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
作者:半娄烟沙      更新:2023-05-23 01:23      字数:3284
  见周云砚吞咽口水,血仙问:“想喝水?”周云砚出来的时候没带水,这边种树用的水都不是很干净,不能喝。人喝的水倒是有,但晌午吃饭的时候,一人舀一碗,喝的都差不多了。见血仙起身,周云砚问:“你去哪?我不用喝水了,吃完这点东西我就走了。”他初衷就是来看看血仙,见她无恙,他就可以回去了,谁知被血仙喂了这个多吃的,才耽误了些时间。血仙摇头:“你来回奔波,我怎么舍得你一滴水不喝就回去?等着,我去找水。”周云砚和血仙坐的地方离他人休憩的地方有点远,但周云砚还是面热的左右望了望,见似乎没人听到血仙的话才放心。血仙不等周云砚多说,拿过一旁种树用的铲子,扔给了还在欣赏边关拨土鼠的遁地虎。遁地虎被吓的一机灵,转过头一看是血仙:“大人,这是?”血仙:“跟我来。”血仙接根接了上午,对这一片的地下了解个大概,哪儿有水源自然清楚,拉着遁地虎到一旁,指着一点道:“挖。”遁地虎:“挖多深?”血仙:“有水为止。”遁地虎:“……”这不是开玩笑吗,那地底下的水有多深,他这个土鼠再了解不过了。血仙淡淡的道:“最多两刻钟,我没耐心。”遁地虎大喘一口气,把屈辱的辛酸泪咽下,点头道:“没问题!大人!”其余的种树人陆陆续续的开始干活了。遁地虎使出看家本领,手脚并用,两刻钟刚过,就在周云砚吃饱了午食,要回程之时,便听遁地虎大声喊道:“大人,有水了!”周云砚以为是叫他,连忙奔了过去,从小土坑里不断往外冒的可不就是水吗?想起血仙方才说的给他找水,就是找了个水眼的意思?……这也太阔绰了。找到水眼不是小事,周云砚也没功夫呆了,他得去告诉守知县,让他派人来修储水池。血仙见他匆忙的走了,脸上身上都是热汗,刚回来几天,周云砚就晒黑了不少。血仙抬头,看了眼离她远远飞着的尖嘴鹰。不知道这鸟的繁殖能力怎么样,周云砚看起来还挺喜欢吃。接下来的几天,血仙每天下午回来,手里都会抓两只尖嘴鹰。周云砚以为她是带回来吃的。他想起来了小时候的事,自然想起来了血仙吃兔子的事情。他现在也好奇,血仙是怎么吃的?回来这么久,他没见血仙坐下来细嚼慢咽的进食过,每次都是坐在一旁看他吃。他每次问她要不要一起吃的时候,血仙就摇头说她吃过了。还有一次,血仙指着裙底伸出来的树枝,那些枝条都钻进了地里,血仙对他说:“我也在进食。”周云砚猜想,血仙或许像植物一样,还能吃土?结果,血仙把捉回来的尖嘴鹰脚上都绑了链子,一只都没吃。周云砚:“你想养尖嘴鹰玩?”血仙摇头,她不会养动物玩,她只养云砚。血仙看着被链子拴住脚的尖嘴鹰,说道:“让他们生蛋,以后就不用抓了。”就像她树根下的那窝土拨鼠一样。周云砚:……她这是为了长长久久的吃,打算像养牛和羊一样养尖嘴鹰啊。遁地虎想起被血仙吃了的子子孙孙,不禁左手打右手,瑟瑟发抖。这只树精不是人啊。他原来一直觉得血仙是良心未泯,才会留他和几个老婆一条命,现在想来,这树精就是留着他配崽啊!尖嘴鹰性子猛,边关没人养这个,怕一不小心就被啄了眼挠了皮,周云砚也不放心,怕这些鸟伤了血仙。可怪就怪在,这些在边关上空作威作福的尖嘴鹰,见了血仙就像耗子见了猫,连爪子都不敢伸,真真奇怪。血仙手里什么兵器都不拿,连树棍都没有,可尖嘴鹰就像被吓破了胆子,站在那一动不动。周云砚哪里知道,尖嘴鹰们也是生灵,自然怕血仙这个满是血腥之气的精怪。血仙对待除了周云砚以外的其他活物,可没有那么好的耐心。所以尖嘴鹰们只能选择,是乖乖听话,还是现在就丢了小命。血仙盯着他们,命令道:“配崽。”一旁的周云砚:“……”这鸟能听懂吗?就见大鸟猛地一抖,就开始啄身旁的雌鸟,十分乖顺。周云砚一脸木然。边关没有玩的,袁副将来找周云砚禀告事情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满院子的尖嘴鹰,十分心动,想养一只去玩玩。这是血仙的东西,于是周云砚就问血仙的意见。血仙:“给他两只,一公一母。”周云砚还想着血仙挺大方,就听血仙道:“等生蛋孵化了,让他还两只。”精怪没有无私奉献,只有等量交换,还是看在周云砚的面子上。这次树苗种植的速度特别快,也许是因为血仙连续几天给他们加餐,干活的农户们变得非常积极,再加上有了水源,就不用来回运水浇树苗,省了许多的时间与人力物力。守知县一腔谢意无处挥洒,见到周云砚便要夸一次血仙。周云砚觉得自己也怪,别人夸血仙,他听了特别与有荣焉,比夸他自己还高兴。守知县夸得口若先河,从血仙主动狩鸟给农户们加餐,既防止了尖嘴鹰去霍祸树苗,又能让农户们吃顿好的。再到血仙为了不让农户们受累,利用休憩时间找水眼等等。“没有想到,血兄不但会种树,会农耕,还会找泉眼!”周云砚承认血仙做的这些事情,造成的结果都是好的,但是,她的出发点应该……没有那么纯粹。但他肯定不能说,她打泉眼就是为了给我找水喝,至于打鸟,周云砚想了想,以血仙的性格,可能单纯是觉得这大鸟碍到她的眼了……周云砚清了清嗓子,硬着脸皮糊弄过去了。守知县又说到春耕的事情,想着也让血仙带头去指导农耕。这件事情,周云砚持保留意见。血仙是树精,可能对种树有天然本能。但庄稼就不一样了,这关系到整个边关人民一年的口粮问题,马虎不得的事情。经过与守知县探讨,决定划分出一小块给血仙试试,若成功了,明年再交由她来办。守知县迟疑:“明年血兄还会留在这吗?”他有自知之明,他们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留不住人。周云砚顿了一下,他今天穿的是血仙给他变化出来的棉袍,袖口内侧是一朵小花,刚好贴在他血管处。周云砚抿唇笑了笑,锋利的眉眼都柔和了下来,道:“她会留在这的。”守知县听后无比欢喜,热情的询问道:“对了,血兄今年年岁几何?娶妻了吗?若还没有,可不能耽误血兄的大事。”守知县两眼放光,一副要做媒人的的架势。周云砚脸僵了僵,清了清嗓子道:“定亲了。血兄今年……十六、七吧。”他小的时候,血仙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他下个月就要二十了,血仙看起来却只有十六七的样子。守知县笑道:“血兄真是年少有为!想必血兄未来娘子也一定是花容月貌,与血兄刚好是一对才子佳人。”知道血仙定亲了,守知县顺嘴说了两句好话。毕竟血仙长得太好看了,守知县每次见到都忍不住感慨。跟花容月貌一点都没沾边的周云砚:……“婚嫁之事,怎能只看相貌?”守知县看周云砚,这怎么听着还有点气不顺呢。也许周少将军的未婚娘子,可能不是那么好颜色?守知县连忙道:“关键还是要人品好,正所谓娶妻娶贤。周兄的亲事何时订下?”周云砚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血仙如何从如今的血公子过渡成他的娘子。追溯到血仙为什么会做男子打扮的初衷……这就像周云砚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一步步走进去,“咣当”躺坑里了。晚上到家的时候,血仙正在房里看书,周云砚瞥了眼书名《俏书生》。周云砚的眼皮跳了跳。怪不得血仙总喜欢用扇子遮下半张脸,就是平时这种话本子看多了。嗅到周云砚的味道,血仙把话本子一放,光着脚就下地了。周云砚快走两步迎上去,连忙道:“地上凉,把鞋穿上。”血仙状若未闻,赤着脚去迎他,走到他眼前时,顺势就把脚踩在了他的靴子上,双臂搂着他的颈,道:“我跟你共穿一双鞋。你走一步,我走一步。”雪白的小脚踩在他黑面白底的靴子上,看得周云砚心一软。他不舍得把她拉下去,让她在冰凉的地上赤脚。只能轻轻的环住血仙,像抱着孩子一样,一步一脚往床边挪。血仙黑眼珠凝望着他,周云砚就一句斥责话都说不出口了。他和血仙一样,也喜欢和她亲香,但与血仙不同的是,他得时时刻刻守着底线。苦哉……血仙微不可查的瞥了眼房顶。周云砚没发现,一步一步,托着他的树精到了床边,血仙乖乖的穿上软底鞋,把周云砚推到床上坐好。周云砚以为她要扑上来,无奈的张开双臂,对她道:“慢点,别撞到哪儿了。”这时,屋顶上的人动了。血仙仿佛丝毫没有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