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5 章 番外五
作者:林阿律      更新:2022-03-26 22:58      字数:8965
  第105章

  2004年,春。

  姜穗穗在衣帽间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她最喜爱的那条裙子。

  她探出半个身子过去,朝正在鱼缸前看鱼的宋时清说道:“老公~你看到我那条墨绿色的吊带裙没有?就是裙边做了鱼尾设计,还有亮片的那条。”

  她一边问,一边嘟囔着:“我记得明明就放在这儿的,怎么找不到了。”

  她说话的时候,还是同从前一样,最后一个字总是带着微微上挑、绵长的尾音,听起来就像是在撒娇。

  宋时清还没说什么,楼下客厅里正在看电视的宋瑶就已经打了个哆嗦,做出十分夸张的表情,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龇牙咧嘴地说道:“妈,你都多大的人了,怎么还总是当中儿女的面跟我爸撒娇啊?你体谅体谅你女儿我行吗?这狗粮我真是吃够了。”

  按理来说两千年还没有单身狗、狗粮这种说法,可是毕竟姜穗穗是穿越的,她平时说话的时候常常会说出几十年之后的网络用词,所以他们一家人也都会跟着她的说法说。

  姜穗穗皱皱鼻子,哼了一声,不以为然地说道:“我乐意撒娇,你爸也喜欢我撒娇,你羡慕啊?羡慕的话你也赶紧去找男朋友啊,都多大的人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还好意思在这儿要求我呢,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早就跟你爸勾搭上了。”

  姜穗穗说完,又朝已经走到了她身边的宋时清抛了个媚眼,说道:“是吧老公~”

  两人虽说年过四十,已经是快要年过半百的人了,但是因为保养得当,姜穗穗靠着系统给的各种护肤品和保养品,因此哪怕到了这个年纪,皮肤状态还是很好。

  走出去别人决不会知道她已经快要五十岁了,只当她最多三十来岁呢。

  宋时清亦是如此,他年轻时当兵,后来退伍了,但也一直没有忘记锻炼,身体素质极好,看起来也十分年轻有型,甚至比之年轻的时候更加多了几分成熟男人的魅力。

  宋时清笑了笑,朝宋瑶说道:“你妈说的是。”

  宋瑶气的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的苹果,她早该知道不应该奢望她爸爸会站在她这一边的。从小到大,爸爸虽然也很喜欢她和哥哥,但是最爱的人还是妈妈,跟妈妈比起来,她和哥哥只是意外而已……

  她哼了一声:“这话你跟哥说去,哥好歹比我早出生几分钟,要找也是他先找……”

  只不过楼上那两人已经进屋去了,没有再跟她继续说下去。

  宋瑶也没在意,继续看电视去了。

  宋时清很快从阳台上找到了晾晒干的裙子,递给姜穗穗,看了看今天的天气,又说道:“今天有点冷,你穿这条裙子会不会太少了点?”

  姜穗穗又找了块披肩披上:“不少,披上披肩就好了。”

  她站在镜子前,似乎又不是很满意这块披肩,打开衣柜的门,这个柜子里专门收纳她的各式披肩,她一一试过,问宋时清到底配哪一条比较好看。一共花了不少的时间,但是宋时清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也并不敷衍,相反的,十分尽职的帮她做选择。

  最后选了一件素色的羊绒披肩,配上这条吊带裙看起来很知性。

  姜穗穗在镜子前转了一圈,问宋时清:“好不好看?”

  宋时清点点头说好看极了,说话的时候喉间滚动。姜穗穗又想恶作剧一下,走近他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呵着气:“是不是想要亲我?肯定想要亲我对不对?你每次想要亲我的时候,都会吞口水……”

  说着,她的唇慢慢移动,从他的耳垂慢慢划过来,然后是她的面颊,唇……喉结……

  宋时清被撩拨的不行,却又十分无奈,妻子总是这样撩拨他。

  就在这时,楼下的宋瑶出声提醒道:“妈,你好了没有?时间差不多了,再不出发就晚了!”

  这才彻底解救了宋时清,姜穗穗往后退了几步,不高兴地应了一声:“来了来了,催什么呀,这不是来了么。”

  小丫头真会坏事。

  她慢慢下了楼梯,拎上她新买的爱马仕最新款限量版包包,挽着宋时清的手臂准备出门。

  “妈,我也要去。”宋瑶将手里的苹果吃的只剩下核了,顺手将苹果核丢进垃圾桶里,关掉电视,从沙发上跳下来说道,“这次尔曼姐的新书发布会肯定很热闹,这本书出预告的时候,读者的呼声就很高了,我顺便找尔曼姐要几本签名书送给我同学。”

  谁知她还没高兴多久,就见她妈姜穗穗皱着眉头盯着她看。

  接着用略带嫌弃的语气说道:“你也去?就你这个打扮?算了,你还是在家里看电视吧,不是会有记者去采访吗?电视上会直播的,你就在家看吧。”

  她还省略了最后那一句,你这个样子出去,实在是太给我丢人了。

  宋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打扮,普通的白t恤配牛仔短裤,而且都是他们家服装厂出的衣服,说不上不好看,最多只能算是太休闲了一些。

  要是真去的话,站在她爸妈面前会有些格格不入。

  但是她向来就喜欢这种简单的打扮,从来不觉得有哪里不好。

  然而,女儿这种‘令人担忧’的审美,令姜穗穗很是头疼。她跟宋时清的底子都是极好的,一双儿女也都遗传了他们两人的优点,个高貌美,可惜女儿打小就不怎么爱打扮。

  她给她买的公主裙,被她丢到一边,打小就喜欢穿短裤,气的姜穗穗开始怀疑是不是当初生孩子的时候,护士把孩子给抱错了。

  她姜穗穗的女儿,怎么能不爱打扮,不臭美呢!

  不过女儿长得像她,她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现实,只不过常常会因为女儿的审美而感到嫌弃……

  现下也是如此。

  而宋瑶感受到了来自她母亲的浓浓的嫌弃之后,一想到等会儿跟着他们出去,还得继续吃狗粮,于是当下决定还不如在家看直播。

  她重新坐回沙发上,打开电视,叮嘱道:“行,我就在家看直播,不过你一定要记住给我要几本签名书啊。”

  “知道了。”姜穗穗答应下来。

  下一刻就是门被关上的声音,他们夫妻两个动作行云流水,丝毫没有因为把小女儿单独一人留在家中而感到羞愧。

  宋瑶呸了一声,在心底吐槽他们有异性没人性,她太难了。

  可不是难吗?打小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眼光都被养刁了,外面比不上她爸爸优秀的男孩子,她一个都瞧不上眼。可是他爸的优秀程度,是那些才二十几岁的小男生能够比拟的吗?

  就这样,她还怎么找男朋友啊?

  姜穗穗他们此时住的地方是偏离市中心的一个高档别墅区,这里的风景迷人,也比较清静,很适合居住。

  因此要去发布会的所在地,还得开上一个多小时的车。

  再加上路上有些堵车,姜穗穗理所当然的迟到了。不过在路上的时候,她已经提前给祁尔曼打了电话,告诉了她他们这边的情况,祁尔曼说不要紧,让她慢慢来,迟到一些不要紧的。

  因为这次发布会的主人公说到底是祁尔曼这个作者,而姜穗穗和宋时清作为这本新书的主人公原型,本来就是作为神秘嘉宾出场的,晚一些到用来压轴正好不过。

  祁尔曼是谢芳菲和祁辉宏的长女,从小就喜欢看书读报,很小的时候就尝试写儿童故事,后来经姜穗穗介绍,在一家儿童刊物上

  连载,六年级的时候就出版了第一本儿童读物,卖的还十分不错。

  如今二十几岁,大学毕业不过两年的祁尔曼,已经是业内小有名气的作者了。

  到了发布会现场时,祁尔曼正好回答完来自记者的一个问题,就在这些记者的问题慢慢走偏,以新书中的缠绵真挚感情为由,开始旁敲侧击地问祁尔曼打算什么时候交男朋友的时候,祁尔曼注意到了旋转门口的姜穗穗和宋时清。

  她穗穗姨今天好看极了,墨绿色的鱼尾裙加上米白色的羊绒披肩,波浪卷的长发如同海藻一般,随意的披散在肩上,精致的妆容配上红唇,她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得天独厚。

  或者说,穗穗姨从来都是好看的。

  至少在祁尔曼的记忆当中,穗穗姨从来就没有不好看的时候,她永远精致得体,美到能够第一时间就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

  她喜欢穗穗姨。

  果然,她正准备出声提醒这群记者们,新书的主人公原型已经到了。可是她刚起了个头,那群记者就像是闻到了味道一样,一窝蜂地冲向了姜穗穗和宋时清。

  甚至不需要祁尔曼介绍,他们通过新书预告里的一些片段,很快猜到了姜穗穗好宋时清就是主人公原型。

  他们热情极了,因为这将是一个蛮大的新闻。

  当祁尔曼的新书预告出来时,主人公的人设得到了剧透,甚至有读者开始质疑祁尔曼对主人公们的描写,因为他们觉得祁尔曼作为一个现实向作家,在这本书里对主人公的一些外貌描写,会不会过于玛丽苏了?

  甚至有人开始怀疑祁尔曼开始退步了,她也开始慢慢向市场上那些小言靠拢,写出来的东西夸张又狗血。

  可是当记者们亲眼看到姜穗穗和宋时清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这次的新闻稿可以狠狠地打那些质疑的读者们了。

  哪里夸张了?哪里狗血了?祁尔曼分明就是实事求是好吗!他们甚至觉得书中祁尔曼用的形容词太少了,刻意减少了对于主人公的描写,因为他们实在是太好看了!

  到了这个年纪还能这么好看,那么年轻时候的他们,得是怎样的神仙啊!

  镁光灯打在身上,镜头咔嚓咔嚓的拍个不停,记者们唯独落后,不绝于耳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全都扑面而来。

  可是姜穗穗丝毫没有任何的慌乱,她的脸上始终带着得体的微笑。对于记者们的问题有问必答,当然了,她回答问题都是很巧妙的,一些特别私人的,她不愿意回答的问题则会巧妙的用别的话题去盖过去。

  相较于祁尔曼,姜穗穗在记者们的‘围攻’之下,显得从容得多。

  宋时清在外人面前,向来都是话比较少的冷酷派,只不过有姜穗穗在,他也不需要多回答什么问题。当然记者们也不会就那么容易放过他,会问一些他对于姜穗穗感情的问题。

  “私心里有没有变心过?哪怕一个瞬间?”

  “从未。”

  “你真的像书里写的那样爱姜女士吗?”

  “不是,书里所提之爱,不及我心中十分之一。”

  因为这本书主要还是想要表达的是那个年代的风土人情与奋斗史,关于感情的描写并不很多,所以在宋时清看来,那些爱都太过于片面,不及他心中所爱。

  他对于姜穗穗的爱,或许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有多少了。

  可他知道的只是,很爱很爱,这一辈子都爱不够。

  最后,由姜穗穗以“好了,那么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支持曼曼的新书”结尾,结束了这次采访。

  尽管记者们觉得这会是一个大新闻,很想再继续采访,最好能再搞点刺激的,可是姜穗穗主动表示累了想要休息,他们也不敢再继续缠着了。姜穗穗虽说看起来很和善,说话的语气也令人如沐春风。

  可正式因为如此,不知道怎么的,她要结束,他们便不会为难她在继续了。

  或许,也跟她身边的宋时清有关系吧,听说宋家三代红色,爷爷是首长,爸爸是团长,到了宋时清这里,也是个将军,背景不容小觑。

  接下来是读者签名会,为了避免等会儿人太多,挤到了姜穗穗,于是祁尔曼先给姜穗穗签了几本书,让她带着书先回去。

  姜穗穗手里拿着一本书翻阅着,她还是挺好奇这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的,毕竟之前她也只看到一点点的剧透而已,对于全文究竟写了些什么无从得知。

  她一开始觉得,这本书应该是以女性视角去写的,毕竟祁尔曼是个女孩子。

  可是当翻开第一章的时候,她就愣住了,因为这本书是以男性视角去写的,也就是宋时清的视角。

  然而最令她吃惊的并不是这个,而是这本书的开头,跟她当初看到的那本书,也就是她穿越进来的那本《七十年代纪事》的开头,一模一样!

  虽说书名完全不一样,可是第一章的开头她永远都记得,的的确确就是她当初看的那一本书。

  她的面色变得凝重起来,看的也仔细了一些,她注意到,开头的一些情节与她看的那本《七十年代纪事》大同小异,唯一发生了改变的地方就是她出现的那里。

  因为她的出现,所以这本书的走向完全改变了。

  她似乎又想到什么似的,将书合上,仔细去看书封上的笔名——曼曼的蜗牛。

  !

  姜穗穗心中又是一惊,因为那本《七十年代纪事》的作者笔名也是‘曼曼的蜗牛’。她一直都以为这个作者是个男人,所以当祁尔曼征求她的意见,说要写一本关于他们的故事的书时,她根本就没有多想,直接就答应了。

  这些年,她虽说知道祁尔曼一直在写书,却并没有多关注过她的笔名。只知道她刚开始写作时用的那个笔名,并不是‘曼曼的蜗牛’。

  她简直无法解释这样的结果,书中的背景走向与现实一模一样,这她可以解释为原著本来就是按照真实背景来写的,可是为什么她明明是穿书,现在她好朋友的女儿写出来的书,却成了她穿越的那本书?

  这是蝴蝶效应吗?

  还是别的?

  她所在的世界到底还是不是书中的世界?还是说这世界原本就是真实的世界,而她一直拥有的,来自二十一世纪的记忆,才是错误的?那个她来自二十一世纪的记忆,不过是她梦到的?

  这太复杂了。

  姜穗穗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

  宋时清看出了她的不对劲,问道:“怎么了?是尔曼哪里写的不对吗?”

  又伸手在她的额头上探了探:“不烫。”

  姜穗穗收回思绪,将书本递给宋时清,摇了摇头说道:“没有,曼曼的文笔很好,写的也没有问题,是我想起以前的事情有些唏嘘而已。”

  她是个很看得开的人,或者用另一种说法就是心大。她觉得,其实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或许也没那么重要,因为不管这是不是真是的世界,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几年了,她在这儿有发展的极好的事业,有爱人,还有一双儿女,她的生活已经足够

  受到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羡艳了。

  管他是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或者是平行时空呢,这样的日子就很好,她懒得继续去探究了。

  “看到什么了?”宋时清没有看,因此问她。

  姜穗穗伸手挽住了他的手臂,指了指前面的那条街道,说道:“你还记得这里吗?这里当初是我们赶集的地方。”

  后来江州慢慢扩大,这里早已经发展起来了,有了一个大商圈,那条赶集的道还被弄成了小

  吃一条街。如今的小吃可谓是多种多样,还隔着一条街呢,就能闻到传来的香味儿。

  姜穗穗这些年对于吃上来,从来不克扣自己。她虽然要保持身材,可是并不会在吃上面要求自己,她只需要隔几天吃上一颗瘦身丸子,吃进肚子里的那些热量就会自行排出来,根本不会变成脂肪。

  只不过姜穗穗年纪大了,对于这些‘垃圾食品’的爱好就小了,但是偶尔吃一次还是很不错的,更何况如今故地重游,姜穗穗很是有兴趣。

  宋时清点点头:“记得,我们第一次去赶集,还一起吃了牛肉面。”

  其实当时她看到她碗里的牛肉不够多,他很想将自己碗里的牛肉都夹给她,但是给她夹菜的行为未免过于暧昧,所以他才忍住了。要是早知道会有后来这些,他当时肯定不会犹豫。

  他会珍惜每一次能够对她的机会。

  会在第一次将她从河里救出来的时候,就对她温柔一些,会亲自给她穿鞋,送她回家,舍不得她掉一滴眼泪。

  姜穗穗也回忆着从前的事情,很神奇的,哪怕过了二十多年,她对于以前的事情任然记忆犹新。她笑着说道:“当时我披着头发,你还给我去买了头绳,是绯红色的,特别好看,我很喜欢的。”

  后来她每次扎头发,都会尽量用那根头绳来扎。

  “那根头绳还藏在你床头柜里的那个木盒子里。”宋时清顺着她的话说下来。

  姜穗穗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啊?”

  “我当然知道了。”宋时清笑得温和,“我还知道那里面有一本你写的日记,在我去前线打仗的时候,你每天都会写日记,每天想我多少次都会记下来。你还警告老天爷一定不能让我有事……”

  姜穗穗在他的腰间掐了一把,轻哼道;“你偷看我的日记啊。”

  又道:“你还好意思说呢,你那时候肯定想我的次数,没有我想你的次数多。”

  宋时清在她的发间抚摸了几下,说道:“当时顾光着打仗了,不敢太想你,怕自己会因为想你而当了逃兵,直接回家看你了。但有一次我很想很想你,那次不小心进了雷区,爆炸了,我差点被炸死,不过我当时在医院里的时候就想着,我要是死了,我家的小娇气包该怎么办啊,所以我就没敢死。”

  他们说的是后来的中越战争,宋时清作为团长也参加了那次的战争,尽管中方打了胜仗,但是在战争当中死亡的人数也是不容小觑。

  对于后来的人而言,不过是一串冰冷的数字,但是对于宋时清而言,那些人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甚至是同他并肩作战的战友们。

  那时候,姜穗穗还在读大学二年级,她当时学校工厂两头跑,忙得很。宋时清受伤的时候她那天正好去巡察车间,但是突然感到心悸,谢芳菲以为她是累到了,把她送到医院,让她好好休息。

  可是姜穗穗却知道,她并不是因为累到了。

  她立马向学校请假,将工厂交给谢芳菲打理,直接去了云南。

  她找到了宋时清,看到他奄奄一息地躺在病床上,她以为她会哭,可是她一滴眼泪都没掉。她尽心尽力地照顾她,也因此在那个时候学会了不少护理方面的知识。

  还好,宋时清不愧是男主角,他只是受了重伤,生命没有大碍。唯一遗憾的是,他身体被炸伤了,直到如今,背后还留下了一块疤。

  姜穗穗可以用系统给的祛疤膏给他祛疤,可是她没有选择这样做。这块疤并不会因为它的外形就显得丑陋,它是宋时清作为英雄而留下来的痕迹,是值得保留的。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聊着,很快就走到了小吃一条街了。他们去光顾了一家烤鱿鱼的店,姜穗穗要了两串烤鱿鱼,还要了一瓶纯净水。

  她吃这些,可是宋时清倒是一直以来都对这些东西不感冒,但是姜穗穗一如往常做派,在吃完了自己的那一串之后,又主动将另一串往宋时清嘴里塞,宋时清不可能拒绝她的投喂,吃了几口。

  姜穗穗也不强迫他吃了,自己将鱿鱼吃掉了。

  吃完了鱿鱼之后,她理所当然的让宋时清帮她拧开瓶盖,尽管这点儿力气她还是有的,但她就是要让宋时清帮她做。

  每次宋瑶都会吐槽她的这些小习惯,可是姜穗穗总是一脸得意地告诉她:“这是情趣,你是不会懂的。”

  刚喝了两口水,便听到了旁边一个年轻人对一个捡破烂的老婆婆不耐烦的呵斥声。原来是那个老婆婆在捡破烂,想等年轻人喝完了手里的水,再把瓶子拿走。

  可是年轻人对于一个穿的破破烂烂,蓬头垢面犹如乞丐,身上还有难闻味道的老婆婆,一直站在他身边的行为很倒胃口,所以故意喝完了水之后,将瓶子扔进了旁边不远处的垃圾桶。

  这样一来,老婆婆又得伸手从垃圾桶里将水瓶掏出来了。

  垃圾桶里很脏,尤其是这种小吃一条街,很多人吃不完的粉面都直接倒进垃圾桶里,要么是油水,要么是腐烂了的食物。

  可是老婆婆为生计所迫,也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事情,所以毫不犹豫就去捡水瓶了。

  姜穗穗见状皱了皱眉头,对于年轻人的行为不太认同。

  看着这个老婆婆年纪也不年轻了,少说也有六十来岁,这个年纪本应该在家含饴弄孙的,可是她还得捡破烂就已经够可怜了,谁家里又没个难事,没个老人呢,年轻人有些时候真的没必要这样。

  但她也不会拿自己的道德标杆去要求那个年轻人,因此也没说什么,只是又喝了几口水,接着将只剩下半瓶的水瓶递给宋时清。

  她甚至不需要多说,只是朝宋时清使了个眼神,他就知道她的意思了。仰头咕噜噜将剩下的半瓶水喝完了,跟姜穗穗一起走到那个捡破烂的老婆婆身边,把瓶子递给了她。

  老婆婆身上的味道的确很怪,也很刺鼻。

  将穗穗打开自己的包包,想要找找看有没有零钱什么的,可是她身上很少放钱,平时也都是刷卡的,于是问宋时清:“老公,你身上有没有钱啊?”

  宋时清掏出钱包,从里面拿了几张红钞票,打算连同空瓶子一起送给送给老婆婆。

  可是老婆婆接过空瓶子的水微微一抖,不由自主地看向了面前的两个人。她的脸上脏兮兮的,也满是皱纹,因为长期吃不上一顿好的,身体很瘦弱,偏偏身上背着一个装满了空瓶子的麻布袋,背微微驮着。

  那双眼睛因为年纪大了而导致眼皮耷拉起来,双眼浑浊。

  可是在看到了姜穗穗的脸时,却露出了震惊的表情。她很快收回了目光,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拿着那个空瓶子,很快就转身走了。

  甚至都没有去拿那几张红钞票。

  姜穗穗和宋时清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奇怪的人,若是她果真不想要别人‘施舍’的钱,但也不应该是这样的反应,他们有这么可怕吗?难道会吃人?

  可是下一瞬,姜穗穗看着那个人的背影,突然好似想起了什么似的。

  她突然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尤其是那个人拿瓶子的手,那断掉半截的小手指头,她总感觉她认得那个人,但是真要去想,又记不太清楚了。

  她问宋时清:“老公,你记不记得我们有没有认识一个小手指头断掉了的人啊?”

  可是恰好这个时候,宋时清的电话响了,是宋瑶打过来的,她嫌他们出去太久,这么久了还没回去。又问他们在哪儿,还让他们回去的时候给她带点儿好吃的。

  因为这个插曲,两人忘记了老婆婆的事情,没有再继续讨论了。

  后来两人又去电影院看了最新上映的电影,是爱情电影,姜穗穗选的。现在的电影五花八门,选择也越来越多了,可不像以前,去了电影院,可以选的片子就那么几个,翻来覆去的放。

  什么爱情电影也不值得提倡。

  看完了电影之后,象征性的在商场给宋瑶随便买了点东西之后,两人驱车回家。

  姜穗穗今天去了一趟小吃一条街,回到家之后总觉得身上有股子烧烤的味道。她去浴室泡了个澡,也洗了个头。

  刚围着浴巾从浴室里出来,便开始叫宋时清:“老公~我洗好了,你可以来给我吹头发了~”

  吃着小吃的宋瑶扶着胸口做出呕吐状,吐槽道;“真受不了,你们两个可真腻歪,妈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到会自己吹头发啊?”

  姜穗穗朝她哼了一声:“再多嘴不让你吃了。”

  宋瑶吐吐舌头,默默继续去吃了。尽管这家店的小吃并不是她喜欢的,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她爸妈除了能够记得住彼此最喜欢的东西之外,他们这些做儿女的还要什么自行车呢?

  卧室内。

  姜穗穗坐在床上,宋时清再给她吹头发。

  风是温热的,吹在身上很舒服。这么些年以来,宋时清早就练就了一手的吹头好技术,可比理发店的托尼好多了,姜穗穗很是享受。

  她翻阅着服装厂这一季新出的衣服杂志,似乎想起什么似的,突然抬起头来,说道:“我想起来了!”

  宋时清被她这个动作吓了一大跳,赶紧把吹风机往后缩了缩,说道:“你小心一点,距离隔太近了会烫到你的头皮的。”

  姜穗穗难得的没有在意自己的头皮问题,而是直接将吹风机关掉,认真地看着宋时清,一字一句地说道:“老公,我刚刚突然想起之前我们遇上的那个人是谁了。”

  她说道:“是姜翠翠。”

  姜翠翠当年去部队找林红兵之后就好像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姜得利一家的离开,让姜翠翠这个名字也从他们的记忆当中淡忘。

  直到今天被姜穗穗突然提起来,听起来那么的陌生,像是隔了一个世纪。≈lt;hr

  size=1/≈gt;作者有话要说:完结撒花,大家记得去完结评分哦!!!

  历时三个多月,娇气包终于结束啦~很感激一路陪我走来的读者们,在本文最后一章表白一下你们,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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