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作者:小涵仙      更新:2023-04-30 19:48      字数:4125
  尽管她脸颊热得快要燃烧,肩膀都在颤抖,可还是低声斥责,一本正经。“你明明喜欢。”“我不喜欢。”沈常乐重复。“可明明氵很多,也挺缩的。”“.........”沈常乐脸上爆红,抬手给了他一巴掌,让他闭嘴。路听野胡乱擦了一把脸上粘糊的泪水,干脆不说话了,轻轻在她脸颊掐了一下,神情越发专注。夜深,四周越发安静,霓虹一盏盏熄灭,仍然有无数不打烊的店面灯火通明。在寸土寸金的cbd,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里,两人相拥,躺在舒适的大床上,温馨又惬意。两人都松弛了下来。路听野失魂落魄地看着不远处晃动的烛火,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她的后脑勺,“你是怎么知道的。”他自以为瞒得很好,其实他也知道,他根本不用费心,傅家会把这种丑事瞒得更好,瞒得密不透风。他的妈妈是傅家的污点,是傅家的耻辱。他要回傅家,就只能是方雅芝的孩子,而不是他妈妈的孩子。可他妈妈做错过什么呢?他妈妈是最大的受害者。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受害者悲惨死去,加害者功成名就,受人敬仰。不公平啊。真的不公平。“你过生日那天吧,我无意中听到了你和傅砚泽的对话。”沈常乐慵懒地窝在男人怀里。“昂。”他应了声,“其实没什么的。”“怎么?”“真的没事,不论是姓傅,认他当父亲,还是进集团卖命都无所谓的。”路听野声音还带着浓厚的沙哑,“沈常乐,你这样真的不值得。”沈常乐没想到他还没有走出来,拿胳膊肘撞他的腹肌,“你怎么比我还在乎那点股份。我爹妈送我的嫁妆,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你一大男人,婆婆妈妈,烦死了。”“还有啊,路听野,什么叫认他当父亲无所谓,你就没骄傲的吗!你为了我,你就可以连骄傲连自尊都不要吗!”沈常乐越说越激动,语调扬高,气得眼睛都跟着红了。路听野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磁性的声音钻进人耳朵里,令人心悸。他说:“对啊,就是可以不要。比起你,骄傲算什么,自尊算什么。”都只是让人难过的东西。沈常乐一时怔住。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做到这个份上。沈常乐忽然翻身坐起来,“那不然你跟我姓沈好了。我们去公安局改名,你就叫沈听野。反正你也无所谓。”话落,她觉得这名儿怎么这么耳熟?随即反应过来什么,也不说话了。路听野掀起眼皮看着她,昏暗的室内,他的眼睛格外亮,带着温度,在她的注视下缓缓开口:“本来就是沈听野。”“嗯?”沈常乐大脑叮了一下,瞬间的空白。“我本来就是沈听野,我送你的画,你没有看到吗?”路听野抿着唇,手指戳了下她的眉心,“都是画的你,大小姐。”其实沈常乐有猜测过,毕竟那组画上的女人太像她了,即使画画的人用了艺术处理来模糊,但该有的特征分毫不落,柔顺光泽的长发,微微上挑的眼睛,深邃浓艳的眉眼,甚至连眉尾下的一颗小痣都没有忘记。猜测是猜测,她不敢下结论。她那时太害怕了。害怕路听野不单单是路听野,害怕他对她的感情比她想象中的更强烈,更执着,所以她选择抛之脑后,买下那组画后,她都不敢再去看一眼。此时听到了答案,她反倒松了一口气,轻松的释然在心中流淌。她越发坚定了自己的选择。她的小野就该是光芒万丈,自由自在的,登峰的过程不需要靠任何人,他自有风光。所以,凭什么要为了她陷在傅家那团死水里,凭什么要被他人摆布这一生。“我不靠傅家也能养你,大小姐,你以后就依靠我吧。”路听野说着说着就想到他们第一次吃饭,他抢着买单却被她翻白眼,想起来真是挺好笑的,他补充:“可别嫌弃我连一顿饭都请不起了。”沈常乐只是笑,也没说话,但感动是肯定的。这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居然有男人对她说,她可以依靠他诶。她可是沈常乐,钱多到砸死人的沈常乐,从小到大,追求她的男生如过江之鲫,就没一个对她说这种话的。就连陈嘉岁也没有。陈嘉岁不会说你以后就依靠我吧,他只说,般般,我其实想靠自己。这就是陈嘉岁和路听野最大的不同。路听野嘴上一口一个大小姐,其实从来没有把她当成大小姐,他把她当成他的小姑娘。一个需要保护,需要心疼,需要哄,需要依靠的小姑娘。沈常乐展颜,笑得有些娇气,忽然拿手环住他的脖子,在他耳骨钉的地方咬了一口,“成啊。以后消费都该路公子买单了。”“我正好看上一个包,你明天带我去买吧。还有啊,哪天我们去春和公馆找疯狂小野玩儿,我骑在它身上,你给我俩画一幅,噢....还有,你把你那些小说的影视版权都打包送给我吧,或者你再给我写两个剧本.......”路听野:“大小姐,我是你男人,不是你的牛马。”“你是我的狗。”“.........”沈常乐掐了一把路听野的脸,又在他的胸肌上摸了一把,“我的小野狗。不对,现在是家狗了。”路听野觉得沈常乐就是在找/干。就在她意犹未尽的时候,路听野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人扯过来,让她每一寸柔软的曲线都嵌在他滚烫的躯壳。“你干嘛啊!”沈常乐揉了揉手腕,不满地说着,他这人就是有一点不好,总爱突然袭击。路听野低头,轻轻咬了咬她丝绸裙下隐隐约约显出形状的果实,有些坏,“再给我..干干..你吧。受不了了。”沈常乐眼睛睁大,喉咙里的惊呼销声匿迹,被他吻着,四肢百骸像绵柳一样柔软,大脑晕眩,眼前仿佛出现了烟花。是他们订婚那晚,她看过的最美最盛大的烟花。-沈常乐这天刚好有空,就陪路听野去公安局拿新办好的身份证。拿了新身份证出来后,路听野爱不释手,拿着欣赏了好久。沈常乐嘲笑他就这出息,身份证照片拍得这么丑,也好意思炫耀?其实,那照片一点也不丑,就是太板正了,一点也不像他本人。若说照片上的路听野是乖乖青年,那现实里的路听野就是不学好的小混球,眉眼里挑着的那抹痞气,让人又爱又恨。傅砚泽早几天就知道了路听野在办理改姓,底下的人来问过他,这事儿要不要拦。若是他想拦,沈常乐就是找谁出面也办不成这件小事。傅砚泽看着手机里助理发来的小野的新身份证,颇有些嘲弄地笑了声。可真傻。还没来得及退出去,助理的电话拨了进来,通知他老爷子突然心脏不舒服,现在正在医院。宾利车平稳地行驶在马路,两侧的风景一如往常。傅砚泽勾下眼镜,拿出眼镜布,慢条斯理地擦拭着。他端直地坐在车后座,纤长的睫毛下是一双不辨情绪的深目,盛夏阳光从车窗洒落进来,勾出他深重的轮廓,一袭精良剪裁的西装衬得他温雅又矜贵。“去医院。”他戴上眼镜,淡淡吩咐。司机立刻改了方向。到医院后,傅砚泽径径直去了老地方,三楼走廊靠里间的病房,是为傅闫封专门备着的。到了病房门口,看见里面乌泱泱站了一大帮人,兴师动众的,连院长都亲自来了,领着在心脏领域可以称作为国手的老教授。等检查做完,人才陆续出来,都到了门边,那老教授还嘱咐了一句——一定要好好休息,切记不要劳累,不要情绪激动。傅砚泽站在门口听着,眼睛眯了下。等人走空,他才不紧不慢地进去,把门带上,轻轻旋上锁。“父亲。”傅砚泽欠身。“你下午不是有政府的会吗。我这是老毛病了,不用你跑一趟。”傅闫封闭目,坐在病床上休息,一旁的床头柜摆着药。傅砚泽:“我是有事跟您报告。”傅闫封抬手示意他说,也许是有些喘不上气,他抬手的动作也有些虚弱,没劲似的。“小野改回来原来的姓。”他言简意赅。“他现在是路听野了。”空气静默一瞬。傅闫封睁开眼睛,原本平静的面容骤然狰怒,“你说什么?混账!”他一气之下抬手一扬,床头柜上的东西全部摔在地上,玻璃杯碎了一地。很快,傅闫封的脸色开始发白,老毛病犯了,心脏一阵阵绞疼,他不得不捂住胸口,等稍稍平复情绪后才开口:“他个孽障犯浑,你这个做大哥的也不拦着?”傅砚泽微笑,“我觉得挺好。”傅闫封愣了瞬,这才掀起眼皮看着傅砚泽,似乎有些不可置信,他一字一顿,语气越是低沉预示着他内心的情绪越是不稳:“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父亲,我觉得小野做回路听野挺好的。”傅砚泽淡淡笑着,眼睛里掠过一丝戾气,语气冰冷:“您不会认为他很想做傅听野吧?”“其实我一直有个疑惑,您到底爱过小野没有?您认他是您的儿子吗?还是您从始至终只把他当作一个棋子,您想让他像我一样变成一条狗,为傅家卖命?”傅砚泽平静地看着床上苍老的男人。“你!你!”傅闫封深呼吸,试图冷静。活了大半辈子,早已习惯了俯仰之间掌生杀大权,早已习惯了他人的唯命是从卑躬屈膝,如何受得了这样一番夹枪带棒的话,还是从自己的亲儿子口中说出来的。“您当年强//暴了小姨,应该不完全是酒后乱性吧。”傅砚泽勾起唇,露出一个森寒的笑,“您也许喜爱过我的母亲吧,但您又嫌弃她日渐衰老,就想找一个更年轻漂亮的替代品。”“小姨就是最好的人选。”漂亮,年轻,低贱,好摆布。傅闫封没想到傅砚泽敢把这件事翻出来,他浑身的情绪已经不受控制,心脏剧烈疼痛,面色开始发红,身体也开始颤抖起来,“你,混账!混账———”傅砚泽看了眼门,这间休息室隔音是极好的,进来之前他屏退了所有人,如今只有他的人守在外面。他不紧不慢地走过去,把垂下来的呼叫器轻轻放到高处。傅闫封捂着胸口,用一种又悲又寒的眼神望着傅砚泽,可他有些说不出话来,他觉得呼吸都变得困难。傅砚泽:“噢,对了。我母亲的遗物我拿到了。还要多谢黄秘书给了我银行的钥匙和密码。”傅闫封睁大眼,眼球浑浊,老态尽显,“你把黄秘书怎么了?你把他———”傅砚泽嗤笑,抬手松了松领带,阴冷的面容和那金身玉相显出令人心惊的反差。像地狱里爬出恶魔,有着一身欺骗世人的好皮囊。“黄秘书不是有个儿子在美国读书吗,他儿子被人用枪抵着头,你说他敢不敢不听我的?”“孽畜!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东西!”傅闫封爆出一声嘶吼,随即面色紫红,颤抖了几下,就这样倒了下去。傅砚泽静静地看着自己的父亲。什么王侯将相,不过是一具枯骨罢了。“您不该拿母亲的遗物要挟我。也不该看不出来,我这么多年其实一直都很恨您。我和小野都恨您。”傅砚泽语气清淡,最后看了父亲一眼。下一秒,他转身朝门外走去,平静地拉开门,瞬间,他表情哀恸,步伐飞快,一路朝前台护士站奔去。“来人!医生!父亲不好了!快来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