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流窜的贼寇
作者:芝麻树      更新:2022-05-14 11:26      字数:3176
  跃动的炊火在灶炉里跳着欢快的舞蹈,一些还没有干透的薪柴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窗口露出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

  锅里咕噜噜冒着泡,眼看鸡蛋就要熟了。

  喝下一口清冽的河水,若不是手上的一碗干饭和几片苦菜实在难以下咽,这样的生活兴许还算得上惬意。

  把鸡蛋搅碎掺在一起,美美地吃完这一顿,季书来到陈老的卧室里收拾起角落里的书简。自从蔡伦改进造纸术后,纸张的成本大大降低,也开始在汉代流通起来,但陈老家里是没有的。

  毕竟你不能指望一个不识字的人花钱去买书看,这些书简已经是历任村长留下的东西了。

  季书仔细地看着手中的书简,很快就过了半个时辰。倒不是他热爱学习,要知道汉代用的是隶书,而季书学的可是简体字,字体上有着许多差异,你不仔细研究研究以后怎么谋出路?

  下午不需要锄草,只是又去给庄稼浇了一轮水,在田间耕种的一天就这么结束了。

  夜幕降临,若非月光给这片大地带来一丝光亮,整个世界都将漆黑得看不见手指。大地上黑影憧憧,夜空却还明媚如洗、浩渺无垠,此时越发能感受到人的渺小和天地的伟力。

  难怪古人会敬畏天地!

  村民偶尔会烧些干柴,从院子里透出几缕的火光,但都不会很久,毕竟就算山里的木头取之不尽,去捡也要花不少力气和时间。

  借着火光读书什么的,竟让人感觉像是在享用有钱人的奢侈品,这时季书才会感叹电灯是个多伟大的发明。

  “陈老,我······我想去京城谋差事,只是没盘缠。请陈老教我。”

  陈老名为陈生,先前虽介绍过不识字,但自己的名字还是会写的,村里的人大多也是如此。

  自秦统一中国,到汉朝重视儒家文化,奴隶制基本已经销声匿迹。但奴隶制消亡,不代表阶级也被消灭了。农户有依附世家豪门的佃农,也有零星田地的散农,但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没法接受正规的教育。

  和西方血脉世袭的贵族不同,掌握了知识的士族就是实际意义上的“贵族”。所以读书才是一件奢侈的事,它意味着你已经打开了那扇通向上层的大门。

  所以在一般的村民看来,会读书写字的季书是特殊的。

  陈老听到季书的话,目光从煮水的灶台那移开看了季书一眼,摸着胡子沉吟了片刻叹息道。

  “唉,小先生要走了啊。也好,我看小书你认出的字越来越多,就知道你记忆开始好转了,到了熟悉的地方说不定就能想起家的事情了。”

  季书刚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许多东西尚不了解,自然是装失忆的好。听到陈老这么说,季书略感惭愧之余也不便说破。

  只见陈老说着说着一个劲点头道。

  “嗯,不错,老头子一看你小子就是读过书的。去京城好啊,差事多,要是被哪个达官贵人看上,那就更了不得了。只可惜,咱们这小村子里都是些没啥子钱的人,明天老头子带你去县城找个差事做上几个月,攒够了盘缠再出发。”

  季书缺的就是门路。

  感激地看着陈老,季书起身退后一步,又恭恭敬敬地跪了下来给陈老磕了一个头。

  “陈老与我非亲非故,不但救了小子一命,更是多日照料,为我谋划出路。小子无以为报,请陈老受我一拜。”

  陈生笑了笑,上前扶起了季书。

  “傻小子,难道让老头子看着你死在面前吗?快起来,回屋睡个踏实觉,我们明早天大亮就出发。”

  对于村民来说,夜晚就是用来睡觉的,他们可没有那么璀璨的夜文化。

  ······

  夜里,季书睡得很香。

  有了目标和新的期待,他睡得分外安心。

  然而世事总是无常,何况乱世?

  很快季书就会明白,乱世的真正含义。

  “······来了!”“······火······”“快逃!”

  嘈杂的声音将季书吵醒,他迷迷糊糊的爬起来,推开窗看了看,一团团璀璨的烟花印入眼帘。

  烟花?是什么喜庆活动么?

  但再好看的烟花也抵不过无尽的睡意,以后多的是机会慢慢看。睡眼朦胧的季书转过身,准备回去补觉。

  嗯?

  烟火?

  这个时代有烟火了?

  季书停下了脚步,他的脑子略微清醒了一些。他知道就算已经有了烟花,村里人也不会有这个闲钱放烟花。

  季书感到一阵凉意冲上脑门,整个人瞬间清醒了,他揉揉眼睛急忙出门去看。

  只见村里头四处都燃起了大火,夜色中人影憧憧,似乎有一些人把一些人从屋里拽出来。

  茅草燃烧的声音。

  陶器被打碎的声音。

  妇女的尖叫声。

  “山贼来了!”“着火了!”“大家快逃啊!”

  纷乱的哀嚎声掺杂在其中,又像是在耳畔回响。

  在意识到的瞬间,手脚开始变得冰冷,本能想要去逃跑,但不知为什么,季书没有逃跑。

  “要去救人!”

  季书低声喃喃道。

  对!要去救人。

  这是季书多年来受到的教育里唯一的一个选项,除此之外不做他选。

  但是,很奇怪,双脚挪不开步子。

  到处是熊熊燃烧的大火,噼里啪啦地冒出黑烟,若是躲在屋里没有跑出来那必死无疑吧。

  生命仿佛就在眼前逝去,廉价得像纸一样脆弱。

  对了,是恐惧。

  见义勇为,说着高尚,可真要去做呢?

  看着歹徒手里明晃晃的刀,你不怕吗?

  当你看到哪户人家着火了,火势猛烈的像烤箱一样,你会拿起电话报警,但你会冲进火场救人吗?

  季书,这个十分普通的十八岁大学生第一次感受到了现实与书本的差距。

  一些村民被拽着头发拖在地上,宛如牲口。

  山贼!

  是真正的山贼!

  当你看到歹徒拿着长刀挟持一般民众的时候,你会拿起电话报警,但你会赤手空拳冲过去救人吗?现实正在向季书质问这一答案。

  但很可惜,如今的季书手里可没有手机。

  村民讨论时总希望黄巾起义带给他们一个安稳的世界,但他们从来没想过参加进去一起反抗暴政。

  从未来穿越而来的季书,有时候会觉得他们太天真,什么都不做却希望世界有所改变。

  到头来,自己又如何呢?

  将颤抖的手抬到眼前,季书发现,他什么都做不了。

  他不过是个读了十几年书的臭书生罢了。

  他拿什么救人?

  跑五十米冲刺就气喘吁吁的“无影脚”?

  一些人拿着明晃晃的刀,在火光中折射着刺眼的光,仿佛有殷红的血液在上面流淌。

  那是真的血,他们真的会杀人!

  “不可能的。”

  什么不可能?

  救不了,也不可能救得了。

  季书全身大汗淋漓。

  他没有问自己什么,但突兀地就回答出来了,身体微微后倾就要进屋拉陈老起来逃跑。

  这时,女人的尖叫声隐隐约约传进耳朵,季书又像是被施了定身的魔法。

  他那苦瓜一样的脸上也雕琢出了愤怒。

  季书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的表情,要是用相机拍下来,一定很精彩。

  会死么?

  会死么?

  会死吧!

  没出息!一个死过的人还怕什么死,下次,下次一定穿越个好的!

  虽然谁也不知道有没有下次。

  “嘛的,杀光这帮王八羔子!”

  季书一边颤抖着,一边四处张望寻找能够打架的农具。

  说到底,季书的内心依然年轻,依然热血。

  大不了就死嘛。

  “季书,走,咱们快走。”

  睡的更沉的陈老此刻同样被惊醒,他焦急上前拽着季书,但这会儿季书没有动。

  “陈老,你快走。我去杀光这群狗贼!”

  “哎呀,你一个弱书生连杀个鸡都杀不好,逞强什么?快跟我走。”

  两人也并没有拉扯多久,几道反光让他们停下来了。那是几把长刀,在火光中闪烁着冰冷的光芒,几个头裹黄巾的大汉出现在二人的视野里。

  那凶恶的眼神,让季书想到了动物世界里的狼,草原上的饿狼。