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
作者:关自在_      更新:2022-10-05 07:07      字数:4632
  任财财(化名),女,二十八岁,如你们所见,她是一位被工作磨平了所有棱角的女白领。

  日常工作内容,就是和狗同事解释怎么贴发-票单,被狗领导质问为什么他儿子的游泳课不能走公款报销,以及去税务局被柜台后的工作人员骂成狗。

  看看,这就达成了狗与人的和谐共处。

  自从她踏入社会以来,她下班后的时间仿佛被某种黏腻的、晦涩的、让她无法挣脱的东西填满了。综艺懒得追,电视剧懒得补,游戏懒得打,恋爱懒得谈……她一天到晚抱着手机,在不同的社交软件里切换来切换去,马克的减肥操一次都不会做,收藏夹里的网红餐厅也不想去探店。

  她现在翻看自己读大学时候的照片,真不明白自己年轻时怎么能有这么多精力,天上地下哪里都敢去。

  这个小长假,她本打算醉生梦死瘫在沙发里,睡它个天昏地暗。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她在早上五点被闺蜜从床上挖起来,催促她化妆、换衣服、戴上二十块钱一付的日抛美瞳,出门去蹦迪。

  任财财困的颠三倒四:“蹦迪?早上五点去蹦迪?”

  “对啊!”闺蜜说,“你看看你最近丧成什么样了,走啊,我要为你注入灵魂——!!”

  后来任财财才发现,闺蜜说的蹦迪,是去距离京城市区整整两个小时路程的三山音乐节,给他的爱豆盛之寻举应援牌去。

  音乐节早上十点开门,八点不到,门外已经人山人海。

  盛之寻的应援色叫做晴空蓝,粉丝们举着应援牌,连成一片青蓝色的海洋,齐声喊着应援口号。整齐无比,震耳欲聋。

  任财财:“我觉得你们不是来应援,你们这是军训拉练来了。”

  周围的粉丝们对她怒目而视。

  任财财不说话了。

  任财财从不追星,甚至——这话不能当着闺蜜的面说——她觉得明星粉丝们都有点什么大病。

  这年头爱豆遍地走,秀人多如狗;不管多小的“星”,只要叫得上名字,立刻开始宣商务开单链直播卖货。

  任财财家里堆着数不清的面膜眼霜和防晒,全是闺蜜为了冲销量买的,买完之后自己用不过来,转手送给了周围的朋友。

  第一次拿到明星代言的任财财:“谢谢宝贝~”

  第二次拿到明星代言的任财财:“哎呀不用送啦,上次送我的还没用完呢。”

  第三次拿到明星代言的任财财:“……你到底为什么要追星啊,就这么想当韭菜吗?”

  闺蜜郑重地说:“财财,每个人追星的原因都不同,有些人会幻想爱豆是自己的男朋友,这叫‘女友粉’;有些人会希望偶像一路乘风破浪,作品出圈,这叫‘事业粉’;还有人就是喜欢看两个人的互动,这叫‘cp粉’。对我而言,追星可以让我的心态永葆青春,这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你看,咱俩同岁,我却看起来比你年轻,这就是原因!”

  任财财心想是啊,你都二十八岁了,还经常去盛之寻的超话和十四岁的初中生小妹妹掐架,确实可以永葆青春啊。

  任财财不理解,但成年人做出的每一个选择都不需要外人理解,只需要尊重。再说,她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看在那些面膜眼霜和防晒的份上,她也经常会帮闺蜜投投票、当当数据女工。

  比如今天,闺蜜之所以带任财财来音乐节现场,是因为任财财有个特殊技能——拍照。

  读大学时,任财财就喜欢上了人物摄影,那时候她的梦想是大学毕业后开一家属于自己的摄影工作室,她喜欢快门声响起时,定格住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她喜欢捕捉那些眼底的闪光,与脸上的思索。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梦想被现实里永远处理不完的报销单据淹没了。

  若不是闺蜜的拜托,任财财也不会扛上她的相机,千里迢迢跑来音乐节当老黄牛。

  盛之寻的舞台在晚上七点半,任财财被太阳晒得快蔫了,和闺蜜说自己要去别的地方转转,透透气。

  闺蜜:“那你不如直接去主舞台吧,还能听歌。”

  任财财:“好吧。”

  任财财扛着相机走了。

  这次三山音乐节办的还挺热闹,到场的演唱嘉宾众多,就连任财财也听过其中一些出场歌手和乐队的名字。任财财闲着也是闲着,拍了几组艺人照片,用手机随便磨了下皮加上水印,直接发在了三山音乐节的超话里,很快就有没买到门票的艺人粉丝开开心心来认领,说着谢谢摄影大大。

  有个小粉丝,甚至在一分钟之后就把任财财拍的照片换成了自己的微博头像。

  任财财觉得这些粉丝真的很有趣。

  转眼时间到了下午四点,场上是一位民谣女歌手,穿扎染长裙,头发编成两个粗长的大辫子,戴着羽毛和花朵,任财财读大学时就听过她的歌,那时候她就是这样的穿着打扮,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候这位女歌手唱的是沪市的人民广场,十年后唱的是京城的一号线。

  任财财坐在那儿安安静静听完她的歌,等到女歌手下场后,任财财本来打算去找闺蜜,忽然注意到舞台侧面的候场区,出现了一排年轻的身影。

  那应该是某个男团吧,打扮得很年轻,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他们像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后面的人双手搭在前面的人的肩膀上,在幼儿园阿姨……啊不对,应该是经纪人和助理的护送下,来到了舞台旁边。

  离得远了,任财财看不清他们的长相,她举起手里的高倍相机,把镜头当成望远镜,拉近了画面。

  她透过小小的取景框,从最后一个往前,逐一审视起这些小爱豆的外貌。

  这个不行,居然是个方脸……那个也不行,下半张脸怎么有点歪……这个个子也太矮了,鞋底这么高不怕崴脚?……那个眼线太重,不喜欢……现在真是什么人都能当男团了,这颜值下滑的太厉害啊!

  任财财经常被闺蜜用盛之寻的“美图”轰炸,对男人的外貌很挑剔。东亚男人都给她卷起来啊,身材长相和实力总要有一个吧?

  任财财一边在心里默默吐槽,一边继续审视。

  看到倒数第二个时,她眼前一亮——这个团里终于有个顺眼的了!小弟弟长得很好看,是那种雌雄莫辨的美,眼角下一点泪痣,铅灰色的发尾微长,无袖t恤下露出健壮的双臂,一个能打三个,标准的金刚芭比。

  任财财:“婉拒了哈。”

  她长叹一口气,镜头又一次移动,不抱希望地把镜头移向了队伍最前端的年轻人。

  那个人把头发染成了落日余晖般的橙色,宽松的白t恤被剪成不对称的款式,行动间肌肤若隐若现。他背对着她,正偏着头和一名穿着西装的男人说话。

  不知他们聊到了什么,那个年轻人突然肩膀一垮,夸张地叹了口气,然后转过了身,刚好面向了镜头——

  ——那是一张格外鲜活的脸。

  是的,“鲜活”。

  不是帅气英俊、不是潇洒俊朗,那些普通的词汇根本无法形容镜头之下的少年。

  他是那样的灵动,那样的伶俐,像是一轮可以被捧在手心里的太阳,又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星星。他脸上厚重的舞台妆盖不住他眼角眉梢的雀跃,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好奇心与快乐的代名词。

  任财财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在生活中感受到这样的“鲜活”了。

  日复一日不停歇的加班,每个月如期而至的房贷,地铁上的早晚高峰,还有周末的相亲局……任财财差一点就要忘了,她曾经也是一个想要仗剑走天涯的女孩了。

  在她反应过来之前,她的手早就有了自我意识,一下又一下不停歇的按下了快门。

  她从未如此感谢自己的摄影天赋——让她可以记录下这一刻,心脏重新跳动的声音。

  ……

  “老朋友、新朋友、以及不老不新的朋友们,你们好,我是hotboys one-zero的队长姜乐忱,接下来的二十五分钟,将由我们和你们一起共度。希望在场的每个人,都能在今天收获快乐!”

  高高的舞台上,炫目的灯光十分晃眼,姜乐忱和他的队友们双手交叉比出1和0的手势,齐声喊出了团名。

  身后的大屏幕上,新设计的团队logo浮现而出,十个人的名字在下方滚动出现。

  主舞台正对着一大片草坪,下午四点半温度不冷不热,数千名观众围站在这里,表情里写满了对糊团的陌生与无所谓。甚至有人在他报出团队名字时,没忍住笑出了声。

  相似的表情姜乐忱和闻桂已经看过很多次,两人并不在意;倒是团里有初次登台的新队友,在这种场合下怯场了。他们这次使用的不是乐队现场伴奏,而是提前录制好的伴奏乐,顾禹哲要求他们全开麦,一点垫音都没有。也就是说,只要有一点点走调,都会成为车祸现场。

  舞台下的人头密密麻麻,姜乐忱深吸一口气,他的视线从人群移开,先看向身旁里的闻桂,现在他们身上的麦已经开了,闻桂不方便说话,但是他伸出尾指,轻轻挠了挠姜乐忱的手背。

  姜乐忱也反过来挠了挠他。

  然后,姜乐忱又把头转向另一个方向,看向了舞台侧面的总控台——顾老板正抱臂站在那里,面色肃穆,镜片后的双眸满是沉稳。

  两人的视线撞在一起。

  顾禹哲轻轻挑眉。

  姜乐忱点了点头。

  顾禹哲接收到他的信号,低头和总控台的工作人员说了一句什么,十秒钟之后,熟悉的音乐前奏在耳麦里响起。

  咚,咚,咚……

  伴随着三声鼓点,姜乐忱开口唱出了第一句歌词——

  “陷入一场梦境的大冒险

  掉落爱丽丝的池塘边

  有气球有白兔有追不上的旋转木马

  还有吃不完的巧克力喷泉”

  这首歌叫做《梦境大冒险》,是他们团刚成立的时候,前老板花大价钱买回来的歌。用五年后的眼光来看,这歌词确实幼稚,但对于糊比男团来说刚刚好。

  这是音乐节又不是音乐会,就适合唱这种节奏洗脑、歌词上口的口水歌,幼稚也没有关系,只要够开心够嗨,能让观众跟着一起快乐就好了。

  姜乐忱边唱边想:看吧,我唱自己的歌,从来不走调。

  “我追追追,追着彩虹跑

  又骑着纸鹤飞向天边

  我们会遇到说话的小狗

  在花丛里向流星许愿”

  这首歌的舞蹈相对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力量动作,一群阳光男孩在舞台上蹦蹦跳跳勾肩搭背,果然很快就调动起了下面观众的积极性。

  他们刚开始唱时,几乎没有观众举起手机;但是随着这首歌最洗脑的高-潮来临,姜乐忱注意到,舞台下举起手机录像的人越来越多。

  “我愿意与你一起去冒险

  从今天开始环游世界

  这是一场梦境的大冒险

  何不再勇敢一点?”

  小姜同学一边唱着,一边向台下挥舞手臂,忽然间他注意到人群里有个女生格外显眼——当其他观众都跟着洗脑节奏摇头晃脑时,她却举起了手里的相机,黑黝黝的镜头正对着……他?

  姜乐忱尝试着往舞台左边走,相机镜头就跟着他往左边走;他反过来向右行,那镜头又跟着他向右行。

  好在这首歌本来就是满场乱窜型的舞蹈,小姜队长虽然在舞台上表现得活跃了一些,但是并没有引起其他队友的注意。

  在几次试探之后,姜乐忱终于确认了——那个镜头确实是在拍他!

  哎呀呀,姜乐忱自豪地想,果然人有魅力谁也挡不住啊。

  一场二十五分钟的舞台,他们唱了四首歌,姜乐忱对着那支镜头不知道放了多少次电。

  等到最后endg pose时,姜乐忱全身几乎被汗水浸透了,两条腿不停在抖。一旁的闻桂比他还卖力,闻桂是队里的主舞,有一段将近半分钟的lo地板动作,若没有身上的肌肉,这么难的舞他根本撑不下来。

  伴奏乐到此为止,群舞也刚刚好卡在最后一个收尾动作上。

  空气有了短暂的几秒钟空白,舞台上没有音乐,台下的观众也没有来得及鼓掌。而就在这短暂的空白之间,那个举着相机的女生突然放下相机,双手合拢在嘴边,用尽肺里的全部氧气喊出了一句话——

  ——“小橙毛,妈妈爱你!!!!!!!!!!!!!!!!!!”

  舞台上的姜乐忱脚一滑,差点栽倒在闻桂的怀里。

  小橙毛是谁啊?妈妈又是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