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书版] 兽人星球蜜月番
作者:风流书呆      更新:2022-02-05 23:59      字数:75533
  卷十九 兽人星球蜜月番

  一架大型旅游飞艇遨游在璀灿的星海中,飞艇上满载来自宇宙各地的新婚夫妇或者夫夫,大家的目的地各不相同,到了预定的星球就会乘坐双人飞艇降落。在一对对儿新人中,最惹眼的无疑是亚赛夫夫。他们拯救了宇宙,还化解了一场险恶的暗算,他们的经历足够书写成一段传奇。

  大家聚在一起愉快地聊天,分享新婚生活的点滴乐趣,唯独这两人,坐在最角落的位置,正头碰着头,手臂挨着手臂,翻看一本旅游画册,画册的封面是一颗遍布森林和海洋的星球,看上去十分原始。

  蜜月为的是享受,而非冒险,一般的新人绝不会挑选科技太过落后、生活条件太过艰苦的地方。浪费假期事小,若遇见危险丢掉性命就事大了。但这一对儿显然没有安全方面的顾虑,谁不知道奥尔将军是帝国甚至于全星际唯一成功进化的超级人种,他的力量足够毁灭一颗星球,宇宙中没有他去不了的地方。

  两人在帝国都是呼风唤雨的存在,大家虽然对他们非常好奇,却不敢上前打扰,只时不时偷窥两眼,想看看他们跟普通情侣有什么不同。

  事实是他们与寻常人一样,都极为享受新婚的甜蜜,甚至更黏糊一点,更亲密一点。两人看到有意思的图片便会停下来讨论,说着说着就互相凝视,然后额头抵着额头低笑,然后交换一个或温情或热辣的亲吻。高大英伟的将军把纤细瘦弱的少年半搂进怀中时,画面美极了,也温馨极了。

  赵玄看了一半便失去兴趣,见爱侣还乐在其中,便把画册让给他,招手唤来服务员,附在对方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

  服务员的表情有些诡异,然后露出心领神会又略显猥琐的笑容,把一个巴掌大的小册子快速塞进赵玄掌心。

  赵玄合拢五指,像做贼一样把小册子揣进裤兜里,见爱侣似乎心无旁骛,犹豫了几秒钟才慢慢把手从裤兜里掏出来,背转身,摊开掌心,如饥似渴地翻阅起来。

  大约十分钟后,周允晟合上画册问道:“你在看什么?”

  赵玄吓了一跳,捧在手里的小册子“啪嗒”一声掉落在地板上,其中两页翻开,露出一片肉色。他不敢弯腰去捡,直接上大脚,把小册子死死踩住,正儿八经道:“没看什么,一些注意事项而已。宝贝儿饿了吗?我们去餐厅吃饭?”

  周允晟目力过人,只瞟了一眼就已经看清楚册子上画的是什么,右手放置在男人膝头,轻轻地、缓慢地揉捏:“老实交出来,否则有你受的。”

  赵玄被他揉得寒毛直竖,不得不抬起大脚,把踩扁了的小册子交给爱侣,英伟不凡的面孔扯开一抹过于谄媚的笑容。

  周允晟挑着眉梢斜睨他一眼,拍掉书页上沾染的灰尘,一面翻看一面诵读:“黑曼巴巨蛇族雄性拥有两个生殖器,包括两只性腺睾丸,两只交接器,上面布满倒刺,能深深勾住雌性内壁,摩擦起来更有快感……猛犸象族雄性,拥有一个生殖器,但体型巨大,精液量多质浓…”

  书页“哗啦啦”往后翻动,周允晟边念边冷笑。这是一本专门介绍兽人星球雄性生殖器特征的小册子,不但配有文字,还有清晰的图片,看上去十分精彩。

  既然是度蜜月,那方面的享受必然十分重要,为了增加新婚夫夫的愉悦感,各种特殊服务也就应运而生。周允晟很放得开,更喜欢灵与肉的结合,却并不表示什么都能容忍和接受。

  “亲爱的,你打算选哪一款?”他合上书页,语气甜蜜。

  赵玄飞快看他一眼,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喜欢哪一款?”

  “我喜欢巨蛇族,他们有两个生殖器,做起来肯定很爽。猛犸象族也不错,体积够大。还有剑齿虎族,生殖器上长满倒刺,非常带劲。水熊的囊袋很沉很大,能储存很多精液。太多了,我选不过来了。”周允晟状似苦恼地摆摆手。

  赵玄眼睛越来越亮,翻开小册子,指着其中两页纸说道:“宝贝儿,我看中的两款正好你都喜欢,不如这样吧,我们把假期延长,待满两年再离开。头一年我服用巨蛇族的变身丸,第二年我服用剑齿虎的变身丸,这样你就能把两种感觉都体验一遍。”说完凑近爱侣,想亲吻他红润的唇办,脸上带着邀功一般的笑容。

  周允晟转头与他对视,翘了翘线条优美的菱唇,似乎十分高兴,下一秒却一拳把他的俊脸打偏,还站起身狠狠踹了几脚,然后踱步离开。又是两个丁丁又是长满倒刺,他这是想干吗?做爱还是上刑?

  赵玄是超级人种,体质非常强悍,被爱侣揍一顿半点感觉都没有,只是为了配合他才装作被击倒的样子。等爱侣发泄了怒气,他连忙爬起来,一边追着道歉一边反复焦急地询问:“宝贝儿,你手打疼没有?慢点走,让我看看。”当然也不忘把小册子一并带上。

  两人刚走远,休息区就炸开了锅,新人们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超级英雄奥尔?亚赛面对伴侣时竟是这副模样。

  “太怂了,简直幻灭!”

  “还是超级英雄呢,私下里却是个怕伴侣的软蛋。”

  “还有没有一点身为男人的自尊?我太失望了。”

  某些人酸溜溜地嘲讽。

  另一拨人曼声道:“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难道你们没听说过吗?没有怕伴侣的男人,只有爱伴侣的丈夫。正是因为奥尔太爱伴侣了,才会任由对方予取予求。被打了还担心伴侣手疼,天啊,太贴心了。我就想嫁给这样的人!”

  “亲爱的,你已经嫁了,请醒一醒。”他们的丈夫立即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一打岔,嘲讽奥尔的那些人免不了露出尴尬的表情,沉默片刻后试图转移话题:“知道吗,南青死了。”

  “哦?怎么死的?”立即有人询问。

  “听说因为容貌太过出众,被同囚室的罪犯轮奸,于大出血。”

  “他也叫容貌出众?照着周先生的五官整出来的假面而已。跟周先生站一起,真是丑得没法看。”

  “死得好,他活该。奥尔那样的超级英雄他不知道珍借,不但陷害人家,还想吃回头草。他以为自己是谁?上帝?所有人都得围着他转?”

  “天啊,死于大出血?太残暴了,该不会下体都烂掉了吧……”后面的内容太耸人听闻,大家不自觉压低嗓音,津津有味地八卦南青在狱中的悲惨生活。休息区变得沸沸扬扬,热闹非凡,没有两位大人物坐在角落昭示存在感,新人们总算带上了度蜜月的活泼劲儿。

  另一边,赵玄又被揍了一顿,眼看兽人星球马上就要到了,周允晟这才罢手,举步朝总务室走去。总务室的工作人员战战兢兢地请两人坐下,说道:“这是合同,请两位仔细看一看,没有问题的话在右下角签字。”

  这是一份旅游协议。为了保护低等文明,来自于高等文明的种族不得暴露身份;不得杀害原住民,自卫除外;不得留下远超当地文明程度的物品;不得改变当地历史……相关细则足有几千条,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去玩可以,不能留下痕迹。

  周允晟一目十行地看完,确定没有问题便写下自己龙飞凤舞的名字。赵玄同样签署了协议,抬眼朝工作人员看去。

  工作人员会意,连忙把一排排变身丸摆放在桌上,笑道:“请二位随意挑选。”为了掩饰身份,旅行者必须伪装得与原住民一模一样。现在的兽人星球还很落后,所有种族只有少部分雌性进化为人形,雄性和绝大部分雌性还是兽形。也许再过几百上千年,通过与人形雌性的交配繁衍,兽人星球的种族构成会逐渐以人形为主,但现在显然还达不到那种程度。

  这是一个极其落后的星球,原住民们还处于最低等的进化中,没有文字,没有工具,没有语言,完完全全的茹毛饮血,却有一点非常适合新婚夫夫,那就是奔放的生活方式。

  交配永远是兽人星球的主旋律,只要吃饱了,他们唯一能想到的事就是交配、交配、交配,在树上、在河里、在山洞,甚至在族人的围观之下。他们没有形成明确的价值观,所以并不知道什么叫作羞耻,一切都是为了繁衍下一代。

  因为太过频繁的性生活,他们的生殖器先于身体其他部位得到进化,不但体积可观,连数量也有特异之处。这正是赵玄挑选兽人星球度蜜月的初衷。

  此刻,他盯着一粒粒变身丸,眼里冒出慑人的光芒,看看巨蛇族,又看看剑齿虎,最后瞥向水熊族,颇有些举棋不定。

  周允晟交叠起修长的双腿,单手支腮,眉梢微挑,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赵玄考虑了一分钟,然后伸手去拿巨蛇族的变身丸。周允晟轻轻咳嗽一声,他立即转换方向去拿剑齿虎变身丸,这回咳嗽声没了,变成冰冷刺骨的哼笑,他指尖一抖,看也不看就随便拿了一粒。

  周允晟掰开他五指,见包裹变身丸的小盒子上写着“狮族”二字,这才收起嘴角的冷笑,拍了拍男人俊美无俦的脸庞,赞许道:“乖。”狮族体型中等,那东西也是中码,没什么独特的反人类的设定,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赵玄等他走远才遗憾地长叹一声,惹得工作人员想笑却不敢笑。谁能想到帝国最强夫夫私下里竟然这么逗趣,不过甜蜜度也远超他们预料。

  一个小时后,周允晟与赵玄进入小型飞艇,朝漂浮在几百光年的兽人星球飞去。小飞艇刚离开主舰,不远处的两个黑洞就撞在一起,引发了一场大爆炸,处于同一宇宙维度的所有星球都受到波及,产生了不同程度的震荡,连时间和空间也扭曲变形,在短暂的停滞过后又恢复原样。

  主舰及时开启防护罩,在爆炸中幸存下来,而飞往兽人星球的小飞艇却被扭曲的时空漩涡吞噬,不见踪影。舰长目睹了事情的全过程,立即联系军部请求支持,奥尔与周先生是帝国的英雄,他们绝对不能出事。

  赵玄本来想操纵飞艇避开时空漩涡,但这架飞艇到底是民用飞行器,性能远远比不上机甲和战舰,最终不可避免地被卷入时空乱流。所幸两人精神力非常强大,及时放出精神丝裹住飞艇,这才在时空乱流的冲击下全身而退,还安全降落在兽人星球上。

  “运气不好。”周允晟绕着报废的小飞艇走了一圈,摇头叹气。

  “能修吗?”赵玄并不沮丧,哪里有爱侣,哪里就是他的家,能不能回到帝国并不重要,只要人安全就好。

  “修不了,这颗星球没有我需要的金属。”周允晟早已把兽人星球了解得非常透彻,包括这里的物种、矿产资源、地形地貌等等。他拨了拨耳垂上的008,向帝国军部发送一串求救信号。

  “走吧,先査看一下情况。我已经通知军部来救我们,但暂时还没收到回复。”他语气虽然淡定,内心却隐隐觉得不安。受到那样剧烈的宇宙大爆炸的波及,按理说兽人星球早该满目疮痍。但现在,放眼全是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和碧波粼粼的湖泊,完全没有小行星碎片撞击过后产生的痕迹。这里太平静了,平静得不同寻常。

  赵玄点头,从空间戒指里取出变身丸,一口吞下。周允晟再要阻止已经晚了,上一秒还高大俊伟的男人,下一秒就四肢抽长,体毛疯长,变成一只脖子上长满鬃毛的雄狮,声带也一并退化,除了震耳欲聋的咆哮,无法用语言与人交流。

  周允晟被气笑了,走上前狠狠揍了男人一顿,边拳打脚踢边气喘吁吁地开口:“你他妈的脑子里除了精虫,还能不能容纳点别的东西?现在情况未明,你就迫不及待地变成狮子,我怎么与你交流?没手没脚的,你自己觉得方便吗?你怎么这么蠢?”

  爱侣的拳头砸在头顶像是给自己挠痒痒,感觉还蛮舒服,赵玄眯着眼睛,表情十分享受,庞大的身躯却卧在地上,摊开肚皮做出臣服的姿态,等爱侣打累了便伸出舔舐他皓白手腕,鼻端发出“哼哧哼哧”的讨好声。

  周允晟用力踹了他两脚,这才扶着额头无奈叹息:“算了,变身也好,免得惹人怀疑。走吧,去附近找一圈,看看有没有原住民。”

  赵玄仰头嘶喊算作回应,非但没爬起来,还用巨大的前爪抱住爱侣脚踝,将他掀翻在地,牙齿叼住他衣服两三下扯成碎片,大舌头在他莹白如玉的肌肤上游走,发出“啧啧”水声。

  周允晟被涂了一身口水,挣扎了好几次都没能起来,不得不用力朝狮子胯间的软肉踹去,骂道:“蠢货,你能不能长点脑子,现在是厮混的时候吗?”

  赵玄委屈得直哼哼,用精神力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条兽皮裙,叼在嘴里左右摇晃。周允晟愣了愣,这才想起工作人员的叮嘱——前往兽人星球请务必装扮得与原住民一模一样,免得暴露身份。

  他现在穿着一套亚麻色休闲服,款式和材质都很不凡,若是遇见原住民,肯定会引起他们好奇的围观。看来这次是他误会爱人了,他是在提醒自己。

  周允晟知错就改,捧住雄狮巨大的头颅,在他鼻尖上吻了吻,笑道:“对不起,误会你了。我现在就把衣服换上。”他用破碎的布料把涂满全身的唾液擦拭干净,然后接过雄狮嘴里的兽皮裙快速套上,又把坏掉的飞艇收进空间戒指,摆手道,“好了,可以走了。”

  赵玄这次没再耽误,舔了舔他露在外面的两个小小腰窝,亦步亦趋地跟随。一人一兽在茂密的原始森林中穿行,头顶除了遮天蔽日的枝叶,还有盘旋鸣叫的大鸟,四周的光线越来越昏暗,空气也越来越潮湿,再往里走,恐怕会抵达森林的最深处。

  “这里有原住民活动的痕迹,过来看看。”周允晟蹲下身査看一串脚印。

  赵玄立即上前辨识,还嗅了嗅泥土中残留的味道。两人都利用魂力淬炼过身体,五感非常敏锐,很快就循着一丝若有似无的血腥味往森林东面走去。越接近目标,四周的树木生长得越稀疏,光线也越明亮,看来这是原始森林的边缘地带。

  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血腥味淡去,汗味和烟火的气息反倒非常浓烈,还有沸沸扬扬的说话声,前面显然是一个原住民聚居区。两人拂开一丛丛荒草,终于来到一处绿草如茵的峡谷平地,平地后方是一座连绵上千公里的绝壁,绝壁上凿满大大小小的洞穴,由一条条藤蔓编织的绳梯相连,看上去不像人类的居所,更像海燕群的巢穴,密密麻麻一大片。

  这是一个原始穴居部落,人口多达四五百人,他们成群地聚集在一起,正用磨得非常锋利的石块切割刚打来的猎物。许多小孩在空地上嬉笑玩闹,“叽里咕噜”地大声叫嚷。这幅画面看上去很寻常,但周允晟却立刻察觉到异状。

  来之前他认真翻看过资料,知道这颗星球刚诞生没多久,上面的种族还处于进化过程的初期阶段,只有少部分雌性能化为人形,绝大部分雌性和雄性还是兽态。也就是说,一个族群的主要构成方式是十几个甚至更少的人形原住民与一大群野兽混居。

  但现在,这个部落只有少数几只野兽躺在绝壁的阴影中纳凉,放眼望去全都是人形生物,而且只有男人,没有女人。男人与男人也有微妙的差别,有些人身材纤细,皮肤光洁,有些人体格彪壮,皮肤粗糙。体格彪壮的人个个都刺有文身,或在胸前,或在背部,或在脖颈和大腿等处,图案是各种各样的猛兽。

  周允晟只瞟了一眼就已经把这个族群的构成完全解析出来。他推测:身材纤细那拨人应该是画册里描述的雌性。体格彪壮那拨人是雄性,他们身上的猛兽图案不是文身,而是生来就有,昭示着他们的种族。换一句话说,画册上提供的资料是错误的,这里的生灵巳经跨越了进化的初期阶段,完成了类人化的转变。

  不,也许产生错误的不是资料,而是他们降落的时间。他们穿越时空乱流来到这颗星球,从飞行到降落,在他们看来只过了几个小时,但对这颗星球而言,很有可能过去了几百甚至上千年。他们又穿越了,来到了未来。

  这样想着,周允晟朝身边的大狮子看去。赵玄的分析能力不下于爱侣,也在一秒钟内得出同样的结论。一人一兽站在聚居区边缘,颇有些格格不入。

  几个小孩看见忽然出现的陌生人,嘴里发出惊恐的尖叫,使喧闹的部落一瞬间安静下来。身体遍布兽纹的雄性越众而出,挡在老弱妇孺前面,体格最高大强壮的一名雄性慢慢走过去,问道:“你们是谁?想干什么?”

  好在他说的是通用兽语,周允晟和赵玄不但能听懂,还会使用。一人一兽对视一眼,决定留在这个部落里打探情况。现在究竟是未来多少年,距离他们出发的时间段过了多久?没弄清楚详细的数值,帝国不可能设定出时间坐标,然后跳跃时空节点把他们带回去。比起未开化的原始部落,周允晟更喜欢科技发达的高等文明,他不想永远流落在这颗星球上。

  “你好,我们在迁徙中与族人失散了,能不能暂居在你们部落?我叫晟,他叫玄,我们是伴侣。”周允晟上前一步,温和有礼的询问。

  人口是一个部落能否发展壮大的关键,而且眼前这人明显是雌性,长相非常好看,是那种不知道该怎么描述的好看,叫人一见就眼睛发花,头脑眩晕。部落首领脸颊有些泛红,飞快瞟了他一眼,说道:“如果你们想留下来,必须证明自己具有养活自己的能力。我们部落可以供养雌性,却不能供养手脚健全的雄性。”话落意有所指地看向遍体金毛的狮子。

  赵玄张开血盆大口,朝他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竟然当着媳妇的面贬低自己,不能原谅。

  他的吼声很有震慑力,但也只是刹那,很快,部落里的雄性兽人便纷纷聚拢,露出好斗的表情,捏着拳头说道:“变成人形跟我们打一场,只要连续打赢三人就可以留下。”

  耀武扬威中的赵玄身体一僵,转头朝爱侣看去。他服用了变身丸,时效是一年,只有等一年后的今天,他才能变成人。

  周允晟笑着问道:“不变成人形不可以打吗?”

  “难道你的伴侣是一只返祖兽?他不会变身?”部落首领非常惊讶,站在他身后的族人忍不住发出鄙夷的笑声。

  距离第一只雄性化为人形已经过去两千多年,其间兽人种群经历过自相残杀和天火焚空,濒临灭绝,却奇迹般地繁衍下来。在一次次的磨难中,人形兽人越来越强大,而那些无法化形的原始兽则越来越孱弱,有的甚至会失去灵智,完全退化为野兽,然后对族人大开杀戒。

  部落需要雌性,需要强壮的兽人,却不需要毫无用处且随时有可能失去理智的返祖兽。一只返祖兽的到来预示着无穷无尽的麻烦。

  返祖兽?周允晟很快从这三个字中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原来现在依然有无法化形的雄性兽人,由于形态与祖先一样,所以统称为返祖兽。看他们表情,返祖并非一个好现象,在部落里应该是备受歧视和排挤的存在。

  周允晟天性高傲,不可能顶着鄙夷的目光留下,赵玄的性情更为霸道,就算有打败所有雄性兽人的实力,也不屑与他们为伍。比起群居,他自然更享受二人世界。一人一兽对视一眼,默契地选择离开。

  见他们一言不发,转身就走,背影看上去十分萧瑟,隐在人群后的一只雌性发话了:“首领,你留下他们吧。他们离开族群在丛林里生活,很快会坚持不住的。阿布和小黑也是返祖兽,不是跟大家相处的很好吗?返祖兽虽然实力稍弱,但也能捕捉猎物养活自己,他们同样能为部落做出贡献。”

  雌性说话时,躲藏在阴影中的一只棕熊和一只黑色猎豹走出来,冲部落首领嚎叫。他们就是阿布和小黑。

  周允晟回头瞥了一眼雌性。对方长得非常矮小,一百七十五公分的高度在平均身高超过一米九的雌性中显得那样独特,而且身体也非常瘦弱,几乎看不见板结成块的肌肉,只有软绵绵的脂肪,显然平时养尊处优,不怎么锻炼。他脸颊涨红地站在一群巨人中,就像一只蔫头耷脑的小鸡仔躲在鹤群里,若非贸然说话,几乎没什么存在感。

  他长相非常俊秀,一双眼睛尤其是清澈透亮,里面满满都是正义感。周允晟看得出来他很紧张,但为了不让他们死在丛林里,他还是开口了,这份善意非常难得。

  部落首领正要回话,一名头发花白的老者慢慢走出来 ,语气严厉:“阿布和小黑在部落里出生,他们是族人,跟外人自然不同。别的部落只要有返祖兽降生,一般都会立刻赶走,我们能把阿布和小黑养大已经算仁慈,不能再接收外来的返祖兽,那会对族人的安全产生威胁。”

  老者一路走来,站立在他周围的族人纷纷低头鞠躬,嘴里毕恭毕敬地喊着“祖巫大人”。祖巫代表兽神,在部落里的地位远远高于首领,他既然开口了,首领完全没有反驳的余地,只得摆手,示意一人一兽赶紧离开。

  那名雌性咬咬唇,大着胆子说道:“返祖兽可以不接收,但是雌性总能留下吧?”在性别比率失衡的兽人星球,雌性是非常珍贵的资源。

  听了他的话,祖巫明显犹豫了,所有单身雄性都用热辣的目光朝周允晟看去。他们从没见过长相如此美丽的雌性,他的皮肤又白又滑,没有浓重的体毛,没有熏人的体味,包裹在兽皮裙里的屁股又圆又翘,性感极了,双腿那样笔直修长,若交配的时候缠绕在腰间,滋味一定妙不可言。

  “雌性可以留下。”祖巫考虑了许久才施恩般开口。

  “谢谢你的善意。”周允晟却摆手,径直离开了。他的目光越过祖巫,锁定在清秀小雌性身上,这句感谢显然是送给对方的。

  “不、不用谢。”小雄性结结巴巴回答,正要劝他留下,金毛大狮子却猛然转头,发出凶狠异常的吼叫,叫声掀起一股气浪,吹得所有人肌肉震颤、皮肤刺痛。等他们走远,祖巫觉得鼻子有些瘙痒,抬手一摸才发现指尖满是鲜血。其他人也不好受,脸上泛出不同寻常的红晕,不是因为愤怒,而是被气浪冲击后导致的热辣。

  当所有人沉浸在金毛狮子的恐怖实力中时,唯独小雌性摸着刺痛一片的脸颊,兴奋地呢喃:“一个长得比天王巨星还帅,一个随便吼一声就能用气浪伤人,这一对儿人兽组合不但重口,还很屌呢。”

  “相巫大人受伤了,快送大人回去。”首领从震惊中回神,看见鼻子下面挂着两行血痕的祖巫,连忙上前搀扶。大家三三两两地围过来,用喋喋不休的问候掩饰内心的震惊和恐惧。那真的是返祖兽?不过吼叫一声就能伤人于无形,若是与他搏斗,恐怕挨不住他一记拍打。难怪与族人失散后他们能安全来到森林边缘,难怪在那雌性身上找不到一丝疲于奔命的痕迹。有这样一只强大的返祖兽保护,他想不过地滋润都难。

  “别看了,他再强大也是返祖兽,随时有可能陷入暴走状态从而变成彻底的野兽。将他留下,等他暴走的时候你们谁能制服他?”看出首领的遗憾,一名长相十分艳丽的雌性冷笑开口,并挤开众人,挽住祖巫的胳膊。他是祖巫唯一的后代,母父因为难产而亡,是祖巫将他手把手带大,在部落里拥有超然的地位。

  正是因为与他确立了恋爱关系,首领才能成为这个部落的统治者。他一发话,大家果然不再纠结,纷纷散开,各干各事。

  离开穴居部落后,赵玄叼住爱侣的兽皮裙,将他甩到自己背上,驼着他在茂密的丛林里悠闲散步。他的力量足以摧毁这颗星球,在这里,他不惧怕任何危险,自然也不用依附任何势力。

  周允晟揪着大狮子长长的鬃毛,沉吟道:“我们降落的时间点不对,必须找出正确的时间坐标,军部才能赶来接走我们。黑洞爆炸对这颗星球一定造成过巨大的灾难,这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赵玄除了“嗷呜”叫唤,不能给出任何有建设性的意见。事实上,就算他能说话,也不愿意帮助爱侣进行验算。他喜欢跟他待在一起,若是能永远在森林里流浪,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们两个相依为命,那才是理想中的生活。

  周允晟显然也知道这一点,泄愤似的扯掉他几根鬃毛,冷笑道:“只要找到残留着爆炸痕迹的地层,我就能根据地层的年代推算出大概的时间,至于具体的年、月、日坐标,还需要问过原住民才能知道。如果他们发明出文字,我们可以査阅历史文书,不过我猜他们的文明还没达到这种程度,所以只能向阅历丰富的老者打听。刚才那个祖巫应该知道一点,但他对我们防备心很重,不会提供线索。走,去附近看看还有没有其他部落。”

  赵玄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听见,就近找到一座山洞,吼叫着把里面的野兽赶走,打算定居下来。

  “你是铁了心不想回去是吧?”周允晟抱臂,似笑非笑地斜睨大狮子。

  赵玄抖了抖脖子上厚厚一圈鬃毛,“吭吭哧哧”地低吼,眼里全是哀求的神色。周允晟被他湿漉漉的小眼神看得心软,捏住他耳朵尖,咬牙道:“行,先依你。我们待腻了再离开。”

  赵玄蔫耷耷的脑袋立刻抬起,两只蒲扇大的前爪搭在爱侣双肩,伸出舌头舔舐他俊美的脸庞,欢快的情绪溢于言表,身后的大尾巴甩来甩去,将洞壁扫出一条条深深的沟痕,一时间碎石乱溅。

  “行了,别撒娇了,把我们的山洞打扫干净,然后出去打猎。”周允晟捂住口鼻,表情非常嫌弃,眼里却暗藏许多笑意。

  “嗷呜!”赵玄大吼一声,卖力地将洞穴里的脏污扫出去。为免离开时有外人造访,他并不敢用精神力切割出石桌、石床、石锅等超出原住民历史进程的家具,这是违反星际法的行为,只能把洞穴最深处的一块岩石切割成平整的板面,再铺上柔软如絮的丝状野草当作床垫。

  周允晟把洞穴上方的蛛网扫掉,采摘了一种能驱赶蛇鼠虫蚁的花朵放置在洞口,清新淡雅的花香立刻取代了弥漫在空气中的腐臭味。

  “行了,出去打猎吧。”他一边拍掉兽皮裙上的灰尘,一边往外走。

  赵玄亦步亦趋跟随在后,大嘴张开,“呼哧呼哧”往外吐气,帮爱侣把沾在臀后的灰尘吹掉,末了勾着舌尖往爱侣腿缝中舔。

  “放老实点。”周允晟踹了大狮子一脚。

  赵玄还不死心,脑袋往前拱动,想往爱侣跨下钻,被爱侣摁住脖颈狠狠揍了一顿。

  打完大狮子,周允晟总算是神清气爽了,迈步朝昏暗的原始森林进发。赵玄本想跟上,走了几步又绕回去,撅起屁股沿着洞口撒了一圈尿,变身丸就是有这点好处,不但外形与原住民一模一样,连天性也能完全模仿。这种圈地盘的举动是所有雄狮的传承。

  撒完尿,赵玄露出餍足的表情,看见站立在不远处、嘴角抽搐的爱侣,立马僵硬成一块石头。想他堂堂的自毁系统,竟然干出这等猥亵行径,英武不凡的形象顷刻间碎成渣渣,简直是晴天霹雳。

  能不能时间倒流,重新来过?他将脑袋垂在胸前,闷不吭声地朝前走,走出去几米远就听见爱侣发出爽朗的大笑声,回头去看,只见他眉梢飞扬,眼眸晶亮,脸颊浮上健康诱人的红晕,漂亮极了。

  赵玄最爱的便是他这副模样,只要他每天都过得开心,被耻笑几回又如何?刚才那点尴尬立刻消失得一干二净,赵玄迈开四爪,撒欢一般跑到爱侣身边,围着他转了几圈,然后叼住他的兽皮裙将他甩到背上,“嗷呜”叫唤着往前奔跑。劲风吹乱了他们的鬃毛和头发,却吹不灭他们眼中明明灭灭、浓烈不散的爱意。

  “呀,有大型野兽过来了,大家快躲起来!”不远处,一群出门采摘野果的雌性听见狮吼声立即往树上爬,并纷纷握紧手里的长矛,做好攻击的准备。随行保护他们的雄性兽人潜伏在灌木丛中,虎视眈眈地盯着脚步声传来的方向。

  枝干断裂的“咔嚓”声越来越近,同时还伴随着清越的朗笑,叫人心弦为之一松。

  “不是野兽,应该是刚才离开的那个雌性和他的伴侣。”不知谁怯生生说了一句。

  “小鹌鹑,你怎么知道?”与他躲在同一棵树上的雌性低声问道。被叫作小鹤鹑的人便是之前为周氏夫夫求情的那只雌性,因为身材太过矮小,他原本的名字早被大家遗忘,只一个“小鹌鹑”的外号广为流传。

  小鹌鹑用怨念的目光瞪视那人,说道:“我记得他的声音。”能让人耳朵怀孕的声音你们这些凡人是体会不了的。

  众人紧张的表情略微放松,静候了一小会儿,就见一只金毛狮子腾空跃过,脚步不停地朝森林深处跑去,即便发现此处埋伏有人,也没施舍一个眼角余光。他又长又粗的尾巴在半空中甩动,将一棵直径两米的巨木拦腰折断。巨木震颤一下,在令人恐惧的轰响声中倒塌。躲藏在枝叶里的雌性尖叫着往下跳,然后迅速朝倒塌的反方向跑,这 才抢回一条命。

  小鹌鹑盯着断裂的树桩,久久之后吐出含义极为丰富的五个字:“我操,屌爆了!”

  森林深处传来一阵阵野兽的咆哮,同时还伴随着树木倒下的轰响。走近了会发现,一只金毛雄狮正与一只巨熊在搏斗。雄狮虽然有两米高,个头非常庞大,他的对手却更为彪壮,人立而起时足足有四五米,浑身布满隆起的肌肉,还覆盖着坚韧无比的皮毛。

  两只野兽缠斗在一起,将周围的树木撞成两截,一棵接一棵地倒塌,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无数飞鸟被惊得飞向天空,在附近徘徊的野兽也都纷纷四散奔逃,唯独一名雌性兽人盘腿坐在不远处的一块巨大岩石上,双手托腮,正百无聊赖地看着这场打斗。

  打斗已经持续了将近一小时,明明能一口咬死猎物,赵玄却偏要耐着性子与对方周旋,也不知道他究竟想干什么。周允晟耷拉着眼皮,心道再给蠢狮子五分钟,他要是五分钟之后还不搞定,自己就动手。

  赵玄想干什么?当然是求偶。在雌性面前展示自己狩猎的英姿无疑是野兽界公认的最能吸引雌性的手段。他不能一来就秒杀巨熊,必须向爱侣展示自己的强大,好叫他每天更爱自己一点。

  渐渐地,周允晟也察觉到了蠢狮子的意图,百无聊赖的表情变成了似笑非笑。只见大狮子凌空跃到巨熊背上,分明能一口咬断巨熊脖颈,偏要来一个拉风的三百六十度旋转,用利爪钩掉巨熊一块皮肉,粗壮的尾巴轻轻一扫,将巨熊扫出去几米远,“砰”的一声撞在一棵十人合抱粗的巨大杉树上。

  然后他便不再攻击,迈着自认力优雅高贵的猫步走过去,绕着半天爬不起来的巨熊转了几圈,等它缓过効儿来继续再战。像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几十次,可怜这只巨熊,分明怕得连牙齿都在打颤,频低吼求饶却换不来对方一丝一毫的怜悯。如果它能开口说人话,这会儿估计会跪下给赵玄磕几个响头,痛哭流涕地求放过。要杀就杀,给个痛快成吗,别这么玩儿,野兽也是有感觉的。

  赵玄很有些不耐烦,张开血盆大口冲缩成一团的巨熊咆哮。这里的野兽实在是太弱了,根本不是他一合之敌。既要展现时捕猎时的雄姿,又要克制力道以免把猎物一下杀死,他也很辛苦好不好。

  巨熊把脑袋埋在两只蒲扇大的前爪里,“哼哼唧唧”地求饶。它全身的骨头都快断了,真的不能再战,求一口咬死!

  赵玄的咆哮声越来越大,显然已经完全失去耐心。莫说巨熊被他吓得大小便失禁,方圆百里的野兽全被这王者之声所震慑,纷纷朝更远的地方跑去。此处原本是巨熊的地盘,但现在看来是要易主了。

  周允晟见蠢狮子不断催促巨熊赶紧爬起来再战,还迈着小碎步走了几圈,模样十分焦躁,终于撑不住笑起来:“行了,放过这只大家伙吧。我们再找别的猎物。”

  这颗星球存在返祖兽,他们一降生就会被自己的族群抛弃,独自在森林里流浪。但他们保有灵智,懂得思念亲族,也懂得怨恨亲族的冷血无情,有的在孤独中老去,有的在怨恨中发狂。但无论他们会不会陷入暴走状态从而成为真正的野兽,他们都是有思维有感觉的生灵。

  周允晟不想把这种生灵当作食物看待,那会让他胃口全失。这只巨熊灵性十足,也不知是不是返祖兽,抑或返祖兽与野兽交配的后代。

  巨熊好像听懂了他的话,“哼哼唧卿”的求饶声停顿片刻后叫得更加可怜,更加起劲儿,分开蒲扇大的前爪,把自己泪汪汪的眼睛展示给温柔可亲的雌性看。

  周允晟忍笑,冲同样委屈得直叫唤的蠢狮子招手:“我们走。”

  赵玄一巴掌拍在巨熊脑袋上,这才不情不愿地跟随爱侣离开,鼻端同样发出可怜的“哼唧”声,还用大脑袋不断去拱爱侣挺翘的臀部。

  周允晟揪了揪他耳朵尖,笑道:“亲爱的,你太厉害了,那头熊根本不是你的对手。”见蠢狮子立刻抬头挺胸,意气风发,他继续道,“它懂得装死,懂得求饶,还懂得卖萌,实在是很聪明。我怀疑它要么是返祖兽,要么是返祖兽的后代。我不想吃它,那跟吃人没什么两样。我们再找找,看看有没有真正的野兽可以捕猎。”

  赵玄一边咆哮一边摇头,表示难以分辨返祖兽和真正的野兽。

  周允晟跳到他背上坐稳,语气很轻快:“分辨不出我们就不吃野兽,只吃鱼。东北方向有一个湖泊,我们去捕鱼。”

  赵玄转头舔了舔爱侣垂落在自己身侧的纤细脚踝,朝东北方跑去。只要能跟爱侣在一起,就算让他每天吃草也完全没问题。

  这是一个占地广袤的湖泊,几乎将连绵几十万里的森林切割成两块。清澈的湖水映着碧蓝的天空,微风拂过,带起一层层鱼鳞状的波纹,看上去美极了。许多野兽趴在湖边饮水,耳朵高高竖起,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这里处于森林腹地,是野兽的天堂,兽人的禁区。但在不远处的灌木丛里却静静潜伏着一只雌性兽人。他浑身涂满一种淡绿色的气味浓烈的汁液,借此掩盖掉体味,只要遇见危险时往生长茂密的灌木里一躲,即便野兽近在咫尺也不会发现他的踪迹。正是靠着这种植物汁液,他才能伪装成一棵会行走的树,安全无虞地穿越半个森林来到湖边。

  “等了半个月终于结果了,不枉我千辛万苦跑过来。”雌性兽人一边采摘一种红色的、米粒大的野果,一边吸溜着口水,足足采摘了两大口袋才罢手,弯腰弓背地往灌木丛里钻,准备一路潜行回部落。

  恰在这时,远处传来“轰隆隆”的响声,像是在打雷,但地表的震动却又昭示着这是某种大型野兽在靠近,譬如猛犸象的后代长鼻象。长鼻象没有猛犸象那样厚重的毛发,但体积却更为庞大,行走在丛林中时像一座会移动的山峰。它们长达七八米的鼻子能把巨大的树木卷起来,放进嘴里囫囵吞掉。它们虽然是草食性动物,但凶残程度远远超过所有肉食性猛兽。

  一只长鼻象若是路过某处,往往预示着该处会被夷为平地。雌性,也就是小鹌鹑,当即吓得面色发青,顾不得往灌木丛里躲,像其他野兽那样拔足狂奔。食物链顶端的霸主来了,食物链下方的小鱼虾自然不会再互相残杀,逃命要紧。

  小鹌鹑一边跑一边回头,不看不知道,一看差点吓得连魂儿都丢了,“啊啊啊”地大叫起来:“我操,这究竟是什么鬼地方,为什么会有恐龙?这玩意儿不是早就灭绝了吗?”话音刚落,他才想起来自己已经不在地球上了,而是在一颗神奇的兽人星球。兽人星球有恐龙似乎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部落里的人从没告诉过我还有恐龙啊!要是早知道,我他妈打死也不会一个人出来。完了完了,这下完了!”他一路狂奔,眼泪鼻涕在风中飞溅。

  在他身后几公里远的地方,一只身高十多米的霸王龙正撞开一棵棵巨木,朝奔腾的兽群追去。它似乎饿得狠了,血盆大口不断滴落腥臭的唾液,锋利的牙齿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寒光。它金黄兽瞳里充斥着暴戾的凶光,紧紧盯住兽群,想挑选出一只合口的猎物。然而在此之前,它不介意先吃掉跑得最慢的那只猎物垫垫肚子。

  很不幸,与一群羚羊、野鹿、剑齿虎比起来,两条腿,而且还是小短腿的雌性兽人无疑是跑得最慢的。哪怕他使出吃奶的劲儿,也渐渐落在逃命大军的末尾,还时不时被藤蔓绊倒,跌几个跟头。短短几分钟,他已经鼻青脸肿,浑身是伤,看上去凄惨极了。

  霸王龙的嗅觉非常灵敏,哪怕有绿色汁液的掩盖,它依然嗅出雌性兽人的血液与别的野兽不同,似乎更甜美可口。它嘴低落的的唾液越来越多,箭布跑到雌性身后,伸长脖子张开大嘴,想把他叼进嘴里。

  也不知道跟哪儿来的力气,小鹌鹑像踩了风火轮,以超常的速度躲开这次攻击,一边狂奔一边凄厉地喊“救命”,连兽人语都忘了,直接用天朝语一遍又一遍地喊。

  周允晟跟赵玄五感何其敏锐,远在千里之外就听见霸王龙的吼声,待走到近前,听见熟悉的、不该出现在此地的语言,齐齐露出惊讶的神色。

  “去救人。竟然在兽人星球遇见会说天朝语的兽人,有点意思。”周允晟拍了拍蠢狮子巨大的头颅。

  赵玄对爱侣言听计从,立刻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所过之处留下一道金黄色的残影。

  小鹌鹑叫得嗓子都哑了,眼泪鼻涕涂了满脸却顾不得擦,终于因为视线模糊摔了一跤,绝望地看着霸王龙的血盆大口离自己越来越近。在锋利的牙齿快碰到他头皮时,霸王龙忽然哀嚎一声,朝侧面的一棵巨木撞去。

  小鹌鹑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他揉揉眼睛,又揉揉眼睛,终于确定眼前的一切不是自己太过恐惧而产生的幻觉,一只体长不足四米的金毛狮子竟然一巴掌就把一只十几米高、体重达到十吨的霸王龙给拍飞了,还扑上去压着对方完虐。

  “我了个大操!这颗星球上的生物简直不能用常理来判断!”他用正宗的天朝话爆了句粗口。

  本打算扶他起来的周允晟正对上他那张涂满眼泪鼻涕的脸,又听见这句话,顿时默默退开一步,温声询问:“你还好吗?有没有受伤?”

  “啊,男神?”小鹌鹑这才发现悄无声息来到自己身侧的俊美男人,连忙爬起来,一边用手背擦脸一边说道,“我没事,原来那是男神的大狮子,怪不得好眼熟。”意识到自己说的是天朝话,他立即用兽语重复一边,还解释说那是自己家乡的方言。

  “你的家乡在哪儿?你不是刚才那个部落的人吗?”周允晟有心试探。

  小鹌鹑越擦脸越花,鼻涕眼泪和绿色草汁混在一起,留下条条污迹,看上去非常搞笑。但他却毫无自觉,含糊道:“我的家乡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我跟你们一样也与族群失散了,被巴岩部落的勇士救下。因为我是单身雌性,所以部落没怎么犹豫就收留了我。”

  说起这个,小鹌鹑露出悲戚的表情。当时满以为终于找到同类,哪知道有一次看见部落首领变成一只苍狼,当时就吓尿了,这才知道自己并非穿越到远古地球,而是另一个异度空间。

  更坑爹的是,这里没有女人,只有不会变身的男人,也就是雌性。他被性转了。

  由于雌性非常稀少,一个雌性可以同时拥有很多雄性。他虽然长得矮小,但五官与原住民比起来却不知道漂亮多少倍,在部落里很受雄性欢迎,连祖巫的儿子都比不上。为此他没少受祖巫父子俩排挤,在雌性中的人缘非常差,每次出门采摘野果总是会被大家莫名其妙地抛下。

  想到这里,他偷偷瞟了周允晟一眼,心道难怪祖巫父子俩不肯留下男神,就男神这长相,这身材,把部落里的雄性全收作后宫也不是没可能的事儿。

  “你看哪里?”周允晟淡淡开口。

  小鹌鹑立即收回在男神挺翘臀部和笔直双腿间徘徊的视线。

  “你来巴岩部落多久了?”周允晟继续套话。

  “来了两年。”小鹌鹑掐指算了算。没有日历,他很少数口子,只能估计出大槪。头一年他躲在部落里自怨自艾,第二年才接受自己回不去的事实,想着尽量改善生活。

  周允晟点点头,不再询问,他现在有百分之八九十的把握,这人是从地球穿来的,看他这副小身板,应该还是身穿,大概跟他们一样,也是被黑洞爆炸形成的时空漩涡卷进来的。

  男神不说话的时候非常高冷,侧面尤其漂亮,像一尊毫无瑕疵的雕塑,不但身材是黄金比例,连每一块起伏的肌肉线条都似是上帝亲手捏造。小鹌鹑只足个普通人,面对超凡脱俗的男神内心总有点发怵,嘴唇嚅动两下没敢吭声。

  周允晟抱臂而立,盯着不远处打得昏天暗地的两只野兽。

  亳无疑问,霸王龙是屹立在兽人星球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它们通常生活在平坦的大陆,很少穿越沙漠和海洋来到山脉纵横,森林遍布的东大陆。西大陆是恐龙的天堂,东大陆是兽人的领地,中间隔着千山万水,很难穿越。

  然而总有那么几只恐龙会无意间闯入东大陆,尤其是凶残无比的霸王龙。它们在这颗星球上没有天敌,想去哪里便去哪里,自由得很。如果一只霸王龙来到东大陆,对东大陆的生灵而言不亚于又一场灭世灾难。

  但那是曾经,不足现在。赵玄的凶残程度远在霸王龙之上,尤其旁边还站着他的爱侣,为了表现出自己的最英勇的一面,他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只小蜥蜴好过。小蜥蜴比巨熊耐摔打,他为此感到很满意,不厌其烦地将它一爪一爪拍飞,使出各种华丽异常的捕猎方式。

  他时而跳到小蜥蜴背上,狠狠咬掉它一块皮肉,时而窜到它脚下,用尾巴扫断它一条后肢。当小蜥蜴轰然倒地,他便顺势跳到它肚皮上,迈着优雅的步伐不紧不慢走到它胸前,张开嘴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

  霸王龙想翻身爬起,被他抬爪轻轻一摁,又猛然扑倒在地,后背深深嵌入泥土,只能仰着脖子不停吼叫,金色兽瞳变成赤红色,里面充斥着狂暴的杀意。

  霸王龙是远古猛兽,凭借强焊的体质在大爆炸中存活下来,并不会进化出类人形态。它们脑容量很小,只知道两件事,杀戮和繁衍,所以赵玄根本不用手下留情。他抖动着厚厚的鬃毛,朝爱侣看去,见他扬起下颚冲自己灿笑,并且做了个“你很棒”的口型,这才干脆利落地咬断霸王龙的脖颈,抬头挺胸地走到爱侣身边,用毛茸茸的大脑袋轻轻磨蹭他脸颊。

  “好、好屌。”小鹌鹑结结巴巴开口,看见大狮子嘴角还沾着一圈血迹,连忙退后两步,表情十分惊恐,眼里却暗含崇拜。

  “返祖兽不能依靠红晶修炼升级,所以实力永远停滞不前。但你的,你的……”小鹌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大狮子。

  “我的伴侣。”周允晟好心地提醒,并同时在心里琢磨“红晶”两个字。初步分析,那似乎是一种可吸收的能量结晶,专门用来淬炼雄性兽人的体魄。他搜集到的资料上没有记载这一点,历史的车轮果然在滚滚前进。

  “你的伴侣很不―样。他很强很强很强,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生物。”小鹌鹑连续重复了好几遍,只为了表达出自己的震撼。连霸王龙都能杀死,而且还毫发未伤,大狮子足以傲视全星球的野兽。

  “不过他是返祖兽,如果他陷入暴走状态的话,那将是一场灾难。没谁能制服得了他。”小鹌鹑忧心忡忡地提醒。

  “他不会失去理智的。”周允晟不以为然地摆手,末了指着霸王龙对赵玄说道,“我们今天晚上吃龙肉,你把它收拾一下。”

  赵玄没动,仰着脖子叫了一声。周允晟莞尔,在他鼻尖印下一个响吻,还顺手挠了挠他下颚。赵玄本想回吻,意识到自己嘴上沾满鲜血,恐会弄脏爱侣莹白的皮肤,只得讨好地甩甩尾巴,朝僵死的霸王龙走去。

  小鹌鹑经常看见雄性纠缠雌性,但他们的初衷都是为了交配,所以相处时总弥漫着一种肉欲的气息,不像这对儿人兽组合,一举一动,一颦一笑,莫不洋溢者脉脉温情。那种感觉很美好,他不知不觉就看痴了。

  但是很快,温馨的氛围就被大狮子肢解恐龙的血腥画面所取代,小鹌鹑不想在男神面前丢脸,撑者虚软的双腿站在原地,然后不着痕迹地慢慢后退,直至靠在一棵树上才偷偷长吐出一口气。

  男神的伴侣太可怕了,叼住霸王龙前肢轻轻一扯就将它卸掉,然后如法炮制地卸掉其余部分,利爪在霸王龙比钢铁还坚硬的肚皮上一划拉就将它开膛破肚,鲜血混合着内脏流了一地,浓烈的血腥味在空气中迅速弥漫。

  小鹌鹑捂住嘴,极力克制住呕吐的欲望。他经常与雌性兽人处理雄性们打回来的猎物,但没有哪次比眼前的场景更可怕。什么叫血流成海?什么叫尸山肉海?他总算见识到了。

  “男神,这么浓的血腥味会不会引来其他猛兽?我们还是赶紧走吧,不安全。”他抖抖索索开口。

  “没事,有玄在,其他猛兽不敢过来。”周允晟摆手道,“我叫晟,不叫男神。”

  小鹌鹑木愣楞地点头,背转身不敢再看。这对儿组合太凶残了,他受不住。

  赵玄走到哪儿尿到哪儿,从洞穴到湖泊的一大片区域早已是他的地盘,附近的猛兽就算饿得快死了,也绝不敢从他嘴里夺食,只站在远处眼巴巴地看着。那可是龙肉啊,一辈子都吃不上一回的龙肉,闻上去好香。

  “我们拿走最嫩的一块肉就好,其余的留给它们。反正有你在,饿不着我。”周允晟踩着血泊走过去,轻轻抚摸蠢狮子脊背。

  赵玄舒服得直打哆嗦,内心更因为爱侣充满信任的话语而欢喜雀跃,点点大脑袋,把霸王龙身上最嫩的两块肉扯掉,含在嘴里,用尾巴勾住爱侣纤细的腰,打算背他回去。

  “把他也带上。”周允晟想通过小鹌鹑获取一些信息。他居住在巴岩部落两年,应该从族人那里听说过大爆炸的事,就算没听过,日后也能帮着打探。

  本以为会被抛下的小鹌鹑大喜过望,连忙快走两步,看见被血水淹没的草地又及时刹住脚,冲一人一兽露出讨好的笑容。

  赵玄鼻子喷出一股气,算是答应了。金毛狮子驮着爱侣在丛林中漫步,身后跌跌撞撞跟着一只小雌性,所过之处万兽退避,飞鸟尽绝。

  他们离开后不久,许多猛兽便扑到霸王龙的残尸上大快朵颐,脸上带着餍足的表情。它们不敢为了争抢食物而激烈打斗,害怕闹得太大把兽王引回来,场面前所未有地和谐。

  周允晟把小鹌鹑带回暂居的山洞,路上把对方的底细打探得一清二楚,然都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可怜小鹌鹑几次说漏嘴都毫无所觉,还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他本名叫作安陙,学医的,未穿越前给一家中医院的主任医师当助手。他的原话是给原来部落里的药师当过徒弟,懂得辨识草药。

  兽人大陆的医学刚刚起步,有药师这门职业,但并非每个部落都有。人们生病了还是更愿意去找祖巫,让他念一段咒语或者给一碗兽神赐下的圣水。巴岩部落就没有药师,小鹌鹑很想把天朝的中医技术发扬光大,但一直没有机会。

  “男神,你要是生病或者受伤了,可以来找我,我的医术在这颗星球上无人能及。”小鹌鹑口沫横飞地吹着牛皮。他很久没跟人聊得这么尽兴了,部落里的雌性排挤他,雄性意淫他,根本没人愿意好好与他说话。当然,就算有,他们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但是跟男神交流完全没有那种鸡同鸭讲的感觉。对方虽然很少回应,但只要微微一笑,或者用鼓励的目光看他一眼,小鹌鹑便觉得如沐春风,快活极了。他觉得男神肯定什么都懂。

  “好的,如果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我一定找你。”周允晟不讨厌小鹌鹑的聒噪。他能理解他独自一人流落到原始星球的苦闷。

  赵玄却不乐意了,弓起背部,将爱侣掂了掂,提醒他不要只顾着与别人说话,也照顾照顾老攻的情绪。

  小鹌鹑被金毛大狮子狠狠瞪了一眼,连忙闭上嘴巴,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动作,惹得周允晟连连低笑。他俯下身亲吻大狮子毛茸茸的耳朵尖,又揉捏他微微抬起的下巴,眼里满是温柔爱意。

  赵玄这才满意了,用尾巴勾住爱侣脚踝,尾尖沿着他修长的腿往上挠,一直挠到他胯部,隐入兽皮裙后轻轻戳弄。

  小鹌鹑面颊涨得通红,再不敢走在大狮子身边,慢慢落到人兽夫夫三米开外的地方,脑袋左转右转,当自己什么都没着见,心里却暗暗嘀咕:男神配野兽,只有在兽人星球才有这么奇葩重口的组合, 不知道他们怎么滚床单的,金毛狮子那玩意儿又粗又大,比他见过的所有雄性兽人的都要大得多,能进去吗…

  想到这里他打了个哆嗦,本就通红的脸颊几乎能冒出青烟,越发不敢朝前看。

  两个小时后,两人一兽终于到达目的地。周允晟从大狮子背上跳下来,邀请小鹌鹑一块儿吃晚餐。天色已经暗了,这时候回去食物早就分配完毕,只能吃些野果填肚子,小鹌鹑不想挨饿,连忙答应下来。

  “男神你别动,我来弄就好。”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他阻止了想要处理龙肉的周允晟,拿出两块打火石生火,还弄了一个简易烤架,吭哧吭哧地把一百多斤重的肉放在火焰上。在他看来,男神虽然比他高几公分,但身材却很纤瘦,又有大狮子照顾,肯定手无缚鸡之力,这种粗活重活还是让他来干吧。

  周允晟有些好笑,默默弯了弯嘴角,在小鹌鹑差点扑进火堆里时顺手拉了一把。

  “吓死爹了!”肉太重,小鹌鹑扛不动,差点把脑袋埋进红彤彤的火炭里,他一边拍打胸脯一边向男神道谢,把兽皮口袋里的红色野果倒出来少许,用干净的石块砸成碎末,撒在滋滋冒着油星的龙肉上。

  周允晟眸光微闪,指着米粒大的果实问道:“这是什么?”

  “啊,这是花椒,一种草药,也可以用来做调料,撒在烤肉上可香了。有点麻有点辣,我不知道男神你吃不吃得惯,我只撒这一边,那一边还是原味。”小鹌鹑又从兽皮裙里掏出一份用树叶包裹的粗盐,均匀撒上去。他吃不惯部落里分配的食物,常常躲在外面打野食,身上自然携带着很多调味料。

  兽人星球虽然是异度空间,但地球上有的植物这里基本上都有,地球上没有的,这里也有。只要遇见熟悉的可食用的植物,小鹌鹑就会收集起来,尤其是花椒、胡椒、辣椒等佐料,是他寻找的重中之重。

  周允晟挑高一边眉梢,饶有兴致地看着小鹌鹑从兽皮口袋里掏出一份又一份调料,层层往烤肉上撒。精心烹制过后的肉香在空气中弥漫,勾得他食指大动,连趴在他腿边假寐的赵玄都睁开眼睛,目光灼灼地盯着烤架。

  此前,他们已经做好吃无味烤肉的准备,但现在小鹌鹑给了他们一个大惊喜。他们不是不能做出口味绝佳的食物,但任何超出原住民文化程度的东西,都不应该由他们流传出去。也就是说,原住民吃什么他们就得吃什么,生活方式要与当地保持高度一致。

  但小鹌鹑不同,他不受星际法的约束,不管他为这颗星球带来什么,帝国都管不着。他虽然来自于地球,但与帝国比起来同样属于低等文明,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他可以凭借自己头脑中的知识改变周围的一切。

  现在,他正在改善新朋友的伙食问题,这让周允晟对他的好感度顷刻间突破天际,连赵玄都不再嫌弃他打扰了他们的二人世界。

  一个小时后,肉终于烤好,赵玄咬掉最鲜嫩的一块,喂到爱侣嘴边。周允晟一点儿也不嫌弃他的口水,慢慢吃下去,见他继续咬掉一块喂过来,连忙摆手推拒:“你自己吃吧,今天打猎辛苦了。爱你。”他吻了吻大狮子湿漉漉的鼻头。

  赵玄激动得直抖鬃毛,绕着爱侣走了一圈,两只前爪搭在他肩膀上,不断用嘴唇去轻触他额头、鼻尖、脸颊等处,姿态十分亲昵。

  小鹌鹑用艳羡的目光看着搂抱在一起嬉闹的一对儿。之前他还觉得人兽组合很重口,但亲眼看见他们相处时的情景,竟一点儿也不觉得恶心,反倒觉得是天作之合。他们究竟有多爱彼此?只一个交汇的视线,一个浅浅的亲吻,一个温柔的微笑就能诠释一切。

  如果自己也能找到这样一个相依为命的伴侣就好了。他默默喟叹。周允晟只吃了巴掌大的一块肉就饱了,其余的全喂进蠢狮子的血盆大口。见小鹌鹑撕了一点肉慢慢往嘴里塞,他坐过去,向对方请教各种调味料的名称和来源。小鹌鹑现在也是原住民,从他这儿学到的东西自然可以运用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他等于是周允晟的作弊器。

  男神喜欢自己的手艺,小鹌鹑感到受宠若惊,不但介绍得很详细,还送给男神一包粗盐。

  “你知道从哪儿能弄到盐吗?”周允晟欣然接受,并且继续打听消息。盐是重要的生活物品,没有它人就没有力气,很快会虚弱而死。”是从住在海边的人鱼族那儿交换来的,一颗红晶交换一包盐,很贵。我们部落每隔半年就要派勇士去海边买盐,听说需要翻过好几座大山,游过好几个湖泊,再穿越一个大草原才能抵达,来回要花费两三个月,非常危险。每年都有很多勇士死在路上。”小鹌鹑眼里流露出恐惧和忧虑。

  周允晟将这条信息记在脑海,继续询问:“红晶又能从哪儿弄到?”

  “红晶在森林西面的一座大山里,是一种非常稀少的矿物,由最强大的雷诺部落占据。想要红晶必须用食物、盐、兽皮,甚至于雌性去交换。雷诺部落是最先发现红晶能用来提升雄性兽人潜质的部落,所以他们的勇士一般都是六级以上的强者,是东大陆实际意义上的统治者。所有的零散部落都要听从他们的指挥。”

  小鹌鹑觉得男神有些缺乏常识,所以解释得很详细。他想男神有这么厉害的一只大狮子保护,需要什么都有大狮子帮他弄来,难怪如此不食人间烟火。估计在原来的部落,他肯定啥事都不用操心,瞧瞧这一身细皮嫩肉,滑溜得像羊脂玉。

  “大狮子是返祖兽,用不上红晶,男神你可以不用去雷诺部落。那里的人全是流氓,看见漂亮的雌性就想抢回去。男神需要盐的话我以后帮你带来,千万千万别为了买盐去找红晶,犯不着。”小鹤鸦一再叮嘱。

  周允晟笑着点头,将他话里的重要信息提取出来,对这块大陆的认知越来越深刻。这里的兽人已经掌握了一种独特的修炼体系,并且按照实力划分等级,红晶则是关键。不过,正如小鹌鹑说的那样,这与他的确没有任何关系。

  “盐那么珍贵,你们部落肯定很稀缺,你留着自己用吧,我来想办法。”他拒绝了小鹌鹑的提议,打算过几天与蠢狮子去一趟海边,或者在内陆找一找盐矿。

  小鹌鹑连说没关系,见男神语气坚定,越发觉得他是个好人,带着满心的感动和一大块龙肉回去了。

  周允晟和赵玄将他送到部落附近,见他安全爬入绝壁上的洞穴才离开。外人一走,赵玄立即背着爱侣,风驰电掣地往家跑,大尾巴甩来甩去,显得非常激动。

  周允晟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拍打他脑袋吩咐:“刚吃了烤肉,一身都是油,先去河边洗个澡。”

  赵玄二话不说改变方向,朝最近的河流狂奔,到达目的地后“扑通”一声跳进水里,两只前爪将爱侣托出水面,生怕他呛着。

  周允晟将蠢狮子摁入水中,冲洗他嘴唇周围的油星,又把他全身上下的金毛都梳理一遍,这才慢腾腾地脱掉兽皮裙,扔到岸边的岩石上,撩起一捧水浇淋在头顶。赵玄扑过去,热切地舔舐他脸颊、锁骨、胸膛等处,舔着舔着起了反应,张口含住他一只胳膊,将他轻轻拖到岸边的浅水区,头颅埋在他跨间,细细照顾他半软半硬的玉茎。

  蠢狮子的舌头带着肉刺,滑过皮肤时有点痛,有点麻,还有点痒,滋味十分美妙。周允晟不知不觉就沉迷其中,坐在只没过脚踝的水里,分开双腿细细感受。

  “唔,舔到顶端的时候轻点,疼。”他一只手拽住大狮子的鬃毛,一只手撑住上半身,每一次舔舐都要轻轻颤抖一下,像是很疼,又像是很享受。

  赵玄果然放轻动作,用舌尖温柔地扫过顶端的孔洞,品尝里面渗出的露珠,巨大的舌头将玉茎卷住,慢慢滑动。

  周允晟“嗯嗯啊啊”地低吟,放开蠢狮子的鬃毛,去揉捏自己肿胀的囊袋,感觉大狮子温热的唾液沿着臀缝流经蜜穴,忍不住收缩了一下。

  “亲爱的,舔舔里面。”他一面提出要求,一面亲吻蠢狮子毛茸茸的脑袋,眼角轻微发红,眼眸闪着泪光,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

  赵玄哪里能拒绝如此火热的要求,低吼一声算作答应,舌尖滑过臀缝,往爱侣热乎乎的蜜穴中钻去,慢慢地,一寸一寸开拓,并不断转换着方向刮挠戳弄,将层叠媚肉里里外外舔了个遍。

  舌尖上的小肉刺磨蹭着肠壁,像无数细小的电流在蜜穴里乱窜,令周允晟止不住地颤抖起来。他腰肢瞬间酸软下去,手臂无力支撑身体的重量,慢慢躺在浅水中,像搁浅的鱼儿一般抽搐挣扎,低低呻吟。

  赵玄被爱侣毫无保留的媚态勾去魂魄,包裹在一层薄薄皮肉中的红色阴茎快速冲出来,顶端的孔洞往下抽着银丝。他用前爪将爱侣的双腿分得更开,使粉嫩潮湿的蜜穴展露无疑,庞大的身体缓缓压下去,直至阴茎抵住蜜穴。

  蠢狮子的硬物像一根烙铁,散发出令人难以忍受的高温,烫得周允晟瑟缩了一下。但他的身体显然更为诚实,蜜穴竟一收一缩,主动将硕大的顶端吸入一小截,并紧紧嘬着不放。

  赵玄闷哼一声,射出一小股浓精,白色浓精立刻顺着蜜穴周围的褶皱溢出来,沿着爱侣雪白的臀瓣滑入水中,慢慢稀释散开。

  周允晟再次被浓精烫了一下,小腹一起一伏地抽搐。还未真正插入,他便体会到了难以描述的快感。他握住自己不断渗出黏液的玉茎, 时快时慢地撸动,蜜穴也渐渐放松,将蠢狮子的硬物往更深处裹。

  赵玄再也撑不住了,胯部猛然往前一顶便入了进去。红色阴茎太过巨大,将满是褶皱的蜜穴完全撑开,把根部紧紧箍住。

  周允晟痛叫一声,穴口收缩得更紧,令赵玄舒服得差点射出来。他不敢乱动,大舌头在爱侣脸上舔来舔去,紧接着又去舔他胸前的两点,肉刺刮挠着红樱,令它们很快肿胀起来。

  周允晟逐渐又有了感觉,因疼痛而半疲软的玉茎慢慢变得坚硬挺立。他试着继续撸动,哑声道:“可以了,慢一点,你太大了。”

  赵玄忍得后腿直打颤,听见号令这才抽出一点,然后浅浅顶入,再次抽出一点,又浅浅顶入,力度十分轻柔。紧致的肠壁一寸一寸变得湿润绵软,在抽插中发出“扑哧扑哧”的水声。不知戳到哪里,周允晟猛然挺腰尖叫,若非及时堵住前端,差点射出来。

  赵玄见状低吼一声,由浅插变成深入,反复往刚才那一点撞击,令爱侣连连发出性感的呻吟。他兴奋极了,阴茎被不断蠕动的肠壁吸吮、包裹、箍紧,每一次顶入都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享受。他用前爪抱住爱侣不停摇晃打颤的身体,仰起脖子,发出畅快的吼声,夯击的速度越来越快,力度越来越重。

  “不行了,快射给我!”周允晟再也无法抑制海啸般狂暴的快感,松开堵住前端的指尖,尽情喷发出来。他撑起上半身,每一次喷发都抽动一下臀部,直至再也射不出任何液体才绵软无力地倒入水中,身体被蠢狮子撞得剧烈摇晃。

  赵玄被高潮中的爱侣连连夹击,猛力抽动了几十下也狂吼着宣泄,浓精一汩汩灌入蜜穴,因为量太多,顺着褶皱缓缓渗出。

  一股浓郁的麝香味在空气中蔓延,水里的鱼,天上的鸟,地上的野兽,全被兽王的吼声吓走,上一刻还不断传来肉体撞击声的河岸,此时只余粗重的喘息。

  周允晟艰难地挪动身躯,蜷缩进大狮子毛茸茸的腹部,将他四只厚实的爪子当成被子盖。赵玄用嘴唇轻轻碰他额头,发出“咿咿呜呜”的低鸣,像是在倾诉爱语,又像是在询问他感受如何。他们躺了很久,直到月亮爬上树梢才把彼此冲洗干净,慢慢往洞穴走去。

  当人兽组合享受激情的时候,小鹌鹑正躲在洞穴里清点家产。他把龙肉用叶子一层一层裹严实,塞进石缝深处,打算留到明天早上吃。他没有伴侣,所以也没人养活他,虽然部落会供养单身雌性,分配的食物却非常少,往往只有几个野果加拇指长的一段肉干。

  他一再拒绝雄性的追求,两年了,祖巫对他的忍耐度越来越低,再过不久,恐怕会强迫他选择几个伴侣。

  “真的不想被那么多人压,要是能只选一个就好了。”他扒了扒头发,露出沮丧的表情。他神经非常粗壮,一旦决定好好过日子,很快就接受了自己要被压的命运。但被一个人压和被几个人轮流压,感觉到底不同,他现在还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算了,顺其自然吧。男神连人兽那么重口的关系都能接受,我这点烦恼要是说给他听,估计他会笑话我。”小鹌鹑不断进行自我安慰,这才慢慢睡过去。

  从这天起,他常常去男神的洞穴外蹲守,等男神睡醒了便邀他一块儿去寻找食物。

  几乎每天早上,黑黢黢的洞穴里都要传出肉体撞击的“啪啪”声,还有男神妩媚入骨的呻吟和大狮子爽到极点的低吼。他好几次都听得鼻血横流,不得不随身携带两团丝绒草,听见火辣声响就把鼻孔给堵住。

  周允晟并不反感多一个尾巴。小鹌鹑虽然很聒噪,但性格非常单纯善良,找到新鲜食材总不忘把最好最多的那份送给他,说是交保护费,惹得周允晟暗笑不已。

  日子久了,两人自然而然成了朋友,小鹌鹑干脆彻底脱离了雌性们采摘野果的队伍,每天都单独出去又单独回来。他反常的举动被族人察觉,过了一阵,大家都知道那位流浪雌性和他的伴侣就住在部落附近,他们没死,活得好好的。

  想起雌性完美无瑕的脸蛋,许多雄性蠢蠢欲动,找到祖巫的儿子艾迪,求他绊住小鹌鹑。艾迪不知道他们想把那个令他嫉妒到发狂的雌性带回来,只以为他们想算计小鹌鹤,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这天早上,小鹌鹑失约了,周允晟看看天气,打算带赵玄去湖边捕鱼。他只穿着一条兽皮裙,里面空空如也,每走一步裙摆便往上缩,露出浑圆雪白的臀肉。赵玄跟随在他身后,盯着他挺翘的屁股,目中满是欲念的凶光。

  走到半路,他憋不住了,人立而起,将爱侣压在一根树干上,胯部快速拱动,将顶端溢出的黏液涂抹在他臀缝内,顺势进去。早上刚经历过一场激情,周允晟的蜜穴此刻还很潮湿松软,“扑哧”一声就把蠢狮子的阴茎含了大半。

  他连忙稳住身形,回头狠狠瞪了金毛狮子一眼,然后压下纤腰,翘起臀部,迎合他的节奏前后摆动。

  赵玄叼住他后颈,“吭吭哧哧”地喘着粗气,剧烈的快感令他兴奋得眼睛发红。

  一串尖锐的口哨声打断了激情中的两人,赵玄立即抽出自己肿胀的巨物,用庞大的身躯挡住满面潮红、泪光点点的爱侣。

  周允晟拉下被蠢狮子翻卷上去的兽皮裙,伸手一摸,双股之间满是黏滑的液体。眼看快要攀上极乐的巅峰,却硬生生被人打断,身体和心灵的双重空虚导致他表情非常难看。

  赵玄的心情只会比他更糟糕,仰起脖子,冲隐藏在树梢里的几名雄性兽人大吼,愤怒的吼声贯穿云霄,把周围的野兽和飞鸟惊得四散奔逃,树林里不断传来扑簌簌的响声,动静十分浩大。

  几只雄性兽人借由长长的藤蔓从巨木上滑落,手里拿着淬了毒的长矛,矛尖由某种金属打磨而成,泛着幽幽的蓝光。他们将一人一兽团团围住,目中满是灼烧的欲念和贪婪。

  “你们想干什么?”周允晟斜倚在树干上,嗓音还透着情事后的沙哑。

  “雌性不应该与返祖兽结合,他们是怪物,随时有可能失去理智。我们来接你回部落。”一名雄性自以为贴心地开口。

  “如果我不走呢?”周允晟挑眉。

  “那我们就杀死这只狮子。他是返祖兽,一旦离开部落放归山林,就与真正的野兽没有区别。野兽向来是我们的食物。”话中之意便是杀死赵玄,将他的尸体带回去分食。

  周允晟气笑了,伸出手,缓缓地轻柔地抚摸蠢狮子壮实的脊背,曼声道:“亲爱的,你块头这么大,又满身都是勃发的肌肉,他们看上你了,想把你做成红烧狮子头。你说该怎么办?”

  赵玄转头,用鼻尖轻轻触碰爱侣鼻尖,发出温柔的“伊呜”声,像是在安慰他不要生气。

  被两人彻底忽视的几只雄性齐齐露出狰狞的表情。他们虽然见识过金毛狮子吼声的威力,但已经过去两个多月,又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那种恐惧感早已被贪婪取代。他们想要占有美丽的雌性,还想把金毛狮子吞进腹中,摄取他的力量。

  是的,在这片大陆,不但红晶能帮助雄性兽人提升实力,具有高等血脉的兽肉也具备同样的功效,而且能量纯度远超红晶。只不过红晶能用物品交换,而高等血脉的兽肉则需要拿命去搏。金毛狮子如此强大,必定属于远古时期的兽王金刚狮的后代,他的肉非常珍贵,食用过后也许能接连提升好几个等级。

  想到这里,雄性兽人们目中爆出精光,领头那人打了个手势,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围攻过去。与此同时,周允晟脚尖轻轻一点就跃上十几米高的大树,垂眸看着下方。

  这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搏斗,若非星际法有规定,赵玄早就把这些觊觎自己媳妇的人撕成碎片了。他尾巴一扫,将身后三人轻轻扫飞,腾空扑倒其中一人,用愤怒的吼声将对方直接震晕。不过眨眼间,同来的伙伴就重伤四个,剩下两个受到不小的惊吓,扔掉长矛夺路而逃,留下一串惊恐万状的尖叫声。

  潜伏在灌木丛里的野兽纷纷发出讥嘲的低吼,心中暗暗忖道:这帮蠢货,连大王都敢招惹。那可是一口咬断霸王龙脖子的狂兽啊!

  赵玄并未追击,也不杀死昏迷中的四人,而是仰起脖子,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吼声在云层间穿行,令整座森林的野兽都能听见。

  由于返祖兽找不到人形雌性当伴侣,就只能与野兽交配繁衍,留下一群群具备返祖兽基因的后代,因此兽人星球的野兽智商普遍偏高,能进行一般的交流。兽王的吼叫在兽人听来只是一串无意义的发音,在野兽耳中却与圣旨无异。

  他在昭告居住在他统治范围内的野兽,必须驱逐所有兽人,不允许他们在他的领地上打猎或采摘野果,否则杀无赦。

  赵玄只能自卫,除非受到生命威胁,否则不能杀死任何一个原助民,所以他拿这些兽人毫无办法。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能力惩罚他们。借刀杀人,迂回报复,这种事他可没少干。

  听见一波又一波或响应、或臣服、或讨好的吼声,赵玄满意了,这才抬头朝站立在树梢上的爱侣看去。爱侣的兽皮裙短得离谱,根本包裹不住雪白的臀瓣,他臀缝里还沾着许多黏液,看上去亮晶晶的,半软的粉白阳物渗出一滴露珠,美妙得不可思议。

  一滴口水顺着赵玄半开的嘴角滑落,他大步走到树前,人立而起,用前爪抓挠树干,急切地哄着爱侣下来,鲜红的阴茎蓄势待发。

  “别闹,我饿了,赶紧去找吃的。”周允晟不想搭理他,直接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渐渐远去。

  赵玄连忙追赶,淡金色兽瞳死死盯着爱侣半露在外面的翘臀,想着得弄一张鲨鱼皮或鳄鱼皮给爱侣做几条长短不一的兽皮裙,在外面穿长的,免得被哪个不长眼的东西看了去,在家里就穿短的,越短越好,只给自己一个人看。

  至于内裤那种破坏美景的东西,完全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

  小鹌鹑被祖巫叫去打扫兽神所在的洞穴,没能亲眼看见大狮子发威,但四名雄性被抬回来时闹得沸沸扬扬,他不免听了几耳朵。四人或断了手脚肋骨,或受了严重内伤,如果兽神不赐下神力治愈他们,他们唯有等死。

  所谓的神力不过是祖巫随便弄来的一碗水,喝掉之后能不能好全看运气,根本没有一点科学依据。若是往日,小鹌鹑说不定会因为心软偷偷给他们治疗,但听说他们是为了杀死金毛狮子才会受伤,顿时打消了念头。

  谁亲谁疏他还分得清,虽说在部落里待了两年,吃了两年的公粮,但扪心自问,小鹌鹑并不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们。他教给他们许多知识,告诉他们什么果子能吃什么果子有毒,告诉他们藏在地下的植物茎块也可以挖出来食用,告诉他们用地窖储存吃不完的食物……

  因为他提供的信息,部落的食物越来越充足,当勇士们带不回足够的猎物时,大家也不会再忍饥挨饿。谁若是受伤生病,他还会采来药材熬成药汁,哄骗对方喝下去。他自认为对部落付出了很多,却从未得到过尊重,他们猜忌怀疑他,有好几次,喝掉他药汁的雌性躺在地上打滚哀嚎,说他下毒谋杀。

  虽然后来事实证明药汁只是很苦,并没有毒,那些雌性还活得好好的,伹他的心却一天比一天冷。他常常想离开部落,却知道外面危机四伏,并不是他能独自面对的,于是只能选择妥协。

  男神和金毛狮子的出现让他梦想中的生活变成了现实,虽然与他本人无关,但看见他们无忧无虑地漫步在森林中,亲亲热热地玩闹在一起,他空虚的内心也会觉得很满足。

  在他看来,那些意图打乱他们幸福生活的人都是不可原谅的,所以管他们去死!小鹌鹑暗搓搓地冷笑两声。

  部落首领和祖巫却不认为几名雄性有错。他们非常愤怒,集结了许多勇士去围杀金毛狮子,出于嫉妒心,艾迪暗中吩咐首领把那只雌性也一并杀掉。一个小鹌鹑已经足够让他恶心,不能再来一个。若非小鹌鹑懂得辨认食材,祖巫想多留他几年,把他脑子里的东西全都掏空再杀死,艾迪早就动手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前去,刚走到半路就遇见一大群野兽的伏击。素来只在丛林深处活动的剑齿虎、曼巴巨蛇、箭猪、巨熊,甚至还有一只长鼻象,全都混在野兽大军中,对兽人勇士发起进攻。

  这些野兽莫不是位于食物链最顶端的王者,只单独行动,从不群聚。正所谓王不见王,他们一旦相遇,必定要斗个你死我活。但现在,它们相处得非常融洽,反倒把矛头齐齐对准兽人勇士。

  勇士们吓傻了,他们的武器根本无法刺穿挡在最前面的长鼻象的皮肤,它抬一抬脚就能把他们踩成肉泥。首领很果断地让大家逃命,本以为今天会死在丛林,却没料跨过一条小溪后,野兽大军便不约而同地停下,隔岸冲他们怒吼,随后慢慢散去。

  一场危机莫名发生又莫名化解,所有人膝盖一软,跪了下去,露出劫后余生的表情。

  首领招呼大家回去,将此事告之祖巫,想问问他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几千只野兽组成的大军,足够荡平这座森林内的所有部落。

  祖巫也很费解,表示要向兽神祷告,希望兽神能给予提示。

  两人都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却没料从这天起,只要他们跨过那条小溪,就会遭到所有猛兽的围攻,退回小溪另一头,猛兽们又陆续散去,情况诡异得很。

  越过小溪就是巴岩部落经常狩猎的场所,若是那里不能去,部落雄性只得前往西面的丛林。西面丛林树木更为茂盛,空气更为潮湿,是嗜血蝙蝠和白骨幽兰大量繁殖的地界。它们个头虽小,杀伤力却远在绝大部分猛兽之上。

  嗜血蝙蝠不出动则已,一出动就是遮天蔽日的一大群,能在瞬息间把一头成年长鼻象吸成干尸。更要命的是,它们五感非常敏锐,哪怕踩在厚厚的青苔上悄无声息地前行,也会被它们探测到,然后蜂拥而至。

  白骨幽兰是一种花,本身无毒,香味却非常浓郁,能笼罩住方圆百米的范围,只需闻见一丝余味就会陷入沉睡,直至死亡,腐烂后的血肉会成为供养它的肥料。这种花的周围常常铺满森森白骨,从而得名白骨幽兰。

  相对于阳光明媚、野兽众多的东面森林,西面森林简直是地狱。现在东面去不了,西面不能去,南面是看不见尽头的绝壁,高达万丈无法攀越,便只能去北面。那里是达达部落的领地,若与他们争夺猎物,一场流血冲突难以避免。

  自从小鹌鹑试着融入部落,巴岩族的兽人已经很久没尝过饥饿的滋味了。想想以前总是饿死人的日子,他们感到非常恐惧。虽然地窖里还有存粮,但所有人都笼罩在愁云惨雾中,甚至有人放出风声,说这是兽神对巴岩部落的惩罚。

  兽神降罪部落,必定是祖巫没能尽到职责,这对祖巫的地位造成了巨大的威胁。他与首领密谈过后,不得不咬牙将几只漂亮雌性送给达达部落,以交换在他们领地打猎的资格。艾迪感到机会来了,立即提出把小鹤鸦送走。

  “不行,他脑子里的东西很珍贵,不能让别的部落知道。”祖巫立刻否定。巴岩部落之所以能储存那么多食物,全是小鹌鹑的功劳。他认得许许多多能食用的植物,甚至还会种植它们。留下他有利于部落的壮大。

  “但是他最近并不与部落里的雌性来往,也不肯与部落里的雄性结为伴侣。他再也不向我们传授有关于新食物的信息,反倒与那只流浪雌性越走越近。我猜他很有可能逃离部落。他是个不知感恩的白眼狼,不会再帮助我们,与其留下一个随时会背叛的人,不如用他交换最后一点利益。如果您担心他帮助达达部落,不如让人把他的舌头割掉,这样便什么麻烦都解决了。”艾迪笑得十分恶毒。

  首领有些舍不得小鹌鹑,却不敢反驳,于是看向祖巫。祖巫沉吟片刻,摆手道:“那就把他送走吧。让人在路上割掉他的舌头。”

  燃烧的火把被一阵旋风吹得摇曳,明灭的火光映照出三张阴暗的面孔。

  小鹌鹑最近一段日子过得相当舒坦。东面森林成了巴岩部落的禁地,他却依然能自由出入。当然都是偷偷瞒着族人前往,不敢让他们察觉。

  这些天,巴岩部落最热门的话题便是兽潮,他们想不明白那些野兽为何要联起手来攻击兽人,而且只攻击巴岩部落的兽人。他们想从祖巫那里得到答案,但祖巫支支吾吾,自己也说不清楚,于是大家全都很绝望,认为是兽神的惩罚。

  小鹌鹑暗搓搓地笑了,因为他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那哪儿是兽神的惩罚,而是兽王的惩罚。他们得罪了金毛狮子,自然不能在他的地盘狩猎。

  没错,越过小溪便是金毛狮子的领地,小鹤鹑经常看见他沿着小溪撒尿,把自己霸道的气味留在领地边缘。森林里所有的猛兽都不敢在他的地盘放肆,更何况区区一个兽人部落。

  暗爽归暗爽,看见饿得呜呜直哭的兽人孩童,他依然会心软,想着改天求求男神,让他通融一下。

  但这个念头刚兴起,部落里就发生一件大事,转移了他的注意力。几名勇士前往北面森林与达达部落谈判,回来遭遇一群箭猪的攻击,死了几个人,还有很多人受了重伤,需要族人去抬回来。

  受伤的勇士中便有当初把小鹌鹑救回部落的雄性,名叫坤,与首领一样属于苍狼族。他实力很强,现在已是五级勇士,在部落里排名第二,一直想成为艾迪的裙下之臣。艾迪对他也很有好感,曾暗示过会选择他成为自己的伴侣之一,两人之间只差一个正式的结契仪式。

  或许因为雏鸟情节,小鹌鹑对坤很不一样,谈不上爱慕,但好感却有很多。得知他欲与艾迪结契,还独自生了几天闷气。

  现在听说坤受伤严重,他把那些不愉快全都忘了,沿着绳梯滑落绝壁,朝位于底层的坤的洞穴走去。

  绝壁高达万丈,老人和身体强壮的勇士住在底层,便于行动和防卫。膝下育有孩童的雌性居住在第二层,往上走便是单身雌性的住所。小鹌鹑“吭吭哧味”地爬了五层绝壁,终于下到地面,发现每个受伤雄性的洞穴前都围着一圈人。

  他挤进去,正好看见艾迪把一种黑褐色的泥涂抹在坤露出森森白骨的腿上。他左腿被箭猪的利齿撕开一条长达一尺的伤口,骨头裂开了,好在没断,也没错位。

  小鹌鹑看看艾迪捧在手里的黑褐色泥团,又看看坤血肉模糊的伤口,顿时脸都绿了。围在门口的雌性羡慕地说道:“还好有艾迪在,否则坤死定了。”

  有人附和:“是啊,神药可不是谁都能享用的,而且还一次性用这么多。”

  “艾迪人真好,怪不得那么多勇士喜欢。”

  各种溢美之词钻入耳膜,令小鹌鹑微微反胃。艾迪却很得意,用泥巴盖住伤口,又留下剩余的那部分,这才在坤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

  小鹌鹑等看热闹的人全散了才悄悄走进洞穴。坤躺在冰冷的石床上,即便陷入昏迷,眉头也紧紧皱着,像是很不舒服。

  能舒服吗?受了那么重的外伤还敷这种泥巴,纯粹是找死。小鹌鹑将盛放黑褐色泥团的龟壳远远挪开,鼻端依然残留着它散发出来的腐臭味。

  在兽人看来,这团泥是神药,在他看来却是比粪便更污秽的垃圾。部落里供奉着一尊兽神雕像,每当部落获得丰收,祖巫就会把第一头猎物的血液倾倒在雕像上,请兽神与他们一同享用丰收的果实。

  巴岩部落建立至今已过了几百年,每年都要往雕像上倒血,一层干透又倒一层,久而久之,雕像表面竟覆盖了一层厚厚的,腥臭难闻的血泥。里面繁衍了多少细菌,小鹌鹑一点儿也不敢去想,打扫供奉兽神的洞穴时,他甚至要用丝绒草堵住鼻孔才能抵御住那股熏人的恶臭,更不敢靠近雕像三米之内。

  但祖巫却觉得这层血泥蕴含着神力,最喜欢将它赐给族人以达到笼络人心的目的。谁若是得了重病,最向往的东西必定是祖巫赐下的混合着一小粒血泥的黑褐色“圣水”。他们坚定地相信,饮下“圣水”,便是濒死的人也能活过来。

  小鹌鹑不知道这种流言是怎么传出去的,那种脏水别喝死人都算是好的了。所幸他在部落里地位卑微,从未得到过祖巫的恩赐,否则真想当场死一死。

  现在,艾迪把满是细菌的血泥涂在坤的伤口里,被感染几乎是注定的。小鹌鹑非常着急,他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坤死掉,于是掀开坤用树叶包裹的伤口,想把那层泥清理干净。

  他用薄薄的沸水煮过的木片一点一点刨除泥层,剧烈的疼痛致使昏迷中的坤醒过来,虚弱开口:“你在干什么?”

  “我、我想看看你的伤口。”小鹌鹑结结巴巴说道。

  坤觉得自己的大脑像一座火山,快要喷发了。他扶住额头,交代道:“不用看了,没什么大不了。艾迪已经为我求来神血,过几天就能恢复。”

  能恢复才怪!小鹌鹑暗暗反驳,面上却不显,见坤冷汗淋漓,脸颊潮红,像是在发烧,连忙让他躺好。

  腐败的血液是各种致命细菌的温床,这种血泥的毒性远远超出了小鹌鹑的预料。这才过了几十分钟,坤的伤口已经感染了,若是不尽快消毒上药,将面临截肢的危险。然而部落从不供养雄性,一旦他们失去狩猎能力,就会被扔进丛林自生自灭,这对坤来说同样是死路一条。

  小鹌鹑急得眼泪都出来了,见坤彻底失去意识,连忙打来沸水将他伤口清洗干净,用含有止血功能的树叶层层裹住,然后跑出去采药。

  他倒是想找一个人为坤做冷敷,免得坤烧死,但谁会听从他的请求?在族人们看来,小鹌鹑除了胡言乱语,神神叨叨,没有别的本事。说不定他们看见坤处理干净的伤口,还会把血泥重新涂回去,并且责骂他恩将仇报,不知轻重。

  小鹌鹑没有办法,只能扔下昏迷中的坤,独自进入丛林深处。好在他常常与男神一起行动,身上沾满了金毛狮子的气味,丛林里的野兽不敢攻击他。

  寻找了整整一天才把所需药材找齐,他匆忙回到族地,看见的却是堵在门口、面沉如水的艾迪。他掐着腰,厉声诘问:“谁让你把坤伤口上的神血洗掉的?你知不知道坤差点被你害死?”

  妈的,恶人先告状。你还来劲儿了是吧?小鹌鹑心底里暗藏的对艾迪的反感,此时此刻全面爆发。他在心里狠狠咒骂艾迪是蠢货,却不想与他过多纠缠,以免耽误救治坤的时间。他绕开对方往洞穴里走,看见伤口重新裹满血泥的坤,差点气晕过去。

  “这东西有毒,不能敷在伤口上。”他彻底失去理智,走过去飞快把坤的伤口清理干净,还把刮下来的血泥远远扔掉。

  这种行为等同于亵渎兽神,艾迪也气炸了,立时怒骂开来,说小鹌鹑是异端,必须拉出去烧死,还夺过他采来的草药,一脚一脚踩烂。

  “你竟然敢拿这些杂草与神血相比,兽神在上,难怪他要抛弃巴岩部落,不允许我们的勇士在森林里打猎,因为我们收留了一个背弃信仰的逆徒!快来人啊,把他抓起来!”艾迪尖利的嗓门把附近的兽人全都引来。

  坤已经醒了,靠坐在石床上,表情也带着愤怒。他对小鹌鹑趁自己昏迷时洗掉神血的行为很不满。谁都知道要得到一粒神血有多难,艾迪为他求来那么多,等同于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但为什么被他救过一次的小鹌鹑却不知感恩,反倒要害死他?

  小鹌鹑完全没把艾迪的误解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对方就是个空有美貌的蠢货,但坤愤怒的目光却深深刺痛了他。他的隐忍、坚强、乐观,在这一刻全都被击碎。他拽住艾迪半长不短的头发,将他的脑袋狠狠朝石壁撞去,趁他晕头转向的时候又用力踢踹他跨部。

  艾迪足足有一百九十多公分,个头很大,身体也遍布肌肉,不使这些阴招,他根本打不赢他。说老实话,他忍艾迪很久了,若非他整天煽风点火,没事找事,他在巴岩部落的日子不会那样艰难。

  艾迪捂着裆部在地上打滚嚎叫,额头破了一层皮,往外冒血,模样很凄惨。坤出离愤怒,想跳下床帮助心上人,身体的每一块肌肉却像是在慢慢融化,根本使不出半点力气。他只能用赤红的眼珠瞪着小鹌鹑,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小鹌鹑自嘲一笑,走上前用木片把血泥刮干净,低声道:“不管你信不信,我是在救你。这种血泥不是神物,而是污物,涂抹在伤口上会导致伤口发炎,然后死掉。”

  他顿了顿,详细解释道:“知道什么叫发炎吗?就是红色的肉变成黄色的脓,一点一点溶解扩散,直至你腿上的肉全烂光,只剩下白骨。到那个时候,唯一能救你的办法便是把腐烂的部分锯掉。但还有更可怕的情况发生,那就是锯掉也无法阻止脓血的扩散,你整个人都会慢慢腐烂成白骨,直至受尽痛苦死去。”

  坤显然认为他在危言耸听,目中流露出嘲讽和恨意。

  小鹌鹑忽然觉得很累,非常累,于是当部落里的人赶到,将他捆绑起来时,他竟然一点也不想反抗。他脖子上挂着一枚哨子,那是男神送给他的礼物,说只要吹响它,他们就会来救他。

  认识才两个多月的朋友,却给了他全心全意的关怀和无与伦比的安全感,而巴岩部落这些人,两年了,还把他当作可疑的外人看待。

  他不知道是自己错了,还是他们错了,但追问这些于他而言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只要想到自己还有男神那样可靠的朋友,他便什么都不怕。他手脚被绑得紧紧的,关押在最底层的一个洞穴里,竹管削成的哨子挂在脖子上,只要低头用牙齿一咬,就能含进嘴里。

  小鹌鹑正艰难地去叼哨子,又有一名五花大绑的雌性被扔进来。那是住在他隔壁洞穴的穆,长相非常漂亮,尤其是一头顺滑的金发,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能发光。他与部落里的一名勇士是情侣,感情非常深厚,听说再过不久便要结契。

  “你怎么也被抓了?”小鹌鹑感到很惊讶。他毁掉了神血,还把祖巫的儿子暴打一顿,祖巫判他渎神罪,想来明天就会被烧死。但穆可是出了名的老实人,怎么跟他一个待遇?

  穆低着头,齿缝不断逸出悲愤的低吼。他挣扎了许久,直到累得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才恢复平静,低声说道:“我们明天要被当成货物送给达达部落,以换取在他们领地内打猎的资格。”

  小鹌鹑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个价值,顿时放弃了现在就吹响哨子的打算。明天半路上吹应该更隐蔽,更安全。他像只毛毛虫在地上蠕动,终于使自己靠着岩壁半坐起来,问道:“送谁也不应该送你啊。你和蛑是情侣啊,你们下个月不是要结契吗?”

  穆冷笑起来:“艾迪喜欢蛑,当然会送我去。巴岩部落不属于兽神,属于祖巫和艾迪,他们要谁死,谁就得死。”这句话充满了愤怒和讽刺。他以前并不觉得艾迪排挤欺辱小鹌鹑有什么不对,但现在轮到自己,才知道那种感觉有多么糟糕。

  小鹌鹑点点头,又问:“蛑呢?他不救你吗?”穆笑得更冷了:“他答应成为艾迪的伴侣,下个月结契,和坤一起,三个人。”话落深深看了一眼小鹌鹑。部落里的人都知道,小鹌鹑很迷恋坤,部落里那么多雄性,他只愿意与坤说话。

  想起坤的伤口,小鹌鹑沉默了,半晌后叹息道:“不会的,坤等不到那个时候了。艾迪会害死他的。”他很想救坤,但坤却不相信他。他现在也无能为力。

  穆只以为他因爱生恨,在诅咒坤,于是颇为赞同地点头。两人一个躺着一个坐着,双双发起呆来。

  翌日,绝壁下的空地果然聚集了十名雌性,其中八名喜气洋洋,两名绑住双手串成一串,他们便是穆和小鹌鹑。由于性别比率失衡,雄性远远多于雌性,所以雌性去到哪个部落都能活得很好,有许多雄性愿意照顾他们。

  为了彰显巴岩部落的诚意,被选中的雌性长相都很清秀。他们在几名雄性兽人的护送下前往达达部落,一路上欢声笑语,玩闹嬉戏,半点不受离愁别绪的影响,因此更衬托出小鹌鹑和穆的惨淡。

  快到中午,一行人找了块空地休息。小鹌鹑立即吹响哨子。他以为哨音会很嘹亮,但其实哨管里没发出任何声音。这似乎是一个哑哨?

  小鹌鹑有些急了,他手腕被捆住,十指却不受限制,捏着哨子翻来覆去摆弄,又试探性地吹了很多遍,依然没声儿。完了,真的是哑哨,男神不会这么不靠谱吧?他用力拍打脑门,颓然靠倒在树干上。

  负责押送他的雄性兽人见他含着一根竹管不停吹气,还以为他在玩,并没有当回事。眼见天色差不多了,便割掉把他和穆连在一起的绳索,独带到灌木丛另一头。

  “你想干什么?”小鹌鹑见对方神色不善,反射性地夹紧双腿。但事情比他想象得更糟糕,这人似乎没有强暴他的念头,却抽出一柄制作粗糙的匕首,在他嘴唇上比划。

  “祖巫怕你乱说话,让我割掉你的舌头。”兽人捏住他下颚,迫使他张开嘴。

  小鹌鹑“啊啊啊”地叫起来,但坐在不远处的人只好奇地张望几眼,谁都不想救他,甚至还有几名雌性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只有穆弹跳而起,想冲过来,却被几名雌性联手撂倒,好一顿拳打脚踢。他们显然得到艾迪的指使,不会让他的情敌好过。

  眼看刀尖插入口腔,慢慢压住自己舌根,小鹌鹑绝望了,闭上双眼等待。但是下一秒,预想中的剧痛并未来袭,试图伤害他的人却翻着白眼缓缓倒地,露出微笑伫立在他后方的男神。

  周允晟掏了掏耳朵,表情非常嫌弃:“那哨子发出的声音只有我和玄才能听见,而且对我们来说非常刺耳。你一连吹了几十声,我们差点变成聋子。”

  “对不起男神,我不知道。男神,你果然来救我了,你是我的救世主!”小鹌鹑“扑通”一声跪下,抱着男神的大长腿痛哭流涕。他太感动了,感动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周允晟担心他把眼泪鼻涕蹭到自己腿上,一脚将他踢开,朝已经搞定几名雄性兽人的赵玄走去。八名雌性抱成一团瑟瑟发抖,不断哀求金毛狮子别吃他们。

  赵玄把陷入昏迷的几名雄性的腿骨踩断,这才用尾巴将爱侣卷到背上,打算离开。小鹌鹑胡乱擦掉眼泪鼻涕,亦步亦趋地跟上,从今天开始,他就跟男神混了。

  “你怎么办? ”路过鼻青脸肿的穆时,他低声询问。

  “我自己想办法,你不用管我。”穆看了一眼金毛狮子,脸上流露出恐惧的神色。他不会贸然跟随一只猛兽离开,更不会给小鹌鹑添麻烦。毕竟在野外生存不容易,带上小鹌鹑已经是个累赘,再加上他,那就不用活了。

  小鹌鹑也不多劝,问一声是全了两人共患难的情谊,他没有资格要求男神留下穆。他点点头,快速离开此处。

  穆捡起一名雄性丢掉的匕首,将绳索割断,瞥了一眼抱成一团哭泣的雌性,冷笑离去。没有雄性护送,这群人要么继续前进,要么打道回府,路上遇见危险的可能性高达八九成。而没能准时收到雌性的达达部落会对巴岩部落展开怎样的报复,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小鹌鹑像一只放飞的小鸟,围着金毛狮子不停扑腾,各种马屁不要钱地往男神耳朵里灌,弄得金毛狮子很不耐烦,冲他喷了一股鼻息。

  小鹌鹑脸上的肌肉被吹得震颤,而且还很刺痛,连忙捂住嘴,表示自己会做个安静的美男子。两人一兽溜溜达达地回到洞穴,顺路捞了几条鱼当午餐。

  “男神,以后早中晚三餐我全包了。”小鹌鹑一边烤鱼一边拍打胸脯,肉疼地道,“可惜我的家产全留在洞里,没能带出来。我存了很多调料和蔬菜干,还有一包盐。”

  “我这里还有一些,用完了我们再找。”得到一个免费厨师,周允晟心情很好,把一包调料扔过去。

  “调料好说,盐怎么办?”发现只剩下一包盐,小鹌鹑忧心忡忡地询问。部落会分配盐,虽然少,但从未断过。现在没了部落的供应,他们上哪儿找盐?大狮子再厉害也不可能在带着两个累赘的前提下安全抵达海边。

  他发现自己的加入似乎给男神和大狮子造成了麻烦。大狮子护住男神绰绰有余,再多一个便有些吃力了。

  “男神,明天你护送我去达达部落吧。我在巴岩部落混不好,不代表我在达达部落也混不好。等我站稳了脚跟,我就能一直给你们提供盐了。”虽然喝兽血也能补充盐分,但男神和大狮子从不伤害森林里的野兽,他们比部落里的所有人都高尚。

  “不用回去,你这么蠢,到哪儿都混不好,不如跟我混。过几天我和玄去海边找盐,你留在这里看家。放心,这里到处都是玄的尿味,没有野兽敢过来。”周允晟似笑非笑地瞥了蠢狮子一眼。

  蠢狮子用前爪捂住脑袋,样子果然很蠢。他也不想撒尿,但那是天性,忍不住。

  家,这里是自己的家啊。小鹌鹤也蠢兮兮地笑起来。他一整天都乐陶陶的,到了晚上才又开始紧张,站在洞口踌躇不前。

  “男神,我跟你们睡一个山洞吗?”

  “那你准备睡哪儿?”周允晟挑眉。

  “会不会打扰你们?”小鹌鹑记得金毛狮子每天早上都很有兴致,必定要与男神来一发。他担心自己看见不该看的场面。

  “没事,他纵欲过度,需要静养一段时间。”周允晟一边说一边踹了蠢狮子一脚。

  赵玄哀嚎一声,也不知是肉疼还是心疼,却不敢忤逆爱侣,只能伸出舌头,万般讨好地舔他脚背。

  小鹌鹑抬手挡住眼睛,不敢与金毛狮子怨念十足的目光相对,并打定主意在洞外造一座树屋,今后住在树上。

  小鹌鹑以为换了个地方自己会睡不着,但其实他睡得很熟,以至于口水糊了满地。翌日,金毛狮子求偶的低吼声将他吵醒,还伴随着男神似痛苦似欢愉的呻吟。他浑身一僵,直挺挺地躺在原地不敢动弹,其间传来“啧啧”水声和抽插的“咕叽”声,叫人听了热血沸腾、想入非非。

  小鹌鹑悄悄拢了拢兽皮裙,遮住自己起了反应的胯部,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躺了一个多小时,那头终于消停了,他才装作迷迷糊糊地揉眼睛,与一人一兽匆匆打声招呼,飞也似的跑出山洞。

  周允晟面颊泛红,眼眸水润,眼角还飘着两抹桃红色泽,一看就是被狠狠疼爱过的模样。蠢狮子将他抱在怀里,用毛茸茸的腹部将他整个盖住,准备睡一个回笼觉。

  “一天不做你会死吗?变成狮子,你的脑容量也减小了是吧?下次再胡乱发情就把你那二两肉割掉。”周允晟懒洋洋地缩在蠢狮子的绒毛里,虽然撂着狠话,语气却透着情事后的绵软沙哑,听上去没有一点震慑力,反倒令赵玄越发情动。

  他“嗷呜”低吼一声,也不知是答应还是不答应,舌头在爱侣脸上一阵乱舔,前爪环住他肩膀,将他往自己怀里拢。

  一人一兽抱在一起沉沉睡去。小鹌鹑挖了一块红薯打算做早饭,担心金毛狮子吃不惯素食,把昨晚剩下的一条鱼架在火上烤。

  兽人星球的动植物与地球上的有相当大的重合,但体积却远比地球的生灵庞大。地球的红薯最多一两斤重,再大不是没有,却很难找,但这里的红薯随便挖一块就有十几斤,够吃好几天。鱼的个头也大,少则几十斤,多则成百上千斤,几吨重的鱼也不鲜见。

  就这样,巴岩部落的人还嫌食物少吃不饱,小鹌鹑也是醉了。不过这也难怪,他们从不吃植物块茎,从不吃鱼,只吃几种确定无毒的野果和兽肉,食谱简陋得可怕。

  想到自己丰富了他们的食谱,还尽心尽力地给部落里的老人孩子看病,他们却一点也不尊重自己,还打算将自己卖掉并割掉舌头。多大仇?他怎么就不知道自己这么招人恨?

  小鹌鹑对着篝火默默掉了几滴猫尿,听见大狮子震耳欲聋的鼾声,又傻乎乎地笑了。他捡了一个巨大的乌龟壳,清洗干净后用来熬煮切成小块的红薯,等男神起床就能吃红薯粥了。男神从不怀疑他的话,他说什么能吃,男神二话不说就塞进嘴里,还不吝啬各种赞美,毫无保留的信任令他舒心极了。

  反观巴岩部落,他每次提供新食材,他们都要犹豫许久,还专门抓来野兽试吃,确定没有毒才会让雌性去采摘,简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呸!想到这里,小鹌鹑对着篝火啐了一口。

  半个小时后,早餐的香味飘进山洞,把周允晟和赵玄唤醒。一人一兽举步而出,先去溪边洗漱,又用竹筒打了一些水,这才一边玩闹一边往回走。

  赵玄照例沿着小溪撒了几泡尿,又对着虚空连连怒吼,以彰显自己兽王的威严,听见林中群兽陆续传来的臣服声,转回头,冲爱侣龇了龇自己的大白牙,表情非常得意。

  果然脑容量小了很多呢,头颅里除了精虫大概只剩下肌肉。周允晟暗自好笑,面上却露出崇拜的表情,越发让蠢狮子得意起来。

  小鹌鹤如今再也不觉得这对儿人兽组合重口。说起男神和金毛狮子,他除了羡慕还是羡慕,脑海中首先蹦出的形容词定然是“天作之合”“天生一对”。见他们结伴走过来,他连忙把竹节砍断做成小碗,为男神盛好粥,又把大狮子的烤鱼放在洗干净的芭蕉叶上。

  两人一兽在粉白的晨曦中享受美食,生活不能更悠闲。

  “剩下的盐还能吃多久?”周允晟细细替爱侣挑出鱼刺。像他那样大口大口吞食,免不了被鱼刺卡住喉咙,虽说体质强悍不会受伤,但总归不舒服。

  赵玄一边讨好地“咿呜”,一边舔舐爱侣手腕,很喜欢对方体贴温柔的照顾。这次蜜月旅行果然如他预想的那样,留下的满满都是幸福美好的回忆。如果能永远待在这里就好了。

  “省着点用的话还能坚持一个月。”小鹌鹑面露担忧。男神和金毛狮子不吃森林里的野兽,所以他们绝对不会用喝兽血的办法补充盐分。

  “行,过两天我和玄就去海边买盐。”周允晟点头。

  “但是人鱼部落只接收红晶,不接受以物易物。没有红晶,他们不会把盐给我们。听部落里的老人说,人鱼部落的勇士非常强悍,不但是海域的统治者,还能幻化双腿上岸作战。他们掌控着一大片盐田,远近部落需要食盐只能从他们那里交换,所以从来不缺乏修炼用的红晶,部落里的勇士等级都在五六级以上,是与雷诺部落实力相当的大部落。”

  小鹌鹑顿了顿,低声道:“双拳难敌四手,大狮子再厉害,也不是整个人鱼部落的对手。你们不要去海边,我们另外想办法吧。听说陆地上也有盐呢,在泥层里。”

  “没有,我和玄已经找过了。”周允晟摇头。

  小鹌鹑蔫耷耷地低头。

  周允晟不以为意地摆手:“这事儿你不用操心,我和玄自有办法,你在家里等着就行了。我们离开之后你千万不要走出玄的地盘。”

  小鹌鹑唯唯诺诺答应,想说让他们把自己送到达达部落换盐,对上男神略显严厉的目光又退怯了,心里感动得一塌糊涂。

  恰在这时,一只通体雪白的大虎从灌木丛里跳出来,嘴上叼着一条上百斤的鱼。他俯下身,冲金毛狮子鞠了一躬,这才慢悠悠地走过来,将鱼扔在地上。

  “来得正好。”周允晟招手唤他过来,指着小鹌鹑说道,“白,这是小鹌鹑,我们离开之后麻烦你照顾一下他,不要让别的野兽把他叼走了。”

  白虎低吼一声算作答应,还伸出头,在小鹌鹑脖子边闻了闻,像是在记忆他的味道。小鹌鹑不敢动弹,脖子缩得紧紧的,脑袋差点含进胸膛里,胆怯的模样越发像只鹌鹑。

  周允晟暗自发笑,拍打他肩膀安慰:“不要怕,白是返祖兽,他有灵智,有思想,本质上跟我们都是一样的。你好好与他相处,遇见麻烦也可以向他求助,他都听得懂。”

  巴岩部落也有两只返祖兽,但由于备受族人排挤,一般都睡在野外,只有狩猎的队伍人数不够时才会叫上他们,还常常让他们打头阵,充当炮灰。小鹌鹑看在眼里,感同身受,对返祖兽的接受程度自然比旁人高得多。

  他一下子就不害怕了,抬起头冲白傻乎乎地笑,还捏住白蒲扇大的前爪上下摇晃,说道:“幸会幸会,白是男神和大狮子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咱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独自流落到异世,他对朋友和家人的渴望超越了一切,也愿意为他们牺牲一切。

  白用怪异的目光扫他两眼,屈尊降贵地点了点头。

  得到新朋友的承认,小鹌鹑像打了鸡血一样,把对方带来的鱼处理干净,放在火上精心烤制,直烤得香气四溢、油星乱溅。

  白鼻子微微抽动,表情却仿佛漫不经心,等小鹌鹑烤好了,三番四次诚恳邀请才走过去,“嗷呜” 一口吞掉大半。

  这一人一兽,一个蠢萌,一个傲娇,倒是挺合得来的。周允晟莞尔。

  吃完早餐,小鹌鹑坚持在树上建一座木屋,他不想每天早上被男神和大狮子的叫床声弄醒,不说尴不尴尬,早晚会肾亏。

  赵玄的爪子非常锋利,连岩石和金属都能切割成光滑的平面,刨几块木头很容易。白是冰焰虎的后代,血脉非常高贵,能力自然也不差,一爪就能把四人合抱的大树拍断。有两只兽帮忙,树屋建造得非常快速,第二天晚上,小鹌鹑就如愿以偿地睡在了新房子里,还让男神帮忙打造了几件家具,譬如床、凳子、桌子等等,还做了几副碗筷。周允晟正等着他把这些东西露出来,如此,他们也能使用。山洞阴冷潮湿,还有一股怪味,住久了实在是不舒服,但自己建造一座房子就违反了星际法,便是有心改善生活条件也不被允许。

  这下好了,小鹌鹑在星际法里被认定为原住民,原住民都已经造出房子,他们总可以跟风了吧?周允晟用最快的速度给自己和蠢狮子也建了一座树屋,忙活了两天,终于舒舒服服地躺在铺满丝绒草的木板上。

  没了挂碍,一人一兽打算次日出发去海边,清早醒来滑下树屋,看见小鹌鹑一脸哭相地看着他们,身后站着明显不悦的白,白背上驮着一名昏迷中的雄性兽人。

  “这是谁?”周允晟反射性地皱眉。

  赵玄奔过去,绕着白走了两圈,并凑近了去嗅闻雄性兽人,然后在白幸灾乐祸的眼神下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臭,太臭了,简直臭不可闻!这人是掉进茅坑淹死的吗?

  小鹌鹑连忙解释:“他还没死。他是坤,我的救命恩人。我来到这里的时候差点被野兽吃掉,是坤及时出现救了我,还把我带回巴岩部落。”

  “他怎么了?”周允晟拧了一块鱼皮帮蠢狮子擦拭鼻头,爱怜地吻了吻他被呛出泪花的眼角。野兽的嗅觉非常敏锐,连自己都受不了坤身上的恶臭,更何况蠢狮子。最倒霉的还是白,把这么一个几近腐臭的人背在背上一路走来,当真辛苦了。

  见白想把坤抖下来,小鹌鹑连忙跑过去,手忙脚乱地把坤放平在地上,怕他冷着还盖了一张鲨鱼皮。

  “他前些天被箭猪咬伤了,部落里的人在他伤口涂了一层厚厚的血泥,他已经感染了。”小鹌鹑一边说一边掀开坤包裹着树叶的伤ロ,让男神查看,然后解释了什么叫作“血泥”,换来男神几欲呕吐的表情。

  “巴岩部落从来不供养雄性,一旦雄性伤残以至于失去狩猎能力,他们就会把对方扔进森林里自生自灭。我猜坤就是这样被他们扔掉的。他救了我,我也想救他。”话落,小鹌鹑用祈求的目光朝男神看去。

  多一个人不算什么,如果对方心怀叵测,让白杀了便是。周允晟耸肩,表示自己无所谓。

  只要爱侣同意,赵玄怎样都没问题。他叼起鳄鱼皮包裹,将爱侣卷到背上,准备向海边进发。丛林里待腻了,是该去海边游游泳,晒晒日光浴。当然,走之前他不忘在领地周围撒了一圈尿,以巩固自己的气味。

  小鹌鹑安置好坤,将他们送到丛林边缘,期期艾艾地说道:“男神,能、能不能让你老公在我的兽皮裙上也撒一点尿,这、这样就算我偶尔跟白走散了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森林里的野兽闻见大狮子的尿味像闻见毒气,顷刻间便会跑得无影无踪,这一点百试不爽。

  赵玄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恨不得一口咬死小鹌鹑。他以为对方是个善良的蠢萌,却原来他掉起节操来这么龌龊。

  周允晟先是愣了愣,然后扶着额头哈哈大笑,还差点从蠢狮子背上滚下来,见蠢狮子闷头装死,于是拍打对方脑袋,命令道:“听见了吗?赶紧尿,尿完我们就走。”

  小鹌鹑大喜过望,连忙从系在腰间的兽皮口袋里掏出一条崭新的鱼皮裙,毕恭毕敬捧到金毛狮子臀后,显然是早有准备,还不断拍着马屁:“都说得到兽神的祝福便能在丛林里自由来去,所向披靡。狗屁!要我说,只要得到狮子大人您的一泡尿就好了。您一定是兽神转世!您是最强最厉害的兽!”

  周允晟笑得直哆嗦。赵玄强忍撕碎小鹌鹑的欲望,快速挤出少许尿液,风驰电掣地跑了。白看看金毛狮子越去越远的背影,又看看心满意足的小鹌鹑,冷哼一声,抬起后腿对准他的兽皮裙,撒了一泡更大的,然后跑得没影儿。在金毛狮子来之前,他才是这片丛林的王者。

  小鹌鹑被尿了一身,欲哭无泪。

  与此同时,躺在树屋里的坤睁开眼睛,看着头顶木质的天花板。一只鸟儿扑簌簌飞落窗台,“叽叽喳喳”地鸣叫,还有一线阳光洒落在床头,令浑身发冷的坤感觉无比温暖。

  我不是已经被族人扔掉了吗?送我出来的时候,艾迪掉了很多眼泪,难道是他回头救了我?坤心中满怀希望。

  外面传来一阵响动,然后有人推开四四方方的木板,走进来。坤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门开的方向,双眼由明亮到暗淡,紧接着满是仇恨,他永远记得这张脸。谁能想到如此柔软秀丽的脸庞竟覆盖着那样一颗漆黑的心肠。若不是对方刮掉艾迪为他敷好的神血,他怎么会沦落到濒死的地步。

  “是你?你害得我还不够?”他咬牙询问。

  来人正是小鹌鹑,他送走男神和大狮子后便在丛林里找草药。有大狮子的气味震慑,以往不敢去的森林腹地都走遍了,这才找齐所需药材。坤的小腿已经半腐烂,露出一大截白骨,流着脓水的肌肉里满是蛆虫,必须尽快清理干净并上药。

  听见坤的质问,满心焦急的小鹌鹑呼吸微窒,解释道:“我没有害你,我在救你。”

  “如果不是你把神血刮掉,我早就好了。艾迪说正是因为没能及时治疗,我才会弄成这样。小鹌鹑,我自问没有哪点对不起你。”坤移开目光,面上满是哀戚。

  小鹌鹑接连做了几个深呼吸,这才维持住微笑的表情:“无论你误会了什么,我都不想解释。现在你快要死了,也没有反抗的余地,只能听凭我摆布。”

  他走过去,用切割成细带的鱼皮将坤的手脚绑在床柱上,打来沸水将他小腿清洗干净,割掉腐肉,把各种药材捣成泥敷在创口,并用轻薄透气的鱼皮裹好。坤剧痛难忍,却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发出愤怒的低吼。

  小鹌鹑连个眼角余光也不给他,处理好伤口便把剩余的药材倒进龟壳里熬煮。刚才那是外敷,这是内服,可用来消炎,能不能见效只能看坤的运气。他已经尽力了。

  药很苦,还散发着一股异味,颜色也是浑油的黑褐色。坤盯着盛放在木碗里的药汁,眼里的仇恨越积越深,仿佛小鹌鹑要给他下毒。

  小鹌鹑不管他怎么想,捏住他下颚将一碗药涓滴不剩地灌进去,然后给他盖了一张鲨鱼皮,默默离开了。他坐在宽敞的阳台上,眺望广袤无垠的绿色森林,长长地、无奈地叹了口气。如果没有遇见男神、大狮子、白,他无法想象自己会多么孤独。

  白在丛林里溜达了一圈,见快到中午了,跑到树屋下“嗷呜”低吼,巨大的脚掌下压着一只活蹦乱跳的鱼。

  小鹌鹑立刻领会了他的意思,刚才那点惆怅消散得一干二净,“刺溜”滑下绳梯,给白做午饭。

  周允晟和赵玄并未直接去海边,而是中途绕道去了雷诺部落。他们遇见许多前往雷诺部落的队伍,有人带着堆积如山的猎物,有人带着成捆的兽皮,还有人牵着一群雌性,这些显然都是用来交换红晶的货物。

  周允晟和赵玄避开这些人在丛林里潜行,悄无声息地进入雷诺部落的领地,朝许多勇士守卫的后山跑去。他们得打劫一批红晶用来买盐。

  “亲爱的,有没有发现这个部落很奇怪?”走到半路,周允晟忽然开口。

  赵玄点头表示同意。进入雷诺部落统辖的林地,返祖兽的数量和密度远远大于其他地方。他们在这里待久了,渐渐也能判断出返祖兽和野兽的区别。返祖兽的眼睛更有灵性,能表达出各种各样的情绪,野兽的眼里则只有凶戾。

  他们居住的东部森林有大大小小十几个部落,每个部落都会把未能化形的返祖兽驱逐,但数量加起来也只是一两百头。然而脚下这片森林占地十分广袤,并且只居住着雷诺部落,返祖兽的数置却远远不止一两百。

  周允晟并未明确计算,但一路走来,至少有七八十只返祖兽曾对着蠢狮子遥遥点头致敬,显然是想与他交好。按照这个密度计算,雷诺部落周围返祖兽的数量应该在一千头以上。

  这么多返祖兽聚集在此处?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目的?这种猜想很快就被打消,周允晟发现前方不远处传来一阵哭声,那是几名雌性在雄性的监督下扔掉怀里刚出生不足两月的小兽。雌性生下来就是人形,雄性过了一个月也能化形,唯独返祖兽,一月之后依然是野兽模样。

  他们怀里抱着的幼兽无疑是他们的亲生孩子,否则不会哭得那样伤心。见雌性不舍,雄性一把将幼兽夺过来,扔进草丛,然后将他们拽走。不多时,几只成年返祖兽循着气味找过来,把“嘤嘤”哭泣的幼兽叼走。

  虽然被亲生父母抛弃,但他们的同类会照顾好他们。

  看到这里,周允晟明白了,这座森林里的返祖兽,应该都是被雷诺部落抛弃的族人,并非怀着特殊目的聚集在此处。

  “亲爱的,雷诺部落很有问题。别的部落好几年也生不出一只返祖兽,雷诺部落一次性能生出四五只,变异的概率太高了。你说雷诺部落不同于其他部落的地方在哪里?这种大范围的变异总是有迹可循的。”周允晟沉吟,内心已经有了答案。

  赵玄低吼一声,前爪冲埋藏红晶的巍峨山峰指了指。雷诺部落与其他部落唯一不同的地方自然是红晶。红晶是能量体,必然含有放射性物质,其中一部分对人体有益,但还有一部分影响了他们的遗传基因,导致他们的后代出现大规模的返祖现象。

  虽然不断有雌性送来雷诺部落,致使他们的人口得到平衡,但再过几年,辐射的影响加深,可能一窝幼崽中只会诞生一两只能化形的雌性兽人,其余都是返祖兽。

  红晶一方面让雄性兽人的实力得到提升,一方面又毁灭了他们的生育能力。再这样下去,曾经威名赫赫的雷诺部落早晚有一天会灭亡。红晶不但不是宝物,反倒是毒物,若想增强实力,胡乱吸收红晶显然是不可取的。

  然而这与自己没什么关系,只要红晶能用来买盐就行了,自己又不是救世主。再说揭穿红晶的弊端是影响原住民历史进程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星际法。他可不想度完蜜月回去坐牢。周允晟哂笑,跳到大狮子背上,让他驮自己上山。

  这片森林的王者是一只返祖剑齿虎,他想盘问一下两个可疑人物,刚走到近前就被一爪拍飞,好半天爬不起来。赵玄溜溜达达地绕着他走了两圈,连声低吼。也不知两兽达成了怎样的协议,剑齿虎点点头,一脸畏惧地离开了。

  半个小时后,周允晟终于明白蠢狮子想干吗。他让一群返祖兽引走看守矿洞的勇士,借机溜进去洗劫。

  兽人星球虽然处于蛮荒时代,生产力极其落后,但兽人有锋利的爪牙和用不完的力气,挖出一条矿洞并非难事。隧道很黑很长,似乎望不见尽头,走了十几分钟才看见前面发出幽幽红光。

  一人一兽奔过去,果然看见洞壁上布满棱形结晶,一簇簇地挤在一起,像一朵朵瑰丽无比的花。身强体壮的雄性兽人需要花掉一个多月的水磨工夫才能割下一块巴掌大的红晶,周允晟却似捏豆腐般轻轻掰断。

  他凑近了仔细研究这块晶体,感觉它散发出来的红光中隐藏着一丝暴虐的能量,这大概就是雷诺部落频繁诞生返祖兽的罪魁祸首。

  “问题果然出在红晶上,你要看看吗?”他把晶石递给蠢狮子。

  赵玄摇头表示自己没有兴趣,抬起前爪拍打爱侣臀部,催促他快点。周允晟的兽皮裙差点被他扒下来,连忙拽住腰带,随手把红晶扔进空间戒指。他们的空间戒指连飞行器都能容纳,装几块晶石自然绰绰有余。

  一人一兽把洞壁上的红晶全收走,出来时看守矿洞的勇士刚好赶回,正准备进洞査看。周允晟捡起几枚碎石弹射出去,将他们一一打晕,然后优哉游哉地离开。在东大陆,红晶等同于金币,有了红晶,他们便不用发愁,想要什么买就是。

  一人一兽并未马上离开雷诺部落的领地,而是转道去了附近的一座湖泊。兽人星球物种丰富,便是淡水湖泊也生活着海洋中才能看见的大白鲨、魔鬼鱼等生物。雷诺部落的湖泊与别处又有不同,还居住着几只幻龙、大约是几亿年前地壳变动时未能随族群游出去,后来想游也游不动,新崛起的大陆将海峡堵住了。

  它们是这片湖泊的霸主,没有野兽敢来此处饮水,害怕被猛然蹿出水面的幻龙拖进水底分食。刚才那只剑齿虎提出的要求很奇葩,希望赵玄能猎杀一头幻龙,让他们尝尝龙肉。幻龙吃掉他许多同胞,他自然对它们恨之入骨,还有更深层的原因是吞食幻龙的肉能让返祖兽变得更强壮。

  返祖兽不能吸收红晶,但他们能通过吞食强大野兽的肉得到力量。出于野兽的直觉,剑齿虎知道金毛狮子很强,非常强,对方仅凭气场就能震慑丛林里所有猛兽。他带给他的感觉比幻龙更危险。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竟然供养着一个漂亮到极点的雌性,那雌性比雷诺部落首领的伴侣还要美丽一万倍,却愿意委身一头返祖兽。试问没有绝强的实力,谁能做到这一点?所以剑齿虎坚定不移地相信金毛狮子一定有过人之处。

  事实证明他的猜测是对的。金毛狮子走到湖边,把漂亮雌性轻轻放在柔软的草堆上,然后潜入水底。过了一会儿,平静的湖水掀起一阵阵巨浪,还有鲜红的液体掺杂在惨白的浪花中,场面非常可怖。

  剑齿虎担心吓到那只雌性,想从藏身的树梢跳下来,却见雌性抬手掩嘴,打了个哈欠,脸上只有意兴阑珊和百无聊赖,哪见半点惊俱。他脚步停顿,恰在这时,一个巨浪翻滚着冲向岸边,眼看就要把雌性吞没,对方却以肉眼难辨的速度避开,眨眼间跃上十几米高的巨木。

  这敏捷的反应和远超常人的弹跳能力,令剑齿虎看得呆滞。凭这名雌性的身手,一个人在丛林中生活压根没打问题,哪需要依附一头返祖兽?他与金毛狮子在一起难道是真爱?想到这里,剑齿虎又是心酸又是希冀。心酸自己没有伴侣,希冀在遥远的未来,自己也能凭借个人魅力俘获一个雌性。

  返祖兽都是雄性,没有雌性,他们要想繁衍下一代,只能寻找雌兽。但雌兽毕竟是野兽,没有灵智,与它们交配的感觉一言难尽。剑齿虎黯然神伤,长长叹一口气。

  与此同时,赵玄拖着一条十吨重的幻龙游上岸,还有几只幻龙在不远处的水面冲他咆哮,看似凶狠,实则眼里满是惧意。它们被金毛狮子的利爪挠得皮肉翻卷,遍体鳞伤,鲜血染红了半个湖泊,对方却连根毛都没掉。

  幻龙是两栖动物,虽然离不开水,却能在方圆百里之内任意活动。为了避免成为幻龙的食物,湖泊周围是禁区,没有野兽或兽人愿意踏足。故而就算赵玄弄出这样大的动静,雷诺部落也迟迟没派勇士过来査看。他们还以为是两只幻龙在争斗。

  赵玄咬掉幻龙身上最嫩的一块肉,放置在一旁,然后嘶吼着让剑齿虎过来。剑齿虎跳下树,慢吞吞走到金毛狮子身旁,俯下身,脑袋磕在前爪上,做出臣服的姿态。听见狮吼声而赶过来的群兽纷纷趴伏在地上,浩大的场面活像叩见帝王。徘徊在湖面上的几只幻龙不敢再闹腾,灰溜溜地潜入水底,迅速离开。

  赵玄用尾巴卷起暗自发笑的爱侣,慢悠悠离开,确定附近没有兽人,也没有返祖兽,这才把幻龙肉扔进空间戒指。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亲爱的,你越来越酷炫了。”周允晟再也忍不住,眯着眼睛笑开了。蠢狮子想干吗,占山为王?瞧瞧,又开始尿上了,这是把雷诺部落当成他的领地,领地里的返祖兽被默认为小弟的节奏啊。

  赵玄抬头挺胸一声嘶吼,要多威风有多威风,令周允晟笑得更大声,抱住他脑袋一顿乱揉。一人一兽再不耽误,径直朝大海奔去。

  雷诺部落当晚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他们发现矿洞里的红晶不见了。究竟谁有那个能力一次性偷走几十吨重的晶石?他们原本怀疑是返祖兽,但被盗走的晶石体积巨大,还散发着红光,白天不显,一到夜晚根本藏不住,那可是能把整座森林照亮的光芒。

  部落首领并不着急,他知道无论是谁偷走红晶,肯定跑不远,到了晚上循着亮光找到。然而夜晚降临时,森林里一片漆黑,根本没有预想中红光冲天的景象。也就是说,矿洞里的红晶不是被盗走了而是消失了,彻彻底底。

  部落首领又是愤怒又是惊惧,因为祖巫告诉他这很有可能是兽神的手笔。雷诺部落日益强大,把别的部落的人当成奴隶使唤,甚至临到食物稀缺的冬季,还会宰杀他们做成肉干。被他们抛弃的返祖兽更是成为狩猎的主要对象。

  吃掉那么多同胞,自然会惹怒兽神,红晶的消失就是兽神的惩罚。祖巫害怕了,跪在兽神像前祷告。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世界上还有空间戒指这种东西,只能把一切无法理解的现象归结为神迹。

  部落首领不得不象征性地释放一批奴隶,留下的都是青壮年雄性。他需要这些奴隶继续帮雷诺部落开凿出一个新的矿洞。很显然,就算是兽神降罪也无法打消他的贪欲。当他忙着安排开矿事宜时,并未发现领地内的返祖兽循着金毛狮子的尿味向东部森林迁移。

  他们一走,一大群野兽也相继离开,当首领回过神来时,部落里的勇士已经接连好几天无法打到猎物。不过这并没有关系,为了交换红晶,别的部落自然会进贡食物。当他们心安理得地享受红晶带来的便利时,压根没想到安逸的生活会剥夺勇士们的血性和生存能力。

  他们空有等级却没有实战经验,一旦与别的部落交战,便会一败涂地。更糟糕的是,红晶摧毁了他们的生育能力,令他们无法拥有基因优良的后代。随着时光流逝,早晚有一天,他们要承受滥用红晶的苦果。当然,别的部落也难逃一劫。

  周允晟已经预见到这些部落的未来,但他不想说,也不能说。花了半个月时间,他与蠢狮子平安来到海边,找到最大的一个人鱼部落,用红晶换取五百斤盐,并在无人的时候收入空间戒指。这样就不用每隔几个月跑一次,省了很多麻烦。

  人鱼部落非常闭塞,只要给足红晶,他们什么都不会问,还会催促你快点离开。周允晟和蠢狮子不得不打消晒日光浴的想法,买了几条咸鱼干后慢慢往回走。

  与此同时,坤的伤口正一天天恢复。小鹌鹑没想到兽人星球的草药不但个头比地球大,连药效也高出地球几十倍。本以为没有抗生素绝对好不了的伤口竟然愈合了,长成一条粉色的疤。

  小鹌鹑很高兴,用炭头把行医记录写在一块石板上,仔细地收进一口大箱子。这是白为他做的箱子,木头刨得非常光滑,工艺比起现代的木匠也不差。要知道返祖兽的爪子比手术刀还要锋利。

  坤轻轻抚摸伤疤,眼里没有对小鹌鹑的感激,却也少了许多怨恨,毕竟这些天都是对方在照顾他,还很细心周到。他依然不相信是小鹌鹑治好了自己,只以为是神血发挥了作用,但作用得太晚,没能让艾迪亲眼看见。

  想起艾迪,他心头一片柔软,正想与小鹌鹑告辞,树下却传来白的吼声,还有一道陌生的嗓音插入进来,似乎在与白打招呼。这里竟然还有别的兽人?难道不是只有小鹌鹑和白吗?

  他以为小鹌鹑为了活命委身给一头返祖兽,心里其实很看不起他的自甘堕落。但是紧接着,他又想起另一个自甘堕落的雌性,于是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怪不得树上造了两座屋子,原来还有一对儿伴侣也住在这里。

  说老实话,他很喜欢这种树屋,比洞穴干燥,空气也流通,异味散得很快,还有许许多多奇怪的东西,用起来都很方便。如果能把如何打造这些东西的知识带回部落就好了,光是看着,他也弄不明白该怎么做。

  坤暗暗打着主意,见小鹌鹑激动地跑出去,也立即跟上。两人顺着绳梯滑落,就见一只强壮的金毛狮子驮着一名身穿鱼皮裙的雌性慢慢走来。

  “接着。”雌性笑得非常爽朗,抬手扔了一个鱼皮口袋过来。

  小鹌鹑眼捷手快地接住,打开一看顿时乐坏了,又跳又叫像个疯子。是盐啊,这么重,至少得有五十斤吧,足够吃好久了。男神果然给力。

  白也很高兴,人立而起把小鹌鹑扑倒,细细舔他的脸颊和锁骨,目中满是宠溺。坤看着一人一兽的互动,不知怎的有些不舒服。他能感觉得到,小鹌鹑不像以前那样依赖自己,也不再对自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现在他有了白,无论说出怎样难以理解的言论,白都会认真聆听,然后频频点头。他无法开口回应,但他理解的目光便是小鹌鹑最需要的东西。小鹌鹑一天比一天喜欢他,把曾经给予坤的热情,全转移到白身上。

  因为小鹌鹑的青睐而总是被族人调侃的坤心中有些酸涩。但他很快就压抑住这种奇怪的感觉,走上前与刚回来的雌性说话。能一次性买到那么大一袋盐,对方很有手段。为了树屋,为了弄清楚这一对儿人兽情侣的底细,他必须留下来查探清楚。

  坤拐弯抹角地向周允晟打听他们是怎么弄到红晶的,又是用多少红晶交换那么多盐,眼睛里不断闪烁刺探的光芒。

  周允晟从来就相信人性本恶,若人性生来是善的,也无须制定什么法律道德来约束人的行为。兽人星球的原住民还处于蒙昧状态,但私欲却一点也不比现代人少,相反,他们坏得更直接,更肆意,一言不合愤而杀人的比比皆是,抑或饿得狠了,连族人都吃。像坤这样想用友好和善的表象来掩饰自己真实意图的兽人当真凤毛麟角。

  他的伪装还不足以欺骗周允晟和赵玄,用来糊弄小鹌鹑却绰绰有余。只可惜周允晟三缄其口,小鹌鹑并未随行,也问不出什么东西。坤接连试探了几次,发现金毛狮子很讨厌自己接近这名神秘的雌性,目中已隐隐露出杀意,这才消停了。

  树屋下搭建了一个只有灶台的简易厨房,四根圆木将顶棚支撑起来,东南西北四根横梁上挂满了周允晟带回来的咸鱼干,味道十分“销魂”。周允晟和赵玄掩面而走,小鹌鹑却站在廊下嗅闻,脸上的表情非常陶醉。

  “没想到人鱼族还会做咸鱼干,我们晚上吃咸鱼茄子煲吧?”他用力握拳。

  “茄子是什么?”坤好奇地询问。小鹌鹑流浪在外过得竟然如此滋润,并不像他想象中的朝不保夕、忍饥挨饿。他们的食物非常丰富,甚至比在部落时吃得还好,许多食材他连听都没听过。可见小鹌鹑对部落没有归属感,竟然藏私。想到这里,坤眸色微微一暗。

  “茄子就是你们说的紫果啊。我告诉艾迪那个能吃,艾迪却说有毒,不让我摘,他还把我的兽皮口袋撕破了,把所有紫果踩得稀烂。”

  说起这个,小鹌鹑就是一肚子火,紧接着又道:“还有西红柿,也就是你们说的朱果,那个能吃,而且味道好极了,艾迪也说有毒。我偷偷摘了几颗被他发现,他就污蔑我,说我想对部落里的勇士下毒。要把我赶走。我试吃一个给他看,他依然不相信,说我没死只是命大。”

  巴岩部落的食物还处于共同分配阶段,雄性打回来的猎物,雌性采回来的野果,都要摆放在一起,由祖巫和首领进行分配。祖巫年老体衰,艾迪就取代了他的职责。他非常嫉妒小鹌鹑,不想让对方的风头压过自己,故而就算知道他说的都是真的,也不会采纳,更不会让族人去尝试。那只会证明小鹌鹑的判断是正确的,从而为他博得大家的尊重和信任。

  他把小鹌鹑指出的几种食物暗暗记在心里,等弄死了小鹌鹑,他再指点族人,让他们更崇拜自己,也方便自己顺利承袭祖巫之位。其中的弯弯绕绕,小鹌鹑想不到,坤却是不愿想。在他心里,艾迪是善良的、诚实的、热心的、完美无缺的存在。他的一切作为都是为了族人,没有半点私心。若是食物果然能吃,他不可能阻止小鹌鹑,更何况巴岩部落的祖祖辈辈都说紫果和朱果有毒,难道他们全都错了?不可能,所以只能是小鹌鹑错了。艾迪阻止他,反倒是救了全族。

  这样想着,他替艾迪辩解道:“我们的祖先在这里居住了几百年,有多少人因为误食紫果和朱果而死去,你知道吗?那些果子是真的有毒,你千万别再尝试了,上次没出事,有可能是果子还没熟,毒性不太大。你做事一向毛糙,真该向艾迪好好学学。”

  有人因为食用了茄子和西红柿而死去?这话是不是搞笑?周允晟扯唇,目中满是讥讽。他知道,在大自然中,色彩越艳丽、造型越奇特的物种越是有毒,可能巴岩部落的祖先就是凭借这一点来判断果实是否能吃。他们坚信茄子和西红柿有毒,为了告诫后代,自然会编造几个危言耸听的传说,譬如“某某某就是吃了这个死的,你千万别吃啊”等等。这些话一代一代传下来,可信度也就代代加强,以至于再也没人敢去尝试。

  与来历不明的雌性比起来,自然先祖更值得相信。巴岩部落的人接受能力很低,就连红薯这种外表朴实无华、看上去一点毒性都没有的食物,也是让几只兔子连吃了三个月才敢推广。说好听点是巴岩部落的人比较谨慎,说难听点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现在还要加上一条恩将仇报。

  为什么要叫巴岩部落呢?叫白眼狼部落不是更贴切?见小鹌鹑被坤一席话气得发抖,周允晟笑道:“行,晚上就吃咸鱼茄子煲,那个西红柿也多摘点,让大家尝尝,反正我们不怕死。”

  坤被他讽刺得脸色发绿,小鹌鹑一下就笑了,带着白欢欢喜喜去挖野菜。他就知道男神跟别人不同,特别有眼光。

  坤觉得很憋屈,告诫道:“你们不要相信小鹌鹑,他这个人有点奇怪,总是喜欢把有毒的东西给别人吃。我记得有一次他煮了一碗黑水给部落里的小孩喝,说是能治病,结果那孩子拉肚子拉了三天三夜,差点死掉,还是艾迪和祖巫极力求情他才没被愤怒的族人打死。”

  说这么多已经够了,如果这名雌性不傻,应该不会再轻易相信小鹌鹑说的话。他是出了名的惹祸精,三天两头有族人放言要打死他。回忆起小鹌鹑那些“丰功伟绩”,坤摇摇头,暗叹一声。

  周允晟却一点儿也不理解他的苦心,竟然拊掌朗笑起来,他能想象得到小鹌鹑分明要救人却被围殴的场面,太滑稽了,这孩子做事从来不带脑子。赵玄也“呜呜”两声,目中没有猜忌,只有满满的笑意。

  坤弄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他说的难道不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去而复返的小鹌鹑正巧听见这番诋毁,眼眸明明灭灭,好半天不曾出声,直到白跑过来,用大脑袋顶了顶他屁股,他才走进简易厨房,把挂在梁上的兽皮口袋取下来。

  “那不是毒药,是救命的药,为什么你们不相信?那孩子便秘,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排泄了,皮肤发黄,脸上长斑,肚子肿胀且坚硬如石,再不让他排泄,他会死掉。我最后解释一次,你们爱信不信。”反正男神一定会相信我的,是吧?他用幼兽一般水润晶亮的大眼睛朝男神看去。

  周允晟还在笑,摆摆手让小鹌鹑赶紧走:“还愣着干什么,等你回来做饭。”

  这句话胜过千言万语,小鹌鹑响亮地答应一声,骑在白身上颠颠去了。

  坤拿这群人无法,也就不再多劝。反正他绝不会吃小鹌鹑经手的食物。要知道为了防止他下毒,部落里的雌性从不让他接近烹煮食物的火堆。若非他指出几样能吃的植物块茎,将功抵过,他早就被驱逐了。

  “我出去打猎。”坤掰断一根树枝,用锋利的爪子将前端削尖,做成长矛。

  赵玄撕吼一声,表情很是不悦。周允晟尽职尽责地翻译:“在我的领地上,不允许巴岩部落的人打猎。要么死,要么滚出去。”坤温和的眉眼瞬间凛冽起来,怒道:“原来东部森林的兽潮是你们搞的鬼。”

  赵玄尾巴一甩,将坤远远抽飞。好在雄性兽人皮糙肉厚耐摔打,撞上一棵大树后掉落在地上,只是额角破了点皮,并无大碍。他用长矛支撑着自己,怒气勃发的表情已被惊惧所取代。

  “想死还是想滚,你可以选。”周允晟不厌其烦地重复。对一心求死的人,他还是比较宽容的。

  坤迅速收敛起所有情绪,说道:“对不起,刚才是我冒犯了。我已经被族人抛弃,没有地方可去。我既不想死,也不想离开,我想留下。对不起。”话落他跪在地上,双手平贴地面,额头抵住手背,做了个臣服的姿势。

  这人不但脸皮厚,有城府,还很能屈能伸,是个人才。周允晟冷笑一声,带着蠢狮子爬上树屋休息。

  坤跪了很久,确定一人一兽并未有驱赶自己的意思,这才慢慢站起来,英俊的脸庞扭曲成憎恨的表情。若不是小鹌鹑刮掉神血,他怎会沦落到被族人抛弃的地步?也不知道谁补了自己的缺,成为艾迪的第二伴侣。若想把艾迪抢回来,他必须为部落建立足够的功勋。

  那雌性既然能带回来这么多盐,身上必定不缺红晶,若是能把红晶和房屋的建造方法弄到手,他便能风风光光地回到族地。这样想着,坤立刻释怀了,心平气和地朝附近的湖泊走去。木棚子里挂了那么多咸鱼干,看来这些人的主食是鱼肉,他捞几条鱼吃总可以吧。

  鱼肉多刺、味腥、卡喉,除非饿得快死了,坤从不吃那玩意儿, 没想到有一天竟要以此为生。他一路走一路腹诽,心中淤积的怨气也就越浓,走过那条等同于禁地的小溪,遥看远方自己曾居住的绝壁,越发怒火狂炽。

  若是这头金毛狮子没来,东部森林依然是巴岩部落的领地,他们何至于用珍贵的雌性去交换在北部森林打猎的资格,何至于与达达部落产生流血冲突?若能杀死那头狮子就好了。坤垂眸,掩饰目中流泻的杀意。

  但他知道自己单枪匹马,根本无法杀死金毛狮子,只能智取。思来想去,他眼睛微微一亮,顿时笑开了。他们不是对小鹌鹑深信不疑吗?那么等小鹌鹑摘回紫果和朱果,他只需冷眼旁观就够了。

  等这些人全被毒死,他便能进入他们的树屋搜索红晶和食盐,然后带着这两样珍贵非凡的战利品回去与艾迪结契。坤越想越美,步伐也变得轻快很多。

  周允晟刚进入树屋,就被蠢狮子摁倒在铺着柔软鲨鱼皮的木质地板上,兽皮裙被他粗糙的舌头卷走,露出挺翘饱满的臀部和修长笔直的双腿。

  “嘶,慢点!”感觉到蠢狮子的舌头迫不及待地顶开臀缝,朝蜜穴里探,小肉刺一下一下刮着肠壁里的嫩肉,感觉又痛又麻,他连忙出声提醒。

  赵玄急切的动作微微放慢,一只前抓按住爱侣雪白的臀肉,不让他翻身,一只前爪刨开他并拢的双腿,露出私密处。粉嫩的蜜穴已经被他舔得湿滑无比,沿着臀缝往下,隐隐有两颗圆球贴在地板上,被挤得变了形,看上去十分可爱。

  赵玄将舌尖从蜜穴中抽出,沿着臀缝舔到圆球,听见爱侣性感的呻吟,才将他翻转过来,含住他早已挺立的玉茎徐徐吞吐。

  周允晟挺腰抬臀,把自己送进蠢狮子嘴里,一只手撑着地板,一只手探入湿漉漉的蜜穴,反复抽插开拓,两条雪白的长腿弯曲分开,正因为太过密集的快感而轻轻打颤。

  “快点快点,别磨磨蹭蹭的。”他已探入三指,后面空虚得厉害,见蠢狮子还在舔弄自己玉茎,不得不哑声催促。

  爱侣热情的反应令赵玄发出低低的咆哮,像是得意,又像是愉悦。他吐出不断渗着黏液的玉茎,将自己庞大的身躯慢慢下压,蓄势待发的灼热硬物顶住穴口,一寸一寸刺入。

  巨大的前端将穴口的褶皱抻平,感觉有些难以承受。周允晟尽量放松身体,一边做着深呼吸一边收缩后穴,把蠢狮子的巨物吞进去。疼痛渐渐被酥麻取代,还有一股难以言喻的空虚,他咬牙,两条雪白长腿盘在蠢狮子腰间用力下压,让他整个撞了进来。

  空虚感顷刻间消散,由于蠢狮子的阳根太过巨大,竟将周允晟平坦的腹部顶起一块,粗长的形状清晰可见。他一只手摁住凸起的腹部,一只手拽住蠢狮子厚实的鬃毛,哑声道:“动啊蠢货,还愣着干吗,等吃饭?”

  吃什么饭?吃你就够了!赵玄低吼一声,快速抽动起来,两颗巨大囊袋不断拍打爱侣雪白的臀肉,发出清脆的“啪啪”声。

  周允晟腹部一会儿隆起,一会儿平复,最敏感的一点总是被狠狠攻击,接连不断的高潮令他脑袋发晕,眼前发白。他双腿早已从蠢狮子腰间滑落,绵软无力地摊放在地板上,腰肢被撞得酸软,臀肉被撞得乱颤,胸前两点红樱被舔得肿胀起来,看上去十分凄惨。

  但他嘴上却不肯认输,除了“嗯嗯啊啊”地呻吟,就是嘲讽蠢狮子没吃饱饭。

  赵玄最爱的便是他不服输的性格,尤其是在床上,鼻头“吭吭哧哧”地喷着气,似乎在笑,腰臀像打桩机一般猛力夯入,快速抽插,好叫他哭着喊着求饶。

  周允晟绝对不可能求饶,他握紧玉茎的顶端,把喷发的欲望憋回去,后穴却有节奏地收缩吞吐,使层层叠叠的媚肉绞紧蠢狮子阳根,试图将他夹出来。

  一人一兽起起伏伏地律动,做到一半背转身,从后面顶入,“咕叽咕叽”又是一阵抽插,直插得后穴一片黏腻,滴滴答答往下滴着淫液才双双低吼着喷发……

  事毕,赵玄把爱侣身上的白浊舔干净,又用舌尖勾出他红肿蜜穴中的黏滑液体,尽数吞吃入腹,这才满意了,将爱侣扒拉进怀里闭眼小憩。周允晟咕哝一声,慢慢睡去。

  一个小时后,小鹌鹑和白拎着一大包蔬果回来。坤听见白的吼声,也背着一条上百斤的大鱼回到树屋下,解开湿透的兽皮裙拧水。

  巴岩部落的人常常光天化日之下遛鸟,小鹤鹁早就看习惯了。赵玄却从未经历过原始部落的群居生活,看见赤身裸体的坤,立即把刚下到地面的爱侣拦住,用一只前爪捂住他眼睛,然后冲坤发出愤怒的咆哮。

  坤莫名其妙,小鹌鹑却回过味来,立即说道:“金毛狮子让你赶紧把兽皮裙穿好,免得男神看见了长针眼。以后注意点,不要跟男神套近乎,金毛狮子醋劲儿可大了。”最后一句话完全是有感而发。

  坤连忙把兽皮裙裹上,然后频频道歉。

  赵玄冲他喷出一股鼻息,表情依然不满,却没再发飙。周允晟摘掉眼睑上沾着的几根金毛,仿若无事地走进简易厨房。

  “这是什么?”他拿起一颗鲜黄的果子,仿佛很好奇。

  “这是酸果,能把牙齿酸掉。我们从不吃这东西。”坤对小鹌鹑的不着调很无奈。告诉过他多少次酸果不能吃,他每回看见还是要摘回来,难怪艾迪一定要与他同组出去寻找食物,就是为了看管他。

  “你们不知道吃法而已。柠檬若是运用得当能让食物的味道提升好多个层次。”小鹌鹑最近也越来越烦坤了。以前远远看着,觉得坤成熟稳重,不多话,是个好人。现在每天近距离相处才知道对方有多么固执。他认定的东西绝不允许任何人反驳。

  不过算了,他现在不需要这些人的认同,因为他有男神,有大狮子和白,足够了。看见男神把柠檬硬塞进大狮子嘴里,酸得大狮子浑身的毛都炸了还不敢反抗,他快活地笑起来。

  白抖了抖,发现小鹌鹑看自己的目光不对劲,连忙跑开,小鹌鹑拿着柠檬追过去。两人两兽尽情玩闹,反倒衬得坤格格不入。

  他尴尬万分地站了一会儿,这才蹲下身研究用黄泥和石块垒成的灶台。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只得摇摇头,背着自己猎来的大鱼,找到一块平地生火烤制。鱼很大,需要不停翻面,否则这里烤焦了那里还没熟,很难掌握火候。

  部落里的食物都是雌性处理的,雄性只要负责狩猎和吃,像烧烤这种事,坤不说从来没干过,但的确很少插手。闻见一阵阵焦糊味,他有些心烦,加之鱼肉就算熟了,那股腥气也不散,更令他胃口全失。他默默忍受着,甚至有些期待,因为小鹌鹑正把切好的紫果和咸鱼干放进龟壳里煮,又另外洗干净一个龟壳,用来煮朱果。只要他们吃下这顿午餐,过不了多久,他就能带着他们的遗物回部落。

  至于树屋的建造方法,把祖巫带来看一看,他那么聪明,应该很快就能学会。这样想着,坤冲“嗞嗞”冒着油星的烤鱼笑了一下,心情很是不错。

  不多时,一股浓郁的、坤从未闻过的香味在空气中蔓延。他说不出这香味到底有什么玄机,只知道自己很想用力抽动鼻子,把它们全吸进肺里,舌头更是不受控制地分泌出大量唾液。

  周允晟和赵玄一左一右守着灶台,眼里冒出绿幽幽的光芒。他们已经很久没吃到过精心烹制的菜肴了,小鹌鹑的手艺真不是吹的,简简单单的食材也能被他做出非凡的味道。

  “香吧?别急,很快就好了。老实点,否则等会儿没你的份。”见白伸出爪子去刨龟壳,小鹌鹑轻轻拍了他一下。

  白“呜呜”低吼,频频点头,像是在承认错误,惹得小鹌鹑愉悦地笑起来。

  现在的坤很纠结。他万万没想到紫果和朱果煮熟后会那么香,香得一点不像是毒果。他捂住嘴,偏过头,试图逃开香气的诱惑。

  “好了,开饭了。坤,你来吗?”二十分钟后,小鹌鹑把煮好的菜端下灶台,摆放在一块石头削成的圆桌上。他礼貌性地招呼坤一声,实则并不真心欢迎他的加入。坤毕竟是外人,有他在,团圆饭的气氛都破坏了。

  好在坤这个人很识趣,指指烤鱼,表示自己吃这个就够了。他把泛滥的口水吞下去,一边翻转鱼肉,一边不着痕迹地盯着狼吞虎咽中的两人两兽,希望下一秒他们就毒发身亡。但是很可惜,直到鱼都烤焦了,他们还好好的,而且面颊越来越红润,显然是吃撑了。

  “好饱,出去溜达一圈,消消食。”将一桌子菜扫荡干净,小鹌鹑邀请男神去森林里散步,两只兽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身侧。

  没中毒?不,也许毒性发作得慢,再等等。坤盯着一行人远去的背影,表情非常失望,片刻后又振奋起来,撕掉一块鱼肉啃食。为防被鱼刺卡住,他吃得很慢,一股腥气丝丝缕缕钻入鼻孔,令他几欲作呕。

  丛林里明明有那么多野兽,肉质都比鱼肉鲜美,还没有异味,为什么只吃鱼,不吃它们?这块林地就算被金毛狮子占领了,那也是暂时的,它曾经养活了巴岩部落的先祖,今后也将养活无数后代,它永远属于巴岩部落。

  坤扔掉一根鱼骨,阴恻恻地笑了。他已经开始在脑海中想象自己拖着金毛狮子和冰焰虎的尸体回去,将受到族人怎样热烈的欢迎。他杀死了两只拥有高等血脉的猛兽,得到一袋食盐和许多红晶,还为族人夺回东部森林。这些功勋足够他取代首领,成为部落的第一勇士。

  只可惜白日梦终究是白日梦,当坤以为两人两兽已经毒发身亡。死在林中时,他们竟然回来了,一点儿也没有中毒的迹象。他们互相道别,然后爬上树屋小憩,并不理会表情僵硬的坤。

  坤等了又等,从中午等到晚上,又从晚上等到第二天早上,看见顺着绳梯滑下来,显得精神奕奕的小鹌鹑,他终于意识到,也许紫果和朱果真的没有毒。

  但是怎么会?难道先祖的话是错的?坤握拳,眸色无比暗沉。他不断告诉自己,先祖没有错,也许毒性太小了,他们没感觉而已,再等等,再等等。

  小鹌鹑对坤的反常一无所觉,还好心地说要帮他造一座树屋。周允晟却对他丰富的内心戏洞若观火。为了让坤更难受,他吩咐小鹌鹑接连做了五天的茄子煲,吃得蠢狮子和白毛色都快发紫了才摆手,说自己吃腻了,换一样

  小鹌鹑大松口气,与白屁颠屁颠地跑进森林找蘑菇。前几天下了一场雨,湿润的地表接二连三冒出许多蘑菇,种类应有尽有非常丰富,正好摘来炖一锅蘑菇汤,给男神改善伙食。

  已经五天了,不,应该是六天,这些人不但没死,还越吃越彪壮,坤没法欺骗自己紫果和朱果有毒,但他又不想承认自己判断错误,所以即便馋得要死,依然独自坐在一旁烤鱼。只是无论吃掉多少鱼肉,饥饿的感觉一直萦绕心头,难以驱散,他对小鹌鹑带回来的新奇食材越来越好奇。

  这天,看见小鹌鹑从兽皮口袋里倒出来的一堆蘑菇,他终于安心了,严肃开口:“这些东西绝对不能吃,有毒。我亲眼看见有人吃了这种东西死掉,亲眼。”他格外加重了“亲眼”两个字的读音,以强调自己这回不是道听途说。

  “有些蘑菇有毒,有些蘑菇没毒,采摘的时候注意分辨就没问题。男神,你相信我,我是药师,对植物非常了解。”小鹌鹑眼巴巴地看向男神,生怕他让自己把辛苦采来的蘑菇扔掉。

  “去煮饭。”周允晟一句话就把小鹌鹑打发掉了。

  坤脸色青白变幻,显然对他们不理不踩的态度十分生气,却又很快释然。算了,他不正等着他们被毒死吗?何必多这个嘴?反正树屋已经造好了。他抬头,朝西南角的一棵大树看去,粗壮的树干上架着一座相对而言要小得多的树屋,那是他的住处,里面铺满了鲨鱼皮和丝绒草,空气清新,地面整洁,没有灰尘和碎石,只有阳光和微风。说老实话,他从没住过这样好的地方,像做梦一样。

  还有小鹌鹑发明的碗筷、桌子、板凳、床、斧头、弓箭等物,也同样效用非凡,极大地便利了生活。这些东西,日后必然要带回部落。这样想着,坤反倒觉得小鹌鹑有些能干,就是喜欢摆弄毒物这一点不太好。

  周允晟和小鹌鹑凑在一起清洗各种各样的蘑菇,时而调侃几句,发出爽朗的笑声。金毛狮子和白躺卧在他们身边,白的前爪搭在小鹌鹑膝头轻轻晃动,眼睛一开一合很是困倦。金毛狮子也困了,粗长的尾巴卷在爱侣腰间,就连睡梦中也要锁定他的存在。

  这幅画面非常温馨,叫坤看得很不是滋味。他和艾迪从未如此心平气和地相处过,每次见面除了交配还是交配,并没有别的话说。他移开目光,默默撕掉一块鱼肉啃食,表情有些难以下咽。

  他确定蘑菇有毒,不能吃,所以他在等,等这些人倒下。蘑菇的毒性很大,吃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口吐白沫陷入昏迷,他曾亲眼见过。但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这东西煮好以后香味比紫果和朱果还好闻?害他差点咬断自己舌头。坤默默咽下舌尖流出的鲜血。

  两人两兽照样风卷残云地干掉午餐,然后去森林里散步。坤不远不近地跟上,打算帮他们收尸。然而预想中的惨案并没有发生,他们活得好好的,在湖里洗了个澡,一路打打闹闹嘻嘻哈哈地回来,爬上树屋睡觉。

  坤站在树屋下,眼睛瞪得溜圆。他绕着两棵大树不停踱步,侧耳聆听树上的动静。小鹌鹑和白的屋子里只有鼾声,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的屋子里却传来令人热血沸腾的呻吟和低吼,更有清脆的“啪啪”声不绝于耳。

  交配这样激烈,看来没有中毒。果然像小鹌鹑说的那样,有些蘑菇有毒,有些蘑菇却能吃。坤不得不承认,自己又错了,而小鹌鹑,他正用实际行动证明他以前说过的话都是正确的,只是族人不肯相信他而已。

  看着堆满风干鱼肉和各种果蔬的满满当当的厨房,坤很难受。小鹌鹑的生活过得这样愉快、舒适、富足,而族人若是愿意信任他,并听取他的意见,原本也能过得同样愉快、舒适、富足。

  幸好小鹌鹑流落到野外,并未被送往达达部落,否则达达部落一定会强盛起来。坤善于动脑,一下就想到关键的地方。他若是知道祖巫想割掉小鹌鹑的舌头,也就不会虚惊一场了。现在的他开始逐渐认识到小鹌鹑的利用价值,如果可以,他想把他带回去。

  于是趁着周围没人,他几次邀请小鹌鹑与自己回部落。

  “回去?他们抛弃了你,你为什么还想回去?”小鹌鹑拧眉。

  “因为那是我的家,我的家人和恋人都在等着我。小鹌鹑,你也需要一个家,需要族人,需要伴侣,而不是与一群不能交流的返祖兽为伍。也许你现在觉得很快乐,但日子久了,你会孤独得疯掉。兽人是群居动物,你要知道这一点。”坤苦口婆心地劝说。

  小鹌鹑一脸惊讶地看着他。没想到坤还是一名智者,竟然能说出“兽人是群居动物”这种富有哲理的话。他深深看对方一眼,摆手道“那你回去吧,我祝你一路顺风。你现在身体恢复了,巴岩部落一定会重新接纳你。我在巴岩部落没有朋友、家人和心上人。我的朋友、家人和心上人全在这里。我们也是一个群体,虽然成员比较少,但我们彼此帮助,彼此爱护,这就够了。”

  赵玄耳力非凡,站在百米外都能听见他的表白,怒气冲冲地撕吼起来,还焦躁地用前爪刨地,粗壮的尾巴紧紧圈在爱侣腰上,动作和表情占有欲十足。

  白也非常不安,在空地上来回踱步,一会儿转头去看周允晟,一会儿转头去看小鹌鹑,眼角沁出几滴泪珠,模样可怜极了。

  周允晟非常了解蠢狮子,对方眼珠子一转,他就能猜到他在想什么,顿时又好气又好笑,一脚踹过去,斥退:“什么眼神,嗯?他说的心上人不是我,是白。”

  是白?赵玄转脸去看“嗷呜”一声蹦起来的白,焦躁的情绪立刻被淡定取代。不怪他第一时间想到爱侣,实在是小鹌鹑太黏人了,像爱侣的小尾巴,走哪儿跟到哪儿。有那么几次,他差点一爪子把这颗电灯泡拍碎。

  白已经按捺不住,风驰电掣地奔过去,一脑袋顶开坤,把小鹌鹑扑倒在地,卖力地舔舔舔。小鹌鹑怕痒,一边闪躲一边哈哈哈地笑起来。一人一兽抱成一团嬉戏打闹,把尴尬不已的坤晾在一旁。

  从那以后,坤再也不提带小鹌鹑回部落的话。他算是看出来了,小鹌鹑对部落没有丝毫留恋,若是不顾他的意愿强行将他带回去,换来的只有他的怨恨。若是哪天他想不开,把毒物投进食物中,整个部落的人都要遭殃。如此,倒不如让他死在森林里。

  这样想着,坤再次改变计划。他开始有意接近小鹌鹑,从他那里学习辨认植物和烹煮食材,只要小鹌鹑说这东西能吃,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品尝,事后也不吝啬夸奖。说老实话,小鹌鹑煮出来的食物比他想象中更美味无数倍,早前不吃,当真是脑子进水了。

  小鹌鹑被他毫无保留的信任感动了,越发倾囊相授,对他的态度也由疏离变成亲近,真心把他当成朋友看待。

  周允晟和赵玄冷眼旁观,也不点破。

  三个月之后,坤已经把周围的植物辨认齐全,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他一清二楚。小鹤鹑再带他出去,慢慢也没什么能教给他了。

  “看来是该离开了,可惜那名雌性和金毛狮子藏起来的红晶一直找不到。”坤喃喃自语,不知不觉就走出了经常活动的范围,来到南部森林的边界。

  隐隐闻见白骨幽兰的芳香,他悚然一惊,立即回头狂奔,直到香味消散在空气中才停下来喘气。这时候,他看见不远处生长着一株非常醒目的植物。那植物很矮,结出一种尖角状的,长长弯弯的果实,

  有的颜色嫩绿,有的颜色鲜红,看上去非常奇特。

  有毒!坤首先下了判断,但与小鹌鹑待久了,又急忙否定。不一定有毒,得试过才知道。他想摘几颗果实带回去给小鹤鹑看,对方告诉过他,在森林里发现奇特的植物一定要摘一些样品,好方便研究。

  坤正想走过去,一只兔子蹦蹦跳跳来到植物跟前,用鼻子嗅了嗅,然后“嘎吱嘎吱”啃掉一颗艳红色的尖角。几乎在吃进嘴的一瞬间,免子发出凄厉的哀鸣,在原地又蹦又跳状若癫狂。它没头没尾地转着圈,嘴里不断吐出泡沫,由于慌不择路,竟“砰”的一声撞到树干,继而瘫软在地上没了动静。

  在坤看来,兔子无疑是被红色尖角毒死的。他快速走过去,盯着尖角看了许久,这才小心翼翼摘掉红色的几颗,扔进兽皮口袋。他看了一眼兔子,到底没敢吃,担心毒素侵入肉里。

  在他走后没多久,兔子一骨碌爬起来,“呸呸”吐出嘴里残留的红色渣滓,蹦蹦跳跳地走了。这东西看着漂亮,没想到吃起来像火炭,差点没把它烧死。

  坤极力压抑着紧张激动的心情。他不断抚摸兽皮口袋里的尖角,布满血丝的眼里流泻出浓烈的杀意。他已经把小鹌鹑脑子里的东西掏空了,如此,他们也就没了利用价值,可以去死了。这种毒物发现得真及时,恰恰在他想要杀人灭口的前夕。

  能够几息之间毒死一只兔子,毒死两个雌性和两头返祖兽应该不成问题。他想了想,觉得几颗尖角不够,转回去把剩下的也摘了,看见原地没有兔子尸体,只以为被路过的肉食动物叼走了。

  小鹌鹑最近对坤信任有加,还手把手地教他如何烹饪食材。偶尔要洗个菜或者打点水什么的,还会让他帮忙盯着灶台。这天,他依然满头大汗地站在厨房里炒菜,见坤回来了,连忙招呼他看火,自己则带着白去溪边剖鱼。

  周允晟和赵玄在树荫下铺了一张巨大的鱼皮,正眯着眼睛纳凉。坤甫一走近,周允晟就发现对方脸色不对,心跳的速度也快得不正常,像是憋着坏。他抱住蠢狮子毛茸茸的脑袋,与他闭着眼睛装睡,实则精神力外放,时时刻刻盯着坤。

  坤不知道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他们不用眼睛看世界,而是靠精神力和感知。他看了看沉睡中的一人一兽,发现锅里煮的是西红柿汤,鲜红的颜色和酸甜的味道正好掩盖尖角的异味。当然,这只是他的想象,他可没胆量亲口尝试毒物,故而也不知道红色尖角的滋味竟然那般霸道,只要在锅里投一颗,任何食物都会沾染上它独有的辣味,他抓出一把尖角,将它们用力揉烂扔进翻滚的汤锅,然后撩起兽皮裙擦拭掌心的汁水,这才若无其事地坐下,往灶台里添柴。

  周允晟看清他拿出来的东西,差点喷笑出声。所幸蠢狮子及时抬爪,将他扭曲的脸庞罩住。

  坤添足了柴火,让龟壳里的汤水不停翻滚,渐渐地,本还显得生嫩的尖角碎片煮化了,变成红色的汁水与西红柿汤混合在一起,就连果肉里的种子也与西红柿的长得一模一样,根本看不出异状。他站在灶台边观察了一会儿,听见小鹌鹑与白嬉笑打闹的声音越来越近,额头不由流下一滴冷汗。

  他瞥了一眼躺在大树下纳凉的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发现他们依然沉睡,甚至发出细微的鼾声,心里的忐忑才稍微平复。

  小鹌鹑快步走进厨房,瞅了瞅滚开的红色浓汁,嗅了嗅四散的香味,觉得有点辛辣,还当是自己的错觉。他是个没心没肺的,从来不会把人往坏里想,见汤煮好了便端起来倒进大木碗里。

  白倒是察觉汤水有异,正想把碗扑倒,尾巴却不知什么时候被走到他身后的周允晟不轻不重地捏住,还微微摇头。

  王和王后总不会害自己人,这汤的确有问题,但肯定问题不大。这样想着,白装作毫无所觉的样子走到小鹌鹑身边,用大脑袋磨蹭他挺翘的屁股。都说是心上人了,总该让吃点肉吧?

  小鹌鹑很不好意思,却又不像男神那样暴力,只红着脸,抖着手,认真炒菜。

  坤见他们没发现问题,这才偷偷松口气,捂着肚子,假装自己不舒服,爬上树屋准备睡觉,让小鹌鹑给他留点饭菜等睡醒了吃。小鹌鹑自然满口答应。

  到了饭点,一桌全鱼宴外加一锅西红柿汤摆放在石桌上,不断冒着热气。周允晟亲手盛了四碗西红柿汤,笑道:“今天的汤很特别,快喝吧。”

  这诡异的笑容,怎么看都是要坑人的节奏啊。白有点胆怯,朝兽王看去。赵玄吃不得辣,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爱侣,大脑袋搭放在他肩头,用湿漉漉的鼻子去磨蹭他柔软的鬂发和耳垂,“哼哼唧唧”的撒娇声令小鹌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大狮子这是怎么了?不舒服?”他傻乎乎地问道。

  “他好着呢。磨蹭什么,喝汤。”周允晟端起碗,漫不经心地喝了一口,还眯起眼睛,做出回味无穷的表情。

  赵玄见了他这副模样,越加害怕了。爱侣口味很重,喜欢吃辛辣的食物,一般的辣椒他看不上,最爱的便是墨州盛产的蝎子辣椒,洗干净了用水果篮装着,没事捻一粒放进嘴里嚼,全当自己吃的是樱桃。每当看见他吃辣椒的模样,赵玄就额冒冷汗,腿脚打颤。

  爱侣现在喝得如此开心,显见这辣椒的味道很合他心意。完了,今天是在劫难逃了!赵玄盯着汤碗,露出视死如归的表情。

  兽王的反应令白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莫非这碗里真的有毒物?但是王后不是好好的吗?他一面低声咆哮一面用尾巴抽打地面,看上去非常不安。

  唯独小鹌鹑蒙在鼓里,端起碗,一口一口吹着热气。

  躲在树屋里偷偷观望的坤握紧拳头,等待另外一人两兽把汤水喝掉,喝完了,他也就解脱了,可以带着战利品风风光光回到部落。那场景,只是想想就让他激动得颤动。他甚至有点可惜两头返祖兽的肉被毒物污染。要知道他们可是少见的拥有高等血脉的兽,肉质蕴含许多能量,比红晶也差不了多少。

  感觉到坤已经激动得心脏都在打鼓,周允晟恶趣味地催促小鹌鹑和白快喝。蠢狮子跳下石椅,似乎想逃,被他拽住鬃毛拖回来。

  “亲爱的,张嘴,表现好的话今天晚上有奖励。”他挑高一边眉梢,似笑非笑的模样漂亮极了,也危险极了。

  赵玄深深看他一眼,最终还是屈服于恶势力,慢慢张开大嘴,示意爱侣投喂。他总是无法拒绝爱侣任何要求,就算他让他去死,也心甘情愿,何况是一碗辣汤。

  当赵玄自我安慰的时候,周允晟温柔地把汤喂进他嘴里。石桌那头,小鹌鹑和白也喝了一口,然后便是“噗噗噗”三声脆响,一人两兽全喷了。

  “我操,西红柿汤为什么会这么辣?是谁?是谁动了我的西红柿汤?”小鹌鹑掐着自己喉咙上蹦下跳,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白痛苦地在地上打滚,大舌头探出口腔,不停吸着凉气。他还是太天真了,竟然以为王后不会害自己人!这究竟是什么毒物?吃进去像含了一颗火炭,能把口腔、食管、胃囊,连同整个肚子都烧成灰。太痛苦了,好想死一死。

  赵玄毕竟被调教了很久,扛辣的能力远在小鹌鹑和白之上。说老实话,这种辣椒的确很辣,但跟爱侣经常吃的蝎子辣椒比起来还差一点。然而只是这么一点点,却足以烧穿普通人的肠胃。

  他咂吧着嘴冲进厨房,把头埋进石缸狂喝凉水。小鹌鹑和白也回过神,一个掐着脖子,一个疯狂甩着尾巴,抢到石缸前灌水。

  看着快要掉进缸里的一人两兽,周允晟这才拍着桌子朗笑起来,然后端起木碗,优哉游哉地把剩下的汤喝完。坤总算干了一件好事,他心心念念的辣椒给找到了,他必须好好“感谢”对方,否则于心难安。

  小鹌鹑灌了一肚子水,终于觉得好受一点。大狮子和白的味觉细胞比他敏锐几千倍,这会儿还在受难,缸里的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小鹌鹑拍拍不停打喷嚏的白,走回餐桌仔细检査西红柿汤。

  不远处的树屋上,坤屏住呼吸,等待着这些人死掉。他万万没料到他们喝下汤水的反应竟然如此激烈,不由想起了那只忽然发疯乱窜的兔子。这种毒果真霸道啊,不但能毒死人,还会让人失去理智。他在心里暗暗感叹,并同时记住了这种果子的长相,准备带一些回去。发现小鹌鹑查验完汤水后开始四处探看,他连忙伏底身子,鹰眼死死盯住目标。他在等待,等他们中毒死去,却又在下一秒浮起不祥的预感,只因为这种等待的感觉太熟悉了,好像每次小鹌鹑带回疑似有毒的食物,他都怀着同样的心情盯着他们。

  但是这次是真的不一样了,因为他敢肯定,红色尖角有毒,而且是剧毒,否则他们不会像那只死兔子一般发疯。

  当坤信心满满的时候,赵玄和白也缓过劲儿来,带着一肚子水回到石桌边。白用控诉的目光看看王后,又转头冲王低吼一声,意思是你给管管。

  赵玄不敢管,反而退后两步,露出害怕的表情。因为他发现爱侣正眯着眼睛向他招手,茶金色瞳仁泛出湿润明亮的水光,似乎十分温柔缱绻。

  不要,他摇晃着大脑袋,明白一场甜蜜的折磨即将到来。这是爱侣的恶趣味,每每令他惊惧退怯,事后却又回味无穷。

  “我早说过,表现得好有奖励。你来是不来?”周允晟勾勾食指,桃花眼里波光潋滟。

  赵玄被他蛊惑了,一步一步挪过去,正想垂死挣扎一下,就被爱侣拽住鬃毛,拉近距离,一口亲了下去。他火辣辣的舌头钻入他口腔,在他的牙床上扫荡,又压住他舌根,在他喉咙口舔了舔,紧接着卷住他满是肉刺的舌头缠绵翻滚,发出“啧啧”水声。

  赵玄一面辣得掉眼泪,一面又沉迷在爱侣高超的吻技中不可自拔,四肢颤巍巍的,像是随时会晕倒。他每次都会被他吻得腿软。

  白和小鹌鹑目瞪口呆地看着激吻中的一人一兽,直至男神收势,舔着金毛狮子湿漉漉的鼻头,感叹了一句“湿吻才是解辣的正确方式”,才双双惊醒过来。

  白猛然转头朝小鹌鹑看去,张开嘴,让他看自己已经被辣得发红的舌头。小鹌鹑还是跨不过心里那道坎,更何况他为人保守,大庭广众之下当真不敢像男神那般肆无忌惮,为了转移话题,立即道出心里的疑问:“男神,我发现西红柿汤里掺了许多辣椒,你知道是谁干的吗?辣椒是一种味道很特别的植物,就是我们刚才吃的那个味儿。”

  西红柿跟辣椒都煮化了,但籽儿还漂在汤面上,也许别人看不出二者的区别,但他对各种植物知之甚详,仔细看还是能发现端倪。他并没有想得更深,反而为找到辣椒欢喜雀跃。没错,他也是嗜辣一族。

  “这里果然有辣椒,以后我就能做好多好多辣菜了!油爆辣椒男神你一定没吃过吧?告诉你,味道可好了!”小鹌鹑兴奋地握拳,惹得周允晟暗笑不已。

  赵玄退后两步,头一次用敬畏的目光看向小鹌鹤。没想到这只电灯泡某些方面也很强悍呢,果然每个人都有弱点,也有长处。

  白不明所以,但从小鹌鹑的反应判断,他们刚才喝的汤不但没有毒,里面还掺了好东西。但什么好东西是这个味儿?太可怕了!

  周允晟笑罢,循循善诱:“我和玄从没接近过灶台,你说辣椒是谁放的?”

  小鹌鹑反射性朝坤居住的树屋看去,却被男神捏住下颚,固定脑袋,只有一双求知欲浓厚的眼珠子能转动。

  周允晟继续引导他:“坤对吃食从来都很小心,认为有毒的食物向来不碰。你想想,以前你摘回来那些茄子、丝瓜、蘑菇,他有第一个吃过吗?都是等我们吃完了,没死,他才会碰。这次却一反常态,把从来见过的辣椒摘回来放进汤里,自己却爬回树屋装睡,你说他打的什么主意?动动你的脑子吧,别总是被人利用。”

  小鹌鹑做事肯动脑子,而不是全凭一腔热情与仁善,他在巴岩部落一定能获得崇高的地位。但是没有办法,周允晟就喜欢这样的小鹌鹑,喜欢他的纯真善良与无私,所以也就更痛恨想利用并谋害他的坤。

  小鹌鹑不爱用脑,却并不表示他傻,稍微往深里想想也就明白了。坤怀疑辣椒有毒,事实上它艳丽的色彩和奇异的造型的确很像毒物,所以他把辣椒摘回来投入锅里,最终目的是想把大家毒死。

  我操你妈!小鹌鹑怒了,一双牛眼瞪得溜圆,活像要吃人。他想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干,他有哪点对不起他?

  “坤想重新回到部落,但他离开的这段时间,一定有人已经取代了他的位置,所以他需要一些资本,譬如珍贵的食盐、红晶,甚至高等返祖兽的肉和皮。”周允晟摸了摸蠢狮子油亮光滑的金色毛皮,嘴角分明挂着温柔的笑意,目光却冷厉如刀。

  “他怎么能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小鹌鹑目眦欲裂。

  白也想把坤撕成碎片,然后投入湖里喂鱼。但他被兽王的威压死死扣在原地,只能不停用前爪刨着地。

  周允晟摆手,对小鹌鹑幼稚的问话不予理会,又盛了一碗汤慢慢喝着,不时咂摸嘴发出满足的喟叹。赵玄盯着他红润的嘴唇不停吞咽唾沫,心里暗暗忖道:吃了辣椒的爱侣总是特别好看,当然,火辣辣的吻也令人难以消受。

  小鹌鹑也盛了一碗汤,一边擦鼻涕一边小口抿,似想到什么,惊问:“男神,你看见坤往锅里放辣椒了?你怎么能确定辣椒没毒,端起碗就喝?”他从未怀疑过男神的来历。在他看来,如果男神是现代人,绝对接受不了人兽py,那太超过尺度了。

  但事实证明他还是太天真,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种人口味特别重,人兽py对他们而言都只是小清新而已。

  “我看见有鸟儿叼着这种果实飞过,由于颜色特别艳丽,形状也很奇怪,于是多看了几眼。我想鸟儿都能吃,我们吃也应该没问题。我倒要看看坤究竟想干什么,能心黑到什么程度。”话落,他端起碗,一口气把辣汤喝光。

  哺乳动物的消化道会把辣椒种子消化,就算排出来也不能发芽。为了繁衍,这种植物进化出了极为浓烈霸道的味道,但凡尝试过一次的哺乳动物,绝不敢再尝第二遍,这大大减少了种子的浪费。但鸟类的舌头吃不出辣味,消化道也不具备消化功能,是辣椒种子天然的传播机。所以辣椒成为鸟儿最钟爱的果实之一。鸟儿天天吃都没事,人自然也不会有事。

  小鹌鹑想明白前因后果,不得不感叹男神真的很聪明,要是放在现代,也是个高智商人才。此时此刻,他心中的愤怒已经平息很多,搓着手问道:“男神,大狮子的嗅觉很敏锐,能不能闻出坤去过哪儿?”

  “你想找辣椒?”周允晟愉悦地眯眼。

  “是啊,我也喜欢辣椒的味道,以后我们的餐桌上一定会越来越丰富的。”小鹌鹑遥望远方,目光明亮。

  “行啊,吃完饭让玄带我们去。”周允晟欣然允诺。

  赵玄和白默默退开一步。白还特别哀怨地瞟广兽王ー眼。兽王遭罪之后好歹能得到一个火辣辣的吻,而他却只有一肚子凉水。兽跟兽果然不能比。赵玄感觉到小弟艳羡的目光,不自觉挺了挺强壮的胸脯。

  两人两兽吃完午餐,循着坤留下的气味一路找过去,权当餐后散步。

  坤等了又等,还不见他们倒下,心里有些打鼓。他感觉揉烂尖角的掌心像被火烧过一样,很烫,很难受,长满厚茧的皮肤甚至泛出不同寻常的潮红,挠心挠肺的灼热感让他恨不能把那块皮肉削掉。

  他听说有些植物毒性非常猛烈,无须吞咽,只稍微碰触就能把人放倒。他只是皮肤表层沾了一点就痛苦成这样,想必小鹌鹑他们会更加凄惨。吃完饭已经过了许久,毒性早该蔓延至全身了。

  这样想着,坤快速滑下绳梯,奔到石缸边洗手。他反复搓洗,直把茧子搓掉一层才停下,灼热感却依然没消退,反倒更为剧烈,毒素似乎扩散了。他咬牙,果断掏出匕首,把掌心的皮肉削掉。

  鲜血溅得到处都是,把缸里的水染成红色。为防野兽循着血腥味偷袭过来,他立即用鱼皮把掌心裹紧,然后挖了个坑,把带血的水和碎肉埋进坑里,一层一层盖严实。

  劳作的过程再次把掌心蹭得血肉模糊,令坤平白出了一身冷汗。他勒紧鱼皮,靠倒在树干上大口喘气,吿诉自己很快就能回去与艾迪相聚,这才觉得好受一点。坐了许久,久到毒素足够蔓延全身,坤这才掩面低笑起来。他没死,除了掌心,其他部位并未感觉到不适,这足够证明他已经把毒素除掉了。

  坤为自己的果断感到庆幸,再次包紧手掌,沿着绳梯爬上金毛狮子的树屋,翻找食盐和红晶。没有,什么都没有,屋里除了床、桌子、椅子,什么都没有。怎么会这样?有一次他明明看见那漂亮雌性在阳光下把玩两块红晶,怎么会不见了?难道带在身上?想到这里,坤滑下树屋,准备去寻找两人两兽的尸体,刚走出去几米远,就僵立原地,目眦欲裂。

  “你、你们……”竟然没死?最后四个字他及时咽了回去,脸色越发青白交加。

  周允晟似乎没发现他的反常,问道:“你也想去散步?”

  “对,吃多了,出去走走。”坤立即附和。

  小鹌鹑盯着他染血的手掌问道:“你受伤了?”他并不关心坤的死活,但总得弄清楚他在干什么。

  坤连忙把手背到身后,摇头道:“下来时没抓牢绳梯,摔了一跤。手掌擦破点皮,没什么大事。”

  这更引起了小鹌鹑的怀疑。他把人强行摁坐在地上,解开对方缠得紧紧的鱼皮查看伤口,眉梢微挑,似有疑惑,却并未问出口。若是往日,他必定很着急,然后跑进森林里给坤采草药,但眼下却仿若无事,见伤口脏得不成样子也未曾提醒,更别说清洗换药。

  他把鱼皮重新绑回去,淡淡开口:“磨破一层皮,没什么大事。”

  坤并不知道世上有一种人,仅凭皮肉翻卷的形状就能判断出是被何种利器所伤,伤在生前还是死后,而小鹌鹑恰恰就是其中之一,他暗松口气,还以为自己糊弄了过去,揉着肚子往森林里走,说一会儿就回来。

  小鹌鹑盯着他的背影,表情莫测。

  等人走远了,周允晟低声问道:“他的手怎么了?切口那么平整,可不是磨破的。”

  “男神你真有眼力,是他自己用匕首削掉的。”说起这个,小鹌鹑还是一头雾水,想不明白坤为啥要自虐。这些原始人的脑回路他向来搞不懂。

  周允晟愣了愣,随即表情有些微妙。片刻后,他慢慢扶住额头,先是“扑哧扑哧”忍笑,忍无可忍,这才拍打蠢狮子毛茸茸的脑袋朗笑起来。

  小鹌鹑懵里懵懂地问道:“男神,什么事那么开心,说出来让我们也乐呵一下呗?”

  周允晟边笑边摆手,直过了好一阵儿才平复,说道:“坤怕你看出来,把辣椒揉烂了才敢往锅里扔。几捧辣椒,全揉烂了。”边说边合拢五指,做了个揉捏的动作。

  小鹌鹑起初还不明所以,也跟着揉了一揉,这才想起刚才吃的那种辣椒,味道比朝天椒还要辣几百倍,平时用菜刀切都会觉得难受,更何况是徒手捏碎。浓浓的辣椒汁侵入细胞膜后会产生可怕的化学反应,能叫人生生辣掉一层皮。

  原本忍忍就能过去,但坤却认为辣椒有毒,在那种情况下,他怎么能忍?又怎么敢忍?万一毒性从掌心蔓延到全身怎么办?为了阻止毒素扩散,他毅然决然地削掉了自己整个掌心。反应够快,够狠,也够可悲可笑。

  思及此处,小鹌鹑也忍不住大笑起来,笑过又抱住双肩,觉得骨子里窜出一股凉意。原始人蒙昧未开化,并没有完整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更没有树立道德感。他们自有一套行为准则,其目的都是为了活下去,活得更好。为了达成目标,他们不吝于做任何事,包括欺骗、伤害、杀人,甚至吃人。他们有时候很天真,但大多数时候却很残忍,天真得残忍。

  小鹌鹑不可遏制地颤抖起来,坚定开口:“男神,我们必须把坤赶走。他太可怕了!”

  周允晟不以为意地耸肩:“的确要赶走,但不是现在。我可不会让他轻轻松松地回去。接下来把他交给我,你别作声。”话落竖起食指抵住唇瓣,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小鹌鹑点点头,不再多问。他对男神当然是百分百信任的。

  坤走到无人的角落,确定两人两兽并未跟过来,这才扭曲脸庞,做了个无声呐喊的动作。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他们没死?明明那只兔子吃掉尖角后没过两息就变成了僵冷的尸体,他们为何还活得好好的,事情肯定出了差错!

  “难道那东西没有毒?”他下意识地摸进兽皮口袋,发现里面已经没尖角了,只得回去找。想起发了疯的兔子,又想起自己差点烂掉的掌心,他敢用兽神的名义发誓,红色尖角一定有毒,而且是剧毒!“可能毒性不够,这回得多放点。”他一路喃喃自语,来到内森林的边缘,发现之前生长在此处的红色尖角没有了,只留下一个新挖掘的土坑,不由悚然一惊。这明显是人为的痕迹,难道小鹌鹑他们来过了?发现了我的秘密?

  他找了两圈,确定红色尖角被挖走了,这才硬着头皮往回走,路过小溪,忽然有种什么都不顾,直接回部落的冲动。但他心性坚韧,终究还是克制住了,一边思索着为自己开脱的说辞,一边慢吞吞走回营地。

  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躲在树屋里,白躺在枝叶的阴影中纳凉,唯独小鹌鹑正用一根竹片刨坑,身旁摆放着一株矮树,上面结满绿色的尖角。

  坤浑身一僵,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小鹌鹑并不想提下毒那件事。男神让他噤声,他就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不去问也不去想,只管把辣椒树种活就好。他不咸不淡地冲坤摆摆手,继续“吭哧吭哧”地刨坑,然后把辣椒树小心翼翼地栽进去,浇了一瓢水。

  “这是什么?”坤干脆装傻。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承认的,若是他们问起来,他就引到鸟儿身上,反正那些鸟儿总喜欢把吃剩的果核随便乱扔。

  “好吃的。今天晚上就吃这个。”小鹌鹑恶劣地笑了笑,但因为脑袋低垂,并未让坤看见。

  “这东西能吃?”坤嗓音忽然拔高好几度。

  “能吃,而且特别好吃,特别带感。”小鹌鹑抬头,眼睛亮得瘆人。

  坤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干涩开口:“可是它长得很奇怪,像是有毒的样子。”

  话虽这么说,他满怀期待的心却一直往下沉。经过两三个月的相处,坤对小鹌鹑已经足够了解。他知道对方一旦确定无疑地说哪种植物能吃,那便错不了。换一句话说,他自以为的毒物,其实根本没毒。

  但是为什么我的手掌会如此火辣疼痛?像是有一团火在烧?坤想不通,盯着渗出少许血迹的掌心,面上一片晦涩难言。及至傍晚,小鹌鹑用绿色尖角炒了一盘菜,尝到那火辣辣的味道,他才终于明白自己掌心的肉白削了。

  这种感觉只要稍微忍一忍就会过去,顶多掉几滴泪而已,对身体全无害处。坤在金毛狮子的逼视下吞咽了一整颗尖角,又灌了一大碗水,然后抱着肚子回到树屋,第二天起来精神奕奕,半点没有中毒的迹象。

  怎么会这样?为什么总是毒不死他们,自己反倒脱了一层肉?他彻底崩溃了,不断用额头撞击地板。等到吃早餐的时候,他佝偻着背坐在石桌旁,神情显得萎顿不堪。

  周允晟将一盘爆炒辣椒推到他面前,似笑非笑地开口:“吃吧,吃完了跟玄和白出去训练,你太弱了。”话落看向小鹌鹑,补充道:“你也一起去,你更弱。”

  “啊?”小鹌鹑不明所以。

  “啊什么啊,我们现在是一个部落,为了让部落发展壮大,每一个成员都必须尽快强大起来。你跟着白,坤跟着玄。”周允晟一边说一边把一个沉甸甸的兽皮口袋扔给坤,语气漫不经心,“看看吧,里面有你需要的东西。”

  坤打开一看,手抖了抖。红晶,满满当当一口袋红晶,少说也有上百枚。莫说这些红晶只给他一个人用,便是给全族的雄性,也够他们连升好几级。

  “这,这些全给我?”他觉得喉头堵得厉害,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全给你,反正这玩意儿只有你能用。好好跟着玄修炼,不要拖大家后腿。”周允晟微微垂眸,挡住茶金色瞳仁里的恶意。

  白和小鹌鹑不明内情,齐齐转头看他。但他们记得之前的嘱咐,竟也忍着什么都不问,默默离开了。从这天起,他们跟在金毛狮子身后前往南部森林历练,途中遇见许多危险,也曾好几次命悬一线,但在金毛狮子的保驾护航下都转危为安,实力也飞速上涨。

  涨幅最快的非坤莫属。起初,他吸收一枚红晶需要花费半个月时间,后来只需要十天、七天、四天、三天…及至最后,竟一天能吸收两枚,白天一枚,晚上一枚,连睡梦中也在修炼。虽然他手段毒辣,心机深沉,但小鹌鹑不得不承认,他很刻苦,很有韧性,早晚有一天能成就一番事业。

  眼见坤越来越强大,连白也不是他的对手,小鹌鹑开始着急了。坤就是一条毒蛇,一旦苏醒,必定会咬死救活他的农夫。小鹌鹑不想看见男神惨遭反噬,于是暗搓搓地鼓动金毛狮子赶紧带他们回去,然后半路悄悄把坤抛下。

  他不敢杀人,只能想到让坤独自离开这个办法。坤现在很强大,即便没了他们,也能找到回巴岩部落的路。现在的他已经是七级勇士,超越了巴岩部落所有人,一旦回去便能顶替首领,成为部落的新任领导者。艾迪也会对他死心塌地,说不定立马就会与他结契。与其跟他们混,不如回部落更有前途。

  “……可怜的农夫就这样死了。你说值不值?”趁坤不在,小鹌鹑第三次给金毛狮子讲《农夫与蛇》的故事,一次比一次丧气。

  赵玄撩了撩眼皮,鼻端发出不以为然的气音。

  小鹌鹑想揪住他耳朵怒吼:你这个蠢货,你是农夫,坤是毒蛇,你把他训练得越强大,以后就死得越惨。你知不知道?但他终究只敢想想,没敢付诸行动,见坤回来了,忍不住撇撇嘴。

  赵玄这才懒洋洋地站起身,按原路返回。他出来已经有三个月了,带着这帮小崽子在森林里玩耍,实在无聊得很。爱侣中途便与他分道扬镳,去考察森林里的各大天坑,那很有可能是黑洞爆炸留下的产物,通过考察天坑的地质变化,便能推断出现在的时间坐标。

  当然,要使坐标精确到哪一分哪一秒,计算过程肯定十分庞大,便是爱侣头脑再发达,少说也要花费四五年时间。原本一年的蜜月之旅延长到四五年,赵玄感觉颇为满足。他舔舔唇,脚步越发急促。

  白驮着小鹌鹑,本来亦步亦趋跟随,渐渐便有些吃力,反倒是坤,一直不远不近地缀在后面,脸上一派轻松写意。七级巅峰的勇士非常罕见,便是不缺红晶的雷诺部落也找不出几个。现在的坤足以傲视绝大部分雄性,而返祖兽更不是他的对手。

  他紧紧盯着金毛狮子矫健的背影,眼珠爬满血丝,浓烈的杀气由心底迸发,又迅速收敛。不,现在还不能动手,必须回到营地,确定他们藏匿红晶的地点。贪婪终究盖过杀欲,坤闭了闭眼,又恢复沉默寡言的模样。

  赵玄早有察觉,金色竖瞳里也同样杀气凛然,但他走在最前面,谁也没法看见。

  一行人回到营地时周允晟早已经回来了,脚边堆放着许多沉积岩,正一块一块认真査看。听见蠢狮子迫不及待的“嗷呜”声,他无奈一笑,正想站起来迎接,却被一团巨大的黑影扑倒,然后便是一根湿漉漉的大舌头在他脸上舔来舔去,又沿着脖颈舔到锁骨和红樱,渐渐滑到腰胯,“刺溜”一声钻入兽皮裙。

  空旷日久的夫夫俩立即抱在一起亲热。为防旁人把爱侣看了去,赵玄将他卷到背上,三两下跳上树屋,关紧房门。

  “我的石头…”话没说完,蠢狮子的舌头已经顶开他的蜜穴,探入最深处,令他倒抽一口气。

  “呜呜呜,深一点,再深一点。”他立刻忘了初衷,双腿夹住蠢狮子巨大的头颅,“嗯嗯啊啊”地催促起来,腰肢左右款摆发颤,仿似非常舒爽。

  赵玄用前爪将他的兽皮裙推高到腰上,舌头“扑哧扑哧”在他的蜜穴中抽插,巨大的红色阴茎一边吐着露珠一边硬挺起来,蓄势待发。

  三个月没见,夫夫俩已想得厉害,草草开拓几下便合二为一,深深浅浅、一进一出地顶弄,直把树屋都摇得嘎吱作响。

  坤席地而坐,面无表情。白不断在树下踱步,一会儿抬头仰望,一会儿冲小鹌鹑低吼,然后抬起一只后腿,让他看自己同样红肿挺立的巨物。虎族那玩意儿虽然尺寸比不上狮族,但设定十分丧心病狂,柱体周围长满倒刺,能牢牢勾住肠壁。

  小鹌鹑原本通红的脸颊瞬间苍白如纸,一边摇头摆手一边退后。这到底是生殖器还是刑具啊?进去以后会死人的吧?

  “不会啊,这些倒刺是为了防止母老虎逃跑才长出来的,可以软化,也可以收缩。只要你不跑,我就不用倒刺勾你。”白“嗷呜嗷呜”地解释,可惜小鹌鹑一句都听不懂。

  坤看似淡定,心里却也不好受。他想艾迪了,想得厉害。他现在是七级勇士,只需再吸收几枚红晶就能晋升八级,到时候就连雷诺部落的首领都不是他的对手。若是到达八级后回去,谁也不敢说什么,更不能取代他的地位。

  所以,他必须探听清楚漂亮雌性把红晶藏在哪儿,然后把他们全部杀死。他承认金毛狮子很厉害,但那是曾经,不是现在。一头返祖兽,再厉害难道还能与七级巅峰的兽人为敌?

  他信心满满地等待一人一兽交配完毕,及至傍晚,金毛狮子才背着一脸餍足的雌性从树屋的阳台跳下来,将他放下后不紧不慢地朝厨房走去。雌性伸了个懒腰,盘腿坐下,继续摆弄一大堆岩石。小鹌鹑站在灶台前挥汗如雨,白看准时机往里添柴。

  营地里一派繁忙景象,还有脉脉温情在空气中涌动。但谁也没想到,坤此时此刻竟在思考着该如何绑架雌性,逼他说出藏匿红晶的地点,然后杀人灭口。当他站起身,正准备邀请雌性去树林里散步时,不远处传来“轰隆隆”的巨响。

  “怎么了?”小鹌鹑放下锅铲,三两下爬到厨房的棚顶上眺望。

  赵玄和白早已蹿到最高的一棵大树顶端,遥望远方。坤也紧跟而上,目露惊疑。唯独周允晟老神在在地坐在原地,继续摆弄石头。这颗星球不存在能威胁到他生命安全的物种,所以完全不用在意。

  “是什么?”他抽空问了一句。

  “嗷呜!”是霸王龙。赵玄漫不经心地抖了抖鬃毛,从树上跳下来。可惜他的吼声爱侣听不懂,已经转头朝小鹌鹑看去。

  “我还以为是什么,原来是一头霸王龙。没事,别管它。”小鹌鹑顺着柱子滑到地面,语气非常淡定。

  白也松了只气,继续回到灶台边添柴。想当初他正是亲眼目睹了兽王与霸王龙的一战才拜倒在兽王飘逸的鬃毛下。而今再看见霸王龙,能想到的唯有它被开膛破肚的场面,实在恐惧不起来。

  但是坤不同,他已经吓尿了。七级巅峰的勇士说起来很牛逼,但是遇见西大陆的霸主,唯有被踩成肉泥的份儿。他曾亲眼目睹过一头霸王龙毁掉了整座东部森林,若非地震时它不慎掉入天坑摔死,这会儿东大陆的部落已经被它全灭了。莫说一个七级巅峰的勇士,便是把东大陆所有勇士集合起来,也不是一头霸王龙的对手。

  刚才还踌躇满志的坤,现如今只剩满心绝望。

  坤快速爬上自己的树屋,把平时积攒的鱼皮和肉干包裹起来,准备跑路。当他慌慌张张地滑下绳梯时,看见围坐在者桌前准备开饭的两人两兽,一个踉跄摔倒在地。

  “你们不跑吗?”他颤声询问。

  “你跑吧。”周允晟淡淡摆手。

  不过两头返祖兽而已,在霸王龙面前为何如此镜定?要知道霸王龙速度很快,只需半月时间就能穿越东西大陆,从森林那头走到这头,只在眨眼间。不等这顿饭吃完,营地便会被它捣毁,所有人都活不成。坤心里很焦躁,见他们不走,自己转身就跑。

  “坤,你就这么扔下我们跑了?兽人是群居动物,关键时刻不该互相帮助吗?”小鹌鹑冲他仓皇的背影喊道。

  坤并不停顿,也不回头,朝巴岩部落的方向狂奔,却不防一只巨大的黑熊忽然从拐角冒出来,像城墙一般厚实坚硬的肚皮将他挡了回去,重重摔在地上。黑熊一脚跨过他,跑到金毛狮子身边,双腿跪地,前爪合十,脑袋一点一点,像是在觐见君王。它指指“轰隆隆”的脚步声传来的方向,又指指自己和周允晟等人,意思是请兽王保护大家。

  不多时,又有许多野兽朝营地奔来,一只长鼻象刹不住脚,把刚爬起来没多久的坤撞飞出去。坤落地后吐出一ロ血,表情既惊异又愤恨。这都是怎么了?霸王龙来了不逃命,全堵在这里干什么?

  小鹌鹑和白齐齐朝金毛狮子看去,眼里全是哀求。金毛狮子吐出嘴里的食物看向爱侣。周允晟放下木碗,漫不经心地说道:“有加餐还不走?今晚吃龙肉。”整天吃鱼肉很腻味,有送上门的新鲜食材,为什么要错过?

  “男神万岁!”小鹌鹑欣喜地跳起来。男神才是隐形boss,他说要吃龙肉,那只霸王龙便该倒霉了。

  一群野兽也发出此起彼伏的吼声,见金毛狮子背着漂亮雌性朝森林里奔去,连忙屁颠屁颠地跟上。龙肉不但味道鲜美,蕴含的能量也十分惊人,所有吃过龙肉的猛兽实力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这是他们认金毛狮子为王的原因,只盼望着什么时候再来一只霸王龙,好叫兽王宰了分给大家。

  以往,东大陡若是闯入一头龙兽,对这里的生物而言相当于灭顶之灾,但现在,因为有兽王坐镇,反倒变成了狂欢。坤不明内情,只以为群兽在邀请金毛狮子一同逃命,想了想,还是朝巴岩部落的方向跑去。

  到达半路,他开始察觉情况有异。一只只野兽与他交错而过,朝霸王龙脚步声传来的方位齐聚。它们毛茸茸的脸庞看不出表情,但一双双竖瞳却格外晶亮,里面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没错,是兴奋,像是参加一场饕餮盛宴般的兴奋,以坤七级巅峰的目力,绝对不可能看错。当又一头野兽“嗷嗷”叫着跑过他身边时,他终于停下来,游移不定地站在原地观望。

  那头足有十几米高的霸王龙正站在不远处,用锋利的爪子和粗壮的尾巴横扫挡住它去路的巨木。那些生长了几百上千年,连狂风暴雨也无法摧折分毫的古树,在它强大的力量下纷纷倒伏,发出震耳欲聋的轰响。

  坤感觉到脚下的土地正在颤抖,这是连大自然都必须臣服的力量,令他恐惧、退怯,无力反抗。但是,为何那些野兽却不跑?反倒像飞蛾扑火一般朝最危险的地方围拢。它们在兴奋什么?又在期待什么?

  当坤踌躇不定的时候,那头霸王龙忽然发出痛苦至极的惨嚎,然后“砰”的一声砸入树海,只看见一截尾巴在半空中颤抖。

  这是受到攻击了?坤为自己的猜测感到惊异。他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能在整个兽人星球横行无忌的霸王龙,竟然会被东大陆的某只野兽攻击。然而这个判断显然是有事实根据的,因为在霸王龙倒地后,围拢过去的野兽发出兴奋的吼叫声,经由云层在森林上空荡开。

  坤是兽人,自然能听懂野兽的叫声里蕴藏着怎样的情绪。那是兴奋、狂喜和垂涎,断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究竟发生了什么?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坤终于克服恐惧,朝霸王龙的方向跑去,到达近前,脸色剧变。他揉揉眼睛,又揉揉眼睛,反复确认眼前的一切不是自己的幻觉,这才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如果在此之前,有人吿诉他一头霸王龙连一只金毛狮子都打不过,他一定会嘲笑对方异想天开。

  但眼下,就在他前方不远处,那头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金毛狮子,正叼住霸王龙的脖颈撕扯,嘴里发出嗜血的低吼。霸王龙被他压得毫无还手之力,每次撑着四肢想站起来,被金毛狮子轻轻一拍又砰然摔倒,把土地砸出一个个深坑。

  一大群野兽围在它身边,逮住机会便扑上去咬一口,虽然无法一下就咬破它坚韧的外甲,但次数多了却也让它伤痕累累。正所谓“蚁多咬死象”便是这个道理。

  坤敢用兽神的名义发誓,他从未见过东大陆的野兽狩猎霸王龙的情景,在此之前,连想象都无能。看见小鹌鹑和漂亮雌性盘坐在不远处的一颗巨大岩石上,老神在在的看戏,他勉强站起来,朝他们走去。

  他现在很害怕,还隐隐觉得不安。他万万没有想到,那头除了吃饭、睡觉、交配,就没别的事可干的金毛狮子竟然如此强悍。可笑的是他曾经还以为,七级巅峰的自己必定能完败对方。

  然而眼下,他拿什么完败他?他的双手能比霸王龙的前爪更强壮?牙齿能比霸王龙的牙齿更锋利?力量能比霸王龙更强横?在霸王龙眼里,自己不过是只蝼蚁。那么,能把霸王龙一口一口撕扯成碎片的金毛狮子又把自己看作什么?怕是连蝼蚁都不如。

  他总算明白漂亮雌性为何能用那般散漫的态度交付红晶,为何纵容他一天比一天强大。因为他们早就知道,无论他强大到何种地步,于他们而言也只是蜉蚍撼树,渺若尘埃。

  前所未有的挫败感汹涌而来,令坤表情木然。他走到岩石边,正犹豫着要不要爬上去,却见那只霸王龙忽然发了狂,一尾巴横扫过来。

  坤毕竟是七级巅峰的勇士,便是受到惊吓有些呆怔,却也凭着本能避过。然而他压根没有救助两名雌性的意识,因为他打心底里不在乎他们的生死。当他闪开后,霸王龙粗壮的尾巴裹挟着劲风朝周允晟和小鹌鹑扫去。若是他们没能避开,必定会被撞得内脏破碎、筋骨断裂。

  这种程度的内外伤,几乎没有存活的希望。

  白立刻从霸王龙背上跳下来,朝心上人狂奔,碧绿竖瞳流露出绝望的神色。金毛狮子出离愤怒,不再戏耍霸王龙,锋利的牙齿轻轻一合,将它咽喉彻底咬断。海量的鲜血狂涌而出,浇淋在他金色的皮毛上,也飘洒在空中,浓烈的血腥味预示着不祥。

  “男神小心!”小鹌鹑在一片血雾中抱紧男神,用自己的背部格挡霸王龙粗壮的尾巴。但想象中的剧痛并未到来,他等待了一会儿,感觉周围安静得可怕,这才慢慢抬头四顾,然后倒抽一口凉气。

  只见他以为的手无缚鸡之力的男神,正轻轻松松握住霸王龙的尾巴尖儿,让它不能寸进。见自己抬头望过来,他忽然绽放一抹璀璨笑容,然后把几米长的尾巴连皮肉带骨头从霸王龙身上撕扯下来。

  咽喉和尾巴几乎在同一时间断裂,霸王龙连一声惨嚎都来不及发出,只剧烈抽搐一下就血尽而亡。场面壮观极了。

  小鹌鹑退出男神不甚强壮的怀抱,看看他手里拽着的一根大尾巴,又看看吐出一口血沫,正冲他们殷切低吼的金毛狮子,这才“哎呀一声清醒过来。

  “男神,你、你把霸王龙的尾巴扯掉了?你怎么办到的?”他戳了戳坚硬的尾巴,确定那是真的。

  “防卫本能。”周允晟耸肩,随手把尾巴扔掉。

  巨大的、几米长的尾巴朝自己砸来,坤想躲,却发现无论如何也躲不开,硬生生被撞飞出去。他擦拭嘴角的血迹,看向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时,眼里再无轻蔑,而是满满的畏惧。金毛狮子的实力已足够令他震惊,然而那只雌性却隐藏得更深。

  世人都知道,霸王龙身上最强有力的武器不是爪牙,而是尾巴。它们的尾肌相当发达,莫说扫断巨木岩石,连山峰也能一下一下荡平。在兽人星球上,除了同类,几乎没有任何物种能承受霸王龙的尾击。然而漂亮雌性不但徒手接住了,还轻而易举就把它扯断,这是怎样迅捷的反应?怎样狂暴的能量?

  换一句话说,他具备秒杀一头霸王龙的实力,其强悍程度还在金毛狮子之上。他曾经以为金毛狮子对漂亮雌性的纵容是出于溺爱,但现在一看才知道,或许是出于畏惧。他才是营地里最可怕的存在。

  想到自己还打算把他诱入林中,逼问出红晶的下落再杀死,坤只觉得头皮发麻,脊柱生寒,越发站不起来。

  赵玄杀死霸王龙,照例撕掉最嫩的一块肉,叼到爱侣面前。周允晟走过去,抱住他巨大的头颅磨蹭,目中满是暖融融的笑意。一人一兽互相依偎,绵绵密密地亲吻彼此,温馨的画面令小鹌鹑心底的震惊迅速退去,变成感动。

  他顾不上追问男神为何那般强悍,抽出腰间的匕首,帮助白肢解龙肉。这年头谁没有几个秘密?男神不想说他就不问,更何况营地里秘密最多的人正是他自己。

  感受到从龙肉里逸散而出的狂猛能量,坤立即从恐惧中挣脱,一脸贪婪地看过去。一群野兽正围着小山一般的霸王龙进食,牙齿撕扯皮肉的声音此起彼伏。毫无疑问,吃完这顿肉,它们的实力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坤正卡在七级和八级之间,对龙肉的渴望是最强烈的。他立刻爬起来,朝兽群挤去。

  “谁准你动手?”一枚石子击爆他脚边的岩石,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坤吓了一跳,脸色惨白地回望。

  周允晟一面帮蠢狮子打理鬃毛,一面慢悠悠开口:“发生危险时,你丢下同伴独自逃命,这样的人得不到我的认同。从现在开始,你已经被逐出营地,所以无权分享营地的猎物。”

  坤想辩解,嘴唇嚅动几下却说不出话。他的所作所为,有眼睛的的人都看得见。漂亮雌性可不像小鹌鹑好忽悠。他那双洞若观火的茶金色瞳仁常常令坤感到不安。

  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是正确的,这只雌性很不简单。他不但实力强大,头脑也极其聪明。他一直在盯着自己,一旦自己无法通过考验,就会被丢弃。坤明白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他倒是想抢夺几块龙肉再遁走,但对上雌性锋利的视线又退怯了。

  好在对方与小鹌鹑一样,信奉所谓的仁慈,否则自己一定会被杀死。在别的部落,背叛可是死罪。坤举起双手慢慢后退,退至边缘转身狂奔,像是有一头霸王龙在追赶。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冒出一头一脸的冷汗,大有劫后余生的感觉。

  小鹌鹑“吭嘛吭哧”割了半天也才割掉巴掌大一块肉。并非霸王龙肉质老硬,而是外面包裹的一层皮甲太难穿透。他戳了半天也没戳出一个切口,还是白见他可怜,用牙齿帮他啃秃噜一块皮,这才得了一点肉。他心满意足地揣进兽皮口袋,转身回望,正好看见坤渐去渐远的背影,不由撇撇嘴。

  “男神,你就这样放他走了?不给他点教训?”他不想杀人,但坤之前给大家下毒,实在是罪无可赦。男神非但没惩戒他,还帮助他成为七级勇士,这情况有点反常。

  “教训早就给他了,你日后会知道的。杀人不过头点地,又有什么意思?报复一个人最大的乐趣是将他捧到云端又让他重重跌落,在粉身碎骨的绝望中一点一点死透。”周允晟眯眼灿笑,温柔舒缓的话语听进小鹌鹑耳里,却令他无端打了个哆嗦。

  他开始好奇坤会得到怎样的报应,但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因为男神向他发布了一个艰巨的任务——把大家割掉的七八百斤肉全

  做成腌肉,这得需要多少盐啊?

  “盐我有的是,你只管做。”周允晟不以为意地摆手。坤走了,他有多少好东西都可以拿出来用。

  小鹌鹑也不多问,拍板道:“那行,一半做腌肉,一半吊起来炕成腊肉,我回去做一个专门炕腊肉的窑洞。”

  白仰头嘶吼,似是十分期待。

  靠着几百斤腊肉和亲手烧制的木炭,他们安全度过了严寒的冬季。这天,小鹌鹑正把男神脱掉的鲨鱼皮保暖内衣放进木桶里清洗。又强壮了很多的白躺在他身边,享受暖融融金灿灿的春光,尾巴不时撩过心上人挺翘的臀部。

  赵玄抱着爱侣在树屋里补眠。春天是交配的季节,他完全克制不住,昨天晚上要了很多次,及至后来,爱侣嗓子哑了,眼睛肿了,双腿合也合不拢,才勉强让他尽兴。现在,他们的下半身还紧紧绞在一起,斑驳的白色痕迹喷得到处都是,浓郁的麝香味即便过了一晚也未曾散去。

  一只鸟儿飞落窗台,“叽叽喳喳”地鸣叫,把周允晟唤醒。他眉心紧蹙,一面揉捏酸痛不已的腰肢,一面低斥:“还不出去?”

  赵玄抖抖鬃毛,这才缓缓把自己的阳根往外抽,仅抽了半截便又开始肿胀充血,变得巨大而又坚硬。周允晟闷哼一声,转回头瞪视。

  赵玄“呜呜”地撒娇,非但没退出去,反倒一深一浅地抽插起来。那处未经打理,本就填满浓精,在阳根的带动下顺着褶皱缓缓流泻,使蜜穴变得十分润滑。比之前更浓郁,更惑人的味道在空气里弥漫。

  周允晟一只手揪住蠢狮子鬃毛,一只手盖在他脸上,像是要把他推开,又像是要把他拉近。挣扎中,赵玄狠狠顶到他最敏感的一点,令他哑着嗓子叫起来。

  周允晟不甘地揪掉他几根鬃毛,这才沉沦进欲海。抽插了几十下,赵玄忽然停顿数息,然后卷起爱侣跳出窗户,带领他在树梢间腾挪,朝偏僻的山洞跑去。

  蠢狮子的阳根忽然抽离,巨大的空虚感令周允晟呆怔了片刻。当他回神时,已经离营地很远。白和小鹌鹑未曾察觉,一个还在洗衣服,一个还在晒太阳。

  “怎么了?忽然跑出来干吗?”被放在一个干燥的山洞里,周允晟正想发问,蜜穴却再次被蠢狮子巨大的阳根填满。他立刻抱住他毛茸茸的脑袋,动情呻吟。

  赵玄越入越快,在狂猛的抽插中渐渐褪去金色的皮毛化为人身。然而那处的尺寸却并未缩小,反倒因为变身的剧痛更增添许多别样快感。

  周允晟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双腿圈住他劲瘦的腰,双手死死抠住他背后的皮肉,一面收缩后穴一面闷哼着泄出来。赵玄被爱侣夹得魂飞天外,也嘶吼着达到高潮,末了趴伏在爱侣身上,一下一下抚摸他光滑的脊背,无比餍足地叹了一口气。

  “时间过得真快,眨眼就一年了。”周允晟揪了揪男人黑褐色的头发,嫌弃道:“没有金色鬃毛手感好。”看惯了大狮子的蠢样,乍然看见人形的赵玄,他还有些不习惯。

  “那我把头发染成金色?”赵玄抱住爱侣,一面讨好地低语,一面细细密密亲吻他脸颊,英俊非凡的面容荡开一抹温柔笑意。

  周允晟懒洋洋地摇头,从他怀里挣脱,穿好鱼皮裙,问道:“你怎么办?裸着回去?”

  赵玄自然早有准备,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一条狮皮裙穿上,这是导游兜售给他的纪念品,仿真兽皮,永远不会磨损,也不会弄脏。兽皮裙很短,仅遮住他胯部,八块腹肌和一双大长腿露在外面,因为一场激情而沾满汗珠的古铜色皮肤油亮光滑,显得十分美味可口。

  周允晟定定看他半晌,忽然感觉很有食欲,扑上去将他嘴巴叼住,辗转吮吸,轻轻啃噬。赵玄连忙抱住他,热烈地回应。本打算离开的两人又厮混了几个小时才慢悠悠往回走。

  “回去怎么解释?”赵玄习惯性地把爱侣抱起来,发现自己失去了庞大的兽形,没法再将他背在背上,不免遗憾地叹了口气,却又舍不得放下,单手将爱侣举起来,放置在肩头。

  周允晟一点儿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双腿分开,干脆骑在老攻脖子上,揪住他柔软的头发以稳住身形,笑道:“不用解释,随便就能忽悠过去。”

  想到小鹌鹑蠢兮兮的样子,赵玄也笑了。

  两人回到营地,把白和小鹌鹑吓了一跳,还以为周允晟变心抛弃了金毛狮子,带了一个新欢回来。不怪他们多想,赵玄英俊至极的容貌很有当小白脸的潜质,再者,周允晟露了一手之后已然证明自己不需要依附任何雄性,反倒是雄性需要依附他。金毛狮子再厉害又如何,还能一招秒杀霸王龙?

  这其实是冤枉了赵玄,为了在配偶面前展示自己的雄风,他怎么酷炫怎么耍,自然舍不得一口把耍酷的道具咬死。这才给了大家他比爱侣弱小的错觉。

  “这就是玄,不是什么小白脸。”周允晟拍开指责自己花心的小鹌鹑,牵着老攻往树上爬。

  小鹌鹑不信,正想追上去细看,却被白拉住。野兽分辨同类靠的是嗅觉,看见英俊男人的第一眼,他就知道那是兽王。他的气味错不了,逸散在空气中的威压也同样慑人。

  “真的是大狮子啊?”见白肯定地点头,小鹌鹑叉腰朝树上大喊,“男神,他怎么变成人了?他不是返祖兽吗?”

  “在树林里胡乱吃了几根草,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就化形了。”周允晟打开窗户,笑嘻嘻地胡说道。

  小鹌鹑竟然相信了,眼里爆射精光,呢喃道:“果然有奇遇。肯定是化形草,给妖兽炼丹用的那种化形草!”

  周允晟耳力非凡,顿时暗笑到内伤。这小子一定是穿越前修真小说看多了,想象力真丰富。他拿起一块平整的岩石,用炭头随便画了几株野草,扔给树下的小鹌鹑:“接着,这就是那些草的样子,你回头找找,就在东南部的森林里。”

  小鹌鹑捡起岩石一看,黑线挂满额头。这是简笔画吧?两片叶子中间夹一株三瓣花,幼儿园的小朋友也比这个画的好啊?按照这幅图去找,森林里百分之八九十的植物都对得上好不好?小鹌鹑有心再问,但想到大狮子刚化形,肯定不舒服,而且男神没接受过系统化的教育,能画出简笔画已经很不容易了,不能苛求。

  他一面摩挲岩石,一面朝满目兴奋的白看去,安慰道:“你放心,我一定把化形草找出来,帮你变成人。”返祖兽不但会失去神智,寿命也和普通的野兽一样,只有短短的十几二十年。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白老去死亡,甚或陷入疯狂,留下自己孤孤单单的一个。

  白点头,伸出舌尖舔舐他温暖的掌心。一人一兽抱在一起,轻轻磨蹭彼此的脸颊,心中俱满怀希望。

  周允晟从窗户的缝隙中观望树下的情侣,眯眼笑了。他说的话并非全是忽悠。赵玄没吃什么化形草,但这颗星球上却真的存在几种能帮助兽人化形的植物,第一只化人的雌性便得益于此。只是他们把化人的能力镌刻进基因链中,让这种草的作用越来越微弱。经过几千几万年的繁衍,慢慢被兽人们遗忘了。

  周允晟看过的旅游小册子就有这些草的介绍,但他不能明着干涉原住民的生活,于是画了一幅图暗示小鹌鹑,让他去想办法。小鹌鹑学过中医,在自己有意无意的引导下,他应该能摸索出来。

  “这是送给他们的临别礼物,你觉得怎么样?”周允晟转回头,向老攻征询意见。

  赵玄从背后拥住他,闷声询问:“临别礼物?我们要走了?”他现在还不想走,这里的生活非常轻松惬意,更重要的是能随时随地与爱侣腻在一起。

  “现在不走,要演算出精准的坐标,大概还要四五年的时间。蜜月度了五六年,你该知足了。”周允晟习惯性地去揪鬃毛,触手却只是一缕头发,不免露出嫌弃的表情。

  赵玄深恨自己为什么不多买几颗变身丸,为了不让爱侣失望,连忙把脑袋伸过去,让他随便胡噜自己头发,嘴巴也不闲着,叼住爱侣脖颈上的嫩肉细细啃咬舔舐。

  夫夫俩浓情蜜意时,小鹌鹑已经带着白往森林深处进发,誓要找到传说中的化形草。跟随兽王来到东部森林定居的,来自于雷诺部落的返祖兽群也很快得到消息,每天派出十几头兽前去帮忙。

  他们每天都要带回一大堆草药让周允晟辨认,小鹌鹑还开了义诊,为每一头返祖兽摸骨把脉,试图找出他们不能化人的症结。原本安静祥和的营地变得热闹非凡,每天都有无数返祖兽来来往往,还有更多返祖兽得到消息后在附近定居,俨然发展成了一个庞大的返祖兽部落。

  有兽王和众多返祖兽坐镇,再也没有哪个部落敢在东部森林狩猎。只要他们侵犯了兽王的领地,就会遭受兽潮的冲击,威力堪比霸王龙过境。久而久之,东部森林变成唯一能与雷诺部落抗衡的势力…

  当雷诺部落准备联合其他部落剿灭返祖兽时,却发现一场灭顶之灾已经降临,族群内诞生的能化形的雄性越来越少,更多的年幼的返祖兽或被杀死,或被丢弃,导致人口比例全面失调。放眼看去,部落里全是年老体衰的雄性和一大群雌性,身强体壮的年轻雄性寥寥可数。他们是部落的主要劳动力,没有强壮的雄性就没有充足的食物和取暖用的兽皮,等待族人的唯有饥饿与寒冷。

  雷诺部落不可避免地进入老龄化,体质虚弱的老年雄性无法担当捍卫族人的重任,又有红晶这等重宝藏在族地,自然而然的,他们成为了其他几个部落瓜分的对象。几场血战过后,雷诺部落被灭族,大量红晶被源源不断地运送到各个部落。

  在狂欢的背后,一场灾难悄然扩散。雷诺部落已经品尝到滥用红晶的下场,该是其他几个部落步其后尘的时候了,其中又以巴岩部落为主。

  在坤的带领下,巴岩部落日益强大。他不但夺得了首领的位置,还独占了艾迪,他在部落里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连祖巫也不能干涉他的决定。联合其他几个部落攻打雷诺部落正是他的主意。事实证明,这个决策是正确的。红晶为他笼络住了部落勇士的心,让他们为他尽忠,且死心塌地。

  “坤,你统一了东大陆的所有部落,是东大陆的王者,为什么还要容忍那些霸占东部森林的返祖兽?去吧,去攻打他们,把小鹌鹑和另一只雌性的头颅带回来。”艾迪阴恻恻地怂恿伴侣。小鹌鹑非但没死,还活得有滋有味,这结果令他如鲠在喉,难以释怀。

  坤心脏紧缩,面上却丝毫不显。他不敢告诉艾迪实情,只说自己被小鹌鹑所救,伤好后便回来了。至如今,艾迪也不知道那头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是多么恐怖的存在。一只成年霸王龙能覆灭整块东大陆,而实力远在霸王龙之上的金毛狮子和漂亮雌性联合起来,足以毁天灭地。

  “不,不能去。”他摇头拒绝,见艾迪目露疑惑,连忙补充道,“你还怀着我们的孩子,我怎么忍心这时候离开你?”

  艾迪满意了,温柔地抚摸自己肚皮。

  两月后,在族人的热烈期盼中,他们的小王子诞生了,艾迪不愧为祖巫的儿子,生育能力非常强悍,一口气生了六只幼崽,全是雄性。坤是苍狼族,六只小崽子还未睁眼,像小毛球一般蜷缩在丝绒草铺成的小窝里,鼻端发出“哼哼唧唧”的低鸣,看上去可爱极了。

  坤抱着他们轻轻抚摸,面上满是感动,柔声道:“一个月后等他们化形,我要邀请所有部落的祖巫为他们祈福。我的孩子一定能得到兽神的眷顾,等他们长大后,必能会成为东大陆的王者。”

  “那当然。”艾迪得意地笑了。

  巴岩部落几百年也只诞生两头返祖兽,所以他们从未想过自己的孩子能不能化形的问题。一个月后,六只幼崽无一化形。坤和艾迪不肯接受现实,又等了一个月,结果依然是失望。随着时间推移,大家已经肯定,这六只幼崽是返祖兽。

  族人正在等待首领的决断,留下或驱逐?由于返祖兽强占东部森林的举动,兽人与他们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部落里原本收留的两只返祖兽已经被赶走,这六只按理说也不能留下。

  坤跪在兽神雕像前,模样看上去非常憔悴。那毕竟是他的孩子,身体里流淌着他的血液,他怎么舍得丢弃他们?

  “不要犹豫了,把他们丢掉!我艾迪不可能生下返祖兽!”艾迪慢慢走进洞穴,神色坚决。一口气生下六只返祖兽,现在的他已经成了部落里的笑柄。曾经羡慕嫉妒他的雌性,看见他只会露出轻蔑的表情。他受不了这种转变,所以必须把污点抹去。

  坤猛然回头,用不敢置信的目光瞪视伴侣。两人对峙良久,终是坤妥协了,不得不沉重地点头。艾迪这才走过去,抱住他安慰:“不要伤心,我们还会拥有健康的孩子。忘了他们吧。”

  是的,我们还年轻,总会拥有健康的孩子。坤如是告诉自己,双手死死箍住伴侣的腰。

  两人不敢出面,让一名雄性把六只幼崽扔到东部森林的边缘。他们知道那些返祖兽会主动把被丢弃的幼崽捡回去喂养,因为那是他们的同类。六只幼崽在父母身边待了三个多月,感情很深,不愿意跟随陌生野兽离开,几次三番地跑回部落,都被族人赶了出来。

  他们始终没能见到父母,心里自然还保有希望。但是他们频繁的造访令艾迪忍无可忍,他本想尽快把这份耻辱忘掉,小崽子们却偏要在部落里晃荡,提醒大家他的无能,这让他越来越愤怒,越来越无法压抑心中的暴戾。

  又一次,小崽子们跳出灌木丛,朝部落跑过来时,他把他们带进森林,一只一只往悬崖下扔,边扔边咒骂。崖下云雾缭绕,深不见底,掉下去必死无疑。艾迪吐出一口浊气,装作若无其事地往回走。

  从那以后,再也没人见过六只幼崽,坤一直以为他们生活得很好,东部森林那些返祖兽从不丢弃同类,他们会好好照顾他们。不久,艾迪又一次怀孕,两个月后顺利分娩,这次诞下一只雄性,但悲剧还在重复,他照样无法化形。

  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艾迪无须询问坤的意见,耐着性子养了幼崽两个月,见他毫无变化,从老地方扔了下去。谁也没发现,一只苍鹰在云雾中穿梭,接住了快要坠地的幼崽。

  艾迪性情倔强,从不服输。为了洗刷耻辱,他接连怀孕接连生产,诞下的雄性竟然没有一只能化形,越发成为部落的笑柄。祖巫甚至怀疑他被诅咒了,帮他做了三天祷告。

  一只被兽神诅咒的雌性在部落里的地位可想而知。他原本是高高在上的祖巫继任者,是人人追捧的对象,现在却成了瘟神令大家退避三舍。连带的,坤的威望也大大减少。

  两年过去,部落里怀孕的雌性很多,他们通常能一次性生下四五只雄性幼崽,但能化形的却只有一两只,甚至一只也没有,诞下雌性幼崽的人更是寥寥可数。这种情况愈演愈烈,慢慢地,大家再也不敢嘲笑艾迪,因为他们都一样,失去了孕育健康幼崽的能力。

  祖巫和坤为此焦头烂额,艾迪却大感庆幸。只要倒霉的不止他一个就够了。谁也没发现,东部森林的地盘正在急速扩张,对兽人部落的敌意也日渐加深。大规模的兽潮每年都要发生好几次,那些年轻的、强壮的返祖兽以攻击兽人部落为乐,他们血红的、满是仇恨的双眼令人心惊。

  三年后,最大规模的兽潮爆发了,坤带领各大部落共同抵抗。兽潮将兽人勇士冲散,一群苍狼不断围攻坤,下口非常狠辣。坤即便是八级勇士,也被他们撕咬得遍体鳞伤、鲜血直流。最强大的一只苍狼叼住了坤的咽喉,只要牙齿轻轻一合就能送他归西。但最后时刻,他放弃了,长久地凝视坤,竖瞳里有仇恨,也有痛苦。

  不远处传来一阵虎啸,群兽纷纷响应,如潮水般退走,留下一地伤残的兽人。坤掩住脸庞,痛哭失声,他知道,那是被他丢弃的孩子,他们恨他。

  回到部落后,坤变得消沉起来。当然,他受的伤也是最重的,四肢俱断,血肉模糊。由于红晶的滥用,部落里高阶勇士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严重威胁了坤的地位,见他躺倒,许多勇士蠢蠢欲动。

  艾迪坐不住了,让父亲赐给他一碗神血。祖巫的地位也全靠坤支持,自然无有不应,刮了满满一碗神血送到坤的木屋里。

  “别担心,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兽神会保佑你。”艾迪把腥臭无比的神血均匀涂抹在坤皮肉翻卷的伤口上。

  不知怎的,坤竟然想起了多年以前小鹌鹑对他的告诫。但那些危言耸听的话只在他脑海中闪了一下就被坚定的信仰取代。

  艾迪坚持每天给他换一次“新鲜”的神血,木屋里到处都是腐烂的臭味。坤渐渐觉得不对劲,他开始发烧,浑身无力,原本鲜红的伤口变成黑色,并流出黄色的脓血。更糟糕的是,伤口扩大了,吞噬他的皮肤和肌肉,将它们化成血水,森森白骨裸露出来,有蛆虫在里面蠕动。

  剧烈的疼痛令坤生不如死,他发现自己在慢慢腐烂,小鹌鹑的告诫一遍又一遍浮现脑海,令他肝胆欲裂。

  “这东西有毒,不能敷在伤口上。”

  “不管你信不信,我是在救你。这种血泥不是神物,而是污物,涂抹在伤口上会导致伤口发炎,然后死掉。”

  “知道什么叫发炎吗?就是红色的肉变成黄色的脓,一点一点溶解扩散,直至你腿上的肉全烂光,只剩下白骨。到那个时候,唯一能救你的办法便是把腐烂的部分锯掉。但还有更可怕的情况发生,那就是锯掉也无法阻止脓血的扩散,你整个人都会慢慢腐烂成白骨,直至受尽痛苦死去。”

  曾经嗤之以鼻的胡言乱语,现在却像预言一般成为现实。坤张开嘴,绝望地嘶吼起来。他错了,直到此时此刻,他才知道自己错得多么离谱。原来真是小鹌鹑救了自己,他救了自己!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从来未曾出错过,事实早就证明了不是吗?

  不不不,我不能死!我不想死!狂乱过后,坤扭头大喊:“艾迪,艾迪你在哪里?送我去东部森林,我要找小鹌鹑,我要去找他!”许多族人听见吼声聚拢过来,听见这番话,用讥讽的目光朝面无人色的艾迪看去。斗了那么久,终究还是输给了小鹌鹑,真是大快人心。

  “你在胡说什么,给我躺下!”艾迪将挣扎中的坤摁回去,咬牙道,“看看,把神血都弄掉了!这可是对兽神的亵渎!”他端起碗,重新涂了一层污血。

  “不,这有毒!不要涂这些!你会害死我!你害了我一次还不够吗?滚,你给我滚出去!”坤打翻木碗,躺在床上喘着粗气。他已经没有独自离开部落的能力。

  艾迪不堪受辱,推门跑远。

  看见部落的第二勇士走进来,坤虚弱开口:“我不行了,把我扔掉吧,扔在东部森林的边缘。”他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小鹌鹑还如往昔那般善良,会念着曾经朝夕相处的情谊把他带回去治疗。他是对的,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他早应该相信他。

  第二勇士求之不得,立即派人把他抬出去扔掉。当艾迪得到消息时,他已经不再是首领的伴侣,而是一个弃妇,一个无论如何也生不下健康幼崽的弃妇。没有哪只雄性想要他,雌性更是羞于与他为伍,生怕沾上晦气。

  祖巫早已年老,不日就要卸任,本打算把职位传给儿子,新任首领却坚决反对,让自己的弟弟顶替上去。父子俩没了依靠,只能靠啃食野果过活,没多久便相继饿死。

  大规模兽潮爆发的当天,小鹌鹑终于研制出能让返祖兽化形的药丸,这也是白及时把大家叫回去的原因,否则各大部落的伤亡还要惨重。

  周允晟和赵玄远远凝视被众兽围在中间的小鹌鹑,摆手道:“他已经长大了,我们也该走了。回去准备准备。”

  赵玄点头答应,回到木屋收拾行李。要带走的东西不多,全是一些土特产,咸鱼干、腊肉、龙肉干、野果野菜用鱼皮包好后收入空间戒指。两人又待了几天,确定药丸是否有效。白首先化人,白色的头发,绿色的竖瞳,长相极为英俊,把小鹌鹑迷得晕头转向。

  周允晟本还打算帮白庆祝庆祝,爬上树屋,听见里面激烈的“啪啪”声,摇头离开了。

  “他们没空?”虽是问话,赵玄的表情却极为笃定,将爱侣捞起来放在肩头,朝既定的坐标走去。十二个小时后军部会来接他们。

  两人刚走出东部森林,便发现浑身溃烂的坤躺在草丛里。他非常虚弱,但强烈的求生欲促使他不停呼救:“小鹌鹑,你在哪儿?求你救救我!我错了,我错了……”

  “哟,好久不见。”周允晟笑着招手。

  坤浑浊的眼睛放射出亮光,正欲张口,赵玄已经大步离开,只留下一个渐去渐远的背影。坤剧烈咳嗽起来,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流。

  不多时,几只苍狼循着气味围拢,在他身上嗅了嗅,冷漠地凝视许久,最终慢慢散去。

  当小鹌鹑发现男神和金毛狮子不见时,已过去三天。他走出部落,看见坤半腐烂的尸体,坚毅的脸庞并未流露任何悲色,淡淡说道:“挖个坑把他埋了吧。”

  白长啸一声,让部落里的兽人前来处理。两人在森林里找寻了大半个月,终是一无所获,但他们坚信夫夫俩绝不会死,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因为他们而建立起来的部落从此以后叫作宣城,取“玄晟”的谐音,它逐渐成为兽人星球上最强大的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