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7节
作者:水心沙      更新:2023-05-07 08:02      字数:3216
  第491章 番外四 猫妖杰杰 一在没有变成一只猫妖前,我也曾是个人。记不清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偶尔午夜梦回时,依稀青砖绿瓦,朱门大院,幽深的门厅里摆着安静的长刀,刀已锈迹斑斑,我手指从刀尖上抚过,不知抚了多少遍。乱世之中出英雄,只记得当年我也曾被无数人称作一声少年英雄。彼时也曾一身血性,一腔孤勇。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我跟随圣人身侧,尸山上踏,血河里闯,南征北战铁马金戈,一片赤胆忠心,只为曾与他把酒言欢,酒至酣畅处,他说,阿杰,我必为天下那些陷于苦海的黎民百姓博一个万世太平。嘴里是最劣的粮,手中是最烈的酒。是他于在苦海中将我这条命救出,是他让我从衣不蔽体的小乞丐一跃成了世人敬仰的少年英雄。万世太平,我信他。于是化身为他手里最犀利无情的刀,从十岁到十八岁,我为他杀了很多人。无论什么样的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城墙上摇摇晃晃淌着血悬挂着的尸骸全是我为他献上的丰功伟绩。太多太多。多到已忘记刀挥下那一刻是种什么感觉,多到砍下的人头已在我心底砸出一个深不见底的洞,洞里不知道装了些什么,我完全感觉不到。后来,昔日身旁那些曾刀口舔血,生死与共的人也一个个死于我手的时候,我仍感觉不到。再后来,很多人开始渐渐唾骂我助纣为虐,滥杀无辜,谋害忠良的时候,我依旧感觉不到。直到有一天,他当着我面,以他国细作之名杖毙了我怀孕的妻。直到有一天,他以通敌卖国、残害忠良之罪屠我满门,株连九族。直到有一天他在金銮殿前亲手挥刀割下了我的头颅,并命人将我尸身丢入乱葬坑,头颅拿去喂宫墙外游荡的野狗……我才看清,那洞里原先深不可测,后来逐渐满溢出来的东西,是什么。是年少愚忠被凌迟的残骸,是十年光阴被权术玩弄背弃后的嘲笑。我恨。但恨意无处宣泄。区区一只蝼蚁,生是一个乞丐,一头鹰犬,一名走卒。死是草席卷裹下一具无处安葬无法超生的断头尸。乱葬坑充斥着我无穷的戾气而成了最凶一处积阴地,滋养一众鬼魅行尸,远近害人无数。世人闻之皆骇然,可笑,却无一分一毫能动摇那高居在金銮殿上,集万千殊荣于一身,将万世辱骂尽数倾倒在我身上的帝王。恨意无法消。我上天无门,入地无路。死不是死,生不是生。我入不了轮回。我苦。痛苦无人诉。又是一天在痛苦中煎熬的时候,身旁土地翻涌,戾气滚动,我被一名法力强悍的走尸人从埋骨地驱了出来。我知道如我这样的尸体落在这类人手里将意味着什么。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冷眼看着这类人去了又来,我的戾气令这地方成了最好的养尸地,他们不停将一具具尸骨从这里翻出,施法,然后驱走。现如今,我竟也将要成为这些人手里的走尸之一。我不愿。死前是走卒,死后我不愿亦成这些以死尸谋取利益的人手中一枚棋。我拼尽身上所有戾气试图反抗。奈何,他太强。最终不得不在他轻言细语中缓缓追随他步伐往前走时,忽然他身形一晃,陡然失去踪影。我不知是什么令他匆匆遁形。但并未因此庆幸,因为敏锐嗅到空气中多了比刚为可怕的气息。那气息来自一个穿着红裙的小姑娘。十分格格不入的颜色,在这充斥这死亡的地方,格外鲜明也格外诡异。这女孩同我死时的年纪差不多大,红色裙子衬得她脸特别白,两只脚也是。她脚上没穿鞋,只系着两串铃铛,铃铛同她手腕上一串骨链此起彼伏地叮当作响,声音清脆悦耳,说不出的好听,却令整个乱葬坑那些终日游荡的孤魂野魅顷刻不见了踪影。四下一片寂静。比死亡更可怕的静。几乎也要被那些声音撞得失去意识时,我看到她右手提着件东西。她提着那东西朝我一路过来,然后将它放到我尸体边,垂下头看着我。铃铛声和骨链的撞击声停止,我听见她说:“小将军受苦了。”这句话从她嘴里一出,不知怎的,我突然哭了起来。眼泪从身旁那东西的眼睛里滚滚而落。没错,她一路提着朝我走来的那个东西,是我丢失了很久,以为早在野犬口中被嚼成碎片的头颅。头颅没有破损,只是天长日久,它已变得干瘪。但眉眼依旧清晰,双目微睁,是我临死前望向那帝王的最后一瞬。眼里没有任何情绪,如我死去时一样。恨到极致便是平静如石。女孩似察觉到我的情绪,她拍拍我的肩,将头颅摆到了我脖颈上,然后取出针线,一针一针将它重新缝了上去。边缝她边对我絮絮叨叨,如我母亲尚在时那样,去我不安,予我安稳。她说,“小将军将星下凡,奈何乱世中被恶瘴所蔽,终未逃过命中一劫,致使陨落。”“原在死后入轮回可重得造化,奈何死后戾气不散,将这地方变成养尸地,养出恶鬼魍魉为祸四方,令无数无辜者惨遭不幸。是以,被剥去了将星之命,从此断了成人的资格,轮回只能入畜生道。小将军,你可悔么?”我没回答,只问她:“既然我罪孽深重,姑娘为什么还要为我寻来头颅缝补?”她笑笑:“因你天真;因你在受人驱使的杀戮中仍心存一线仁慈;因这养尸地是你无心之举,亦是你受尽折磨的炼狱。”“你知道你的头是怎样从那些野狗嘴里保存下来的么?”然后,她又问我。我摇头。她说:“昔日你带兵抗争蛮夷,虽军中粮草已是匮乏,仍坚持开仓放粮,接济了一众逃亡百姓,令他们逃过死劫。攻克雁京城时,亦是你,允了守城太守祈求,在破城之时暗中放了他家百余口人,保忠良血脉不断。”“太守拼死守城直至阵亡,今上登基后,将他奉为英雄。正是这位英雄的家人,以及那些受过你恩惠的逃亡百姓,得了你判罪的消息后暗中谋划,才令你被斩杀后头颅完完整整被从野狗群中夺出,再被交付到了我的手里。”“为什么他们要将我的头颅交付到你手里?”我困惑。“因为我说,我能找到你尸身,让你能有个全尸入土为安,早日超生。”这话令我更为困惑:“你……究竟是什么人?”她没回答。只略带满意地将我被缝合完整的尸体上上下下看了一边,然后擦擦沾了尸液的手,将我目不转睛看着她的那双眼合拢了起来:“罗英杰,入土为安,轮回去罢。”——完结——第492章 番外五 猫妖杰杰 二轮回后我投了个猫胎。挺好的,自死后我就不愿再做人,那红衣姑娘说我从此只能入畜生道,倒也正合我意。做猫多好,没那么多棋盘般的心思,没那么多弯弯绕绕,没那么多尔虞我诈,没那么多背信弃义。自然,这绝非是我重获新生后仍还对前世怨恨念念不忘心怀执着,只不过当初短短十八年已让我身心俱疲,只愿此后的新生简简单单,过得自在逍遥而已。生命的快乐,无非简单与纯粹。只不过,毕竟曾也是个少年将军,为国为民一腔抱负踌躇满志。所以即便当了猫,总也习惯性地觉得,男儿自该是要做一番事业的。可是一只猫能干出什么样的事业来呢?想来想去,修炼吧。于是花了好几百年,我修炼成了一只猫妖。由于曾经是将星出生,又修炼得勤勤恳恳,之后,我在冥王跟前倒也混了个一官半职。说起来,那位冥王爷着实是个秒人,在我第一眼见到他时就这么觉得。要说曾经那段不堪回首的遭遇究竟教会了我些什么,那就是,切不要盲目对人过于愚忠,过于赤胆忠心。若有幸所为之人值得也就罢了,但居高位者,古往今来有几人能值?忠诚可以,但千万别像我一样,为着一个士为知己者死,为着一个江山社稷黎民百姓,就一腔热血把全家乃至九族的性命全都赔上,还背了一个欺君叛国的世代骂名。我眼瞎,我天真,我所信非人。真真不值。所以日后再追随主人,我必不会如当年那般愚忠。不忠,不奸,不善也不恶。快快乐乐保平安。而冥王便是那样一个正适合我的,奇奇怪怪的主人。他不需要你万死不辞的忠贞。也不会对你讲天下局势,百姓生死,江山社稷的大道理。只要你让他觉得有趣,让他漫长的生命不至于反反复复一成不变,你便能在他身边过得安逸。由此在人间与地府自由来去,看山看水看世间一切千奇百怪告知与他。偶尔接接驾,陪着他一同游走,就算是如我等小官最忙碌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