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女配的男友(11)
作者:甘米儿      更新:2022-05-24 12:55      字数:4110
  陶箐与季洋在一起后, 寝室就鲜少回去,两人在小小的出租屋里开始过没羞没臊的生活。

  随着深入了解, 陶箐发现这家伙其实有点少爷病, 脾气有时候比她还傲娇。

  但,也没不影响她使唤他。

  虽说租房是新房, 坏境也还好, 但整体的坏境差,周围还吵, 她就受不了。

  被子一个星期不换睡着她身上就发痒。

  “今天又该洗被子了, 我们能把它丢掉吗?”陶箐站在床上, 看着季洋。

  “不能。”季洋想也不想否决,“就你娇气。”

  “怎么了?不能娇气啊?”陶箐习惯了他说话的态度, 拿着枕头就丢他, “晒在外面也很脏啊,收回来都臭臭啊, 不想我丢掉就来卸掉拿去洗。”

  季洋伸手接过枕头,看着看床上叉腰的她,对方还居高临下瞪着他, 撅着嘴, 伸出食指, 指了指被子。

  “就你这事多的性子, 买新的不用洗?”他挑了挑眉,丢出一句。

  “那也是新的。”

  “洗了不就干净了,那么多事?”他走了过去, 开始动起了手,伸手拍了拍她的腿,“站远点。”

  陶箐一下跳起来,踩在被子上。

  季洋正扯着另一端,看着她,“起来,不然不洗了。”

  “不洗我就不和你睡了。”她往上又踩了踩,对上他的眼,丝毫不妥协。

  季洋抿紧唇,而后垂眸点点头,像是在无奈忍着,继续拉着拉链,将被芯扯出来,她踩着,扯了一点就扯不动。

  停了动作看向她,“下床,自己上课去。”

  “还早。”陶箐有点都不着急,她三点半的课,现在才两点,再说,逃课惯了的她丝毫没有上课意识。

  当然,和季洋在一起她没逃过课,这家伙一个冷眼撇过来,带着□□裸的嫌弃。

  真的是嫌弃。

  不加掩饰那一种。

  他也脱鞋上床,单手揽上她的腰,直接就拎到一边,两下就把被单扯出来,然后被被芯丢给她,“踩去吧。”

  陶箐向来胡闹,下床就要去抢,季洋一只手就能将她拦住,快速丢到洗衣机,关上盖子打开开关,走出去时丢下一句话,“去啊,徒手捞出来。”

  她看着哗啦啦的水声,捞个屁哦。

  出来时季洋已经上了床,靠在床头,一副优哉游哉的姿势。

  她上去靠在他身边,看着他,“要不要一起看短视频?还是看剧玩游戏?”

  现在人手一个手机,消遣时间有太多的方式,她认识的那些小太妹和混混都刷短视频玩游戏,没日没夜,还会拍一些自以为潮流的沙雕短视频,朋友圈天天发夜店照片,自以为过着潇洒奢侈的生活。

  就连她自己,逃课无聊的时候就是刷手机,追剧。

  季洋不会。

  他偶尔双手枕着脑后,望着天花板发呆,任由她躺在他身上胡闹都没反应,惹急了就将她压着“收拾收拾”,更多时候骑着机车带她去兜风,看看城市的夜景和夕阳,对手机这玩意完全免疫,所以她经常联系不到他人。

  别人都觉得他是个小混混,陶箐觉得她家季洋这人有独特的魅力,和别的小混混可不一样。

  不愧是她看上的人,那是有思想不随波逐流的小混混!

  闻言,季洋侧了侧脸,继续闭眼,“没兴趣。”

  “陪我陪我一起嘛。”陶箐磨他。

  她以前没人可撒娇,也不屑于装柔弱,才不要像陶若茗一样娇滴滴,丢人现眼。

  这才短短一个多月,技术上涨,把之前这么多年的骄都给补上了。

  “上课去。”

  “那你今天晚上来接我,带我去吃小龙虾。”她提出条件,强调出声,“不许玩消失,我就打一个电话,要是你没接到,那你死定了!”

  女孩子在恋爱中总是喜欢这样强势,以此证明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地位。

  季洋每次面对她这样的威胁总是漫不经心,丝毫没表现上心,她也不在意,反正他每次都能做到。

  “啵。”陶箐起身亲了他一下,眼底流露的都是对他的喜欢,毫不掩饰。

  “把钱给你,我今天去领的现金。”她将要用东西装在书包里,然后拿出一叠钞票,放在桌上。

  季洋没有工作,陶箐自觉承担起养家的任务,每次都会往柜子上放一些现金。

  “收走。”床上的人话语无奈。

  “咦,上次放的你都没用?”陶箐打开抽屉,上次放的钱还在里面,前几次的也在里面。

  里面已经有厚厚一叠钞票。

  肯定是季洋自尊心太强,不想用她的钱。

  “我为什么要用?”季洋看向她,话语依旧没起伏。

  “那就留在里面嘛,等需要的时候用,我走啦。”陶箐不打击他,笑着出口,背着书包出门了。

  她来这里很多次,周围的人都认识她,每次都是和季洋在一起,哪有人找她麻烦?白天都一个人大大方方走出去。

  季洋在这一片很混得开,现在她相信了。

  楼上的季洋站在窗边,看着她不断远走的身影,收回视线,又落在桌上的一叠钞票身上。

  脸黑了黑,拿过来又丢在抽屉里,没有多看第二眼。

  晚间。

  陶箐下完课是八点半,将书给了一起上课的室友。

  “又不回来啊?”对方调侃她,“你是忘记回寝室了吧?还知道寝室几零几吗?”

  “524。”陶箐笑。

  以往她有点大小姐脾气,总觉得别人带有色眼光看她,所以也不与人交好,室友或多或少也因为她的身份不太敢招惹。

  自从与季洋在一起,他根本不管她是什么小姐,态度永远是那个态度,让她不得不改变自己。

  &

  nbsp;  这段时间心底郁结放下不少,对人对物态度都很温和,与室友的关系也好起来了。

  “还记得呢?我还以为你忘了。”

  两人打趣几句,对方才离开,她拿着手机往外走,给季洋打电话。

  “嘟嘟嘟”

  没接。

  “哼!”

  陶箐看着电话自动挂断,这家伙死定了,气死她了,都说只打一次。

  算了。

  她说服自己给他一个机会,走出东边校门,要是再见不到人她可就真的生气了。

  “没事的,好好养很快就会好。”

  “我最近学煲了滋补汤,对骨骼愈合很有帮助,明天给你煲。”

  她低着头往前走,侧边路口传来一道令她不悦的声音,抬头望去。

  又是这对。

  钟梓铭伸手摸着陶若茗的头,大庭广众之下还去亲,刚要下嘴,陶若茗诧异,“箐箐?”

  闻言,钟梓铭也望过去,他眉头一拧,话语质疑,“陶箐?”

  他已经很久没见过她,很难将面前这个长发披肩,穿着牛仔裤和白短袖的女孩和记忆里那个画着半人半鬼妆的小太妹联系在一起。

  电梯里被打的时候他没有细看她,压根也不想看。

  此时面前的女孩素面朝天,阳光朝气,清新纯净,不似以往阴气沉沉,一眼望去还挺让人惊艳。

  “脚好了?”她开口,“我以为还要修养好几个月呢。”

  钟梓铭脸色也崩了,说话这么阴阳怪气嘲讽,就是陶箐无疑,他冷哼,“不用你关心,有这个功夫,去关心关心你那个小混混,双腿双脚都断了不好受吧?你可要好好花钱给他治治,说不定就瘸了!”

  陶箐头顶几个问号,“陶若茗有幻想症,你也有?”

  两人一起幻想?

  “箐箐,你说话别太过分。”陶若茗替钟梓铭说话,警告的话都说得很轻柔。

  “这不是事实?”陶箐瘪嘴,看着她娇柔做作的样子不打算一决高下了。

  浪费时间。

  每次都让陶若茗占上风,用她的傲慢和蛮不讲理衬托她的好脾气和温柔。

  抱歉,不陪他们玩。

  话音未落,她白了两人一眼,就往前走。

  陶若茗以为她还继续嘲讽,最后少不了与钟梓铭争执谩骂起来,然后她劝架,然后还得安慰他。

  结果没有。

  就这么走了。

  她都懵住,看向钟梓铭,“梓铭,箐箐她是生气了吗?”

  “管她!”钟梓铭一口气也不上不下,“是那个小混混招惹在先,甩脾气给我看?以为她是谁?”

  “茗茗,你就是太善良了,所以她欺负你,不给她点颜色看看,她以为自己是谁?”

  陶若茗叹气,话语忧愁,“箐箐已经一个多月没回家,我爸都气得不行,再这样都懒得管她了,到时候可怎么办?”

  “照顾小混混去了呗,可真痴情。”钟梓铭话语不屑,揽着她往大门走。

  他这几天才刚下床,走得很慢。

  “也不知道那个人怎么样了,但是他打伤你,还是无缘无故,我觉得太过分了。”陶若茗说着还是很心疼。

  “他可比我严重多了。”钟梓铭享受着她的关心,两人卿卿我我,一路往校门走。

  陶箐在校门找了一圈,没看到季洋,本来遇到那两个人就让她堵心,眯了眯眼。

  好啊。

  敢无视她的话。

  小混混又怎么样,她还小太妹呢,看她不给他一个教训!

  钟梓铭与陶若茗走出来正好看到陶箐在路边,拿着手机在打电话。

  “这么晚了,不回寝室,不知道她又要去哪?”陶若茗叹了一口气,无比无奈。

  “和小混混在一起,还能去哪?茗茗,你和她不一样,别想了,玷污了你。”钟梓铭厌恶看了看陶箐。

  “可她毕竟还是我妹妹,我要不要上去说一说,让她好好待在寝室,女孩子一个人晚上出去也危险。”

  “她还谈什么危险?还干净?”钟梓铭耻笑一声,下一秒下巴抬了抬,“看,又有一个混混来接了。”

  陶若茗望过来,一辆机车停在陶箐面前,对方带着帽子,看不清脸,端着一身黑,只能看出身材颀长挺拔,动作干练。

  “你来迟了!”陶箐走到他面前,语调微扬,一字一顿说。

  听到陶若茗的耳里,她有点微楞。

  陶箐一直是目中无人的性子,颐指气使,说难听点浑身公主病,和人的交际都有问题。

  此时有点小女人的埋怨的语气让她不适应。

  “嗯。”对方声线低沉,带着磁性,拿下帽子,陶若茗看到一头乌黑的头发,菱角锐利的一张脸,年轻清隽,身上带着一股慵懒的痞气。

  “哼!”陶箐走到他身边,将书包塞给他,自己戴上帽子,坐上去,自然搂住他的腰,“走吧。”

  “季洋!”钟梓铭看清楚脸,瞪大了眼,面色铁青,满脸不可置信,“不对,他不是被”

  分明是打断手脚。

  他怎么会开车?

  这么短时间伤口根本不可能愈合才是,哪里出了问题?

  “是他?”陶若茗望着离去的机车,迅速矫健,很快消失在她的视野里。

  她以为是无所事事下流俗气的混混。

  可是刚刚那个人。

  散漫桀骜,清俊非凡,反而给人一种很酷很潮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  米儿更晚了,是要把这一段码完,然后十二点三更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