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作者:水竹青菜      更新:2023-06-18 06:07      字数:5084
  有亏损的、也有能挣点辛苦钱的, 不过真要靠这个发家, 路家算是他们县里的独一份儿。路家路蕴爸妈忙着做生意,再加上路蕴平日都在学校待着,寒暑假也都要跟着明音补课,不经常回家里住。倒是有些忽略掉路蕴,也没问过他成绩问题,在他们心里觉得路蕴还跟之前一样,没什么希望考上大学的。已经在打算要让路蕴跟着熟悉家里种植产业,方便以后继承了。想着也正好高考考完就是暑假,干脆就让路蕴跟着他爸爸车,出门熟悉下环境。路蕴听完就不干了,“我要去读大学的啊。”路蕴妈妈笑吟吟摸了把他的脸,她儿子瘦下来是真还挺好看,尽挑着他们两口子优点长了。听到他说要去上大学,笑着问他,“就你那成绩还想去念大学,哪个大学要你啊。儿子,咱们谁跟谁啊,你成绩不好妈也不会嫌弃你,大学念不念的,都行。你以前不是挺喜欢跟你爸跑车的么,现在咱们家自己生意,也不像是跟别人打工那么累。你就跟着你爸的车,你两轮换着来,多跑几趟,往后你娶媳妇买房子的钱都能攒好了!”路蕴冲他妈翻了个白眼儿,“妈,我跟你说真的,我要去念大学。”他高考前参加的那些艺考都没让父母陪着,藜麦有空的时候藜麦陪着他去,藜麦没空的时候就明音陪他去。两人都忙的话,就是他自己跑的。报考的几个学校器乐考试成绩都还不错,按明音的猜想,至少其中有两三所学校,都会愿意给他录取通知书。而且路蕴的高考成绩也算不错的,差两分上本科线,在走艺术特招生这块,已经能算得上是难得的好成绩。他跟藜麦抱着招生指南琢磨了两天,终究还是舍不得藜麦,填了个跟藜麦在同一个城市的大学。学校在南方,离他们这边挺远的,不过气候温和舒适,也挺合适居住生活的。再说有藜麦陪着,他反正是胆气十足,完全都不带怕的,就在家里鼓足了劲儿,等通知书来。非得让他那不相信他能考上大学的爸妈看看。等通知书到的时候,路蕴妈妈都快惊呆了,路蕴收到通知书那学校虽然没全国闻名,可那也是正儿八经的重点大学啊。她做梦也没想到路蕴能考上那所学校,转过头就抱着路蕴一阵夸,夸完就决定要请客吃饭。把家里亲朋好友都请到家里来吃饭,晚上就拉着路蕴爸爸在那商量请那些人,要拟定那些菜单。路蕴爸爸觉得他们家亲戚多,七大姑八大姨什么婶婶叔叔,真要请到家里来也坐不开。再说他们都忙着呢,也实在做那么多道菜,干脆就定了县里最好的酒店,用来摆宴席。正巧他们家跟那酒店还有合作,给人家供应蔬菜水果的,商量下留个大厅出来,完全没问题。请客这天藜麦也跟在,不过路蕴家亲戚他认识的不多,没跟着招呼,就随意找位置坐着。看着路蕴跟着他爸妈,喜气洋洋的招呼客人,等把亲朋好友都送到桌子上坐着。路蕴回来他跟前坐下,都感觉累的快喘不过来气儿了,不过还是高兴。拉着藜麦,笑得满脸灿烂,“麦子,多谢你,真的,若不是你,我就没有今天。若是没有你在,我连大学的门槛都摸不着,更别说这么好的大学了,我真的该谢谢你。”藜麦自觉担得起这声谢,笑着看他,“好吧,你的谢意我收下了,不客气。”“不行,我得跟你喝一杯。”路蕴兴致上来,抓着藜麦要跟他喝酒,反正他这高考都考完了,再也没人能禁着他。伸手就去够着桌子上的杯子,拧开桌上白酒瓶盖,给他两杯子里倒满。端着杯子碰了下,“我先干为敬。”藜麦摇摇头,也没拦他,他们家人天生酒量都不错,况且也确实高兴。就看着他把杯子里的酒喝完,自己也端着酒杯抿了口,“好啦,好好坐着等上菜吧。”菜很快就上来了,不过上菜的时候,发生了点小意外。他们隔壁那桌子上,服务员往桌子上端菜的时候,不小心碰到椅背,装着炖菜的大碗里溅出来许多汤汁,烫着人。坐着那人下意识一挥手,整碗菜就被扣到端菜那人手上去,然后滚落到地上,汤勺带着瓷碗哗啦啦的响着,然后一时兵荒马乱。路蕴急急忙忙走过去查看情况,“三姨,你没事吧,烫到了么。”又去看被波及到的服务员,“你……沈萃?”他有些惊讶,“你怎么在这里。”大夏天的,刚出锅的热汤,就那么浇到手上,差点没把她手上的皮烫掉,沈萃难受的拧紧眉。她垂着头,让她觉得更难受的却不是手上的伤,而是路蕴考上重点大学的这个事实。自从她跟路蕴闹崩之后,虽然她在家里求到她爸爸同意她继续上学,可因为她怀孕流产的事儿,学校里老师同学都有些排挤她。虽然事情当时没被宣扬的太开,可学校的人也都隐隐约约听到些流言,太多人针对她。成绩自然是一落千丈,高考成绩也仅仅够的上专科线,她爸爸说什么也不让她去念大学。找了关系把她弄到酒店里工作,结果就听到路蕴考上重点大学的事儿,心里就跟被毒虫叮咬般。疼痛酸痒,五味成杂。连抬起头看路蕴的勇气都没有。路蕴看着她,心情也很复杂,毕竟他曾经那么喜欢她,觉得她简直是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可现在他们的位置就像是翻了个面,旁边三姨还在嚷嚷着,“是她先拿汤泼我的!她就是故意的,没想到小小年纪,就这么态度恶劣!”其实她并没被烫的太厉害,就隔着袖子溅了一点,路蕴看了眼沈萃手腕上的红肿,“你先去处理伤口吧。”说完也不再看她,转去安慰他三姨,等把人安抚好了,才回去跟藜麦坐着,又端起酒杯喝了口。笑了声,“真没想到,我们会是这样的结局。”藜麦靠着椅背,敲了敲自己跟前的杯子,“舍不得了?”路蕴笑着,眼里闪过几分惆怅,几分迷茫,“怎么可能,只是觉得,这两年咱们的变化,也实在太多了些。换做以前,我都不敢想象,我能过得这么好,家里生意越做越好,我自己能考上好大学。有自己的追求和目标,仔细想象,简直就像神仙日子,又像是在做梦。就生怕哪天突然梦醒了,我还是那个懵懵懂懂的在学校里过日子的渣渣。”藜麦摇摇头,“现实也好,做梦也好,你经历过的总不会变,你学到的东西,总不会变。你为了变成现在这样,经受住的那些磨炼,也总不会变,就算是哪天你突然醒来。发现这只是个梦,你也能,向着这个梦里的你努力,所以,有什么好怕的。”路蕴转过弯来,拍了下他的肩膀,“麦子,你说的真好!”藜麦在酒店吃完饭,秦封早问过他结束的时间,开着车在酒店门口等他。闻到他身上浅淡酒的味道,知道他喝了酒,把车上放着的玫瑰红茶递给他,“先吃了东西才喝的酒吧,胃难受么。”红茶里加了碎冰,不过量不多,比常温偏低,藜麦拿到手里,笑着摇摇头,“挺好的,不难受,你忙完了?”藜麦决定了要去读酿酒专业,学校选的南方沿海,也有秦封想把公司总部设置到那边的原因。毕竟在房地产这块,秦封对未来了解很多,知道这行业迟早会有瓶颈期的限制。除了这个自然还想做些其他的,这些日子正忙着把公司转移的事情,也忙的够呛!藜麦是典型的小富即安的性子,也不愿意插手公司的事儿,一切听他的安排。秦封点头,“忙的差不多了,正好高考完就是毕业季,到那边还有时间去挖几个人才回来。”说着又问起他那个卖酒小店的事儿,“你店里仓库里那些存货怎么办,是邮寄过去,还是都留在这边。”他店里生意都是靠回头客撑起来的,都是熟客介绍朋友买,圈子不大。说小却也不小,反正每次他捣鼓出新品种,总会有人预定掉。要说存货,还真没多少。藜麦也早已经计划好了,“把剩下的那些跟他们分分,送出去得了。咱们过去之后还得重新安排收拾,就得有两三个月断粮,往后他们再要买,就拿快递寄吧。”说着转过头冲着秦封笑了下,“我还准备在网上开个店,到时候除了这些熟悉的客人。希望还能拓展点生意,我都打听过了,我要学的这个专业,还教授葡萄栽培种植。到时候估计得满世界到处跑,要真忙起来,我还得请人帮忙发货!”秦封也跟着笑了笑,“你有考虑好就行,路蕴今天该高兴吧。”“是挺高兴的。”藜麦开始喝杯子里的红茶,笑了声,“高兴的都快觉得自己在做梦了。呀,红茶里面糖放多啦!”他歪着头去看秦封,“你亲自动手泡的茶么。”秦封就看着他不说话,藜麦笑弯了嘴角,“估计林卿又得唠叨我,说我浪费人力资源可了。居然让他们的秦总给我泡茶,他现在是越来越向着你了!”秦封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我下次少放点糖!”“好。”藜麦喝了口甜的有些腻的红茶,想了想,“我还是信不过你,你看到糖就容易手抖。就想活活甜死我,你以后都别放糖啦,一个茶包一杯水,你就就搁一勺蜂蜜吧。”秦封对于他的嫌弃丝毫不放在心上,语气温柔的应着,“好。”说着把人拉过来,仔细的舔掉他嘴角沾到的水迹,面不改色的摇摇头,“总觉得,放再多的糖,都不如你甜。”第69章 番外2藜麦刚上大学那会儿,他们专业的老师翻到成绩表, 差点以为自己未老先衰眼睛花了, 要么就是他那成绩分数打印错了。不然按照他高考成绩, 超出他们学校王牌专业好几十分,怎么可能跑到他们专业来。跟学校再三核实确定过几次,才确定这人还真是铁了心要念他们专业的,报考志愿的时候就填了那么一个志愿, 大有不成功便成仁的志气。就对他上了心, 不管是上课的时候,还是外出考察研究,都爱带着他去。等藜麦大四的时候, 整个专业的人都知道,藜麦是他们导师他们手下的得意门生等藜麦临毕业的时候,导师就鼓励他在本校继续读研究生,若是藜麦不急着工作, 没什么负担的话。有可能就继续读博,等拿到学位证书, 就可以介绍他留校工作。正巧他们学校确实有把酿酒工程专业作为重点抓一下的想法, 到时候真留校当老师,就是很不错的选择了。藜麦对继续念下去倒是没什么特别反感的意思,跟秦封商量过之后,干脆就接着念。边继续念书,边跟着他老师满世界各地跑着,去参观考察。有次去法国那边庄园观摩葡萄种植酿酒, 还顺便给秦封带了两箱子葡萄酒回来,都是年份品质很不错的。他跟队过去考察,稍微给了点便宜价格。藜麦原打算带回来,让他留着打点送人。毕竟秦封那人从来就喝不惯葡萄酒那东西,用他的话说就是太酸,没劲儿。不过藜麦带回去的那两箱都被他收藏起来了。因为藜麦平日里自己也酿酒,家里建了地下室酒窖,都堆着他装好的那些瓶瓶罐罐。收到藜麦送的葡萄酒,秦封兴致勃勃的自己在里面折腾了半天,硬是格出来一间。用来放那两箱子葡萄酒,每次有客人来,都会有意无意的领着人去瞅瞅。就差没在门上嘚瑟的挂个牌子,上面就写这是麦子送我的礼物了。藜麦看他那么喜欢,每次有遇到不错的都想着给他带回去,久而久之那房间就不够存了。不得已只能放在楼上,这下倒是更方便秦封炫耀了,整天都嘚瑟着。路蕴是他们几个中结婚最早的。他跟明音又不一样,明音是专注做音乐的,有自己专属的工作室。基本上每年都会有大型音乐会邀请他。路蕴就是明音工作室里的小虾米之一,平日里跟着打打杂,有灵感的时候就自己写写歌。虽然有灵感的时候不多,不过他向来是知足常乐的。反正明音既是他老师,又是藜麦朋友,也不会克扣他的工资,工资开得也够路蕴养家糊口的。而且他也不是没有灵感,每年总有那么几首被明音别扭的夸着尚可的新歌出来。所以明音也不逼他,就养着了,还是物有所值的。后来他代表工作室去给某明星谈合作的时候,认识了人家身边的小助理,两人互相看对了眼。那感情蹭蹭蹭的升温,三十岁不到结就了婚,婚后很快要了孩子。等孩子四五岁的时候,明音的音乐事业发展的如火如荼,正准备进军世界乐坛。路蕴自然是要跟着明音去国外筹备各种事宜。他老婆已经从小助理晋升为经纪人,手底下管着几个每天不皮一下就浑身不自在的小新人。各种惹事生非,每天都要给他们善后,不折腾到鸡飞狗跳不算完,简直头疼欲裂,到家就半夜。他们儿子就没人照管,恰好那段时间藜麦已经确定了留校,时间比较稳定。两人就把孩子往藜麦跟前一扔,教着孩子管藜麦叫干爹,忽悠着人往藜麦跟前蹿。自己跑的跟有人在背后撵一样,飞快的跑远了。好在那孩子也不认生,整天乐呵呵的,找藜麦要抱抱,要陪玩儿。藜麦闲下来就带着他到处去公园、游乐场玩儿。就连晚上都非得粘着藜麦才会能睡觉,而且还特别容易惊醒,睡着了把他放旁边房间里去。离藜麦远一点,他就跟装了雷达似得,感应不到藜麦存在就自动醒过来,扯着嗓子哭。一哭起来除了藜麦谁都哄不住,想做点什么都完全没办法,把秦封气得,恨不得直接给人打包给他爸妈邮寄过去。可惜打包邮寄不太现实,只能臭着脸叫人去把他妈手底下的那几个小新人收拾服帖了,让他妈空闲下来,把他送还回去,才又能愉快的过上抱着媳妇睡觉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