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作者:莫晨欢      更新:2023-06-15 04:23      字数:4672
  戚暮怔然地望着闵琛,透过那墨镜,他似乎感觉到闵琛的视线在自己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便见对方忽然看向那眼眶红红的男生。闵琛薄唇微勾,看着那男生,低声问道:“听过……原版的《d小调》吗?”那男生先是呆呆地摇头,然后又立即点头:“听……听过,老师让我买了专辑,我听过。”闵琛轻轻颔首,低叹一声:“有的东西光听是没有办法彻底理解的,《d小调》录得不好,没有录影像,有一些特殊的指法普通老师也不大清楚,以后这种曲子你就不用再学了。”那男生倏地一愣,仿佛没有明白闵琛的话。而在舞台下,戚暮却恍然间明白了——这个男人到底要做什么!他居然是想……亲自指导这个男生?!!!戚暮惊骇地睁大眸子,俊秀姣好的面容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没给他时间再多想,下一秒,磅礴如同惊涛拍岸的琴声便飞快地响起。钢琴正在颤抖,每一个琴键的按下都宛如巨浪冲击上了海滩,将岸上所有的事物席卷一空。戚暮的手指猛然握紧,他的目光紧紧地凝视在那个弹奏钢琴的男人身上。拥有更好的音感和更高的耳力,就注定了,戚暮听到的比别人多得太多。闵琛的《d小调奏鸣曲》还有一个别名,叫做《黑夜海啸》。整首曲子都是极快的快板,虽然难度算不上闵琛所有曲目中最顶尖的那一类,但是其所表达的感情却十分充沛。那是一种在黑夜的大海里,独自一人迎击海啸的磅礴力量。曾经有人在演奏《d小调》之前开玩笑地说过:明明这首曲子的难度并没有那么大,但是每次演奏完却总觉得手指有些酸胀。这是戚暮第一次亲耳听到《d小调》的主人来亲自演绎它,快到让人心潮澎湃的琴声,每一个音符的力度都强到让人快要窒息,伴随着越来越激昂的旋律,那种快要被海啸击倒、又在最后一刻爬起来的力量,真是让人觉得胆战心惊。刚才那个男生演绎的《d小调》与闵琛现在的这首,就仿佛完全是两首曲子!如果说前者是孩童在池塘里玩耍,那么后者就是在汹涌可怕的海啸中疾行。闵琛的手指快到已经快成为虚影,但是他的身姿却依旧如刚坐上琴凳时一般淡定优雅,那种刻在骨子里的矜贵完全不因手指间的旋律而更改,只有偶尔跃动的身躯能够显示出这个男人似乎也沉浸在音乐的殿堂里无法自拔了。但是……真的就无法自拔了吗?完全没有!当全曲演奏到最后那段极快的快板时,戚暮突然听到了某个转音,他猛然一愣,惊诧地看向闵琛。只见后者仍旧沉稳冷静地弹奏着,但是那已然改变的旋律却让戚暮不大理解地蹙起了眉头。这首曲子从刚才那个转音开始,已经不再是《d小调奏鸣曲》了。闵琛将这首曲子的最后一部分全部改编,似乎一直在重复着某一段旋律,而且……速度越来越慢,越来越慢,慢到几乎能让任何人都看清他的指法。戚暮突然明白了!他是临时改编了这首曲子,为的就是让站在一边的男生看清楚他到底是怎样演奏的!只见闵琛将那指法重复了大约三四遍后,才猛然一转,用一道漂亮的滑音,猛地又将曲子带回了原来的旋律上。对于其他在场听众而言,他们只觉得闵琛刚才演奏那一段太过于平缓,似乎难度不高。但是戚暮却知道,能够将一首曲子在短时间内改编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并且衔接得如此顺畅,这才是真正的大师!戚暮只感觉自己的心脏随着那再次激烈起来的琴声而扑通跳动着,当最后一个尾音华丽地结尾后,戚暮用力地鼓着掌,忍不住地高喊:“bravo!”场下其他人这才如梦方醒地一起鼓掌。“诶这大人和小孩弹得就是不一样啊,还挺好听的。”“可不是嘛,我家这小子估计像这人这么大的时候,也能弹这么好听吧。”“爸爸,我长大弹得肯定要比他更好!”“好好好,我家宝贝肯定弹得比他更好!”……所以说到底什么叫做班门弄斧,这要是让这对父子知道了现在正在他们面前演奏的人是谁后,恐怕他们就要悔不该当初了。世界上的钢琴天才有不少,可是闵琛只有一个。世界上能够作曲的大师不少,可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一首曲子改得如此天衣无缝的,却寥寥无几。这种看似热烈的掌声对于闵琛来说其实早就习以为常,他转首看向了一旁呆愣在原地的男生,声音平缓地问道:“看清楚了?”那男生这才大梦刚醒,不停地点头。闵琛只是稍稍颔首,接着便低声在男生的耳边似乎又说了一句什么,然后抬步就走下了舞台。那个捧着一大堆曲奇的小飞侠还呆傻地没有动作,闵琛不给他一点反应的时间,直接拉着戚暮就走。等到小飞侠终于想起来要赶紧将曲奇当作礼物送上去的时候,闵琛和戚暮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了拥挤的人群中,再也找不到一点踪迹。如果不是刚才那首气势雄浑、大气磅礴的《黑夜海啸》还在所有人的耳边回荡,恐怕他们都要怀疑刚才是不是真的存在这样一个弹钢琴的人,还是一切都只是他们的想象了。闵琛刚下了舞台,二话不说地拉着戚暮就走,他的动作实在太快,戚暮一时还没有回过神。等到两人走离了小飞侠的梦幻舞台后,戚暮才渐渐回过神来,他下意识地看向对方拉着手腕的地方,不动声色地挣脱开。闵琛为他的动作稍稍一愣,却没有多说什么。两人此时已经走到了一座小桥上,木头小桥简单可爱,看上去和迪士尼乐园的整体梦幻风格十分搭配。仿佛是刚才走累了,戚暮轻轻靠在桥座上休息着,忽然便感觉到眼前一暗,脑袋上又多了一顶帽子。他抬首看去,只见那个冷峻优雅的男人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薄唇微勾:“走累了?”戚暮扶正了自己的帽子,此时此刻他再去看对方,心里的感觉真是十分怪异。闵琛出身很好,自小受到的便是优良一流的教育,他本以为这样的人都会有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傲慢,就像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贾思科。明明长得又黑又丑又胖,但是整天却用鼻子看人,说话时好像对你挺礼貌的,其实连余光都懒得扔给你一个。但是这些天的相处下来,尤其是今天发生的这一切,让戚暮恍然间明白:真正的绅士永远不会低看任何人,他们优雅高贵,并乐于助人。而当这所有的想法最后汇聚成一点,那就是——“你真是个好人啊,闵琛!”莫名其妙被发了好人卡的闵琛:“……”仿佛没有察觉到男人古怪的脸色,戚暮自顾自地点点头,目光放远,看向了小溪远处的地方。那里树林丛生,许多枝杈将尽头的景色都遮挡住,谁也看不清到底是什么样的场景。戚暮叹了声气,道:“我以前在维也纳演奏的时候,曾经见过一些人,他们认为……没有背景、没有天赋,光凭努力是永远不可能走得很远的。”戚暮这话半真半假,首先原主确实有在维也纳进行过演奏,但是这些感想,却全是他自己的。他又继续说道:“那时候我就在想,天赋固然重要,这我承认。但是家世……永远不会是决定一切的东西。”青年的声音惆怅悠远,仿佛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这让闵琛不由多看了他几眼,只见戚暮微微垂眸,神色间是一片失落的模样,连一点笑容都挤不出来。说到这,戚暮仿佛突然间想起了什么,他低声笑了出来,道:“我怎么和你说这个了,今天你会去帮助那个男生,我真有点惊讶。我没想到你会去帮他。”闵琛垂下眸子,目光深邃,道:“他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戚暮忽然一愣,下意识地问道:“一个人?”闵琛点点头,道:“一个已经去世的人。”完全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答案,戚暮自觉有些失言,“抱歉,我没想到这样。”闵琛却是摇摇头,他也抬眸看向了那片林木繁茂的地方,声音磁性低沉,低声说道:“那个人没有什么家世,天赋比刚才那个人高上许多,但是我相信,绝对比那个男生更勤奋。他也很棒,可惜在最后一次演出的时候出了意外去世了。”听着这话,戚暮的心里陡然起了一种异样的熟悉感,但是他怎么想却也没想出一点头绪。只听闵琛继续道:“在我的心中,他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家,他有这个潜力可以达到更高的层次。”深秋的夕阳渐渐地落入地平线下,等到九点多的焰火晚会结束、一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后,戚暮都没有想明白……现在的世界乐坛里,还有这么一个人物?很勤奋,没家世,天赋和音乐水平能够得到闵琛的表扬?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戚暮思索了半天都不得其解,等到月上中天时,戚暮房间里的灯光已然全部熄灭。而在他的隔壁,那片化解不开的黑暗里,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却站在床前,遥望着维多利亚港迷人的夜景,凤眸微眯。“之前你让我再查查看罗遇森……我查过了,似乎有人刻意让他在维也纳交响乐团吃瘪,给他使绊子。具体是谁我还没查清楚,不过你如果感兴趣,贾思科·布朗主办了一场小提琴音乐会,有邀请你。哦对了,贾思科就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电话里是丹尼尔不停翻看资料的声音,而电话这一头,闵琛却凝了眸子,低声道:“我不急,你慢慢查。”丹尼尔“嗯”了一声,最后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说道:“哦还有,你去参加那个什么音乐节没有关系,但没事别暴露身份啊,我可不想给你擦屁股。”“嗯。”浓郁的夜色里,男人醇厚的声音被厚厚的隔音玻璃阻挡住,再也其他人能够听到。闵琛抬眸看向那被城市的霓虹灯照亮如白昼的夜空,恍然间就想起了隔壁房间的青年回酒店时,一路上好奇思索的表情。一个已经去世的人……一个很有天赋的人……“其实,你也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啊……”第三十三章戚暮为期不过三四天的港城之旅在迪士尼的最后一夜结束后,正式划下了句号。等到第二日一清早他被闹钟吵醒的时候,戚暮的第一反应便是——港城一年一度的海洋音乐节终于开始了。海洋音乐节是港城特有的古典音乐节,与英国的爱丁堡音乐节相似,都是属于开放性很强的露天音乐节。事实上,露天,并不意味着完全暴露于天空之下,在海洋音乐节的场地里也有不少专业的音乐厅,供大型乐团进行公开演奏。但是在这个音乐节里,无论是咖啡厅、糖果店,还是广场上、餐馆里,只要你能找到表演的地方,你都可以随意地进行演奏。所以在这样的音乐节上,经常会出现许多非专业的乐手,他们带着自己的乐器、表演着自己的音乐,获得大家的认同。戚暮原本……也带上了他自己的小提琴。不同于很多华夏人的羞涩内敛,戚暮一直在欧洲长大,自小也性格开放,带上乐器在这样的公开场合表演一下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到了这一天,他却还是有些犹豫了。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他真的要在那个男人的面前演奏么……昨晚回酒店的时候,戚暮满脑子都在思考着业内什么时候存在那样一个有天赋又够勤奋的已故音乐家,所以脑子里晕晕乎乎的,都没多少清醒的意识。于是当闵琛表明明天再一起去参加音乐节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就点头同意了,而没有否决一下。和闵琛一起参加音乐节,这意味着……他要是想进行露天表演,就得让对方站在一旁看着了。他独自一人将琴盒放在路边,肆情地演奏自己的音乐,而……闵琛就在一旁站着听。——这种画面怎么想怎么觉得有种莫名的诡异感。于是一咬牙,戚暮暗自决定不带小提琴走了。不过多时,门铃便响了,戚暮拿了东西打开门,便见到隔壁屋的邻居正垂着眸子,诧异地看着他。闵琛微微抬眸:“你不带琴去?”戚暮:“……不方便,就不带了吧。”说着,戚暮顺手关了门,他想了想,客套地回问了一句:“对了,你也不打算进行露天表演?”这话还没说完,戚暮就后悔了。果不其然,只见闵琛脚下的步子一顿,良久,才语气淡定地说道:“我扛不动。”戚暮:“……”可不是扛不动吗,一架九尺的大钢琴,怎么着也得上千斤了,别说一个人,就是十个人都抬不动。闵琛今天刻意多戴了一顶黑色的天鹅绒硬礼貌,帽檐很宽,几乎将他的上半张脸都遮挡住了,明明还可以露出的一双眸子也用墨镜挡住,整个人都遮得严严实实的,似乎恨不得直接拿张面具戴上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