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
作者:达闻西      更新:2023-05-10 11:55      字数:2956
  一路进去,许家的富贵都在朝云眼前。姐夫家里的财产,朝云早就知道了点。不说是东京最最富足的人家,也算是排在前几个的。何况在马行街上能有这样一个大宅子,自然装饰得金银锦绣。如今朝烟有了身孕,夏日贪凉怕热,许家用冰也就没个分寸。到处都摆满了冰盆子,有成块的冰,也有细碎的冰碴,走到了明镜斋门口,竟然看见绕着院墙有一条小沟。沟里填满了冰,一阵阵凉气从底下洇上来。朝云看到冰沟,抬眼看看姐姐。朝烟含笑:“你姐夫知道我怕热,就叫来匠人挖了它。”“……”姐夫对姐姐真好。朝云想着。走进了院子,见到的冰也就更多,蒲扇也可以放一放了。天上一阵轰隆,随即落下雨来。好在姐妹两个都已经进了屋,坐在榻上了。朝云侧脸看了眼窗外,鼻中闻到了落雨的气息。潮腻腻的,像是有人把湿土翻了出来,洒在空中。也像街上的小水溏,是货郎的鞋不小心踩了上去,溅起来,弄湿了裤脚。沉厚而阴森,却又伴着轻快的滴答声。朝云说不出这叫什么。“你说要来吃晚饭,我特地叫人做了清热下火的东西。汤里还下了从杭州运过来的莲子,说是今年最好的一批。”朝烟道。朝云回过头来看姐姐。出嫁之前,姐姐的额发总是薄薄地搭在额前,如今已经把头发梳上去了,一套皓珠头面衬得她面容姣好,娴丽极了。“在家里时,没偷吃羊肉吧?”朝烟笑着问道。朝云愣了愣,撇撇嘴道:“也没吃几回。”“如今是好了,没人管束着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看你嘴巴生不生疮,喉咙痛不痛。”“我吃药着呢。”“药一定要吃下去。”朝烟想起来,上回那个从御医院出来的御医直讲给朝云把脉时说过,朝云身子特别,跟一般的小娘子们都不一样,肝中那团火实在太旺盛,难以消解。若是朝云不吃药,将来后患无穷。她一段时间没见到妹妹,看着妹妹是长高了不少,衣裳也换了新的,只盼着朝云再大一些,这团火能被盖灭。朝云坐着也不怎么讲话,倒多是朝烟叮嘱她,她听着,嗯嗯两句。雨越下越大,院子里看不见走动的下人了,或在廊下躲雨,或在屋子里小坐。朝云突然问她:“姐姐,姐夫呢?”“店里看生意去了,不晓得他在哪里。”提起许衷,朝烟总是很高兴:“他整日都忙。去岁刚成亲时,天天伴在我身边,我还觉得他是闲人。如今才晓得他忙起来能有多吃力,大早上出门去了,要到天黑才能回来。”“那姐姐想他吗?”朝烟便低下头,扯着自己的袖子:“每日都见呢,有什么好想的。”“唔……姐姐的日子过得真好。”与朝烟成亲这几个月来,许衷从来没有让朝烟空过房。两个人每天夜里都睡在一起,只有一天,许衷与友人喝酒喝得晚了,朝烟没等到他,自己先睡下了。朝烟还以为他当夜不回来了,躺在床上还闷闷的,可醒来时,又看见许衷就躺在身侧。她推了推许衷,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许衷轻声,如呢喃:“四更的时候。你还醒来过,问我要水喝呢。”朝烟把半夜时的事统统忘了,只觉得心里甜蜜起来。她当然不会和妹妹说自己和官人的床帷之事,却也想把婚姻圆满的喜悦分享给家人。说到高兴处,也捧着头对她说:“等你以后嫁了人,日子也会过得很好的。”朝云坐在榻子上,忽而躺了下去,仰面看着房顶的斗八,丹笔描绘的,鲜艳又光彩。她问道:“姐姐,嫁给一个内臣,日子也会很好的吧?”“嗯……嗯?你说什么?”“我说,嫁给一个内臣,日子也会过得很好。”朝烟把茶盏放到懒架儿上,把朝云拉起来,怒问她:“你怎么!心里还装着那个人!”“……”“你想都不要想!”说起这个,朝烟就来气。不说大宋有多少男儿,也无论家世,就说东京城之中,与朝云年纪匹配的男儿有多少,怎么朝云会偏偏看上那种人!?嫁给谁都行,内臣,不行。想想都觉得荒唐。也不知世风是怎么了,前朝的内臣别讲成家了,就算出一趟宫中,都得看主人的脸色。怎么偏偏本朝的内臣一个个都跟普通大臣一般,不仅能够出入宫禁,也能娶妻、养子,得用的那些,甚至能领兵去沙场。那还要大臣做什么,还要科举做什么,男人要出头,都去阉一阉好了!更何况如今的朝烟早就知道了内臣和正常男人之间的差别,内臣连夫妻之实都行不了,算是什么夫君呢?朝云已经许久没有跟她提起过孙全彬的事了,她还以为先前是朝云一时兴起,随便说说的,没成想今日一来就说起这个事。别的事都好说,就是这件,千万不能松一点儿口。朝烟咬死了一句话:“不可能!”朝云又不说话了,就淡淡地坐着,面色并无什么异样。无喜也无悲,像是没提起过。“二姐儿,三姐儿。”门口的秦桑敲了敲门。朝烟气呼呼地问:“怎么?”秦桑侧身撞开了门,一手端着一只碗。碗口冒着热气,想必装了点烫手的东西。秦桑赶紧进来放下,朝手指吹了吹气还不够,又把手指浸到了冰盆里。“两位姐儿,厨房说这两碗莲子汤是先炖下去的,给姐儿们填填肚子用。”朝烟朝云都不说话,秦桑摸摸脑袋,心想着:这是怎么?闹脾气了?走为上计,秦桑带上门出去了。朝烟歪着嘴坐下,深深吸气又吐气,一眼都不去看这脑子糊涂了的妹妹。朝云倒是动了,侧过身想去拿那莲子汤,却被朝烟喝止:“烫!”朝云的手愣在半空,抬眼看了看还在生气的姐姐,又用手指轻轻地试了试碗壁。“嘶。”是烫的。烫得朝云一下子缩了手,捏住自己的耳垂。“姐姐,你要是生气,我不说便是了。”朝烟白她一眼:“我生气,不是要你不说,是要你别挂念他了。”“那不行。”“不行?”朝烟冷笑一声,“那你还想要怎么样?”“我喜欢他。”朝云低着头道。喜欢?朝烟又想起当初和妹妹一起躺在床上,说着各自喜欢什么郎君的情状。她说,她喜欢文质彬彬的君子,后来嫁给了许衷。虽说曾是个武夫,也偶有放荡不羁之时,可也是饱读诗书之士,与她而言,便是个君子。朝云呢?朝云那时候说什么?她说她喜欢英勇无比的将军,喜欢身上有豪气的男子。那个孙全彬算个什么东西,他连男人都不算!朝云怎么会偏偏喜欢上世上最不英勇,最不豪气的人!朝烟没法明白朝云的喜欢,也不想明白这份喜欢从何而来。她能看见的,就是自己天真的傻妹妹被个阉人迷昏了头脑,欲冒天下之大不韪。哪管这个阉人是刚刚挽救西北战局的功臣,在朝烟眼中,阉人就是阉人。阉人领兵,本就是个该制止的笑话。第78章 找他朝云坐在姐姐这儿,听着窗外的雨声,心里总是不大舒服。等莲子汤冷了一些,碗边不再那么烫手,她便站起来,说要走了。朝烟支吾了一会儿,想再留妹妹吃个饭,可一句话怎么都说不出口,只能看着妹妹一语不发地站起来,又走了出去。明镜斋的院子里没有大树,只有几盆长不高的盆景,朝云一走到院子里,就淋了一头的雨。朝烟总算忍不住开口:“你闹什么!要走也从廊下走,下雨着呢!”朝云抬头看着雨,伸出手接住几滴。“你在做什么!”朝烟还是骂她。今日无风,只是雨大。阴沉的浓云下气味重极了,每吸一口气,都像在给自己的心里加上一块石头。明明压得死死的,可又有说不出的舒畅。像是被这群石头保护了一样。朝云在磅礴的雨中回头,看向自己的姐姐。朝烟在檐下,雨打不到她,只是从她身前滑落罢了。那几滴溅起来,沾在她鞋上雨沫,也很快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