了,也没事。”

  “咱们离开了北京,离开了沈家,以后她和我们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相反,没了她父母的庇佑,沈建明又出事,按照沈大嫂的掐尖要强的性格。

  很快就会把她唯一的女儿,估量一个好价格卖出去的。

  其实,她就是不用出手,沈美娟将来的日子也不会好过的。

  不过,这些和他们都没有关系罢了。

  再见也是陌路人。

  陈秋荷低低地嗯了一声,她提着藤箱,穿着棉大衣,身姿修长,齐耳的短发带着说不出的文雅。

  她叹口气,感慨道,“沈建明出了事,你大伯娘怕是要疯。”

  沈大嫂一嫁进来沈家,第二年就生了儿子,也生了沈家的嫡长子。

  这一直都是沈大嫂所骄傲的事情,并且以自己生了儿子为由。

  处处想着能够压着她一头。

  时间久了,沈建明就是沈大嫂唯一的骄傲了。

  沈大嫂也一直把儿子当做心窝子,如今,心窝子被人给掏了,可不就得疯?

  也如同陈秋荷说的那样。

  在他们一家人奔赴黑省的时候,沈家闹腾得厉害。

  大半夜的,沈大嫂突然从床上惊起坐而起,披头散发的跳下床,找着沈大伯就开始哭。

  “当家的,当家的,你去救救建明啊,我梦到了,梦到了建明浑身都是血的,朝着我喊疼。”

  “我的儿啊,他肯定在受罪,受了天大的罪,我这当娘的却无能为力,我疼啊,我心疼得要命啊。”

  短短三天时间,沈大嫂已经不再是之前胖胖的样子。

  瞧着像是瘦了一大圈,连带着脸色都跟着枯槁了几分。

  沈大伯也着急,着急得嘴上起燎泡,自己唯一的儿子,还是以男女作风问题被抓了。

  他能不上火吗?

  只是,这大半夜本来就急得睡不着,自家婆娘还这般拽着自己发脾气。

  他也头疼得要命,捏着眉心道,“你别抓我有什么用?”

  “我哪有那个本事去那里面捞人?你这不是为难我吗?”

  “都是你没用,你看人沈怀山出了那么大事,都能拿到调令,你呢?儿子出事了,你真是屁点用都没有,一点忙都没帮上。”

  是个男人都忍不了自己被指责没用。

  沈大伯也不例外,当即扬起了巴掌扇了过去,气急败坏道,

  “你有用,你自己去啊?”

  眼见着这大半夜的两口子,先是争吵接着扭打到了一起。

  沈建明的媳妇苏巧梅,收拾了包袱,打开了带着窗纱的门,跟着走了出来。

  她一出来,沈大伯和沈大嫂两口子,顿时停止了扭打。

  “巧梅,你怎么出来了?是不是吵着你了?”显然,苏巧梅在沈家是公婆两人捧着她的。

  无他,苏巧梅的娘家条件好,比沈家还要高一个段位。

  这也是她在沈家,受捧着的原因。

  听到,公婆的问话,苏巧梅便直接说,“吵得睡不着,回娘家。”

  这下,沈大嫂顿时急了,“不是巧梅,这个档口,你回娘家做什么?”

  苏巧梅没回答,她在踏出去门槛的时候,突然淡声来了一句,“不回娘家,天天待在沈家看着你们老两口打架吗?”

  说完,不去管公婆是什么反应,便直说了。

  “对了,能见到沈建明的时候,帮我带一句话,我跟他离婚。”

  这话一说,不管沈大伯和沈大嫂是什么反应,就径直的消失在了四合院。

  这下,沈大嫂懵了下,儿子出事了,儿媳妇也要和儿子离婚。

  她再也忍不住,往地上一坐,嚎啕大哭。

  “这日子没法过了啊!”

  先是儿子被抓了,紧接着儿媳妇也回娘家,要离婚了。

  他们这好日子,算是到头了!

  沈美云他们丝毫不知道,沈家本家那边,已经闹得鸡飞狗跳。

  当然,知道了也无所谓。

  反正,从一开始就不是一路人。

  他们到达火车站的时候,也才刚六七点钟,初初破晓的太阳终于穿透云层,用力地照射在大地上。

  沈家一家四口从三轮车上下来,付给板爷三毛五的车费,要比平日足足贵上一毛。

  只是,这会却没人在乎这些了。

  下车后,沈美云牵着绵绵,四处地张望了一番,便朝着沈父和沈母道,“爸妈,去过个早吧。”

  再不在北京吃一顿饭,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

  他们家都吃不到了。

  沈怀山和陈秋荷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寻了一个摊子,便坐了下来。

  早上六点多的北京火车站,已经人来人往了。

  周围支的摊子也都跟着陆续摆了出来,不过这些早餐也都要粮票的。

  无非是比国营饭店的早餐卖得便宜一些。

  沈美云喝不惯豆汁,便要了一份两分钱一碗的豆腐脑。

  在雪白的豆腐脑上,淋了醋和辣椒油,再撒上一层嫩绿色的韭菜末,一口下去,又滑又嫩不说,唇齿间被那刚出锅的豆腐脑一烫,只觉得那热气一下子涌入到四肢百骸去。

  浑身都跟着暖和了起来。

  她忍不住给绵绵也加了一点,但是绵绵不肯吃咸香的豆腐脑,习惯了甜豆腐脑,便在豆腐脑上撒上一层白砂糖。

  轻微一搅拌,那豆腐脑便化开了去。

  绵绵喝一口,烫得吸气,却又还要。

  沈怀山和陈秋荷要的是豆汁,一人一碗,捧着喝,喝完一碗老豆汁儿,只觉得浑身都舒坦了。

  又要了三个芝麻烧饼,从炉子里面刚出炉的芝麻烧饼,被烤得两面金黄,一口下去咔嚓一声,酥酥脆脆的,芝麻还跟着落了满嘴。

  咸香可口。

  四个人过了一顿早,一共三了三毛二,给了一斤半的粮票。

  算是过了一把瘾。

  看着父亲意犹未尽的样子,沈美云知道对方是想着,今儿后怕是很长一段时间都吃不到了。

  毕竟,这吊炉芝麻烧饼,也就只有这北京城才有得卖。

  她想了想,让沈怀山和陈秋荷从前面排队,她领着绵绵。

  又回到那摊子上,朝着老板要了三个芝麻烧饼,再多,那老板是不肯卖了。

  老大爷朝着沈美云解释,“您别看我们在这里做生意,实际也不容易,都是有定量的,一人最多买两个,你带着小孩儿来,我多给你算半个。”

  “这才卖你三个,再卖给您多的,我这也是违规,到时候上面来人,把我苍蝇摊给没收了,我找谁说理去?”

  沈美云叹了口气,“三个就三个吧,这豆汁儿,能多卖我几份吗?”

  豆汁儿不要粮票。

  老大爷点头,麻利地拿着袋子,给她盛到了袋子里面。

  “成,我多卖你三份豆汁儿,咱儿老北京的人出门在外,可不就馋这一口地道的豆汁了。”

  “外面啊,还买不到。”

  所以,不少来火车站出发去外地的人,都乐意来这苍蝇摊子上,多买点豆汁。

  不为别的,就为了人在外面,能够尝一口家乡的美食。

  沈美云朝着对方道了谢,又付了钱,三个烧饼一共一毛五,给了一斤粮票。

  另外,两升的豆汁被装到了袋子里面。

  又付了八分钱。

  这些吃食,她不是给自己准备的,也不是给绵绵准备的,而是给沈怀山和陈秋荷准备的。

  他们两人都是地道的北京人,等去了黑省,馋这一口吃不到的时候。

  她在让绵绵从泡泡里面取出来,多少是一个念想不是?

  说起来,她和绵绵不爱喝豆汁的原因,所以之前囤货的时候,也没囤到。

  如今,只能说这样凑合着来。

  等离开了摊子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沈美云望着风,让绵绵把这吃食给收了起来。

  这才追上了沈怀山和陈秋荷两口子。

  两人似乎明白沈美云去做什么,陈秋荷便嗔道,“你爸不差这一口吃食,在外面多少顾忌一些,会安全点。”

  他们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总想着谨慎,在谨慎一点。

  毕竟,小心驶得万年船。

  这话,沈美云知道,但是知道归知道,该做还是会做。

  只是,她也在小心着。

  她蹙着细长的黛眉,轻声说道,“我晓得的,也有注意,以后咱们去了那边,你们想吃这一口,多少有个念想不是?”

  如果没有泡泡就算了,这不是有吗?

  那自然要用起来了。

  沈怀山和陈秋荷拧不过她,也不再说些什么。

  沈美云便主动岔开话题,“一会进去后,我和绵绵要去知青点的人会合,爸妈,你们要去下放的人会合。”

  “咱们分两头行动,上车落稳后,我和绵绵在来找你们,你们觉得呢?”

  “成,就按照你说的。”

  六点半就开始进火车站了,和上次着急慌忙地去找女儿,顾不得看火车站不一样。

  这一次,沈美云甚至牵着绵绵,四处打量了一下。

  站内的建筑很漂亮也很大气,老实说,如果不是他们大家穿的都是劳动布,或者是棉猴的衣服,头戴雷锋帽的话。

  她很难想象这是七十年代的火车站。

  沈美云不知道自己这会多漂亮,四处张望期间,顾盼生姿,清丽动人。

  这不,就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了。

  “同志,你也是知青吗?”

  一位年轻的男同志,穿着一身体面的棉猴,头戴雷锋帽,内里穿了一件蓝白条纹海魂衫。

  长得也很英俊。

  他手里提着一个军用水壶,还在拧瓶盖,显然是出来接热开水的。

  听到询问,沈美云回头,看了一眼对方,心里有了判断,这才回答道,“是的。”

  她这一回头,周卫民眼睛顿时看呆了去,她实在是太好看了。

  沈美云斜扎着一个辫子,一张素面朝天的鹅蛋脸,肤色莹润洁白中透着粉。

  真真是印证了一句话,面若桃花,娇艳欲滴啊。

  更出彩的是那一双眼睛,顾盼生辉,灼灼发光,仿佛浸了一汪水,跟会说话一样。

  周卫民的心脏,当即就跟着扑通扑通跳了起来,连带着语气也结巴了起来,“我、我是住在西单大街的周卫民,这次去黑省下乡插队。”

  沈美云点了点头,“你好,我是沈美云,也是去黑省下乡插队的。”

  听到这,周卫民对视惊喜道,“原来都是下乡的知青啊,我们知青点的大部队在那边,我带着你过去吧。”

  沈美云,“那谢谢你了。”

  “不客气。”

  周卫民要伸手,替沈美云拿行李,却被沈美云拒绝了,他也不尴尬,没话找话。

  “你被分配到黑省哪里了?”

  据他所知,只有去黑省的知青,是早上六点五十的火车。

  这个点来火车站的年轻人,基本都是去黑省下乡插队的。但是,黑省那么大,反被分配到不同地方的知青也多。

  沈美云摇摇头,“说是前进大队的,具体哪个位置,我有些记不清楚了。”

  火车站往里面走,高墙为了通风的设计,所以有些灌风进来。

  绵绵被风吹的一哆嗦,在她说冷之前,沈美云便蹲下身子,给绵绵把红色围巾又给系紧了一些。

  连带着衣服角都给收了进去。

  她细心的照顾,顿时又引得周卫民一阵夸奖,“沈知青,这是你妹妹吗?你对妹妹可真好?”

  他们这一批知青里面,也有带弟弟妹妹一起下乡的,只是瞧着带着那些带着弟弟妹妹的。

  最小的也有十二岁左右。

  像是沈美云妹妹这种,只有五六岁的,还是头一个见。

  沈美云给绵绵系紧了围巾,便站了起来,揣着她的手进了大衣的口袋捂着。

  这才朝着周卫民解释。

  “不是我妹妹,她是我女儿。”

  旁边的绵绵也跟着开口,“是呀,这是我妈妈。”

  一声脆生生地妈妈,喊的周卫民心都跟着碎了半截。

  “什么?”

  似乎意识到他自己的反应有些大了,周卫民忍不住解释道,“没有,我就是惊讶,你长这么年轻,竟然都当妈妈了。”

  颇有一种欲盖弥彰的滋味。

  沈美云笑了下,没过多解释她和绵绵之间的关系。

  上辈子她带着绵绵单独过活,遭到质疑的也不止一次两次。

  她都无所谓。

  而去知青点大部队的这一路上。

  周卫民一路上不住的偷偷瞄着沈美云,脸上的纠结,更是不言而喻。

  好多次,他都想开口问,你这么年轻,怎么就结婚了?

  那这个女儿,是你的亲女儿吗?

  还有,你不是结婚了吗?

  怎么还去参加下乡插队,去当知青啊。

  但是这些话,在随着沈美云安静地牵着女儿,一步步走入大部队的时候。

  他也跟着全部咽了回去。

  算了,没找到机会,下次吧。

  沈美云和绵绵来到知青大部队汇集的时候,一下子就成了焦点。

  无他,人群中那么多人,只有沈美云是那种素面朝天却仍然白的发光,有一种满堂生辉的感觉。

  唰的一下子,原本闹哄哄的知青们,瞬间跟着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跟着看了过来。

  沈美云似乎习惯了大家的注目礼,她领着绵绵朝着大家点头,“你们好,我是下乡知青沈美云。”

  “这是我的女儿,沈绵绵。”

  这话一说,大家又是一安静,不过,接着就是一阵哗然。

  最先问话的是领着,自己弟弟一起下乡的知青姚志英,她有些好奇道,“你都结婚了,怎么还领着孩子下乡啊?”

  这是何苦啊,给自己找罪受。

  他们这些人里面,除了少数几个是自愿下乡的,其他人都是没办法。

  家里实在是找不到关系,也无法顶替的,这才来下乡了。

  沈美云笑了笑,端的是大义凛然,“下乡去建设农村,为组织添砖加瓦,不管是结婚的人,还是未婚的人,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儿,更是我们应该做的。”

  “所以,建设乡下,不拘泥于大人还是孩子,未婚还是结婚,都是一样的,因为大家抱着的是同一个目的,那就是为农村建设发光发热。”

  这话一说,现场一安静。

  不知道是谁带头鼓掌起来。

  “好,沈同志的觉悟就是高!”

  “对,有沈美云同志这觉悟,何尝建设不了农村?”

  原先还在哭哭啼啼,舍不得家人,不想去乡下受苦的年轻女知青。

  顿时抽噎道,“沈知青,你就不害怕吗?”

  沈美云微微一笑,落落大方,“我是害怕,但是如果我们害怕,如果我们后面的人害怕,那么,谁又愿意去建设农村呢。”

  “只有我们这些人,不怕苦不怕累,愿意背井离乡,愿意为农村添砖加瓦,把农村建设的更好,将来我们的后人才会有更好的生活。”

  这是实话,哪怕是沈美云,也很佩服先前那些肯下乡建设农村的知青。

  是他们一代有一代人,前赴后继的去奉献。

  这才有了后面人的享福。

  所以,在选择嫁人,还是选择当知青的时候,她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

  沈美云这话,引得所有知青都忍不住看向她。

  连带着一旁安静看着书的季明远,也不例外,他看着对方的眼神有着光,是那种找到志同道合朋友的喜悦。

  “沈知青,你这话说的真好。”

  季明远合上书,他声音温润地说道。

  他不过十岁的年纪,正是风华正茂,一身的少年意气,再加上温润斯文的长相。

  这也导致,他刚到这里的时候,都有不少知青来偷看他。

  当然,包含了男知青和女知青都有。

  不过,季明远似乎不擅长和人交流,有些内向,从一开始过来和大部队汇合,便一直都是坐在一旁看书的。

  所以,他这一开口,导致不少人都跟着看了过去。

  沈美云也是一样,当看到对方时,她也是明显一愣,好俊俏的少年,头发细软,唇红齿白,他的五官像是上好的狼毫勾勒出来的一样。

  精致中透着几分矜贵气。

  沈美云很快就回神了,她点了点头,朝着对方说了一声谢谢。

  季明远颔首。

  双方算是点头之交。

  倒是,绵绵突然拽了拽沈美云的手,小小声道,“这位哥哥长得好好看啊。”

  是仅次于警察爸爸的人。

  她声音虽然小,但是奈何周围太过安静了。

  所以,大家都把这句话给听了进去,连带着季明远也不例外。

  他呆了下,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夸他好看。

  他不由得红了耳朵尖尖,“谢谢,你也长得很好看。”

  说完,似乎想到了什么,从口袋里面摸了摸,摸出了两颗大白兔奶糖。

  是小叔给他的。

  他有些不舍,但是对上绵绵亮晶晶的眼神时,顿时再也没有任何犹豫的递过去了。

  “请你吃糖。”

  绵绵没有接,而是条件反射的去看沈美云,沈美云,“哥哥给你的,你就吃吧。”

  绵绵嗯了一声,从季明远手里接过糖,软乎乎地道了一声,“谢谢哥哥。”

  这一声哥哥喊的,季明远的心仿佛跟着被羽毛轻轻的拂过了一样。

  他下意识地看向对方,这才仔细端详起来绵绵的长相。

  小丫头长得白净,脸蛋像是剥壳的鸡蛋一样细嫩,一双乌黑水润的眼睛一眨一眨的,长长的睫毛覆着,在小鼻子上方投下一片阴影,粉色的小唇瓣微微抿着上扬,像是一朵太阳花儿。

  这小孩儿长得是真漂亮啊。

  季明远下意识地想,他好像明白了,为什么他们家的人执着想要生个小闺女了。

  实在是太过香软乖巧一些了。

  “哥哥?”

  绵绵一连着喊了三声,这才把季明远给喊回神了。

  “你叫什么名字呀?”

  她总不能哥哥哥哥的叫着,在场的哥哥们太多了,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叫的是谁。

  季明远怔了下,他抿着薄唇,低声道,“季明远。”

  这话一说,沈美云惊了下,“你叫什么来着?”

  “我叫季明远。”

  他再次重复了一遍,季明远的声音很好听,是那种清澈温润的感觉。

  沈美云意外极了,季明远啊。

  季家人,一个家族只生得了男娃,没有女娃的季家人。

  而季明远身为季家第三代的领头人,更是这里面的佼佼者。

  假千金林兰兰,之所以后面能那么顺利,正是得了季明远的亲眼。

  季明远打小儿就没有妹妹,所以在看到林兰兰后乖巧可爱的样子后,便把对方认作了妹妹。

  他一旦认了对方,那么就代表着他背后的季家人,也跟着认可了对方。

  没有女娃的季家人,把林兰兰这个小闺女给稀罕到了天上。

  而这里面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季明远,他可是林兰兰保驾护航的大哥哥啊,也是林兰兰最大的金大腿。

  并且,他在林兰兰成年后,暗恋对方多年,却苦于年龄差距,无法将爱说出于口。

  只能,将深情藏在内心,默默为林兰兰保驾护航一辈子。

  临到死,都未将那一声喜欢述说出来。

  他死的时候,还在忏悔,对一个把自己当做亲哥哥一样看待的妹妹,起了这种心思。

  他真是罪该万死。

  他厌恶的自己身上的污浊,带着满腔的悔恨和痛苦,彻底离开。

  所以,当看到面前清冽干净,懂礼貌知分寸的少年时,沈美云有些难以置信。

  “怎么?你认识我吗?”

  季明远很是敏锐地问道。

  沈美云摇头,掩盖了情绪,随口夸了一句,“不是,没见过你这么漂亮的小少年。”

  这是实话。

  只是,沈美云这话说的,季明远的耳根红的更透了!

  好像没人夸过他好看,季家人就更不用提了。

  身为季家的长孙,他身上肩负着别人没有的压力。

  在季家来说,皮相是最为不看重的身外物。

  这一会会的功夫,被沈美云和她的女儿绵绵两人夸奖,季明远着实有些不好意思了。

  沈美云似乎没注意到,她确实是把季明远,当做她的晚辈来看待了。

  毕竟,季明远可是喜欢书中女主林兰兰的人。

  林兰兰是谁,可是和她女儿绵绵同辈人。

  而她是绵绵的母亲,四舍五入下来,她可不就是对方的长辈了吗?

  所以,沈美云抱起了绵绵,朝着她轻声说道,“绵绵,拿了哥哥的糖,要跟哥哥说什么?”

  绵绵听到母亲的提醒,这才突然想了起来。

  朝着季明远脆生生地说了一声,“谢谢明远哥哥。”

  季明远目光下移,在沈美云和绵绵两人的脸上停留了片刻,顿了顿,垂眸,温柔地笑,“两颗糖而已,不值当谢谢。”

  接下来,等上车后。

  沈美云都陷入了一种匪夷所思的状态,她抱着绵绵坐在座位上,时不时地去看一眼季明远。

  哎。

  这种干净清澈,纯粹温和的小少年。

  她实在是无法和书中那个老男人联系上啊。

  书里面,季明远喜欢上林兰兰的那一年,他已经三十二岁了,但是林兰兰才十八岁。

  两人的年龄差距,让季明远以为厌恶自己。

  但是,同样那一层爱意,又让他对林兰兰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甚至,她女儿绵绵在屡次和林兰兰作对的时候,对方同样也是站在林兰兰那边。

  虽然没对她女儿出手,但是身为季家人的季明远,只需要冷眼观观,她女儿绵绵未来的路,就足够难走了。

  毕竟,季明远喜欢林兰兰,这是明眼人都看得到的。

  想到这里,沈美云心里一沉,任何伤害她女儿的人,她都不会放过的。

  只是,这会对方却安静的坐在绵绵旁边,为绵绵讲着童话故事。

  而且,火车外面玻璃床上阳光太过刺眼,他还伸手为绵绵遮挡住了头顶的阳光。

  细心而体贴。

  这不太像是一个人。

  似乎察觉到了沈美云对自己的注视。

  季明远有些不好意思,腼腆地笑了笑,“沈知青,我有哪里读错的地方吗?”

  他笑的时候,还红了耳朵,因为皮肤太过白皙的缘故,耳尖红红,在耳廓处带着几分透明,光照过来的时候,干净透亮。

  这么一个安静内敛的少年,沈美云很难把他和书中那个人物联系起来。

  她摇摇头,她甩掉脑子里面乱七八糟的情绪,不能以书中的描述来武断的去决定一个人。

  只能说,以后在细细观。

  摈弃了这些念头后,沈美云这才说道,“没事,想要谢谢你为我们家绵绵讲故事。”

  没想到是这,季明远有些失落,不过,他定性足,便再次拿出自己的书,藏在自己的时光里面。

  等火车正式发动后。

  沈美云便把绵绵抱了过来,季明远想说些什么,但是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难得没有看下去以往最喜欢的书,他抬着头,安静地看着沈美云,给绵绵喂了水后,便站了起来。

  “季知青,我和绵绵有点事出去一趟,我们的行李就放这里了,占着位置,麻烦你帮忙看顾下。”

  重要的东西都被沈美云,让绵绵给收到了泡泡里面。

  这剩下的放在外面的行李,都是不值钱却又能够掩人耳目的。

  她过去找父母,还带着绵绵,在提着行李,实在是不方便,更何况,她和绵绵离开后,这位置空着,很容易被别人抢了去。

  用行李占位置,几乎是最好的法子了。

  季明远点了点头,说道,“可以。”

  不过他犹豫了下,到底是提醒道,“马上就要到吃午饭的时候了,你们这会出去,怕是容易错过午饭。”

  沈美云,“没事,我们去一会就回来,麻烦你了。”

  等沈美云领着绵绵离开后。

  旁边一直闭目养神的周卫民,突然睁开眼睛,看向季明远,提醒道,“她结过婚,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