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
作者:娴蝉      更新:2023-04-28 13:44      字数:3520
  生意还没谈好,秦戍先把他当厨子使唤了一通。“行,”林诚爽快答应下来,“吃什么?还是那老三样?”“嗯。”怕吵醒路柠,他回答的声音很轻,交代完便挂了电话。这一路上,秦戍想了很多。青梅竹马又如何?谈婚论嫁又如何?只要路柠还没结婚,那他就还是有机会的。说破天,结婚了也能再离婚。车停进招待所的停车场,秦戍解开安全带,双手置于膝上,紧了又松,松了又紧,心肺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扼住,呼吸一毫一厘的空气都要用尽全部力气。身侧传来一声轻浅的嘤咛,路柠醒了。“到了?”秦戍深深吐出一口气:“到了,下车吧。”路柠揉了揉眼睛,搓了搓脸,醒过神来,下车用力伸了个懒腰,从后座勾出包包,随意挂在手上,往招待所走。早饭吃的不多,坐了那么久的车,这会儿早就饿了。剧组放饭的时间过去,路柠边往回走,边想着等会去哪找点吃的。脚刚踏进招待所正门,旁边偏厅飘来一阵饭香。路柠动动鼻尖,准确嗅出,有人在吃她最喜欢吃的话梅小排。看着秦戍往香味来源的偏厅走去,路柠很没骨气地停在了原地,期盼秦戍可以回一回头。或许老天爷真的听见了她的心里话,在偏厅门口,秦戍回头,对她说:“一起吃点?”看样子沉默是有用的,秦戍一扫先前的沉郁,整个人看起来振作很多,路柠很自然地把自己少言少语的功劳揽下来,以此换取一顿毫无心理负担的午饭,她矜持地点点头:“多谢秦老师。”秦戍站在门口,等她进去了,才跟着抬腿往里迈。林诚摆好最后一样海鲜粥,围裙还没摘,和施施然进来的路柠大眼瞪小眼。路柠以为里面的人是徐川,结果是个穿粉色围裙的陌生男人,她那句“嗨,徐川”在舌尖打了好几个弯,出口变成了:“嗨,帅哥!”秦戍跟在后面,听见这句话,脸色霎时沉下来。林诚将察言观色的本事修炼到极致,一看这位爷表情不对劲,立刻把手往圆了挥,把帅哥的称谓使劲从身上摘下去。“不敢当不敢当,秦戍在这,我哪算得上什么帅哥。”路柠一向见风使舵,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好听话不要钱一样往外冒。“秦老师的帅气是充满男人味的帅,主流市场上都喜欢这样的男人,但你是洗手作羹汤,温婉居家的帅,这样的男人少,物以稀为贵,显得你更帅气。”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完这一通,路柠拉开凳子在圆桌前坐下,自顾自盛了一碗海鲜粥。秉承着拍马屁拍到底的想法,她尝了一口粥,大加赞赏:“好喝!”林诚头一回见这么特别的女孩儿,说话有趣,还能把秦戍气到说不出话而毫无察觉。眼看秦戍阴着脸坐下,他起了坏心思,故意问路柠:“那要是有人能做到两者结合,你是不是更喜欢,喜欢到非他不可?”余光里,秦戍盛汤的动作一顿。路柠浑然不觉,夹了一块话梅小排填进嘴里。“哪有那样的男人?”林诚乐了:“这不就在你身边坐着吗,咱们秦影帝可是──”“咳咳。”秦戍适时咳嗽两声,打断了林诚的话,他舀一勺粥,慢悠悠喝着,很自然地把话接过来,问路柠,“你那个竹马不会给你做饭吗?”“你说以牧哥?”路柠话音刚落,秦戍放下碗,碗底和实木桌面相磕碰,发出一声闷响。“你们的称呼……”秦戍用一个词评价,“还挺肉麻的。”林诚憋笑憋得辛苦,脖颈粗红。路柠:“……”似乎是为了故意让秦戍难受,之后每次再提起这个称呼,路柠都会加上重音。“以、牧、哥,”路柠笑得纯良无害,“他不会做饭也没关系,他那双手是用来拿手术刀的,菜刀对他来说太违和了。”路柠脑补了一下,温润的以牧哥平时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一只,结果被人按住,往他面前叮铃咣铛丢了把菜刀,这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秦戍继续喝粥,没往其他菜里伸筷子,悠悠地说:“男人给喜欢的女人洗手作羹汤,天经地义,何来违和一说?”那也是给喜欢的女人,和我有什么关系?路柠又夹一块荷塘小炒里的藕片,说:“给不喜欢的女人做也可以,就像这位帅哥,我俩第一次见面,他做的菜虽然都是我爱吃的,但他肯定不是喜欢我。”林诚一听还有自己的戏份,他清了清嗓子,补充道:“我姓林,叫林诚。”路柠从善如流地改口:“林帅哥。”秦戍的一碗粥见底,他彻底撂下碗,语气平平:“那你在这慢慢享用。”他起身,眼风一扫某位林姓帅哥:“你跟我过来。”林诚跟着他回他招待所的房间,门一关,他再也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顺势就想躺在秦戍床上,被他一把扯起来推远了:“别把我床单弄皱了。”这位爷的床单铺得看不见一丝褶皱,被子在床尾叠成了豆腐块,平时谁都不让碰,林诚习惯了,也就没在意,扶着墙笑着说:“这就是徐川说的那位路老师?你别说,路老师的长相比娱乐圈那些女明星漂亮太多了,怪不得你谁都看不上。”秦戍脱下上衣,□□着上半身,从整整齐齐的衣柜里捞出一条t恤套上。林诚盯着他腰间那道浅粉色的疤痕,揶揄他:“听徐川说,你除了洗手作羹汤,还半夜给人洗床单,但是路老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啊,怎么,你打算做田螺影帝了?”秦戍:“杀青的事怎么样了?有具体日期吗?”林诚没那么好糊弄,笑里藏着一柄寒刃:“其他也就算了,腰上这道疤,同样什么都换不来,值得吗?”第22章 白月光林诚第一次见秦戍, 是在江城大学的一家网吧后面。那条街巷狭窄、逼仄,仅容一人通过。两侧的居民楼遮蔽了所有阳光,这条巷子昏昧、潮湿、阴暗, 地上大大小小的水坑里散落着燃尽的烟头。秦戍就坐在防火栓上,敞着两条腿, 佝偻着背, 几乎弯成了直角,指间燃着一支劣质香烟,猩红明灭,是这巷子里唯一的光。他抬起头的瞬间,身为经纪人的职业敏锐度让林诚意识到,这是块绝对不能错过的璞玉。林诚垫着脚,避过刚刚经历过一场打斗的满地狼藉, 走到他面前,蹲下身问他:“这一脸伤是怎么回事?”秦戍不作声, 冷冷盯着他,纯黑色的眸子里升起浓重的戒备与戾气。林诚拍拍他的肩,语气和善轻松:“那我换个问题,想出道吗?我可以把你捧成大明星。”秦戍像只蛰伏在黑暗里的雄狮,即使受了伤,也绝不容许有人侵犯他、挑战他, 林诚在他面前展现了极大的温顺与服从, 让秦戍相信, 他没有任何恶意。一支烟燃尽,秦戍没随手扔掉,而是按在地上碾灭,弹进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才对他说:“我叫秦戍。”这便是还有进一步商量的机会。林诚一喜,把自己的名片递给他:“你要是下定了决心,随时都可以打这上面的电话来找我。”秦戍接过。他的脸上有几道细细的血痕,但是手却很干净。实际上,他整个人都是精致且富有野性的,林诚看见他的第一眼,便自动联想到了一把刀,一把名为村雨的刀。村雨一击必杀,斩杀敌人后,泛着冷光的刀身会凝结空气中的水汽,清洗刀刃上残留的血迹。他两指挟着薄薄的名片,垂下眼睫,随意扫了眼,林诚怀疑他连名字都没有看清楚。只听他轻笑了下,气音很性感,对他说:“出道?可以啊,给钱就行。”这次换林诚不敢相信了。因为秦戍答应的太过随意,一般人被星探塞名片,都要问很多话,钱怎么分?工作内容是什么?我能不能谈恋爱?会不会影响到我家里人……但是秦戍一个问题都没有。只好由林诚问他:“你不再多考虑考虑,万一我把你坑了怎么办?”秦戍把玩着名片,手指翻飞,玩出的花样很多,让林诚眼花缭乱。他说话也跟玩儿一样:“我没什么可让你坑的了,就这么个人,你要不要?”后来,林诚知道秦戍没有住处,晚上就在网吧过夜,有人找他打架,只要给钱他就去,且每次都能打赢,竟还让他在这一片打出了点名气。林诚把人带回了自己家,签合同的时候战战兢兢:“你确定你没告诉他们你的名字吧?万一以后你要是真火了,这黑料可没法平。”秦戍洗漱干净,收拾的人模人样,让林诚放心:“他们问我,我回答的是血影狂魔。”林诚眼皮子狂跳:“这什么寓意?”秦戍签名签了好久,最后一处签名签完,他撩起眼皮:“没什么寓意,就是酷。”爱打架的无非就是些非主流中二少年,秦戍给自己起了个非主流外号,那群小屁孩们每次往外报的时候,声音嘹亮,振聋发聩,觉得己方有这样一号人物真是十分长脸,连带着给秦戍的“报酬”都会多些。吃肯德基麦当劳长大的小屁孩们没什么战斗力,秦戍每次也不会真出手,随便来个扫堂腿就够拉风了,要是真的打,他也会收着力,知道他们不过是想看血腥暴力刺激的,便任由一些拳头落在自己脸上。打完了,恩怨就过去了。林诚遇见他的时候,他刚送走一个爱装逼的小孩,那小孩老大哥似的给秦戍点了根烟才走。秦戍是不抽烟的,但是刺鼻的劣质香烟味道能让他保持清醒,所以也就没丢。既然要出道,少不了要包装一番。林诚带秦戍去试造型,换衣服时,看见他腰上有一道长疤,颜色深红,狰狞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