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
作者:深海先生      更新:2023-06-14 23:31      字数:4844
  寂静里响起压抑的闷哼,潮湿的情潮在空气里缓缓流动。他的手指宠溺意味的拨过我已及颈了的发,描摹我的耳垂,像拨弹名贵的竖琴,又似在细致的书写一个名字。掌心微糙的薄茧燃烧着皮肤,我口里的物事也逐渐升温,变得鼓胀而饱满。行了,坐上来。过了片刻,他沙哑地呢喃。我侧头吮吻他濡湿的手指,顺着腕部至颈窝,衔住他的衣领揭开,嘴唇沾到他皮肤上的沙砾。混合着汗液,有些咸,我舔了一口咽下去。我们都风尘仆仆的从远方而来,在走向彼此的道路上或迷失或踽行了数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傻了还是饿了?连这也吃?他脖子抵着我的额头,喉头滚动,一手拭去我唇角的沙。屈膝将我托高,又一手剥去我湿漉漉的鞋袜,像剥鸡蛋一样把我剥得光溜溜的,圈进怀里。我把头搁在他肩上说,味道挺好。“是么?让我也尝尝……”他垂下颈子,侧头压住我的唇,舌头如匙入锁滑入我的口腔,我挺起腰背,容他进入体内。烛火猝然跳跃了一下,他目不转睛的望着我,朦胧光影里,眉目情动潋滟,手越过我肩膀,不忘捏灭了灯芯。我们在一片黑暗中缠绵,动作很慢很轻,明明累到了极致,却像一对新婚夫妇,怎么汲取彼此的温暖也不够。夜已很深,我们却都无法入眠,便点了一盏灯,倒了一杯店主人备在桌上的酒,相依相偎的谈天说地。我们讲那些不曾有交集的过去,讲这些年不曾有彼此参与的乐事,仿佛这样才能将对方的生命填补。最后讲得讲无可讲了,便一起看着旅店墙壁上那张古旧而斑驳的地图。他的手指沿丝路游走,抵达地图之外渺远的尽头。“我们可以沿着这条路一直走……沿栗特朝南,到大夏…”弗拉维兹把地图撕揭下来,手绕过我的身体,搁在我的腿上,逐个念出每个古老的地名,甚至有些地方相关的传说,就像幼时那样一一讲述给我听。我听得入神,却是因为他柔而沉的声音,心像积满了水的海绵,一点一点饱胀起来,落到至深的实处。最后他讲到口干了,喝了一口酒问我,最想去哪。我盯他手指的影子沉默片刻,才意识到我终于拥有了所谓的自由,却发现一直渴望的去处就在他的掌心里。是不是太不男人了?不,简直像个孩子。“我一直想去探索更远的东方,譬如丝国,或者印度,去亚历山大也没有到达过的地方。”我啜了一口酒,指了指地图的边界,违心而假作雄心壮志的说。他没有立即答话,窥透了我的心思似的。把我的手拢在掌心,贴着我的脸颊喝尽那杯酒,湿润嘴唇在我耳侧翕动,柔声要我猜他想去哪。手一面把酒倒在我胸口,一路顺着腹部向下探去,停留被他舔吻过的沟壑,点了一点。我浑身一抖,他总有办法叫我缴械投降。即使不说,答案不言而喻。我捏住他的下巴,扭头擭取他嘴里残留的酒,仿佛酩酊大醉。笠日,使我醒来的是一阵不远不近的骚动。弗拉维兹竟不在房间里,我的心里离开冒出一丝不详的预感,走到窗边将窗帘掀开一条缝。远处,从栗特的城门涌进一长队乌压压的人马,另一扇城门则已有了封锁的势头。亚哒人是不愿招惹波斯军的,能这样大张旗鼓的进来,只有可能搜查我们的追兵。是我们太大意了,以为逃出了波斯的疆域就不再有事。“弗拉维兹!”我穿好衣物,在旅店上下寻找他不到,便慌了神,谁知刚一出门,就与一个裹着纱丽的印度女人撞了个满怀。抱歉,我急促地将她推开,腰被不紧不松的一把勾住,才察觉这女人的身形过分高挑,遮面的纱巾下露出一双狭长半眯的眼。在我一愣的同时,腰上的手挪到屁股上,十分放肆的捏了一把。坐在门口的店老板吹了声戏谑的口哨,我窘迫地拽着他冲到马圈,一路冲到偏僻的城区里,挤进崎岖窄小的古道里。穿巷的风迎面灌来,弗拉维兹身上浓郁的脂粉香气直扰鼻腔,我浑身鸡皮疙瘩不禁都起来了,他双臂却似蛇一样将我缠得死紧,头搁在我肩窝,一幅小鸟依人的模样,时不时隔着纱巾咬一口我的脸颊。我从没发现弗拉维兹有这样……有趣的一面。可等到进入人潮汹涌的城道,我便觉出他这样做的明智。我们似一对再寻常不过的年轻夫妻混在出城的商队中,也许从某些路人异样的眼神来看,我说不定被当成了贩卖异族女子的人贩子。———尽管弗拉维兹的手在纱巾下抚摸我的大腿,将我弄得面红耳赤,也不会有一个人同情我的处境。☆、第128章 【终章 ·上】随熙熙攘攘的人流混出城门外时,我一眼在门口缉查的军队里看见了伊什卡德的脸,而仿佛是一种默契似的,他也不经意地看见了我。绷紧的神经一下子舒缓下来。只是一瞬间的对视,他便挪开了目光,喝令着军队朝另一扇城门行去,最后不忘回头看了我一眼。我珍而重之的点了点头,向他道谢,以及道别。我知道这会是我们最后一次相聚了。不等远离栗特的城门,弗拉维兹便拽住缰绳,一夹马腹,驱马扎进暮色之中,好似要将我的过往、他的伤痛,悉数抛下。没了追兵在后的迫力,我们披星戴月,行得时快时慢,在夜幕降临的时分抵达一处游民的部落。这座不大的绿洲围绕着一泊月牙形状的湖,我们挨着一个偏僻的沙丘扎了营,受到游民们的邀请,一起围坐在篝火边共食。交谈中我得知这里的游民们来自遥远的各地,有附近的亚哒人、波斯人、罗马人、印度人、丝国人、哥特人,还有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异族。晚餐很丰盛,尤其不缺醇美的烈酒,更不缺各具特色的歌舞助兴,令人眼花缭乱。由于弗拉维兹还是一幅女人打扮,不时有人朝我投来艳羡的目光,甚至有人吹口哨调戏他。这时候,不知假如有人知道他曾是罗马帝国的王会作何感想。想着我不禁有些难受,弗拉维兹却似毫不在乎,仿佛兴趣盎然的观看着表演。不知不觉我喝得有点多,还和一个胆敢来掀弗拉维兹面纱的家伙打了一架。当然,在我把他揍得不省人事前,弗拉维兹就及时阻止了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以一个印度舞女的模样把我抱回了帐篷。有那么一瞬间我简直羞耻得想死,神志又即刻被返潮的酒劲吞没。我醉醺醺的勾着弗拉维兹的脖子,眼前全是他纱丽边缘晃动的流苏,在灯火里闪烁着迷离的光晕,引得我愈发头晕目眩。“明明不能喝,还喝这么多?”他眯眼审度我,替我抹去嘴边酒液,又取了水壶以口喂我。我喝得太急,呛了他满襟,水沁湿他紧绷的勾花的露脐胸衣,显露出男子胸腹的沟壑来,却有一派说不出的倒错而旖旎的风情。脱……脱掉吧。我就脱口说了出来。话音刚落,便觉帐内火光蓦地暗了几分。“好啊……”耳畔促狭地一笑,流苏在他脸颊上暧昧的跳跃,“你来脱。”一字一音乃至呼吸都近乎引诱。配合着扰人心魂的脂粉香气,让我真有种被女子勾引的错觉。也许是平时被他欺负惯了,酒劲作用下我不禁蛮横起来,反守为攻地把他压到身下,胡乱扯拽他轻薄的裙裾,一手顺着小腿摸进去,如同一个欲火焚身的醉汉。弗拉维兹却很意外地顺从,任我坐在身上胡来。想起过去种种,我便愈发放肆,刻意像对待女子一样低头咬开他胸衣上的扣子,抱了些讨债的心思。他的脸半掩在纱丽里,像隔了一层雾障,天生蛊惑人心的一双眼睛更柔情溟濛,足以将千年冰河溶成雪水。我这样看着,便只想在这人眼里流淌一世,可嘴里却不肯讨饶,一手装模作样的掀去他的纱丽:“我娶了你,尤里扬斯·弗拉维兹。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合法妻子。你愿意向爱神阿弗洛迪德发誓,一辈子忠于你的丈夫吗?”“我愿意。”弗拉维兹配合地攥住我的那只手,染了胭脂的薄唇印上一抹烙似的红痕。这角度俯视时,我才赫然发现,他的胸膛上绣了一串名字,心尖蓦地一颤。我的名字,带着独具风情的勾花,一看就是印度式的刺法。想是今天去换这身衣服时顺便刺上的。我细细抚过刺纹,忽地有些不甘这非我手笔,却见他不知从哪拿出一枚细针和一个铜瓶,不由愣住。“才学会的手法,可能会有点疼。”他笑了一下,一手搂着我的腰,一手悬在我肩头,等我点头应允,才一笔一划的刺上胸口上与他相同的位置。许是酒劲麻痹了疼痛,独剩下入骨及髓的甜蜜,甚至有近乎与他肉-体交合的快意。针尖在皮肤上旋转时,我几度颤栗。待到完工了,一身大汗淋漓,身体也燥热到了极点,光是被他以舌尖消毒,就几欲泄了身。等溃堤的神志勉强堆聚,人已被他搂到腿上扳回了局势。妩媚的裙裾撩高到髋部,被汗液濡得半透,底下露出的却是英姿勃发的男体,裹着金箔镶边的亵裤,畸艳得不堪入目。只看了一眼,我就周身热遍,羞耻得无地容身,身下却剑拔弩张。他用湿透的纱丽裹覆在掌心,时轻时重的揉捻,手心纱布仿佛一把细沙,只逼得我腹中酒液随快意一并涌下,控制不住地尿了他满身。我又窘又羞,却抵不住泄身后浓重倦意决堤扑来,双眼一闭,脑子便断了线。半梦半醒之间,只感到身体被翻过去,被从后贯穿。耳畔柔声细语的唤着我的名字,身下攻势却如疾风骤雨,全然不顾我醉意迷蒙,将“趁人之危”演绎的淋漓尽致。我张大嘴无力喘息,满鼻满口都是浓郁的脂粉香气,最后是汗水洗净了浓烈情潮,才嗅到了我熟悉的气息。陷入沉睡前,双手被修长的十指嵌紧,颈后落下焯烫的一吻。“睡吧,我的小爱神。”我在这熟悉的哄慰里安心睡去,坠入梦乡。☆、第129章 【终章 ·下】梦里,尽是这数日来与弗拉维兹相依相伴的一幕幕,林林总总,浮光掠影,似河流一样回淌,在眼前清晰的浮现,待我幡然醒悟时,便轰然崩塌到支离破碎,在我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刻,像流沙一样从我足下悉数滑走。顷刻四周景物变幻,又成了另一幅景象。漫天红霞,一条长河横亘在我面前,水天一线。一抹修长人影静立彼端,身后跟着一个小小身影。我拔腿追逐,那河流却越变越宽,始终难达对岸。在彷徨之际,一股风流拂过耳际,携来轻声絮语。我怔忡的在那许诺一般的告别中醒来,有预感的望向了身侧。———身旁空落落的,已不见了弗拉维兹,独留下一张信笺。呆坐良久,我才站起来走到帐篷外。温暖和熙的阳光落在脚下,几欲让我睁不开眼。不远处一家人在湖边嬉戏的景象撞进视线,我下意识抬起手臂,挡住猝不及防模糊了的双目,有些站立不稳。殊途同归,一并赴死本该就是我们最好的结局,可命运总爱捉弄负隅顽抗者。我早该想到活下来的只是我一个。弗拉维兹早就死了,死在舒什塔尔的战场上,只凭着一线执念逗留在人世,陪我走到他所能及的终点,将我渴求多年的自由亲手给予我,弥补他不能伴我终老的遗憾。所以他能毫无顾忌的破坏招魂仪式,所以能对过往之事那样淡泊。我闭上眼睛,心脏像崩解的山体一寸寸垮塌,却有一股风流拂过耳际,携来梦中熟悉的话语,清晰得仿佛他犹在身畔,不曾离去。“我不相信命运,不相信时间,唯独相信你。”我轻声默念着手中弗拉维兹写给我的诗句,回应萦绕耳边的风吟。衣角忽然轻轻的一紧,我低下头去,一个粉雕玉琢的幼童懵懵懂懂的望着我,异色的瞳仁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心口蓦地震荡起来,塌陷的部分又好似被某种不可名状而坚韧力量紧紧黏合在一起,我蹲下去,将弗拉维兹留给我的最珍贵的礼物拥在了怀里。***也许是平静的年月总是飞逝得很快,不知不觉我已在沙漠里度过了半生。苍老开始蚕食我的身体时,弗拉维兹和我的儿子成了栗特的领主,远赴回纥,我听闻他征服了那儿信奉拜火教的部落,正如我以“日月”为意给他命的名,他做了他们的王,被称为“明尊”,势力远及丝国北疆。当越来越强烈的预感到自己大限将至,我回到了雅典,独自守护与弗拉维兹初遇的那座神殿,期盼他如许诺中那样,有一天会突然在某个雨夜出现。和想象中一样,死亡到来的前夕,天上又下起了暴雨。我庆幸自己的寿命不够长,不必在孤独的人世徘徊太久,可以早一点与弗拉维兹重聚。听着雨水滴滴答答敲打着大理石的地面,恍惚间,我的魂魄又回到殿前那长长的台阶之下,一抬头便望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在火光中伫立着,朝我伸出了手。我不禁笑了起来,用尽全力的朝前奔去,穿越漫长的数年纵身投进了那个等待已久的怀抱,如同奔赴一场命定的重逢。**二零一四年二月三日,我来到了雅典。第一站是……帕特农神庙,希腊神话中有诸多传说发生在此。这座历史悠久的千年古迹让我感到莫名的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