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作者:半娄烟沙      更新:2023-05-23 01:23      字数:3109
  都塞裙子里了?血仙:“在里面。”说着就要掀起裙子给他看。“不用了!知道了!”周云砚赶紧叫停她:“……血仙,女子不能随随便便掀裙子。”血仙直白道:“你是我情郎。”周云砚:“……那也不可以。”血仙慵懒的伸了伸脖颈,道:“那以后怎么欢好。”周云砚深呼一口气。边关一到晚上就大风呼啸,他倒是有点热。“……那种事情不一样。还有,不要总把东西往裙子底下放。”他还记得那次,血仙给他看完小鼓之后,就塞进了被子里……这个总喜欢塞东西的习惯可不好。血仙:“那放哪?”周云砚只能道:“……放我这。”血仙看了看他,裙子里又发出了“簌簌”的摩擦声。周云砚低头望去,就见方才看到的树枝又从她的裙子底下探了出来。周云砚:“……”深绿色的树枝就像一条条尾巴,轻柔的环绕上周云砚的腿。树枝的触感毕竟与皮肤不同,硬硬的,还有点凉。圈着书本的枝条缓缓蹭过周云砚僵硬的腿,像条蛇一样爬到了他的衣襟重叠处。周云砚看的心里暗道不好。血仙见他神色甚是有趣,不由得淡笑道:“那就放你这。”说着,那条位于周云砚衣襟处的枝干,前端便分出了一条小岔,像小手一样拉开了周云砚的前襟。那条小岔似乎有些害羞,在周云砚的注视下居然开出了一朵淡粉色的花骨朵。血仙眼眸直勾勾的盯着周云砚,口吻带着蛊惑道:“云砚,你吹吹她。”周云砚看的有些耳热,他知道,无论是身上的枝条,还是这朵小花,都是他面前的这朵血仙。他抿了抿薄唇,轻轻的吹了一下。花骨朵在他的呼吸转瞬间绽放,开成了一朵硕大的地荷花,柔软的花瓣拂过他的嘴唇,触感像极了血仙有些凉的薄唇。血仙凝视着他的情郎道:“她喜欢你。”血仙面上毫无女儿家的娇羞,与平时无异。她从来都是这样,我欢喜你,我便要告诉你。周云砚视线微垂,清了清嗓子。虽然血仙的枝条都缠在他身上,但是并没有禁锢住他的双臂。他抱住轻的仿佛没什么重量的血仙,层层衣袍滑过周云砚的手腕,他低声道:“我抱你回去。”血仙笑了,边走边把书往周云砚的怀里塞。想打趣他,方才是谁不肯抱她回房?但想到周云砚脸皮薄,遂才作罢。周云砚抱着血仙刚走出两步,就发现往他怀里塞书的枝条们不太老实。他忍了忍……终究没忍住,涨红着脸道:“血仙,把你那条枝条收回去!”血仙看似不知,狡猾的笑着问道:“哪条?”周云砚面红耳赤,沉稳的模样早就不见了,应该说他遇到血仙就沉稳不了。“……往内袍里钻的那条!”血仙笑道:“哦,这条真是太调皮了。”说得像她毫不知情一般。周云砚:“……”第21章 21、尖嘴鹰第二天,血仙起了个大早,天刚蒙蒙亮,就在周云砚怀里伸了个懒腰。周云砚浅眠,血仙一动他就醒了。血仙醒来后,习惯性的往周云砚颈窝里拱了拱。周云砚被迫成长,对于血仙的这些小动作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起来吗?”周云砚问道。血仙嘟囔了一声,吹的周云砚脖子痒痒的。柔软的枝条从她的身后延伸出来,仿佛也像刚睡醒一般,软塌塌的爬上周云砚的手臂,将他的手臂强硬的拉到了血仙凹陷的腰窝上。周云砚:“……”龙精虎猛的周少将军毕竟是个二十岁的健壮小伙子,看着心上人在自己面前撒娇懒床,不免心猿意马。周少将军生无可恋的看着床顶,心中默念金刚经。血仙眯了会眼,慢悠悠的从床上坐起身,可能是刚起床的原因,声音有些哑:“早。”“嘭”的一声,长发披散肩头的树精眨眼就变成了俏郎君。血仙的这手大变活男,周云砚每次看都觉得不可思议。他就想到,等以后他与血仙成亲了,对看过血仙男装打扮的人,可怎么解释?周云砚叹口气,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周云砚忽然感觉身上一重,垂目望去,好不容易爬起来的树精又倒回了他的身上……趴在他的胸口,眼睛亮晶晶的道:“云砚,你的马借我。”周云砚觉得,成亲前,若他每天早上都要遭受血仙的撒娇攻击,他往后定力必会异于常人。脑中无缝衔接上段金刚经,周少将军转移视线,说道:“你会骑吗?用不用我给你安排马车。”血仙:“那鼠辈都会骑,我当然会骑。”她和周云砚共乘那么多次,凭她压榨动物的天赋,别说一只马,一个马群她都能摆弄的服服帖帖。说起那只土鼠邻居,袁副将昨天还问周云砚,那只土鼠哪儿去了,他还等着配崽呢。周云砚只能硬着头皮说跑丢了。通过他的观察,那只土鼠邻居似乎有点怕血仙。周云砚纳闷,血仙这么弱的树精,哪儿可怕了?他不懂妖精之间的这些弯弯绕绕,就没去细想。让血仙骑他的马,周云砚也放心一些,他的黑云颇有灵性,昨日他与血仙共同乘骑的时候,黑云也没有排斥。送血仙出门时,周云砚活像一个送女儿出行的老父亲,要不是军营有兵还等着他晨练,他说什么也要跟过去。“骑慢一点,若是害怕了就拽紧缰绳。”周云砚安排了两个士兵与血仙同行,又细细的叮嘱了一番。血仙冲他摆摆手,与遁地虎慢慢骑远了。骑出一段距离,血仙回头望。周云砚还站在将军府前,见她回头,还举起手臂挥了挥。遁地虎在一旁看得十分牙酸。骑马来回一个时辰多一点,他俩晚上就能见到,做什么舍不得的样子。他当初和家里七个老婆告别时,都没有这么黏糊。等血仙到昨日种树的地方,守知县已经派人等在了那里。二三十个壮丁,一看就是干惯了农活的人,皮肤黝黑,典型的边关人相貌,精瘦的身板,一点多余的肉都没有。往年都是这些人在栽树,往上说,可以追溯到他们的爷爷辈,就在这黄土飞扬的边关种树。当看到带领他们种树的是血仙这样一位细皮嫩肉的小公子,他们的眉头不禁皱了起来。这哪像会种树的样子?!血仙面色淡淡,精致的面容上一点热乎劲都没有,看起来十分不好相处。她先看了眼天色,今日阳光不是很足,刚好适合种树。其实每一次树苗在运来的途中,树根都会部分受损,再加上土壤有些硬,风沙大等一系列原因,导致树的成活率不高,好不容易活了,遇到沙尘暴,就得再折一批。守知县见血仙来了,立即应了上去,简单寒暄后,给血仙介绍了一下种树的百姓,然后问道:“血兄,你看怎么做?”血仙没回答他,伸出手,摸了摸向阳树的树干。接着,从向阳树里钻出来了一个小男孩,眼睛圆圆的,脑袋上面都是树枝,连鼻子里都钻出来了两片叶子。血仙再血腥也是一株树,因此小向阳树望着她甜甜道:“地荷花姐姐。”血仙掀了掀眼皮,无声对向阳树道:“我会给你接根,你无需烦恼生死问题,只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坑安家便好。”普通人是看不到的,所以在守知县的眼中就是血仙在摸着树干沉思。“血兄?”血仙看了他一眼,开始同声转述向阳树的安家条件:“树坑挖的要大一些。”血仙指着之前挖好的树坑道:“比这个再深两掌,下树苗前倒一舀子水……”血仙声音清亮,吐字清晰,说的条理分明。除了比以往的树坑大之外,其余的种树步骤与往年并无太大出入。守知县道:“血兄不知,我们每次都是这么种的。”他想说,这次坑挖的大一点就能活了?血仙面色淡淡道:“说了能活,不会食言。”守知县张张嘴,看来血兄对他们这的情况还不太了解。对血仙充满希望的守知县,现在也有点说不准了。但是,就算血仙不来,这些树原本也是要种的,现在也只能这样了。尝试一下也没有什么,如果万一成活率提高了呢?守知县还有其他事情,见血仙并不想跟他多言,就长话短说交代了两句便回去了。今天的日头不烈,但长时间站在阳光下劳作,大家还是出了一身汗。干活间隙,众人抬头向那个血公子望去。眉清目秀的血公子站在日头下,一滴汗都没流。他在种好的树苗前每个停留一段时间,不知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