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人心在我不在天
作者:自情者      更新:2022-10-13 13:44      字数:2437
  是夜。

  张连长府上,灯火通明,觥筹交错,院中摆了满桌,一个个新提拔的队长,也沾了三分意气。

  一条汉子起身拱手“小英雄,我敬你一碗。”

  李无眠更不答话,倒满酒碗,一饮而空,瓷碗倾覆,一滴不漏。

  “好!”引得喝彩声阵阵,那汉子也涨红了脸,连干三碗,方才落座。

  “小英雄好酒量,这都不知道敬了几十碗吧。”

  “可不是,四十八碗了,当真是千杯不倒,令人咋舌。”

  交谈之声四起,气氛颇为热烈,这一场酒宴,也正是为此而设。

  人心已是点燃,当要越发炽盛。

  李无眠这一桌上,有张连长,四大乡绅,连长和金族长大碗喝酒,三大乡绅难免唯唯诺诺。

  这时府门外走来一人,诸人目光望去,那人扫视院中“李道长,我来蹭顿酒饭,可还不嫌弃吧?”

  “管够,请。”原来是无根生。

  无根生大步而来,便有人让了位置,他甫一落座,细细端详李无眠两眼,不尽感慨。

  今时不同往日,李无眠也能发觉,他同样有所变化,不似那日悟道纯澈了“可曾寻得白鸮踪迹。”

  “哪有那么好找?”无根生耸耸肩,便是寻得,生死也未可知。

  四大乡绅莫名其妙,张首晟听到这话,握住酒碗的手却不禁一抖。

  全性大魔,白鸮梁挺。

  无根生他也有过一面之缘,听两人言语,这人是为寻白鸮,那般魔头,这青年能够对付?

  “不提则个,今夜为吃顿酒肉,好好上路,顺便恭祝李道长一切顺利。”

  两人相视而笑,彼此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做,也非各自不可。

  酒过三巡,无根生瞄了眼张连长“另外……”

  李无眠放下唇边酒碗,见他欲言又止,莫名其妙“吞吞吐吐做甚,有什么想说,但请畅所欲言。”

  无根生摇头失笑“前几天碰上个断臂怪人,刀术端是出神入化,叫人惊骇。”

  李无眠莞尔,推杯换盏,好不快哉。

  至酒足饭饱,诸人散了,无根生亦告辞而去。

  几人却并未散去,搬至后堂,毕成峰取来一副地图“小道长,两天之后是否太过匆忙了些?”

  时间定在两天后的清晨,纠集兵员镇民,直上黑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毕成峰点头“黑云寨地处石门镇西南,两面环山,一面绝壁,易守难攻。”

  众人凝神倾听,便是听过多次,也并未松懈,事关性命之事。

  不多时,张首晟道“李道长,你胸中可有成竹?”

  李无眠嘿然笑道“届时有我冲锋陷阵,尔等跟随在后,冲上去,杀他娘的!”

  张首晟与金族长相顾失笑,张首晟道“要是没有我和金族长,李道长你真打算这么胡来么?”

  自傍晚到入夜,偌多杂事。

  镇民十分踊跃,挑出合适者,提拔小队长,组织镇民训练等事,通通由张连长处理。

  暂管另外三大乡绅,提供钱粮武器,并且发放银钱,加上为后事做准备,则是金族长的拿手好戏。

  李无眠不以为意“这不是有你们么?我要将事都干完,要你们何用?”

  他之所以要借石门之势,便是没有完全把握。

  剿灭黑云,并非一句话说的那么轻松。

  纵使众人愿助一臂之力,但人力的组织,钱粮的调集,他是一窍不通,即便强行操持,多半乱七八糟。

  然,他何必在这上面耗费心力?

  “真是发了疯了。”眼见这小主心骨,居然这么坦然,金族长有点被气到,不由干瞪眼。

  张首晟沉寂,心下却颇为认同。

  李无眠不需要多智近妖,甚至无需冲锋陷阵,但没他就是不行。

  不然他张首晟怎么会生出剿匪之心,四大乡绅又怎会倾力相助?镇民又怎会众志成城?

  他可以被替换,金族长也可以被替换,因为总有人能做他们能做的事。

  张首晟这时道“也许不必劳烦李道长冲锋陷阵,开了孔家藏宝库,收获大出所料。”

  金族长也恢复过来,谁叫这是主心骨呢?哪怕小了点。

  两人相视一笑。

  李无眠讶然挑眉“哦?”

  金族长感叹道“这孔家果然是肥的流油,钱粮之事非事也,最是库中暗藏的枪支弹药,简直骇人听闻。”

  “光是长枪就有二百来条,重机枪也有三五挺,迫击炮都有两门,都快赶上大半个营的装备了。”

  张首晟心有余悸,这孔家哪里搞来这么多违禁装备,比他都要豪华太多。

  若非李无眠雷厉风行,孔耆老也心存侥幸,轻易还真拿不下。

  李无眠得知,不存惊悸之色,毫无庆幸之容,反而大笑出声“那这王八血可够补的,没杀错。”

  “王八原就是大补之物。”张首晟也不禁随着笑出声,心情从所未有的轻快。

  金族长嘴角抽搐,在六个时辰之前,他金家差点当了这只王八,此刻却与这杀王八之人共商大事。

  人间多变,难以道尽。

  世事难料,岂非如此?

  毕成峰默然无声,盯着那张尚且稚嫩,却英姿非凡的面容。

  笑声痛快,豪气激荡,总让人觉得,他若在此,无事不成。

  身为一个读书人,恍惚之间,见初生人雄,眉角峥嵘。

  黑云之寨,不过这条波澜壮阔的雄路下,一块微不足道的垫脚石。

  而他毕成峰何其有幸,竟能亲眼目睹。

  人雄,起于毫末!

  “冲锋之事无需再议,列位,此番与我同行,必斩贼首之颅,不负汝等!”

  笑声一收,一双精眸灿亮,分明在发光,室中灯火也作陪衬,三人皆面色肃重颔首。

  ……

  夜色深重,李无眠无心休憩,取得一坛好酒在手,仰头痛饮。

  月色凄迷,胸膛酒液炽热,以手举坛,人影一分为三,曼声唱道“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说得豪气冲天,实则吓得连觉都睡不着。”

  低檐之上,高月之下。

  不知何时,有人安之。

  身为高人,魏淑芬在这府中,自然无所限制。

  白日之事也曾听得,昨夜之事犹自难平。

  他抬眼一瞥,只见佳人如玉,大大方方坐在屋檐,纤细修长的小腿于空中晃荡,似将月光搅动。

  “你也不必思念什么青梅竹马,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我却不曾嫌弃你。”

  “呸!”魏淑芬大怒,抬手就丢来一物。

  李无眠接在掌中,原是一只毒蝎,蝎尾袭落,金光一闪。

  当即丢进酒坛,晃了一晃,痛饮入肚,口中嘎吱作响,汁液四溅“多谢美人儿深情,赠与下酒菜一味。”

  “毒不死你!”魏淑芬贝齿紧咬,却也没有再丢,免得肉包子打狗。

  李无眠大笑出声,不过兴之所至,玩笑之言。

  前路沉重未知,胸怀之中,尽是家国二字,焉有女人的位置?

  辜月萧瑟,心胸辽阔;

  饮尽美酒,略过美人。

  酒坛掷地,瓷片四飞;

  月光迷离,笑容明锐。

  朝天一指“人心在我不在天。”

  魏淑芬收敛怒容,脑袋微歪,乌发散落胸前,浸满月华莹润。

  明明是个毛头小子,却比村里任何一人,都当得起‘男人’二字。

  扪心自问,便是心心念念的青梅竹马,也不如檐下少年一分风姿。

  心中冷哼一声,可惜是个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