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第112章 送一程 “若有谁胆敢背叛……
作者:衣青箬      更新:2023-08-21 13:02      字数:11015
  甚至不用窦娥说什么,赵元睿看到她和何絮一起出现,就什么都懂了。

  “你们红巾军还真是半点亏都不吃。”他不无感慨地道,“我早该想到的,这么大的事,你们若不来插一手,反倒奇怪了。”

  “赵帅放心。”窦娥的态度却很从容,“我们的行动很隐蔽,没有几个人知晓,你们凉州军的功劳和名声,都不会因此受到影响,我们只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你要把这些人带回红巾军去?”甚至不用她说,赵元睿就已经猜到了所谓“小小的要求”是什么。

  确实是红巾军的行事。

  窦娥点头,“的确如此,还请节帅行个方便。”

  行个方便,自然是没问题的。既然他已经知道她们是红巾军的人,再留下来,反而多了隐患,但是……

  这种自家的行动都被料到,对手无处不在的感觉,多少还是有点憋屈的。

  本来赵元睿也没想过,这么简单就能抓到秦霸,已经做好了秦霸逃走的准备,但是发现红巾军也在这里面插了一手,甚至故意误导他们秦霸还在府衙之中,还是让他感觉有点难受。

  要是就这么放过她们,总觉得不太痛快。

  但红巾军一不要财物,二不要俘虏,甚至也不打算插手吕城的政务和军务,给出的诚意已经十分足够,就只这一个要求,若是不同意,只怕事情就不能善了了。

  虽然不知道她们还有什么底牌,但是赵元睿并不太想亲自去试一试。

  而且……他看向站在一旁的何絮,红巾军的夫人策略,竟然能一路策反到秦霸的后宫之中去,也着实让他吃了一惊。

  并且立刻就在心底敲响了警钟。

  和其他势力比起来,凉州的军纪算是很好的,但赵元睿也不觉得,自己手下的那些官员将领们的后宅,就和谐到红巾军找不到任何突破口了。

  这也就是他还没娶亲,要不然还得担心一下自己的后院。

  在这种情况下,他哪里还敢留下这么一群可能会给凉州带来不稳定因素的女人?

  倒不如让红巾军带走,一了百了,也给他省了很多的事。

  赵元睿思前想后,最后叹道,“窦司长真是给我出了个难题呀!放你们走,也不是不行,但这样一来,我又如何对属下的兵将们交代呢?”

  按照这个时代不成文的规矩来说,在打仗的过程中,干点烧杀抢掠的事,基本上都是常态了。打了一场胜仗,将领们和士兵们都迫切地想从中捞一笔好处。而这好处,既包括足够多的财物,将来会被计算的军功、升职,当然也包括女人。

  凉州军的军纪还算不错,不会纵容士兵闯入人家逞凶作恶、奸-□□女,但同样的,为了维持军队的稳定,身为凉州的主人,赵元睿也要考虑士兵的婚姻问题。

  秦霸的皇宫里,有无数嫔妃宫女,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按照旧例,嫔妃们大都会被高级将领和官员纳了,宫女们便与普通士兵婚配。

  想也知道,本来可以去红巾军,却被他截留下来,这些女人们心底必然不会乐意,就算去了凉州,恐怕也只会给他添乱子,说不得都变成红巾军在凉州的眼睛。

  虽然心底已经做出了决定,但赵元睿确实在为这个问题头疼,而且他也不介意用这个由头跟红巾军谈一谈条件。

  “这有何难?”窦娥笑道,“就说那秦霸残暴至极,走之前就已经把人尽数杀了。”

  赵元睿听她轻飘飘丢出这么一句话,忍不住抽了抽嘴角,“是不是最好还要放一把火,把这‘大燕行宫’也烧了,推到他头上?”

  “如此再好不过。”窦娥像是完全没听出对方的讽刺,仍旧笑着说。

  反正这确实是秦霸干得出来的事,毕竟他有前科嘛!就算他本人站出来解释,恐怕也无人会相信。

  似乎是从这句话里听出了红巾军的决心,赵元睿终于死了从红巾军这边薅点好处的心,长叹道,“罢了。谁叫我们两家如今还是盟友?明大将军的面子,不能不给。”

  “多谢赵帅成全。”窦娥朝他行了个红巾军的军礼,“这份恩情,红巾军上下铭记于心。”

  “罢了,说好的各凭本事。这既是你们的本事,我又何必枉做恶人?”赵元睿摆手。

  “您是个爽快人,我便也不绕弯子了。”窦娥笑着将手边放着的一只红漆木盒递了过来,“还有一样东西,赵帅若喜欢,就留下把玩吧。”

  “什么东西?”赵元睿有些好奇,一边问,一边伸手打开了盒盖。

  下一秒又“啪”地一下扣了回去。

  他惊疑不定地看着窦娥,“这是……”

  “不错,这就是那枚‘传国玉玺’。”窦娥说,“秦霸命人从我家主公手中要走的。”

  “这东西怎么会在这?”赵元睿不解。

  这回开口的是何絮,她因为自己也没法判断,所以只说了客观事实,平铺直叙道,“前阵子,秦霸忽然叫人将它送来,然后发怒将之掷于地上,见玉玺并未摔碎,便弃之不顾了。”

  赵元睿听到这里,也是一惊,“假的?”

  说着下意识地打开盒盖,细细端详放在其中的玉玺。细看的话,确实能发现有个角被磕掉了一些,不过大体上还是完整的。

  “至少秦霸是这样认为的。”窦娥很严谨地说,“除此之外,见过它的人,没有一个说得出哪里作假。”

  赵元睿陷入沉思,显然,没人能证明它是假的,但也没人能证明它是真的。

  秦霸相信过它是是真的,但在亲手摔过之后,他确信是假的了,所以将之丢弃。

  想到这里,不免觉得有趣。

  真想看看秦霸发现它摔不碎时的表情啊……

  难怪秦霸最近行事越发癫狂,想来便是因为此事受了刺激。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好端端地要去摔着宝贝,但发现代表天命的传国玉玺是假货,必定大受震动吧?

  想着想着,又忽然警惕起来。

  这天命之说,别人信不信不知道,赵元睿是有一半信的。如果有机会将这样的宝贝纳入怀中,哪怕有可能是假的,他也不当错过。

  但是……想想经手过这枚玉玺的人,顾承骏、乔珩、秦霸,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赵元睿便迟疑了。

  他认为,自己跟其他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始终能看清自己。既然那么多人都无法掌控他,那他自然也不会盲目自信,认为自己就是那个天命之子。

  对天命这种东西,他本来就是半信半疑、将信将疑,既然这东西烫手,那赵元睿不妨也相信它是假的,远远避开。

  想到这里,他坦然地盖上盒盖,收回手,笑道,“既然这东西几经辗转,还是落到了红巾军手中,说明它与你们有缘,还是留给你家主公吧。”

  如此干脆利落,倒是让窦娥有些惊讶。

  其实到了现在,天下间的局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切都在变得明朗,不再像之前那样混乱,所以当初明月霜可以利用人的贪婪之心去算计顾承骏和乔珩,让他们被所谓的天命裹挟,坠入漩涡无法自拔,现在却很难了。

  想想看,就算赵元睿得到了传国玉玺,是楚州会去攻打他,还是江州会去攻打他?

  反正红巾军是不会去的。

  至少不会是因为这个理由。

  至于传国玉玺可能是假的,那有什么所谓?

  最初的时候,作为一块玉石,它本来也没有什么特别,是被雕琢成了玉玺,才拥有了人类所赋予的各种意义。所以无论真假,他们争的是它所代表的权势与正当性,只要所有人都说它是真的,它就是真的。

  窦娥相信,身为一个大势力的头领,这天下大势,赵元睿只会看得比自己更分明。

  但他还是拒绝了。

  这份冷静与魄力,让窦娥的态度变得更加慎重了一些。

  窦娥还不知道明月霜将凉州的优先级调整到了最后,但她已经敏锐地意识到,眼前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主公打天下的路上,最大的阻碍。

  怀着这个隐秘的念头,她将空间留给了何絮和赵元睿,让他们去商讨吕城守军投降凉州的条件,自己则退到一边,不着痕迹地观察赵元睿,试图从他身上看出更多的东西。

  有红巾军从中打岔,赵元睿原本攻下吕城的意气风发,已经消散了很多,现在谈起条件来,态度也十分平和,对于何絮代几位将军提出的要求,他在斟酌之后,一一给出了回应。

  两边都有意,简单的磋商之后,就达成了共识。

  至此,何絮作为大燕皇后、作为谈判中间人的使命,就结束了。

  ……

  吕城府衙毕竟不是真的皇宫,没有重重宫门遮掩,再怎么守卫森严,有了赵元睿的配合,要偷渡一批人出去,也不是什么难事。

  也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跟着她们走。

  红巾军当然是很好的,但很多人对于道听途说的消息心怀警惕,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反而会更乐于留在更熟悉的环境之中。

  知道凉州军还算有底线,她们留下也不至受辱,窦娥也不强求,便打算带着愿意走的人离开,去跟等在外面的宋游汇合。宋游没有进宫,是因为城中一旦乱起来,外面反而比府衙更危险,窦娥就派她去接应张夫人及刘家的女眷,及时把人安排到安全的地方。

  ——刘飞星是内奸的事,早晚都会曝光,他本人倒是已经被秦霸带走了,却难免有人去家里找她们泄愤。

  然而临到要走时,又出了意外。

  江皇后一脸惨白、六神无主地被何絮带到窦娥面前,抓着她的手,语无伦次地说,“不见了,那孩子……温寒,我叫他留在院子里不要乱跑的……”

  差点忘了还有这位小功臣。

  这就不大方便让凉州军去找人了,他毕竟姓温,在一部分人眼里,还是颇有价值的。

  好在她们现在的人手也不算少,散开来将整个府衙都找了一遍,却还是不见踪影。

  “会不会是偷溜出去了?”窦娥问。

  江皇后摇头,“他平时会出去,但今日这样特殊,我再三叮嘱过的。”

  那孩子虽然安静、阴郁,但很听话,而且聪明得过分。他不会不明白外面的乱象意味着什么,更不会不知道他这样一个孩子,很容易被误伤。

  “会不会是……”这次开口的是何絮,她的语气有些发紧,“被陛下……秦霸带走了?”

  江皇后面上最后一丝血色也尽数褪去。

  她当然也是想过这种可能的,只是不愿接受,便不去深思。

  但是现在看来,这是最有可能的。

  虽然秦霸对温寒并不好,但是不可否认,他对这位温氏血脉,多少有点囤积居奇的心态,觉得有用,会带走他也不奇怪。

  窦娥让人又找了一遍,还是没有踪影,便也只得暂时将此事按下,带着众人离开。

  那么,温寒现在在什么地方呢?

  何絮猜得没错,他现在就在秦霸逃跑的车队之中,但不是被秦霸带走的,而是他自己偷偷地爬上了一辆堆满箱子的马车,藏在了角落里。

  凉州军攻破城门的消息传来,江皇后就念了几句佛。

  温寒知道,对她来说,这更像是一种解脱。无论之后会面对什么样的命运,总归都不会是现在这样,不伦不类、上不得台面、被所有人轻视忽略,偏偏又不能逃离,只能被困在这里,如同耍猴戏的,给人观赏指点。

  江皇后是没有见识,但她有脑子,还有羞耻心。

  哪怕是死,也比这样好。

  但温寒不是,他留在这里,忍辱负重,不是为了“得救”,也没有人能救他。

  所以江皇后一被叫走,他就悄悄溜了出去,找到前面,果然发现了秦霸的车队。那时候到处都在忙乱,他又已经习惯了掩饰自己的行迹,竟然真的没有被发现,顺利混上了其中一辆马车。

  出城之前,车队转道了一次,温寒偷听到外面护送马车的士兵说,是要去抓内奸刘飞星,就更确定自己没有来错。

  他的两个仇人,刘飞星和秦霸都在这里,温寒自然要跟上。

  因为要防备可能会有的追兵,车队走得很快,中途也没有停下来修整过,一直走到天边泛白,前面出现了一座城池的影子,众人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里是云州境内,只要进入了城池,就算凉州军追过来,一时半刻,也没法把他们怎么样。

  但秦霸却没选择入城,而是命他们在城外扎营。

  有些士兵很不理解,温寒却猜到了秦霸的心思,他怕眼前这座城池,变成下一个“吕城”。把他困在前线不得脱身,所以索性不进城,这样可以一路跑回燕城去。

  那里远离战场,当然要比此地更加安全了。

  这个发现让温寒的身体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起来,他舔了舔干涩的唇,在黑暗之中盯着马车的顶篷,眸光亮得惊人。

  ——秦霸怕了。

  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的秦霸,原来也会害怕!他被吓破了胆子,甚至已经不打算在前线继续跟凉州军死磕,而是迫不及待地想躲回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

  太好笑了。

  温寒无声地咧开嘴角,露出笑容。

  秦霸完了。

  当一个在战场上奋勇当先、一往无前的将军开始畏惧死亡、畏惧战争时,他的结局就已经注定。

  而他虽然弱小又无能,不能亲手为兄长、为家人报仇,但至少他可以亲眼见证这一切,如果能送他一程,那就更好了。

  ……

  温寒从马车上溜了下来。

  天已经黑了,装载货物的马车又都被卸在了一起,重重遮挡之中,没有人发现他的踪迹。温寒就借着这些东西的遮掩,慢慢靠近秦霸所在的地方。

  他刚才听到路过的士兵说了,秦霸正在审问刘飞星。

  这样的场面,他怎么能错过呢?

  前方的火把越来越多,照得这片地方亮如白昼。没有了能够隐藏身形的黑暗,温寒不敢靠得太近,好在他很快就发现了一个可以藏身的好地方:秦霸的大帐。

  一般的士兵不敢靠近这里,自然不用担心会发现,只要将帘子掀起一条缝隙就能很清楚地看到外面发生的一切。

  趁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火堆那边,温寒悄无声息地摸了过去,把自己藏好。

  很久以前,还在家里的时候,他跟爹娘、哥哥和家中的仆婢们玩捉迷藏的游戏,就每次都是最后被找到的那个,而且还是在他故意露出破绽的情况下。

  那个时候,温寒并不懂得这意味着什么,只是心里得意。如今,这种天赋变成了一项足以保命的本领,他却再也不能因此而展颜了。

  温寒在大帐门口躺下来,伸手掀起一点点缝隙,将一只眼睛凑过去。

  不远处,秦霸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刘飞星,怒火瞬间被点燃。他不知从哪里摸出来一根马鞭,一句话也没说,先将人狠狠抽了一顿。

  刘飞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即便在乱世之中,也几乎没受过什么伤,哪里能忍得了这个?顿时痛得在地上打起了滚,发出十分凄厉的惨叫声。

  “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他大喊道。

  其实在被秦霸的人抓住时,他就已经想死了。但是人总是贪生怕死、总是心存侥幸,而且他身上没有刀,能够想到的死法,不管哪一种都太痛苦了,于是犹豫着、迟疑着,就到了现在。

  “死?”秦霸听到他的话,冷笑一声,“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正好也打累了,他站在刘飞星身前,居高临下地望着他,用手里的马鞭拨了拨他的脑袋,“刘飞星,朕自问对你不薄,没有哪一点对不起你吧?你又是怎么回报朕的?”

  “哈,对我不薄?”刘飞星仰起脸,呸出一口鲜血,“那都是我凭自己的本事挣来的!我为你做的事,哪一件不是殚精竭虑,尽心尽力?权势和地位,本就是我该得的!”

  这其实是实话,但秦霸怎么能听得了这种话?

  “好个应得的。”他用力踹了刘飞星一脚,嫌恶地道,“若不是朕,你如今还是洛京城里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人物,什么是你该得的?”

  “若不是我,你早就已经被周围那些虎狼撕成碎片了,哪有身为大燕皇帝的风光!”刘飞星也不服气地道,“是你自己太没用,大好的局势,还是演变成了现在这样,人往高处走,我想离开大燕,为自己谋一条活路,又有什么错?”

  他说着,视线往旁边一扫,笑道,“陛下问问你身边这些亲信们,他们谁又不想为自己找一条后路呢?若不是这样,我又怎么可能说动一位备受你信重,能够镇守城门的将军?”

  这种诛心之言一出,周围看热闹的人顿时都变了脸色,哗啦啦地跪了一片,争先恐后地剖白自己绝无二心,更不可能背叛秦霸。

  “罢了,挑拨离间之语,朕又岂会轻信?”秦霸摆手道,“都起来吧。”

  但在心里,他知道,刘飞星说的其实是实情。

  当年小皇帝温镕在洛京附近的一座小城匆匆登基,发明旨令藩镇入京勤王,各地纷纷响应,身在京城的雁孤云义军顿时成了困兽。

  虽然雁孤云并没有放弃,还在一心规划路线,打算带着大军突围,但是……下面的人心却早就已经是暗流涌动,没有几个人还愿意坚定地追随他了。

  有人是一时义愤从了他,冷静下来之后就后悔了,有人是打着捞一笔就跑的主意,没想到被堵在了这里,还有人本来就只想把事情闹大,再接受朝廷的招安……

  谁会愿意跟着雁孤云做没有前途的反贼呢?

  譬如秦霸自己,就是在小皇帝秘密派来的使者的劝说下,决定先下手为强,“拨乱反正”。

  他成功了。

  所以眼下,当他自己也面临这样的情况,秦霸当然不可能相信任何人。

  但他不会表现出来,不能露出半点破绽,所有的憋屈和怒火,自然只能对着刘飞星撒了。

  “既然你不知悔改,朕也不必顾念旧情。”他冷笑道,“似你这等不忠不义之人,自然不能让你随便死了。”

  逃命途中,当然是不可能带上刑具这种东西的。但有心折磨一个人,方法实在太多了。而秦霸在这方面,还尤其的有心得。他甚至不假人手,亲自对刘飞星执行了各种刑罚。

  直到刘飞星再承受不住这种非人的折磨,气息奄奄地晕死过去,似乎已经没有了呼吸,秦霸才随意地丢开手中染血的匕首,站起身,冷厉的视线在所有人身上扫视了一番,冷冷道,“诸位都看见了,若有谁胆敢背叛朕,便如此人!”

  自然没有人在这个时候触他的霉头,纷纷低头应是。

  但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这时,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已经转到了别处,不再关注看起来已经会死一具尸体的刘飞星,只有温寒还在看他。

  他死死咬着唇,在这瞬间,似乎再次陷入了那一片血色的记忆之中:那天,刘飞星奉秦霸的命令,去挑选适合扶持做傀儡的皇室子弟,他们家因为有两个儿子,而且年纪都不大,便不幸地被选中了。

  当他带着虎狼一般的士兵冲进屋子里时,父亲还以为仍然是烧杀抢掠的那一套,所以只护着母亲和家人们躲在后院,任由那些人肆虐。

  但是没有用,他们终究被找出来了。

  他和哥哥被人粗暴地从人堆里扯出来,展示给刘飞星看,母亲扑上来要抢夺,被人一刀捅进了心窝,父亲抄起旁边的椅子打算拼命,也跟母亲死在了一处。

  然后……然后就是无边的血色,家中上下一百余口,无一幸免,只有他和哥哥活了下来。

  虽然中途哥哥挣扎着捂住了他的眼睛,但他看到了,都看到了。

  现在,仇人身体里流淌出的鲜血,再次染红了他的眼底。

  呆怔之中,他忘记了隐藏和躲避,猝不及防地被掀开帘子准备进入大帐的秦霸撞见了。

  等他回过神来,想跑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不知道是不是刚刚发泄过,看到他,秦霸竟然没有那么生气,甚至心情很好似的,轻轻松松地伸手将他拎了起来,看稀奇似的打量了一番,又随手丢在地上,“你怎么在这里?”

  逃命的时候,他当然不会想着要带上温寒这种累赘,在这里看到他,秦霸确实有些吃惊。

  “义父。”温寒跪在地上,恭敬地喊了一声,想了想,又朝对方“汪”了一声。

  似乎是被他的行径取悦,秦霸顿时大笑起来,不再追究他是怎么跟上来的,只是道,“哈哈哈,好,不愧是朕的哈巴狗儿,倒是有几分忠心。”

  说着,扬声命人从火堆边取来一大块烤肉,说是赏给他的。

  温寒确实饿了,接过来大口大口地吃,看得秦霸又笑了一声。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失去了太多东西,而温寒的到来又是未曾料想到的,以至于秦霸对他产生了一些不该有的期待。等他吃完了东西,甚至格外开恩,表示他的狗窝没带来,暂时允许他睡在自己的榻下。

  温寒冷静地谢了恩,举着两只油腻的手,说要出去梳洗一下。

  秦霸摆手,“滚吧。”

  对于温寒的出现,下面的人估计也有些诧异,不过他们自是不敢多问,既然秦霸把人留着,他们便也不敢怠慢。

  所以温寒说突然想起来有东西没拿,要出去一趟,也没人深究。

  温寒一路小跑,终于找到了刘飞星被弃尸的地方。

  现在大家都很累,自然没人会为他挖坑埋葬,而是直接丢在了某个山坳里。

  温寒放慢脚步走过去,在尸体旁边蹲了下来,看着刘飞星已经没有一块好皮肉的模样,半晌才带着几分快意开口,“你也有今天!”

  说着,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就是之前被秦霸丢弃的那一把,下面的人捡回来了,却不知如何处置,只能暂时放在一旁,被温寒摸过来了。

  匕首已经被清理过,干干净净,温寒就握着它,用力扎进了刘飞星的腹部。

  之前在大帐里看的时候,他就想补刀了。虽然迟了,但也聊胜于无。

  温寒本意只是泄愤,但当他将匕首拔下来时,却带出了一股喷溅的血液,让他一愣。

  人死了还会流血吗?

  “没死吗?应该是没死吧?”他伸手去摸刘飞星颈侧的脉搏。不知道是错觉,还是真的,总觉得好像还有动静。于是温寒笑了起来,“没死就好,没死正好,我送你一程。”

  他说着,温柔地将手中的匕首往前一递,划破了颈动脉。

  ……

  窦娥和宋游带着近百名女性,取道凉州,辗转回到洛京时,已经快过去了一个月。

  洛京已经到了秋收的季节,路边随处都能看到正在地里收割的农人,或是摊晒在路边的收成。金灿灿的玉米,黄澄澄的豆子,还有晾晒起来的各色菜干,被编成串悬挂起来的红辣椒……

  即使是这些在宫里没怎么受过苦的人,也看得目不暇接。

  “红巾军的地盘,气氛果然与外界大不相同。”何絮张望着远近的风景,不由感慨道。

  持续了几年的旱情,从去年开始就已经有所好转,所以红巾军之外的地盘,也不再是那样萧条荒芜的景象,地也有人耕,事也有人做,但是……何絮说不上来,感觉就是跟这里很不一样。

  而越是靠近洛京,这种不同就越是明显。

  等到洛京附近时,她们还看到了两条洁白平整的水泥路。听路上的行人说,两条路都已经修得差不多了,一条是通往云州的,一条是通往华州的。

  据说红巾军原本还在商量第三条要怎么修,但今年又是一个丰收之年,百姓们收上来的庄稼已经没地方晒了,所以打算把水泥拨出来,先修一些大型的晒谷场。

  这种决定,也有悖于何絮一直以来的认知。

  《左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即使千百年来,建立在这片土地上的国家,都很清楚,耕种和农事才是一个国家存在的根基,税收的主要来源也是土地的出产,他们对此也很重视,但又始终不会将它提升到太高的地位。

  铁要优先用来打造兵器,至于农具,凑合用一下石器木器也无妨。国库的钱要用来供养官员,维持军队,至于交税的农民,几乎不能从中得到任何好处,底层的基础建设,更是约等于无。教育更是被上层阶级彻底垄断,普通百姓根本无力供养家中的孩子读书习字。

  所以无论上层如何风云变幻,在乡村,在土地里,却始终是一成不变的。

  十年、百年、千年,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她们的处境,她们的生活,几乎还是那样。

  好像他们存在的意义,就只是劳作至死,贡献税收,以奉养那一小撮人。

  红巾军在这个征战天下的当口,居然把水泥这种宝贵的战略物资,用来建晒谷场。要知道,多修一条路,或许将来的战争之中,就能多占一份优势。

  至少何絮觉得,修一条到凉州和江州附近的路,是很有必要的。

  但是除了她之外,周围的人好像都觉得这很正常,或者是习以为常,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吃惊的,反而让她显得大惊小怪。

  红巾军……

  何絮之前觉得自己似乎已经懂得了红巾军,现在却又开始迷茫了。

  尽管不理解,但她可以非常清楚地分辨出来,红巾军的餐桌,实在要比外面丰盛得多。而且,不止是有钱人家如此,就算是普通百姓,也舍得在吃上费工夫。

  每每到了吃饭的时辰,家家户户生火做饭,空气中都弥漫着浓烈的食物香味,令人沉醉。

  不过,最叫她吃惊的,还是在入城之后,走在路上,时常会有人开口与窦娥打招呼。并非他们不知道她的身份,恰恰相反,很多人口中喊的都是“窦司长”。

  像这样的高官,放在从前的大黎,出行的时候是会有衙役和护院举着“回避”的牌子在前面开路,光是前后的仪仗队就能占满一条街,普通百姓都会被驱赶到很远的地方去。

  而且……又往前走了一会儿,何絮注意到,似乎没有人出来迎接。

  不可能是没收到消息,窦娥派人走在前面报信的时候,她就在一旁听着。

  听到她的疑惑,窦娥不由笑道,“我们这里,没有迎送宴请的规矩。”

  “啊……”何絮恍然,红巾军这里的规矩,果然处处都与外面不同。但她已经形成了固有的观念,所以一时间很难理解这种做法,官威官威,没有这些排场,又如何让百姓敬畏?

  “为什么要让百姓敬畏?”窦娥说,“红巾军没有尊卑上下,大家都是平等的。”

  何絮眉头微微一挑。

  “这话听起来很空,是吗?”虽然她没说,但窦娥也猜到了她的心中所想,“绝对的平等,当然是不存在的,非要说每个人都一样,不过是自欺欺人。譬如主公,她身为红巾军的领主,重要性自然不可能与路人等同。”

  “每个人的资质与禀赋不同,从事的职业不同,其重要性自然也不一样。主公之所以是主公,是因为她给红巾军带来了现在所有的一切,将红巾军的地盘经营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模样,并不是因为她天生就是主公。”

  “况且,”说到这里,窦娥忍不住笑了一下,“即便她是主公,也一样每月领固定的薪俸,天天吃食堂,住处只得一间窄屋,并没有任何特权,更不会如前朝皇室那般,以天下财富而奉一人。”

  前面的话,何絮都听得半信半疑,到这里才算是真的服气了。

  想来窦娥也不会用这种事来骗她,而且她已经到了红巾军的地盘,毕竟是秦霸的皇后,又带着这么多人过来,应该有机会见到明月霜,是真是假,只需稍微打探一下便知。

  “其实我若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或许你会更明白。”窦娥又说,“归根结底,这不过是个成本问题。”

  “成本问题?”

  “不错。”窦娥说,“似你说的那般,官员出行都要摆出偌大的排场,各项待遇更是极为优待,每个级别还都不一样,所耗费的钱粮,恐怕不是一个小数目吧?”

  何絮不由点头,即使不知道具体,但这笔账,谁都能算的过来。

  “红巾军只是省下了这笔充面子的钱,用到别处罢了。”窦娥笑道,“要不然,你以为,为什么红巾军说,‘无论在哪里,只要红巾军的人受到了冒犯,都必定会追究’,天下人都会相信?”

  这种事,其他的势力做不到吗?当然不是。

  只不过其间耗费的成本太大了,非但不能从中获得什么切实的利益,还要填进去大笔家底,一般人都不会选择劳师动众地去做这种事。

  但红巾军会做。

  红巾军做这件事当然也是有成本的,那成本从何而来?

  自然就是从这些地方省出来的。

  把一定会花的钱花在更该花的地方,为生活在之下的百姓提供无与伦比的安全感和最好的生存条件,这样的红巾军,又何必一定要让百姓敬畏?

  天下之大,不会有比红巾军更好的去处,她们发自内心地热爱这里,愿意生活在这里,并且愿意主动去维护这里的秩序与规矩。

  相较于历朝历代的愚民政策或是高压政策,让百姓变成土地上劳碌的牛羊,除了吃饭睡觉之外不知其他,这无疑是一种对双方都更好的方式。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啊,何絮在心里想到。

  至少,如秦霸这样的人,当他终于抓住那个时机,摇身一变成为人上人时,第一要做的事,就是享受。

  修宫殿,纳美人,奇珍异宝、锦衣玉食犹嫌不足,自然只能让治下的百姓辛苦一些,来供养他奢侈的生活。至于百姓过的是什么日子,只要不造反,不都一样吗?

  帝王贵胄如此,世家大族如此,豪族富户如此,一层一层……如同一座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