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作者:香小陌      更新:2023-06-08 14:37      字数:5114
  说起这事又是情绪复杂,让人心酸,一言难尽。周凤城低声说:“原先我们那个重工集团,政策下来了,都已经到了明面上。企业和国家都不会再给那些人保障了,一道行政文件下来,谁没学历没技能的就先裁掉谁,一个厂一个厂地卖,人员遣散……可是那些十几二十岁就进工厂做工的人,当初为什么没学历?谁给他们负责?……多少人就要走上街头,没有出路,社会都不知要乱成什么样,赶紧让孩子回来吧。”国家工业版图已经发生了巨变,大型国企重工一夜崩盘伤筋动骨,随即就是无法抑制的大规模失业与产业转型,这已是预料之中,必经的阵痛。没能耐的人就要死在这场阵痛中了,有能耐的瞧准机会,早就转行了、离开了。这就是变革的时代,普通人无法扭转时代,只能拼命地往风口浪尖上挣扎,争取赶在潮头上。跑太快了会被一个浪头拍死在沙滩上,跑太慢的直接沉底儿,别想再浮上来。“所以歪打正着了,周遥的决策是正确的,他是很有福的。”俞静之安慰一句,“就这样吧,既来之则安之。”“而且,我都能猜着,他可能把那张猴票拿给谁了。”周遥妈对周遥爸悄悄说了一句。大周同志一挑眉:“拿给谁了?他早跟我商量,我让他直接把那四联张都拿走!撕开了我心疼,还不如整个儿一套,都让他拿走送人。”俞静之说:“想要猴票的,一定就是跟他同龄一边儿大的孩子,属猴的。以前同班级玩儿得要好的,捋一遍,还能有谁?”周凤城说:“……他班里,不是大部分都属羊的?”俞静之也笑不出来了:“就真有几个属猴的,你哪知道啊。”……趁着开学之前,假期的尾巴,周遥在城里逛了挺多地方。北京确实繁华了,他才离开几年而已,仿佛几年之间,这个城市一下子变得无比热闹而前卫。大都市发展日新月异,公车和无轨电车增加了很多新线路,与他印象中很不一样了。机床厂门口的那间副食商场,以前是职工们路过必入的商店,也没别地方买东西,现在可不一样了。附近直接平地拔起一座新楼,门口竖起鎏金的大字“东大桥大棚”。里边卖什么的都有,从吃到穿再到玩儿,经营者全部都是倒腾小买卖出来摆摊儿的个体户。不远处,路口,一大片荒地被开发出来,建起了“蓝岛大厦”,整个建筑用了全玻璃外壳,通体的蓝色玻璃在阳光下熠熠发光。那百货公司里面卖的都是高档时装、家用电器、护肤品化妆品。再往城里,城市的中心地带,就更加繁荣时尚。连王府井、友谊商店都嫌太土,掉价了,周遥的叔和姑给他买衣服,都要在燕莎和塞特买,说这俩地方才是最贵最时髦的购物中心,里边购物的全是外国人。周遥觉着这俩地方就是专门坑外国友人的,一条牛仔裤敢卖六百多块钱?他叔叔最近注册了一家所谓的贸易公司,就是倒腾物资的。下海之后交往不少生意朋友,不知从哪弄到几张演唱会的票,就带大侄子出来见见世面。“遥遥,都没看过现场演唱会吧?”他叔叔开着小轿车,前座还带着一个二十出头的靓妹,看着就没比周遥大几岁,说是“女朋友”。“没看过。”周遥实话实说。“你们那儿都没有吧?”他叔叔语带不屑,“演艺界的这些人,还是在北京比较集中。”“我们那儿也有明星演唱会,但我没怎么看过。”周遥无所谓的,“我进体育馆,一般就是去踢球。”“今儿咱们来体育馆,就是听歌。”他叔叔开着车,鸣着笛,呼啸在工体路上,“老崔!摇滚!”工人体育馆,那是一场“地下工厂”民谣巨星们的拼盘演唱会。人山人海,满眼都是披散着头发、穿着喇叭筒牛仔裤的热血的年轻人,身边搂着青春性感的女孩儿,女孩儿还都穿着超短裙和高跟鞋,男女恨不得都留着大波浪卷发……看台上吹着喇叭,打出巨型横幅,写着“我一无所有,我愿意跟你走”……周遥确实没见过这样场面,他以为只有足球场上才会这样火爆。观众席上根本就坐不住啊,因为前排和后排都站起来吼了,周遥于是也站起来吼了。这就是一代曾经迷惘、彷徨又热血无畏的年轻人,终于忒么找到一种合理合法的宣泄方式,用摇滚乐大白话来表达内心愤愤不平的呐喊。脚下的地在走。身边的水在流。告诉你我等了很久。告诉你我最后的要求。我要抓起你的双手。你这就跟我走。这时你的手在颤抖。这时你的泪在流。莫非你是在告诉我。你爱我一无所有。……以周遥的年纪,对这样的歌词理解还不够透彻。即便如此,都能听出这歌词写得太好了,是富有感染力的,让他血管里郁结的粘稠一下子沸腾了,让他不断陷入断层式的回忆,让他冲动,让他渴望内心真正一直在寻找的东西……他终于回来北京了,自己非要回来的,他在寻找什么呢。半大的不知愁滋味的小子,他也有留不住的青春么?崔健当晚唱了好几首歌,现场很多人就是为看一眼老崔来的,气氛爆了。老崔唱了《新长征路上的摇滚》《花房姑娘》《一无所有》……直到演唱会结束,大拨人从楼梯口往下走,周遥还意犹未尽,脑子里嗡嗡的,回荡着那句“你这就跟我走”。身边是浩浩荡荡的人影,蹦跳着,叫喊着,群魔乱舞。周遥几乎在台阶上绊倒,喊了一声,他叔叔赶忙拽他一把,然后他叔的小女朋友也嗷嗷叫了,好像高跟鞋崴掉了。“要哥背你不?”他叔叔冲女朋友喊,“我们俩扛你啊?”“等会儿,小婶儿您就自己扛吧,我鞋也崴啦。”周遥说。“呵你这小子。”他叔叔说。“哎呦,我鞋都掉啦帮我捡个鞋——”那姑娘指挥着俩男的捡鞋。工人体育馆时常举办大型演唱会,但通道出口设计不太科学,有个大转弯,偏偏在转弯处架了一道碍事的钢管扶手,想法是要分流人群,实际效果就是一道隐藏在黑暗中的巨大路障。周遥弯腰捡鞋,一下子就撞上去了。他一撞,后面有人不开眼地再压上来,那钢管横着铬他肚子了,“啊”,腰要折。“后面别挤了啊。往后退吧,后退。”身旁头顶掠过一道声音,有只手拽住他胳膊肘,贴着肉,扶了他一下,顺便还把后面的人推开了。那种低沉的、有点儿沙哑的烟嗓,挺有分量感:“后边儿的,都往后退吧,没瞧见么,都挤着人——啦——”声音熟又不熟的。周遥一直都对那种慵懒的、富有韵味的胡同口音,那拖长的尾音儿,有种特殊的迷恋,因为他听过。这属于少年时代就植入脑海的意识,已经变成一种生理反应,他迅速就一回头。通道内一片漆黑,那声音跟他错肩而过,他是不由自主地往前走,对方却留在原地没动,人流交错拥挤,直接挤开了十几米远,再回头就全是攒动的影子了。那几个打扮流里流气的小青年,竟没有起哄乱挤,在台阶顶端一直喊着“后退”“您慢点儿走”“别挤着人了”,竟然是在文明地维持秩序,一听口音就是本地的胡同土著。后面是演唱会现场尚未熄灭的背景,模拟出深蓝色的星空梦境,灯柱盘旋扫射。所以,周遥只能看到一个逆光的黑色剪影,熟悉的侧面从他眼球上一晃而过。剪影背面镶着火光金边,个子很高,就停留在星空幕布背景上了,定了个格。剪影没有动,但周遥被人流推挤着,越推越远了,不停地回了几次头,什么也没看清。周遥心里有点儿空,顺手把拎出来的高跟鞋塞给旁边那位:“帮您捡了,小婶儿您的水晶鞋,可别再掉了!”“谢谢遥遥啊,真贴心。”他叔的女朋友笑了一句。“掉就掉了呗,掉了带你去塞特买双新的,值多少钱啊。”他叔叔永远就这口气,腰都不会弯一下。刚才那一群,好像就是来听演唱会的学生,每人头上蒙一块红布,也是跑来宣泄孤独、愤慨与个性解放的愤青吧。那些人高唱着“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你明知我已离不开你!噢......姑娘……”“嘉——就你上回在杰杰唱的这个,《花房姑娘》,特别棒!”“晚上先别回了,再去杰迪唱歌吧,走吧!”“……”周遥艰难地回了个头,“哎”的喊了一声,已经隔太远了一团黑。他随即问他叔:“杰杰是哪?杰迪是什么?”“一个迪厅,就叫‘杰杰’,唱歌跳舞的地方。”他叔周春城回应他,“挺火的,你想去啊?今儿实在太晚了,改天我带你去开开眼。”周遥后来还专门打电话,拐弯抹角去催周春城,于是周末,他叔叔再次开车过来接上他,带他去了新街口附近的“杰杰”迪厅。那就是京城当时最火的一家听歌蹦迪的场所,没人不知道的。第24章 玩家周遥他叔周春城, 是他爸的二弟, 两家关系还不错, 亲戚里面最经常来往的。但这人没什么学历和文化,纯属一个糙人。好歹也近四十岁的人了, 身边小蜜一个比一个嫩,常年红光满面青春焕发像吃多了肾宝鳖精似的,说话也不着四六。周遥这二叔当初就是京城里紧随富家子弟步伐第二批下海倒腾买卖的个体从业者。自从八十年代末开始, 就往来于东三省和北京、广东之间, 从倒腾大米、特产干货, 再发展到倒腾木材和废旧钢材,越折腾越富。现在已经老有钱了,开个小轿车, 走哪儿都拎着一只“大哥大”,比砖头沉,能砸晕人。就这两天,手里的“大板砖”刚换成摩托罗拉第一代翻盖手机, 时不时掏出来“啪”的一翻, 生怕旁人不知道。而周春城身边摽的那位,本地土话叫“尖果儿”,还非要让周遥喊“小婶儿”,显然不是原配, 就是某一任傍家儿。周遥四年前来北京时,他的婶婶还不是这位呢,一晃四年, 都不知道换了几茬,走马灯似的。“傍大款”这个词,也是从这时开始时兴并让人理解的。歌厅迪厅不查身份证件和年龄,有人带着进去就成。“找个带宽沙发的雅座。”他二叔一进门就跟经理吩咐,很阔气地左手搂着小傍家儿,右手搂着大侄子。才转过一道门,那里面“嗡”的一声,迪斯科音乐震耳欲聋,红色和绿色的大灯柱来回地往眼球上扫射,特别躁……外面一个大房间是迪厅,年轻人跳舞蹦迪的地方。再进到里面的一栋大房子,是歌厅,还是雅座的形式,客人以沙发茶几的形式坐在下面,台上有乐队唱歌,还可以唱卡拉ok。这就是最早的有钱人k歌的地方了。那时候北京孩子还都没听说过“麦乐迪”和“钱柜”呢,资本主义奢侈享乐的那一套靡靡之音,刚刚从港台吹进广东,再悄悄地吹到北方各地,还没有蔓延到太夸张,没有量贩式的ktv包房。他们来的这家就是最好的。周遥二叔是常客,当班经理亲自过来招呼两句,还坐下陪聊陪喝几杯,说“您大侄子长得真精神,小伙真帅,来随便唱歌吧。”“您还要唱歌啊?”周遥咧了个嘴。“唱啊!”周春城说,“想吃什么东西你随便点,你想听什么歌,乐队也给你唱。”周遥翻开酒水单一看,啊,两个苹果削吧削吧摆盘子里就要二十五块?“算了,叔,我还是回家啃苹果吧。”周春城在傍家儿面前有意嘚瑟,就上台唱了一回《安妮》,然后又唱《她的背影》《我终于失去了你》。那一阵鬼哭狼吼,高音扯破喉咙地喊,肩膀乱抖,其他客人都要起哄了这人才下台来,驻唱乐队接手了舞台,开始唱摇滚串烧。“行不行,你叔叔我?”周春城问周遥。“您这嗓儿,”周遥笑,“我听过比您唱得更好的。”“你叔我年轻时候,嗓子也可好了,我这不岁数大了么。”周春城吃着苹果。不是岁数大的问题。周遥很诚实坦率:“叔,您唱情歌,‘安妮我不能失去你,安妮我不能忘记你,安妮我用生命呼唤你’,还有那句,‘她的背影慢慢消失在风中,只好每天守在风中任那风儿吹’,这些词儿您唱,我们谁信呐?您自己信不信啊?……我觉着吧,您肯定不会在风里等着谁还任风吹、吹、吹,您就不是那种人。”哈哈,傍家儿先拍桌笑了,直接比了个大拇指:“遥遥,精辟,说的太对了。”周春城皱眉:“哎周遥你……你小子还敢说我了,你长本事了。”周遥还憋着后半句没说呢,叔叔您就是那种“前任小婶儿还没消失在风中您已经风一样地奔向下一任了”!唱歌这事就是这样,观众都听得出来,有些人唱歌,是拼嗓子干嚎;有些人唱歌不用嚎,能让人信,能唱到别人心里。周遥自己年纪渐渐长大,对许多事,就会慢慢有自己的看法和心思。“你们的乐队唱得一般。”周春城评价道,“唱老崔的《花房姑娘》,味道总觉差点儿意思。”“是是,”陪坐的经理说,“钢子他们也刚来半年多,凑合使吧。”“现在这种小年轻的组乐队的多了,有些还挺有才的。”周春城道。“这行的人很多,在城里各个场子都占地盘,偶尔还闹点儿矛盾,还掐。”经理道,“钢子他们几个是东北过来的,‘北漂’嘛。”“东北过来搞音乐的,都挺有才的,还不错。“周春城瞅了一眼周遥。“其实他唱《花房姑娘》还没有那谁唱得好,我们这儿有一个唱得特好,能唱很多王杰、齐秦的歌,是咱朝阳本地人,不是漂儿。”经理说。“是么?”周遥眼底一亮,“能唱什么歌?”“唱得好就给我们唱一个啊。”周春城被台上那几个长头发、打着赤膊的大花裤衩儿晃得眼晕。这是把炕头上的大花被面裁出来了,做成的大裤衩子吗?“那个不在,也不听我使唤。”经理陪笑道,“那个不是我们驻唱的,那种就是来唱着玩儿的,偶尔唱着玩儿的才唱得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