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 21 章 这么会撩?!
作者:甜久      更新:2023-05-06 22:38      字数:7576
  收回目光,江少屿将两条黄鱼还给他:“我家又不开火,你们留着自己吃吧。”

  海生家的情况不比他,家里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为了挣钱养家,不得不从事最危险的远海捕鱼工作。

  宋海生为人耿直实诚,一身腱子肉,十一岁起便跟着父亲下海捕鱼,海上本领谁也比不了他。

  有时刮大风,别人都捕不到鱼,就他能捕到,别人不敢台风天出海,他就敢。

  识水性,懂鱼情,辨风向,他是个有本事的人,所以年纪轻轻就混到了捕鱼大队长的职位,也是捕鱼队的主心骨。

  饶是如此危险的行当,海生仍旧过得乐观,他说现在比四五十年代父辈那会儿安全多了,现在渔船升级,有船舱,有甲板,有发动机,搁以前,就靠一条小破舢板养活一家七八口呢!

  “没事,我那还有两条呢,这不是吃不完吗。”海生憨憨一笑,硬是要让他收下这两条肥美的大黄鱼。

  江少屿打开门把人带进了屋,径直走到厨房找了个搪瓷盆放鱼。

  黄鱼这玩意儿平时在深海里生存,被渔民打捞出海后会因为大气压强,极速爆裂而亡,所以捞起来就是死的。

  培兰岛天气炎热,晚间温度虽然下降,却也不太冷,这鱼得放在阴凉处才不会坏。

  江少屿纠结了很久,最后还是海生提出建议:“鱼放盆里,盆放水缸里冰一晚,就不会坏了。”

  江少屿豁然开朗:“行。”

  捞起一块干净的布洗了洗盆身,将盆放在水面,这里确实是整个房子最阴凉的地方。

  放好后,洗了把手从厨房走出来:“今天抓了这么多?”

  海生笑着后退两步:“是啊,今天不知道走了啥好运。”

  “坐。”江少屿指了指木沙发:“前些日子捞的鱼全卖了?”

  宋海上个月出海,整整一个月昨儿个刚回来,堪堪休息了一天就闲不住了,又下近海捞鱼,捞上来还没歇脚呢,迫不及待来找江少屿。只是他那时候正好在洪嫂家吃饭,海生寻了个空,这趟是第一次。

  提起卖鱼,海生的声音都带着激动的颤:“卖了,我们捕鱼队大丰收呢,渔业生产计划今年已经提前超额完成了,八百担鱼鲜!供销社给了这个数。”

  伸手比了个七。

  江少屿眉梢微挑,赞叹道:“好家伙,真不少。”

  宋海生高兴地大笑:“哈哈哈——不少,可太多了!”

  找了一圈暖水壶,江少屿又给他倒了杯热水。

  “等年中分红,又可以过个好年了。”

  江少屿笑道:“还早,这才过半,下半年再去一趟,说不定收获更多。”

  海生憨笑,挠头说:“我没啥愿望,就想攒点钱给媳妇儿把茅房盖起来,再修整修整老房子……房子钱攒到今年就不下海了,你不知道,海上飘的那一个月,简直不是人待的……”

  海上飘久了的人容易得坏血病,因为蔬菜保质期短,没两天就坏,而唯一能食用的只有土豆、胡萝卜这类存储时间长的根茎类食物,长期缺乏维生素使大部分船员患上坏血病,会烂嘴角、口腔溃疡、视力下降……杂七杂八的病症。

  谁说渔民不苦呢?

  海生边笑着,叹着气儿:“你说这人还真是,以前一个人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天不怕地不怕,可有了老婆孩子以后啊,那词儿怎么说来着?哦,瞻前顾后!别说台风,现在稍微刮点大风我都不想下海。”

  江少屿笑了笑,将热水递给他。

  宋海生接过,视线从未关的窗户向外眺望夜空:“参谋长,您说咱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老婆孩子吃好穿好吗?要是命没了,别说穿好吃好,老婆孩子活不活得下来还是另一码事哩。”

  若换做从前的江少屿,对宋海生的这番话或许不会有多么深刻的理解,可如今心里住进了一个人,他似乎有些能够理解这番话的意义了。

  ——以前他也是个为了某些东西而不要命的家伙。

  “对,留着命在,以后还怕没好日子过吗。”一杯水喝完,江少屿又给他添了一杯。

  “谢谢参谋长。”

  “谢什么,咱俩之间不用客气。”

  刚到海岛的那年,宋海生帮过江少屿一个大忙,时隔一年后,江少屿又救了他媳妇儿的命,准确地说,是“一尸两命”,一人的交情也就从这里开始。

  喝完水聊了几句便起身告辞,江少屿把人送到院门口,海生忽然想起今天的重点,呀了一声。

  “参谋长,忘记问了,听说您最近处对象啦?”

  男人脸上表情一顿,脑海里浮起一道倩丽的身形,唇角不由得扬起:“听谁说的?”

  宋海生嘿嘿笑道:“我家那口子说的,还说您对象是首都来的女同志,长得漂亮,打扮又气派,跟您特般配!”

  漂亮又气派?

  江少屿失笑,那小姑娘,刚来时把大伙儿都镇住了,可不就是“气派”吗?

  “对,处上了。”仔细听,语气掺杂了几分爽快。

  宋海生发自肺腑为他感到高兴:“挺好挺好,您再不处啊,我都以为您要一辈子打光棍了呢。”

  想起从前清心寡欲且不近女色的自己,江少屿自己都笑了。

  “还真有可能。”

  ……

  晴朗的海岛风景上好,阳光明明净净,落在海面上,熠熠生辉晃人眼。

  早晨起来,江少屿拎着菜篮子径直去了码头货轮司机董兴发家,见到来人,不用问,董兴发极为熟练地从一只箩筐里翻找出食材。

  “参谋长,今天帮您带了一只鸭,还有四斤富强粉和一把韭菜根茄子,您说的猪肉最近定量,恐怕要下个月才能买。”

  “行,没事,先这样吧。”将菜统统塞进菜篮子,然后用一大叠旧报纸盖上,满意地点点头。

  董兴发作为货轮司机,经常有军官托他带食材,江少屿常年吃食堂,最近却频繁让他带食材,实在稀奇。

  据岛民说他有个对象千里迢迢从首都来随军,所以那些东西应该是买给对象的吧?

  啧,这处了对象的人就是不一样,从前总爱板着个脸,今儿个再见啊,整个一春心荡漾的表情,走路都带风。

  “对了,下回除了猪肉再带点芹菜,如果有玉米那就更好了。”

  “好嘞!”

  ……

  江少屿到达洪嫂家的时候正值早间七点半,时间还早,清晨的阳光最美,洋洋洒洒落在少女的发顶,柔软的发丝就变成了温软可爱的浅棕色。

  “孟言。”他头一回这样正式地叫她名字。

  正捧着毛巾洗脸的孟言心肝儿抖了抖:“江同志。”

  他拎着满满当当的一只菜篮子走上前,眼底有笑意。

  “给。”所有食材都用旧报纸盖地严实,一路走来没让别人看见。

  鸡鸭已经褪好了皮,只用处理内脏即可,除此之外还有两条肥美的大黄鱼,皮是嫩嫩的金黄的,瞧着好新鲜。

  如此丰盛,这是过年了?

  “中午来洪嫂家吃饭?”孟言不跟他客套,直入正题。

  江少屿眼里抿出笑意:“有空就来,没空的话我让人提前通知你。”

  握住菜篮的手紧了一紧,孟言自己都没意识到心里闪过的一丝遗憾。

  “好。”

  两人没时间多说几句话,江少屿就要回部队工作了。

  虽然江少屿之前说以后杀鸡宰鸭这种事让他来,孟言仍旧选择让隔壁马嫂帮忙杀鸭子,这大老远的,总不能跑部队叫他过来就为了杀只鸭?

  到了十点的时候,小战士周柏涛来了,说参谋长中午要开会赶不来,不出意外的话晚上会过来。

  于是孟言决定鸡鸭留着晚上再吃。

  今天部队确实有事要忙,江少屿到达洪嫂家的时候天都黑透了,好在没耽误太久,饭菜做好也只等了他五分钟。

  “来啦,洗个手吃饭了。”

  望着孟言给自己倒水的画面,江少屿忽然有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既视感……虽然老婆孩子现在还都没有。

  孟言的厨艺仍旧发挥正常,红烧鸭子好吃得没话说,还有一道特色菜——碗烩茄子,江少屿没吃过,洪嫂也没见过这样的吃法。

  茄子不炒也不炸,用清水煮,煮熟后竖着撕开,再把煮熟的土豆压烂,不用压成泥,压成小块,再把手撕茄子和小块土豆放在盆里搅拌,菜放凉以后再加入孟言专门调制的料,喷香扑鼻,吃起来有种说不出的爽感。

  “天热,吃点清淡爽口的消消暑。”

  石蛋迫不及待捞起长长的一根,像吸溜面条一样往嘴里塞,茄子皮带点脆感,里面的肉又是软烂无比,搭配起来相得益彰,味蕾和嗅觉的双重享受。

  “阿娘,好香!比肉还香哇!”石蛋兴奋地手舞足蹈。

  洪嫂频频点头赞赏:“不错,孟言妹子,这菜叫啥名?教教我,以后等你走了我自己也能做。”

  以后走了?走哪去?

  ——自然是去江少屿那儿。

  如此想着,便神游天外,再回神时,脸颊微微发热。

  孟言夹了一条茄子入口:“叫碗烩茄子,也可以叫茄子烩土豆,做法不难,改天有空我把调料配方告诉你。”

  洪嫂:“好呀好呀。”

  见他们都说好,江少屿也夹了一块尝。

  “好吃,不过这味道……有点怪,是香的,但说不出来是什么香味儿,除了茄子土豆还有其他味道。”

  “你味觉还挺灵。”孟言给了个赞赏的眼神,抿唇笑道:“调料里加了一些鱼腥草,今天在田坎上发现的,味道挺特别。”

  “鱼腥草?那是什么草?”江少屿没吃过这玩意儿。

  孟言夹起一根:“这个,这就是鱼腥草,北方吃得少,南方人会吃。”

  “孟言妹子,你不是北方人吗?你咋知道这玩意儿能吃?”洪嫂不解地问。

  “书上见过,就记下来了。”孟言脸不红心不跳撒谎:“今天试了一下,感觉味道还不错。”

  石蛋好奇地咬了一根鱼腥草,脸顿时皱成了小老头。

  孟言姐姐的口味好奇特,这味道也叫不错?石蛋表示受到了打击。

  江少屿也尝了一根,味道能接受,但也说不上有多喜欢,如果孟言爱吃的话,或许他也能学着享受它的美味。

  “哦,原来这玩意儿叫鱼腥草啊,我们这儿没人吃,田坎上老多了,你要是喜欢,随便挖。”

  那感情好,孟言的身体虽然是北方人,灵魂确实南方内陆人,鱼腥草简直不要太合她口味!

  吃到一半的时候洪嫂忽然想起什么,进房间给江少屿拿了一瓶西凤酒。

  “参谋长,吃肉咋能不配酒呢,给。”

  江少屿同她客气了两句,实在推脱不了,便拧开瓶盖倒了半碗。

  低头抿一口,面色不改,他这个人连喝酒都透着一股不同寻常的气势,军人的气魄和文人的儒雅,他两个全占。

  “洪嫂,家里还有白酒?”早说有酒嘛,倒点进锅和鸭子一起炖,去去腥。

  洪嫂说:“不是,隔壁李阿贝她爹借的。”

  “哦~我就说哪来的酒。”

  江少屿打小北方长大,酒量在整个部队都没几个人能比得过,不过这一点孟言和洪嫂都不知情。

  当吃完饭站起身时,看见江少屿摇晃的身体都以为他喝醉了酒。

  孟言下意识搀扶住他的手臂,却被他轻轻挣开。

  “没事,我还能走。”

  “是能走,走得歪歪扭扭,你打算跳着舞回去呢?”孟言无奈挽住他,“走吧,我送你。”

  洪嫂拿了抹布擦桌,回头对儿子说:“对,小孟你快送参谋长回去,小心看路,要石蛋陪你一起不?”

  石蛋蹦蹦跳跳上前挽住江少屿另一只胳膊,被他推开:“不用,不用。”

  说是不用,却只推开石蛋,孟言还搀着他呢。

  “参谋长,我和孟姐姐送你回家~”石蛋望着他软乎乎地说。

  江少屿就是装的,目的是让孟言送他回家,咋能让石蛋当电灯泡。

  “不用,不用。”边说着,挽着孟言就出了厨房,行走速度之快,那叫一个健步如飞。

  直到出了院门避开洪嫂的视线后,原本歪歪扭扭走路的某男原形毕露,身体挺得比钢板还直!

  孟言噗嗤,笑得花枝乱颤:“就知道你是装的。”

  ……

  夜风轻拂,带来舒爽的凉意。

  大约晚间八点不到的样子,江少屿带着孟言在沙滩上漫步,他们肩并肩,眺望浩瀚无边的大海。

  “你看,那是什么?”

  江少屿朝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海平面上有点点亮光,亮光处有一只小东西随着海浪摇摇晃晃,形状似汽油桶,桶上连接了一只玻璃罩。

  任凭风吹浪打,这小东西始终倔强地漂浮在水面上。

  “航标灯。”他回。

  “航标灯?做什么用的?”孟言问。

  “指路用的,白天不容易发现,一到晚上它会自动亮起来。”海风有点大,把他的声音吹得有些迷离。

  孟言正想继续找话,江少屿又说:“你别看它长得像个□□,它不怕风不怕浪,再大的船也得看它才能走对路。”

  小小的东西大大的作用。

  提起海上的东西,江少屿有太多话可以聊,在他熟知的领域中,他几乎无所不知,而这种无所不知,莫名让孟言更加对他感到钦佩。

  很奇怪,孟言也说不上这是为什么,江少屿的自信总让她不知不觉着迷,像小时候妈妈送给她的第一只布娃娃时产生的着迷。

  聊了会儿大海,又聊了会儿军舰,江少屿忽然转了话题。

  “你刚来的那个星期咱俩不是相互没见面吗,我其实以为你生气了。”

  孟言不明所以,望着他边后退走:“生气?生什么气?”

  江少屿看看她,又看看海面:“那天你问我有没有话说,我说没有,你就走了,你走得那么快,后来再也没找过我,我以为你生气了。”

  那你就不能找她么?后来缓解关系还是她先主动,她就是生气也应该嘛。

  孟言腹诽着,心里却为他的坦诚感到一丝丝高兴。

  江少屿继续说:“我那时候不敢找你,想着或许再过几天你会闹着回首都,我甚至已经让周柏涛把船票买好了。”

  “什么嘛。”孟言有点不高兴了,埋怨般看他:“才一个星期,原来你心里我只能坚持一个星期啊?”

  江少屿露出求饶的笑:“不止,我以为你顶多待四天就受不住。”

  “那让你失望了。”孟言撇了撇嘴,“不过,你如果真想我走,就不该送食物给洪嫂的。”

  孟言说着,便用胳膊肘戳他:“你说,我在这里吃喝不愁,有荤有素,我还舍得走吗?”

  他的小心思天知地知,自己知孟言也知。

  江少屿憋着坏笑:“有道理,当初就不该给你送吃的。”

  孟言佯装生气地拍他两下:“开个玩笑你还当真了?”

  江少屿下意识握住她的手:“我也开玩笑的。”

  若是希望你走,一开始就不会给你送食物。

  一切的一切,不过是刻意为之。

  不知怎么的,原本握住孟言手腕的姿势,不觉变成了十指相扣,再舍不得放开。

  那股暧昧的劲儿,连狂浪的海风也吹不散。

  风仍在呼啸,浪也在喧哗,一人的心绪随着大海的波涛翻滚,分明隔得那样近,却连对视都不敢。

  “孟言。”

  耳边是浪拍礁石声,忽然夹杂了江少屿深沉而低哑的声音。

  这么久了,都快一个月了吧,这是他第一次不带“同志”地叫她名字。

  孟言不着痕迹抬头瞄了一眼,没敢抬太高,只堪堪瞧见他脖子以下。

  他今天仍旧一身利落笔挺的白色海军服,身材比例一绝,肩宽腿长,即使不穿军装,套个麻袋也是好看的。

  收回目光,她没忍住又瞧了瞧他的脸。

  不做表情时神情略显淡漠,不知是否是月光的烘托,孟言只觉得他的轮廓好柔和,似有一团雾,暖烘烘的将她包裹。

  “江少屿。”

  个字一出,某男心中霎时掀起万顷波澜。

  不知道哪里戳到孟言的笑点,她与他对视着,抖得花枝乱颤:“你这表情,好像看到鬼似的。”

  喉结在她看不到的地方上下滚了滚,江少屿不着痕迹攥紧她的手。

  “最近在岛上过得还好吗?”

  感受到他紧绷的身体,孟言反倒不紧张了,自然大方地握紧他滚烫而修长的手指。

  “挺好的,我喜欢这里,我觉得这里的生活比城市更加适合我。”

  他垂眸,与她注视:“不会觉得无聊,觉得不方便吗?”

  “无聊倒是不会,我跟咱岛好多小孩都玩成朋友了呢,挺有意思。至于方不方便……其实习惯了都差不多,你要说城里有多方便也不见得,家里要是没票,也什么都买不着,你说这方便吗?在岛上至少还能赶海,天天有海鲜吃。”

  像是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江少屿的身体顷刻间放松。

  “还挺乐观。”

  “是啊。”孟言这会儿挺高兴的:“开心地过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所以不论遇到什么事儿,我向来崇尚开心地过。”

  江少屿赞同点头:“对,就该这样。”

  他把她带到岸边的礁石坐下,海浪打在离他们两寸远的地方,一道高过一道。

  夏天的海上没有雾,深蓝色的天空显得过于明朗,唯一能将大海与天空分开的,是密布穹顶的星星。

  孟言第一次发现,原来培兰岛的夜晚如此美丽。

  两人默契地沉默了一会儿,手一直这么握着,即使贴合的地方早已湿漉漉。

  风撩起孟言的碎发飘到他的下颌,江少屿悄悄握住那一缕青丝,忽然扭头。

  “你冷吗?”

  孟言吸了口咸风,搓搓手:“还好。”

  还好?那就是冷了。

  江少屿一话不说把军装外套脱下,披在了孟言肩上。

  “这不好,别……”

  她下意识推拒,却使得外套愈加结实的盖在了肩膀。

  “小心冻感冒。”

  “喂。”孟言怪不好意思,左右观望了几眼:“这是军装,要是被人看见……”

  “没人会看见。”他抢答。

  话说这里好像有瞭望台来着,不会被看见?

  孟言迟疑道:“影响不好吧?”

  江少屿笑着拂了拂她的肩头:“有什么不好,吹感冒就好了?”

  孟言抿唇憋笑,胸腔像被温水泡得饱饱涨涨,好舒服:“歪理。”

  江少屿难得笑出声,嗓音似经过岁月积累的陈年酒,浑厚而疏朗,也如眼前这片容纳万物的海,一涨一退间尽是温暖与包容。

  清风袭来,从她的发间穿过,江少屿的目光一路追随到她那双漂亮的杏眼。

  某女忍着笑,问:“看我做什么,江同志。”

  “咳。”江少屿慢悠悠收回目光,感受着两人掌心贴合处的温度,心情分外美妙:“你可以像刚才一样叫我的名字。”

  叫名字?这会儿不紧张了?怕你羞死。

  孟言轻咳,故意戏耍他:“江少屿同志。”

  江少屿:“……”

  某女私下笑得蔫坏儿。

  江少屿轻轻挠了挠她的手指:“请把同志去掉。”

  “哦。”孟言憋了好久才克制住笑音,“那……以后我都叫你江少屿咯?”

  孟言从未想过自己还能像小姑娘家一样做出俏皮的声音。

  江少屿也从未想过,会有一个人单是叫他名字就能让他全身都酥酥麻麻,似电流过了一遍。

  “可以。”天晓得这两个字出口,他用了几分力克制声线不颤抖。

  孟言笑得美眼弯弯:“那以后没人的时候我叫你江少屿,有人我就叫你江同志,怎么样?”

  “可以。”这方法好,江少屿还真怕被人看见自己脸红的一面。

  说出去还怎么在部队里混?

  虽然跟喜欢的人约会的感觉是很美妙,可坐在这里吹了半天冷风,孟言有点受不住了。

  空出的一只手扯他衣角:“想回去了,这风吹得我脑门疼。”

  “好。”

  他牵住她的手,将她稳稳地从礁石上拉了起来。

  孟言将将站稳,脚步还未踏出去,江少屿便探出一只大手,像揉捏小狗似的在她额头揉了揉。

  才又偏过头来与她对视,嘴唇一张一合,轻吐他那标志性的性感嗓音:

  “那回家吧。”

  丢!

  这么会撩?!

  孟言的脸一秒钟热成了麻辣色,幸好是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