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者:朽木刁也      更新:2023-06-18 21:52      字数:4828
  九尾狐可不是不经人事的包晓云,上下联系,这个“不可描述的事”是什么意思,他秒懂。“噗嗤”一声,九尾狐笑弯了腰,他笑了一阵,伸手去揉包晓云的脸,“你想多了小包包,他如果找你……嗯,求爱?你直接拒绝他就好啦,你不愿意,他也不会强迫你的,如果他强迫你,就拿出我上次给你的树鞭打他。你放心,这种事就算你愿意,我也不会同意,百分之百不同意!”他怎么能让饕餮碰包晓云一根毛?饕餮都几万岁了,万年单身·老年兽,哪里配的上他们这么软萌可爱、善良正直的小包子?再说……他也不敢,真出这样的事,大貔貅非拔光他尾巴不可。“可是,他今晚说我撩他,还问我失忆前的他有没有对我亲亲抱抱举高高……”包晓云一说,耳朵又红了。九尾狐问:“小包包你撩他了?”“没有!”包晓云把自己对黎秦说的话跟九尾狐重复了一遍,“这些话情侣之间不是常说吗?是你说的,我对饕餮的深情人设不能崩,细节决定成败。”九尾狐憋着笑,他用手握拳头挡住嘴巴,咳了一声说:“他说话时,是不是一直在笑啊?”包晓云想了想,点点头,“嗯。”九尾狐慈爱地眼神落在包晓云身上,掌心贴在包晓云后背,拍了拍,“没事,他逗你玩的。”包晓云狐疑,“真的?”“真的,所以你别担心。”九尾狐还是了解饕餮的----他就是恶趣味,以逗人为乐趣。就算失忆了,本性仍旧不会变。就像麒麟失忆了,性格还是一样,老好人,做好事不留名,现世活雷锋,非常符合瑞兽做派。从广袖里拿出一袋珍珠大小的果子,九尾狐递给包晓云,“你父亲托凤凰带给你的,是他在昆仑山顶找到的,当年春神种下的灵植结的果实,能暂时压制你散发出的香甜气味,变得和普通人类一样,不过时效不长,一颗效用一天,这里一共三十颗,也就是说,能暂时帮你压制一个月的气味。”九尾狐担心地看着包晓云,语重心长:“这次录制饕餮虽然跟你一起去了,但他不可能一直跟着你,他有工作,会进组拍戏,有其他行程,全世界四处飞。如果你待在他家里还好,他的气味浓郁,魍魉精怪有顾虑,不敢轻易进去。但你选择进-入娱乐圈,意味着以后也要到处跑,饕餮不在你身边,混沌和魍魉精怪随时会袭击你,你一定要小心。”“我知道,会记住的。”包晓云接过九尾狐手里的灵植果实,又问,“老头他有跟你联系吗?”“听凤凰说,他要去西藏,入雪山,好像那里的阵法出了问题,镇不住邪祟,他要去看看。”包晓云握紧手里的一袋灵植果实,“唔,雪山没信号吗?”九尾狐愣了愣,半晌才说:“大概,没有吧。”“哦……”包晓云无精打采的,他已经有好长时间没见到老头了,有一丢丢想他!第21章九尾狐在包晓云房里待了一个多小时,黎秦就在一楼客厅待了一个多小时。起身走进厨房,烧了一壶开水,用包晓云先前磨好的咖啡豆泡了一杯咖啡,黎秦端着咖啡回到沙发坐下,将一本《演员的自我修养》放在腿上,垂眸去看。他修长的手指落在书页上,轻轻翻动,又时不时优雅地喝上一口咖啡。翻看了小半本书,黎秦抬起头,视线扫过放置在客厅一角的老式时钟,眉头皱了一下。已经十一点。这个时间小幼崽该睡觉了,否则影响长个。九尾狐真不会照顾小崽崽,这么晚还不走。黎秦在自己看到的书页里夹了一张书签,将《演员的自我修养》放回书架,随后沿着楼梯上楼。上楼梯时,黎秦刻意发出声响,用以提醒九尾狐。然而哪怕他不刻意发出声音,光是气味,九尾狐也能识辨他的位置。察觉黎秦已经走到二楼,又开始往三楼走,还在跟包晓云聊天的九尾狐一惊,忙站起来,“饕餮来了,我先走了。”话落,他就在房间里凭空消失了。知道九尾狐已经离开了,黎秦才轻轻推开房门,走进房间。包晓云坐在床上,怀里抱着小猪佩奇玩偶,闻声扭过头,和他对视。黎秦佯装不知情,诧异道:“我吵醒你了?”“不是。”包晓云摇摇头,从床上下来,“想上厕所。”走到黎秦跟前,仰头看着黎秦,他眨眨眼又问:“黎大哥上来做什么?”“降温了,怕你着凉,上来看看你有没有半夜踢被子。”黎秦看了一圈,又逗他,“小包子,你有没有闻到一股狐狸味?”“狐、狐狸味?”包晓云心底忐忑,担心被黎秦发觉,于是哒哒哒跑遍整个房间,这里闻闻,那里闻闻,闻了半天,肯定说,“没有味道啊。”呆了三秒,他又不解地问:“黎大哥,狐狸是什么味道的?”黎秦站在原地看他的反应,笑眯眯的,拖长音说:“狐臭味啊。”“我才没有狐臭!”包晓云一秒机智的转移话题,他瞪圆眼睛,两手握拳去锤黎秦的胸口,“你坏,又欺负我!”黎秦挨了包晓云几下软绵绵的拳头,才抓住他的手,另一只手捏了捏他鼓鼓的腮帮子,“我没说你啊,我们小包子是香的。”他说着笑了,露出一口深深白牙。包晓云放在身侧的手本能地抖了抖,饕餮果然闻到了,他不会战胜不了本能,想吃自己吧?带着一颗惴惴不安的心,包晓云迎上黎秦的目光,“香?食物的那种香吗?”“嗯?”黎秦低下头,紧紧注视包晓云的眼睛,瞧见包晓云隐藏在眼底深处的害怕,轻轻笑了笑,心想小家伙是真的怕。看来自己不能再拿“气味”跟小幼崽开玩笑了,不然真会吓坏他。万一吓跑了小幼崽,以后就没得玩了。自己真是一个体贴的好长辈。黎秦勾起唇,屈起手指轻弹了一下包晓云额头,“想什么呢?我是说小包子你身上有沐浴露的香味,柠檬味的……嗯,我喜欢这个味道。”“啊?”包晓云呆呆愣愣的。把手放到包晓云的头上,轻轻揉了揉,黎秦笑着说:“对了,你不是要上厕所吗?快去吧。”包晓云后知后觉回过神来,“对哦。”他踩着拖鞋,“踏踏踏”跑得飞快,转瞬跑进走廊尽头的洗手间。等包晓云重新回房间,就见黎秦给他泡了杯牛奶。黎秦朝包晓云招招手,“把牛奶喝了就睡觉吧,现在已经快十二点了,乖孩子不能熬夜。”包晓云走过去,接过牛奶喝完,然后说:“黎大哥你也睡。”“嗯,睡。”包晓云笑了,睫毛轻颤,好看的眼睛弯成一轮小月牙,“黎大哥晚安。”黎秦按了按包晓云的后颈肉,又点了下他的鼻尖,“我的小男友晚安。”--接下来的三天,包晓云和黎秦都宅在别墅里……不对,包晓云每天还是会出门的,去买菜。偶尔也会回去九州路看看那些老头老太太,陪他们说说话,下下棋。又一次见包晓云提着大包小包回来,黎秦说:“你可以不用去买,直接让人送来就行。”“不用。”包晓云洗干净手,走出厨房,“黎大哥你也应该出门走走,每天闷在家里,会闷坏的。”黎秦正在插花,他慢条斯理说道:“我出去不方便啊,别墅外天天都有记者蹲点,被他们缠着的话,凌奚能把我烦死……我失忆了,还是病人,受不起他的唠叨。”包晓云拆穿他,“那你可以在别墅区里走动啊,山海别墅这么大,里头设施配套也很齐全,明明是你自己不出门。”“……”“小包子,我发现一件事。”黎秦突然说。包晓云好奇地看着他,“什么事?”黎秦将插好花的花瓶放好,转过身,面向包晓云,勾了勾手指头,“过来。”包晓云乖乖走到黎秦面前,抬起头看他。黎秦笑了,一手一边,轻轻掐住包晓云软乎乎的脸颊肉,揉捏搓圆,又弯下腰,直视包晓云一双大而澄澈的双眼,“我发现你这两天越来越无法无天了啊,一直拆我的台。”“哪里有。”包晓云脸颊被捏着,说话有些含糊不清,“我是在陈述事实,黎大哥你根本就是宅男。”他同时在心底默默补了一句:不对,是一只万年老宅兽。黎秦松开手,转而捏住包晓云的鼻子,“小包子,凭良心说话,你见过我这么优雅,帅气,高颜值的宅男吗?”包晓云眨了眨眼睛,声音软软的,“那黎大哥是全世界最帅的宅男。”黎秦:“……”哟呵,小幼崽这是跟他杠上了?果然是这几天吃好睡好,胆儿也跟着养肥了。不然再吓吓他?黎秦看着包晓云,认真思考着。他想了半天,当对上包晓云的眼睛时,望着里头闪闪的亮光,到底不舍得。算了。小幼崽虽然越来越不怕他了,但这样挺好的。收回手,黎秦语气柔和,妥协说:“好好好,谁让你是我的小男友,你说是就是吧。”走到一排书架前,黎秦拿了一本书,返身走到沙发坐下,安静看书。尽管是在家里,黎秦依旧穿得讲究,西装三件套,他的头发也梳的一丝不苟,袖口、领口整齐,此时专注看书的模样,在别人眼里,怎么看都是一名极为优雅的绅士。包晓云也不例外。他忍不住感慨,饕餮果然不愧是吾日三省吾身,立志要成为优雅兽的凶兽!回过神,包晓云抬头看了一眼挂钟,发现十点多了,就挽起袖子,又找出自己的粉色小猪佩奇围裙,钻进厨房开始准备午饭。--吃过午饭,黎秦拉着包晓云进了二楼的放映室。放映室四周的窗帘拉得严密,一丝光都透不进来,巨大的荧幕正对一套沙发,在旁边有个小吧台,吧台后面的酒柜摆满了酒。在酒柜的旁边,还有一个零食架,上头放了各式零食。“小包子今天想看什么?”黎秦问。包晓云看着满满一架子的碟片,想了想,取出一张来,“看它吧,《共生》。”“《共生》?”黎秦假装不记得,拿着碟片翻来覆去地打量,“共生是什么意思?”包晓云为了扮演好“黎秦爱人”这个角色,提前做了大量的准备,他之前一番恶补,把黎秦八年来所演过的电影、电视剧,唱过的歌,拍过的广告,代言的产品……全部都了解的透彻。这会儿听了话,他信手拈来,“这部电影是黎大哥七年前拍的,‘共生’其实是指一个人的身体里住了两个不同的人格,也就是人格分裂。你在这部电影里饰演一名人格分裂患者,凭借这部电影,你一举拿下柏林电影节、台湾金马奖两个奖项的最佳男演员,一夜成名,家喻户晓。”黎秦认真听完,饶有兴趣地偏头看包晓云,笑吟吟的,“看来小包子你真的很喜欢我啊,这么清楚。”“黎大哥的事我都知道。”包晓云脸颊微红,羞涩地笑了笑,“因为我最喜欢黎大哥了。”黎秦眉毛一挑,不得不承认哪怕他活了几万年,对情情爱爱完全没兴趣,也知道小幼崽是在演戏,但听着这软软的语调和情话,又看着他乖乖的表情、深情的眼神,心跳还是会忍不住加快几下。他果然是单身太久了,听到一只不知来历的小幼崽说情话都会觉得很好听。……确实挺好听的。抬手呼噜了一下包晓云头上翘起的一撮发揪揪,黎秦把碟片放进放映机,“走了,去坐下看。”走过去沙发之前,他又转到旁边吧台,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又拿了几袋零食。看电影嘛,当然要吃吃喝喝,特别放松地看才最享受。第22章《共生》不是黎秦的第一部 电影,却是真正证明他演技和实力的电影。在《共生》里,黎秦扮演的角色姓邪,电影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他的名,只让别人称他为邪先生。邪先生是个邪恶、冷血、毫无血性的罪犯,从小血腥、恶劣的生存环境导致他小小年纪就行走在黑暗面,从来不曾接触过半点阳光----他只被教导命如草芥,适者生存。从小到大,也一直这么认为。直到有一次,他受了重伤,昏迷时被一名少年救起。少年生的好看,男生女相,总被指着骂“娘娘腔”,又因为父亲、母亲都是吸-毒致死,更是经常被欺负,他住在贫民区,下雨时,房子还会漏雨……哪怕这样,少年仍旧很善良,他乐观向上,积极勇敢,尽管身处逆境,依然闪闪发光。与少年将近一个月的朝夕相处,让邪先生向来跟冰山一样的心感受到了一丝温暖,那片只有黑暗的世界亮起了些许光亮。但邪先生到底还是那个心狠手辣,从小生活在黑暗、血腥世界里的人,当他发现少年能对自己产生影响,自己会因为少年生出“不忍”的时候,为了不让少年继续影响自己,他选择亲手杀了少年。少年死了以后,一切仿佛恢复到从前。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火种再小,只要点燃,亦可以燎原,少年给予的那点光芒再弱,同样不会消失。随着时间推移,邪先生每次要做坏事时,耳边总会出现一个声音,那个声音会一遍一遍的劝诫他----这个声音,是被他杀死的那少年的声音。而每当他要杀人时,扣下扳机的手指也总是本能停顿……再做不到杀伐果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