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红宝石与黑宝石
作者:高别      更新:2022-05-23 05:27      字数: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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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之助:

  见信安。

  北美的峡谷漂亮吗?

  之前我和他一起徒步穿越大峡谷, 迎着夕阳逆着风,天很绚烂,石头很美。

  虽然走得很累, 体力不够啦。

  走过一回后,我在峡谷顶上坐着等他,他又绕着峡谷来来回回逛了三趟。

  “每一次经过,都能发现新的风景。”他这样说。

  真的是很喜欢这片峡谷了。

  眼睛很亮, 兴致很高, 平时可以很沉稳的一个人,忽然有了用不完的精力, 像个小孩子一样,拉也拉不住。

  不、不……应该说, 幼稚得像乱步一样。

  呀,作之助,你真来应该看看, 你的脸上永远不会出现的, 像乱步一样的表情……哈哈哈哈哈!

  既然他这么喜欢这座峡谷, 那我想作之助你应该也会喜欢……怎么说也是平行世界同……]这里划掉了。

  [对了, 还有乱步先生,他一定也会喜欢。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相比起你,他更像是乱步的平行世界同位体。

  于是我就想到了请武装侦探社去北美旅游……只是听说你们到达北美之后, 武装侦探社在北美遇到了一点事件?

  现在三个月过去, 我猜想你们的事件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 峡谷之旅也到了尾声, 正巧我和他也结束了最近的一次旅行, 刚刚回到横滨, 让他和乱步先生聚一聚吧。

  我会随信附上机票。

  对了作之助——]

  信写到这里,太宰治似随口提起:[我有两块宝石。

  第一枚红宝石藏了将近二十年,日夜看护却只敢远观,轻轻擦拭都怕损害了它的光泽。

  近年来,我得到第二块红宝石。它和第一块红宝石长得很像,我第一眼就相中了它。

  和我多年久藏的那块红宝石不同的是,这块红宝石棱角看似锐利,却不会伤人,而且触手生温,拿在手里把玩便倍感熨帖,让我爱不释手。

  随着时间变长,它被我把玩得沾满我的气息,亲切柔顺,我越来越喜欢它。

  直到最近,我发现红宝石不是红宝石,它和我珍藏了大半个前生的红宝石完全相异。

  红宝石不是红宝石。

  ……这怎么可以呢?

  如果不是因为它和我唯一珍爱的那块红宝石长得太像,我根本不会买下它!

  这是欺诈、这是欺骗!!

  ——于是,我一怒之下,摔碎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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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身在北美的红发青年读着信,停顿一下,“是不小心笔误?”

  [不、不,不是一怒之下,是理智清醒地、计划清晰地……用金刚线,把他一块一块,割碎了。]

  这一句的笔迹很重。

  织田作之助都能想象出,写字人是怎样克制自己的情绪,努力不让笔尖戳破纸张。

  之后,便是一大段黑漆漆的洇墨。

  像是笔尖停在纸面上,无意识发呆了很久。

  [我割碎他后,红宝石的外衣剥落,里面露出的却不是劣质丑陋的石头,而是纯黑曜光的黑宝石。

  ——原来我以为的劣质品,也是一块宝石。

  一块价值连城、触手生温、举世无双的黑宝石。

  不,他现在已经,被我割成了一堆黑宝石碎末。

  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

  我该怎么办呢,作之助?

  我原本以为,我从最初就暗自远观的那块红宝石,它贯穿我大半的人生,等同于我活下去的唯一目的,在我心里的地位至高无上,无可取代。

  后来却发现,我大半生的坚持也不过如此,我还不是把黑宝石错认成它?

  对于我珍之重之的红宝石,我以为重视,我以为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结果到头来……其实全是自以为是。

  不然从一开始,我就不可能把黑宝石错认成它!

  这样一想,我所坚持的前半生,就像一场笑话。

  自诩的看重,全是对红宝石的侮辱。

  ……

  至于那块假红真黑的黑宝石——

  要说时间,长也不长。

  我才遇到他多久啊,我又遇到红宝石多久?一个未必有我生命的二十分之一,一个占据了我生命的几乎全部。

  在我以为黑宝石还是红宝石的时候,两相叠加,我是真以为,我会把黑宝石藏在怀里一辈子,死了也要带进坟墓。

  但要说短,又绝不短。

  将黑宝石带回家后,我就随身携带、日夜摩挲,曾一度恨不得把黑宝石吞进肚子里,用体温把他烫化,从此和我融为一体,谁也看不见他。

  这样一想,在不知不觉间,我把玩黑宝石的时间、我对黑宝石的了解,早已超过我从来只敢远观的红宝石。

  ……原来是这样。

  竟然是这样。

  我却到现在才了解、才明白。

  偏偏到现在、才……

  在这之前,我已经把我的黑宝石,一刀一刀,割成了一堆碎末。]

  写到最后一笔,写信人终于控制不住,一笔戳穿了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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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混蛋,作之助。

  我是个混蛋。

  我后悔,我想要把黑宝石一块块拼起来,用胶水粘好,结果还不等我动手,我的黑宝石就自己复原,还在我手中滚了一圈,像是想要向我展示一下他有多结实。

  好像之前被我割碎的那段经历,只是他在午后打了个盹。

  可我知道不是。

  我是个混蛋,作之助。

  我一面谴责自己,一面想要挽留我的黑宝石,一面又害怕得不能自已。

  都说人要失去过才懂得珍惜,我也逃不出这个定律。

  我终于发现,我的黑宝石好美、太美。

  从前透过红宝石的外衣看他,我就觉得他好美,因为……他是红宝石嘛,红宝石做什么我都是高兴的。

  可直到剥落了他红宝石的外衣,露出他黑宝石流光熠熠的内里,我才发现,原来他的美丽与否,与他是不是红宝石无关,他的美丽、他的触手生温、他的亲切柔顺,全来自他本身。甚至脱去红宝石的外衣后,他独属于黑宝石的光芒,就更加无可遮掩地照耀出来。

  更美了。

  ……伤痕累累,割为碎末后,反而更加放肆地美。

  我是个混蛋,作之助。

  我忍不住被黑宝石的美丽吸引,内心深处又惊慌失措,无所适从。

  ——如果我的面孔转向黑宝石,那我的后脑勺,就要面向我守候了多年的红宝石。

  可从一开始,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红宝石,我绝不可能买下红色外壳的黑宝石。

  难道因为黑宝石太美、太美,我就可以毫无芥蒂地看着黑宝石脱掉红宝石的外壳,毫无不适地,继续把玩黑宝石吗?

  ——那样的话,要我置我的红宝石于何地?

  那样的话,又与我背叛了我的红宝石有什么差别?!

  我要否定我为红宝石付出的前半生,否定我活到现在的一切……吗?!

  ……我好努力撑到现在,却要我自己、否定我活下来的理由。

  我、不。

  我的前半生,我从前对红宝石的执着,绝、没、有、错!

  我知道,错的不是我的黑宝石,错的只是我们相遇的方式。

  可是……我。

  我真的忍不住、真的忍不住啊,作之助。

  我的黑宝石那样好、那样美,我从前没有过,以后也不会有了,就算我已经成了亲手把他碾碎的刽子手,我也真的、真的……不想放手。

  不仅不想放手,还想把他握得更深、抓得更紧,完完全全地占有他,把他吞进肚里,融入血肉,永为一体。

  我是个混蛋啊,作之助,我是混蛋。

  一边又想着绝不要背叛我的红宝石,一边又想着不管黑宝石曾被我碎成什么样,我也不要放他走,这样好的他只能是我的……我要得到我的黑宝石的全部,我自己的,却只肯分给他一点点。

  我是个混蛋,作之助。]

  织田作之助思考一下。

  “太宰这是在为自己注定有所保留,不能回馈黑宝石同等的一切,而痛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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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好渴、好热,迫切地想把我的黑宝石含在嘴里,攫取他的一切。

  可是,作之助。

  我是个混蛋。

  我把我的黑宝石弄得那样痛,如果不是他坚强,他早就痛得死掉了。

  他以前那样相信我,我却反手打了他一巴掌,然后踩在脚下,用最最锋利冰冷的线,把他割得支离破碎。

  ……我的黑宝石。

  难道现在我后悔了,醒悟了,我的黑宝石也完整快活地在我手心滚了一圈,我就可以当做从前的伤害都没有发生?!

  我好痛。

  我现在只要看到他完好的样子,就忍不住去想,他当初被我一点点割开时,到底有多痛。

  我忍不住为他痛,痛到想要把自己一片片割开,痛到看到他就想流泪。

  替他流泪。

  我是个混蛋、蛆虫、早就失去活下去资格的人。

  作之助,曾经那样对待黑宝石的我,早就失去再把他揣在怀里的资格了。

  这样的我,再把无耻地抓着黑宝石不放,我都要替我的黑宝石……憎恶自己。

  我的黑宝石……理该拥有更好的。

  而不是我这样一个,曾亲手把他碾碎的刽子手。

  我应该去……]

  最后一个字被重重地划掉。

  [抱歉,说了这么多题外话。

  尽快回来吧,作之助。

  让乱步先生,和织田作聚一聚。]

  织田作之助起身,敲开门,把信纸给乱步看。

  “哇~是黑发君和心机围巾回横滨了吗?”乱步一边飞快一边说话,“乱步大人这次回去一定要抓住黑发君,让他出去旅行一次也不带我哼!乱步大人要把黑发君好……”

  乱步的声音忽然顿住。

  “乱步先生?”

  织田作之助一看,却见乱步泪流满面。

  “假的、假的、什么都是假的!”

  乱步用杀人的力气把信纸狠狠撕碎:“说什么‘以后都会变好的’……乱步大人还傻乎乎地信了!心机围巾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

  世界第一的名侦探用想得到的最恶毒的词语大骂。

  “作之助,你以为太宰治这封信是写给你的?不!他是写给乱步大人看的!!”

  江户川乱步泪水一串串掉下来:“呜呜呜呜呜蠢货太宰治!”

  “可恶、可恶可恶可恶——!!”

  “呜呜呜……”

  乱步泣不成声:“就算、你想要抓着黑宝石不放,乱步大人呜呜呜呜……这回、也要从你手里、呜呜把黑宝石继承过来了!”

  “哼……笨蛋黑发君!”

  江户川乱步越想越难过,蹲下来抱着膝盖,专心地、用力地哭。

  “呜……笨蛋、黑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