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天命、气运与金手指32 不合理的要求……
作者:草菇老抽      更新:2023-08-21 11:17      字数:4033
  “那妖修来历不明,还行踪诡秘。老奴擅作主张,前后派过几匹人马追踪在他身后,却都被他甩掉了。”

  “公子你说,这妖修要是没有什么事情要瞒着您,何苦做到这一步?”

  宇文铭略一颔首:“继续说。”

  老仆立刻恭敬道:“老奴是担心魔修给咱们设了一个局,表面上是来与我们谈合作的,实际却是想侵蚀我们宇文家。您也知道,魔修便是不到元婴修为也可使魂魄离体,强行占有他人的躯壳。老奴是怕……”

  说到这里,老仆就不再说下去了。

  他见宇文铭嘴角勾起,眼中透出种充满邪念的光彩来。

  “那不是更好吗?假如魔修真想对我们宇文家做些什么,我们就有借口把他们全杀了,然后不花一分地把灵石矿拿到手了。”

  老仆一凛,两股颤颤。

  他感觉自己方才所说的话,无意中打开了一扇通往黑暗深渊的大门。

  宇文铭不是想等着魔修们对宇文家“做什么”,他是要魔修们一定去对宇文家“做什么”——死人可不会说话。只要宇文铭带人杀了这些魔修,让这些魔修神形俱灭,那还有谁能跳出来说这些魔修是清白的,他们没有对宇文家做坏事呢?

  灵石矿只是其一。

  如果魔修们在对宇文家“做些什么”时,杀掉了宇文家的家主呢?

  大公子宇文敬人在碧风国,而这里是玄水国。哪怕大公子有修出祖宗原型的本事,他也不可能在得到消息后立即赶回。别提消息从玄水国传到碧风国,还需要相当的时间。

  为了不让杀父的贼人逃走,届时铭公子完全可以代替远在他国的长兄登高一呼。等鞭长莫及的大公子赶回,铭公子恐怕也该收的收、该杀的杀,坐稳了这家主之位了。

  老仆没有劝阻他看着长大的铭公子。

  不是他不想,是他不敢。

  他很清楚,一旦自己张了这个口,他就会是铭公子用来立威的那只鸡。

  双手拢入袖中,老仆抬手向着宇文铭行礼。

  “公子……英明。”

  ……

  被人跟踪了一路的鬼师跃上山崖,随后在月光下崩解了。

  对,没错,不是幻觉,也不是错觉,是他整个人真的如同沙石泥土所做的泥俑,就那样土崩瓦解了。

  “可恶!又被这妖修识破了吗!?”

  跟踪鬼师的修士恼怒地从山崖后头的山林里走了出来,一脚踢开脚边的小石子。

  “明明他一从铭公子的屋子里头出来,我们就跟上他了,他根本没从我们的视线里消失过,他是怎么和替身交换的?”

  宇文铭大事小事都爱和鬼师商量,这不仅让侍-候他多时的老仆感到担忧,也让他的手下们有了强烈的危机感。

  老仆稍微在这些人面前说上几句他的担忧,自然有人自告奋勇地要去“查清”鬼师的底细。可就像方才那样,鬼神总能有一百种方法发现他们的跟踪,他也总能在发现自己被跟踪后从跟踪他的人面前玩消失。

  碧风国·清风城——

  本该只是个自动应答人偶的宇文敬忽然摇晃两下,跟着如梦初醒般重新掀开眼皮。

  “回来了?”

  正用玉简做着什么的叶棠只瞥了宇文敬一眼,就又去做她的事了。

  “对不住,因为被人跟得太紧,没找到机会甩掉他们,我不得不毁了那个身体。”

  “没关系。”

  叶棠随意地挥了挥手。

  瞧见叶棠这浑不在意的模样,宇文敬却是更不好意思了。

  被叶棠移植了媚姨的道骨之后,他与叶棠身上属于媚姨的那一部分就建立了一种奇特的联系。这种联系可以帮他轻松地定位到叶棠的所在,所以他出现在了寿岭银家的地盘上,找到了叶棠。

  在带着叶棠回到宇文家之前,宇文敬就知道了宇文英答应江后,让他去碧风国替三弟向帝姬求亲的事。他原本的计划是带着叶棠去碧风国,让叶棠做个他的傀儡,用来当他的替身。他则是偷偷潜伏回家,去动手完成自己的复仇。

  “你的计划有破绽。”

  “首先,你要怎么掩饰你身上的龙气?其次,你要怎么收起你身后的龙尾?”

  龙气的事宇文敬想过,他希望叶棠能分给他一些来自藏龙岗的天材地宝,以阴气和尸气遮盖掉龙气。但尾巴……

  “尸龙不是活着的东西,所以它身上的阴气和尸气能够盖过龙气。可你是个活人。”

  “我知道你在练习用幻术藏起尾巴,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可你能保证你在心绪难平的时候,你的尾巴不会突然跑出来么?”

  叶棠尊重宇文敬的努力,但她既然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又何必对不是敌人的宇文敬藏着掖着呢?

  “我给你做个临时的躯壳吧。你把意识放进临时的躯壳里就行。”

  宇文敬下意识地想说:“不。”

  不是他不信任叶棠的能力,也不是他怕叶棠用他的肉身做些什么,他只是不想让叶棠为他破费——倘若躯壳这么容易做,修真者们干嘛不都给自己准备一具资质更好的身体?想要做出可以让人的神魂寄宿其上的躯壳,那可是需要投入大量的天材地宝,甚至是用上至尊法器的。

  但在宇文敬拒绝以前,叶棠就打了个响指。

  摇曳的灯火里,无数个活人般的傀儡一个个现身。它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的俊美,有的丑陋,有的可笑,有的普通,也有的畸怪。

  看着这一张张有的融入人群你就想不起它长什么模样、有的丑怪惊悚到让人一看就几天吃不下饭的脸,宇文敬回头道:“这也是你的‘金手指’?”

  ——他已然明白,叶棠用来制造他临时躯壳的术法,只怕与一般制造肉身的术法有本质上的区别。

  叶棠想了想:“也算是吧。”

  也算是?

  模棱两可的回答让宇文敬不明所以。不过他没有追究下去。

  他母亲的日记里写过,“金手指”是“穿越者”与“重生者”最大的倚仗,也是他们最深的秘密。他这样随随便便地探听叶棠的秘密,这不单是无礼,还很危险。要知道不少穿越者和重生者为了保住自己金手指的秘密,是不惜杀人灭口的。

  “那、你有没有想要的东西?或者,有没有什么事,是我能帮你做的?”

  沉寂是有代价的。在宇文敬拖着破碎的身体一心求死的这些年里,曾经追随在他身边的人都渐渐走光了。

  虽说这其中不乏有直到现在也仰慕着宇文敬、想要追随他的人,也有坚定的认为只要嫡子不死、家主之位就该由嫡子来继承的纯长幼论者,但宇文敬并不打算立刻就向这些人求助。

  原因很多,其中有宇文敬并不想让这些人立刻旗帜鲜明地开始站队、与自己弟弟对立的因素在,也有宇文敬不打算照单全收所有“支持者”的因素在。对宇文敬来说,不支持自己的不一定是敌人,就算是敌人也未必能对自己造成致命打击。把支持自己、可理念与自己天差地别的人放在身边,反而才是埋下了难以根除的祸端。

  但,不向这些人寻求帮助,就意味着宇文敬能够做到的事情相当有限。

  宇文敬对现在的自己有着清晰的认知,他可不会在叶棠面前托大,承诺会加倍还上叶棠的恩情——雪中送炭的恩情本就不是物质可以完全量化的。想要用物质两清恩情本身就是一种对他人情义的践踏。

  所以宇文敬不说“还”,只问叶棠有没有什么是他能给她的,能为她做的。

  他想投桃报李。哪怕他能派上的用场,在眼前这位大能的眼里,不过微末。

  “还真有一件事。”

  叶棠像是想起了什么。

  “待你除掉你父与你弟,记得把你家中的妹妹们都赶出门去。”

  “赶出门?”

  宇文敬愕然:“她们都是从小锦衣玉食惯了的千金小姐,把她们赶出门去不会太……”

  “你是想说这不会太残忍了吗?”

  宇文敬没有问叶棠她为什么要她这么做的理由,也没有否定叶棠提出的要求。他的问题本身既代表他已经在考虑按照叶棠的要求把他那些异母妹妹们赶出门去后会发生什么。

  对于这点,叶棠是满意的。

  “那么,我来问大公子一个问题好了。”

  “你见过被饲养的家畜吧?那些家畜比之外头的禽鸟,谁更幸福呢?”

  被豢养的家畜之所以可怜,那是因为豢养家畜的人早已经看到了它们的结局。

  这些家畜生来只为一件事,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被宰杀,被烹调,再被端上人的餐桌。

  但对于家畜来说,又如何呢?

  栏中的家畜每天都能吃饱喝足,不用辛苦地四处刨食儿,也不必总是小心翼翼地警戒着天敌的袭击。它们睁眼就能吃,闭眼就能睡。它们不用工作,甚至不用动脑子。它们的一生远比那些还没从蛋里孵出来就被天敌打碎了蛋壳吞掉的禽鸟长,也比飞不起来就会从窝里砸到地上、翅膀受伤后就只能等着被其他动物吃掉的禽鸟要来得平顺安然。

  它们在被送去屠宰的路上都不会知道前面有什么在等待着自己,它们哪怕是到了人类的屠刀之下也只会被一刀毙命,不会被天敌追着跑上许久,在长久的恐怖与疼痛中度过自己生命最后的时光。

  “我不是在否定家禽家畜的价值与存在意义,”

  “我只是可惜被关在圈里的家禽家畜永远长不出可以飞的翅膀,永远不会有箭射不进的鬃毛。”

  “愿意回到栏圈里的家禽家畜,就只有作为家禽家畜的价值吧。但能长出可以飞的翅膀的,能磨砺出獠牙尖爪的,只把它们当作是可以食用的一团肉……你不觉得浪费么?”

  叶棠的傀儡明明是没有生命的造物,但在她的操纵之下,它们就像她的孩子,静静地环绕在她的周围、匍匐在她的脚下。

  如此异样的画面本该让宇文敬觉得恐怖,偏偏,宇文敬在叶棠身上感觉到的,是一种母性。

  一种不论自己的孩子长相如何、出生如何、能力如何,都平等地爱着孩子们、给予孩子们机会与试炼的母性。

  “大公子,幸福是因人而异的东西。”

  “在你看来,将你的妹妹们赶出家去是残忍的事。”

  “但你确定让你的妹妹们留在家中,她们就能像你认为的那样,理所当然地得到‘幸福’吗?”

  轻抚其中一个傀儡的脑袋,为其调整了一下发际线的位置,叶棠道:“若是有人被赶出去后无论如何都想回来,那你便收下她们。有此波折,她们今后必定对你忠心不一。就是你叫她们为你去经历比死更可怕的事,我想她们也会毫无怨言地接受。”

  “只不过不管最后有没有回到你们宇文家,被你赶出家门的妹妹里都会出上一、两个恨你恨到骨子里,想要对你报仇杀了你的人吧?”

  叶棠温和一笑:“所以,你当然可以拒绝我这不合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