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作者:樱满庭      更新:2023-06-12 17:55      字数:6003
  病房里有个陪护室,专门用来给请来的护工过夜休息用的。

  护士见盛危拖了把椅子坐在林鹿床边,看样子没打算走,应该是要在医院过夜了。

  感冒发烧有必要在医院陪床吗?

  果然是“不在意”。

  护士忍着笑,将陪护室收拾干净,“盛先生,陪护室里已经打扫好了,可以用了。”

  盛危头一抬:“什么室?”

  “陪护室,”护士笑吟吟解释说:“是专门给护工,陪护人员住的,看您好像要在这里陪护过夜,不如进里面休息。”

  盛危忍耐道:“…我不是为了陪护他。”

  陪护?

  监视还差不多。

  护士也知道他不会承认,从善如流的改口:“您把他当成休息室休息一下也是可以的。”

  盛危顺着半开的门往里面瞥了一眼,里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摆放着一张床,衣柜和椅子,还有一次性的洗漱用品。

  他又收回视线,看了一眼病床上的林鹿。

  林鹿安详地躺着,或许是因为烧已经退了,所以睡得很沉,小脸压在柔软的枕头上,嘴巴里也不再哼哼唧唧。

  林鹿舒舒服服躺这么大个病房,要他去睡还没厕所大的陪护室?

  那张床他估摸着翻身都困难。

  盛危拒绝了,说不用。

  护士便没再强求,确认了一遍设施,离开了病房。

  病房里彻底安静下来,盛危去了一趟停车场,从车上取了笔记本来处理工作,总归他坐在椅子上也睡不着。

  刚看了一个合同,他无意间抬头发现林鹿整个人都缩进了被子里,刚才只是把颈子裹得严严实实,现在却恨不得把整张脸都埋进被子里。

  这能呼吸得过来?

  盛危看了片刻,抬手将蒙在林鹿脸部的被子拽下来。

  这才看得顺眼多了。

  过了半个多小时,盛危又处理了一份文件,头一抬,林鹿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缩到被子里去了,被子团成一团在床上形成一个鼓包。

  身体不让人省心,睡觉习惯也不怎么样。

  盛危再次动手把林鹿盖在脸上的被子扯下来,他也不看文件了,将电脑放在桌上,就这么抱着手臂等着看林鹿。

  果不其然,刚过两三分钟,林鹿就翻了个身,身子蜷缩起来,将下巴渐渐埋进被窝里,很快整个脸都藏了进去。

  盛危再给他拽下来,手掌压住被角不让林鹿往下钻,林鹿尝试了几次没成功,翻了个身,嘴里不知道嘟嘟囔囔说了些什么。把脸埋到手臂里,又睡了过去。

  盛危忽然想到,难道是林鹿觉得灯光太亮了?

  其实病房里的灯光并不刺眼,是统一的夜间模式,就是病房里头顶的大灯是关着的,但是病床前小灯还开着,为防止某些病人起夜,床头的灯一般都会留下。

  盛危在控制面板把床头的灯关了。

  林鹿果然安分下来。

  病房里陷入一片漆黑,在没有光源的环境里什么都看不清,然而失去视觉,其他的感官变尤为敏锐,房间里安静的只听得见林鹿轻柔的吐息声。

  甚至呼吸间也满是林鹿的气息,这种气息在满是光源的房间里不觉得,在黑暗的环境里却生动鲜活得充斥了他的整个感官。

  想不到他居然能这样若无其事的和林鹿共同相处在同一个房间。

  他又想到了一些不好的记忆。

  一些铭记的事情再次从记忆里如同海啸一般掀起,上辈子的种种还历历在目。

  病床上这个弱不禁风的人,是怎样狡猾的用那些阴谋诡计倾覆了盛氏。

  他们从一开始就站在对立面,林鹿的所作所为都是为另一个人所谋划的。

  盛危靠在椅背上,深吸了口气,缓缓睁开眼。

  林鹿睡的香甜,可以说是无知无觉,要是他这个时候睁开眼,就会对上盛危的视线,眼皮下的目光充满了凛冽,就像狩猎者盯上了心仪的猎物。

  ……

  早晨八点刚过,医院里来来往往人逐渐多起来。

  见林鹿还在昏睡,护士走进病房,凑到盛危耳边小声说:“盛先生,副院长想见见您。”

  盛危倒也不意外。

  这幢私立医院本身就是盛氏控股,副院长也是从小看他到大的叔,昨晚医院里病房紧俏,他用了对方的名头给林鹿申请到一个单间。

  对方知道他来了医院肯定要和他唠两句。

  林鹿睡得很熟,一直都没有醒来的意思,护士已经给他换过了一轮葡萄糖氯化钠。

  盛危回头看了两眼床上的人,然后跟着护士离开了。

  听见耳边朦朦胧胧的关门声,林鹿睫毛轻抖,缓缓睁开眼睛。

  窗外清脆的鸟鸣声婉转悠扬,明亮阳光透彻密布窗隙照在病房里,在床单上留下一道光影。

  林鹿不太能适应亮光,他下意识摸了摸胸口,抬起胳膊,将手背盖在脸上。

  缓了几分钟,才放下手掌。

  这时他才发现原先缠在手上的纱布已经被取了下来,掌心破口处的茧也掉了,留下粉嫩的一道印迹。

  不过他本身也是不容易留疤的体质,用不了多久,这道印迹就会消失不见。

  “您醒了?”护士来给林鹿拔针,扶他坐起来:“您先别动,我先给您把针拔了。”

  或许是注射了氯化钠的缘故,嗓子并没有觉得沙哑发干。

  林鹿弯起嘴角,柔柔一笑:“谢谢。”

  笑起来也太好看了。

  护士脸微微发红,给林鹿拔针时,动作放的轻之又轻,但林鹿皮肤本身就薄,扎针的手背还是青了一片。

  他肤色冷白,手腕清瘦,衬的一片淡青色就看上去触目惊心,护士按压针孔,关心的问:“疼吗?”

  林鹿笑了笑:“还好。”

  怎么会不疼呢。

  林鹿从小痛觉神经就比别人敏感,随便磕磕碰碰皮肤就容易青紫。

  但直到他被查出绝症,每过两周就要抽血,躺在病床上的日子从早到晚都要埋针打点滴挂水,埋针就是把针头埋进皮肤,每隔四五天换一次针头,到后来两只手被扎得肿的抬不起来。

  习惯之后,这点疼痛就不算什么了。

  护士将空了的输液袋放进车架,“您身体有没有觉得好一点?还会头痛,发晕吗?”

  “好多了。”林鹿摇摇头。

  护士走出病房,过了几分钟,拿了一杯蜂蜜水递给他。

  蜂蜜水是用热水冲的,担心林鹿烫到手,护士还贴心地用杯托隔热,方便他拿取。

  “不要急着起身,喝点蜂蜜水润润肺。”

  “谢谢。”林鹿接过来,朝她笑了笑。

  护士也笑着说:“请您先在病房里等一等,盛先生去院长室了,应该不久就回来了。”

  林鹿捧着杯子乖巧点头。

  护士轻声询问,“要不我帮您把窗帘拉开透透气?”

  “好,辛苦了。”

  厚重的窗帘被拉开,和煦的阳光就透过干净的玻璃洒满了整个病房,入眼的是旷远碧空,微风拂上脸颊,楼底下的花圃里还有小朋友们在追逐打闹。

  林鹿心情一瞬间好了许多。

  但对于这种色调单调灰白的病房,他还是本能的有抵触心理。

  等护士出去之后,林鹿休息片刻,把蜂蜜水喝光,也跟着走出去,坐到了走廊上。

  林鹿退了烧,但肢体还是虚弱无力,喉咙里像是堵了团东西,走两步路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

  病房的隔音还不错,原先在病房里只是隐约听见外面有声音,迈出房门之后,那些嘈杂的声音一瞬间就涌入了他的耳膜。

  早上八点医院刚刚运作,正是人多的时候,走廊上人来人往。

  从前他喜欢清静的地方,后来在疗养院住了几个月,那里清静得让人发慌,于是他现在反而更喜欢有人烟的环境,仿佛置身其间,也能因此沾染上一两分烟火气。

  “林鹿。”

  林鹿靠在长椅上稍微缓了缓,闭目养神,突然听见有人喊他。

  起初他还以为是听错了,直到肩膀被拍了一下。

  扭头看到一身体面西装,颇有几分面熟的脸孔。

  好在他记忆还不错,想了想才从脑海里面翻出这个人是他的大学舍友汪杰。

  倒也是不巧。

  汪杰是见一楼挂号大厅的人太多,所以就到楼上自动挂号机来挂,谁想无意间一瞥,注意到走廊垂手坐着的林鹿,病恹恹微垂着头,肩胛单薄,柔软的碎发遮住苍白的后颈,脆弱精致的脸吸引不少路人的注意。

  汪杰见林鹿就穿了件单薄的睡衣,行单影只的,还以为自己认错了。

  走近一看,还真是林鹿,他上下打量,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快意。

  “哎呀,真是不巧,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碰面。”汪杰不请自来,一屁股在他旁边坐下。

  林鹿掀开眼皮,瞧他一眼,心说是挺不巧的。

  林鹿很擅长博得别人的好感,在哪里都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但他毕竟也不是人民币,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汪杰就是极少数和他不对付的人。

  起初两个人分到一个宿舍,井水不犯河水,他事情比较忙,学校,公司两头跑,说是室友,其实根本没在宿舍住过几天,两人也没什么机会碰面。

  汪杰长相也算周正,一直为此沾沾自喜,但偏生和林鹿分到一个宿舍,就把他衬托的平平无奇了,所以他才看林鹿有点不顺眼,也就仅此而已。

  但后来汪杰暗恋校花,偏偏校花拒绝了,转头和林鹿表白了,就连周围同学听说这件事也在私下笑他癞虫合蟆想吃天鹅肉,汪杰不小心听到了,他一度自尊心很强,所以觉得很没脸。

  汪杰也因此渐渐远离了班上同学,选择加入社团,和社团里人处成了好兄弟。

  然而那人后来却因为和林鹿发生矛盾退学了,还向汪杰诉苦,虽然不太清楚事情的原委,但汪杰认定是林鹿的错,一心就想为兄弟出头,气急败坏的找到林鹿,质问他:“是你害小袁退学的?难道不内疚吗?”

  林鹿却忙着要去公司,坐进接他的车里,只简单说了一句,和我没关系。

  说完,车扬长而去。

  因此,汪杰一直对林鹿颇有成见。

  当年他只能看着林鹿的车尾气,现在他终于混出点人样了,难免有些自得。

  汪杰见林鹿身形单薄,睡衣套在身上都觉得肥大,以为他这段时间过得不好,故意说:“没想到一向都是前呼后拥的人,居然穿成这个样子坐在这里,刚刚我差点都没认出来呢。”

  林鹿没什么心思搭理他,敷衍道:“彼此彼此。”

  他没怎么把汪杰当一回事,危险的人永远都懂得隐藏自己的恶意,就像他自己,比任何人都会装,而汪杰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这种肉眼可见的恶意太明显,连回应都没有多大意义。

  汪杰眯缝着眼说:“最近过的怎么样啊?在哪里高就?”

  林鹿没什么精神,随口糊弄过去,汪杰便越发肯定了,林鹿最近过得不好。

  他知道林鹿很早就工作了。

  可是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爬的越快,摔的越狠。

  “我是不是不该戳你的痛处?”汪杰有意无意的提起:“唉,不过我就不一样了,最近混的还不错。对了,维柯莱公司你知道吗?”

  林鹿倦懒地掀了掀眼皮,他当然知道,这还是林氏旗下的一个子公司。

  不过连续两年绩效都不尽如人意,所以他主张关停并回拢资金。

  汪杰滔滔不绝的诉说着工作上的忙碌。

  林鹿点头:“是吗,原来是这样。”

  “不过好在辛苦都是值得的,我现在混到一个小主管,要不怎么说大公司慧眼识珠呢,”汪杰夸夸其谈。

  林鹿夸他:“真的吗?好厉害啊。”

  汪杰又吹嘘自己在六环买了房,买了车,就差把得意写在脸上:“我们也是相互成就,就是现在提了主管这名片,走到哪都要带到哪,太麻烦了……”

  林鹿帮着生气:“真的过分了,这叫什么事啊?”

  汪杰:“……”

  他终于发现自己叽里呱啦炫耀卖弄一通,林鹿都在糊弄他,压根没认真听他说话。

  汪杰话题进行不下去了:“你说话也太敷衍了。”

  林鹿蔫哒哒抬了抬眸,砸了砸嘴:“那我给你来段声情并茂的?”

  汪杰脑门上青筋抽了抽,心里像是憋了一团火。

  但他心想林鹿说不定是装着不在意,于是越挫越勇,反而唠唠叨叨说的越发起劲,就为了博得林鹿的反应。

  林鹿闭上双眼,思想放空,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昨晚他烧得太难受,手机都没带,现在连个打发时间的东西都没有。

  倒是盛危的笔记本还留在病房里…林鹿也就稍微动了点心思,就把想法按捺下来。

  盛危的电脑里面应该有不少重要的文件,他还是避避嫌吧。

  汪杰滔滔不绝说了半天,发现林鹿心不在焉,糊弄都懒得糊弄他了,他说十句,林鹿才顶多回上一句。

  “也是我忘了,这个场合不适合叙旧,要不改天我们约个时间出来聚聚?”汪杰决定转变思路,他故意抛出一个自认为很有诱惑力的诱饵:“你要是没工作,我和人事说一说,把你安排过来。”

  林鹿敷衍:“是吗,那多过意不去…”

  “这有什么过意不去的,也就一句话的事。”汪杰说。

  他当然没安什么好心,林鹿要是落到他手里面,那还不是任由他揉捏搓扁,到时候让他过来当牛做马,再把他开了,他林鹿又能怎么办?

  汪杰越想越佩服自己的聪明才智。

  他正打算趁热打铁,把这件事定下来,无意间一抬头,忽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汪杰顿时眼前一亮,他认出来那是总公司派来迎接视察时,有过一面之缘,负责给老总开车的司机福叔。

  这要是能搭上关系,他入驻总公司,不也就指日可待?

  正当他这么想的时候,司机也朝他这个方向看过来,似乎在辨认着他身份,随后扬起笑脸主动走过来。

  难道说他优秀到福叔也对他念念不忘,还认出他来了?

  汪杰心潮澎湃,心情激动难抑,顾不得别的,堆起笑脸主动凑上前去。

  然而福叔却直直和他擦肩而过,走向安静坐在椅子上的林鹿,脸上浮现出激动的神色,“小少爷,好久不见,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

  汪杰人都愣住了。

  小、小少爷?

  看着福叔主动和林鹿搭话,汪杰一时间脑筋都转不动了。

  是了,林鹿姓林……那他和林氏是什么关系?

  汪杰想到一个匪夷所思的可能,脸上表情都僵硬了。

  林鹿听见熟悉的声音,睁开眼,也认出来人是他爸林海天的司机福叔,他记得福叔家就在这附近,所以经常到这里来看病抓药,没想到今天还碰上。

  他笑了笑,“叔,老鼻炎又犯了?”

  “是啊是啊,这不外面梧桐树一掉毛衣子,我这鼻炎就开始犯,也是老顽固了,”福叔关切问:“小少爷怎么也来医院了……”

  “我也是老毛病,发热感冒。”林鹿低低咳嗽。

  “小少爷还是要多多注意身体,据说再过两天又有寒潮要来了,小少爷可别贪凉穿的太少…”福叔喋喋不休地说着。

  林鹿一一点头应下。

  福叔给林海天开了一辈子车,算是看着林鹿长大的,见到林鹿就跟见到自己孩子一样,明知道这些事林鹿都知道,还是忍不住要唠叨。

  林鹿也明白福叔的好心,两人聊了一刻钟,护士站叫了福叔的号,林鹿催他去就诊,福叔才一步三回头地进了诊室。

  汪杰:……

  他脸憋得通红,他现在还震惊于林鹿的身份,还没回过神来。

  林鹿是林氏的继承人?那之前怎么半点风声都没透露出来…他回想从前两人交流,林鹿好像从来没摆过什么架子,所以他还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等等,刚才他是不是要给林鹿介绍工作来着?

  之前发生的一幕幕在脑海里面闪过,汪杰‘蹭’得从脸一直红到脖子。

  林鹿起身去洗手间,经过他身边,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真情实意道,“还是早点从公司离职吧。”

  “最多半年,你那个慧眼识珠的公司就要关停了。”

  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