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作者:小涵仙      更新:2023-04-30 19:45      字数:3334
  这人一名环保人士。沈常乐接过手帕,又看到了他腕间戴着的那块手表,眉头微微皱了下,收回视线,擦了擦唇边一点点油星子,“那你来就是跟我送口红和外卖?”“主要是我看这口红挺贵,怕你觉得丢了可惜才给你送来。粥是我的晚饭,我刚刚听到你助理说给你点外卖,想着你估计没吃,所以就问了一嘴。”一番解释很诚恳。沈常乐心里忽然掠过一丝不忍和心疼。是啊,她觉得几百块钱一管的口红,坏了就扔掉,很无所谓,但在他眼里,就觉得是不是她不小心落下。毕竟没人觉得一管没用完的口红是垃圾。给她这碗粥也不是讨好,而是听到她没吃东西,把自己的晚饭让出来。或许是她对他太残忍太没礼貌?毕竟祸从她这起,她还错怪人要来敲诈......沈常乐凝住思绪,继续问:“好。那上次你怎么在金蝶奖的后台?又为什么出现在野渡茶楼,还有昨晚,你也知道那是我?”“我是举办方招的志愿者。我看到他们给志愿者的工资开得挺高的,一日五百,所以就去应聘。”路听野一桩桩的解释,不紧不慢,很从容,“野渡茶楼那也是我打工的地方,我在那做糕点。至于会所,也是之前就应聘进去的,这儿工资高,又只需要晚上上班,所以挺合适。”“这样啊…那你在会所的工作已经被…?”沈常乐有些为难,毕竟这事和她脱不了干系。“嗯。我被辞退了,野渡茶楼那边的工作也丢了。不过我会努力再找,你不用担心。”路听野的声音忽然轻了下去,睫毛垂着,看上去有点愁,“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沈常乐咬住下唇,心里跟着揪了一把。其实对方做的菜无比合她口味,按理说是个完美的人选,但他的长相实在是太招眼了,把他放在自己身边又不知道会惹出什么风波。昨晚不就是一个教训?并且,沈常乐有一种直觉,是女人天生的不讲道理的第六感,这种直觉告诉她,面前的年轻男人不简单。换句话说,这男人很危险。至于哪危险,她说不清,也没有任何证据。甚至是她觉得自己这种直觉都很荒诞。“你不好找工作吗?”沈常乐迟疑开口。“是我的问题。可能是我没读过大学,高中文凭确实不好找工作。”路听野很坦荡,颇为不在乎地笑了笑。“你没读过大学??”沈常乐吃惊,“所以你不是勤工俭学而是......”顿时,沈常乐心里的愧疚如潮水一般蔓延,那种荒诞的直觉也被愧疚完全淹没了。他不过是一个单纯的出来打工养活自己的男孩,而她,任性娇纵把人喊来包厢,把人戏弄一番,又拍拍屁股走人,害他被蒂亚姐那种有权有势又离婚的富婆盯上,害他很有可能再也找不到工作。他什么错也没有,他只是不肯为了钱去陪富婆喝酒。错的是她。几乎是在瞬间,沈常乐做出了决定,脱口而出:“你愿意当我的生活助理吗?给我每天做饭那种。工资肯定让你满意。”“或者你愿意拍戏吗?我可以捧你--”话没说完,路听野就迫不及待回答,似乎怕她反悔似的:“我没问题。”沈常乐一听就了然于胸,果然,没人会拒绝当明星。这样也好,他这资质肯定一捧就红,能走多远她不保证,但一夜爆火没问题,也算是给他的补偿了。“做饭的话我很拿手,你可以把你喜欢的口味和菜系都告诉我,忌口也告诉我,除了做饭,我还能打扫卫生,一些日常的体力活也没问题,就是我可能没地方住了......”路听野忽然掀起眼皮看过来,笑容让人有些捉摸不透,但仔细瞧又瞧不出任何不妥,“想问一下,给你干活能包吃包住吗?”沈常乐:.....?-作者有话说:沈常乐:?????路听野:攻略进度条5%,达成支线任务,成功接近目标。--宝子们,别立flag啊.....我发烧了......但,我有存稿!!!夸我!!!第6章 不动声色沈常乐很头疼。宁愿给人当厨师也不愿意当明星拍电影,他是第一个。在她的认知里,不会有素人拒绝当明星。那些个想进这行的素人,或者已经在这行摸爬滚打的艺人们为了让她给一个机会,可以不顾后果的前来碰瓷,大半夜敲她的房门,甜言蜜语跟乖狗一样跟在她后面,还有人更狠,故意撩衣服下摆就为了让她看腹肌。而面前这位老天爷喂饭吃的少年,居然说他要给她当厨师?“你知不知道拍电影能赚多少?”“有耳闻过。”“那你不想赚钱?”“我更喜欢做饭。”跟你做饭。路听野在心里补充一句。沈常乐语塞,半天才开口:“你是不是傻?”路听野皱眉,指出她的不对:“你不能语言攻击。”沈常乐:........其实他肯给她当私人厨师于她而言还更有利,甚至是她开口问他让他做选择也是一种试探。试探他的目的。到底是不是她想的那样,是不是想红,想火,想做明星,才故意来找她。但事实上不是。他压根就没有想拍戏的念头,他说话的表情很诚恳,不像是演出来的,就算是演的,她一个干导演的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行.....既然这是你的选择,我也不能干涉。那工资方面你有什么要求吗?”“我学历低,不敢有要求。不太低于市场价就可以,主要是我没地方住,如果肯提供住宿,工资降点也没关系。”沈常乐脑子到此时还是晕乎乎的,确实被这漂亮的小傻子给震撼到了,她只能想到什么说什么,“我不会亏待人,工资我就按阿喻的工资来给你算,每个月额外给你三万的买菜钱,至于住.......”住?这简直是个大问题!若是她进了剧组还好说,肯定是他也会跟着进组照顾她饮食,可平时呢?她休息的时候大多会住在家,但投入电影准备工作时,一般会住在工作室。“你先住在我的工作室吧。之后再安排。”沈常乐看了眼手机,阿喻发来消息说马上要开始拍摄了。沈常乐匆匆结束对话,站了起来,忽然她想到什么:“还没问你的名字。你叫什么?”“我叫,”路听野也跟着站了起来,挡住了顶上的光源,像一堵阴翳罩住她,身上那股冲动的,野蛮的气息也跟着不动声色地突围她。“路听野。公路的路,听见的听,荒野的野。”“路听野?”沈常乐又闻到了他身上的那股蛊惑的白檀香,眉心下意识动了下,心头有什么感觉飞促而过。她没管这点不对劲,只是在想这名字还挺耳熟,“听野,这名字不错,和那个什么....很出名的....噢!沈听野,和他撞名了。”路听野笑了,“就是沈听野的听野。”就是沈听野的听野。挺绕口的一句。沈常乐没细想,转而介绍自己,虽然她知道面前人肯定清楚她是谁。她对讨厌的人很傲慢,但对自己人从不傲慢。“我叫沈常乐,比你大几岁。”“我当然知道你是沈常乐。”路听野看向她,嘴角勾了勾,带了点和之前不一样的笑意。有点轻佻。“姐姐,你这么有名,谁会不认识呢?”他每次喊姐姐时,总有种格外暧昧的意味在里头,弄的人很臊。沈常乐皱了皱眉,但时间确实不等人,她已经在这磨蹭够久了,再久,外面的人就该浮想联翩了。“我先走了,你可以等我结束,然后我带你去我工作室。或者你先回去等通知也行。”“我等你。”路听野没有犹豫。沈常乐笑了下,转身朝外走去,刚要打开门,她忽然转头,看了眼路听野,又看了眼他手腕上那块表,犹豫了一下才开口:“你这表很好看,也做的挺真。但下次别带了,你在我身边做事,会经常接触到一些混时尚圈的,他们最忌讳的就是高仿,若是被看出来了,我怕你被人笑话。”沈常乐叹气。还是太年轻了,有点不稳重,买假的就买假的,买个万把块的就行了,这一买就买个五六十万价位的高仿,不摆明了让人看笑话?路听野怔了下,低眼看了下自己的表,眼神有点复杂。沈常乐一想到他连大学都没读,就出来打工,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现在不仅是他的老板,也算他的姐姐了,不能不多照顾点。“算了,到时候我给你选一块更合适的。你跟着我,的确不能行头太次。”路听野:“好。我以后肯定不戴假的了,不能丢姐姐的脸。”沈常乐离开后,路听野抬手又观察了一下自己花六十多万买的表。哪假了?-也许是那一碗热粥的缘故,沈常乐胃里舒服了好多,也没有空落落的感觉,整个人也暖了起来。沈常乐把刚才的礼服换下来,穿了一套oversize的丝绒拼珍珠装饰的西装,款式不收腰,吃饱了也看不出来什么,她满意地勾了勾唇。这碗粥还真是来的早不如来的巧,若是路听野早来一小时,她肯定不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