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节
作者:水心沙      更新:2023-05-07 07:55      字数:3654
  所以我也就没再继续问些什么。因为那一瞬间,所有困惑都已在我脑中烟消云散,我退后半步朝着这位地府之王行了个屈膝礼,道:“既然如此,那我该走了,免得他在人间多等。”“你想进入轮回了是么。”他依旧轻轻咬着我的头发,问我。我点点头。他笑笑:“如果这样,那么你俩仍是无法再次见面。”“为什么……”“因为你同他的那根缘分线,在你这一世的结束后已完全中止,所以从此你俩再无缘分。”“先生这话是什么意思……”“万般因缘,皆由命牵,命定之线若缠绕在你与他之间,你俩便会相遇相识。而一旦命运线断,此后的你,将不再会为他而轮回,即便转世后他能将你找到,你也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只属于他的你。”一番话说得我如入冰窖。半晌,我问他:“……如果我不喝孟婆汤呢?”“缘分已尽,徒留记忆能有什么意义。”“先生的意思是……我跟王爷的缘分已尽,所以无论怎样,即便他留着魂魄在人间等我,即便我留着记忆轮回后去找他……此后,也再不可能相守到一起了是么……”说完,我死死盯着他,一动不动做着被他轻描淡写一句话扔进无底深渊的准备。“倒也未必。”却没料到在沉默很久之后,他给我的却是这四个字。倒也未必。那会是怎样一个‘未必’。“你刚才问我,既然我身为地府之王,什么样的东西寻不到,为何偏要你这一介孤魂的几寸头发。”“是的……”“因为我能将它做成这个。”说到这里,他将手朝我伸了过来,手心里原本拈着从我这里取去的一缕头发,但到我眼前时,三寸的发却成了三寸长一支闪着血红色光斑的簪子。玉血沁心。第350章 番外巴黎蓝下b载静说,学会画画的最大好处就是,你可以随心所欲把自己的记忆画下来。所以在同他相遇的第二个圣诞夜,我送了一幅画给他。画着的是他的肖像,暗藏着的是我的记忆。那段对他来说早已忘却的记忆,在他看着那幅画的时候,我并没有试图提醒他,因为记忆很短,所以除了我以外,它对其他任何人实在没有任何意义。它记录着我徘徊在巴黎街头第四十四年零三十二天,看到他出现在那条被我走过无数遍的小路上,逆着人流迎面朝我走来。那真是段很突然的遭遇,好像做梦似的,让我思维为之停顿。以至在他经过我身边时,我几乎眼睁睁看着他就此离去,幸而及时醒转,然后用尽当时所能凝聚的最大力量,招呼了他一声:“午安。”“午安。”他笑了笑,带着一身夕阳的余晖从我身旁走了过去。不紧不慢,心无旁骛,仿佛我是他一生所遭遇的无数个无关紧要的路人中的一个。那一瞬,我突然明白过来,明白冥在我离开时所说的那番话话,究竟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他说,你确实可以再次见到怡亲王,朱珠。但你必然会为之痛苦。怎样痛苦?我问他。他答,如同在刀尖上跳舞。那时我不信。能够相遇便是幸福,能够再见上他一面便已足够,怎可能因此而痛苦?直至终于不得不信了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痛苦这个词完全不足以形容那天我所承受的绝望。载静根本没认出我。呵,他也根本不可能认得出我。因为重生后我的这张脸,它根本就不是我。瞧,冥的话一点没错。相遇却不能相认的痛苦,的确如在刀尖上跳舞。“玉血沁心是块神玉,因为它拥有精魄。”“当你用它刺穿了你的喉咙时,它的精魄便随着血液进入你体内,进入你发梢,同你的魂魄纠缠在了一起,因为血乃发之根本。”“现今我借你三寸发丝,将它重新铸回原形,以此,可封存你渗透在它精魄中的记忆,将那些记忆作为一道独立的个体从你魂魄中脱离出来。”将手中那根簪子绾入我发髻的时候,冥这样对我说道。然后,在见我听得一片茫然时,他突兀问了句:“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么,朱珠?”我下意识摇头。他笑笑:“因为这样一来,我可令你在它的伴随下,即便不入轮回,也能重返人世,以此脱离命线的羁绊,打破命定的归宿。”“是么……”原来这就是他所指的‘未必’。听起来似乎极其有效,但是……“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么,朱珠?”看出我眼里的困惑,他便又问。我再次摇了摇头。“因为我想同你一块儿玩个游戏。”“什么样的游戏?”“你赢你便拥有一切,我胜我便带走一切的游戏。”“那一切指的是什么?”“载静,以及你完整的人生。”离开载静的第七天,我喝着可乐,翻着箱子,想找一件适合出门所穿的衣裳。但没找到。嘴里的苦涩让我得了选择性障碍,令我对衣服的识别变得像可乐罐里的气泡一样混乱,因此正打算就此放弃的时候,有一件忽然从箱底里露了出来,周身被虫蛀得伤痕累累,但一霎那间让我感到有那么一点特别。于是小心翼翼将它捧了出来,抖开它时完全不敢用力,因为它来自一百三十多年前的巴黎。巴黎定制的旗服,时价一百二十法郎,轻薄贴身,全然没有正统旗服那样的硬挺和规矩。因此压在箱底直至我离开人世,我从没敢在人前正式穿过它,以至现在终于敢穿的时候,才刚套上,袖子就掉了一双。只能脱下将它重新仔细叠好,再要放回箱子的时候,一低头,看到箱底压着一张泛黄发脆的当票。我望着它怔了怔。记忆被撩拨得轻轻一颤的感觉,随着它纸张沙沙的脆响扑面而至,只是票上章印已几乎完全看不清楚。依稀只能辨认四个字:民国三年。呵,1914年。令人难以忘记的一年,因为那天我终于被允许重新回到人世。冥说,游戏规则之一,便是不能让参与者对周遭的环境太过熟悉。其实熟悉也没有用处,因为带着记忆回来的我,并没有带着自己原来的长相。冥说游戏规则之二,参与者必须由零开始,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你也不能跟过去所认识的人提起你是谁,重生即是转生,你对于你的未来而言,就是个新生的婴儿。所幸,记忆在,有些东西对我来说便还是存在的,比如我的家。但当我寻回那里时方才知道,它在我离世后不到十年已经更换了主人。所谓物是人非。一切熟悉的人都早已不在了,一切熟悉的东西也已被全部更替,只留下那些房子的轮廓还留存着我记忆中的样子,我倚仗对它们的熟悉悄悄进了宅子,悄悄找到了当年我的住屋,然后发现,它已被新的主人改成了一间置物室。当年属于我的物件一样都没了,只剩角落中那口樟木箱,像个年逾古稀的老人,睁着双模糊的眼睛静静看着我,静静守着箱底那件载静送我的衣服。于是我带着它们离开了那片不再是我家的宅子。去当铺当了那件衣裳,换得租下临时住屋的钱,又在那间临时住屋里替人做了一个月的女红后,重新回到当铺,赎回了我的那件衣服。之后的三十年,我一家一家地轮换着做帮佣,一个地方接一个地方地帮做女红,然后,在积累到了一定的积蓄后,开始整日整夜徘徊在惠陵附近,想方设法寻找蟠龙九鼎,寻找隐墓,寻找关于怡亲王载静去世后的一切信息,寻找他停驻在人世的魂魄……偶尔也会用积蓄换来一些书,在每次寻得筋疲力尽的时候,躺在床上一页页翻看它们,一边想着小时候,当我还能像条小狗一样追在载静身后要他陪伴时,他教我看这些书,教我学上面那些难懂的语言,随后用他好听的嗓音,在我看着窗外神游的时候,一遍遍纠正我难以拯救的发音……“salut,朱珠,是salut,不是撒驴。”“为什么你总爱把merci读成马喝死呢,蠢材?”“它念bonjour,朱珠,bonjour,不是帮主,再念不出来今儿你给我滚回去……”然后,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王爷’这称谓在我心里开始渐渐被‘载静’这两个字所替代。三十年光阴让我看了许许多多书,那些书里讲述了许许多多爱情故事。而故事里的那些女主人公们,无论身份是尊是卑,无论她们爱人的身份有多么显贵,私下,她们对她们的爱人从来不会称呼为“伯爵大人”,“子爵大人”,“公爵大人”……她们会直呼他们的名字,达西,罗伯特,保罗……或者前面加上‘我亲爱的’。直呼其名,并非无礼,而是一种亲昵的温存。所以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机会这么称呼载静,像小说,亦像周围那些越来越多生活在新时代的女性们一样。但那三十年里,无论我付出过多少努力,耗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对于载静的行踪,却始终是一无所获。他到底是否真如冥所说的停留在人间等着我?我开始质疑。而三十年过去了,他是否仍还记得我,并同我不停寻找他一样,在不停寻找着我?后来,学的东西越来越多,看的东西越来越多,找到他的希望却变得越来越小。再后来,一个又一个三十年,弹指一挥间。终于见到他的那一年,我几乎已经完全放弃了会再遇到他的念头。孜身一人来到巴黎,整日漫无目的游荡在这座充满了香水味的城市,过着独来独往的生活。学画画,学画埃菲尔铁塔,学画凯旋门,学画四周来来往往的那些人,学着像他那样,将自己看到的或者记忆中的一切,用笔涂抹在纸上或者布上,再赋予它们黑和白以外一切多姿多彩的颜色。直到在一个毫无防备的黄昏,看到他就像画里一抹突如其来的色彩,突然出现在我一成不变的轨迹上。那天夕阳的余晖就像火一样烧灼在我身上,熊熊燃烧,慢慢将我一点一点化为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