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作者:杜卿卿      更新:2023-05-06 15:54      字数:4241
  沈暮朝低头翻阅着书籍,对这个话题不是很感兴趣,“不知道。”纪云窈前段时间处在风波中心,但不曾有人提到过纪云窈的未婚夫,可见纪云窈应当没有定亲。不过,纪云窈本来就是侯府大小姐,和一个世家子弟定亲、成亲也是正常的,没什么可议论的。*小六把张秀芳锁在柴房里,穿着张秀芳的厚棉衣,担心看起来太显瘦,她又往衣服里塞了不少柴叶,接着她把自己的头发挽了个妇人爱梳的髻,轻手轻脚进了屋。王勇和张秀芳房间的地下有一个洞,王家贵重的东西都在里面放着。当然,王家人一直背着她,小六本来是不知道的,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大宝闹着要银子说漏了嘴,小六才知道了这件事。张秀芳黑瘦又矮,穿上张秀芳的衣裳,加上夜色的掩映,小六模仿着张秀芳的动作,掀开帘子进了里屋。看了眼熟睡的王勇,小六二话不说,朝墙边走去。她蹲下身,摸黑找到地洞的位置,把上面盖着的箱子搬开,箱子下还有一层木板子,她把木板打开,一个黑色的木盒露了出来。听到动静,王勇呼噜声一停,不耐烦地翻过身,“你干啥呢?还睡不睡了!”背对着王勇,小六刻意压低声音,模仿着张秀芳的语气,含糊不清地道:“睡,就睡了!”和王家人一间屋子待了十几年,张秀芳说话声音是什么样子,小六是清楚的,下午在柴房里,她把这几个字,翻来覆去练了好多遍。房里没点灯,加上王勇正迷糊着,他怎么也没想到,被锁在柴房里的小六,此刻会出现在屋里。王勇嗤了一声,“看你眼皮子浅的,那三百两银票都看几天了,还没看够?”王勇和张秀芳都是个贪财的,银票刚拿回来的时候,他们夫妻两个都没少盯着看,所以“张秀芳”夜里蹲到地洞边看银子,王勇一点儿也没怀疑。他嘟囔了几句,很快,呼噜声又响了起来。夜深沁寒,蹲在地上,听到那如雷般的呼噜声,小六的背上却出了一层汗。她不是胆子大的姑娘,但在这样的处境下,她不得不让自己胆大一点,她很害怕会露馅,好在,最终骗过了王勇。小六轻手轻脚把箱子里的几张银票并几两碎银拿了出来,通通装进怀里,一个铜板都没给王家人留。做完这一切,她去灶房拿了几个窝窝头,匆匆出去院子,把院门锁上,快步离开了王家。这么多年在王家,王大宝他们吃肉,她只能喝汤,又被在柴房里锁了几天,小六的身体其实很虚弱,但她不得不打起精神。去到村东的高家,小六拍门,连夜把高爷子喊了起来,拿出五两银子,让高爷子赶车把自己送到县城去。云水村离县城远,高家有头驴,高老爷子常赶着驴车拉客。高老爷子披件棉袄,狐疑地看着小六,“六丫啊,你哪里来的钱,你爹和你娘呢?”小六尽量让自己的神色看起来正常,“高大爷,我和赵县令儿子配阴婚的事,你也是知道的,赵家人讲究多,非让我晚上的时候过去,这五两银子,是我娘给我的。”高爷子不信,“你爹娘会给你这么多银子?小六啊,你不会是……”小六紧紧攥着手指,面上却是害羞地笑了下,“大爷,我不瞒你了,其实我娘是让我走着去的,但我怕黑,这才偷偷拿了五两银子来找你。大爷,你要是不愿意,那就算了,我还是让我爹娘陪我走夜路吧。”高爷子拉车一个月也赚不了五两银子,虽然小六很可疑,但有钱不赚是王八蛋,高爷子很快做出决定,“六丫,既然你娘知道了,那你上车吧。”小六正是明白这一点,才一下子拿出了五两银子。高爷子收了钱,即便发觉不对劲,也会把她送到县城的。小六连夜到了县城赵家,等高爷子离开后,小六从赵家门前离开,在县里待到天亮,小六又找马车去了府城。到了府城,她没急着去京城,一来,她手里的银子不多;二来,岁暮天寒,水路是走不通的,她一个小姑娘家,即便花高价坐马车,也是很危险的。小六去到一家镖局,说自己爹娘死了无依无靠,想在镖局里找个谋生的活计。小六把自己说的很惨,加上她会洗衣会做饭,说话又机灵,望着她那快把整张脸遮住的厚刘海,镖局的人也没多想,让小六留在镖局里洗衣裳。第二天早上,王勇被柴房里的动静吵醒,他沉着脸,不耐烦地破口大骂。正骂的上头,王勇突然意识到在柴房里叫唤的是张秀芳。王勇心里一咯噔,撒腿就往柴房跑,到了柴房,他两眼一黑,绑着的人竟然变成了张秀芳,六丫不见了!那昨天夜里,和他说话的那个人是谁?王勇又赶紧往屋里跑,等看到地洞里那个空荡荡的木盒时,王勇双腿一软,差点晕过去。小六跑了的事情,王家人不敢声张,可他们又找不到小六。几天后赵县令来接人,见王家人拿不出来人,又拿不出来那三百两聘银,赵县令怒不可遏。赵县令只等小六和自己那死去的大儿子配完阴婚,好让赵振入土为安,结果赵振的尸体都快臭了,人不见了!赵县令下令,让人把王家给砸了,又让人狠狠收拾了王勇和张秀芳一顿。王勇和张秀芳被揍得丢了半条命,王家几个儿子,也没好下场,被打的鼻青脸肿。小六这棵摇钱树跑了,辛辛苦苦盖的房子被砸了,也没银子去治病,王勇和张秀芳哭天喊地,后悔不已。小六运气好,在镖局里只待了半个月,就遇到有人要往京城送东西。小六又使法子跟着镖局的人去了京城,担心下雪耽搁行程,一路上镖局的人没怎么休息,等达到京城,已是腊月中旬!第13章 早死小娇妻的第十三天到了京城,听说小六要留在京城,镖局的人道:“小六,你真不跟着我们回去了?”小六虽然整天用齐刘海遮着脸,看着有些木讷,但她干活利索又干净,为人勤快还有眼色,镖局的人都很喜欢她。之前的十一年,小六都待在一个小山村里,这是她第一次来到这么繁盛辉煌的京城。站在城门口,小六心砰砰跳个不停,城门又高又大,道路宽阔的可以通行几辆马车,来到这般陌生的地方,她很紧张,可想到自己的家人也在京城,她突然就不害怕了。小六眼里含着期冀,“不回去了,我要留在京城找我的爹娘和姐姐。”和镖局的人分开后,小六沿着街道,打量着两旁的商铺。她兜里是有几百两银子,但她不舍得花,听说京城物价很贵的,她打算先找个活计,好歹能有个落脚的地方。街道两旁的铺子有招帮工的,但一看小六是从外地来的,铺子的掌柜们都不要她。在街上逛了一天,小六耷拉着脑袋,不知道该去哪里。酒楼里的香味飘出来,小六下意识走过去。站在酒楼门口,小六咽了咽口水,来京城的路上,吃饭她都是随便应付的,她很想进去好好吃一顿,但应该要不少银子吧?算了,她还是花几个铜板吃碗馄饨吧。*吴远山的姑父刘春来还真是被徐小娘害死的,得益于沈暮朝那日在刘家的发现,官府的人把徐小娘带到府衙,很快,徐小娘就招供了。原来徐小娘当初跳河自尽是被刘春来救下的,但刘春来一个乡下人,平日里邋遢又不讲究,徐小娘其实很看不上刘春来这样的糙汉子。她委身与刘春来,也是想找个落脚之地罢了。注意到刘春来和吴氏常往粮仓里跑,次数多了,徐小娘留了心眼,她旁敲侧击打听,发现原来粮仓里藏着刘家的银子。刘春来这几年攒了不少银子,害怕遭贼,他把银子全藏在了粮仓的墙洞里。知道这个消息后,徐小娘就生出了把那些银子据为己有的心思。那天夜里,吴远山的姑母吴氏先离开粮仓,没过多久刘春来也走了。等两人歇下后,一直称病不起的徐小娘,悄摸去到了粮仓。她本打算拿了钱财就跑走,不料,刘春来其实并没有睡下,吴氏和他吵了架,不让他睡在屋里,刘春来抱着枕头和被褥,又从屋里去了粮仓。去到粮仓,刘春来正好撞见徐小娘蹲在墙洞边偷银子。见状,徐小娘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她先是声泪俱下认了错,等刘春来怒火稍歇的时候,徐小娘又去到灶房,给刘春来倒了碗下了药的茶水。这些药,放的剂量多了,可以让人很快昏睡过去,徐小娘本就存着偷钱的心思,提前备有这些药也不奇怪。哄着刘春来喝下后,等刘春来快要昏过去的时候,徐小娘拿走了墙洞里的几百两银子。药效还未完全发作,刘春来撑着力气要把银子抢过来,徐小娘顺势用砖头砸了刘春来的脑袋。担心事情败露,徐小娘杀了刘春来后,把刘春来喝茶的茶碗洗得干干净净,然后又故意把嫌疑尽数推到吴氏身上。确实,明面上看来,吴氏最有作案的动机,若不是沈暮朝心思缜密,注意到那只茶碗的不对劲,发现了官差没有发现的线索,吴氏的冤屈不可能这么快就被洗刷。结案后,吴远山特意在百味楼设宴,请沈暮朝来赴宴。为表诚意,吴远山把百味楼里的招牌菜全点了一遍,宴席结束的时候,还有好几道菜没有动过筷子。秉着不浪费的原则,吴远山找了个木盒,把剩下的菜肴打包,与沈暮朝一道出了百味楼。还未走到门口,门外梳着厚刘海、不断咽口水的小姑娘就映入了他们的眼帘。小姑娘身上的衣裳普普通通,一张小脸还没有巴掌大,面黄肌瘦,看起来很是可怜。沈暮朝和吴远山商量道:“若是她不嫌弃的话,不如把这些吃食送给她?”沈暮朝有洁癖,打包的饭菜他自然不会要,而吴远山是请客的人,也不好意思把这些吃食带回去。吴远山也是这么想的,他冲着小娘摆摆手,“小姑娘,你还没吃东西吧?”小六咂咂嘴巴,正准备离开,突然听到背后有人在叫她,她转过头,警惕地看着沈暮朝和吴远山,“两位公子有事吗?”看出她眼里的防备,吴远山笑了一下,把食盒递过去,“没什么事,就是刚好遇到了你,看你的样子,你是肚子饿了吧?这里面的饭菜不少,你拿回去吧,可以和你家人一起吃。”小六不认识面前的两位公子,但她看着沈暮朝,觉得像沈暮朝这般一表人才的公子,应当不是坏人。毕竟,她又穷又不好看,别人犯不着在她身上打主意。小六惊喜极了,“谢谢公子,谢谢你们。”和吴远山分开,沈暮朝准备回青石巷,却又遇到了小六。个头矮矮的小姑娘在他前面走着,没有回家,而是找了个人少的地方,蹲在路边吃东西,看起来像是无家可归。沈暮朝走过去,“你不回家吗?”“公子?”赶紧把嘴巴里的肉块咽下,小六抹了下嘴巴,仰着头,看着沈暮朝,“我没有家人,我今天才来到京城,我是来京城寻亲的。”世上处境艰难的人有许多,沈暮朝不过一介凡人,并没有施以援手的心思,但听到“寻亲”两个字,沈暮朝正了正神色,“你是被人牙子拐走的?”“是。”小六点点头,“我很小的时候就被人牙子拐走了,买我的那家人,说我爹娘是京城人,我就来京城找他们了。”目光落到小六身上,小六大半张脸被厚刘海遮着,沈暮朝看不出什么。他道:“那你可有去处?”小六摇摇头,“没有,不过我会洗衣服,在王家的时候,衣服都是我洗的,我也在镖局洗过好几个月的衣服,我打算这几天找个洗衣服或是洗碗的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