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 选后之争(3)
作者:天下归元      更新:2022-02-04 17:21      字数:2974
  252选后之争(3)

  没有银子,还要吃饭,于是居家旅行打工出游之必备招数派上用场,他只好去卖艺,卖艺最合适的地方只有护国寺,终于在那里,他得到了“认字神兔”的消息。

  小七没见过元宝大人,却听战北野说过这只牛叉哄哄的神鼠,久仰大名缘悭一面,如今一听闹市上的人绘声绘色谈起“你妈神对”,立即就想起了元宝大人。

  接下来就好办了,元宝大人在哪里,孟扶摇自然在哪里,它被小郡主收为宠物,孟扶摇就在摄政王府。

  小七确认这个消息的时候,长长吐出口气……两个多月的流浪,从大瀚到轩辕,他不再是瀚朝新贵,不再是御前红人,不再是黑风骑中因为他年纪小性子烈而个个让他三分的小七统领,不再是新朝建立后人人捧场个个谄媚的“七将军”,他只是待罪的、流浪的、背负着鞭子、用自己双脚日夜兼程走遍天下的平民,两个多月时间,他被雨淋过被雪盖过,没日没夜赶路累病过,走夜路掉下山崖过,没东西吃偷菜地被人家用狗撵过,那都是苦的痛的疲倦的难堪的,然而最终都咬一咬牙,爬起来伤痕累累再走,第一次偷菜地被主人骂时他还伤心难受了好久,偷到最后就完全熟练了,胳膊下塞着老玉米棒子,一边啃一边夹住人家追出来的狗,肩膀一错便扭断了脖子,剥了皮好歹一顿牙祭。

  那都不是最难熬的。

  难熬的是寂寞,被抛弃的深入骨髓的寂寞。

  荒山野岭夜宿,一个人细长的影子对着一堆冷清的篝火,听远处山巅上野狼对月悠长的嚎叫,一声声在空谷中荡开来,他胸中也荡出一般的凶猛和野性的共鸣,也想那么奔出去,对着月,伸直了脖颈长长的吼一声,吼人世苍凉,吼身为不溶于群的孤狼的寂寞。

  和很多很多年前一样。

  他是狼孩。

  自幼父母双亡,被叔叔扔在了大山里,一只母狼领养了他,他以为那就是他的娘,他喝它乳汁,跟它捕猎,和自己的狼兄弟们抱一起打滚,大雪天伏在雪下找兔子,赤脚在雪地上印上比狼兄弟还快的足迹,月亮圆的时候嚎一嗓子,透彻心肺的痛快。

  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他被一个猎人发现,老猎人捡回了他,教他吃饭教他说话——他一开始只吃生肉只会嚎。

  学会了吃饭说话人类基本礼节,老猎人去世了,猎人的儿子再次扔了他——这个狼小子桀骜不逊,看人的眼睛狼似的,留着迟早是个祸害!

  这句话他隔着门缝听见,不过漠然的转身再回到大山,找他那群狼亲戚,老母狼已经死于猎人之手,昔日一起打滚的狼兄弟已经长成壮狼,爪子刨着地,敌意的看着他,狺狺低咆。

  于是他明白,他回不去了。

  无论人或狼,哪里都不是他的家。

  他终究是一个流浪儿,被人类捡回后,山野里最后驱驰的自由都被剥夺。

  后来他遇上战北野。

  遇上狼一般昼伏夜出疾掠如风凶悍而又不失诡诈的黑风骑。

  他有了家,有了主人,那是群狼之首,是将来的永久的王,他像崇拜头狼一般崇拜他,除此之外一切的人都是弱狼。

  他是桀骜的小七,全部的精神意志都给了战北野,全部的热血勇猛都给了黑风骑,他目光是直的,像野兽一样眼睛只生在前方,不侧头看不见身周的景色,他也从来不屑于侧头。

  于是他犯了这么样一个惨痛的错误,错到他自己都无法面对,这些日子睡下醒来走路洗脸,哪里都晃着战北野那夜的神情和目光,那神色他不会形容,只是想起却会撕心裂肺的后悔,他害怕面对这一刻陌生的撕心裂肺,从此后他不洗脸。

  那些夜晚,最难熬的寂寞,风嘶嘶的吼,从火堆的这端掠到那端,带着锋利的冰渣子,一下子就割破了红尘里虚幻的温暖,他在冷去的火堆灰烬旁冻醒,往往要爬起来,爬上最高的山顶,对着大瀚的方向久久张望。

  他想,陛下在做着什么呢?纪羽他们一定占据了我的位置守夜了。

  这般的想,想念黑风骑,他从没离开过黑风骑这么久,那日子漫长得像一生,这一生里他终于清晰的看见自己——一头因为狼孩身世而敌视世人,在人们的保护中自以为是桀骜着骄傲着的狼。

  前十六年他在主人和同伴的容让下,放纵着去恨,大步凶猛的走狼的生涯,从此后他学着做人,从最艰难的地方做起。

  小七抿着嘴,扛着自己买的做工工具,背着他那什么都可以碰唯独这个不能动的鞭子,跟着摄政王府的管家,走进了王府。

  他以为自己进摄政王府才是最接近孟扶摇的,却不知道,自己无意中错过了更好的机会。

  小七无声无息以临时小工身份跟着管家从外门进府的那一刻,孟扶摇带着“春梅”,以新皇后之姿,在摄政王府隆重礼迎下,从王府内三进连接着宫门的那道红门进了王府,她光明正大的迈进红门时,很是感慨的想起了自己前几天还费尽心思甚至出卖了铁成才进了那道门,世事翻覆可真离奇,进宫一趟,一转眼自己快成皇后了,一转眼摄政王府竟然成自己娘家了。

  她目光一转,在靠近红门处看见一个记号,铁成已经安然避出去了,似乎还有别人助他?无极的隐卫,终于赶到了吗?

  王府的府官恭敬的将她引入内三进里靠近小郡主住处的“怡心居”,这将是她暂时的居所。

  她不知道,在她前进的方向,某个很无辜的追寻了她两个多月的少年,正站在了与她方向相对的交叉点。

  有些交叉和邂逅,当事人不知,唯有命运知道。

  孟扶摇的住处离小郡主的香闺很近,摄政王之前自然已经嘱咐过女儿,对这位未来的轩辕皇后“多用点心思”,兔子郡主除了涉及她阿越哥哥的事,其他事都非常听父王的话,于是邀请孟扶摇去喝茶谈天,其实兔子郡主哪里是长袖善舞的女主人,她喝茶喝得神游物外,谈天谈得文不对题——兔子郡主最近又瘦了,越哥哥不回来,“神兔”又不见了,派人找了许久都没有影踪,直接的后果便是恹恹不起,整天眼眶里含着一泡泪。

  孟扶摇瞅着她那泡泪,心想林黛玉遇见她都要甘拜下风,看着这个活得精致活得娇嫩的孩子,她有那么一刻的心软,然而又觉得,不破不立,给这个孩子戳破虚幻的美丽城堡,未必不是件好事,有些事,终究是要面对的。

  她在小郡主香闺呆了一个时辰,天南海北的聊,又和她说起以前听的别国掌故:某王族后代被某铁腕人物追杀,两人斗智斗勇最后两败俱伤的故事,小郡主痴痴的听着,果然很快就开始触景生情,双手捧在胸口长叹一口气,说:“好歹不是所有故事都这个结局的。”

  “不是这个结局还能是什么结局?”孟扶摇骇笑,“那两人深仇大恨你死我活,谁也不可能退后一步,别说他们了,放眼古今,哪家争权斗争有个好结果的?不过就是你杀过来我杀过去罢了。”

  “为什么一定要杀呢?”兔子郡主迷迷蒙蒙的道:“还是能找到和平解决的办法的。”

  “郡主真是宅心仁厚。”孟扶摇凑过去,细细嗅她纯纯的婴儿般的香气,觉得人生真他妈的不公平,为毛有些人就能活在肥皂泡里还不被戳破降落呢?不行不行,孟巫婆一定要恶毒的戳破之。

  “可是和平解决是万万不可能的,世上没有那样的傻子,肯对生死仇人拱手相让,要知道一让,让出的便是身家性命,换谁也不肯的。”

  孟巫婆笑眯眯的种完了毒,起身告辞:“郡主我走了哈。”

  兔子郡主尚自沉浸在她最后一句话的毒里,迷迷蒙蒙的道:“啊?哦。”

  孟扶摇也不用她送——可怜见的,脑子大抵一次只能想一件事,让她专心品尝孟巫婆送上的青苹果吧。

  当晚,孟扶摇在“怡心居”坐下,关上门对着暗魅奸笑的时候,来例行每日探望女儿的摄政王,正在小郡主的香闺内,和女儿抵膝长谈。

  轩辕晟坐在女儿床前,万分爱怜却又无可奈何的抚着她的发——这个孩子出生时难产,导致先天太弱,连性子也弱不禁风,虽然他求了师兄月魄亲自教导,又从小给女儿固本培元,好容易功夫是练出来了,胆气却一无长进,有时候他看着这个女儿忍不住要想,自己上辈子招了什么孽,今生没有子嗣,唯一的女儿又扶持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